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区检查表及重要检查内容doc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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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烃储罐区安全风险重点检查表

液化烃储罐区安全风险重点检查表
现场检查
及查资料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具体条款
检查
月式
评分
分值
2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
标准》(GB50160)
液化烧储罐区不应毗邻布置在身于工艺装置、全厂性重要设施或人员集中场所的阶梯上。
现场检查
及查资料
发现问题扣
4分
3
专用泵布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
标准》(GB50160)
液化烧压力罐组专用泵应布置在防火堤外,与液化烧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o
现场检查
及查资料
发现问题扣
3分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具体条款
检查
月式
评分
分值
求。
32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
标准》(GB50160)
液化羟的装卸栈台应设置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601∕s,火灾延续供水时间不宜小于3ho
现场检查
及查资料
发现问题扣
3分
33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
标准》(GB50160)
(GB50160)第9.13A要求。
现场检查
及查资料
发现问题扣
4分
17
(1)《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
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液化烧,其储罐应设置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温度
现场检查
及查资料
发现问题扣
3分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具体条款
检查
月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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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产信息进行更新;
4.变更后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I,以掌握变更内容、安全生产信息更新情况、变更后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及采取的管控措施。

储油罐安全检查表

储油罐安全检查表

储罐区安全检查表附件:1.填表说明:本表中如有不涉及的检查项目和内容,请在“检查结果”一栏中填写“不涉及”,但标准规范要求有的项目和内容,而实际检查缺少的除外。

2.附表表4.2.1注:1当甲、乙类液体和丙类液体储罐布置在同一储罐区时,其总储量可按1m3甲、乙类液体相当于5m3丙类液体折算;2防火间距应从距建筑物最近的储罐外壁、堆垛外缘算起,但储罐防火堤外侧基脚线至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3 甲、乙、丙类液体的固定顶储罐区,半露天堆场和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与甲类厂房(仓库)、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的规定增加25%,且甲、乙类液体储罐区,半露天堆场,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与甲类厂房(仓库)、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的规定增加25%;4 浮顶储罐区或闪点大于120℃的液体储罐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5%;5 当数个储罐区布置在同一库区内时,储罐区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表相应储量的储罐区与四级耐火等级建筑之间防火间距的较大值;6直埋地下的甲、乙、丙类液体卧式罐,当单罐容积小于等于50m3,总容积小于等于200m3时,与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规定减少50%;7室外变'配电站指电力系统电压为35〜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在10MVA以上的室外变、配电站以及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大于5t的室外降压变电站。

表4.2.2m2 不同液体、不同形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表规定的较大值;3两排卧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4 设置充氮保护设备的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浮顶储罐的间距确定;5当单罐容量小于等于1000m3且采用固定冷却消防方式时,甲、乙类液体的地上式固定顶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0.6D;6同时设有液下喷射泡沫灭火设备、固定冷却水设备和扑救防火堤内液体火灾的泡沫灭火设备时,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地上式储罐不宜小于0.4D;7闪点大于120℃的液体,当储罐容量大于1000m3时,其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当储罐容量小于等于1000m3时,其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0m。

储油罐安全检查表

储油罐安全检查表

附件:1.填表说明:本表中如有不涉及的检查项目和内容,请在“检查结果”一栏中填写“不涉及”,但标准规范要求有的项目和内容,而实际检查缺少的除外。

2.附表表4.2.1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m)注:1 当甲、乙类液体和丙类液体储罐布置在同一储罐区时,其总储量可按1m3甲、乙类液体相当于5m3丙类液体折算;2 防火间距应从距建筑物最近的储罐外壁、堆垛外缘算起,但储罐防火堤外侧基脚线至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3 甲、乙、丙类液体的固定顶储罐区,半露天堆场和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与甲类厂房(仓库)、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的规定增加25%,且甲、乙类液体储罐区,半露天堆场,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与甲类厂房(仓库)、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的规定增加25%;4 浮顶储罐区或闪点大于120℃的液体储罐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5%;5 当数个储罐区布置在同一库区内时,储罐区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表相应储量的储罐区与四级耐火等级建筑之间防火间距的较大值;6 直埋地下的甲、乙、丙类液体卧式罐,当单罐容积小于等于50m3,总容积小于等于200m3时,与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规定减少50%;7 室外变、配电站指电力系统电压为35~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在10MV A以上的室外变、配电站以及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大于5t的室外降压变电站。

