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安全规范简介
安规测试及其方法

,全标准里面规定是:用水测试15S,然后用汽油测试15S,标识不能模糊不清。
3.电容放电测试:对一个电源线可以插拔的设备,其电源线经常会被拔出插座,拔出插座的电源插头,经常是被人玩,或任意放置。
这样导致一个问题,被拔出的电源插头时带电的,而这个电随时间而消失,如果这个时间太长,那么将会对玩插头的人造成电击,对任意放置的电源插头会损坏其它设备或设备自己。
因此各个整机安全标准对这个时间作出严格的规定。
我们设计产品要考虑这个时间,产品作安全认证需要测量这个时间。
4.电路稳定测试:1)SELV电路SELV电路,就是安全地电压电路,这个电路对使用人员就是安全的,例如手机充电器的直流输出端,到手机,它们是安全的,可以任意触摸不会有危险。
注:SELV电路在不同的标准里面有不同解释,例如在IEC60364里面解释与IEC60950-1是不同的,因此关于SELV需要注意在哪个标准下面,其危险也是不同的。
SELV电路需要满足特殊的要求,才能是SELV电路,这些要求是,在单一故障是,仍然是满足SELV电路要求的。
因此对每一个SELV电路都需要做单一故障下的测试,证明是SELV 电路是稳定的。
测试时是将单一故障逐一引入,监视SELV电路。
2)限功率源电路由于限功率源电路输出的功率很小,在已经知道的经验中,它们不会导致着火危险,因此在安全标准中,对这类电路的外壳作了专门降低要求规定,它们阻燃等级是UL94V-2。
因此有这类电路都需要测量,证明它们是限功率源电路。
3)限流源电路搞过电工的人知道,AC220V电路经过一定的电阻之后,对人就没有危险了。
那么究竟是多大的电阻,和电阻有什么样的要求。
可能大家就不知道了。
在安全标准里面就有这个规定,这个规定就是限流源电路。
限流源电流,要求在电路正常和单一故障下,流出的电流是在安全限值以下的,对人不会导致危险小于0.25mA。
对于隔离一次和二次电路的电阻是要求满足专门标准的耐冲击电阻。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1. 简介本文档旨在规范和确保国家纺织产品的基本安全性,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
纺织产品是指利用纺织品材料制成的各类成品,包括但不限于服装、家居纺织品、工业纺织品等。
2.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在国内市场销售和使用的各类纺织产品,无论生产国别和品牌。
3. 安全要求3.1. 纱线及面料•纱线及面料应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测试合格,并获得相应证书。
•纱线及面料应符合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要求。
•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及重金属染料。
•纺织品应具备一定程度的阻燃性能,以减少火灾风险。
3.2. 印染工艺•印染工艺应符合环保要求,不得排放有害物质污染环境。
•印染后的纺织品应获得纺织类产品卫生许可证。
3.3. 成衣•成衣应制作符合工程人体工学原理的剪裁设计,保证穿着舒适。
•成衣应符合国家尺寸标准,以保证穿戴者的合身感。
•成衣应有明确的洗涤标签和使用说明,供消费者参考。
4. 检测与认证4.1. 检测方法•可采用化学分析、物理测试、灯箱检验等方法对纺织产品进行全面检测。
•实施抽样检验,并对不同部位进行检测,以确保产品的整体质量。
•可采用标准颜色卡比对方法,检测纺织品的颜色牢度。
4.2. 认证机构•制定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的认证机构应具备国际公认的资质和信誉。
•认证机构应对纺织产品进行全面检测,并颁发合格证书。
4.3. 监督与处罚•抽查市场上销售的纺织产品,确保产品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产品,依法实施处罚措施,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 售后服务•生产企业应提供售后服务,以解答消费者在使用纺织产品过程中的问题和疑虑。
•消费者可通过服务热线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与生产企业联系,申请售后服务。
6. 宣传与教育•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和素质。
•纺织产品生产企业应主动宣传自身产品的安全性能和质量保证措施,增加消费者的信任度。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国内纺织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行为,促进纺织产品行业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本规范适用于纺织产品的设计、生产、加工、销售和使用等全过程,旨在提高纺织产品的安全性能,减少因纺织产品使用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首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纺织产品在设计和生产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包括纺织品安全技术规范、纺织品安全标准等。
对于纺织品的原材料选择、生产工艺、产品检测等都有明确的规定,以确保纺织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对消费者造成伤害。
其次,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纺织产品必须标识清晰、准确,向消费者提供必要的使用和保养说明,以及产品的安全警示信息。
标识内容应包括产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产品执行标准等信息,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纺织产品时能够清楚了解产品的相关信息,做到知情选择。
