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加班管理制度细则
国企加班管理制度

国企加班管理制度为规范加班行为,提高企业生产效率,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加班范围1. 超出法定工作时间的工作,包括延时任务、特殊情况需要加班工作等;2. 临时性、不可预测的工作任务所需的加班工作;3. 突发事件处理所需的加班工作。
三、加班安排1. 员工加班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汇报,并经上级批准;2. 上级主管应合理安排员工加班时间,并在加班后适当给予调休或加班费;3. 禁止强迫员工加班,应尊重员工的个人时间和健康。
四、加班补贴1. 每小时加班工资=基本工资/月工作日数/日工作小时数*1.5;2. 员工如需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3. 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倍率工资。
五、加班管理1. 加班工作应保证员工安全和健康,遵守国家劳动法规定;2. 加班应提前安排,避免加班成为常态;3. 员工在连续加班超过一定时间,应给予相应的调休或加班费;4. 国家法定节假日应禁止加班,如确有需要,应提前报备相关部门,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奖惩措施1. 对于违反加班管理制度的员工,将依据公司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2. 对于表现突出、工作积极主动的员工,可给予奖励和表彰。
七、监督与检查1. 上级主管应定期对部门加班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2. 员工应按照规定填写工作日志和加班申请表,记录加班情况;3. 员工如有加班权益受损或遭受不公正对待的情况,可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举报或投诉。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2. 具体实施细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3.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所有。
以上就是国有企业加班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建立健全的加班管理制度,可以有效规范加班行为,保障员工权益,提高生产效率,确保企业稳定发展。
希望各国有企业在制定和执行加班管理制度时能充分考虑员工的合法权益,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共赢。
公司加班管理规定范本(3篇)

公司加班管理规定范本一、目的与适用范围为维护企业和员工利益,规范加班和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业务人员不在此范围之内。
二、加班定义确因实际工作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且自下班之时起,延长超过____小时以上的称为加班。
三、职责____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加班的原因和完成情况以及加班的时间进行审核监督;2.劳动人事分管部门对实际加班时间进行审核。
3.财务部门负责加班相关费用的审核和发放。
四、加班流程1.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认可,并填写《加班申请表》。
2.事先未经批准,视为无效加班。
紧急事务或者领导临时安排加班的,第二天补填《加班申请表》。
3.每月由人事分管部门统计加班情况,合理安排倒休或加班费用。
五、加班原则及加班费标准1、《加班申请表》记录作为核定当月倒休和发放加班费的依据。
具体办法如下:(1)加班在____小时以上____小时以下,员工可获得半天倒休或发放加班费____元;(2)加班____小时以上,按____天倒休计算或发放加班费____元。
(3)延长工作时间不满____小时的,视为员工主动延长工作时间,不给予加班补偿。
公司不鼓励员工主动延长工作时间。
(4)加班时间内加班人员用餐费用自理,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给予报销。
2、不视为加班的几种情况:(1)当日未完成既定计划需要延时工作;(2)参与公司组织的企业文化、联谊等集体活动;(3)内部培训,非工作时间的授课;(4)未经领导批准的延时工作。
3、加班劳动纪律:(1)无故拖延加班时间,当日加班费不予发放;(2)据不服从领导加班安排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____元,情节严重的按照《捷龙公司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三款作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3)加班期间,未完成加班任务的,视为无效加班,当日加班费不予发放。
六、倒休原则1、员工倒休按正常出勤对待。
2、倒休时间以半天为最小单位。
3、倒休仅限个人使用。
企业加班加点规章制度

企业加班加点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加班加点行为,促进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
第三条企业加班加点是指在工作时间外,员工在工作需要或自愿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工作的行为。
第四条企业加班加点应当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制员工加班加点。
第五条企业应当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加班加点工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
第二章加班规定第六条员工加班应当经直接主管审批,涉及部门领导审批的加班需报上级领导审批。
第七条加班时间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工作目的明确,工作计划合理。
第八条加班时间一般不得超过每周40小时,超过部门负责人应当向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报备。
第九条员工加班工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不得低于劳动法规定的加班工资标准。
第十条员工因故需要加班时,应当提前向直接主管请示,如无法提前请示应当事后向主管报备。
第十一条加班应当根据工作情况进行计时,不得私自延长加班时间。
第十二条员工连续加班时间应当控制在48小时以内,如需连续加班超过48小时需要主管审批。
第三章加点规定第十三条员工加点需经部门领导或企业负责人批准。
第十四条加点一般不得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50%,如需加点超过50%需报请企业负责人批准。
第十五条加点工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不得低于法定标准。
第十六条加点工作应当在员工自愿的情况下进行,不得强制员工加点。
第十七条加点工作一般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不得影响员工正常工作、休息和生活。
第十八条加点工作应当合理安排,保障员工工作和生活的平衡。
