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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企业认证要求

软件企业认证要求

软件企业认证要求软件企业认证是指软件企业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的权威性认证,以验证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产品开发能力、服务能力等方面是否达到国际标准和要求。

通过认证,软件企业可以展示自己的技术实力和专业素质,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顾客信赖度。

软件企业认证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软件企业需要建立和实施一套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规章制度、流程文件、工作指引、质量记录等。

其中,质量管理体系需要覆盖软件开发、测试、交付、维护等全过程,并能够持续地改进和识别风险。

2. 人员素质要求:软件企业需要拥有一支合格、专业、稳定的团队,包括项目经理、软件工程师、测试工程师、产品架构师等。

人员素质要求包括专业技能、工作经验、学历背景、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3. 技术能力要求:软件企业需要具备必要的技术能力,包括软件开发能力、技术创新能力、项目管理能力等。

企业需要有一定的软件开发经验和成熟的技术解决方案,能够满足客户的需求,提供高质量的软件产品和服务。

4. 安全与数据保护要求:软件企业需要建立和落实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客户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企业需要采取一系列安全措施,如网络防火墙、数据加密、访问权限控制等,保护客户数据的安全。

5. 售后服务要求:软件企业需要提供及时、优质的售后服务,包括故障排除、软件升级、技术支持等。

企业需要建立客户服务部门,并制定相应的服务流程和标准,确保客户问题能够及时解决和满意解决。

6. 成果展示要求:软件企业认证要求企业能够提供真实、可靠的成果展示。

企业需要展示过往的合同业绩、客户案例、项目经验等,证明自己具备相关的软件开发和服务能力。

总之,软件企业认证的要求涵盖了质量管理、人员素质、技术能力、安全保护、售后服务和成果展示等多个方面。

企业需要对自身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和改进,以满足认证的要求。

通过认证,软件企业能够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力,赢得客户的信任和支持。

浙江省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实施细则

浙江省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实施细则

浙江省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实施细则一、认定范围和条件1.认定范围:该细则适用于浙江省内的软件企业,包括开发、销售、服务等软件相关的企业。

2.认定条件:软件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请认定:-具备独立法人地位,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在浙江省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备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合法经营行为;-软件企业应符合国家、省级有关软件企业认定的法律、法规要求。

二、认定程序和要求1.认定程序:软件企业认定的程序主要分为资料准备、申请材料提交、认定机构审核、认定结果通知等环节。

2.认定要求:-软件企业应提交全面准确的企业基本信息和业务材料;-软件企业应提交完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相关财务材料;-软件企业应提交软件产品的开发报告、著作权登记证书、产品测试报告等相关材料;-软件企业应提供相关经营证照、专业人员的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三、软件产品登记程序和要求1.软件产品登记程序:软件产品登记的程序主要包括资料准备、申请材料提交、申请材料审核、登记结果通知等环节。

2.软件产品登记要求:-软件产品在功能、技术、质量等方面应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软件产品应经过严格的测试和验证,具备稳定可靠的性能;-软件产品应具备完善的用户文档、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软件产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软件著作权的要求。

四、认定和登记的效力和期限1.认定和登记的效力:经过认定的软件企业和登记的软件产品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可以享受相关政策的支持和优惠待遇。

2.认定和登记的期限:认定和登记的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需重新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总结:通过实施细则,浙江省对软件企业的认定和软件产品的登记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软件企业在申请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时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和要求,并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

认定和登记的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需要重新申请。

该制度的实施有助于规范软件行业的发展,提升软件企业的质量和竞争力,推动浙江省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

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

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

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一、引言。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软件行业已成为当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

软件企业的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对于规范行业秩序、提升企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软件企业的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进行探讨,以期为相关从业者提供参考。

二、软件企业的认定标准。

1. 技术实力。

软件企业的技术实力是其认定的重要标准之一。

企业应具备一定的技术研发团队,拥有自主研发能力,并且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技术积累和成果。

