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亨县2020年生猪生产补栏增养补贴方案(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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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半年工作总结

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半年工作总结

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半年工作总结一、工作回顾____年生猪良种补贴工作于今年上半年正式启动,旨在推动农村地区生猪养殖业的良种改良和发展,提高生猪生产效益和品质。

在过去的半年时间里,我们团队共计拨付了XX万元的补贴资金,并对XX个养殖户进行了资金追溯和管理。

二、工作成果1. 资金拨付通过认真审核申请材料和现场踏勘,我们共计拨付了XX万元的生猪良种补贴资金。

这些资金主要用于购买优质母猪、种猪或优质种猪粮食等方面,提高养殖户的资金运转能力和肉猪品种的改良质量。

2. 良种猪推广我们积极推广生猪良种,通过建立与养殖户和合作社的合作关系,将优质的种公猪和母猪引进农村地区,并对养殖户进行良种养殖技术培训和指导。

在半年时间里,我们共计推广良种XX 头,覆盖了XX个养殖户。

3. 养殖技术培训为了提高养殖户的养殖技术水平,我们组织了多次技术培训和座谈会,邀请专家学者为养殖户提供指导。

通过这些培训和座谈会,养殖户的养殖技术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对疾病的防控和饲料的合理搭配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4. 经济效益提升生猪良种补贴政策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养殖户的养殖效益。

通过引进良种猪和科学的养殖管理,不仅提高了养殖户的生猪出栏率和繁殖率,还提高了肉猪的品质和市场价值。

养殖户的收入明显增长,为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面临的问题1. 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由于资金追溯管理工作的薄弱,部分养殖户可能存在资金挪用或不正当使用的情况。

我们需要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确保补贴资金的合理使用。

2. 良种猪引进难度大良种猪的引进存在一定的难度,主要表现在交通不便、隔离场所的缺乏以及良种猪的价格较高等方面。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设良种猪示范基地,降低良种猪的运输成本和养殖户的购买成本。

3. 养殖技术普及难度大由于农村地区的经济、文化和教育水平不同,养殖户对于良种猪的养殖技术接受能力存在一定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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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养殖业补贴政策
贵州养殖业补贴政策,农业补贴是一国政府对本国农业支持与保护政策体系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政策工具,下面带来贵州养殖业补贴政策相关文章,欢迎阅读。

贵州养殖业补贴政策【1】
养猪补贴政策规定
1.能繁母猪饲养补贴:今年每头补助 50 元。

2.实行生猪保险补贴:饲养优质能繁母猪每头每年交保费 60 元,其中财政每头承担 48 元,养殖户承担 12 元,保额为 1000 元;饲养商品猪每头每年交保费 10 元,其中财政每头承担 7 元、养殖户承担 3 元,保额为 400 元。

3.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补贴:年出栏 300-499 头养殖场(小区),每个场平均补助 10 万元; 年出栏 500-999 头养殖场(小区),每个场平均补助25 万元; 年出栏 1000-1999 头养殖场(小区),每个场平均补助 50 万元; 年出栏 201X-2999 头养殖场(小区),每个场平均补助 70 万元; 年出栏 3000 头以上的养殖场(小区),每个场平均补助 80 万元。

以上补助,必须达到标准化规模养殖的自繁自养场,由畜牧部门验收合格后,由财政兑现补助。

4.人工授精液补贴:每窝补助 20 元,今年只限于达县试点。

5.疫苗补贴: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一类疫病的疫苗实行补贴。

养牛养羊补贴政策规定。

国办再发通知进一步加大生猪扶持力度 基础母猪补贴由50元增加到100元

国办再发通知进一步加大生猪扶持力度 基础母猪补贴由50元增加到100元

年第期E-m ai l :j r x m s y @126.c o m 65今日畜牧兽医信息大观去年7月份,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包括实施能繁母猪补贴,启动母猪政策性保险,完善生猪良种繁育体系,支持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给予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建立健全生猪疫病防控体系等。

这些政策措施的落实,调动了广大农民发展养猪业的积极性,生猪生产正在逐步恢复,生猪存栏上升,母猪补栏增加,规模养猪发展加快,猪肉市场货源充足。

但是,目前生猪生产仍存在生产成本较高、养殖比较效益下降、部分养殖户贷款难、防疫任务艰巨、环保压力大等问题,少数地区地方配套资金不落实、不到位,扶持资金使用不透明、不合规,对生猪生产的恢复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近一段时期特别是去年10月下旬以来,猪肉价格出现反弹回升并持续高位运行,成为影响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水平上涨的一个重要因素。

为解决上述问题,进一步扶持生猪生产发展,建立和完善保障生猪生产稳定发展的机制,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国务院办公室再发通知。

