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公告(2020)
云南省昆明市最新残疾人年审相关资料

云南省昆明市最新残疾人年审相关资料一、年审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先到残联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之后再到税务部门申报减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直接到税务部门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二、申报材料(一)云南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申报表;(二)印有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三)在职残疾职工的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四)残疾职工上年度在本单位就职的证明(用人单位依法与残疾职工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鉴证名册);在编职工(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工资套改审批表》等相关在编证明;(五)上年度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证明;(六)残疾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国家机关不含此项)、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七)智力和精神残疾职工《同意就业声明》;(八)智力和精神残疾职工监护人关于该残疾人《适合就业证明》;(九)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工作的,由年审申报单位提供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认可的书面说明或约定。
三、申报方式用人单位申报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进行申报。
(一)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可通过以下任一途径进行申报:1、登录"云南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系统”进行申报;2、登录"云南省残疾人XXXX年审系统APP进行申报";3、登录"一部手机无识别结果4、登录“云南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申报(二)现场申报到税务登记地的残联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窗口进行现场申报。
残疾人年审需资料及须知

残疾人年审需资料及须知残疾人年审需资料及须知1、《大连市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登记表》(可到市地税局〈http:∥#url#〉、残联网〈http:∥#url#〉下载或到审核窗口领取,填写后加盖公章)。
2、单位法人代码证、地税代码、税务登记证号(必填)。
3、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的汇总表(加盖公章)。
4、2011年度10月份会计原始记账凭证(附有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
5、2011年度10月份社会保险费缴费表(加盖公章)。
6、已安置残疾人的用人单位还须报送《单位在岗残疾职工花名册》(可网上下载或到年审窗口领取,填写后加盖公章)、用人单位与残疾职工依法签订的`一年(含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表、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
7、在2011年度安置残疾人大学生就业的用人单位还须报送残疾人大学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建筑行业还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本单位2017年度工伤险缴费明细表和资质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聘用劳务工的用人单位还须提供劳务派遣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0、2011年及2012年成立的企业单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1、福利企业需携带《福利企业证书》复印件。
12、无经营收入的用人单位须携带2011年度《年终所得税汇算表》和《利润表》(加盖公章)。
残疾人年审需资料及须知 [篇2]一、携带资料(需原件、复印件、原件验审后退回,复印件需盖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仅用于残疾人就业年审)。
1、《组织机构代码证》;纳税人税务识别号;2、《武汉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和《武汉市用人单位在岗残疾职工花名册》均一式两份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
(以上表格可在武昌区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公告栏#url#下载或在武昌区残疾人劳动服务部领取;3、上年度三个月(具体月份每年另行通知)含工资发放表的会计凭证帐册;4、单位出具的经办人证明(含姓名、联系电话,与单位的关系)。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通知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21.10.27•【文号】•【施行日期】2021.10.27•【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资委、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委、残联:为保障残疾人就业权利,促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根据国务院《“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有关规定,有关部门制定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10月27日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为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以及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通过公开录用、遴选、选调、公开招聘等方法安排残疾人担任公务员、工作人员或职工。
第三条【对用人单位的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当积极采取措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依法办理入职手续或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应当依法采取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其他方式履行法定义务。
第四条【合理便利】国家或招录(聘)机关(单位)举办的各类录用、遴选、选调、招聘、职业资格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有残疾人参加的,应当采取适当措施,为残疾人提供必要支持条件与合理便利。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914号(社会管理类162号)提案答复的函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914号(社会管理类162号)提案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22.01.21•【文号】•【施行日期】2022.01.21•【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障正文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914号(社会管理类162号)提案答复的函朱晓进委员: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国残疾人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经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建立残疾人就业信息网和改进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国残联在推动政府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加大对残疾人就业服务力度的同时,通过加强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能力。