表4.2.2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m)注:1 D为相邻较大立式储罐的直径(m);矩形储罐的直径为长边与短边之和的一半;2 不同液体、不同形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表规定的较大值;3 两排卧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4 设置充氮保护设备的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浮顶储罐的间距确定;5当单罐容量小于等于1000m3且采用固定冷却消防方式时,甲、乙类液体的地上式固定顶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0.6D;6 同时设有液下喷射泡沫灭火设备、固定冷却水设备和扑救防火堤内液体火灾的泡沫灭火设备时,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地上式储罐不宜小于0.4D;7 闪点大于120℃的液体,当储罐容量大于1000m3时,其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当储罐容量小于等于1000m3时,其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0m。

罐区检查表及重要检查内容

罐区检查表及重要检查内容

附件 1 原油管道配套罐区重点排查内容原油管道配套罐区重点排查内容隐患隐患小隐患描述(缺失、不足、隐患整改要求(对应规范条款)备注分类类不符合、不完好)分级GB50183-2004第5.3.2条:油气站场储罐组宜设环形消防车道。

四、五级油气站场或无消防道路或通道受地形等条件限制的一、二、三级油气站场内的油罐组,可设有回车场的尽头式消防车道,回车场的面积应按当地所配消防车辆车型确定,但不宜小于15m ×15m 。

储罐中心距离最近消防GB50183-2004第 5.3.2条:储罐中心与最近的消防车道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80m 。

应急道路距离偏大消防道消防GB50183-2004第 5.3.3条:一级站场内消防车道的路面宽度不宜小于6m,若为单车路类道时,应有往返车辆错车通行的措施。

消防道路宽度不足GB50183-2004第 6.5.15条:油罐组之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4m 的消防车道。

受地形条件限制时,两个罐组防火堤外侧坡脚线之间应留有不小于7m的空地。

消防道路净空高度不足GB50183-2004第 5.3.2条:消防车道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5m 。

消防道路转弯半径不足GB50183-2004第 5.3.2条:一、二、三级油气站场消防车道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2m 。

隐患隐患小隐患描述(缺失、不足、隐患整改要求(对应规范条款)备注分类类不符合、不完好)分级消防道路高出附近地面GB50183-2004第 5.3.4条:当道路高出附近地面 2.5m 以上,且在距道路边缘15m2.5m ,未设防护设施范围内有可燃气体、可燃液体储罐及管道时,应在该段道路的边缘设护墩、矮墙等防护设施。

GB50183-2004第 8.4.1 条: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油罐应设消防冷却水系统。

GB50183-2004第 8.4.11条:总容量不大于 200m3、且单罐容量不大于 100m 3 的立未设消防水系统式油罐区可不设灭火系统和消防冷却水系统。

埋地罐区日常安全检查表

埋地罐区日常安全检查表
埋地罐区安全检查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检查 记录 检查内容 埋地罐顶面混凝士部分有无裂缝,有无塌陷,填埋物(黄沙)是否平整,有无缺 失。 储罐、管道、阀门、隔膜泵是否定期检查,有无异常,是否出现泄漏。 防雷设施、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静电接地夹等安全设施是否完整有效。 罐区周边是否有安全周知卡、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警示标志等。 储罐液位计是否能正常使用,液位计有无防护措施。 消防设施配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定期检查。 电气是否防爆,电气设备、系统是否“整体防爆”。 泵的转动及传动部分是否都有防护装置,如轴套、电机罩等。 储罐区有无合适的排水系统。 卸车作业时,槽罐车是否按要求配戴阻火器。 装卸作业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有无违章作业现象。 装卸作业是否按照“四必查”规定要求,有无记录。 是否按照规定对罐装化学品数量流向记录。 检查方法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查记录 查现场 查记录 符合
年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不符合及主要问题

