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质比价采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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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质比价采购管理办法

比质比价采购管理办法

比质比价采购管理办法引言:比质比价采购管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公共资源采购的一种重要方式,有效控制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促进市场竞争的发展。

本文将详细探讨比质比价采购管理的定义、目的、原则以及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一、比质比价采购管理的定义比质比价采购管理,简称BQBJ,指的是在公共资源采购过程中,通过比较不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和价格,选取最具性价比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的管理方法。

此方法结合了产品质量和价格两个要素,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实现采购成本的降低。

二、比质比价采购管理的目的1. 降低采购成本:通过采购价格的比较,选取性价比最高的供应商,为采购部门节约成本。

2. 提高采购质量:通过比较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确保选取的供应商能够满足采购部门的需求,提高采购质量。

3. 促进市场竞争:通过比较不同供应商的价格和质量,为供应商之间创造竞争机会,促进市场的竞争发展。

三、比质比价采购管理的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采购过程应当公开透明,向各供应商公开采购信息,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和公平。

2. 公正竞争原则:各供应商应当在相同的条件下进行竞争,采购部门不得利用职权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竞争结果。

3. 优选质量原则:在价格相当的情况下,应当优先选择质量更好的供应商。

4. 价优质次原则:在保证采购质量的前提下,选取价格更低的供应商。

5. 实时更新原则:采购部门应当及时了解市场供应商的情况,以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比质比价采购管理的实施过程1. 采购需求确认:采购部门明确采购需求,并按照规定程序对采购项目进行立项。

2. 采购方案编制:采购部门编制采购方案,包括采购目标、采购内容、采购方式、评审标准等。

3. 供应商招募与筛选:采购部门向市场发布采购公告,吸引供应商参与招募,然后根据规定评审标准对供应商进行筛选。

4. 邀请投标:采购部门向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发出邀请函,要求其按照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评审:采购部门组织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综合考虑质量、价格等因素,选出中标供应商。

2015综发7号《比质比价管理办法》

2015综发7号《比质比价管理办法》

比质比价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比质比价管理,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国XXXX集团公司所属单位采购业务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二)本办法规定了比质比价的范围和原则、比质比价的管理机构及职责、比质比价审批权限和程序、比质比价具体要求、比质比价管理工作的执行与考核等方面的内容。

(三)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相关采购活动。

二、范围和原则(一)比质比价的范围:主要包括器材采购、设备(含信息设备,下同)软件购置及维护、外协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等经济活动。

1.器材采购:原材料、工艺及辅助材料、外购成品及元器件、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通用及专用工具、非固定资产类的监视和测量仪器的采购等。

2.外协任务:科研/生产外委加工、设计、试制、试验、研究、工装、模具制造、检测、专用软件开发及各类出版、印刷、宣传等外包任务及相关服务等。

—1—3.设备/软件购置及维护:通用办公设备,科研生产设备,各类专用和辅助设备,各种工装及模具,通用软件,固定资产类的监视和测量仪器,各类仪器/设备的保养、维护、维修、改造及租赁等。

4.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安装,零星土建,各类工程建筑的装饰、维修和改造等项目和服务。

5.以上四项未包含的应当进行比质比价的其他经济活动。

(二)比质比价的原则:1.合理选择供方,等质择廉,等价择优;2.原则上每项业务均需选择三家及以上的供方比质比价,特殊情况下仅有唯一供方时,按本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3.选择供方应综合评价其技术能力、硬件能力、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充分体现其质优品质和持续保证能力;4.各类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以委托或采购的历史成交最低价作为基价,对首次委托或采购的产品或服务,以最低谈判价作为基价;5.比质比价审批通过后,方可正式办理委托或采购业务,办理时的价格不得高于已审批的价格。

XX公司《比质比价管理办法》

XX公司《比质比价管理办法》

比质比价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比质比价管理,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国XXXX集团公司所属单位采购业务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二)本办法规定了比质比价的范围和原则、比质比价的管理机构及职责、比质比价审批权限和程序、比质比价具体要求、比质比价管理工作的执行与考核等方面的内容。

(三)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相关采购活动。

二、范围和原则(一)比质比价的范围:主要包括器材采购、设备(含信息设备,下同)软件购置及维护、外协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等经济活动。

1.器材采购:原材料、工艺及辅助材料、外购成品及元器件、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通用及专用工具、非固定资产类的监视和测量仪器的采购等。