另外,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还要求纺织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性能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纺织品的色牢度、PH值、甲醛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限量等。
这些安全性能要求的制定是为了确保纺织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保障消费者的安全权益。
最后,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还强调了纺织产品的质量管理和售后服务要求。
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纺织产品的质量稳定可靠。
同时,企业应加强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意见,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总之,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对于纺织产品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提高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生产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升产品安全性能,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放心的纺织产品。
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纺织产品时,也应注意选择合格的产品,正确使用和保养产品,共同维护纺织产品市场的良好秩序。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引言:化妆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广泛使用的产品,其安全性对人们的健康至关重要。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从生产、质量控制、标签要求和售后服务等方面,对化妆品的安全技术规范进行论述。
一、生产环节规范1. 厂房布局:生产厂房应按照卫生要求进行布局,区分不同的操作区域,确保生产过程中的交叉污染最小化。
2. 生产设备:使用的设备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定期进行维护和清洁,确保生产过程中的物料和产品的清洁度和安全性。
3. 原材料管理:严格遵守原材料的采购和检测标准,建立合理的原材料管理制度,确保原材料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并进行标记和追溯。
4. 生产工艺控制:建立完善的生产工艺控制流程,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并制定相应的工艺参数控制标准,确保每个生产步骤的符合要求。
二、质量控制规范1. 原料检测:对每批进厂的原材料进行严格的检测,包括重金属、有害微生物、有毒成分等的检测,确保原材料的安全性。
2. 中间产品检测:对生产过程中的中间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中间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排除不合格品。
3. 成品检测:对每批生产的成品进行全面检测,包括物理性能、化学成分、微生物等的检测,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达标。
4. 不良品处理:对于不合格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应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退货、返工等,以避免不良品对市场造成危害。
三、标签要求规范1. 标签内容:标签上应包括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产品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号等信息,确保消费者能够准确了解产品的相关信息。
2. 标签准确性:标签上的信息应准确无误,与实际产品相符,不得有夸大宣传或误导消费者的情况。
3. 标签语言:对于进口化妆品,标签上的语言应与产品销售地的官方语言相符,以方便消费者准确理解产品信息。
四、售后服务规范1. 投诉处理: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和回复消费者的投诉,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doc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前言《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纺织产品在印染和后整理等过程中要加入各种染料、助剂等整理剂,这些整理剂中或多或少地含有或产生对人体有害的物质。
当有害物质残留在纺织品上并达到一定量时,就会对人们的皮肤、乃至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因此,有必要对纺织产品提出安全方面的最基本的技术要求,使纺织产品在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能够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鉴于纺织产品的作用广泛,本技术规范明确限定了适用范围。
