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库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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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库存预警管理制度

血液库存预警管理制度

血液库存预警管理制度
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输血科各种血液成分的库存量,既能保证临床血液供应,又能最大限度地控制血液过期报废,合理安排报血计划和控制临床用血。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输血科在库各种血液成分的管理。

3、职责
3.1值班岗位人员负责本程序的具体实施,完成血液库存管理;
3.2值班岗位人员根据临床用血需求,向浦江县中心血站按规定时间报用血计划;
3.4质量监督员监督执行。

4.工作程序
4.1库存基本血量如下:
红细胞悬液(红悬)
新鲜冰冻血浆(血浆)
4.2红悬有效期长达15-30天的,各型红悬应备3U,AB型除外,血
源不足的情况下应保证O型红悬库存3U。

4.3红悬有效期长达7-15天的,各型红悬应备1.5U,血源不足的情况下应保证O型红悬库存1.5U。

AB型除外。

4.4红悬有效期小于7天的,因根据临床需要考虑是否备血,若不备血请告之郑巧珍,也可以直接向主任或副主任请示。

4.5.请班次责任人员严格按品种、效期及数量适时补充,不得为零库存,如果某品种红悬无库存应向科主任(或副主任)汇报,并说明原因。

4.6各种血液成分有效期提前预警要求:血液成分受各种因素影响保存时间不同,为避免造成血液过期,在库存管理中对其进行提前预警,并予以登记:
4.6.1红细胞悬液提前7d预警,并在《红细胞悬液过期预警通知单》进行书面提醒;
4.6.2 冰冻血浆需提前3个月预警,做好预警提示;
4.7 值班人员应在每天交接班时统计各种红细胞悬液的库存量及有无预警的血液成分,核实无误后方可接班。

制定日期:
制定人:
批准人:。

医院血液库存管理制度

医院血液库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血液库存管理,确保血液安全、有效供应,保障患者用血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涉及血液库存管理的部门及人员。

第三条医院血液库存管理应遵循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原则,确保血液质量、安全、有效。

第二章血液库存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血液库存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血液库存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血液库存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和修订血液库存管理制度;2. 组织实施血液库存管理;3. 监督检查血液库存管理工作;4. 处理血液库存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输血科负责血液库存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1. 制定血液库存管理制度;2. 负责血液的接收、储存、分发、报废等工作;3. 定期对血液库存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4. 做好血液库存的追溯管理,确保血液来源合法;5. 定期开展血液库存管理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第三章血液库存管理流程第七条血液接收1. 接收血液时,严格核对献血员信息、血液品种、血型、血量、有效期等;2. 检查血液外观、标签、检验报告等,确保血液质量;3. 将血液送至输血科储存。

第八条血液储存1. 血液储存环境应满足国家规定的要求,确保温度、湿度、避光等条件;2. 血液应按照血型、品种、有效期等进行分类储存;3. 定期检查血液储存环境,确保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第九条血液分发1. 根据临床需求,制定血液分发计划;2. 严格核对受血者信息、血型、血液品种等;3. 将血液分发给临床科室。

第十条血液报废1. 血液过期、污染、变质等不合格血液应报废;2. 报废血液需填写报废单,经输血科负责人批准后,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奖惩第十一条医院定期对血液库存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对在血液库存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血液库存预警管理制度

血液库存预警管理制度

血液库存预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有效管理和利用血液库存资源,确保医院急需血液供应的时候能够及时得到满足,提高血液库存的使用效率和质量,制定血液库存预警管理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医院血液库存管理工作,旨在规范库存管理流程,科学合理地进行库存预警,及时调整库存量,使得库存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二、管理范围血液库存预警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涉及血液库存管理工作的部门和人员,包括血液科、输血科、血液库房、医院军事医疗院所等部门。

三、管理目标1、合理利用血液库存资源,减少库存浪费;2、保证急需血液供应的时候能够及时得到满足;3、提高血液库存的使用效率和质量;4、规范血液库存管理流程,确保血液库存管理工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四、管理机制1、库存监控建立健全的库存监控系统,记录和追踪库存量、更新时间、流动情况等信息,及时发现库存异常状况。

2、库存预警设定库存预警值,一旦库存量低于或超过预警值,立即启动预警机制,进行库存调整和补充。

3、库存调整根据库存预警情况,对库存量进行调整,包括增加库存、减少库存或转移库存等操作,确保库存量在合理范围内。

4、库存补充建立库存补充机制,确保在库存不足的情况下能够及时补充足够的血液供应,满足患者的需求。

5、质量控制性和有效性。

6、人员培训对参与血液库存管理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管理流程1、库存监控定期对库存量进行监控,并设定预警值,确保库存量在正常范围内。

