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
防汛物资管理细则

防汛物资管理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防汛物资的储备管理,参照《国家防总工作制度汇编》,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林业局有限公司防汛物资储备,包括编织袋、复膜编织布、土工布、防管涌土工滤垫和围井围板、快速膨胀堵漏材料、橡胶子堤、吸水速凝挡水子堤、钢丝网兜、铅丝网片、抢险钢管等抢险物料,橡皮舟及配套船外机、玻璃钢抢险舟、船外机专用机油、防汛救生船、救生衣等救生器材,液压抛石机、抢险照明车、便携式打桩机、汽油发电机、投光照明灯及橡套电缆、便携式应急工作灯、班用帐篷等抢险机具,以及其他新产品。
第三条防汛物资属防汛专项储备物资,由林业局有限公司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指办公室)负责物资的调用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动、挪用或挤占。
第四条防汛物资的购置经费、更新经费和储备管理费属财政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不得超范围使用。
二、购置与验收
第五条新购置的防汛物资到达定点仓库后, 由林业局有限公司组织定点仓库和供货方代表组成验收组,验收组依据《防汛储备物资验收标准》对物资进行直观检测和抽样检测,不符合《防汛储备物资验收标准》的物资不予验收入库,发现问题要及时与供货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在确认所验收的防汛物资规格、质量、数量、包装以及产品生产日期等准确无误后,由验收组出具验收报告单,办理物资正式入库手续。
验收结束后定点仓库要及时将验收报告报防指办公室。
三、储存和管理
第七条定点仓库对防汛物资要专库专存,专人负责,严格执行有。
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办法

附件: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抗洪抢险和抗旱减灾的需要,规范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储备、调用和经费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防汛抗旱物资(以下简称中央物资),是指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由水利部负责购置、储备和管理,用于支持遭受严重洪涝干旱灾害地区开展防汛抢险、抗旱减灾、救助受洪灾旱灾威胁群众应急需要的各类物资。
第三条中央物资管理坚持“定额储备、专业管理、保障急需”的原则.中央物资的有关技术标准由水利部负责制定.第四条中央物资购置、补充、更新经费和储备管理费,属于中央财政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第二章储备定额、品种第五条中央物资储备定额由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家防总)根据全国抗洪抢险、抗旱减灾的需要确定。
储备定额的调整,由水利部商财政部后报国家防总批准。
第六条中央物资品种包括防汛物资和抗旱物资。
(一)防汛物资。
包括编织袋、复膜编织布、防管涌土工滤垫、围井围板、快速膨胀堵漏袋、橡胶子堤、吸水速凝挡水子堤、钢丝网兜、铅丝网片、橡皮舟、冲锋舟、嵌入组合式防汛抢险舟(艇)、救生衣、管涌检测仪、液压抛石机、抢险照明车、应急灯、打桩机、汽柴油发动机、救生器材等。
(二)抗旱物资.包括大功率水泵、深井泵、汽柴油发电机组、输水管、找水物探设备、打井机、洗井机、移动浇灌、喷滴灌节水设备和固定式拉水车、移动净水设备、储水罐等。
第七条中央物资属国家专项储备物资,必须“专物专用".未经国家防总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
