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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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版《经济法》教学教案

2024版《经济法》教学教案

《经济法》课程简介《经济法》是法学专业的一门核心课程,主要研究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和规则。

课程内容包括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市场主体法律制度、市场规制法律制度、宏观调控法律制度以及经济诉讼与仲裁等。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应掌握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和原理,了解我国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具备运用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经济问题的能力。

01知识目标掌握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和原理,了解我国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02能力目标具备运用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经济问题的能力,能够处理简单的经济法律事务。

03素质目标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教学目标与要求《经济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教材参考资料辅助资源《经济法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经济法案例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等。

多媒体课件、案例分析、法律法规数据库等。

030201教材及参考资料03经济法是国家为了克服市场失灵而制定的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调整对象是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具体分为企业组织管理关系、市场管理关系、宏观调整关系和社会保障关系四大类。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衡协调原则、维护公平竞争原则、有限干预原则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与原则经济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素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经济法主体根据经济法的规定在经济活动中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

其中,主体是指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依法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组织或个人;客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内容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

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经济法与民法都调整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但两者调整对象不同。

《经济法学教案》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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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教案》PPT课件第一章:导论1.1 课程介绍介绍经济法学的定义、研究对象和意义解释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强调学习经济法学的重要性1.2 经济法的基本概念解释经济法的定义和特点探讨经济法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分析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领域的区别和联系1.3 经济法的历史发展概述经济法的历史演变过程介绍我国经济法的发展概况分析经济法发展的重要因素和影响第二章: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2.1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解释经济法调整对象的概念和特点探讨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范围和内容分析经济法调整对象的重要性和意义2.2 经济法的调整方法介绍经济法调整方法的种类和特点分析各种经济法调整方法的适用情况和效果探讨经济法调整方法的选择和运用第三章:经济法的价值和基本原则3.1 经济法的价值解释经济法价值的含义和意义探讨经济法价值的目标和追求分析经济法价值对经济法的作用和影响3.2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介绍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种类和内容解释各个基本原则的含义和意义探讨经济法基本原则的适用情况和作用第四章:经济法的主体和客体4.1 经济法的主体解释经济法主体的概念和特点探讨经济法主体的种类和范围分析经济法主体在经济法中的作用和地位4.2 经济法的客体解释经济法客体的概念和特点探讨经济法客体的种类和范围分析经济法客体在经济法中的作用和意义第五章:经济法的渊源和效力5.1 经济法的渊源介绍经济法渊源的种类和特点解释各种经济法渊源的含义和作用探讨经济法渊源的适用情况和效力5.2 经济法的效力解释经济法效力的含义和意义探讨经济法效力的来源和依据分析经济法效力对经济法的作用和影响第六章: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6.1 经济法的制定介绍经济法制定的程序和机构解释经济法草案的制定和审议过程探讨经济法制定中的立法技术和方法6.2 经济法的实施解释经济法实施的含义和意义探讨经济法实施的途径和手段分析经济法实施的效果和问题第七章:经济法的监督和救济7.1 经济法的监督介绍经济法监督的机构和职能解释经济法监督的对象和内容探讨经济法监督的方式和机制7.2 经济法的救济介绍经济法救济的途径和手段解释经济法救济的性质和目的探讨经济法救济的适用情况和效果第八章:经济法的案例分析8.1 案例选择和分析方法解释案例选择的重要性and 标准介绍经济法案例分析的方法和技巧强调案例分析对理解经济法的作用和意义8.2 案例分析和讨论分析具体的经济法案例讨论案例中的法律问题和解决方法总结案例对经济法学习和实践的启示第九章: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9.1 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的关系解释国际经济法的定义和特点探讨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的关系和联系分析国际经济法对经济法的影响和作用9.2 国际经济法的领域和内容介绍国际经济法的主要领域和内容解释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则探讨国际经济法的发展趋势和挑战第十章:经济法的未来与发展10.1 经济法的挑战与机遇分析经济法面临的挑战和问题探讨经济法发展的机遇和前景强调创新和经济法发展的关系10.2 经济法的创新与发展介绍经济法创新的途径和手段解释经济法创新的重要性and 意义探讨经济法发展的方向和目标10.3 结论总结整个经济法学教程的主要观点和内容强调经济法学习的重要性and 实践意义鼓励学生继续学习和研究经济法,为我国经济法发展做出贡献重点和难点解析1. 第一章导论中的“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和“经济法的历史发展”部分是理解整个经济法学的基础。