酒精罐区日常检查表

酒精罐区日常检查表

阀门
4
管道法兰连接跨接齐全、完好
5 呼吸阀 呼吸阀畅通
6
泵、电机设备完好
7 泵 无跑冒滴漏现象
8
线路绝缘、防护完好
9 仪器 液位计灵敏准确 10 仪表 压力表灵敏准确,显示正常
11
围堰完好,无损坏
12
灭火器、消防桶、消防铲配备齐 全
13 安全 安全警示标志齐全、完好 14 设施 静电导除设施齐全、完好
酒精罐区安全检查记录
年月
第页
序 检查 号 项目
检查内容
1 罐体 管道、储罐完好无腐蚀
2
罐体静电接地完好
每日检查结果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
管道
管道、阀门连接法兰清洁完好, 无跑冒滴漏
15
酒精间内电气全部为防爆型
16
监控运行正常
17
储罐区内及周边无易爆易燃物质 、无明火
18 环境 风机正常,通风良好
19
罐区围墙完好无损坏
20 安全 各级巡检严格实施 21 管理 有安全操作规程,并按规范操作
注:检 查正常
1
改整
改整
改整


酒精罐区日常安全检查表

酒精罐区日常安全检查表

云南新平南恩糖纸有限责任公司酒精罐区(日常)安全检查表检查时间:年月日编号:NE/AQ-JL-11-23检查目的:通过现场检查各危化品储存仓库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条件,及时消除隐患。

检查要求:现场检查,根据下列检查项目和内容逐条检查,形成记录。

序号1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情况检查结果备注管道、储罐外部完好无腐蚀。

罐体23 4管道、阀门罐体静电接地完好。

管道、阀门连接法兰清洁完好、无跑、冒、滴、漏。

管道法兰连接跨接齐全、完好《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5呼吸阀67呼吸阀畅通防护栏齐全、完好消防沙、消防桶、消防铲配备齐全89 10 11安全设施安全标志齐全、完好静电导除设施齐全、完好库区内电气全部为防爆型库区内电气全部为防爆型《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112 13监控设施运行正常储罐区内无易燃易爆物质、无明火《常用化14周边环境充装区内无易燃易爆物质、无明火15罐区围墙完好无损坏学危险品储存通则》16 1718 19泵房泵房内无杂物泵、电机设备完好照明设施完好泵房内和周边无易燃易爆物质和明火《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20 21 22各级巡检严格实施安全管理酒精出入库台账清晰、准确进入罐区的车辆规范管理,佩戴标准阻火器23其他存在的问题填写处理意见及处理措施:检查人:检查时间:年月日填表说明:检查确认结果:合格“√”不合格“×”如不合格的项目在表格下方对存在的问题填写处理意见及处理措施,对不存在的检查内容在“检查情况”“检查结果”内划“/”;安全环保科每周至少检查一次文案编辑词条2《B 添加义项 ?文案,原指放书的桌子,后来指在桌子上写字的人。

现在指的是公司或企业中从事文字工作的职位,就是以文字来表现已经制定的创意策略。

文案它不 同于设计师用画面或其他手段的表现手法,它是一个与广告创意先后相继的表现的过程、发展的过程、深化的过程, 多存在于广告公司,企业宣传,新 闻策划等。

液氨储罐区安全检查表(附带依据)