第三章储备管理第八条物资储备由水利部或已授权的代储单位与仓库签订代储合同。
第九条水利部负责储备管理,其职责:(一)制定储备管理制度,对代储单位和仓库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二)定期检查中央物资的保管养护情况;(三)监督仓库按规定管理、使用储备管理费,定期检查储备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四)负责中央物资的调用管理;(五)负责调出的中央物资按期归还和补充;(六)负责向财政部报送中央物资储备、调用、补充和更新计划及经费使用情况。
中央级防汛物资储备管理细则-

中央级防汛物资储备管理细则正文:----------------------------------------------------------------------------------------------------------------------------------------------------中央级防汛物资储备管理细则(1996年4月11日)一、总则第一条根据财政部、水利部、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颁发的《中央级防汛物资储备及其经费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中央级防汛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中央级防汛物资包括:橡皮船、冲锋舟、救生船、救生衣、救生圈、编织袋和麻袋等。
第三条中央级防汛物资的所有权和调用处置权属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防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动、挪用。
第四条国家防办委托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流域机构防汛抗旱办公室(以下简称代储单位)定点代储。
二、购置与验收第五条中央级防汛物资的购置由国家防办负责,按照储备定额有计划地进行。
第六条各代储仓库在防汛物资到货后,应及时会同生产厂家代表共同进行验收,并做必要的检查和试验,发现问题要与厂方代表及时协商解决,在确认型号、规格、包装、外观质量、数量无误后方能正式入库,验收结束后要尽快向国家防办报送验收报告。
第七条国家防办根据代储单位的验收报告向生产厂家结算有关费用,如在结算后发现型号、规格、包装、外观质量、数量的问题而生产厂家不予承担责任的,由代储仓库负责。
三、储存和管理第八条国家防办负责对代储单位和代储仓库的储存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国家防办每年向代储仓库支付一定数额的储备管理费,管理费包括代储仓库折旧费、占用费、代储物资保险费、代储物资维护保养费和人工费等内容。
第九条代储单位要严格执行防汛物资管理及有关法规、制度,如因管理不善等人为因素造成防汛物资损毁、丢失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2024年防洪防汛物资储备制度(二篇)

2024年防洪防汛物资储备制度防汛抗旱物资、器材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防洪法》,结合我镇防汛物资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防汛物资包括铁丝、救生衣、麻料、袋类等耗材;也包括抢险灯具、锹、镐、钳等小型工器具。
二、计划管理第三条防汛物资管理要做到专人专管,负责。
第四条防汛物资储备管理要求是做到物资定额储备,保证物资安全、完整,保证及时调用。
第五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对防汛储备物资的管理的责是:1、编制每年防汛抢险物资储备控制计划。
2、定期检查各代储村防汛储备物资的保管养护情况。
3、负责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报告防汛储备物资的储备和调用情况。