2.外协任务:科研/生产外委加工、设计、试制、试验、研究、工装、模具制造、检测、专用软件开发及各类出版、印刷、宣传等外包任务及相关服务等。

3.设备/软件购置及维护:通用办公设备,科研生产设备,各类专用和辅助设备,各种工装及模具,通用软件,固定资产类的监视和测量仪器,各类仪器/设备的保养、维护、维修、改造及租赁等。

4.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安装,零星土建,各类工程建筑的装饰、维修和改造等项目和服务。

5.以上四项未包含的应当进行比质比价的其他经济活动。

(二)比质比价的原则:1.合理选择供方,等质择廉,等价择优;2.原则上每项业务均需选择三家及以上的供方比质比价,特殊情况下仅有唯一供方时,按本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3.选择供方应综合评价其技术能力、硬件能力、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充分体现其质优品质和持续保证能力;4.各类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以委托或采购的历史成交最低价作为基价,对首次委托或采购的产品或服务,以最低谈判价作为基价;5.比质比价审批通过后,方可正式办理委托或采购业务,办理时的价格不得高于已审批的价格。

三、管理机构及职责(一)建立分级比质比价管理机构,加强管理。

采购比质比价管理规定1.doc

采购比质比价管理规定1.doc

采购比质比价管理规定1采购比质比价管理规定一、比质比价的基础工作。

1、翔实、准确的物料需求计划。

2、合理分类的采购计划。

3、扎实的询价比价记录。

4、稳定、可替代的供应商选择。

5、兄弟公司的对比资料。

6、相应的行情资料。

7、有力的询价监督工作。

8、完善的验收、付款制度。

9、过程使用人员的监督。

二、采购部门比质比价的实施过程。

1、物资需求部门根据需求情况填写《物资需求申报、询价、核价审批单》一式三份,一份自留,作为接收物资的依据。

两份交采购,作为采购比价、审价及办理入库结算的依据。

1、物资采购人员结合手头掌握的供应商资料,结合了解的商品信息(产地、质量、价格、性能),根据提报的物资需求计划进行询价、比价。

询价比价记录应真实的反应产品的规格型号、制造厂商、性能参数、价格、服务、付款方式、交货方式。

2、物资部门根据询价情况得出比价的建议性结论,结论中须以充分的理由说明选择该供应商的原因。

3、比质比价的过程中需对相近的物品组合询价,或整批或整组,以体现询价的规模优势。

4、物资采购部门需不断收集商品供应信息,为开发优秀供应商做好准备。

5、购买必备的价格咨询手册,熟练掌握商品知识,为采购谈判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财务询价监督工作的实施过程。

1、财务部平时需做好对物资采购中心比质比价记录的检查核对工作,主要检查比质比价记录的真实性,并核查比质比价记录上的价格是否和实际报销的价格一致,比质比价记录上规定采购的物品规格、型号、制造厂家是否和实际采购的一致。

2、财务人员应努力收集兄弟公司的采购价格。

3、财务询价监督人员应积累丰富的商品信息和商品知识。

4、财务询价监督人员可采取假设整批询价的手段实施有效的询价信息的收集,并以此来监督物资采购人员比质比价的真实性。

5、建立完善的验收付款制度,对于尚未验收定论的物资,财务拒绝付款,以确保比质比价后续工作的正常开展。

6、对于比质比价结果与财务询价结果的对比问题,原则上,物资采购人员在同等质量、服务、交货方式下的询价结果必须低于财务监督的价格。

比质比价采购管理办法,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比质比价采购管理办法,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比质比价采购管理办法目的1.1.1为了加强采购业务管理,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产品的质量,特制定本办法.1.2比质比价采购工作必须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竞争原则。

比质比价采购是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采购成本,实行优质优量,优价优量的采购方式。

1.3本管理办法中所指价均为含税价。

.2.范围2.1本公司所有配套产品原则上都属于比质比价采购管理的范围,其他产品如低值易耗品、办公劳保用品、辅助材料等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3.职责3.1销售供应部负责比质比价采购的日常组织和管理工作,财务部、技术部、质量部、生产部开展工作时参预。

3.2技术部负责比质比价产品技术开辟能力评分。

3.3质量部和生产部负责产品的交付质量和实物质量的评分,以及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评分。

4.比质比价采购的参选流程4.1由销售供应部针对要进行比质比价的产品,向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发出比质比价采购竞价通知单,供应商在接到竞价通知单后,填写报价通知书,在规定日期内按统一格式密封后送达或者邮寄到本公司销售供应部,比质比价采购评选日期截止前本公司允许参加的竞价的供应商对已提交的报价通知书进行补充和修改,但须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章后方可生效°评选截止时间后,所报价格无效。