对那些不属于本技术规范范围的产品,在附录A中列出。
本技术规范仅对纺织产品的基本安全朵求,其他要求按相应标准执行。
本技术规范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18401-XX《纺织品甲醛含量的限定》。
本技术规范于2005年1月1日起实施。
2005年1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在市场上销售,过渡期一年,直到2006年1月1日止。
本技术规范实施后,其他相关标准等技术文件中对纺织产品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不符合本技术规范规定的,应以本技术规范为准。
本技术规范的附录A、附录B为浆料性附录,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技术规范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技术规范由纺织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国家棉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起草。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郑宇英、徐路、王宝军。
本技术规范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管理局)负责解释。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1范围本技术规范规定了纺织产品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实施与监督。
纺织产品的其他要求按有关标准执行。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服用和装饰用纺织产品。
出口产品可依据合同的约定执行。
附录A中所列举产品不属于本技术规范的范畴,供需双方另有协议或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技术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技术规范的条款。
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一、总则为确保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二、质量安全管理组织1. 企业应设立质量管理机构,负责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2. 质量管理机构应配备与企业生产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3. 企业应建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生产人员的质量安全管理职责。
三、原料采购与验收1. 企业应建立严格的原料采购制度,确保采购的原料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 企业应查验原料供应商的资质,留存相关证明文件。
3. 原料验收时应检查原料的包装、标签、质量、数量等,确保符合要求。
4. 对验收合格的原料,应按照规定进行标识、储存、运输和保管。
四、生产过程控制1. 企业应制定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2. 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添加剂。
3. 企业应定期对生产设备、工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证生产环境卫生。
4. 生产过程中应实行巡回检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五、产品质量检验1. 企业应建立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对产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验。
2. 检验项目应包括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项目及企业内控标准。
3. 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4. 企业应定期对检验设备进行维护、校准,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六、产品储存与运输1. 企业应按照产品特性、储存条件要求,合理设置仓库,确保产品储存安全。
2. 产品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产品受到污染、损坏。
3. 企业应建立出入库管理制度,详细记录产品出入库信息。
七、销售与售后服务1. 企业应建立销售记录制度,详细记录产品销售情况。
2. 企业应建立售后服务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提高产品质量。
3. 企业应定期对销售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前言《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纺织产品在印染和后整理等过程中要加入各种染料、助剂等整理剂,这些整理剂中或多或少地含有或产生对人体有害的物质。
当有害物质残留在纺织品上并达到一定量时,就会对人们的皮肤、乃至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因此,有必要对纺织产品提出安全方面的最基本的技术要求,使纺织产品在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能够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鉴于纺织产品的作用广泛,本技术规范明确限定了适用范围。