2、库存预警一旦库存量超过或低于预警值,及时发出预警信号,启动库存调整和补充工作。

3、库存调整根据库存预警情况,对库存量进行调整,包括增加库存、减少库存或转移库存等操作。

4、库存补充在库存不足的情况下,及时向上级血液库房或供应商申请补充足够的血液供应,以满足患者的需求。

5、质量控制定期对库存的血液进行检测和质量评估,确保库存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6、人员培训定期进行血液库存管理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血液制品使用与库存管理制度

血液制品使用与库存管理制度

血液制品使用与库存管理制度第一部分:前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和引导医院血液制品使用与库存管理工作,确保血液制品的合理使用和储备,保障患者的用血安全。

全部医院内使用和管理血液制品的相关人员必需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部分:血液制品库存管理2.1 血液制品储备计划1.医院应依据历史用血情况、患者需求和医院规模等因素,订立合理的血液制品储备计划。

2.储备计划应依照不同种类和血型的血液制品进行分类,确保库存的全面和充分。

2.2 血液制品库存监测1.医院应建立健全的血液制品库存监测机制,定期对库存进行检查和统计,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血液制品库存监测的指标包含库存量、过期品比例、出入库情况等。

3.库存监测结果需要进行记录和分析,以便后续的储备计划和管理决策。

2.3 血液制品储存管理1.医院应依照相关规定设置特地的血液制品储存区域,保证其温度、湿度和安全性能满足要求。

2.血液制品应依照种类进行分类、标识和储存,避开混淆和交叉污染。

3.血液制品的过期品及时处理,不得使用和放入流通。

第三部分:血液制品使用管理3.1 血液制品使用申请1.医生在确诊患者需要用血时,应填写相关的血液制品使用申请表,注明患者基本信息、用血指征和用血数量等。

2.正规用血指征应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确保血液制品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3.2 血液制品发放和使用登记1.医院应设立特地的血液制品发放窗口,负责血液制品的领取和发放。

2.领取血液制品的相关人员在领取时需填写血液制品发放和使用登记表,记录相关信息。

3.医生在使用血液制品时,需在病历中注明使用的血液制品种类、血型、数量和使用时间等信息。

3.3 血液制品使用追溯1.医院应建立血液制品使用追溯机制,确保血液制品使用信息可追溯且可核实。

2.相关人员应妥当保管血液制品使用记录和相关料子,为追溯工作供应支持。

3.4 血液制品安全知识宣教1.医院应定期开展血液制品安全知识宣教活动,提高相关人员对血液制品的正确使用和管理的认得。

血液库存管理制度

血液库存管理制度

血液库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有效管理和利用血液库存资源,提高血液库存的供应能力和利用效率,保障患者的用血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提高血液库存的储备水平,确保有足够的血液供应满足医院和患者的用血需求。

2. 实现血液库存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避免浪费和过期。

3. 强化血液库存安全管理,保障血液质量和安全。

4. 不断优化血液库存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血液库存管理相关的工作,包括捐血、采血、储存、分配、使用、交接等环节。

四、血液库存管理的责任部门1. 血液采集单位负责组织开展献血活动,确保有充足的血液库存供应。

2. 血液储存单位负责对接收到的血液样品进行分类、储存和保管。

3. 血液分配单位负责根据医院用血需求,进行血液的合理分配和调配。

4. 医院临床部门负责合理用血,减少浪费,提高血液利用率。

五、血液库存管理的具体制度1. 捐血管理(1)组织开展献血活动,吸引更多的献血者。

(2)对参加献血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定献血资格,并对献血者进行血液样本采集。

2. 血液采集管理(1)对血液样本进行分类和标记,确保准确而清晰。

(2)进行血液存储前的检测和确保质量。

3. 血液储存管理(1)建立健全的血液存储记录,及时更新血液储存情况。

(2)对血液样本进行分类储存,确保易于查找和取用。

4. 血液分配管理(1)根据医院的用血需求进行血液分配和调配。

(2)建立血液库存监控机制,确保血液库存情况的实时把握。

5. 血液使用管理(1)医院临床部门建立健全的用血申请和审核制度,确保用血的合理性和及时性。

(2)对医院用血情况进行定期分析和评估,掌握用血趋势。

6. 血液库存交接管理(1)建立血液库存交接记录,确保血液库存的安全和完整。

(2)对血液库存交接人员进行培训,掌握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七、监督检查1. 设立专门的血液库存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监督和检查血液库存管理工作情况。

