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总则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承包商、临时用工及来访人员。
第三条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本单位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负责。
第七条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对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负责。
第八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明确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考核和奖惩措施。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九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四章安全生产投入与设施第十三条本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安全生产条件。
第十四条加强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完善安全防护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五条对危险作业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员工能够及时了解安全风险。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六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实行分类治理,确保整改到位。
第十八条对重大安全隐患,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六章应急管理第十九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明确应急组织、职责、预案和程序。
第二十条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5篇)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
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
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
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
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总则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总则》第一章总则1.1 目的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及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1.3 安全生产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
1.4 安全生产目标追求零事故、零伤亡,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2.1 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2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2.3 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4 员工员工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三章安全生产投入3.1 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
3.2 安全设施设备购置、维护和更新安全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3.3 劳动防护用品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其正确使用。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4.1 新员工入职培训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其了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2 在职员工培训定期对在职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3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第五章安全生产管理5.1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5.2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治理和验收。
5.3 安全风险管控对重大安全风险进行辨识、评估和管控,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5.4 事故应急救援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演练,提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第六章安全生产奖惩6.1 奖励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公司整体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员工、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我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主任由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六条员工应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服从安全生产管理,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各部门应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第八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公司应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技能培训等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素质。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定期对本部门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第五章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第十四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五条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六条对事故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因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整版)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及其所属单位、部门、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活动。
第三条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础,全体员工应当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企业的安全生产秩序。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五条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六条员工应当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七条企业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当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事故案例分析等内容。
第九条员工应当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培训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第四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第十条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应当包括设备设施、作业环境、操作规程、人员行为等方面。
第十二条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企业应当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整改。
第五章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十四条对于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企业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保护现场,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依法追究事故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第七章安全生产检查与考核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作业环境的卫生状况、员工的安全操作等。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和落实安全责任,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员工为本部全体在岗员工。
第四条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1.预防因工责任伤亡事故,杜绝责任重伤、死亡事故发生;2.预防火灾事故,杜绝重大以上火灾事故;3.预防各类案件,杜绝重大以上内部案件;4.预防信息安全事故,杜绝重大以上信息安全事故;5.预防群体性不稳定事件,企业内部秩序良好、稳定。
第二章安全生产职责第一条安全生产工作小组成员及职责:(一)工作小组组长及成员:组长:成员:(二)安全生产主要职责: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1、组长是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2、监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3、监督落实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5、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人员、保护现场,立即报告省安全管理部门及分管安全工作领导。
各成员安全生产职责:1、组织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监督落实安全员和员工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组织员工进行部门安全培训,明确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3、建立的安全生产档案,审核的安全生产管理台帐;4、按规定落实劳保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5、经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查不安全生产行为、查工具设备、查作业环境,纠正习惯性违章,消除隐患;6、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协助事故调查,如实反映情况。
事故发生后,组织落实事故调查、解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明确事故责任,进行善后处理,向提交事故经过报告和整改意见。
(三)安全生产管理员职责1、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检查、监督等工作;2、负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修改与制订;3、组织开展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及相关学习;4、协助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5、协助业务部开展对员工(含派遣制员、业务外包工)的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6、负责防火器材的采购和管理;7、负责车辆的驾驶、维修、清洁、保养工作;8、撰写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总结。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总则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总则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总则。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部门、车间、岗位和人员,包括临时工作人员、外来施工人员和参观访问人员等。
三、安全生产方针企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企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安全生产目标1、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2、减少轻伤事故的发生,轻伤事故发生率控制在X%以内;3、杜绝重大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4、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覆盖率达到X%以上;5、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具体等级以上水平。
五、安全生产管理原则1、“以人为本”原则:始终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尊重员工的生命价值,关心员工的安全与健康。
2、“预防为主”原则: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风险评估与控制等措施,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预防事故的发生。
3、“综合治理”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系统、协调发展。
4、“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5、“全员参与”原则:鼓励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形成人人关心安全、人人重视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六、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职责1、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企业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企业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安全培训、进行安全检查、处理安全事故等。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尊重生命,关爱员工,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强化安全防范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
(三)依法管理,责任落实。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四)持续改进,追求卓越。
不断优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持续改进。
第四条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是:(一)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降低事故发生率,减少经济损失。
(三)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本企业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第六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车间、班组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车间、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职责:(一)各级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二)各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本部门、车间、班组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三)员工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第九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生产经营活动,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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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吴中区分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总则
为了适应建筑企业的发展需要,提高自身的管理素质和公司总体经济效益的需要,分公司全体项目经理和现场技术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努力抓好各项目的各项安全工作,遵循上级主管部门和分公司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制度,并结合当前建筑业的形势和实际要求及具体实情,经分公司研究特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建立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实行项目经理为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体制,健全由分公司质安主任、项目部经理、安全员组成一条线管理体系。
二、在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必须把管理体人员和各班组长人员名单及证件上报分公司质安科审批,造价在500 万元以下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但必须以管安全为主,否则不办理开工手续。
三、工程开工前,分公司应与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采用自愿与指定相结合的方法确定达标项目,凡确定达标的项目必须严格按《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进行管理凡创出园区标化工地的按造价奖0.7%,苏州市标化的奖0.1%。
四、工程开工时,必须按照施工总平面要求合理布置临时工棚、机械、材料堆场及各类标牌、标志、办公室及门楼布置按建设部颁发的标准规定进行。
进场准备工作完毕,应经分公司质安科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的,质安科应行使权力坚决阻止。
五、工人进场后,首先进行三级教育,并对职工进行书面安全考试及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办理暂住证、各类上岗证等,严禁无证上岗,项目经理并与工人签订《苏州建筑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六、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项目应严格遵守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法规和分公司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分公司质安科应每月进行一次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不定期的监督,对大检查的结果在分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提出书面限期整改措施,并跟踪监督复查。
对整改不力或不整改按处罚条例处罚,分公司赋予质安人员现场监督权,整改返工权,停发支票权及处罚权。
七、项目部必须及时做好各种安全资料,做到安全台帐齐全。
如在检查中发现安全资料不齐全或未做,分公司将对其处以1000 元下罚款,并责令其补做齐全。
八、脚手架、塔吊、井架及主要电器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分公司质安科及建委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未经验收擅自使用的处以2000 元以下的罚款,并补办验收手续。
九、如发生伤亡安全事故,项目部应立即向分公司汇报,由分公司会同有关部门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除发生的费用由项目部负担外,分公司视情节轻重,根据安全生产处罚条例,给予必要的处罚。
严重的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十、分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综合考评目标在80 分以上,如在抽查时,低于80 分的按安全生产处罚条例处罚。
十一、本总则与《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及处罚条例》、《标化工地管理实施细则》及分公司制度同时使用
望各职能人员及项目部严格遵守,本制度从二00 二年八月一日起执
江苏建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市吴中区分公司
二00 二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