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民主评议表
励志奖学金级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

附件二:内蒙古工业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激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而设立的专项奖学金。
第二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三条为保证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和发放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依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内财教字[2007]78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奖励标准及申请条件第四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资助面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名额(约为全日制本、专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人数的3%)确定,学校根据各学院在校生人数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情况划分名额,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第五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1、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4、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生活俭朴;5、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各方面表现好;6、在参评学年内,经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特别困难的学生;7、学生上一学年德、智、体综合测评成绩居本班前1/3,无补考、重修科目,综合测评成绩排名靠前者优先;8、积极参加文体活动,体育达标成绩合格(残疾学生除外)。
9、在校学习期间无违纪受处分记录。
第三章评审第六条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原则上也不再享受其他各类校内奖助学金。
国奖、励志奖学金民主评议模板

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班级民主评议情况统计表
2013级机电学院班,根据《重庆交通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及《重庆交通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学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2016年版),经学生本人申请(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审批表》),进行班级民主评议。
本班成员认真领会《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0号)的精神,严格按照我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和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认真进行评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定本班具有符合参与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资格的同学名单分别如下:
国家奖学金()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按上年度综合素质排名】。
本班有名同学,支持并同意民主评议结果的有:。
总计人。
班长签字:。
团支书签字:。
国家奖助学金评审表格汇总.doc

(2010—201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制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0年版
2010-2011 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
湖南文理学院2010-201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
4
湖南文理学院国家奖学金发放表
(excel表格)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0-2011学年)
湖南文理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表
(2010-2011学年)
2010-2011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表
(excel表格)
经办人:联系电话:手机:
8
湖南文理学院2010-201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
9
湖南文理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表
(excel表格)
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2011-2012学年)
11
2010-2011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备案表
(excel表格) 注:获资助等次分别用一、二、三表示,并按升序排列。
经办人:联系电话:手机:
湖南文理学院2011学年国家助奖学金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
学院名称:日期:年月日
13
湖南文理学院国家助学金获资助学生发放表
14。
国家三金评定细则

国家三金评定细则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助学金评定要求及细则为做好我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家庭经济困难生的认定工作,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和四川省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特制订以下细则。
一、申请条件(一) 国家奖学金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5、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二) 国家励志奖学金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建档贫困生;6、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我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三) 国家助学金1、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建档贫困生。
二、评定标准1、国家奖学金上一学年各单科成绩均在85分以上(含85分),如果个别科目成绩不能达到85分的要求,参考年级排名,年级排名应在前10%;平均成绩85分以上(含85分),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果平均成绩不能达到85分,应提供该学生平均成绩的年级排名,年级排名应在前10%。
2、国家励志奖学金上一学年各单科成绩均在80分以上(含80分),如果个别科目的成绩不能达到80分的要求,参考年级排名,年级排名应在前15%;平均成绩80分以上(含80分),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果平均成绩不能达到80分,应提供该学生平均成绩的年级排名,年级排名应在前15%。
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评议过程和评议结果的报告

评议过程和评议结果的报告
评议时间:2014年10月18号 评议地点:求知楼B206
参加评议同学名单:王新舟,李欢欢,姜子阳,朱鹏程,杨阔,唐进,赵志林,张贝琳,吴兵兵,武震
评议形式:民主评议。
评议结果:国家励志奖学金0人,国家助学金10人,不予资助0人。
序号
姓名
综智排名
是否受助
受助金额
原因
1
王新舟
是
4000
奶奶多病,父母残疾,无劳动能力。
2
姜子阳
是
4000
祖母胃癌,开刀欠债17余万。
3
李欢欢
是
4000
爷爷半瘫,叔叔残疾,家里收入有限,可以入库。
4
朱鹏程
是
3000
欠债8万元(由母亲生病与自己上学所欠下)。
5
杨 阔
是
3000
爷爷患有脑梗塞半身瘫痪。
6
唐 进
是
3000
爷爷体弱多病,父亲患有哮喘,姐弟二人上大学。
7
赵Hale Waihona Puke 林是3000姐姐上大学,父亲意外摔断肋骨。
8
张贝琳
是
2000
父母患有肺结核,母亲患有椎间盘突出。
9
吴兵兵
是
2000
爷爷奶奶年迈多病,母亲在外务工。
10
武 震
是
2000
爷爷患病,家中受自然灾害影响,经济紧张。
公示时间:2014年10月18日— 2014年 10月21日
公示结果:公示无异议。
评议小组成员签名:
班主任签名:年 月 日
励志奖学金与助学金

