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现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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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库存现金管理制度

公立医院库存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立医院库存现金管理,确保现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涉及库存现金管理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医院库存现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库存现金的合法来源和使用。

(二)安全性原则:加强库存现金安全管理,防止现金被盗、丢失和损坏。

(三)合规性原则: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确保库存现金收支的合规性。

(四)责任制原则:明确各部门、人员的职责,强化责任追究。

第二章库存现金限额第四条医院库存现金限额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和业务需求,由财务部门提出,经院长批准后确定。

第五条库存现金限额包括:(一)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

(二)职工工资、津贴等现金支付。

(三)其他需要现金支付的支出。

第三章库存现金收支管理第六条库存现金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一)现金收入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得截留、坐支现金。

(二)现金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和审批程序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支出。

(三)现金支付必须使用现金支付凭证,并注明用途、金额、收款人等信息。

(四)现金收支应做到日清月结,确保现金收支平衡。

第四章库存现金保管第七条库存现金保管应由专人负责,并配备必要的保险设施。

第八条库存现金保管人员应做到:(一)妥善保管现金、现金支付凭证和保险柜钥匙。

(二)每日下班前应清点现金,确保现金数额与账面相符。

(三)如发现现金短缺、长款等问题,应及时报告财务部门,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九条医院财务部门负责对库存现金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第十条各部门、人员应积极配合财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通过以上公立医院库存现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库存现金管理,确保现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提高医院财务管理水平。

医院现金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院现金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现金管理,确保现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部门涉及现金收支的各项工作。

三、职责1. 财务科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现金管理制度,并监督各部门执行。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现金管理负直接责任。

3. 会计负责现金的收付、核算、汇总和报告。

4. 收费窗口负责现金的收取、找零和保管。

四、现金管理制度1. 现金收入管理(1)收费窗口收取现金时,应核对病人姓名、就诊科室、收费项目及金额,确保准确无误。

(2)收费窗口收取现金后,应立即进行清点,并填写现金收据。

(3)收费窗口每日应将现金收入及时存入银行,不得滞留在收费窗口。

2. 现金支出管理(1)各部门需用现金支付的费用,应事先填写现金支出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财务科审核。

(2)财务科审核通过后,将现金支付给申请人,并做好现金支出登记。

3. 现金保管(1)收费窗口现金应由专人负责保管,确保现金安全。

(2)现金保管人员应定期对现金进行清点,并与会计核对。

(3)现金保管人员离岗或请假时,应将现金上交财务科,不得私自携带现金。

五、现金流程1. 收费窗口收取现金(1)核对病人信息、收费项目和金额。

(2)收取现金,并填写现金收据。

(3)将现金存入银行。

2. 部门申请现金支出(1)填写现金支出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

(2)报财务科审核。

(3)财务科审核通过后,将现金支付给申请人。

3. 会计核算(1)会计对现金收入和支出进行核算。

(2)定期编制现金报表,上报财务科。

六、监督检查1. 财务科定期对各部门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对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财务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现金管理制度文件

医院现金管理制度文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现金管理,规范现金收支行为,确保医院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部门、各科室的现金收支管理。

第三条医院现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安全性原则:确保现金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损失。

(三)真实性原则:现金收支真实、准确、完整。

(四)及时性原则:现金收支要及时办理,不得拖延。

(五)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

第二章现金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财务部门负责现金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各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部门的现金管理负总责。

第六条财务部门具体职责:(一)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制定现金收支流程。

(二)负责现金的收、付、存、报工作。

(三)监督各部门、各科室的现金收支行为。

(四)定期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第三章现金收支管理第七条医院现金收支必须严格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收现:收取现金时,应认真核对现金数额,填写收据,并由收取人员签字确认。

(二)付现:支付现金时,应认真核对付款凭证,并由付款人签字确认。

(三)存现:每日营业结束后,各部门、各科室应将现金存入财务部门指定的保险柜,并由指定人员进行清点。

(四)报现:财务部门应定期将现金收支情况上报医院领导。

第八条医院现金收支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医院及各部门、各科室之间的经济往来,凡达到支票起点的,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二)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各种奖金、劳保、福利费用等,可支付现金。