此外,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专利拥有情况等也是认定的重要指标。

2. 产品质量。

软件产品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信誉和市场竞争力。

软件企业应具备一定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能够满足用户需求,并且具备一定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3. 经营状况。

软件企业的经营状况是其认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包括企业的注册资本、营业收入、利润状况等。

同时,企业的财务状况、纳税情况、知识产权保护等也是认定的重要指标。

4. 诚信经营。

软件企业应当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诚信经营意识。

企业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保障用户权益,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并且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三、软件企业的管理办法。

1. 完善内部管理。

软件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管理、研发管理等。

企业应当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企业运作的有序性和高效性。

2. 加强创新能力。

软件企业应当不断加强技术创新能力,鼓励员工提出创新性的想法和建议,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研发能力,推动企业不断向前发展。

3. 提升产品质量。

软件企业应当注重产品质量管理,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产品的研发、测试、上线等全过程的管理,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可靠。

4. 诚信经营。

软件企业应当坚持诚信经营,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保障用户权益,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树立企业良好的商业信誉。

5. 加强合规管理。

软件企业认证要求 -回复

软件企业认证要求 -回复

软件企业认证要求-回复软件企业认证是为了确保一家企业在软件开发和服务方面具备一定的能力和质量标准。

认证要求的具体内容可能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资质要求:软件企业认证通常要求企业具备一定的法律注册资格,如公司注册证书、税务登记证明等。

此外,还需要提供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2. 人员要求:要求企业具备一定数量和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

认证机构会要求企业提供员工的相关证明和资质证书,例如软件工程师的职称证书、项目经理的PMP证书等。

此外,还需要提供员工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等相关信息。

3.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软件企业认证通常要求企业具备一套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以确保软件开发和服务的质量。

认证机构可能要求企业提供相关的质量管理文件,如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操作规程等。

此外,还需要提供质量管理相关的培训证明和内审报告等。

4. 项目管理要求:软件企业认证通常要求企业具备一定的项目管理能力,以确保项目能够按时、按质量要求完成。

认证机构可能要求企业提供项目管理的相关文件,如项目计划、需求分析和设计文档等。

此外,还需要提供项目管理相关的培训证明和项目的实施过程等。

5. 安全要求:软件企业认证通常要求企业具备一定的信息安全管理能力,以确保软件开发和服务不受到恶意攻击和泄露。

认证机构可能要求企业提供信息安全管理的相关文件,如安全策略、安全体系文件和风险评估报告等。

此外,还需要提供信息安全管理相关的培训证明和安全事件的处理过程等。

6. 过程和结果评估要求:软件企业认证通常要求企业的软件开发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估。

认证机构可能要求企业提供项目的评估报告、用户满意度调查和客户反馈等。

此外,还需要提供相关过程和结果的改进措施和实施情况。

总的来说,软件企业认证要求企业具备一定的法律资质、人员素质、质量管理体系、项目管理能力、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并通过过程和结果评估来确保企业的软件开发和服务质量。

认证过程通常由认证机构进行,他们会对企业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和评估,最终确定是否给予认证。

重点软件企业认定办法解读

重点软件企业认定办法解读

重点软件企业认定办法解读作者:刘琼来源:《软件和信息服务》2012年第10期上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发改高技〔2012〕2413号)(以下简称《办法》)。

与2005年相比,本次发布的《办法》与产业发展新形势、新态势相适应,进行了适当修改,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认定工作组织体系进行调整在中央层面,工作负责部门新增了财政部,即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5部委组成认定主管部门,组织体系得到进一步健全。

在地方层面,认定机构由中央部委对应的地方相关部门组成,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商务、税务主管部门。

由地方产业主管部门直接受理企业的认定申请、材料核实等工作,突出了地方产业主管部门在认定工作中的职责作用,实际操作性更强。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则配合开展政策实施情况评估等工作。