4.2比质比价采购参选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已是《》中的合格供方。

(2)合格供方以外的供方,经公司有关部门评审、鉴定确认能够生产优质优价的配套产品的供方。

5.比质比价采购评定规则5.1比质比价采购实施形式5.1.1比价定量采购方式:对参加比质比价的产品,通过比价确定供货份额,实行优价优量的采购方式。

5.1.2混合式比质比价采购方式:参加比质比价的产品,对其供方从技术开辟能力、质量保证能力、产品实物质量、交付保证能力、服务质量、价格水平、资金承受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通过组合式的比质比价,确定供货量所占比例的采购方式。

5.L3扩点比质比价采购方式:指在本公司合格供方之外的供应商,能够生产相关配套产品并按本公司规定程序通过验证合格,通过优胜劣汰的比质比价,确定供货量所占比例的采购方式。

物资采购比质比价管理制度

物资采购比质比价管理制度

物资采购比质比价管理制度一、背景与目的物资采购是企业日常运营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合理的采购管理能够确保企业的物资供应充足、质量可靠,并最大程度地降低采购成本。

为了规范物资采购流程,确保采购活动的公正、透明和高效,制定并实施物资采购比质比价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制度旨在明确物资采购比质比价的原则和程序,保证物资的质量和价格是符合企业需求并具有竞争力的。

通过比质比价管理制度的落实,企业能够更好地控制采购风险,提高采购效率,优化供应链管理,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相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部、财务部、法务部等。

三、工作流程1.采购需求确认:–相关部门提出采购需求,并填写采购需求申请表;–采购部门对采购需求进行评估,确认是否存在购买替代品的可能性;–若采购需求得到确认,则进入下一步流程。

2.供应商选择:–采购部门根据采购需求,制定供应商筛选标准,并发布采购公告;–供应商按照公告要求,提交相关资料;–采购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最终供应商名单;–采购部门与最终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3.比质比价评估:–采购部门根据采购合同,明确物资的质量要求;–采购部门对供应商提供的物资样品进行质量检验;–同时,采购部门与其他供应商进行价格比较,确保采购价格的合理性。

4.采购执行与管理:–供应商按照采购合同提供物资,并按时交付;–采购部门对物资进行验收,确保质量符合要求;–财务部门进行付款,并记录相关信息。

5.采购评估与改进:–采购部门对本次采购活动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进行管理制度的改进和优化。

四、注意事项1.采购部门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采购活动,确保公正、透明;2.供应商筛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平竞争原则,避免出现不当的资质要求或限制条件;3.采购部门应对供应商提供的物资进行严格检验,确保质量符合要求;4.在比质比价过程中,采购部门应尽量与多家供应商进行比较,并选择性价比最高的供应商。

设备及外协外购件比质比价采购管理办法

设备及外协外购件比质比价采购管理办法

设备及外协外购件比质比价采购管理办法为了加强设备、产品的外协、外购或大宗生产资料的采购管理,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比质比价采购工作必须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原则。

比质比价采购是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采购成本,实行优质优量、优价优量的采购方式。

1.2、本管理办法规定了比质比价采购的原则,采购范围及参选、评选定标方式等。

1.3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机械设备采购、产品配套所需的外协、外购或生产所需的大宗生产资料等较大商品的比质比价采购。

2、比质比价采购的工作流程2.1、比质比价采购采用招标或议标会议评选的形式,由公司招标办针对要进行邀标采购的商品物资向符合参选条件的供应商或生产商发出比质比价采购竞价通知单,召集经过资格评审确认的合格竞标人参加比质比价采购竞标评选会议。

评标人员一般由厂内部人员组成,特殊采购可邀请外部专家,或委派有资质的招标公司进行。

2.2、比质比价采购活动参选方(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招标办根据进行比质比价的商品性质在国际或国内范围内寻找合格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进行全方位评定(包括技术开发能力、质量保证能力、产品实物质量、交付保证能力、服务质量、价格水平、资金承受能力、信誉度等方面),根据综合评判,确定3—5家合格供应商作为比质比价采购参选方(投标人)。