对那些不属于本技术规范范围的产品,在附录A中列出。
本技术规范仅对纺织产品的基本安全朵求,其他要求按相应标准执行。
本技术规范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18401-2001《纺织品甲醛含量的限定》。
本技术规范于2005年1月1日起实施。
2005年1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在市场上销售,过渡期一年,直到2006年1月1日止。
本技术规范实施后,其他相关标准等技术文件中对纺织产品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不符合本技术规范规定的,应以本技术规范为准。
本技术规范的附录A、附录B为浆料性附录,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技术规范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技术规范由纺织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国家棉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起草。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郑宇英、徐路、王宝军。
本技术规范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管理局)负责解释。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1范围本技术规范规定了纺织产品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实施与监督。
纺织产品的其他要求按有关标准执行。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服用和装饰用纺织产品。
出口产品可依据合同的约定执行。
附录A中所列举产品不属于本技术规范的范畴,供需双方另有协议或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技术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技术规范的条款。
产品安全管控简介

产品安全管控是指企业在生产、销售和使用过程中,通过一系列措施和控制措施,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保障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产品安全管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设计阶段:在产品设计阶段就要考虑产品的安全性,避免设计缺陷导致安全隐患。
2.原材料采购:选择符合标准要求的原材料,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
3.生产过程控制:建立严格的生产工艺流程和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出现安全问题。
4.检测检验:对产品进行全面的检测和检验,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5.包装标识:对产品进行正确的包装和标识,提供清晰的使用说明和安全警示信息。
6.售后服务: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及时处理产品质量问题和投诉,保障消费者权益。
7.召回机制:建立产品召回机制,及时回收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避免造成消费者伤害。
通过以上措施和控制措施,企业可以有效地管理和控制产品的安全风险,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性,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和企业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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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安全规范简介第一部份:安规(safety)基本概念与要求第二部分:主要规范与认证第三部份:安规的重要测试项目第四部份:工厂例行检查流程与项目安规(safety)基本概念与要求为什么要申请安规认证?产品安全的重要性--消费者意识的抬头, 选择有安规标示的产品--公司产品质量及形象的改善与象征--OEM客户的要求, 尤其是欧美客户产品安规申请及量产工厂检查流程客户需求à业务需求à设计开发à产品送样执行安规测试à取得认可证书à量产à认证单位定期工厂检查安全规范的主要目的, 是要防止使用或操作人员遭受到以下的危险:电击;能量释放;火;机械与热;辐射;化学电击发生原因:--接触到危险电压,电压超过42.4V a.c. 峰值(peak) 或60V d.c.