运输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露天矿)
露天矿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为保障公司人员安全,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以人为本、杜绝员工在生产生活和外出期间人身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和生产作业过程中,要加强安全自保意识,遵守交通规则、遵守矿区规章制度,杜绝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二、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严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违法乱纪的行为。
产生后果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处理;三、上班时必须穿戴好各种劳动保护用品,严禁脱岗、离岗、窜岗、睡岗、酒后上岗等现象四、上岗操作前,认真检查设备、工器具及现场环境,确定安全后方可工作。
五、大、小事故均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并通报全公司,对重复发生的同类事故,加倍处罚。
六、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及岗位培训不合格者,不准上岗操作。
七、员工外出时必须提交书面申请,请假条要求写明去向、事由和外出时间,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离矿,擅自离开矿区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员工个人承担。
八、员工外出期间要做到不酗酒、不违章、不违法乱纪,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安全隐患,若发生意外,所产生的后果由员工个人承担;九、在职期间,公司员工应遵守以上管理制度,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十、员工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采取抢救措施,同时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故,并立即向主管领导或公司领导汇报。
十一、对于员工工伤按公司规定和市级医院的诊断证明确定,员工工伤期间按其岗位的基本工资标准发放工伤工资(这个公司自己定),没有医院证明的一律不得享受公司工伤待遇,工伤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十二、凡是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和治安管理条例,发生的打架斗殴等现象一律不得按工伤处理。
十三、凡本管理制度中能实施考核的内容,如有违反均处以30-500元之内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开。
十四、受教育员工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上述内容,并且公司多次对本人进行了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各项制度的学习和教育,对产生的各项责任和法律后果知晓。
露天矿运输工作的安全要求

露天矿运输工作的安全要求对于保障工作人员生命安全、预防事故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工作人员的安全要求、设备的安全要求以及工作环境的安全要求三个方面来探讨露天矿运输工作的安全要求。
一、工作人员的安全要求1.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人员应掌握并遵守露天矿运输的操作规程,不得随意变更施工方案或操作步骤,确保整个运输过程按照既定的程序进行。
2. 完善的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人员在进入岗位前,应接受专业的培训并通过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关的技能和知识。
此外,对于正在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严格的人员配备和管理:必须按照工作量和工种特点合理配置工作人员数量,保证人员不过度劳累,从而减少操作失误的概率。
此外,还要对工作人员进行合理的管理,确保他们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工作。
4. 强化个人防护意识: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保证其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
二、设备的安全要求1. 设备操作符合标准规定:使用的运输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保证设备的质量和安全可靠性。
工作人员在操作设备时,必须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保证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 定期检修和维护设备:运输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各项技术指标正常,减少设备故障和事故的发生。
同时,在使用设备期间,也应按照规定进行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工作。
3. 规范供电和照明设施:运输过程中,应保证供电和照明设施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电器设备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采用三线制电源,接地保护可靠。
供电线路要定期检测,电路箱要设立专人负责。
照明设施要满足工作需要,使露天矿运输过程中充分保证工作人员的视野。
三、工作环境的安全要求1. 加强通风和防尘措施:露天矿运输作业环境通常存在大量尘埃、烟尘等有害物质。
为了保障工作人员的健康,应加强对露天矿运输作业环境的通风和防尘措施。
露天矿车队管理规章制度