2)经招标办研究确定的合格供应商必须履行比质比价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3、比质比价采购评定规则根据不同商品,招标办采取相应的行业评定方法,但必须执行如下评定规则:1)技术交流:根据采购要求,要对所采购的物品进行不少于1次的技术交流,通过交流摸清供应商的实际技术水平,技术水平作为一项重要的评标依据;2)商务条款:商务条款是评标的主要依据。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付款方式和质量保证金的比例及支付期限判定供应商的资金状况及实力;3)生产能力及业绩:根据对供应商现场考查及其产品使用厂家的考查,确定供应商的实物质量及生产能力,判定其产品质量、交货期和质量保证的能力。

物资采购比质比价招标管理办法

物资采购比质比价招标管理办法

关于荣康煤业成立比质比价委员会的通知为加强机电设备采购管理,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整体经济效益。

正确地选择能满足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需要的设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特成立荣康煤业比质比价委员会。

一、成立比质比价管理领导组组长:王爱国副组长:晋斌成员:王英李兰平郭吉文许德生姚红盛杨志刚领导组职责:(1)领导、监督机电设备采购工作,组织、协调、监督采购全过程,定期组织召开采购价格分析会议。

(2)协调处理比质比价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领导组下设联合办公室,由王英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兰平为办公室副主任共同负责日常事务,该办公室是物资采购比质比价工作的具体管理部门。

联合办公室职责:(1)审查机电设备采购计划。

(2)审查机电设备、配件、材料的用途、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

(3)负责机电设备、配件、材料、仪器仪表及工具的采购工作(4)负责大型设备及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工作(5)审查供货方资质。

(6)审查采购机电设备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7)审查机电设备采购价格。

(8)收集机电设备的市场价格信息。

(9)做好文件建档和资料保存工作。

(10)坚持比质比价集体研究决策的原则,合理采购。

二、采购物资范围业务科室及生产单位单项订货金额超过10万元必须请示比质比价管理领导组组长及副组长。

三、采购方式(1)对某些技术难度高、工艺复杂的大型非标设备、专用设备、根据生产单位的书面报告,经比质比价联合办公室审查后,方可进行采购。

(2)业务科室及生产单位根据物资计划、需求预测、库存储备等认真提出申请,报比质比价联合办公室审批,审批后方可采购。

四、比质比价原则(1)采购的物资,应实行“比质、比价”采购,按照“货比三家、价比三家”的原则进行。

首先对采购的物资进行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选择。

同等质量时,选择价格(指含运杂费等费用的综合价格)最低的产品;同样价格时,选择质量最优产品;同质同价时,优先选择商业信誉高、售后服务好的供应商;局内企业能生产的,只要质量可靠,价格合理,应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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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质比价采购管理办法1.内容与适用范围1.1 为了加强采购业务管理,降低采购成本,有序地推进比质比价采购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比质比价采购工作必须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竞争原则。

比质比价采购是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采购成本,实行优质优量,优价优量的采购方式。

1.3 本管理办法规定了比质比价采购范围、评选方法及工作流程等。

1.4 本管理办法中所指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

1.5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本公司产品用原材料,配套外协件比质比价采购。

2. 比质比价采购的范围2.1 本公司产品配套原材料和外协件原则上都属于比质比价采购管理的范围;2.2 顾客指定的定点产品暂不参加比质比价采购。

3. 职责分工3.1 本公司供应处负责比质比价采购的日常组织和管理工作,技术中心、质管处、调度处、仓储处、财务处等部门在开展工作时派员参加。

3.2 本公司比质比价小组负责对比质比价采购的工作过程及最终执行情况的监督。

4. 比质比价采购工作流程4.1 比质比价采购采取联合会审方式进行。

由供应处针对要进行比质比价的产品,向符合参选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比质比价采购参选通知,各参选供应商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或派人参选。

邀请公司有关部门和比质比价小组参加。

4.2 比质比价采购活动参选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列入《湖北车桥有限公司合格供方名册》目录中的供应商;(2)公司合格供方以外的,经公司有关部门评审、鉴定确认能够生产优质优价的配套原材料的供应商。

4.3 参加比质比价的供应商必须履行比质比价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本公司供应处应全面掌握有能力参选供应商的情况,必要时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参选供应商方进行调查评审。

5. 比质比价采购评定规则5.1 比质比价采购实施形式5.1.1 混合式比质比价采购方式:参加比质比价的产品,对其供应产商从技术开发能力、质量保证能力、产品实物质量、交付保证能力、服务质量、价格水平、资金承受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通过组合式的比质比价,确定供货量所占比例的采购方式。