称为危险电压--具有危险电压零件或回路与可接触到的导电体间的绝缘层失效--具有危险电压零件或回路与SELV(safety extra low voltage, 低电压回路, 一般只有几伏特, 使用者可能会接触到这些地方,如keyboard, mouse,USB装置等)回路间之绝缘层失效--具有危险电压的零件或回路与机体间有过大的漏电流产生防止方法--以保护盖,固定扣锁等方式防止用户接触到危险电压区--将可接触到的导电部分接地或是提升绝缘等级至加强绝缘或双层绝缘--危险电压区的机械或电气防治装置必须有足够强度--限制漏电流安全值或提供可靠的保护接地连结能量发生原因:正反电极间或高电流供应装置或高电容回路间的短路会产生火花, 或熔化的高热金属, 均可能产生燃烧防止方法使用隔离遮蔽或安全扣锁来防止上述情况的产生火发生原因过载零件, 绝缘失效或崩溃, 高电阻或连结松脱都会产生高温导致燃烧防止方法--避免可能导致燃烧的高温产生--控制易燃物质的位置, 远离可能的起火源--易燃物质的使用数量控制--若使用易燃物质时须有材料防火等级控制--使用密封或障碍体, 将火的散布限制于设备内部--设备的密封外壳须使用适当材质机械与热确保设备的机构体稳固, 无锐利的边及角,且有扣锁或保护功能来防止具危险性的机构件松脱;避免使用及操作人员可接触部分产生高温幅射若设备有某种形式辐射, 则必须控制操作使用人员曝露于可接受知辐射强度下, 辐射种类如声音,无线电波,红外线,高密度可见与不可见光,离子等化学经由接触或是烟雾,蒸发等对人体产生伤害, 须有危险标示一次侧回路(primary circuit)会直接连接到外部电力供应主干或类似的供应源(如发电机)称为一次侧回路, 内含有主线圈变压器, 马达负载装置, 及连接至主干线的布线等, 如电源供应器(switching power supply)内之回路均属一次侧二次侧回路(secondary circuit)不直接连接到外部电力供应主干的回路, 其电源供应主要来自变压器,转换器或是电池, 如notebook 内或主板上之回路均属二次侧危险电压超过42.4 V peak 或60V d.c.的电压重要名词解释GND—Ground 接地, 电路板上有许多接地点或接地面, 并非全部为安全考虑, 主要是作为讯号电位参考基准与消除噪声用PE—Protection Earth 保护接地, 主要为安全考虑, 如使用者可碰触的金属外壳均连接至PE, 当有来自于一次侧回路的异常高电压发生时, 可迅速抑制与消散电能, 保护使用者免受电击危险两者虽有差异但最终仍会连接为同一点世界主要产品安全认证单位;UL-- Underwriters Laboratory 美国CSA--Canadian Standards Association加拿大EU--European Union 欧盟CB--Certified Body Scheme 国际安规组织IEC--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 TUV/GS/VDE德国CCEE--China Commission for Conformity Certification Of Electrical Equipment中国NEMKO/FINKO/SEMKO/DEMKO--Norway,Finland ,Denmark, Switzerland北方四小国主要规范与认证电气产品主要安全法规:EN60950/UL1950/CSA 22.2-950/IEC950ITE(Information Technology Equipment) 计算机信息外围产品EN 60335-1 Home Appliance Product 家用电气产品EN 60601 Medical Product 医疗设备EN 60065/UL6500/CSA CA22.2 M1Audio Video Product 影音电气产品DHHS CFR 21 Laser Product 雷射相关设备EN 50091-1-1/UL1778/CSA 107.1 UPS 不断电系统安规的重要测试项目接地连续性(阻抗)测试(Ground Continuity Test)方法: 量测设备本身ground terminal(如电源供应线插头的接地pin) 与接地端(如使用者可碰触的金属外壳)之间的阻抗量测值须在0.1 OHM 以内目的: 确认产品上的接地点如使用者可碰触的金属外壳有PE 标示的地方, 已确实接地, 当产品上的危险电压区与用户可碰触的金属间的绝缘层失效时, 高电压可经由接地消散不致让使用者遭到电击漏电流测试(Leakage Current Test)方法:量测一次侧主电源供应端至PE端(如使用者可碰触的金属外壳)之间的漏电流, 须小于0.25 mA目的:确认产品危险电压回路与PE端间有足够绝缘隔离, 不致于与PE 端形成回路产生过高漏电流,导致使用者碰触金属外壳时遭到电击耐电压测试(Electronic Strength Test)方法:Primary 对Secondary :3K V ac 或4242 V dc Primary 对GND(地): 1.5k V ac或2121V dc 测试时不可有绝缘隔离崩溃产生目的:测试高电压区与二次侧及接地端(使用者可碰触之金属外壳)间的绝缘隔离足以承受高电压而不致于失效或崩溃, 当有来自外部主电源供应主干的异常高电压产生时, 保护使用者免于受到电击的危险工厂例行检查要求以确保生产质量, 保障消费者使用之安全性为什么要执行工厂检查?产品取得认证单位认可证书后, 认证单位会定期对制造工厂的制造系统, 检验流程, 生产线测试, 原料仓库, 质量系统等进行稽核, 主要目的为确保量产后产品仍能符合各项法规的要求, 包括电气特性, 电路功能特性, 外观等皆须与当初送审的样品完全一致同时制造与质量系统亦须符合UL工厂检查流程与项目UL 各地检验中心(inspection center)人员依照UL程序书(Follow Up Service Procedure, FUS Procedure)上所登录的制造地点作不定期且不事先告知的到场检验拜访频率为一季一次, 一年共4次(1~3月为第一季,4~6为第二季,7~9月为第三季,10~12月为第四季检验陪同人员--当UL检验人员到场拜访时,若工厂检验陪同人员不在,则须由其代理人陪同UL检验人员完成检验工作--当UL检验人员到场拜访时,工厂检验陪同人员须在被告后尽快出面接洽--工厂人员不得拒绝UL检验人员进入生产区域或仓库等与生产有关的地方文件(1)工厂须妥善保存UL程序书(FUS Procedure)并适时更新,以便工厂自我检查及UL检验人员到厂拜访时使用(2)若UL程序殊不完整或遗失, 则UL检验人员将会扣留工厂UL的产品,直到UL程序书完备,并确认合乎UL程序书的要求后,才会予以放行(3) 工厂保存的UL程序书须为正本, UL检验人员不接受复印本文件FUS Procedure 与工厂检查有关内容如下;Appendix A-提供UL检验人员必要之指令以完成对工厂之安规检查Appendix B-提供UL检验人员如何完成抽样, 抽样数量寄往何处, 并告知作何种测试Appendix C-提供指令给相关UL人员作何种抽样测试及合格标准Appendix D-详列制造工厂所须遵循之职责;(1) 严格管制UL mark 只能使用在UL授权生产之合格产品上(2)照procedure规范使用零件, 包括塑料零件及PWB(3) Production Line Tests-遵循Appendix D 之规范作100%测试(4)测试设备至少须每年校验一次, 校验结果能追朔相关之美国国家标准或当地国家标准, 