露天矿车队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露天矿车队管理,提高运输效率,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露天矿车队的组织、管理、运营、维修和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第三条车队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制度化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车队运营的安全、高效、经济。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车队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职责,实行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车队应根据运输任务和车辆数量,合理配置管理人员和员工,确保车队运营的需要。
第六条车队应制定详细的运营计划,包括运输任务分配、车辆调度、加油时间、维修保养等,并严格执行。
第七条车队应建立健全车辆维修保养制度,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降低故障率。
第八条车队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服务水平。
第三章运营与安全第九条车队应按照运输计划和要求,合理安排车辆运行,确保运输任务的及时完成。
第十条车队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一条车队应加强车辆监控,定期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和安全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车队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程序和责任人,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
第四章维修与保养第十三条车队应建立车辆维修保养档案,记录车辆维修保养情况,便于跟踪和管理。
第十四条车队应按照车辆维修保养规程,定期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十五条车队应加强维修配件管理,建立配件采购、领用、更换记录,确保配件质量。
第五章人员与管理第十六条车队应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严格执行驾驶员资格审核制度,定期进行安全培训。
第十七条车队应加强对员工的服务管理,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第十八条车队应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对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评估,实施奖惩。
第十九条对违反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应严肃追究责任,实施处罚。
露天矿运输工作的安全要求(二篇)

露天矿运输工作的安全要求(1)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交通部颁布的交通规则和技术操作规程,严禁无证驾驶。
(2)通向装卸地点道路的坡度大于10%时,禁止汽车倒车行驶。
(3)卸矿汽车必须在车斗完全放稳后方可行驶。
(4)挖掘机装矿(岩)时,驾驶员身体不得露在驾驶室外。
(5)汽车在采场内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在运输干线上应不超过中速行驶。
(6)翻斗车车厢内严禁乘人。
(7)雨雪天气道路泥泞,路面较滑时,应有防滑措施并减速行驶,前后车距离应大于40米。
行驶时禁止急转方向盘、急刹车、超车和拖挂其他车辆。
必须拖挂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有专人指挥。
大雾或路面结冰应停止运行。
(8)在山坡填方的弯道处、坡度较大的填方地段以及高路堤上,道路外侧应设置护栏、挡车土堆等。
(9)卸矿平台要有足够的调车宽度。
卸矿点必须有可靠的挡车设施,其高度应不小于轮胎直径的五分之二,挡车设施须经技术检验合格,方准使用。
(10)禁止溜车发动车辆,下坡行驶中严禁空挡滑行,在坡道上停车时,要使用停车制动。
2、人力运输(1)推车人员要随时注视着前方,在单轨道上推车要确认对面没有车辆时,方准向前推车,以免发生拖车事故。
(2)一人只准推一辆车,同方向推车时,两车的间距不得小于10米。
(3)自溜矿车由推车人随时控制车速,禁止放飞车。
自行溜放线路的坡度设计要符合设计规范。
(4)除推矿车的工人外,禁止任何人搭乘矿车,也禁止使用没有刹车装置或刹车装置失灵的矿车。
露天矿运输工作的安全要求(二)露天矿运输工作涉及到大量的机械设备和人员操作,因此安全要求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露天矿运输工作的一些安全要求,以确保工人和设备的安全:1. 工人培训和认证:所有从事露天矿运输工作的工人都应接受适当的培训和认证。
他们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工作流程、设备操作和应急处理等。
2. 安全设备和保护装备:工人应配备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和安全鞋等。
露天煤矿道路运输管理办法 (试行)

露天煤矿道路运输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道路运输是露天矿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之一,保证行车安全,是露天煤矿安全生产的前提和保障,露天矿道路运输是生产技术工作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为了加强露天煤矿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结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执行说明、《煤矿建设安全规范》(AQ1083-2022)、《煤矿安全规程》等技术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成立道路运输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副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矿长助理(生产) 成员:生产技术科副科长、调度室主任、安环科副科长、各外委单位项目负责人。
职责:负责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组织道路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和日常巡查。
第三条煤炭加工部负责筛分场地、库存场地运输道路管理,调度室负责客户车道路及地面其他运输道路管理,生产技术科负责采剥现场道路管理。