经济法学教案

经济法学教案

经济法学教案一、教学目标1.理解和掌握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法规;2.提高学生运用经济法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3.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二、教学重点和难点1.教学重点:理解和掌握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法规;2.教学难点:提高学生运用经济法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教学过程1.导入新课:通过提出一些与经济法相关的社会现象或案例,引导学生思考经济法的作用和重要性;2.知识点讲解:详细介绍经济法的概念、原则和法规,注意讲解的逻辑性和系统性;3.案例分析:结合具体案例,让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和讨论,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和掌握;4.互动交流:鼓励学生提问和发表自己的见解,同时组织学生进行小组讨论,提高课堂互动性;5.小结:总结本节课的重点内容和学生的表现,布置课下作业。

四、教学方法和手段1.讲授法:以教师讲解为主,注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引导学生思考和理解;2.案例分析法:通过具体案例的分析和讨论,帮助学生将理论知识与实际应用相结合;3.互动讨论法:鼓励学生提问和发表自己的见解,同时组织学生进行小组讨论,提高课堂互动性。

五、课堂练习、作业与评价方式1.课堂练习:结合讲解的内容,在课堂上安排适当的练习题,让学生进行即时练习和讲解;2.作业:布置相关知识点和法规的阅读和思考题,以及案例分析报告等形式的作业;3.评价方式:对学生的课堂表现和作业进行综合评价,包括学生的参与度、理解能力、分析能力等方面。

六、辅助教学资源与工具1.参考书籍:推荐相关经济法的教材和参考书籍,以便学生课下进一步学习和阅读;2.教学视频:提供有关经济法的在线教学视频和讲座资源,帮助学生进行自主学习;3.PPT素材:提供相关PPT模板和图片素材,以便学生进行笔记和整理。

七、结论通过本次教案的设计与实施,我们达到了以下教学目标:理解和掌握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法规,同时提高学生运用经济法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经济法学教案

经济法学教案

经济法学教案第一编经济法基础理论⏹本编主要讲述经济法一般理论,内容涉及经济法的概念、独立地位、经济法律关系及经济的基本原则。

⏹通过本章的学习,同学需要理解何为经济法。

第一章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第一节经济法学研究的核心问题一、经济法学研究的逻辑起点——调整对象研究1.部门法概念的意义2.部门法的必要概念要素——调整对象二、重要意义1.奠定经济法理论研究的理论基石。

2.回应其他学科的否定和质疑。

第二节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一、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学说述评(一)否定说否定说认为经济法不具备特有的调整对象,人们所谓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其实都是其他部门法的调整对象,所以经济法不是一个独立的基本部门法。

持该种观点的学者大多为非经济法学者。

否定说类型1.综合经济法论。

即认为经济法是分属于其他各部门法的调整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综合概念。

代表人物:王家福。

2.学科经济法论。

即认为经济法是研究经济法规运用各个基本法手段和原则对经济关系进行综合调整的规律的法律学科。

代表人物:佟柔。

否定说类型3.经济行政法论。

即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全部或部分属于行政法的调整范围,对于这一部分的经济关系,或归行政法调整,或在行政法下设立一个新的行政法分支,即“经济行政法”。

代表人物:粱彗星。

(《中国经济法诸论》,法律出版社1987年版)(二)第一时期肯定说(1992年前):(大经济法观点)1.纵横说。

认为经济法调整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内部及其相互之间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在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1986年前经济法学者都持这一观点。

代表人物:陶和谦,《经济法学》,群众出版社1983年版。

2.密切联系说。

认为经济法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以及与经济管理关系密切联系的经济协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代表人物:陶和谦,《经济法学》,群众出版社1989年版。

3.两者的区别(1)产生时间不同。

1986年《民法通则》颁布前,经济法学界主要持前者;1986年后,后者占据主导。

法学专业经济法教案

法学专业经济法教案

一、教学目标1. 知识目标:使学生了解经济法的基本概念、特征和调整对象,理解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掌握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2. 能力目标: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

3. 情感目标:培养学生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

二、教学内容1. 经济法的基本概念与特征2.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3.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4.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5.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和内容三、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经济法的基本概念、特征、原则以及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2. 案例分析法:分析典型经济法律案例,引导学生运用经济法知识解决问题。