目前,全国已建成2000余家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面向城乡残疾人提供就业政策咨询、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多项就业服务;同时依托社会力量,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建设全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为残疾人提供线上就业服务。
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开展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实名制统计,掌握了1700万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的就业、培训基本状况和需求,统计系统信息数据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能够提供及时、精准的就业服务。
2019年,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残联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提出“做好残疾人人力资源开发,引入专业化组织和市场机构,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康复训练、职业适应评估、职业心理测评、求职定向指导、职业介绍、岗位支持等全链条、个性化服务”。
2021年7月,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明确要求,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和各类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作用,为残疾人和用人单位提供全链条、专业化、精准化服务。
为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建立就业帮扶工作台账,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要求重点帮扶。
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网上申报系统

单位证明材料
1、对6、12月份的工资 原始凭证及工资单明细( 用人单位盖章)拍成照片 ,点击“上传”,选择对 应照片上传; 2、对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 拍照,点击“上传”,选 择对应照片上传; 3、对税务登记证拍照上传 。 4、对税务机关和用人单位 已经盖章的企业所得税年 度纳税申报表拍照上传。 5、对其他补充材料拍照上
2016年6月
二、业务流程
• 系统使用流程简单可分为四步:注册->登录->申报->审批。
•
1>.首次使用,用人单位需要先注册申请,经年审大厅专管员认证核实用人单位身份信
息,审核通过,准予登录平台。
•
2>.用人单位通过链接“查看审核进度”,获取到登录单位编号。使用单位编号和注册
申请时填写的密码进行登录。
3.1.1网上申报
பைடு நூலகம்
注册步骤:
1.点击系统主页右 侧的“注册申请” ; 2.在弹出的注册申 请页面内填写注册 信息; 3.填写注册信息完 成后,勾选同意系 统注册及使用协议 ,点击“申请注册 ”即可完成注册。
• 注意事项:
① 带“*”的为必填项;
② 所属税务机关一定要选择到 税所;
③ 一定要勾选同意系统注册及 使用协议;
传。
•
3>.用人单位填报上年度在职在岗残疾职工信息并上传规定的残疾人证明材料、上年度
年末平均职工总数并上传单位证明材料,一并提交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一年一次申报
,未经大厅专管员审批之前,用人单位的申报信息可以撤回重新编辑。
•
4>.大厅专管员审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报信息,如果审批通过,网上年审结束;如果审
4.审核不通过,此种情况为审核不通过,请重新申请或到大厅审 核。
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报表

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报表表号:苏政残统101表制定机关: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填报单位(印章) ( 年度) 批准机关:江苏省统计局批准文号:苏统法( 2011 ) 3号有效期:2012 年1 月底一、单位情况01 组织机构代码 07 通讯号码 06 单位名称及所在地 02 事业单位法人证单位名称 1 经办人03 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 经办部门单位地址 04 工商编号 3 电话号码4 传真号码行政区划代码 05 工商注册号5 邮政编码 09 主管部门08 银行开户情况 10 隶属关系户名开户银行 10 中央 61 街道 72 村委会帐号 20 省 62 镇 90 其他40 省辖市 63 乡 50 县(市、区) 11 单位类型 71 居委会1 机关2 事业3 团体4 企业5 其他经济组织12 登记注册类型内资 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 171 私营独资港澳台商投资外商独资110 国有 149 其他联营 172 私营合伙 210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310 中外合资经营120 集体 151 国有独资公司 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220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320 中外合作经营130 股份合作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230 港澳台商独资 330 外资企业141 国有联营 160 股份有限公司 190 其他 240 港澳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42 集体联营二、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注:年末从业人员总数为必填项)年末残疾从业人员总数及其分类(人) 完成安排比例人数(人) 按年末从业人超应障人年末从业人员员总数的 , 听力视力残疾肢体残疾少人智力精神多重额缴金总数(人) 比例应安排的总计语言安安纳人残疾残疾残疾排数残疾人数(人) 一级盲其他一级肢残其他残疾排数保数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其中劳务派遣人员三、单位残疾从业人员花名册(注:若单位安排残疾人数偏多,请自行做表附在表后)残疾人证序性年文化参加工职业劳动报残疾残疾姓名家庭地址身份证号码或残疾军号别龄程度作时间或工种酬(元) 类别等级人证号码 1 2 四、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意见征询愿意安置残疾人人数(人)所需职业所需计划计划所需可提供备注或工种人数用工渠道用工期限残疾类别待遇情况五、单位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意见和建议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填报日期:。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知识问答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知识问答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问答1.什么是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答: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
2.为什么要实行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答:实行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国家保障残疾人合法劳动权益的一项政策法规。
根据我国《宪法》、《劳动法》、《残疾人保障法》、《山西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省政府令第137号),以及《山西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财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安排残疾人就业,确保残疾人与健全人共同享有平等合法劳动权益,保障残疾人的生存与发展。
3.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条规定:“国家推动各单位吸收残疾人就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做好组织、指导工作。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具体比例。
(2)《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
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职工人数内。