认定资格有效期得到延长规划布局企业由之前的逐年认定改为每两年认定一次,企业的认定资格有效期则相应的由一年延长到两年。

这一延长,对获认定企业持续享受优惠政策、实现健康稳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企业认定门槛显著提高对第一类龙头型企业,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标准由1亿元提高至1.5亿元,当年不亏损的条件保持不变;对第二类特色型企业中,申报标准由“在年度重点支持软件领域内销售收入前五位”转变为“在认定主管部门发布的支持领域内综合评分位居申报企业前五位”,销售收入不再是唯一的认定标准。

同时,申报企业还需同时符合财税〔2012〕27号文规定的条件。

企业认定门槛的提高,体现出我国龙头骨干企业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发展实力的不断增强,也与我国进一步扶持世界级龙头骨干企业发展的工作目标相一致。

企业认定体系更为科学由之前以软件业务收入作为主要认定标准,转变为对申报企业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比,是《办法》最大的亮点之一。

《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

《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

信息产业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信部联产[2000]9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中国软件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特制定《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鉴于当前各地软件企业和软件行业协会的实际情况,软件企业的认定工作暂时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一级进行,待条件成熟时再逐步扩大到地级市。

附件: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加速我国软件产业的发展,增强信息产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根据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认定的软件企业。

均可享受“政策”规定的有关鼓励政策。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软件产品,是指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

第四条信息产业部会同教育部、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制定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对全国软件产业实行行业管理和监督,组织协调并管理全国软件企业认定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建议,确定各地省级软件企业认定机构,并公布软件企业认定机构名单;(二)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国软件企业认定工作;(三)受理对认定结果和年审结果的复审申请。

第五条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软件企业认定工作,其职责是:(一)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软件企业认定工作;确定本行政区域地(市)级软件企业认定机构;(二)会同同级税务部门审核批准本行政区域内软件企业认定机构的认定结果;(三)公布本行政区域内软件企业认定名单,并颁发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四)受理本行政区域对认定结果和年审结果的复审申请。

关于软件企业认定标准

关于软件企业认定标准

关于软件企业认定标准我国已经确立了计算机软件产业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为了鼓励软件产业的发展国家先后出台了多个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

与此同时,由于认证程序较复杂,需要准备的文件较多,软件企业大多需要由专业的版权代理机构代理进行认证工作,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软件企业认定标准(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2)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4)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5)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6)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7)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8)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9)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软件产品软件产品是指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

软件产品登记生效后可享受的优惠政策软件产品经版权登记生效后,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软件产品登记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后可申请续延。

版权又称著作权,版权包括作品版权和软件版权。

版权登记是作者的无形资产,也是代表自身价值最好的证据。

每位版权作者都一样自己的权益能够得到保障,而汇桔网就是立志于保护每个人的合法版权的一家知识产权服务企业,我们努力让每位作者的版权权益都能得到维护,并能从版权中实现作者的价值!以上就是关于版权中与关于软件企业认定标准相关内容的介绍。

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联软[2013]64号

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联软[2013]64号

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软件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从事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及相关服务,并符合财税…2012‟27号文件有关规定的企业。

第三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部门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履行全国软件产业管理职责,指导软件产业发展,组织管理全国软件企业认定工作,主要职责是:(一)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国软件企业认定工作;(二)对软件企业认定名单和年审名单进行公示和备案;(三)受理和处理对软件企业认定结果和年审结果的复审申请;(四)受理和处理对软件企业认定和年审的相关投诉和举报;(五)指导和管理“中国双软认定网”,提供公共服务。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软件企业认定工作。

主要职责是:(一)制定本行政区域内软件企业认定工作细则和管理制度,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软件企业的认定和年审,将认定名单和年审名单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三)公布本行政区域内软件企业认定名单,并颁发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四)受理和处理本行政区域内对软件企业认定结果和年审结果的异议申请;(五)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本行政区域内软件企业认定年度总结报告及相关数据信息。

第六条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及地方相应机构配合开展政策实施情况评估等工作,并由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将有关情况汇总后及时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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