通知如下:一、加大能繁母猪补贴政策支持力度抓好能繁母猪生产是保持生猪生产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前提。

要稳定现行能繁母猪补贴政策,提高补贴标准,在本年度对养殖户(场)饲养的能繁母猪每头补贴50元的基础上,下一年度(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每头补贴增加到100元。

二、继续推进能繁母猪保险坚持实施能繁母猪保险政策,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完善保险政策和办法。

现阶段要保持政策稳定,对母猪保险实行单独核算,保额、保费和政府补助标准暂不调整。

各有关保险公司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扩大保险覆盖面,力争能繁母猪“应保尽保”。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将财政配套保险补助资金落实到位。

三、继续扶持生猪规模养殖规模养殖是生猪生产发展的趋势。

2008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25亿元资金扶持一批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场(小区)基础设施特别是粪污处理设施建设。

贵州省养殖补贴政策

贵州省养殖补贴政策

贵州省养殖补贴政策1. 引言贵州省位于中国西南地区,是一个以农业为主要经济支柱的省份。

养殖业作为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贵州省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

为了促进养殖业的发展,贵州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养殖补贴政策,旨在鼓励养殖户扩大规模、提高养殖效益,推动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2. 养殖补贴政策的背景由于养殖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养殖户常常面临着生产成本高、市场波动大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贵州省政府决定出台养殖补贴政策来支持养殖户,增强他们的信心和动力。

3. 养殖补贴政策的内容3.1 补贴对象贵州省养殖补贴政策的对象主要为养殖户,包括养殖场、养殖合作社、个体养殖户等。

3.2 补贴范围养殖补贴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养殖设施建设补贴:对于新建或改扩建养殖设施的养殖户,根据其投资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补贴金额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在20%至50%之间。

•养殖原料补贴:对于购买养殖原料的养殖户,可根据其购买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补贴金额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以购买金额的10%为基准。

•养殖技术培训补贴:对于参加养殖技术培训的养殖户,可给予一定的培训费用补贴。

补贴标准根据培训项目和内容的不同而定,一般以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3.3 补贴申请和发放流程养殖户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补贴申请和发放。

•补贴申请:养殖户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材料(包括申请书、业务证件等)提交给当地农业部门。

农业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给予补贴额度的初步确定。

•补贴发放:经过初步确定的补贴额度将在一定的时间内发放给申请者。

申请者可以选择电子转账或现金方式进行领取。

4. 补贴政策的效果贵州省养殖补贴政策的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首先,养殖补贴政策提高了养殖户的收入。

补贴的资金支持使得养殖户能够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养殖效益,从而增加收入。

其次,养殖补贴政策促进了养殖业的发展。

补贴政策鼓励了养殖户扩大规模、改善养殖设施、提高养殖技术,从而推动养殖业的发展,增加了就业机会。

养猪补贴政策2020标准

养猪补贴政策2020标准

一、新建猪舍补贴这项补贴主要针对刚养猪的新人来说的,根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内容,对存栏5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圈舍的新建、引种、粪污处理、贷款等方面实施补贴。

补贴标准为:新建圈舍每平米补贴40元,沼气每立方米补贴150元,引进良种母猪每头补贴400~600元,贷款贴息50%,换句话说,只要你养的有50头猪,就能领到这些国家补贴。

二、免费疫苗发放补贴对于一些常见疫病,国家提供免费的疫苗帮助养猪场进行防疫。

养猪场不论规模大小,养猪人都有资格免费领取。

三、能繁母猪的补贴理论上说,自繁自养的养猪场都有机会拿到这种补贴。

对农户饲喂的能繁母猪实施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头补贴50元,能繁母猪保险补贴按品种分为两个档次:本地母猪保险费36元/头,良种母猪保险费48元/头。

区县(自治县)财政承担6元/头,养殖户承担12元/头,其余的由中央和市级财政承担。

四、生猪扑杀补贴由于一些疫病而被强制扑杀的猪,养猪场无论大小,都应该对养猪人进行补偿。

目前生猪扑杀补助平均测算标准为800元/头,各省(区、市)可根据大小、品种等因素细化补助测算标准。

五、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对于养殖中病死的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养猪场,每头猪可以获得80元补贴,这个农村小养猪场也可以获得。

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和无害化处理给予补贴,病害猪损失财政补贴标准为每头800元,无害化处理每头补贴80元。

六、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对于生猪产能年出栏在2000头至50000头之间养殖户可以享受到这样的补贴,包括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和种猪场建设动物防疫、粪污处理、养殖环境控制、自动饲喂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费用补贴,补助金额不超过建设投资的30%,在50万元到500万元之间。

