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第一部分 83页
个人所得税法课件

附加减除费用适用对象
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 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 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 的外籍专家;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 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 得的个人; 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
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
独生子女补贴; 托儿补助费; 差旅费津贴; 误餐补助
案例6
赵、王两人合作出版一本专著, 出版社支付稿酬20 000元,赵分 得8 000元,王分得12 000元, 计算出版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案例7
王某的一篇论文被某出版社选入 《论文集》出版,取得稿酬5000 元,当年因加印又取得追加稿酬 2000元。王某当年所获稿酬应缴 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解: 应纳税额=(5000+2000)× (1—20%) ×20% ×70%=784 元
应纳税所得额
1、应纳税所得额= 月工薪收入额 -3500-三险一金 2、应纳税所得额= 月工薪收入额 -4800-三险一金
2、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税率-速算扣除数 (1)、应纳税额=(月工薪收入 额-3500-三险一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应纳税额=(月工薪收入 额-4800-三险一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险一金指基本养老保险费、基 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
六、减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 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 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 减税的
七、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
第7章__个人所得税法1

7.3.3 相关项目所得的税务处理
属于工资、 7.3.3.1 属于工资、薪金性质所得的税务处 理 7.3.3.2 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所得的税务处 理 7.3.3.3 雇主为雇员负担税款的税务处理 公益、 7.3.3.4 公益、救济性捐赠的税务处理 7.3.3.5 两人以上共同取得同一项收入的税 务处理 7.3.3.6 建筑安装所得的税务处理 7.3.3.7 广告所得的税务处理 7.3.3.8 演出所得的税务处理 7.3.3.9 境外所得的税务处理
7.1 个人所得税基础理论 7.2 个人所得税基本法律 7.3 个人所得税计算与征收收源自7.1 个人所得税基础理论
7.1.1 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7.1.2 个人所得税的立法原则与作用
7.1.1 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7.1.1.1 个人所得税的定义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 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它是国家参与 纳税个人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目前, 世界上已有140多个国家开征了个人所 得税。 7.1.1.2 个人所得税的由来及发展
7.2.3 个人所得税税率
工资、 7.2.3.1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 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个体工商户生产、 8.2.3.2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 经营、 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的税率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 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7.2.3.3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税率 纳税人的劳动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对劳务报酬所 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 7.2.3.4 稿酬所得适用的税率 纳税人的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 30%,即按应纳税额的70%计征所得税。因此,实际税率为14%。 7.2.3.5 特许权使用费等项目所得适用的税率 纳税人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 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以及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20% 的比例税率。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 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资料概述(PDF 82页)

第九章 个人所得税法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一、个人所得税概念•个人所得税是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所得税——无法转嫁,纳税人和实际负税人一致;是政府利用税收对个人收入进行调节的一种手段。
计税依据——纯所得,计税时以纳税人的收入或报酬扣除有关费用以后的余额为计税依据;纳税义务人——个人,具有自然人性质的企业。
二、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有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个人,或者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有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是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因此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无国籍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分为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根据其在我国有无住所和居住时间来确定的。
并由此承担不同的纳税义务。
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图示:来源地的确定原则•1、工资、薪金所得。
以纳税人任职、受雇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单位的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2、生产、经营所得。
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作为所得来源地;•3、劳务报酬所得。
以纳税人实际提供劳务的地点作为所得来源地;•4、财产转让所得。
不动产转让所得,以不动产坐落地为所得来源地;动产转让所得,以实现转让的地点为所得来源地;•5、财产租赁所得。
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的企业、机构、组织的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7、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模式•一般说来,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模式有三种:分类征收制、综合征收制与混合征收制。
•分类征收制,就是将纳税人不同来源、性质的所得项目,分别规定不同的税率征税。
•综合征收制,是对纳税人全年的各项所得加以汇总,就其总额进行征税。
第六讲个人所得税法

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 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 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以及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以及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例1:假定某纳税人2011年9月份工资4200元,试计算其当 假定某纳税人2011年 月份工资4200元 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4200-3500=700( 应纳税所得额=4200-3500=700(元) 应纳税额=700*3%-0=21( 应纳税额=700*3%-0=21(元) 假定某纳税人2011年 月份工资6000元 例2:假定某纳税人2011年9月份工资6000元,试计算其当 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6000-3500=2500( 应纳税所得额=6000-3500=2500(元) 应纳税额=2500*10%-105=145( )(错 应纳税额=2500*10%-105=145(元)(错)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 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 税的所得; 税的所得; 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在一个纳税年度,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在一个纳税年度,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 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 资按上述规定执行。 资按上述规定执行。雇员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 目的奖金,一律与当月工资、 目的奖金,一律与当月工资、收入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概述(ppt85页)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 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下列方法 计税,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确定适用税率 税额的计算
第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 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与速