4、负责防汛储备物资的调用管理。
第六条防汛物资代储村的管理职责:1、做好防汛储备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向镇防洪抗旱指挥办公室报送防汛物资储备管理情况。
2、每年汛前,按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求,认真做好储备物资发放的各项准备工作。
3、每年汛后,动用了防汛储备物资的,代储村要及时清点,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室报告防汛物资动用和库存情况并补齐、充实。
第七条镇防汛储备物资属专项储备物资,必须“专物专用”,未经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批准,任何村和个人不得动用。
三、储备管理第八条防汛抗旱物资是各村抗洪抢险的重要物资。
各村主管干部要切实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管理,做到制度健全、责任明确、人员落实,并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和管理人员责任制。
各村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物资管理人员责任制度,明确各自的责任。
第九条铅丝、编织袋等物料的储存要做到安全可靠、存取方便、摆放整齐、干燥通风等,保证物料的安全和供应。
第十条防汛物料不准外借,不准挪用,特殊情况需调用时,由镇防汛抗旱指挥办公室批准。
四、防汛物资的使用第十一条防汛抢险物资使用根据凭防汛抢险实际需要的数量办理“领料单”,经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批准后领取防汛抢险物资。
2024年防洪防汛物资储备制度(二)防洪防汛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任务,物资储备是其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范流程(SL298-2004)

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SL298-2004)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二○○三年十一月编制说明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对防洪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防汛物资储备已经成为保障防洪安全的基本条件。
多年来,各级政府和流域机构的防汛部门一直在探索适合本地区的防汛物资储备定额,针对不同类型的防洪工程需要储备哪些物资、储备数量如何确定迫切需要一个统一的规程来进行指导。
为此,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织从事防汛物资管理工作的同志,起草了《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在反复测算的基础上,进行了多次调整,并请部分省和流域机构对规程进行测算评估后,根据各地意见又进一步作了修改。
该规程本着从防洪工程实际情况出发,既满足防汛抢险对储备物资的急需,又不至于因储备物资过多而造成浪费的原则,对常用防汛抢险物资储备数量的确定而制定的规程。
不常用的物资以及大型机械设备不在本规程范围内。
规程编写小组成员:程涛(组长)、连金海、侯英杰、蔡元芳、冯忠民、张鲁、叶永棋、张希玉、王季谦、张志鹏、孙京东、许静。