”(3)《山西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第四条规定:“本省行政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含中央部署、外省市驻本省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均按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确定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4.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要遵循哪些原则?答: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必须遵守以下原则:(1)择优录取的原则。
无锡市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锡残[2014]10号
![无锡市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锡残[2014]10号](https://img.taocdn.com/s3/m/a33a2b02a9114431b90d6c85ec3a87c240288a1e.png)
无锡市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正文:---------------------------------------------------------------------------------------------------------------------------------------------------- 无锡市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锡残[2014]10号)各市(县)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联、市各有关单位、驻锡部省属单位:为促进残疾人就业,提高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残联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江苏省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残发〔2013〕78号)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在全市推行按比例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办法。
具体实施细则如下:一、补贴奖励的对象和条件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城乡各类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社会福利企业除外)按比例和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可申请相关补贴和奖励。
2、残疾人就业达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可按规定享受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以下简称“按比例补贴”),超过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超比例部分实际安排就业的人数超过1人(含1人)的,可按规定享受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以下简称“超比例奖励”)。
3、享受按比例补贴和超比例奖励的用人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残疾人职工必须符合法定就业年龄,具有本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以下简称《残疾军人证》);(二)与残疾人职工签订了合法劳动合同;(三)残疾人职工有确定的工作岗位;(四)按工作岗位支付残疾人职工合法的劳动报酬;(五)为残疾人职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六)安排残疾人就业一年以上(含一年);(七)按规定参加当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或超过规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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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公告(2020)
为做好我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根据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无锡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无锡市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相关事项公告:
一、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城乡各类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于5月31日前,在无锡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网址:略)的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网上申报系统申报上年度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上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无需申报;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残疾人实际在岗,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二、年审时间
即日起-2020年5月31日
三、年审申报资料
(1)已填写的《无锡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报表》及《残疾职工花名册》,并加盖单位公章(报表及花名册见附件);
(2)从业残疾人员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复印件;
(3)用人单位与从业残疾人员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
(4)从业残疾人员2019年全年参加社会基本保险缴费明细复印件(参保月份即就业月份,按实计算)。
(5)从业残疾人员2019年全年收入明细单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补贴与奖励
用人单位(社会福利企业除外)按比例和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相关补贴和奖励。
用人单位可在年审期间,在无锡残联网站无锡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直报系统申报,办理相关手续。
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规定比例的,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上年度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2
倍给予按比例补贴,累计补贴不超过3年。
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每超比例安置1名残疾人,按照每年不低于上年度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给予超比例奖励(不重复享受按比例补贴),累计奖励不超过3年。
在新冠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期间,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标准提高50%。
五、年审机构联系方式
因受疫情影响,本年度按比例就业年审工作仅接受网上年审,用人单位网上申报确有困难的,请按行业或属地将年审资料邮寄到以下残疾人就业机构代为年审。
(1)全市金融保险、供电、邮政、电信、烟草、公用事业单位和市级行政机关、人民团体及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锡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无锡市梁溪区健康路36号503室
电话(略)
(2)梁溪区、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新吴区、经开区各用人单位按属地邮寄年审资料。
本公告未列事项,可以通过无锡残联网站查询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的相关程序与手续。
特此公告
无锡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4月2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