第二,假如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 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 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 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 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与 速算扣除数。
【案例2】接上例,假如工资为1300元,该个人 12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工资应纳税额=0 ◎年终奖应纳税额的计算: (12000-300)÷ 12=975 税率10%;速算扣除数 25元 年终奖应纳税额=(12000-300)×10%- 25=1145(元) ◎12月份共纳税额=0+1145=1145(元)
6 超过40000元-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案例 王某2006年3月取得工资收入9800元, 当月个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金、 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共计1000元,费用 扣除额为1600元。
个人所得税法概述(ppt 85页)
背景
• 个税含义
•买房买车
A年底总算法 多交的退回 A买房买车退税
C永远都没有退税
C买房买车
• 计税单位
A美国的税是按照家庭来算的
C中国的税是按照个人来算的
• 生活质量
• A上高速公路免费,汽车年费为不到几十 美元,考驾驶执照12美元;没有养路费 的说法;子女上大学之前免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日期】2018.08.31•【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个人所得税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根据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根据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七次修正)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
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是指针对个人所得进行征收的一种税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是我国对个人所得税征收与管理的法律依据。
该法是为了调节收入分配的不平衡,加强税收管理,促进经济发展而制定的。
个人所得税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都属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范围。
居民个人指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非居民个人指不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
2.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与综合所得税制原则:个人所得税的税率采用综合所得税制,根据个人的收入总额大小来确定税率。
税率分为7个等级,从3%到45%不等。
收入越高,适用的税率越高。
3.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与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由税务机关负责,个人应当根据法定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主要包括有关个人所得的收入、支出和减免等情况的报告。
4. 个人所得税的减免与扣除: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个人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减免与扣除,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减免与扣除的具体项目以及条件由国家有关部门制定。
5.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主要分为预扣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两种。
预扣预缴是指在个人取得工资、薪金、稿酬等所得时就在支付时进行扣缴并上缴给国家。
年度汇算清缴则是在每年年底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结算和缴纳。
6. 个人所得税的违法与处罚:对于个人所得税违法行为,国家将予以相应的处罚。
违法行为包括偷逃个人所得税、提供虚假材料等。
处罚措施可以是罚款、加征税款或采取其他行政处罚手段。
个人所得税法对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与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是维护国家税收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法规。
但是个人所得税法也存在一些争议,例如税率不平等、减免与扣除标准不完善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家一直在不断完善与修订个人所得税法,以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正)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发文字号:主席令第9号发布日期: 2018.08.31实施日期: 2019.01.01时效性:尚未生效效力级别:法律法规类别:税收法规,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根据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根据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七次修正)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
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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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纳税义务
• (一)居民纳税人:无限纳税义务 • 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 税收优惠:在境内无住所但居住的个人 • 1年以上而未超过5年的个人,其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应全部依法缴
纳个人所得税,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仅就与境内有联系的部分纳 税,与境内没有联系的部分免税。 • 居住超过5年的个人,从第6年起,以后的各年度中,凡在境内居 住满1年的,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 税。 • 【解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居民纳税人不适用上述规定。
• 【解析】对纳税义务人居民和非居民身份的确定,税 法采用的是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
• 【例题2·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 下列各项中,属于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的有( ) 。
• A、在中国境内有习惯性住所的个人
• B、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 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
工资薪金、生产经营、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适用税率做了相应调整。
三、特点:
• (一)分类征收; • (二)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 • (三)费用扣除额较宽; • (四)计算简便; • (五)采取源泉课税和自行申报相结合的
征税方法。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 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的判定标准 • 对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得税实行代扣代缴和个人申报
纳税相结合的征收管理制度。
•
凡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都是个人所
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 【例题1·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 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 民纳税人,依据的标准是( )。
• A、境内有无住所 • B、境内工作时间 • C、取得收入的工作地 • D、境内居住时间 • 【答案】AD
• 2、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应征 收个人所得税。
• 3、任职、受雇于“报纸、杂志”等单位的记 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在本单位的报纸 、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工资、 薪金所得;
• 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 品取得的所得——稿酬所得
• 4、“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 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 稿费收入——稿酬所得。
• 【例题1·单选题】某画家2019年8月将其精 选的书画作品交由某出版社出版,从出版 社取得报酬10万元。该笔报酬在缴纳个人 所得税时适用的税目是( )。(2019年 )
• A、工资薪金所得
• B、劳务报酬所得
• C、稿酬所得
• 对非雇员——劳务报酬。
• 7、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 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 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 8、企业为员工支付的各项免税之外的保 险金。
• 【例题·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工资、薪金所 得项目的是( )。(2019年)
• 例1:张某是一教师,本月有下列收入: • 1 工资收入2000元; • 2 校外一专题讲座收入1000元; • 3 学校发的集资款利息2000元; • 4 学校发的奖金1000元. • 确定其中工资所得项目。
二、个体工商业户的生产经营所 得
• 可分为两类:纯生产经营所得、独立劳动所得 • 特殊规定: •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比照个体工商户纳税
了“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 • (一)居民纳税人的判定标准: •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
的个人,属于我国的居民纳税人。 • 温馨提示: • 1、境内:指中国大陆地区 • 2、居民纳税人一般包括在中国境内定居的中国公民
和外国侨民。
• 住所标准:
• 1、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 境内习惯性居住
• ------劳务报酬:独立劳动所得,由自己意志决定.