二○○三年十一月目录1 总则⋯⋯⋯⋯⋯⋯⋯⋯⋯⋯⋯⋯⋯⋯⋯⋯⋯⋯⋯⋯⋯⋯⋯⋯⋯⋯⋯⋯⋯⋯⋯⋯⋯⋯⋯⋯⋯⋯⋯⋯⋯⋯(1)2 堤防⋯⋯⋯⋯⋯⋯⋯⋯⋯⋯⋯⋯⋯⋯⋯⋯⋯⋯⋯⋯⋯⋯⋯⋯⋯⋯⋯⋯⋯⋯⋯⋯⋯⋯⋯⋯⋯⋯⋯⋯⋯⋯⋯(1)3 水库大坝⋯⋯⋯⋯⋯⋯⋯⋯⋯⋯⋯⋯⋯⋯⋯⋯⋯⋯⋯⋯⋯⋯⋯⋯⋯⋯⋯⋯⋯⋯⋯⋯⋯⋯⋯⋯⋯⋯⋯(6)4 涵闸(泵站)⋯⋯⋯⋯⋯⋯⋯⋯⋯⋯⋯⋯⋯⋯⋯⋯⋯⋯⋯⋯⋯⋯⋯⋯⋯⋯⋯⋯⋯⋯⋯⋯⋯⋯⋯(7)5 蓄滞洪区⋯⋯⋯⋯⋯⋯⋯⋯⋯⋯⋯⋯⋯⋯⋯⋯⋯⋯⋯⋯⋯⋯⋯⋯⋯⋯⋯⋯⋯⋯⋯⋯⋯⋯⋯⋯⋯⋯⋯(9)6 定额构成⋯⋯⋯⋯⋯⋯⋯⋯⋯⋯⋯⋯⋯⋯⋯⋯⋯⋯⋯⋯⋯⋯⋯⋯⋯⋯⋯⋯⋯⋯⋯⋯⋯⋯⋯⋯⋯⋯⋯(10)7 附则⋯⋯⋯⋯⋯⋯⋯⋯⋯⋯⋯⋯⋯⋯⋯⋯⋯⋯⋯⋯⋯⋯⋯⋯⋯⋯⋯⋯⋯⋯⋯⋯⋯⋯⋯⋯⋯⋯⋯⋯⋯⋯⋯(11)条文说明⋯⋯⋯⋯⋯⋯⋯⋯⋯⋯⋯⋯⋯⋯⋯⋯⋯⋯⋯⋯⋯⋯⋯⋯⋯⋯⋯⋯⋯⋯⋯⋯⋯⋯⋯⋯⋯⋯⋯⋯⋯(12)1 总则1.0.1 为了保障抗洪抢险物资的应急需要,规范防汛物资储备管理,科学制定防汛物资储备定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定本规程。
中央级防汛物资储备管理细则

中央级防汛物资储备管理细则一、总则第一条根据财政部、水利部、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颁发的《中央级防汛物资储备及其经费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中央级防汛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中央级防汛物资包括:橡皮船、冲锋舟、救生船、救生衣、救生圈、编织袋和麻袋等。
第三条中央级防汛物资的所有权和调用处置权属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防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动、挪用。
第四条国家防办委托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流域机构防汛抗旱办公室(以下简称代储单位)定点代储。
二、购置与验收第五条中央级防汛物资的购置由国家防办负责,按照储备定额有计划地进行。
第六条各代储仓库在防汛物资到货后,应及时会同生产厂家代表共同进行验收,并做必要的检查和试验,发现问题要与厂方代表及时协商解决,在确认型号、规格、包装、外观质量、数量无误后方能正式入库,验收结束后要尽快向国家防办报送验收报告。
第七条国家防办根据代储单位的验收报告向生产厂家结算有关费用,如在结算后发现型号、规格、包装、外观质量、数量的问题而生产厂家不予承担责任的,由代储仓库负责。
三、储存和管理第八条国家防办负责对代储单位和代储仓库的储存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国家防办每年向代储仓库支付一定数额的储备管理费,管理费包括代储仓库折旧费、占用费、代储物资保险费、代储物资维护保养费和人工费等内容。
第九条代储单位要严格执行防汛物资管理及有关法规、制度,如因管理不善等人为因素造成防汛物资损毁、丢失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代储仓库对中央防汛物资要专库专存,专人负责,健全规章制度,并建立物资台帐和物资管理档案。
第十一条防汛物资库房要求保温、防潮、避光、通风良好,要有防火、防盗、防鼠、防污染措施。
第十二条防汛物资在库内要整齐摆放,留有通道,严禁接触酸、碱、油脂、氧化剂和有机溶剂等物质。
每批(件)物品都应配有明显标签,标明品名、编号(船号)、数量、质量和生产日期,做到实物、标签、台帐相符。
度汛预案编制规定

ICS 备案号: 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中小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典型项目)度汛方案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Small and medium-sized water conservancy construction(typical project) flood season Programming guidelines2014-××-××发布 2014-××-××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安 徽 省 水 利 