液氨储罐区安全检查表(附带依据)
液氨厂外运输应加强安全措施。应按照国豕《危险货物规则》的要求,对液氨运输单位的资质、运输槽车、槽车司机及押运员等资质提出明确要求,并签订运输协议。
11.4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条文
11.5
12
运行管理
12.1
针对液氨可能发生中毒、爆炸、污染环境及其他次生事故,应制定反事故措施。
8.6
液氨储罐组围墙外应布置不少于3只室外消火栓,消火栓间距应根据保护范围计算确定,不宜超过30m。
8.7
消防喷淋系统与液氨储罐冷却喷淋系统应分别设置,且采用不同水源。消防喷淋系统应取自高压消防水系统,室外消火栓用水应取自低压消防水系统。当电厂消防水系统为共用一套管路时,消防喷淋系统与室外消火栓用水应分别从消防水母管接入。且其分支母管均应设置带有隔离阀门的分段环形管路,以保证氨区供水的稳定性。
10.13
卸氨结束,应静置10min后方可拆除槽车与卸料区的静电接地线,并检测空气中氨浓度小于35ppm后,方可启动槽车。
10.14
11
安全管理
11.1
建立氨管理制度。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条文
11.2
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氨区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11.3
8.4
设置符合规定要求的消防灭火器材。氨区消防系统主要由防火堤、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喷淋系统、消防水炮组成。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条文
8.5
液氨储罐四周应设置高度为1m的防火堤,并设置不少于2个通往大门及逃生门方向的台阶,
储罐至防火堤内侧基脚线水平距离不少于3m。
液氨蒸发区应设置高度为的围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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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设固定式冷却水系统而未设
GB50183-2004第8.4.5条:单罐容量不小于1×104m3的固定顶油罐、单罐容量不小于5×104m3的浮顶油罐,应设置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系统。
注:钢制单盘式和双盘式内浮顶油罐的消防设施应按浮顶油罐确定,浅盘式内浮顶和浮盘用易熔材料制作的内浮顶油罐消防设施应按固定顶油罐确定。
GB50151-2010第4.4.2条:内浮顶储罐单个泡沫产生器保护周长不应大于24m。
泡沫混合液供应强度及连续供给时间不足
应满足GB50151-2010第4.2.2条、4.3.2条及4.4.2条相关要求。
管道材质不符合
GB50183-2004第8.1.5条:油罐防火堤内泡沫混合液管道宜采用热镀锌钢管。
储罐中心距离最近消防道路距离偏大
GB50183-2004第5.3.2条:储罐中心与最近的消防车道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80m。
消防道路宽度不足
GB50183-2004第5.3.3条:一级站场内消防车道的路面宽度不宜小于6m,若为单车道时,应有往返车辆错车通行的措施。
GB50183-2004第6.5.15条:油罐组之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4m的消防车道。受地形条件限制时,两个罐组防火堤外侧坡脚线之间应留有不小于7m的空地。
未设半固定式冷却水系统,而是采用移动式冷却水系统
GB50183-2004第8.4.5条:单罐容量小于1×104m3、大于500m3的固定顶油罐与单罐容量小于5×104m3的浮顶油罐,可设置半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系统。
罐区消防水管网有缺陷(如缩颈、泄漏、消防栓泄漏等)
GB50183-2004第8.3.3条:储罐区的消防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并应采用易识别启闭状态的阀将管网分成若干独立段,每段内消火栓的数量不宜超过5个。从消防泵房至环状管网的供水干管不应少于两条。寒冷地区的消火栓井、阀井和管道等有可靠的防冻措施。
附件1原油管道配套罐区重点排查内容
原油管道配套罐区重点排查内容
隐患分类
隐患小类
隐患描述(缺失、不足、不符合、不完好)
整改要求(对应规范条款)
备注
隐患分级
应急消防类
消防道路
无消防道路或通道