(三)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可支付现金。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可支付现金。

第九条医院现金收支应做到以下几点:(一)确保现金收支真实、准确、完整。

(二)加强现金收支的监督,防止违规操作。

(三)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

第四章现金安全管理第十条医院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现金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现金安全。

医院现金管理制度

医院现金管理制度

医院现金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照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一)设置专人管理现金,专职从事现金出纳工作。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二)现金管理要按发生时间顺序及时登记日记账,做到日清、日结,遵守库存现金限额,严格执行现金使用范围。

(三)要定期清理核对各部门从财务处领用的备用金。

(四)出纳人员在办理现金支付业务时,必须严格遵守医院支出审批管理制度,审批人必须符合授权审批权限,大额支出另经财务处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方可支付。

(五)一切现金支付,都要填写正式单据,需经财务人员审核后制单,领款人签字,到出纳处领取。

(六)财务处要不定期对库存现金和各部门备用金进行抽查。

二、明确现金使用范围
(一)支付单位职工个人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及加班费等。

(二)支付单位职工各种抚恤金、退职、退休金、丧葬补助费及国家规定的个人其他支出。

(三)支付患者就诊医药费多余款及医药费退款。

(四)100O元以下的其他小额零星支出。

三、规范现金报销管理
(一)必须具有付款单位名称、购物内容和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报销发票的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不能随意涂改。

(二)签字手续遵守支出审批管理制度。

(三)对违反现金管理条例的报销事项,有权拒付。

医院财务管理现金管理制度

医院财务管理现金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医院现金管理,确保现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涉及现金收支的部门和人员。

三、现金收支管理1. 现金收入管理(1)医院现金收入应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现金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2)医院各部门收取的现金收入,应于当日或次日上缴财务部门,不得私自截留、挪用。

(3)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现金收入登记制度,对现金收入进行分类、汇总,确保现金收入的真实、准确。

2. 现金支出管理(1)医院现金支出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2)医院各部门的现金支出,应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财务部门审核,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支付。

(3)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现金支出登记制度,对现金支出进行分类、汇总,确保现金支出的真实、准确。

四、现金保管管理1. 现金保管责任(1)医院财务部门负责现金的保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现金的收付、清点、保管等工作。

(2)现金保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确保现金安全。

2. 现金保管措施(1)财务部门应设立现金保管专用保险柜,对现金进行妥善保管。

(2)现金保管人员应每日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实相符。

(3)现金保管人员不得私自挪用、侵占现金,如发生现金短缺、长款等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五、现金审计管理1. 医院财务部门应定期对现金收支、保管情况进行审计,确保现金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 审计人员应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和方法进行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医院领导报告。

六、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现金管理制度,造成资金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医院_现金管理制度

医院_现金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医院现金管理,确保医院资金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现金收支范围
1. 医院现金收支范围包括:门诊、住院、药品、医疗耗材等日常收费业务。

2. 医院现金收支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安全、高效的原则。

三、现金收支流程
1. 收入管理
(1)门诊、住院、药品、医疗耗材等日常收费业务,应当及时开具正规发票。

(2)收费人员应将现金收入及时清点,并填写现金收入日报表,于每日下班前上交财务科。

(3)财务科收到现金收入后,应及时清点、核对,并登记现金收入日记账。

2. 支出管理
(1)医院各项支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财务科审批意见进行支付。

(2)支出款项应当使用正规发票,并注明用途。

(3)支出款项应当及时清点、核对,并登记现金支出日记账。

四、现金库存管理
1. 医院现金库存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2. 现金库存应当由财务科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每日清点现金库存,并填写现金库存日报表。

3. 财务科应定期对现金库存进行盘点,确保现金库存与账面相符。

五、现金盘点与核对
1. 财务科应每月对现金进行盘点,确保现金收支准确无误。

2. 盘点时,应核对现金日记账、现金收入日报表、现金支出日报表等相关凭证。

3. 盘点结果应及时报告医院领导,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六、违规处理
1.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医院资金损失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2. 对于贪污、挪用、侵占医院资金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七、附则
1. 本制度由医院财务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现金管理制度