3. 小组讨论法:分组讨论经济法相关问题,培养学生的合作与交流能力。

四、教学步骤1. 导入新课:简要介绍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引发学生对经济法的兴趣。

2. 讲解经济法的特征和调整对象:阐述经济法的独特性及其调整的经济关系。

3. 讲解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介绍公平、公正、公开、效率等原则的含义和作用。

4. 讲解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分析各类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5. 讲解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和内容:介绍经济法律关系中的物、行为和智力成果等客体,以及法律关系的内容。

6. 案例分析:选取典型的经济法律案例,引导学生分析案例中涉及的经济法律关系及其处理方式。

7. 小组讨论:分组讨论经济法相关问题,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知识分析问题的能力。

8. 总结与评价:回顾本节课的主要内容,强调经济法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性。

五、课后作业1. 复习本节课的经济法基本概念、特征、原则及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2. 结合实例,分析经济法律关系及其处理方式。

六、教学内容6. 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7. 经济法律责任8. 经济法律救济9. 我国经济法的主要法律法规10. 经济法在未来社会发展中的挑战与展望七、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的原因和条件,经济法律责任的种类和承担方式,经济法律救济的途径和程序。

经济法全部教案

经济法全部教案

绪言教学内容;经济法的绪言教学目的:使学生对经济法有一个整体的基本的理解。

教学重点:经济法的地位教学方法:讲授法学时:1教学过程:一、经济法学的概念和地位二、经济法学发展的历史和现状三、研究经济法的指导思想和方法思考题:了解经济法学的概念、它的发展以及如何研究经济法。

第一章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教学内容:经济法的产生,发展以及其在各个不同时期的情况和特征。

教学目标:使学生掌握经济法的产生过程,发展过程以及在这些问题上各自不同的观点和见解,从而加深对经济法这门课整体的了解和兴趣。

教学重点:经济法的产生教学方法:讲授法学时:2教学过程:第一节经济法的产生一、在经济法产生上的不同观点:(一)认为经济法是在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以后才产生的(二)认为产生于19世纪末(三)认为随着国家与法律的产生而产生(四)认为产生于古代社会二、对在经济法产生问题上的不同观点的评析(一)关于经济法产生的含义(二)关于经济法产生的时间和历史背景第二节经济法的发展一、前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法(一)前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法的内容(二)前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法的特征二、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法(一)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法的内容(二)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法的特征三、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法(一)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法的内容(二)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法的特征(三)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法发展的展望思考题:1.经济法是如何产生的?2.经济法的发展情况如何?教学内容:经济法的语源,调整对象,定义。

教学目标:使学生理解并掌握经济法的概念。

教学重点:经济法的定义。

教学方法:讲授法学时:2教学过程:第一节经济法概念的语源重点掌握经济法语源的各种来源及其历史变革。

第二节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一、研究经济法调整对象问题的基本出发点二、经济法具有特定的调整对象三、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特定的经济关系四、经济法调整的特定经济关系是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第三节经济法的定义一、对经济法这个概念下定义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一)要正确地概括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二)不必列举各种法律规范共有的属性(三)不需要列举经济法的主体(四)不应该使用含混的概念(五)定义项和外延和被定义项的外延应该相等(六)经济法是以特定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对经济法这个概念应该下一个什么样的定义经济法是调整国家经济协调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教案.doc(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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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课程教案第一章经济法概述1. 授课时间:第一周(3课时)2.授课类型:理论课3.授课题目:经济法的概念及特征,经济法关系,经济法地位,经济法的功能,经济法的历史发展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以及本课程的学习要求。

4.教学目的、要求:明确经济法含义。

通过教学,让学生明确本门课程的学习要求。

5.教学重点及难点:经济法含义、特征、功能和原则6.教学内容:第一节经济法的历史沿革(一)西方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西方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过程实际上是随着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发展到垄断阶段,传统民商法、行政法制度框架不断被突破并逐渐演变至最终独立的过程。

深入考察西方各国经济法的历史,其发展历程大致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西方经济法的萌芽时期(19世纪末至一战结束)自由资本主义的发展,所有权的私有化导致了垄断的产生,垄断限制了竞争,在这种情况下,西方国家开始了以调整垄断与竞争关系为目的的立法。