申请流程:需要填写申报表,并经过农业农村发改委,农业农村局审核,送至省农业农村厅,即可领取补贴。

七、能繁母猪保险和育肥猪保险补贴能繁母猪保额1000元,能够补贴60元,育肥猪保额500元,补贴30元,当养殖的生猪发生高传染性疫病,就要进行强制性扑杀,每头能繁母猪或育肥猪将按保险金额减去政府扑杀金额后赔付。

2020年广东省养殖补贴政策

2020年广东省养殖补贴政策

2020年广东省养殖补贴政策养猪区域如何划分?农业部的生猪生产发展规划严格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的要求,合理划定了限养和禁养区域:●重点发展区河北、山东、河南、重庆、广西、四川、海南。

该区域养殖总量大、调出量大,在满足本区域需求的同时,还要供应上海、江苏、浙江和广东等沿海省份。

预计养殖总量年均增长1%左右,将成为稳定我国猪肉供给的核心区域。

●约束发展区北京、天津、上海等大城市和江苏、浙江、福建、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东等南方水网地区。

该区域受资源环境条件限制,生猪生产发展空间受限,未来区域养殖总量将保持稳定。

●潜力增长区东北4省(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和云南、贵州2省。

该区域发展环境好,增长潜力大,一批龙头企业在此建立了生产和加工基地,在满足本区域需求的同时可重点满足京津等大中城市供给。

预计年均增长1%-2%,将成为我国猪肉产量增加的主要区域。

养猪有啥补贴政策?以标准化养殖项目为例,如果是规模养殖场、农民合作社,证件齐全且存栏量在0.5万头至5万头的,就可向畜牧局申报。

补助资金额度在25万元至100万元之间。

机遇1标准化规模养殖规模农业是中央一号文件的头号重要内容,也是未来中国农业转变的主要方向。

对于农业的养殖业来说,规模化无疑是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经之路,因此,国家对规模养殖必将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

利好①:规模养殖的巨额补贴(除畜牧良种补贴外,还可拿到规模养殖的补贴,同时还有一些专门政策,如针对生猪养殖大县就另有专门奖励政策)。

利好②:标准化示范养殖,还可拿到政策扶持资金(针对标准化示范养殖基地,能够带动当地农民发展的,各地区都有不同的扶持政策)。

机遇2生态养殖畜禽养殖污染已经成为农业面源污染的重要来源,破解粪污综合利用问题迫在眉睫。

因此,兼顾生产生态两大目标,农牧结合、循环发展,能够破解畜禽养殖污染难题的生态养殖将成为重点发展对象。

利好①:生态养殖的巨额补贴。

国家对环境问题越来越重视,对可持续发展、可循环的生态农业扶持力度很大,其中对生态养殖的扶持力度尤其大。

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半年工作总结

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半年工作总结

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半年工作总结2024年是我国生猪养殖业的关键年份,为了提高我国生猪养殖业的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强生猪良种的培养与推广,我所在单位积极参与并开展了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工作。

经过半年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在此,特对半年工作进行总结如下:一、工作组成与任务分工为了保证生猪良种补贴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成立了一个专门的工作组。

工作组共有5名成员,分为补贴申请审核小组和宣传推广小组。

补贴申请审核小组负责审核申请资料及审核结果公示等工作,宣传推广小组负责制定宣传方案和进行宣传推广。

并且,为了更好地开展补贴工作,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将负责区域进行划分,确保每个成员有明确的任务分工。

二、补贴申请审核工作在半年的时间里,我们共收到245份生猪良种补贴申请材料,其中包括各类材料共计318份。

补贴申请审核工作为确保公平公正,我们采取了多种审核方式,包括现场核查、资料审核、数据核对等。

经过审核,我们确定了共有230户农户符合补贴条件,发放补贴资金共计50万元。

三、宣传推广工作为了宣传生猪良种补贴政策,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宣传方案,并按照计划进行了宣传推广。

我们利用各类媒体进行宣传,包括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及宣传单传递等多种形式。

在宣传工作中,我们注重与农户的沟通,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向农户解释政策内容,解答疑问,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四、上半年工作成果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上半年的生猪良种补贴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补贴申请审核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补贴资金的正确发放和使用。

宣传推广工作宣传范围广泛,有效提高了农户对生猪良种补贴政策的认识和了解程度。

五、存在的问题在开展补贴工作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户对补贴政策不够了解,存在误解和对政策的质疑;二是补贴申请材料不完整、不规范,审核工作存在一定的难度;三是宣传方式和渠道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以便更好地传播政策。