医院现金管理制度

医院现金管理制度
一、医院收支由财务部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其他任何部门、科室和个人不得收取款项,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现金收入必须当日存入银行,不得坐支,实行收支两条线。

库存现金原则不得超过50,000元的限额,不得以白条抵现。

严禁私自挪用公款和违规出借,不准套取现金。

三、现金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现金管理办法》和医院财务制度进行支付。

凡超出现金限额及支付范围,必须经过银行划拨。

现金支出范围:
(一)支付职工和临时工工资,各种补贴、津贴、福利费、奖金、劳务费。

(二)支付给个人的离休、退休金、丧葬补助费、抚恤费等。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五)零星支出。

四、付出现金后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付讫”戳记,并及时入账。

五、收付现金的各种原始单据均由出纳人员按月编号,作为现金记账的顺序号。

现金账要求日清月结,账面余额同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

六、出纳人员应于每日业务终结时清理当日账目,核对账款,如发现长短款,应及时汇报查明原因后作相应处理。

七、对现金管理人员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制度,凡长款收回医院,短款由责任人员自行补齐。

八、现金收款人员必须严格验钞,凡收假钞一律自赔。

九、收费、出纳岗位发生差额一律由个人赔偿,差额金额在5000元以上者另行立案解决。

十、外地采购、培训学习等款项必须由财务部通过银行汇款,不得携带大额现金到外地采购。

十一、对业务确需备用金的科室部门进行定额控制,建立备用金备案管理,在年终全部收回备用金后,重新办理手续领取。

医院现金管理制度百度

医院现金管理制度百度

一、引言医院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救治患者、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职责。

现金作为医院日常运营中不可或缺的支付手段,其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为了规范医院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财务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保障医院现金收支的合法性、合规性;2. 确保医院现金资产的安全、完整;3. 提高医院财务管理水平,降低财务风险;4. 优化医院内部现金流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涉及现金收支的部门、科室及个人。

四、现金管理制度内容1. 现金收支管理(1)医院各科室、部门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财务制度的规定,规范现金收支行为。

(2)医院设立专门的现金管理岗位,负责现金的收、付、存等工作。

(3)医院现金收支实行日清日结制度,每日对现金收支情况进行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2. 现金库存管理(1)医院设立现金库存限额,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

(2)现金库存实行专人管理,定期盘点,确保库存现金安全。

(3)库存现金盘点结果需及时上报财务部门,以便进行账务处理。

3. 现金收支凭证管理(1)医院现金收支凭证必须真实、完整、合法,确保凭证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2)医院财务部门对现金收支凭证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财务制度的要求。

(3)现金收支凭证需妥善保管,按照规定年限进行存档。

4. 现金收支监督(1)医院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现金收支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

(2)医院财务部门定期对现金收支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医院领导。

(3)医院领导对现金收支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现金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五、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在现金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现金管理制度,造成医院经济损失的部门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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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医院建立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制度,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二条医院必须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现金的开支范围。

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第三条现金使用的范围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执行。

公司可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员工工资、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
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
出。

五、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及应报销的出差补
助费用。

六、结算起点100元一下的零星开支。

七、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四条除以上规定外,支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3000元部分,不得以现金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一、医院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单位自身的支出。

单位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二、出纳员向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提取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主管批准后提取。

三、医院取得的货币资金必须及时入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四、医院应当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

医院应当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医院应当加强对银行结束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五、医院应当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券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六、医院应当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

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七、医院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

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
理。

八、医院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须填写《借款单》,注明借用现金的用途,经各相关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支取。

各业务人员应及时清理借款,医院应视业务需要制定还款期限及措施。

九、办理现金报销业务,经办人要详细记录每笔业务开支的实际情况,填写《报销单》,注明用途及金额。

出纳员要严格审核应报销的原始凭证,根据成本管理、费用管理有关审批权限进行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十、支付个人的临时工工资、顾问费等,出纳员根据有关规定和医院领导的批示,以及经过审核的《支出凭单》,并由经办人、收款人签章后,支付现金,同时办理代扣个人收入所得税手续。

十一、出纳员办理完毕现金收付款业务后,应及时在报销票据上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戳记及相关附件单上盖“附件”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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