厅发布目次前言.................................................................................................................................................................... I 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 (1)4度汛方案编制依据 (2)5 度汛方案编制内容 (2)5.1一般规定 (2)5.2工程进度情况 (2)5.3度汛目标 (2)5.4 度汛的工程措施 (3)5.5 度汛技术措施 (4)5.6度汛的资源准备 (4)5.7度汛的组织安排 (5)5.8与外部沟通的事项 (5)5.9度汛应急措施 (5)6 度汛方案的编制与审批 (5)7 附录 (6)前言本标准按《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与编写》GB/T 1.1-2009起草。
附录为资料性附录,提出应急预案宜包括的类型。
本规程由安徽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规程起草单位:安徽省水利厅基本建设处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规程主要起草人:余兵胡先林高建中叶礼宏陈惠全本规程主要审查人: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王荣喜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汪燕中小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典型项目)度汛方案编制导则1 范围本导则适用于安徽省范围内施工的中小型水库、水闸、泵站、水电站、2级(含)以下堤防,中小河流治理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度汛方案的编制。
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章(SL298-2004)

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SL298-2004)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二○○三年十一月编制说明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对防洪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防汛物资储备已经成为保障防洪安全的基本条件。
多年来,各级政府和流域机构的防汛部门一直在探索适合本地区的防汛物资储备定额,针对不同类型的防洪工程需要储备哪些物资、储备数量如何确定迫切需要一个统一的规程来进行指导。
为此,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织从事防汛物资管理工作的同志,起草了《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在反复测算的基础上,进行了多次调整,并请部分省和流域机构对规程进行测算评估后,根据各地意见又进一步作了修改。
该规程本着从防洪工程实际情况出发,既满足防汛抢险对储备物资的急需,又不至于因储备物资过多而造成浪费的原则,对常用防汛抢险物资储备数量的确定而制定的规程。
不常用的物资以及大型机械设备不在本规程范围内。
规程编写小组成员:程涛(组长)、连金海、侯英杰、蔡元芳、冯忠民、张鲁、叶永棋、张希玉、王季谦、张志鹏、孙京东、许静。