1890年,美国颁布了被誉为经济法鼻祖或世界上第一部实质意义上的经济法的法案——《谢尔曼反托拉斯法》。

1914年又颁布了《克莱顿法》和《联邦贸易委员会法》,这些应该是现代经济法最早的法律表现形式。

与此同时,德国于1915年颁布了《卡特尔规章法》,1923年和1934年又分别颁布了《卡特尔法》和《卡特尔变更法》。

德国的经济立法及法学界的研究后来传播到了法国、意大利、日本等国,对这些国家的经济法立法和理论研究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这一时期美国、德国的经济法主要表现为国家运用法律手段调整垄断与竞争的关系,限制市场主体的行为方式,限制合同自由和意思自治。

2.西方经济法的发展时期(1929—1933年经济危机至二战结束)1929年开始的世界性的经济危机导致了凯恩斯主义的诞生和美国的罗斯福新政。

在新政期间,美国颁布了《紧急银行条例》、《金融改革法案》、《产业复兴法案》等70多个法令,开创了国家对经济进行的全面、综合性和经常性调节的先河。

在此期间,为了应付经济危机和支持战争,德国颁布了《煤炭经济法》、《钾盐经济法》等,日本则颁布了《米谷法》、《出口组合法》、《重要产业统制法》、《企业整顿法》等法令,这些法令都带有直接的行政干预的色彩。

经济法学(教案)(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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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教案)(共享)contents •课程介绍与教学目标•经济法基本概念与原则•市场主体法律制度•市场运行法律制度•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经济仲裁与经济司法制度目录01课程介绍与教学目标经济法学课程背景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法治建设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法学作为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规范的学科,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具有重要意义。

学科交叉与融合经济法学涉及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的交叉融合,有助于培养学生跨学科的综合素养。

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经济法学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有助于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掌握经济法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和制度,了解国内外经济法学的研究动态和前沿问题。

知识目标能力目标素质目标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

培养学生的法治精神、创新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030201教学目标与要求教材使用及参考书目教材《经济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参考书目《经济法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经济法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经济法案例教程》(清华大学出版社)等。

同时,鼓励学生阅读相关学术论文、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加深对经济法学理论和实践的理解。

02经济法基本概念与原则经济法定义及调整对象经济法的定义经济法是国家为了调整经济关系,规范经济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主要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市场监管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经济关系,包括宏观调控关系、市场监管关系、国有资产管理关系、涉外经济关系等。

经济法体系构成经济法体系的概念经济法体系是指由各种经济法规范所组成的有机整体,是经济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和内在联系所构成的统一整体。

经济法体系的构成经济法体系主要由宏观调控法、市场监管法、国有资产管理法、涉外经济法等多个子部门法构成,每个子部门法都有其特定的调整对象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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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一、学习目的(一)课程简介经济法是20世纪兴起、发展的一门新兴法律部门,是国家从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国民经济进行干预、参与和管理的产物,是指导一国社会经济稳定、有序、高效发展的基本法。

经济法立足于社会整体利益本位,有别于传统民法的个体权益本位和传统行政法的行政权力本位,从而使经济法对国家与社会、计划与市场、整体与个体、民主与集中等矛盾统一体能够充分有效地发挥其整合作用,这对渐趋开放、统一的国内经济与国际经济而言,无疑是一种具有前瞻性、发展性的法学思想。

因此,在依法治国的方略下,经济法对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和繁荣已经并将长久持续起到指引、协调和保障的决定性作用。

经济建设离不开经济法思想,经济法思想同样要在改革现实中体现。

因此,了解和掌握经济法基本理论是从事经济改革实践、法制建设以及法学研究的必要前提。

经济法学是研究经济法现象产生和发展的一般规律,经济法与社会经济、法、法的其他部门等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经济法的内容及其实现的一门法学学科。

经济法学与民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等其他二级法学一样,是法学的核心课,也是法学的基础课,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学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经济法学的历史发展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济法学在我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推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的建立和现代化事业的进行。

纵观二十五年来中国经济法学的发展史,我们可以将其划分为如下几个阶段:1、1978——1986年阶段这一阶段是经济法学的初创阶段,也是经济法学蓬勃发展的阶段。

受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和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推动,经济法学的研究空前繁荣。

2、1986——1998年阶段这一阶段,经济法学受到了来自民法学、商法学、行政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等的有力挑战,经济法学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是经济法学发展最困难的阶段。