第四章监督执法第十九条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对员工加班加点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条员工有权向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反映加班加点情况,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第二十一条员工在加班加点过程中如有违规行为,企业有权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二十二条对于违反加班加点规定,严重影响工作秩序的员工,企业有权终止其劳动合同。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企业加班管理制度

企业加班管理制度企业加班管理制度「篇一」第1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司准许员工申请加班。
1.1 在正常工作时间完不成任务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的。
1.2 临时布置的紧急任务。
1.3 必须于班后或休息日完成的任务。
第2条员工加班须由其向上级主管提出申请,上级主管同意后填写“加班申请表”,报部门经理审批签字后,报人事部备案。
未经批准,自行加班的不享受加班待遇。
第3条紧急情况下,部门主管可先获得经理的许可后直接执行加班作业,事后填具“加班申请表”报人事部备案。
第4条加班工资的计算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5条因工作需要,员工需在工作日加班的,从公司规定的下班时间之后开始计算实际加班时间。
加班时间超过一小时才能申报,加班四小时按半个工作日计算,以此类推。
第6条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在不损害员工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有权根据工作和经营的需要安排员工加班。
6.1 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安排员工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以下简称:延长工作时间)及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工作。
公司安排员工加班的,原则上以30分钟为单位。
6.2 公司延长工作时间的,每天一般不超过1小时;在保证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每天延长劳动时间不得超出3小时,一个月不得超出36小时。
如果因自然灾害、事故及其他原因,威胁职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或者生产设备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司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不受本条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
第7条以下情况不视为加班:7.1 公司在节假日组织的郊游及其他娱乐活动;7.2 公司在非节假日组织的下班后的娱乐活动;7.3 在非工作时间组织的培训。
第8条违反加班规定的处罚8.1 公司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的,员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员工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公司加班规定的,将以旷工论处。
8.2 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论处。
8.3 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待遇。
国企员工加班制度范本

国企员工加班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企业员工加班行为,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国有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国有企业全体在职员工。
第三条国有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员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确保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
特殊情况下,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适当调整工作时间。
第四条国有企业安排员工加班的,应依法支付加班费。
加班费支付标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
第二章加班管理第五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加班审批制度。
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提前向直接上级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第六条国有企业应合理安排加班时间,避免员工长时间连续加班。
原则上,员工每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第七条国有企业应在加班前告知员工加班时间和加班任务,确保员工知晓加班相关信息。
第八条国有企业应关注员工身心健康,对于长时间加班的员工,应合理安排休息时间和补休。
第三章加班费支付第九条国有企业安排员工加班的,应按照以下标准支付加班费:1. 平时加班: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加班费。
2. 休息日加班:员工在休息日加班且无法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加班费。
3. 法定休假日加班:员工在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加班费。
第十条国有企业应在每季度末或年度终了后,将加班费支付情况向员工进行公示,接受员工监督。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应加强对加班行为的监督与管理,确保加班费的合理支付。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应定期对加班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员工对加班费支付有异议的,可以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可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某企业加班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内部加班管理,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加班管理遵循公平、合理、高效的原则,充分尊重员工意愿。
第二章加班类型及审批第四条加班类型分为工作日加班、周末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