二○○三年十一月目录1 总则⋯⋯⋯⋯⋯⋯⋯⋯⋯⋯⋯⋯⋯⋯⋯⋯⋯⋯⋯⋯⋯⋯⋯⋯⋯⋯⋯⋯⋯⋯⋯⋯⋯⋯⋯⋯⋯⋯⋯⋯⋯⋯(1)2 堤防⋯⋯⋯⋯⋯⋯⋯⋯⋯⋯⋯⋯⋯⋯⋯⋯⋯⋯⋯⋯⋯⋯⋯⋯⋯⋯⋯⋯⋯⋯⋯⋯⋯⋯⋯⋯⋯⋯⋯⋯⋯⋯⋯(1)3 水库大坝⋯⋯⋯⋯⋯⋯⋯⋯⋯⋯⋯⋯⋯⋯⋯⋯⋯⋯⋯⋯⋯⋯⋯⋯⋯⋯⋯⋯⋯⋯⋯⋯⋯⋯⋯⋯⋯⋯⋯(6)4 涵闸(泵站)⋯⋯⋯⋯⋯⋯⋯⋯⋯⋯⋯⋯⋯⋯⋯⋯⋯⋯⋯⋯⋯⋯⋯⋯⋯⋯⋯⋯⋯⋯⋯⋯⋯⋯⋯(7)5 蓄滞洪区⋯⋯⋯⋯⋯⋯⋯⋯⋯⋯⋯⋯⋯⋯⋯⋯⋯⋯⋯⋯⋯⋯⋯⋯⋯⋯⋯⋯⋯⋯⋯⋯⋯⋯⋯⋯⋯⋯⋯(9)6 定额构成⋯⋯⋯⋯⋯⋯⋯⋯⋯⋯⋯⋯⋯⋯⋯⋯⋯⋯⋯⋯⋯⋯⋯⋯⋯⋯⋯⋯⋯⋯⋯⋯⋯⋯⋯⋯⋯⋯⋯(10)7 附则⋯⋯⋯⋯⋯⋯⋯⋯⋯⋯⋯⋯⋯⋯⋯⋯⋯⋯⋯⋯⋯⋯⋯⋯⋯⋯⋯⋯⋯⋯⋯⋯⋯⋯⋯⋯⋯⋯⋯⋯⋯⋯⋯(11)条文说明⋯⋯⋯⋯⋯⋯⋯⋯⋯⋯⋯⋯⋯⋯⋯⋯⋯⋯⋯⋯⋯⋯⋯⋯⋯⋯⋯⋯⋯⋯⋯⋯⋯⋯⋯⋯⋯⋯⋯⋯⋯(12)1 总则1.0.1 为了保障抗洪抢险物资的应急需要,规范防汛物资储备管理,科学制定防汛物资储备定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定本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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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二○○三年十一月编制说明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对防洪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防汛物资储备已经成为保障防洪安全的基本条件。
多年来,各级政府和流域机构的防汛部门一直在探索适合本地区的防汛物资储备定额,针对不同类型的防洪工程需要储备哪些物资、储备数量如何确定迫切需要一个统一的规程来进行指导。
为此,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织从事防汛物资管理工作的同志,起草了《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在反复测算的基础上,进行了多次调整,并请部分省和流域机构对规程进行测算评估后,根据各地意见又进一步作了修改。
该规程本着从防洪工程实际情况出发,既满足防汛抢险对储备物资的急需,又不至于因储备物资过多而造成浪费的原则,对常用防汛抢险物资储备数量的确定而制定的规程。
不常用的物资以及大型机械设备不在本规程范围内。
规程编写小组成员:程涛(组长)、连金海、侯英杰、蔡元芳、冯忠民、张鲁、叶永棋、张希玉、王季谦、张志鹏、孙京东、许静。
二○○三年十一月目录1 总则⋯⋯⋯⋯⋯⋯⋯⋯⋯⋯⋯⋯⋯⋯⋯⋯⋯⋯⋯⋯⋯⋯⋯⋯⋯⋯⋯⋯⋯⋯⋯⋯⋯⋯⋯⋯⋯⋯⋯⋯⋯⋯(1)2 堤防⋯⋯⋯⋯⋯⋯⋯⋯⋯⋯⋯⋯⋯⋯⋯⋯⋯⋯⋯⋯⋯⋯⋯⋯⋯⋯⋯⋯⋯⋯⋯⋯⋯⋯⋯⋯⋯⋯⋯⋯⋯⋯⋯(1)3 水库大坝⋯⋯⋯⋯⋯⋯⋯⋯⋯⋯⋯⋯⋯⋯⋯⋯⋯⋯⋯⋯⋯⋯⋯⋯⋯⋯⋯⋯⋯⋯⋯⋯⋯⋯⋯⋯⋯⋯⋯(6)4 涵闸(泵站)⋯⋯⋯⋯⋯⋯⋯⋯⋯⋯⋯⋯⋯⋯⋯⋯⋯⋯⋯⋯⋯⋯⋯⋯⋯⋯⋯⋯⋯⋯⋯⋯⋯⋯⋯(7)5 蓄滞洪区⋯⋯⋯⋯⋯⋯⋯⋯⋯⋯⋯⋯⋯⋯⋯⋯⋯⋯⋯⋯⋯⋯⋯⋯⋯⋯⋯⋯⋯⋯⋯⋯⋯⋯⋯⋯⋯⋯⋯(9)6 定额构成⋯⋯⋯⋯⋯⋯⋯⋯⋯⋯⋯⋯⋯⋯⋯⋯⋯⋯⋯⋯⋯⋯⋯⋯⋯⋯⋯⋯⋯⋯⋯⋯⋯⋯⋯⋯⋯⋯⋯(10)7 附则⋯⋯⋯⋯⋯⋯⋯⋯⋯⋯⋯⋯⋯⋯⋯⋯⋯⋯⋯⋯⋯⋯⋯⋯⋯⋯⋯⋯⋯⋯⋯⋯⋯⋯⋯⋯⋯⋯⋯⋯⋯⋯⋯(11)条文说明⋯⋯⋯⋯⋯⋯⋯⋯⋯⋯⋯⋯⋯⋯⋯⋯⋯⋯⋯⋯⋯⋯⋯⋯⋯⋯⋯⋯⋯⋯⋯⋯⋯⋯⋯⋯⋯⋯⋯⋯⋯(12)1 总则1.0.1 为了保障抗洪抢险物资的应急需要,规范防汛物资储备管理,科学制定防汛物资储备定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定本规程。
1.0.2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的编制,适用于本规程。
受洪水威胁的企事业单位的自保工程,其防汛物资储备定额可参照本规程编制。
1.0.3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办事部门是本辖区内防汛物资储备的主管部门。
1.0.4 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的编制本着“分级负责,满足急需”的原则。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按防洪工程分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防洪工程的防御洪水方案,编制出能够满足本地区抗洪抢险基本需要的储备定额。