本公司A 类物资及其他关键件、技术含量高的配套件主要采取混合式比质比价采购方式;5.1.2 比价定量采购方式:对参加比质比价的产品,通过比价确定供货份额,实行价优按量的采购方式。

对满足质量要求其它类物资、标准件或一般性配套件,可由供应处确定按比价定量采购方式执行。

5.2 比价定量采购的规则:根据各供应商所报价格的高低,确定其供货量所占比例。

价格的高低设有P1、P2、P3、…、PN 共N 个报价,P1<P2<P3…<PN:a.、P1 报价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则供货比例仅在P1 报价供应商中分配,所占比例平均;b、P1 报价有一家,P2 报价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则供货比例仅在P1、P2 报价供应商中分配,P1 供应商占60%,P2 供应商平均分享所余40%份额;c.、P1 报价有一家,P2 报价有一家,则供货比例仅在P1、P2 报价供应商中分配,P1 供应商占70%,P2 供应商占30%。

d、仅有两家供应商参与报价时,若P1=P2,则两个供应商的供货比例各为50%;若P1〈P2,则以P1 价格为合同价,在征得报价为P2 的供应商同意以P1 价格为合同价的基础上,供货份额分配为P1 供应商60%,P2 供应商40%,若报价为P2 的供应商不同意以P1 价为合同价,则P1 供应商获100%的供货份额,P2 供应商作为备选供应商。

5.3 综合能力的评分规则:5.3.1 综合能力是指供应商的技术开发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实物质量、交付质量四项综合能力评分的总和。

综合能力得分为50分制,其中技术开发能力 5 分、质量保证能力20 分、实物质量10分、交付质量15 分。

(评分细则请参见附件一、二、三、四)5.3.2 供应处会同技术中心负责完成各参选供应商的技术能力的打分、会同质管处负责完成各供应商质量保证能力以及实物质量打分;会同仓储处、生产调度处负责完成对供应商的交付能力打分。

5.3.3 在进行评定时,供应商综合能力得分的高低是对其产品进行比质确定供货比例的依据。

6. 比质比价采购的评选原则6.1 进行混合式比质比价采购的产品,每种产品仅选取前两名供应商,保留第三名的备选资格,当中选供应商因故终止合同时,按供货比例逐级递补原则由备选供应商参与供货。

淘汰第三名以后的供应商。

6.2按比价定量方式采购的产品,对其供应商可不进行综合能力评定。

确定参加比质比价的产品,最高限价以现行合同价为准。

参选供应商所报价格超过最高限价或不报价的,则按弃权处理。

对供应商质量体系认证的评价截止时间为每一合同周期前两个月。

新增加合格供应商的产品,如原产品系独家供货,可在论证合格后按本办法直接参与比质比价;非独家供货的产品如未赶上本期比质比价评审的,只能在下一合同周期中考虑,但当原供应商因故终止合同时,经认证可按逐级递补的原则参与供货。

6.3 比质比价采购评审会确定的供货比例,是合同的依据,即如果合同签在前,比质比价在后,仍以比质比价采购评选会议确定的供货比例为准。

比质比价采购评选会议确定的合同供货所占比例有效期原则上为一年。

7.中选供应商供货比例与产品价格的确定原则7.1 比价定量方式采购供货比例的分配原则:7.1.1 以比价定量方式采购的产品,按前述 5.2“比价定量采购的规则”确定中选供应商5.2“比价定量采购的规则” 并分配供货比例。

7.2 混合式比质比价采购供货比例的分配原则:7.2.1 进行混合式比质比价采购的产品,对所有参选供应商按第一条件:综合能力得分由高到低,及第二条件:产品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确定前两名供应商中选(当排序并列有三家或三家以上时,参考资金承受能力因素选取前两名),第三名备选。

7.2.2 中选供应商的供货比例由价格因素部分和综合能力因素部分组成。

其中价格因素与综合能力因素各占50%,分配标准如下表所示:价格排序厂家数2 2 得分排序厂家数2 2 70%*50% 50%*50% 30%*50% 50%*50% A1〉A2 A1=A2 70%*50% 50%*50% A1 30%*50% 50%*50% A2 P1<P2 P1=P2 备注按综合能力因素确定的供货比例(A%)P1 P2 备注按价格因素确定的供货比例(P%)将上述两部分所占比例相加,即得出供应商总的供货比例。