第五条工作日加班:1. 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需提前一天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部门主管审核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 加班申请需注明加班时间、加班原因、预计完成时间等。
3. 加班申请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由部门主管通知员工。
第六条周末加班:1. 员工因工作需要周末加班,需提前三天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部门主管审核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 加班申请需注明加班时间、加班原因、预计完成时间等。
3. 加班申请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由部门主管通知员工。
第七条法定节假日加班:1. 员工因工作需要法定节假日加班,需提前一周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部门主管审核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 加班申请需注明加班时间、加班原因、预计完成时间等。
3. 加班申请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由部门主管通知员工。
第三章加班补贴及加班费第八条加班补贴及加班费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工作日加班,按加班时间支付加班补贴,加班补贴标准为:1.5倍工资。
第十条周末加班,按加班时间支付加班费,加班费标准为:2倍工资。
第十一条法定节假日加班,按加班时间支付加班费,加班费标准为:3倍工资。
第四章加班记录与统计第十二条员工加班需填写《加班申请表》,部门主管和人力资源部分别进行审核和备案。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负责统计员工的加班时间,每月汇总加班情况,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企业员工的加班管理制度细则

关于企业员工的加班管理制度细则一、引言加班是指员工在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情况下继续工作的行为。
出于维护员工权益、合理管理企业资源的考虑,公司制定了本加班管理制度细则。
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员工加班行为,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企业发展。
二、加班的定义1.加班是指超出正常工作时间,按一定比例计取报酬或休假的工作时间。
2.正常工作时间:公司规定的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不包括休息、餐食或其他特殊情况的休假时间。
三、加班申请1.任何员工需要加班,必须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加班申请。
2.加班申请应包含加班的日期、时间、理由及预计工作的内容等内容。
并需要负责人审批和签字。
3.加班申请书应在申请日前3个工作日内提交,并根据需要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四、加班奖励与补偿1.在公司正常工作时间内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加班,按照公司规定核发加班津贴,具体标准由公司与员工协商确定。
2.对于部门管理人员,公司可以根据工作量和加班时间的情况提供适当的奖励。
3.加班工作达到每月30小时以上,员工可以选择加班调休,每小时加班工作可抵扣相同的调休时间。
4.对于员工已达到法定工时上限或期限,并且无法提供调休时间的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劳动法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五、加班管理1.员工加班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工作内容应当记录在员工工时管理系统内,由员工和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2.所在部门负责人有权根据工作情况和项目进度合理安排员工加班,但不得强迫员工加班。
3.部门负责人应当定期评估加班情况,确保加班安排合理、合法。
4.员工加班情况应当定期进行统计和分析,以便总结经验,优化管理。
六、违反加班制度处理办法1.未经申请擅自加班的,将不予支付加班费或提供调休。
2.拒绝正当合理的加班安排的,将被视为严重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可以给予适当处罚,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3.非分配加班工作,批准他人加班、擅自忙碌等行为的责任人员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公司加班规章管理制度5篇

公司加班规章管理制度5篇公司加班规章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目的1.1保障公司员工正常的加班权益;1.2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适合于本公司员工。
第三章:原则3.1固定工时制a、定义: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b、岗位包括,一般管理、职能类岗位3.2综合工时制a、定义: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
b、岗位包括__制造部一线线上人员、线下辅助人员;__辅助生产部门的司机、发货、入库、值盘电工、设备维修;__后勤职能部门保卫、话务员、监控员、班车小车司机。
3.3不定时工时制a、定义: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
b、岗位包括__中高层;__驻外销售、驻外市场、驻外维修、驻外会计、驻外仓库保管员;__公司规定的其他岗位。
3.4加班时间核算a、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1.5个工作日……依此类推;b、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费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3.5加班天数核算a、平常日加班天数=当月出勤天数-不含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的当月日历天数;b、周六日加班天数指:周六、周日加班天数;c、节假日加班天数指:法定节假日加班天数。
全体享受的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清明、端午、中秋;女员工享受的法定节假日:三八妇女节半天。