1.0.5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办事部门、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可采取自储、委托储备、社会号料等多种储备方式,使防汛物资储备总量达到定额要求。
1.0.6 需要编制储备定额的基本物资种类包括:抢险物料、救生器材、小型抢险机具等。
本规程只对常用物资品种进行规定,未规定的物资品种以及小型工器具等,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储备。
1.0.7 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的编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
2 堤防堤防按其所在的位置不同,分为河堤(含河道防护工程)、湖堤、蓄滞洪区堤、库区防护堤和海堤五种。
河堤、湖堤、蓄滞洪区堤、库区防护堤2.1.1 堤防级别2.1.1.1 堤防工程的级别应按照现行国家颁布的《防洪标准》(GB50201-94)、《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和所在流域的防洪规划所确定的堤防级别,经与表比较后,选择较高者的堤防级别。
没有明确堤防级别的,按《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和根据实际保护范围参照执行。
表2.1.1.1 堤防的级别2.1.2 防汛物资储备品种2.1.2.1 抢险物料:袋类、土工布(包括编织布、土工膜等。
下同)、砂石料、块石、铅丝、桩木、钢管(材)等。
2.1.2.2 救生器材:救生衣(圈)。
2.1.2.3 小型抢险机具:发电机组、便携式工作灯、投光灯、打桩机、电缆等。
2.1.3 防汛物资储备标准2.1.3.1 防汛物资质量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有关规定。
2.1.3.2 堤防抢险物料储备数量依据工程级别和工程现状确定,救生器材和小型抢险机具主要是满足查险抢险人员的需要。
2.1.3.3 单位长度堤防防汛物资储备单项品种数量(S 河)按下式计算:S 河=η河×M 河其中: M 河为单位长度堤防防汛物资储备单项品种基数,见表2.1.3.3η河为工程现状综合调整系数2.1.3.4 工程现状综合调整系数由堤身安全状况、堤基地质条件、小型穿堤建筑物、堤身高度等影响因素确定。
具体按下式计算:η河=η河1×η河2×η河3×η河4其中:η河i(i=1~4)从表2.1.3.4 中查取。
海堤2.2.1 级别按2.1.1 执行。
2.2.2 防汛物资储备品种2.2.2.1 抢险物料:袋类、土工布、砂石料、块石、铅丝、桩木等。
2.2.2.2 救生器材:救生衣(圈)。
2.2.2.3 小型抢险机具:发电机组、投光灯、电缆等。
2.2.3 防汛物资储备标准2.2.3.1 单位长度海堤防汛物资储备单项品种数量(S 海)按下式计算S 海=η海×M 海其中: M 海为单位长度海堤防汛物资储备单项品种基数;见表2.2.3.1η海为工程现状综合调整系数2.2.3.2 工程现状综合调整系数由堤身安全状况、堤基地质条件、小型穿堤建筑物、潮差及风浪、险工险段等因素确定。
具体按下式计算:η海=η海1×η海2×η海3×η海4×η海5其中:ηi(i=1~5)从表2.2.3.2 中查取。
表2.2.3.1 单位长度海堤防汛物资储备单项品种基数表单位:千米河道防护工程(含控导工程)2.3.1 河道防护工程是指独立于堤防,保护河道险工、滩地、岸线及调控河势的工程。
其建筑物形式主要为丁坝、坝垛(矶头)及护岸等。
2.3.2 工程级别与其相应河段的堤防级别相同,按2.1.1 执行。
2.3.3 储备品种2.3.3.1 抢险物料:袋类、块石、铅丝、桩木、绳类等。
2.3.3.2 救生器材:救生衣(圈)、抢险救生舟等。
2.3.3.3 小型机具:发电机组、投光灯、便携式工作灯、电缆等。
2.3.4 储备标准2.3.4.1 储备数量依据河道防护工程所在河段堤防工程级别、保护岸线长度、防护工程稳定状况等综合因素分析确定。