计算公式为:某供应商产品的供货比例=A%+P% 7.3 比质比价采购的供货价格确定原则:经比质比价采购评审会确定的价格作为其产品的合同价格。

比质比价采购的监督8. 比质比价采购的执行8.1 供应处向中选供应商发出中选通知,并会同财务处与中选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承诺。

中选通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中选供应商、供应产品类型及名称;中选供应商所占每批采购份额的比例;中选产品的执行价格。

8.2 供应处处长应严格按照已确定的各供应商供货合同量所占比例下达采购计划。

8.3 采购员应严格按合同所占比例执行采购,考虑到包装问题和要货期量,采购员有上下各3%的浮动权限,调整量>3%的要报主管领导审批、材料会计备案。

供应处长以季度总量执行情况为标准对采购员是否按规定价格和份额执行采购,进行检查并将结果报主管领导及比质比价小组。

8.4 对逾期供货的产品份额调整原则上由备供应商补充。

对实行亮牌暂停供货、退货产品,应体现本公司质量政策的严肃性,在执行计划过程中,应相应冲减停供周期计划量和退货批次。

如有供应商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供货的,书面信息必须至少提前一周反馈给采购员和计划员,供应处长应在三天内及时调整合同份额,并通知采购员执行。

8.5 当某供应商因生产能力不足,不能按本公司要货计划进行供货时,应提前20 天向供应处提出书面报告,供应处有权对生产能力不足的供应商调整供货份额,该交货期合同自动取消,不予补充;如果连续三个月(或连续三批)未按本公司要求供货的,按逾期供货对待,供货量不予调整补充,并取消供货资格。

所有延误交货期或因质量问题被终止供货的情况,供应处必须将有关资料汇总备案。

9. 比质比价采购的监督9.1 比质比价采购有关工作人员泄露参加比质比价的供应商有关秘密的,由公司按职工奖惩条例给予处分,直至下岗。

9.2 参加比质比价的供应商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中选的,本公司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要求承担经济损失。

9.3 本公司有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干扰比质比价采购活动的,本公司将给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 其他本管理办法如有修改,以每次比质比价评审会之前的通知或补充办法为准。

本办法由本公司自行组织、实施。

附件一:比质比价产品实物质量评分细则(总计10分)产品质量评价采用扣分法,每项得分为总分减去扣分数,每项最低得分为0 分。

各项得分之和为产品质量得分,所有数据为评价期内该产品的统计数据。

1、产品验收(5分):入库验收扣分=(收不合格批次/验收总批次)*5 分2、装配现场质量(3分):出现一次严重质量事故扣3分;出现一次一般质量事故扣1分;3、整机可靠性试验(2分):在公司整机出厂试验测试过程中:每起故障扣分:1 分;附件二:质量保证能力评分细则(总计20 分)1、质量体系(15分)通过本公司第二方质量体系评价,综合评分90 分以上的供应商得分为15 分;综合评分85 分以上得分为13 分;综合评分80 分以上得分为12 分;综合评分70 分以上得分为11 分;综合评分60 分以上得分为10 分;综合评分60 分以下得分为4 分。

经本公司认可,因该供应商组织机构限制无法健全质量体系而对其进行工艺评审的,其综合评分得分标准为在工艺评审得分基础上减3 分。

已通过第三方质量体系认证的供应商得分为12分(包括ISO/TS16949、ISO9000、QS9000 等标准认证)经本公司第二方质量评价后以本公司评价得分为准;第二方质量评价或工艺评审、第三方质量体系认证均未开展的供应商,已经过本公司质量体系调查合格的得分为8 分。

2、质量索赔(3 分)未发生质量索赔的供应商得分为3 分;质量索赔相对数(以供货量为准)与上年比较下降50%以上的得分为2 分,下降20%以上的得分为1 分;对索赔工作配合不及时的供应商,每次扣0.2 分。

3、质量改进(2 分)未发生过质量问题,能主动开展质量改进,提高产品质量的供应商得分为2 分;对质量信息反馈、处理及时,纠正措施适当,质量改进效果好的供应商得分为1 分;对质量信息反馈、处理不及时,整改不积极的供应商,每次扣0.2 分。

附件三:对供应商产品开发能力的评分细则(总计5 分)本评分细则仅用于比质比价过程中对供应商产品开发能力的评价。

供应商通过第三方ISO9001 、QS9000 或TS16949含产品开发要素认证通过得分为1 分;参与该产品的开发试制得分为1 分;首家批量供货的得分为2 分;在新产品开发试制或质量攻关改进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得分为 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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