3.6加班调休天数折算a、固定工时制__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__周六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__国家法定节假日直接支付加班费;b、综合工时制__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__国家法定节假日直接支付加班费;3.7加班费计算方法:a、固定工时制__平常日加班费=个人日工资标准×加班天数×150%;__周六日加班费=个人日工资标准×加班天数×200%;__节假日加班费=个人日工资标准×节假日加班天数×300%;b、综合工时制__平常日和周六日加班费=个人日工资标准×加班天数×150%(平常日包含周六周日);__节假日加班费=个人日工资标准×节假日加班天数×300%;c、个人日工资标准=个人基本工资/21.75天;d、日工资低于25元的,按25元计算,日工资高于25元的按照实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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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加班管理制度细则当今中国的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竞争日益激烈,加班已经成为企业中的普遍现象。
长时间的加班所造成的亚健康和过劳死等现象,引起社会普遍关注,企业应该制定完善的加班管理制度,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
下面爱汇整理的企业员工加班管理制度,供你参考。
企业员工加班管理制度范文一(一)程序内容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的(工作日)加班补贴和(假日)加班费。
(二)延长劳动时间的加班(1)如需要加班,员工或部门负责人需在实际加班之前到行政管理部填写加班申请单,申请单签字顺序为部门负责人、行政管理部、财务部、总经理。
申请人(或部门负责人)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行政管理部,行政管理部负责人需在加班申请单上署名签收并注明签收时间。
(2)严格执行:加班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填写申请,部门负责人将以电话方式提前通知行政管理部部长,并在加班之后24小时以内到行政管理部填写加班申请单,如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单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视为无效。
(3)加班小时数:加班申请单上要注明加班小时数,实际加班小时数如与申请单不符,行政管理部要对加班进行监控和评估。
⑷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进行计划加班者,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及时作出补充说明。
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按指纹(或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5)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及党团员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补钟点。
(6)实际加班时间超过2小时的,给予加班补助,如没超过2小时,不按加班计算,部门负责人可按照以上程序申请,行政管理部做好记录并予以累积。
由部门视情况给予员工补钟,但补钟前部门负责人必须到行政管理部加班申请单上签字确认补钟时间。
(7)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按照员工固定工资标准计算,每月结算一次,由行政管理部核实后每月随考勤一同交到财务部门,月底一并发放。
(三)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加班(1)因公司属特殊行业,员工休息方式为轮班串休,不存在休息日加班补助的情况,员工自愿加班的,公司依规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如休息日(双休日)安排特殊岗位员工工作,公司可以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法定假工资补助标准支付工资报酬。
(2)法定休假日安排员工工作的,支付固定工资部分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半天工作日不计算加班补助。
(3)对于经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在明确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时间的不定时工作制岗位,公司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四)特殊补助(1)吸污车司机每次出车给予15元作业补助(仅限化粪池及旱厕)。
(2)吸污车操作员每次出车给予25 元作业补助(仅限化粪池及旱厕)。
(3)接受非本职工作以外的任务(如开荒任务),每天给予员工20 元作业补助(特殊作业环境及作业任务另议)。
(4)周一至周五8 小时以外,执行属本职工作范围内的任务不计加班;执行本周日常工作外及工作计划外任务时算加班,具体遵照5-(2)。
(办公室除外,特殊情况下经研究后办理)(5)8 小时工作时间内,无论属跨工种或新任务,都不计算加班及补助。
(属兼职、开荒等情况特殊考虑,例如:洗涤专项兼司机、抽调保洁员开荒)(6)公出人员不重复享受企业员工加班管理制度范文二 1.企业如需完成生产任务或处理紧急事故,员工须在规定之外的时间工作时,视为加班。
员工加班按以下规定办理。
2. 员工加班管理(1)一般员工加班① 生产部人员加班的,由生产部根据生产计划和生产工时确定加班人数和加班工时数,各车间负责人安排加班人员,并填写加班记录表,报人力资源部备档。
② 管理人员如需加班的,须有部门经理报行政主管批准,同意后,填写加班单。
③ 加班人员的加班费,由财务部门每月核准后,随工资一起发放。
(2)科长级主管加班① 主管人员加班最迟应到22:00 点,实行打卡制。
② 夜间加班、遇紧急且重要工作或紧急事故处理时,主管人员必须到场,亲自督导。
3•加班考核(1)一般员工①主管人员对员工加班情况应予以核查,如有未达到预期效果者,加班费不予发放。
②次日,主管人员应根据生产标准计算员工加班工作是否与相符,不符者,按其实际加班时间核算工时和加班工资,并上报给人力资源部。
(2)科长级主管主管人员如有应加班而未加班者,致使工作延误或发生异常情况者,扣除本月奖金;同样情形发生两次及以上者,予以免职。
3•加班工时核算(1)一般员工1 / 3①凡需三班倒工作者,应由部门主管以劳逸结合为原则,每周予以调换一次。
②对于锅炉、熔炉及机械操作不能停机者,应在用餐时间派1〜2人看守,并应在现场就餐,不得远离工作岗位,其就餐时间可按连续加班计算。
③其他员工每天加班工时按8 小时计算,如需延续加班,应扣除每天就餐半小时时间。
4. 加班工资核算(1)一般员工① 平时加班,每小时发给每小时工资34%的加班工资,计算公式为:加班工资二每小时工资X 34%X加班小时数。
② 周末和节法定节假日加班,每小时发给每小时工资 1.5倍的加班工资,计算公式为:加班工资=每小时工资X 1.5X加班小时数。
(2)科长级主管主管人员因发予职务工资,故不再发加班工资。
车费和误餐费报销。
5. 不支付加班费的情况(1)公差外出已支取差旅费的;(2)业务人员,不论何时何地从事销售工作的,均不支付加班费;(3)门卫、夜间执勤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司机等工作情况特殊的人员。
6. 加班应注意事项(1)员工分配加班时间连续不得超过8 小时;(2)加班人员超过5 人者,应派专门人员督导;(3)不得指派临时工、试用期人员单独加班;(4)应尽量避免法定假日安排人员加班。
7. 加班请假(1)安排加班时,员工不得故意推诿,逃避加班;2 / 3(2)员工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加班,应提前向部门主管说明情况,否则按加班时间倒扣加班费。