• 会计。专职会计:计薪金所得;
•
兼职会计:计劳务报酬所得。
• 审稿。区别稿酬所得。
•
本出版社专职:计薪金所得;
•
外社兼职:计劳务报酬所得
• 1、区分劳务报酬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 主要看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
• 2、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 任职、受雇的,其担任董事职务取得的董 事费收入,——劳务报酬所得;
• 3 、内退问题:(2019新增) 内退的个人在内退后至法定退休年龄
之间从原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按“工资 、薪金所得”项目征个税,不能按离退休工 资对待。
• 4 、国有股劳动分红,按工资 薪金项目征税.
• 5、出租车问题:无所有权的单车承包的营 运收入——工资薪金
• 6 、商品营销业绩奖励(实物 有价证券 旅游 活动等)对雇员——工资薪金;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的税目——三类11个 税目(掌握)
• (一)工资薪金所得: • 1、内涵: 任职或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
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非独立劳动所得 • 2、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的收入,不纳个税,
4项. (1)独生子女补贴; • (2)副食品补贴; • (3)托儿补助费; • (4)差旅费津贴 误餐补助.
• 个人在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 监事的,董事费、监事费收入——工资、 薪金所得”
【例题】下列项目中,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是( )
A.个人书画展卖取得的报酬 B.提供著作的版权而取得的报酬 C.将国外的作品翻译出版取得的报酬 D.高校教师受出版社委托进行审稿取得的报酬
• 例4:张某是一教师,本月有下列收入: • 1 工资收入2000元; • 2 校外一专题讲座收入1000元; • 3 稿酬收入2000元; • 4 学校发的奖金1000元.
• (二)非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有限纳 税。
• 非居民纳税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 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 税收优惠:在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 度内在境内连续或累计工作不超过90日( 协定国183日),其境内所得仅就由境内雇 主支付的部分课税,其境外雇主支付并且 不是由境内机构负担的工资薪金所得,免 税。
• 例2:个体户张某本月有下列收入: • 1 生产经营收入10万元; • 2 房屋出租收入1000元; • 3 对外投资股息收入2万元. • 确定生产经营所得的项目。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 (一)未改变承包企业名称,仍以原企业名义对外从事生产经 营活动
• ------对经营所得,交纳企业所得税; • ------对税后利润视承包方式纳税: • 1 对经营成果拥有所有权的承包收入,按承包承租经营所
• 2、习惯性住所,主要针对境内居住的中国公民。
• 居住时间标准:
• 居住满1年是指虽无住所但在1个纳税年度(1月1日 -12月31日)内,在中国居住满365日,临时离境不 扣减在华居住天数。
•
临时离境,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
30日或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
• (二)非居民纳税人的判定标准 •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
• B、外籍个人乙来华学习180天 • C、外籍个人丙2019年1月1日入境,2019年12月
31日离境 • D、外籍个人丁2019年1月1日入境,2019年11月
20日离境 • 【答案】C • 【解析】对于中国境内无住所的,必须要在中国
居住满一个纳税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临 时离境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 90日的,才能被认定为居民纳税人。
三、所得来源地的确定(了解)
•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人任职、受雇的公司、企业、事业 单位、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单位的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 (二)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作为所得来 源地。 (三)劳务报酬所得,以纳税人实际提供劳务的地点,作为所得 来源地。 (四)不动产转让所得,以不动产坐落地为所得来源地;动产转 让所得,实现转让的地点为所得来源地。 (五)财产租赁所得,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的企业 、机构、组织的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
第四章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主讲教师:熊英教授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
• 一 定义:是对个人的各项应税所得所征收的一种税. • 二 沿革: • 1)1980年,开征”个人所得税”主要使用于外籍人员. • 2)1986年,开征”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和”个人收入调节税”,主要
对内适用. • 3)1994年,合并三税,开征个人所得税,对内外统一适用. • 4)全国人大于2019年8月30日、2019.10.27、2019.6.29、2019.12.29
改变企业名称,以原企业名称从事经济活 动,张某每年收取固定承包收益10万元。 2009年底,该招待所取得经营所得50万元 。问招待所和张某分别如何纳税。
四、劳务报酬所得
• 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各种独立劳动所得,共29项.
• 注意:与工资薪金的区别:
• ------工资薪金:非独立劳动所得,受顾主意愿支配;
对个人所得税进行了四次修订。 • 5)2000年1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一并缴纳个人所
得税. • 6)2019年3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标准为2000元。 • 7)2019年10月9日起,对个人储蓄存款利息免税。 • 8)2019年9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标准为3500元,另对
• D、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 个人
• 【答案】AB
• 【解析】选项AB属于居民纳税人,选项CD属于非居 民纳税人。
• 【例题3·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 定,下列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人员中,属于中国 居民纳税人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