2.3.4.2 每处河道防护工程应当储备防汛物资单项品种数量(S 控)按下式计算:S控=η控×L控×M控其中:M控为每千米防护工程防汛物资单项品种储备基数(见表2.3.4.2)L 控为该处河道防护工程所保护的堤防长度,单位:千米η控为工程现状综合调整系数(见2.3.4.3)2.3.4.3 工程现状综合调整系数依据河道防护工程安全稳定状况、近岸主流最大流速、近岸深槽多年平均枯水位以下的水深以及河段类型等因素分析考虑,并按下式计算:η控=η控1×η控2×η控3×η控4式中:η控i(i=1~4)从表2.3.4.3 中查取表2.3.4.3 河道防护工程现状调整系数表3 水库大坝水库大坝根据筑坝材料不同,可分为土坝、浆砌石坝、混凝土坝、堆石坝、面板坝等。
本规程主要适用于土坝,其它坝型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确定防汛物资储备品种定额。
3.1.1 与水库大坝相配套的其它工程设施,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防汛物资储备品种定额。
3.1.2 塘坝、拦泥库、尾矿坝等土坝参照本规程执行。
水库级别3.2.1 按照国家《防洪标准》(GB50201-94),水库大坝分为五级(见表。
水库防汛物资储备品种3.3.1 抢险物料:袋类、土工布、砂石料、块石、铅丝、桩木等。
3.3.2 救生器材:救生衣(圈)、抢险救生舟等。
3.3.3 小型抢险机具:发电机组、投光灯、便携式工作灯、电缆等。
其它专用设备及配件视具体情况储备。
防汛物资储备标准3.4.1 每座水库防汛物资储备单项品种数量(S 库)按下式计算S 库=η库×M 库其中: M 库为水库防汛物资储备单项品种基数,其基数应根据水库不同工程规模确定,见表3.4.1η库为水库工程现状综合调整系数3.4.2 工程现状综合调整系数由水库大坝安全程度、坝长、坝高等因素确定。
具体按下式计算:η库=η库1×η库2×η库3其中:ηi(i=1~3)从表3.4.2 中查取。
3.4.3 水库有副坝时,副坝的物资储备基数按表中数值的二分之一取值。
表3.4.1 水库大坝防汛物资储备单项品种基数表单位:座4 涵闸(泵站)根据涵闸(泵站)所在位置和级别的不同,将其分为:修建在干、支流河道上的拦河闸;修建在堤身处的涵闸(泵站);修建在堤身上的小型穿堤建筑物等三类。
其中第三类纳入堤防中进行计算。
工程级别4.2.1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水闸设计规范》(SL265-2001)、《泵站设计规范》(GB/T50265-97)的规定,涵闸(泵站)工程分为五级(见表)。
表4.2.1 涵闸(泵站)工程规模、等级对应表防汛物资储备品种4.3.1 抢险物料:袋类、土工布、砂石料、铅丝、桩木、钢管(材)等;4.3.2 救生器材:救生衣(圈);4.3.3 小型抢险机具:发电机组、便携式工作灯、投光灯、电缆等;4.3.4 对有些专业性较强防汛物资设备的储备,可在堤防防汛物资储备中统一安排考虑。
防汛物资储备标准4.4.1 每座涵闸(泵站)防汛物资储备单项品种数量(S 涵)按下式计算S涵=η涵×M涵其中: M涵为涵闸(泵站)防汛物资储备单项品种基数,其基数值应根据涵闸(泵站)不同工程实际规模确定;见表4.4.1η涵为涵闸(泵站)工程现状综合调整系数4.4.2 工程现状综合调整系数由涵闸(泵站)工程安全状况、工程级别、所在位置及水头差等因素确定。
具体按下式计算:η涵=η涵1×η涵2×η涵3×η涵4其中:η涵i(i=1~4)从表4.4.2 中查取。
表4.4.1 涵闸(泵站)防汛物资储备单项品种基数表单位:座5 蓄滞洪区蓄滞洪区根据其蓄洪容量、运用几率或防洪标准进行分类(见表)。
防汛物资储备品种5.2.1 蓄滞洪区的防汛物资储备主要是救生器材:救生衣(圈)、抢险救生舟、中小型船只等。
防汛物资储备标准5.3.1 数量标准应满足救生人员和区内居民应急救生需要,根据蓄滞洪区运用预案需要紧急转移的人数确定,每万人储备单项品种数量(S 蓄)按下式计算。
S蓄=η蓄×M蓄式中:M蓄为单项品种基数,见表5.3.1。
η蓄为工程现状调整系数,见表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