3、1998——2000年阶段这一阶段,国家教育部将经济法学确立为法学类十四门核心课之一,为经济法学的发展带来了生机,注入了活力,经济法学又重新复活,高档次、高品味的专著、教科书不断涌现,经济法学又呈现出一片繁荣的景象。

4、2000年以后的阶段这一阶段,最高人民法院宣布撤销经济审判庭,自此经济法学又遇到了新的困难,但经济法学的研究并未止步,而是以新方法和视野推进着经济法学的研究。

(二)开课的意义•1、加强我国法制建设的需要•2、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市场经济的自由性,必须以法治为保障•市场经济的统一性,必须以法治为基础•市场经济的开放性,必须以法治为条件•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必须以法治为前提•市场经济的可控性,有赖于法治的制约•3、完善大学生知识结构的需要(1)经济法学与其他基础法学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学习经济法学对学好其他基础法学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2)学好经济法学对学好经济法学的专业理论课,如市场竞争法、自然资源法、财政法、税法、金融法等有重要的指导作用;(3)学好经济法学,对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帮助作用,因为经济法学既是一门理论法学,又是一门实践法学,在司法实践中必不可少。

(三)教学目的和要求教授经济法,旨在通过对经济法律规范的学习和研究,使学生系统地、准确地理解和掌握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具体法律制度及其相应的规范,提高学生对经济法的本质、作用原理和经济法实务的认识,使学生在掌握经济法的规律性、原理性和知识性的基础上,获得运用经济法理论及有关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经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应使学生做到:1、了解经济法的发展概况。

2、掌握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3、掌握我国经济法的基本精神,了解我国经济法法律框架。

4、了解或掌握主要经济法律制度内容。

5、学会运用经济法理论并根据有关经济法律制度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二、学习方法(一)观察法律的介入点1、公民、法律顾问:观念:法不是打官司的工具,是依法办事的策略之一知识要求:了解法的操作过程2、法律工作者:观念:法的阶级性本质知识要求:了解法的操作过程及其适用,重点是法律责任的确定(二)具体方法1、系统掌握经济法律法规:课本、法条、现实案例相结合2、勤思多问,敢于批判3、密切联系实际三、学习内容(一)法学理论经济法总论——第1——5章(二)部门法以市场管理法和宏观调控法为主★重点掌握内容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税法、国有资产管理法四、授课时数:56第一章经济法的概念1.程宝山:《经济法学》,郑州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2.漆多俊:《经济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概念是认识经济法的源头,直接影响着对经济法本质的抽象,对经济法特征的描述和对经济法的构造,并为国家在国家和经济之间的多样关系中做出一个在系统上一致的,恰如其份的正确决策。

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问题是经济法学研究领域最基本的理论问题。

国内外意见纷芸。

中国自20世纪80年代起,形成了纵横统一说、经济行政法说、国家经济管理说、学科经济法说和密切联系(管理——协作)说等学术观点。

其中,纵横统一说和稍后经修正而形成的密切联系说的影响比较大,认为经济法不仅调整纵向经济关系还调整横向经济关系(或同纵向关系密切联系的横向关系)。

1992年中共中央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此时,再将平等主体之间的横向经济关系纳入经济法的调整范围,显然不合时宜。

国家经济调节关系说遂日益流行,上升为主导学说。

与此同时,还出现了其他一些学术观点,例如:杨紫烜教授为代表的“经济协调关系说”;李昌麒教授为代表的“需要国家干预说”;刘文华教授、史际春教授为代表的“新纵横统一说”;王保树教授为代表的“社会公共性说”等。

尽管分歧仍然存在,但近年来各学派的观点越来越趋向接近。

大家都赞成经济法要解决的是国家和市场的关系问题,它所调整的是在国家“调节”或“干预”、“协调”、“管理”社会经济过程中所发生的特定社会关系,它所维护的是一种社会整体利益和社会公平。

第一节经济法概念的语源一、产生1.摩莱里(1755)《自然法典》在第四章“合乎自然意图的法制蓝图”中提出一系列法律草案,其中之一为“分配法和经济法”(共12条),指出经济法是在作者说设想的未来理想的公有制社会,用以“调整自然产品和人工产品的分配”的法律规定。