(3)加班期间因病或因事不能继续工作的,应向部门主管请假,说明原因,否则,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
8. 其他方面(1)公休日或节假日加班的,上班时间和午休时间与正常上班一致。
(2)加班期间因机器故障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加班的,部门负责人应给加班人员分配其他工作,或提前下班。
(3)员工日常行为规范和安全管理制度,加班期间同样适用。
企业员工加班管理制度范文三1.目的 1.1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正常工作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2.1 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及基层班组的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人力资源部。
2.2 各部门经理应承担控制本部门年度加班时间总量的责任,加班时间原则上控制在批准的年度总加班小时以内(其内容详见《年度加班考核指标表》)。
2.3 人力资源部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4 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加班申请单》的加班结算方式及规定标准计发加班工资和累积调休小时数;负责每季度统计各部门加班执行情况并通报给各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
3. 适用范围3.1 本公司全体员工。
4. 原则4.1 效率至上原则。
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4.2 调休优先原则。
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4.3 总量控制原则。
对各部门加班时间参照历史数据进行年度总额控制。
5. 内容5.1加班种类5.1.1 工作日加班:即在工作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时间工作,包括遇紧急事件需要在非工作时间到工作现场进行处理。
5.1.2 双休日加班:即安排在每周六、日工作,包括四班三运转员工的倒班周末。
5.1.3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即安排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
5.2加班认定5.2.1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5.2.1.1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生产、运输或作业的。
5.2.1.2 须利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停产时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工程施工的。
5.2.1.3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5.2.1.4 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5.3 加班审批程序5.3.1 员工加班前须填报《加班申请单》(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由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审核。
原则上各部门申请的加班申请单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16:00 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人力资源部,收到加班申请单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5.3.2 遇紧急情况的,经部门经理批准,可先实施加班,并在加班后下一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单》。
5.3.3 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加班审批手续的,均不视为加班,不得计发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5.4 加班免除5.4.1 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如: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劳动节、端午、中秋、十一国庆节)继续工作均算加班,计算加班工资。
5.4.2 下列行为不享受加班工资:5.4.2.1 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打卡(上、下班),记录加班时间。
人力资源部核算加班工资时,需将员工的加班打卡记录与实际加班情况统计核对。
核对发现没有加班打卡记录或与加班打卡记录不一致的行为。
5.4.2.2 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5.4.3下列人员(除文件内容中5.4.1款外)不享受加班工资:5.4.3.1 主管人员及中、高层管理人员(但可以调休)。
5.4.3.2因工作性质特殊,实行综合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销售、售后类员工,和其他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员工。
5.4.3.3 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业务销售人员。
5.5 加班工资支付与加班调休5.5.1 加班工资计算标准及计算方式:5.5.1.1 约定加班工资计算的基数:参照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5.5.1.2 国家法定假加班工资(日)=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x300%5.5.1.3 周末加班工资(日)=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x200%5.5.1.4 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工资(小时)=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8x150%5.5.1.5 根据考勤表排班规律,倒班员工如遇倒班周末与法定假日重逢,按200%计发工资。
5.5.2 加班调休5.5.2.1 员工工作所产生的加班时间,所在部门(车间)经理应优先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5.5.2.2 员工可以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每次调休时间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一周。
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车间)经理安排。
5.6罚则5.6.1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记警告一次处分,扣罚绩效工资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