2. 定期对各个环节的血液库存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

血液库存管理制度

血液库存管理制度

血液库存管理制度1. 前言血液库存管理是保证医疗机构血液供应的关键环节,它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

为了有效管理和优化血液库存,制定并执行科学的血液库存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档旨在规范医疗机构血液库存管理的流程和要求,提高库存的合理性和使用效率。

2. 目的和范围2.1 目的血液库存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医疗机构血液库存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以满足患者的临床需求,避免因库存不足或过多而引发的风险和浪费。

2.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的血液库存管理工作。

包括血液的采购、储存、分配和报废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3. 血液库存管理流程3.1 采购3.1.1 采购计划根据医疗机构的实际需求和血液使用情况,制定每月或每季度的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应考虑到血液类型、库存量、有效期限等因素。

3.1.2 供应商选择选择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的供应商,确保供应商能够提供安全、有效的血液产品。

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协议,并定期评估供应商的服务质量。

3.1.3 采购执行按照采购计划和协议的要求,及时进行血液采购。

在采购过程中要求供应商提供合格的产品证明和检验报告。

3.2 储存3.2.1 储存条件建立符合血液储存条件的库房和设施,包括温度、湿度等要求,保证血液在储存期间的质量和安全。

3.2.2 库存管理建立科学的库存管理制度,包括清点、登记、标识和分类等工作。

实时监控库存量和有效期,并制定合理的补货策略。

3.3 分配和使用3.3.1 分配原则根据医疗机构内科临床需求,制定血液的分配原则,确保临床需要得到满足。

优先考虑急需的患者和紧急手术等需求。

3.3.2 分配过程配血师按照临床需求和患者的血液类型,进行血液的配型和匹配。

确保血液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3.3.3 使用记录医护人员需填写血液使用记录,包括用量、时间、患者信息等内容。

定期评估和汇总使用情况,为验血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3.4 报废和追溯3.4.1 报废管理定期对库存进行检查和审查,及时清理过期和无法使用的血液产品。

医院血液库存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血液库存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血液库存管理,确保血液安全、有效供应,保障临床用血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医院血液库存管理由输血科负责,实行专人负责、分级管理。

2. 输血科主任负责血液库存管理的全面工作,包括血液采购、储存、分发、报废等环节。

3. 血液库存管理人员负责具体执行血液库存管理工作,确保血液安全、有效供应。

三、血液采购1. 血液采购必须按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规定,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采供血机构购进。

2. 采购血液时,必须核对血站名称、许可证号、血液品种、规格、数量等信息,确保采购血液的合法性。

3. 采购血液应优先选用质量合格、有效期内的血液,确保血液质量。

四、血液储存1. 血液储存环境应满足以下条件:温度为2-6℃,相对湿度为35%-75%,避光、防尘、防污染。

2. 血液储存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血液储存时,应按品种、规格、采血日期等进行分类存放,标签清晰。

4. 血液储存期间,应定期检查血液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血液分发1. 血液分发应严格按照临床用血原则,根据患者病情、输血史、血型等因素合理用血。

2. 临床科室需用血时,应由主管医师填写《输血申请单》,经科主任审核签字后,送至输血科。

3. 输血科根据《输血申请单》和血液库存情况,及时调配血液。

4. 血液分发过程中,应确保血液安全、有效。

六、血液报废1. 血液报废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2. 血液报废原因包括:过期、变质、污染、标签不清、采血不合格等。

3. 血液报废后,应填写《血液报废单》,经输血科主任审核签字后,按相关规定处理。

七、监督检查1. 医院医务部、护理部等部门应定期对血液库存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2. 输血科应定期对血液库存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予以严肃处理。

血液应急库存管理制度

血液应急库存管理制度

血液应急库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血液供应的安全性和充足性,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的血液库存管理工作。

三、库存管理的原则1. 安全第一。

确保库存的血液符合相关规定的安全标准,不得使用过期或不合格的血液。

2. 充足供应。

根据医疗机构的实际需求合理分配和储备血液,确保血液供应充足。

3. 严格管理。

对库存的血液进行严格的管理,包括进货、出库、储存和监测等环节。

4. 及时更新。

对库存的血液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确保库存中的血液始终保持新鲜有效。

四、库存管理流程1. 血液采购和进货:医疗机构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血液采购,确保血液的来源合法合规,并且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2. 血液分类和储存:医疗机构应根据血液的类型和用途进行分类和储存,不同类型的血液应分开储存,避免混淆。