在这里,“经济法”自然还不是以现实生活为基础的科学概念,而只是一种唯理论(唯物主义社会哲学的一个派别)的对于未来的主观构想。

评价:(1)反映了经济法的最本质特征,即国家对社会生活进行干预。

(2)建立在否定商品交换和民法作用的基础之上,只能是一种空想。

2.德萨米(1843)《公有法典》第三章“分配法和经济法”中继承了摩莱里的经济法律思想,对未来的经济法进行设计,主张建立一种“自由的、慷慨地、合理的”平等分配方式,设计了“量饥而食,量渴而饮”的“共同膳食”制度。

评价:(1)其概念包括的内容比摩莱里的更广,涉及各种经济法律制度。

实际上他的所谓“经济法”是泛指各种经济方面的法律,而不是今天人们所特指的调整一定社会经济关系的经济法。

(2)企图把平等原则建立在收益产品极其丰富的基础之上,不可能实现。

(3)分配思想是一种把复杂的社会分配关系过于简单化、理想化的超现实的分配思想。

#两位空想共产主义者谈论的“经济法”是在未来的理想社会公平分配财富的分配法。

二、作为法律术语1、我认同的说法是:浦鲁东(法国小资产阶级激进派代表人物)(1)1865年《工人阶级的政治能力》中指出:“经济法是政治法和民法的补充和必然产物。

”法律应当通过普遍和解来解决社会生活矛盾,为此需要改组社会,由“经济法”来构成新社会组织的基础。

因为公法会造成政府过多的限制经济自由,私法则无法影响经济活动的整个结构,必须将社会组织建立在“作为政治法和民法之补充和必然结果的经济法”之上。

(2)1869年《战争与和平》中提出“经济法权观念”,但目的不在于阐述经济法问题,而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它的“永恒公平”原则。

评价:实际看到了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了一种政治法和民法调整不了的经济关系,需要有一个既能体现国家政治权利,又能体现经济自主的法律,即经济法对它进行调整。

其经济法概念虽仍不能脱离空想的框架,但其含义显然大大前进了一步,他似乎已经模糊地触及经济法概念的一些本质属性,所以马克思评价其为“只是一个涉猎者”。

2、德国学者莱特(Ritter)在1906年创刊的《世界经济年鉴》中使用了“经济法”这一概念,用来说明与世界经济有关的各种法规。

三、现代经济法概念的形成现代经济法概念的形成始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的德国,当时德国颁布了一系列国家干预经济的法规,有的直接以经济法命名,如1919年颁布的《煤炭经济法》等。

这些法规有一个共同特征,即国家对社会经济的干预。

按其规定:国家以自己为一方主体同其他社会主体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它突破了长期以来自由主义经济的自由放任原则,与确保个体自由的民法显著不同;同时它也不同于传统的行政法,它重在影响和调节社会经济的结构和运行,促进社会经济的协调、稳定与发展。

这引起德国法学界的注意,并对此展开研究和讨论。

20年代德国学者撰写了大量的经济法论著,对经济法的概念和其他理论问题进行了广泛的探讨。

经济法的概念就这样首先在德国流行开来,并陆续传播到国外。

我国从1979年以来,在全国人大的文件和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文件中,以及在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五年立法规划中,都使用了“经济法”这一概念;与此同时,在我国的法学教材、专著、论文、工具书、资料中,也广泛使用“经济法”这一概念。

三、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轨迹(把握知识要点)1、经济法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传统观点认为产生于20世纪初的德国,此说不妥,与1890年美国反托拉斯法的列举矛盾)2、1890年美国颁布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被视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第一部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但是,西方第一部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应当是1889年加拿大的《禁止限制性贸易的合并法》,不仅早一年且是美国反托拉斯法的蓝本。

惜乎,国人有骨乎?)3、世界上第一部以经济法命名的法律是德国1919年颁布的<煤炭经济法>4、1964年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颁布的<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经济法典>,是世界上第一部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部经济法典。

第二节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一、对调整对象的一般认识调整:国家将其意志深入到物质关系领域,使其上升为经济法律关系的活动。

调整对象:经济法应当促进、限制、取缔和保护的社会关系,亦指经济法律关系所及的范围。

自从法学界提出“经济法”这一命题后,论证与质疑就一直伴随着经济法的整个发展历程。

这些论证最为根本的分歧集中在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上,即经济法是否具备独立的调整对象,经济法有哪些具体的调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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