校验报告须妥善保存于工厂以便UL人员查阅(5)包装上不可有误导及违规使用的UL marking生产线UL检验人员会到生产在线确认是否有执行生产线测试UL检验人员会到生产在线确认关制程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如SMT与DIP线锡炉温度(看是否超过PCB 可承受温度)UL检验人员会到生产在线确认安规测试相关仪器设备是否有依规定校验生产线测试接地阻抗(导通)测试Grounding Continuity Test)(1) 测试仪器每天开机或每一次换班后, 须做功能测试并纪录之(2) 若和耐电压测试并非一个动作完成时须先作接地阻抗(导通)测试(3)并无指定测试仪器, 只要能显示出导通与阻抗值即可(4) 任何测试失败之产品须隔离直到修好重新测试通过,须作纪录保存最少6个月以便UL 人员查阅, 尚须注明型号生产日期, 测试日期, 测试结果及实行之改善措施耐电压测试(Dielectric Test-Withstand Test)(1)测试仪器每天开机或每一次换班后须做功能测试并纪录之(2) 测试仪器须有manual reset, 500w以上之output transformer(3)测试电压和时间须符合UL Appendix 内之规范或有其他国际安规标准电压允许高于UL.(4) 产品测试时须组装完成(5) 任何测试失败之产品须隔离, 直到修好重新测试通过,须作纪录保存最少6个月以便UL 人员查阅, 尚须注明型号, 生产日期, 测试日期, 测试结果及实行之改善措施仓库--UL检验人员会到原料库确认FUS Procedure 上登录使用的安规相关零件是否为UL认证合格的零件, 一般是以核对零件本身或包装上的标示是否符合UL要求来判定, 这些零件包括:电路板(PWB),电源供应器(switching power supply),AC/DC变压器(adaptor), 锂电池,保险丝,poly switch,电源线(power cord),产品内部用电线,塑料件(产品外壳),硬盘(HD), 软盘(FDD), 光驱(CD/DVD-ROM),卷标贴纸--一般而言UL检验人员会到生产线及成品仓了解有哪些产品有UL 认证及标志其他IQC :须在进料检验时检查安规相关零件是否有UL 认证标志(零件项目如前页), 不须作电气特性测试, 检验报告须保存一年备查UL检验人员会要求于生产在线或成品库随机抽取产品进行拆解, 查验产品是否有依规定使用FUS Procedure 上登录的UL认可的零件(型号须一致)UL工厂检查并不会像有些欧系的认证须稽核质量系统(类似ISO稽核)异常通知(VN Variation Notice)UL检验人员会开出VN 的情况:(1)当UL检验人员发现任何不符合UL相关之规范(Standard), UL程序书(FUS Procedure)或合约书(Follow-Up Service Agreement)时(2)当UL人员发现工厂增加或迁移至新生产地点而未向UL报备时(3)当工厂拒绝或延迟UL人员进入工厂时(4)当工厂欲结束UL之服务或已关厂歇业时(5)产品标示不正确时工厂对VN 的处置(1) 重工(Rework): 工厂可对VN的项目作修正更换零件等处置, 以符合程序书要求, 在UL人员当场确认后可正常出货, 若重工无法当场完成则应与UL检验人员安排复检时间(2) 留置(Hold Shipment)若VN之情形无法立即处理, 则须等候UL工程部之判定, 在判定结果为可接受前不得出货, 此时工厂须立即通知公司安规工程人员与UL工程部联系处理工厂对VN 的处置(3) 去除UL标示(Remove UL Marking)若VN之项目无法解决或等候UL工程部之判定, 工厂可在去除UL标示并经UL人员确认后出货(4) 暂时接受(Temporary Acceptance) VN项目虽与UL程序书不符但可被UL检验人员接受之情况, 可以不经处理即出货, 但仍须通知公司安规工程人员与UL工程部联系(5)若有任何事项需要UL工程部确认可否被接受时, 工厂须尽快通知安规工程人员, 因依规定须于15天内联络UL工程部TUV 工厂检查流程与项目检查频率: 每年一次, 日期大约固定文件:公司组织结构, 须标示各部门主管姓名生产流程图或说明文件工厂须事先准备供TUV检验人员查核与存盘, 并由培验代表与TUV检验人员一同审视上列文件, 使TUV检验人员对工厂生产及品管流程有初步了解查核重点:进料检验(IQC):须检查有TUV认证的产品所使用之安规相关零件是否有TUV mark,不须作测试,检验规范与纪录须完备, 检验纪录保存期限依ISO规定即可收料区:物料区隔即辨识方式, 依现行ISO规定即可原料库与成品库:材料管制,辨识以及备料发料方式与相关文件,依现行ISO规定即可生产线流程及测试:适当制程品管管制措施不良品区隔方式及百分之百执行安规要求之安全测试;依现行ISO规定即可;生产线测试与UL相同为耐压与接地连续性测,测试规格亦同查核重点:测试设备校验:执行在线安规测试之设备须有完整之操作SOP与校验纪录, 若仪器为外校则只须提供外校纪录及仪器管制办法产品标示:TUV检验人员会从生产线或成品库随机抽取一台成品, 根据原始认证产品数据及保留样品核对两者间是否有差异(尤其是安规相关零件)或有违反安全规定之处当有缺失发生时:TUV检验人员会开出缺失单并要求限期改善一般而言均不会有问题, 较可能发生者为使用安规零件与与原始认证产品登录数据不同, 处置方式有下列3种:--移除TUV 标示后出货--立刻重工, 经TUV检验人员认可后出货--立刻由安规工程人员向TUV工程部提出变更申请以出货急迫性考虑一般而言均会以第3种方式处理CCEE工厂检查重点:检查频率:1年1次, 一般均于年底执行检查质量系统:偏重于质量系统查核, 所以依公司现行ISO规定接受查核即可, 查核项目均可于公司ISO规章中找到相关对照条文IQC:会针对安规关键零件进料检验报告进行查核, 未要求执行测试, 但须有厂商检验或测试报告备查, 目前没有零件类的CCIB认证所以不须像UL,TUV检查零件标示, 另进料检查报告须保存5年(安规关键零件部分)CCEE工厂检查重点:生产线测试:工厂检查中虽未明确规定须作生产线测试,但目前之要求为须执行测试, 不需百分之百测试只须执行一定比率之抽验即可, 并未明确要求抽验之最低比率, 故可自定义比率, 但不可过低, 测试项目与规格, 纪录保持规定与UL相同CCEE标签使用量累计:贴附的CCEE标签数量须作数量统计, 包括出口到中国以外地区都需列入计算, 主要目的为了解一年期间出货数量, 万一产品有重大问题被要求从市场回收时作为须回收数量之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