各施工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责任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运输道路参数第四条矿山生产干线道路采用露天矿山二级道路、生产支线采用露天矿山三级道路。
剥离主干线及支线要求用厚度不小于20cm的戈壁料修整路面后通行,出现坑包不平时重新修整。
第五条运输道路宽度:端帮、非工作帮30m、20m,工作帮剥离台阶30m,煤台阶25m,客户车下坑道路40m,临时运输道路最小宽度15m。
第六条运输主干道最大限制坡度8%,临时运输道路最大限制坡度10%,重车下坡路段,按上述规定相应减少1%。
坡度不应大于设计值且不得超过-1%,运输道路坡度统一,不允许形成波浪形路面。
道路连续下坡不得超过250m,相邻坡道间设置40m的缓冲段(坡度不大于3%),横坡不得超过2.5%。
第七条运输道路外侧必须设置连续的安全土挡,安全挡墙高度不小于1m,顶宽不小于1m,距离坡顶线保持1.5~2m的安全距离,挡墙坡顶处无浮石,挡墙不得用大块度(径向尺寸大于0.5m)剥离物料制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八条对废弃的路段,要求修筑高度不小于1m、顶宽不小于1m 的安全挡墙进行封堵。
作业环境管理制度(露天矿)

作业环境管理制度(露天矿)
一、范围
本制度提出了露天矿作业环境管理的具体要求,适用于汉中矿业有限责任有限公司露天矿山的安全管理。
二、引用文件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管理》
三、职责
1、采矿车间负责露天矿作业环境的直接管理。
2、施工单位负责作业环境的具体实施工作。
3、安全环保部负责作业环境的监督工作。
四、基本要求
1、在道路两侧堆放物品时,应堆放稳固,且堆放物的边缘与道路路面边缘的距离,应不小于1m(若道路有侧沟,距侧沟外侧,应不小于0.5m)
2、露天矿边界应设可靠的围栏或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误入。
3、各运输路口、排土场、重要设备设施和其它危险区域,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牌。
露天矿边界上2m范围内,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树木及其他植物、不稳固材料和岩石等,应与清除。
4、露天矿边界上覆盖的松散岩土层厚度超过2m时,其倾角应小
于自然安息角。
5、设备的走台、梯子、地板以及人员通行和操作的场所,应保持整洁和通行安全。
不应在设备的顶棚存放杂物,并应及时清除上面的石块。
6、露天采场应有人行通道。
并应有安全标志和照明。
7、夜间工作时,有人作业或者通行的场所与通道,以及其它危险场所,应设置照明。
8、在夏季,采场运输道路、采场内、爆堆、排土场等作业场所,应进行洒水降尘处理。
9、采场最终边坡应按照设计要求保留安全平台、清扫平台和运输平台。
五、附则
1、本制度由采矿车间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下月1日起执行。
露天矿车辆运输管理制度

露天矿车辆运输管理制度为有效避免坑内车辆安全事故、加强运输车辆安全管理、提高道路质量标准化水平,特下发本制度,望各单位遵照执行:一、驾驶员管理1、驾驶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机动车辆管理的办法、规定,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并到交警部门验证真伪。
2、各类车辆、工程机械驾驶员必须遵守露天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
4、各类驾驶员应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
5、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或复印件)等证件,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证件,严禁携带手机上岗作业。
6、车辆出车前驾驶员认真检查车辆状况,车辆发动后应检查各种仪表、转向机构、制动器、灯光等安全设施是否灵敏可靠,确认安全后方可起步保证车况良好,禁止出动带病车。
7、驾驶员上车必须系好安全带,按规定速度和路线行驶,不得超速、超载,疲劳驾车。
凌晨2点-4点将车辆停靠至安全可靠地点后进行休息。
8、车辆行驶时不得吸烟,喝饮料、吃零食等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9、运输车辆、工程机械设备严禁搭乘其他人员。
10、车辆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将车辆打堰,按规定车辆前后安设三角牌,并立即报告班长。
11、出现安全生产事故时,驾驶员须立即停车,并立即报告班长。
12、认真填写各项记录,下班后与接班人手拉手交接班,交代清楚车况、路况等安全信息。
二、运输道路1、矿山道路应符合设计要求。
2、矿山道路的宽度应保证通行、会车等的安全要求,与设计误差小于0.5m。
受采掘条件限制、达不到规定的宽度时,必须视道路距离设置相应数量的会车线。
3、道路坡度应符合设计或作业规程要求,横向坡度保持在1.5%~2.5%,纵向坡度8%。
4、交叉路口应按标准设置视线角。
5、道路凸凹变坡点按作业规程设竖曲线。
6、干道路拱、路肩应符合设计或作业规程的要求。
7、道路最小曲线半径、超高及加宽应符合设计或作业规程的要求。
露天采矿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露天采矿作业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露天采矿作业,包括爆破、运输、采掘、装载、安全防护等环节。
第三条露天采矿作业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预防、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四条采矿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五条采矿作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露天采矿作业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露天采矿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技术部门负责编制露天采矿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并对作业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第八条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自觉维护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九条露天采矿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设施、场地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条爆破作业应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执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爆破器材,并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