GB50183-2004第5.3.2条:油气站场储罐组宜设环形消防车道。四、五级油气站场或受地形等条件限制的一、二、三级油气站场内的油罐组,可设有回车场的尽头式消防车道,回车场的面积应按当地所配消防车辆车型确定,但不宜小于15m×15m。
注:钢制单盘式和双盘式内浮顶油罐的消防设施应按浮顶油罐确定,浅盘式内浮顶和浮盘用易熔材料制作的内浮顶油罐消防设施应按固定顶油罐确定。
浮顶及内浮顶储罐泡沫产生器保护周长大于规范要求
GB50151-2010第4.3.2条:泡沫喷射口设置于罐壁顶部、密封或挡雨板上方,一次密封为机械密封且堰板高度小于0.6m时最大保护周长为12m,其他为24m;泡沫喷射口设置于金属挡雨板下部,且堰板高度小于0.6m时最大保护周长为18m,其他为24m。
消防水系统
未设消防水系统
GB50183-2004第8.4.1条: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油罐应设消防冷却水系统。
GB50183-2004第8.4.11条:总容量不大于200m3、且单罐容量不大于100m3的立式油罐区可不设灭火系统和消防冷却水系统。
GB50183-2004第8.4.10条:偏远缺水处总容量不大于4000m3、且储罐直径不大于12m的原油罐区(凝析油罐区除外),可设置烟雾灭火系统,且可不设消防冷却水系统。
灭火系统
未设灭火系统
GB50183-2004第8.4.11条:总容量不大于200m3、且单罐容量不大于100m3的立式油罐区可不设灭火系统和消防冷却水系统。
GB50183-2004第8.4.10条:偏远缺水处总容量不大于4000m3、且储罐直径不大于12m的原油罐区,可设置烟雾灭火系统,且可不设消防冷却水系统。
GB50183-2004第8.4.1条: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油罐应设灭火系统,且灭火系统宜为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应设而未设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GB50183-2004第8.4.2条:单罐容量不小于1×104m3的固定顶罐、单罐容量不小于5×104m3的浮顶罐、机动消防设施不能进行保护或地形复杂消防车扑救困难的储罐区,应设置固定式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2.着火的浮顶罐应冷却,其相邻油罐可不冷却。
消防冷却水供水强度不足
GB50183-2004第8.4.7条:油罐的消防冷却水供给范围和供给强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上立式油罐消防冷却水供给范围和供给强度不应小于GB50183-2004表8.4.7的规定。
2.设置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系统时,相邻罐的冷却面积可按实际需要冷却部位的面积计算,但不得小于罐壁表面积的1/2。油罐消防冷却水供给强度应根据设计所选的设备进行校核。
管道材质不符合
GB50183-2004第8.1.5条:油罐防火堤内冷却水管道宜采用热镀锌钢管。
消防冷却水供水范围不足或部分喷头损坏导致罐壁面有冷却盲区
GB50183-2004第8.4.6条:油罐区消防水冷却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1.着火的地上固定顶油罐及距着火油罐罐壁1.5倍直径范围内的相邻地上油罐,应同时冷却;当相邻地上油罐超过3座时,可按3座较大的相邻油罐计算消防冷却水用量。
GB50151-2010第3.7.3条: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水与泡沫混合液及泡沫管道应采用钢管,且管道外壁应进行防腐处理。
消防动力源
大型浮顶原油储罐消防泵未采用柴油泵
《中国石化大型浮顶储罐安全设计、施工、运行管理规定》第5.4.2条、5.4.3条、5.4.4条:单罐容量大于或等于5×104m3的大型浮顶原油储罐,其消防给水泵、泡沫消防给水泵及泡沫液泵均应采用电动泵,备用泵均应采用柴油泵。且消防给水泵、泡沫消防给水泵应考虑100%流量备用。
消防道路净空高度不足
GB50183-2004第5.3.2条:消防车道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5m。
消防道路转弯半径不足
GB50183-2004第5.3.2条:一、二、三级油气站场消防车道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2m。
消防-2004第5.3.4条:当道路高出附近地面2.5m以上,且在距道路边缘15m范围内有可燃气体、可燃液体储罐及管道时,应在该段道路的边缘设护墩、矮墙等防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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