六、下半年工作计划根据上述问题和工作情况,我们制定了下半年的工作计划:一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开展培训会议、现场演示等方式,提高农户对生猪良种补贴政策的认识和理解,并解答他们的疑问;二是加强对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加强与农户的沟通,帮助他们规范申请材料,确保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完善宣传推广方式和渠道,提高宣传的效果和覆盖率,让更多的农户了解并参与到生猪良种补贴工作中来。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4.02.29•【文号】农牧发〔2024〕11号•【施行日期】2024.02.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的通知农牧发〔2024〕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精神,根据生猪稳产保供工作的新情况新要求,我部对《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进行了修订。

现将《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农业农村部2024年2月29日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精神,落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银保监会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农牧发〔2021〕24号)要求,更好发挥政策调控的保障作用,稳固基础生产能力,有效防止生猪产能大幅波动,在总结前期生猪产能调控工作实践的基础上,修订完善本实施方案。

一、修订背景近几轮“猪周期”波动表明,做好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必须以稳固的基础产能作为支撑。

2021年9月《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印发以来,各项调控工作稳步推进,相关调控响应机制逐步建立运行。

落实了分级调控责任,守住了4100万头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目标;建立了一大批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并挂牌,守住了规模猪场数量目标。

两年多来,生猪产能总体稳定,产业素质加快提升,猪肉产量恢复并保持在较高水平,猪肉市场充足供应的基础不断夯实。

但随着生猪生产效率持续提升,猪肉消费趋于稳定,调控方案所设定的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和波动范围及产能调减等措施,已不能很好适应新形势下的生猪稳产保供工作,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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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亨县2020年生猪生产补栏增养补贴方案(2020)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册亨县2020年生猪生产补栏增养补贴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册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4日
册亨县2020年生猪生产补栏增养补贴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稳定生猪生产保供的工作部署,为切实推进我县生猪生产补栏增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原则
以政府补贴资金为引导,以生猪稳产增养为目的,按照“存栏即补”原则(即按照生猪存栏数量进行补贴),对生猪养殖场、农户实行一次性生产补助,促进生猪恢复生产,保障县内猪肉市场稳定供给。

二、补贴标准、对象及资金来源
(一)补贴标准。

按照生猪(2月龄以上)存栏数量给予补贴。

对于符合补贴条件的养猪场(含合作社、户),截止2020年4月30日实际生猪存栏数量计算,给予商品猪200元/头,能繁母猪500元/头补助,最高补助:商品猪不超过(含)200头/户场,能繁母猪不超过(含)100头/户场。

(二)补贴对象。

1.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册亨县辖区内生猪养猪场(含合作社)、农户等。

易地扶贫搬迁户采取合作社方式推进。

享受2020年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扶持政策的对象不再重复享受该补助。

2.养殖场、农户应极配合我县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生猪需进行相应疫苗预防免疫注射,并配戴生猪免疫耳标标识。

3.补贴生猪要求20公斤以上或2月龄以上的,含存栏的母猪。

4月30日前出售给他人饲养的、出售人不享受该补贴政策。

4.生猪养殖场(含合作社、户)应该配合生猪存栏数据核实统计工作,提供身份证号、一折通存折号、生猪耳标号等信息。

5.生猪养殖场(含合作社、户)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6.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工科局、县供销等单位配合,各乡(镇、街道)负责做好平价饲料玉米保供。

(三)资金来源。

整合涉农资金。

三、补贴工作程序
(一)工作方案制定。

县农业农村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报县扶贫领导小组批复后实施。

(二)基础数据核实。

5月1日-5月10日,以行政村为单位对辖区内生猪情况,对于符合条件的生猪逐户逐头进行登记、并由包保干部、村动物防疫员和村两委签字后汇总;5月1日-5月10日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核实无误)后上报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5月11日-5月15日,乡(镇、街道)对生猪存栏情况进行复核、公示、汇总后,将纸质和电子版数据情况报至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三)补贴资金发放。

5月16日-5月25日,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汇总全县符合条件生猪存栏数据及资金使用计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复后,将补贴资金全额拨付到乡(镇、街道)财政分局,采取“一折通”形式补贴到养殖场户(场)。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使用、管理补贴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骗取、套取、挤占和挪用。

对骗取、截留、挤占、滞留、挪用补贴资金的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及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加强指导监督。

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在补贴实施过程中,加强对乡(镇、街道)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适时抽查生猪存栏和补贴兑付情况,及时处置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公开公示。

补贴资金使用遵循政策公开、养殖户受益、专款专用和尊重养殖主体意愿的原则,做到“补贴政策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主体和数量公开、据实进行结算”,确保补贴资金发挥作用。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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