三、评审办法及要求:1、各院(系)应严格按照西石大生[2007]125号文(关于印发《西安石油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的通知)和学生处(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确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各院(系)应严格按照《西安石油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学金实施细则》中规定的申请条件和程序,确定本院(系)资助名单,当年度相当额度奖(助)学金获得者,原则上不再享受本次资助,申请享受奖(助)者应积极交纳学费。
依据省教育厅相关通知,从今年起国家励志奖学金增加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具体要求是:同一专业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位于前30%,且课程没有不及格科目。
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30%,但达到前40%的学生,如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方面表现突出,亦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3、各院(系)需提供如下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国家励志奖学金:(1)《201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一份(见附件2);(2)二级院(系)评审报告,包括评审小组、名额分配、评审程序、公示情况、举报处理等内容;(3)学生本人书面申请书;(4)高等学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见附件3);(5)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4);(6)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5);(7)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单,需加盖院(系)和教务处公章(从教务系统导出的成绩单可不盖教务处公章),(8)学生所在班级上一学年全班同学学习成绩排名表,开展综合素质测评的学校需同时提供全班同学综合素质测评排名表。
国家助学金:(1)《2011年国家助学金获得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6)(2)二级院(系)的评选报告、公示情况的照片(电子版)、举报处理等(3)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7)、(4)高等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件3)(5)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4)(6)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见附件8)四、时间安排1、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各院(系)开始接受学生申请并做好审查推荐工作;2、各院(系)于2011年11月7日之前将本单位推荐确定的学生汇总表(从资助系统里导出、打印,并加盖院系公章)及学生的申请资料(一式一份)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奖助金及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及申请表格.doc

国家奖助金及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及申请表格关于做好我院2010-201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2011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院属各系部、各班级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的统一安排和有关政策,现就我院2010-2011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2011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一、资助对象国家奖学金资助对象为品学兼优的全日制专科二、三年级及五年高职四、五年级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全日制专科二、三年级及五年高职四、五年级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专科一、二、三年级及五年高职四、五年级学生。
二、申请条件1、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已获得2010-2011学年度院级一等奖学金。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已获得2010-2011学年度院级一、二等奖学金;(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
3、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无不及格科目;(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
三、资助额度1、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分为一等奖每生每年4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年3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年2000元(按10个月计发)。
2、对已申请到2010-2011学年度学院奖学金,本次又申请到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学院奖学金不再重复发放。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要求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要求(一)奖励标准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二)学习年限要求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二)申请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评审否决条件1.学习成绩排名不在所学专业或年级的30%以内;2.申请人未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3.申请学校未按时提交申报材料;4.申请人弄虚作假,虚报家庭经济情况;5.申请人父母双方均为政府、事业单位或国企正式职工。
(四)规范表格填报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填写说明:(1)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如无相关信息,请填写“无”;(2)表格中“本人情况”、“家庭经济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学院有关部门填写;(3)“学习成绩”栏填写申请人近一学年学习成绩,必须全科及格,无补考、重修科目,并附盖学院教务部门公章的个人成绩表原件;(4)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申请人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较为突出。
字数不少于150字,并手写签署申请人姓名;(5)“学校审核意见”栏由学校统一填写,学院不签署意见;(6)表格中各项内容可打印,但所有签名处必须按具体要求签名。
2.《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写说明:(1)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金额数据计算准确,不得涂改或出现空白项;如无相关信息,请填写“无”;(2)“学生陈述申请认定理由”栏由申请人填写不少于100字的申请理由,扼要介绍申请理由及个人综合情况,并手写签署申请人姓名;(3)“民主评议”栏由评议小组详细填写“陈述理由”,并手写签字;(4)“认定决定”栏填写院系认定结果,并由工作组长签字后盖学院公章,本栏目工作组长签字可盖个人签字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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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学年国家助学金民主评议表班级名称机检1111 专业名称机械检测与维修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
姓名郭龙伟性别男
校在册
特困生
等级
班级困难
排名
家庭人数 4
兄弟姐妹
在学人数
1
家庭人
均月收
入
100
家庭成员中
危重病人情
况
无
父母或监护人
是否有亡故、残
疾情况
无
家庭主要
经济来源
务农
评选学年度内
是否遭受特大
自然灾害
无
民主评议情况
评议时间
2015年10月27日
12时至13时
推荐助学金等级三等
班级或专业
人数
35 参与民主评议人数
同意该生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签字(共计人):
认
定决定班主任意见
同意推荐该生获得等
国家助学金。
班主任签字:
年月日
辅导员意见
同意推荐该生获得等国家助学
金。
辅导员签字:
年月日
注:此表各学院存档。
2014-201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民主评议表
班级名称机检1111
学
生本人基本情况
姓名郭龙伟性别男
推荐国家助学
金等级
三等
评选学年度
内是否有不
及格现象
有
评选学年度
内综合测评
成绩
第一学期:名;第二学期: 9 名
民主评议情况
评议时间2015年 10 月 27 日 12 时至 13 时
班级或专业
人数
35 参与民主评议人数
同意该生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签字(共计人):
认
定决定班主任意见
同意推荐该生获得
国家励志奖学金。
班主任签字:
年月日
辅导员意见
同意推荐该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
金。
辅导员签字:
年月日
注:此表各学院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