3. 血液监测和检测: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库存的血液进行检测和监测,包括血液成分、过期日期等,确保血液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4. 血液出库和使用: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患者的需求进行血液出库和使用,确保血液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5. 库存更新和调整: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库存的血液进行更新和调整,及时清理过期或不合格的血液,保证库存的血液始终是新鲜有效的。

五、库存管理的实施1. 建立健全的血液库存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流程,确保血液库存的安全和充足。

2. 对血液的来源、质量、数量等进行全面监控和管理,确保血液的患者消毒合格标准。

3. 定期开展血液库存的检查和更新,确保库存的血液始终符合相关标准。

4. 建立应急血液库存,以备不时之需,如灾难、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

5. 定期对血液库存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不断提高库存管理水平和效率。

六、监督和检查1.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监督和检查机制,确保库存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

2. 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对医疗机构的库存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纠正。

3. 对违反库存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查处,确保血液供应的安全和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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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第二中心医院输血科血液库存管理制度
一、血液预订管理
1. 根据本院临床用血需求每周3次向保定市中心血站上报用血需求计划
2.我院需特殊稀有血型血液时,应提前三天预约,并负责向临床医生做好解释工作,与保定市中心血站积极沟通,确认取血时间。

二、血液接收核对、入库、贮存管理
1.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验收核对。

内容:运输条件、物理外观、包装是否合格,血袋是否有破损,标签字迹是否清晰、内容是否完整。

标签上标明供血机构名称及许可证号、供血者条形码编号、血型、品种、血量、采血日期、成分制备日期、效期、储存条件等。

2.进入输血科的血液及成分,必须入库登记。

登记内容:献血者条形码编号、血型、品种、血量、采血日期、效期、入库时间、入库人、移交人等。

3.全血、成分血按A、B、O、AB血型分类储存于血库专用冰箱或专用冰柜不同层内,标识明显。

不同日期的血液依先后次序存放,整齐排列,不能倒置,以便发血时观察红细胞和血浆层界面。

4.红细胞类制品4-5℃保存,血浆和冷沉淀-20℃以下保存,血小板20~240C振荡暂存。

5.当储血冰箱的温度自动控制报警装置发出报警信号时,要立即检查原因,及时解决并记录,每天定时作冰箱温度记录。

6.各类血液及成分严格按照规定储存期限保存,过期血一律不得
用于临床,严格执行报废血的报批手续,并作好相关记录。

7.根据临床和库存需要,每天作好用血计划和预约血液工作,节约血液,避免浪费。

8.每天下班前,做好血液交接工作,核对实际库存数量
9.储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冰箱每周消毒一次,冰箱消毒效果监测每月一次,菌落数<80cfu/10min或<200cfu/m3(培养皿90mm细菌培养),无霉菌生长。

10.必须随时储存足量的A、B、O、AB型血液,不能空库和缺型,随时保证临床用血需要。

11.做好储血室内的物表、地表、空气消毒工作,并作好记录。

12.做好报废血液和医疗废物的处理工作。

13.妥善保存血液出入库记录及资料,每年上交档案室保存至少十年。

三、领血、发血出库管理
1.从血站领取血液时,派经过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持取血证领取。

2.从输血科领取血液,由经过培训的医护人员持取血单领取。

3.输血科有专人负责发血或谁配血谁发血,禁止非专业人员发血。

4.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受血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床号、血型,献血者条形码号、血型、血量、品种、配
血结果、有效期、失效期及血液的外观质量等,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发血。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得发血: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液中有明显血凝块;
(3)血袋有破损、漏血;
(4)血浆呈乳糜状(暗灰色)或红色(溶血);
(5)血浆中有大量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有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色;
(8)过期或其它需要查证的情况。

6.配血结果未出来前或配血结果有疑问时严禁发血。

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于2~6℃冰箱保存至少7d。

7.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输血科,医护人员取血时,一次只能领取一位受血者的血液,决不允许一人同时领取几位受血者的血液。

8.输血后的血袋应交回输血科2~6℃保存至少1d。

四、血液库存预警管理 1.血液库存预警标准
根据临床用血情况以及紧急用血时对血液制品的选择性,我院对输血科的血液库存储备制定了明确标准,当库存低于以下标准时,启动预警程序
A型、B型、O型红细胞储备量为各10个单位AB型为2个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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