第十一条运输车辆应定期进行检修,确保车辆安全可靠。
运输过程中,严禁超载、超速行驶。
第十二条采掘、装载作业应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确保作业区域安全。
第十三条安全防护设施应齐全有效,如安全网、防护栏、警示标志等。
第十四条作业现场应设立安全岗哨,负责监控作业现场,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第十五条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并按规定穿戴。
第十六条作业过程中,应加强通风、排水,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第十七条遇有恶劣天气、设备故障等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八条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四章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第十九条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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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露天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采矿车间运输作业安全管理,提高设备运转率,按时完成生产任务,保证单耗指标的顺利完成,结合矿山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汉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所属采矿车间运输作业管理。
第三章运矿汽车司机安全职责
第三条在调度统一指导下,执行运输计划,完成矿、岩运输任务。
第四条执行包保责任制和三检制,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五条及时发现车辆故障,并向汽修人员汇报,配合汽修人员进行检修。
第六条遵守交通管理条例和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安全行车。
第七条了解掌握所驾车辆和技术性能,构造、原理。
第八条向下班司机交情技术状况,并认真填写交接班日记。
第四章日常车辆管理
第九条深凹露天矿运输矿(岩)石的汽车,应采取尾气净化措
施。
第十条不应用自卸车运载易燃、易爆物品;驾驶室外平台、脚踏板及车斗不应载人,不超载运输。
不应再运行中升降车斗。
第十一条双车道的路面宽度,应保证会车安全。
陡长坡道的尽端弯道,不宜采用最小平曲线半径。
弯道处的会车视距若不能满足要求,则应分设车道。
急弯、陡坡、危险地段应有警示标志,并要求在这些路段汽车要限速。
第十二条山坡填方的弯道,坡度较大的填方地段以及高堤路基路段,外侧应设置护栏、挡车墙等。
第十三条露天矿场汽车加油站,应设置在安全地点。
不应在有明火或其他不安全因素的地点加油。
第十四条行车前注意事项
1、驾驶员必须经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合格方可上岗,驾驶车辆时要遵守交通法规。
2、行车前,驾驶员要保持头脑清醒,禁止酒后驾车。
3、行车前,驾驶员首先要对车辆的刹车、转向、灯光等部位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确认良好后方可行车。
第十五条行车注意事项
1、在运矿路正常行驶时速保持在30Km/h以下,经减斤、原矿仓、应保持在10Km/h以下。
禁止超速行驶。
2、行车过程中,驾驶员禁止接打电话,如需要接打电话,可以将车辆停在路旁后,再接打电话,通话结束后再驾驶车辆行驶。
3、途中会车应遵守轻车给重车让路,下行车给上行车让路的规则,有会车场的地方应等候会车,严禁抢道或在弯路、狭窄路、斜坡道段超车。
4、车辆行驶过程中、或停车过程中,车与车之间要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5、在正常交接班时间内,车内可以载人,但禁止超员,在正常交接班时间以外,车内禁止载人。
6、遵守行车交通规则,视线不好的拐弯处应鸣笛。
7、重车上坡时应提前挂低速档,禁止在坡中换挡,下坡路段应用底速挡控车,严禁坡中切换挡。
不应采用溜车方式发动车辆,下坡行驶不应空挡滑行。
在坡道上停车时,司机不应离开;应使用停车制动,并采取安全措施。
8、禁止溜车、撞车发动车辆和空车溜车。
9、车辆在行车途中发生故障,应在前后30米设警示标志,停车时应控制好刹车系统和阻车措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室搬动操作装置。
10、机动车上应配备良好的灭火器材,以备设备发生火灾。
11、雾天或烟尘弥漫影响能见度时,应开亮车前黄灯与警示灯并靠右侧减速行驶,前后车间距应不小于30m。
视距不足20m时,应靠右暂停行驶,并不应熄灭车前、车后警示灯。
12、冰雪或多雨季节道路较滑时,应有防滑措施并减速行驶;前后车距应不小于40m;拖挂其它车辆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
有专人指挥。
13、装车时,不应检查、维护车辆;驾驶员不应离开驾驶室,不应将头和手臂伸出驾驶室外。
第五条卸车注意事项
1、车轮应停在平整处,阻车措施可靠。
2、车后及两侧不得有人停留。
3、倒车应加强瞭望或有人指挥。
4、车厢落靠平稳后方可行车。
5、车辆行驶到原矿仓时,如有格筛工正在处理大块,车辆应停放在距格筛5米处,格筛工处理完大块后,再靠近格筛卸矿。
6、夜间装卸车地点,应有良好照明。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与上级相关规定、制度相抵触时,则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制度执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归采矿车间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下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