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村民自治现状研究
论现行体制下我国村民自治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第 2 期 l
S IN E&T C NOG N O MA I CE C E H OL YIF R TON
0高校 讲坛 0
科技信 息
论现行体制下我国村民自 治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王 颖
( 中共临清 市委 党校 山东
【 摘
临清
22 0 ) 5 6 0
要】 村民 自治是广大农民直接行使 民主权利 , 实行 自 我管理、 我服务的一项基层 民主制度 , 自 其核心为 民主选举 、 民主决策、 民主管
地 经 验 的基 础 上 概 括 出村 民 自治 权 包 括 民 主选 举 权 、民 主决 策 权 、 民
1 村 民 自治 产 生 的 背 景
我 国疆域辽 阔、 地形复杂 、 民族众多 , 在管理能力有 限的传统社会 里 统治者力量在广大农村是很 弱的 , 即所谓的“ 天高 皇帝 远” “ 、皇权 不下县 ” , 等 因而在 中国传统乡村社会里产生 了两种力量 : 即国家力量 和民间力量 连接这两种力量的桥梁则是乡绅 阶层 . 他们具有一定文 化和财产 . 乡村有 较高威 望 . 在 历代统治者都 给予其一定 的权力和社 会地位 。 在相 对稳定 的政治秩序中 . 统治者把政令传达给乡绅. 其余工 3 村 民 自治 当前 存 在 问 题 作 由乡绅来做 . 同时 . 民对于政府的意见也会 向乡绅 征求 . 农 这种 自治 体制补充了地方行政不足 。但在政权更 迭频 繁的传统社会里 . 国家力 经过多年 的探 索和完善 。 民 自治 的制度 化 、 村 规范化和程序化有 量在乡村社会是有 限的 . 家族和宗族力量 又在 不断抵制 . 以历代 王 了较大提升 . 所 但改革开放后伴随着经济 冲击和农 村政策变动 . 农村社 朝政权在乡村社会都未能建立真正意义的行政 机关 . 止晚清和民国 会结构、 民意识 、 截 村 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关系等都 发生 了深刻变化 。 使 时期 . 乡村政权都 是操控在 乡绅阶层手中。 得 村民 自治初期制度设 置与农村现状不相适应 . 实践中存 在一 问 在 新 民主主义革命 时期 . 中国共产党 为发 动和组织农 民革命 . 实行 题 。 了“ 打土豪 、 田地 ” 分 的政 策 , 在农 村政权建设 上实行政治一 体化 即 是法律制度不完善 在现有法律框架内 . 民 自 制度地位 比 村 治 切权力归农会” 基本 消灭 了乡绅阶层 建国初期 . 土地改革基础 较低 . . 在 现行宪法第 1 1 1 条仅规定村 民 自治的执行机关—— 村委会 是基 上实现 了由农会到村政府 的改变 , 设立 了村级政权组织 。 不久 . 村政府 层群众性 自治组织 . 却没有对村 民 自治制 度本 身进行立法 明晰 . 没 更 改试行农业生产合作社组织 . 5 年又为高级合作社取代 .9 8 1 6 9 15 年全 有明确对村 民 自治制度核心和根本 内容的村民 自治权 另外 . 还缺少 面实行人 民公社制度 这种政社合一 的制度真正实现了国家对农村社 部村 民 自治基本法 .仅有 一部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村 民委 员会 组织 会 的强 力整合和控制 . 彻底消灭 了中国传统乡村体制 . 国家力量在农 法》 并且对于贿选 、 , 破坏选举行 为界定也不明晰 . 这些模糊 点都不利 村社会达到 了极致 于维护选举 过程 的合法性和保 护村 民选举权利 十一届三 中全会后 .党和国家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 . 实 二是存在两个权力 中心 . 两委 矛盾突 出 两个权力 , . 1心 即农村党 行 了改革开放 对 内改革从农 村开始并取得突破 .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 组织和村委会。 村民 自 《 治组织法》 四条规定 : 国 第 共产 党在农村的 制 的实行 和推广使农 民获得了生产经 营 自主权 . 打破 了生产和分配 以 基层组织 . 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 工作 . 按 发挥领 导核心作用 . 领导和 集体为单位 的管理体制 但人民公社的瓦解 同时造成了村级管理上 的 支持村 民委员会行使 职权 : 依照宪法和法律 . 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 自 度缺失 , 导致集体 利益缺乏保 障 . 农村 政权陷入无组 织 、 秩序状 治活动 、 无 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 可见 , 农村党组织与村委会之 间是领导 态。针对此问题 ,0 2 世纪 8 年代初 , 0 广西罗成 、 宜山等地的农 民 自 发 与被领导 的关系 . 村委会是 由村民选举产生 的. 但 代表 民间力量 . 在村 组成村委会 , 组织农 民发展生 产 、 制定村规 民约 、 维护社会治安等 . 使 务处理 的过程中必然与代表 国家力量的党组织产生矛盾 从调查 l 『 解 农村秩序得 以恢复 . 得到 中央高度重视 . 此举 认为这是与农村经济体 的实例看 . 两委” 村“ 矛盾比较 突出 为进一步实现对村级社会的控制 . 制改革相适应 的新管理形式 18 9 2年 l . 2月 五届全 国人大五次会议 维护稳定局面 . 各地都实行 了村“ 两委” 交叉任 职和 记 、 主任一人兼 , 一 颁布的新《 宪法》 明确规定 : 实行政社分开 , 重新建 立乡 、 镇人民政府作 两套班子 . 一套人马 . 这种机制充分整合 了 村干部资源 , 农 使村级党组 避免了有些村 为政权的基层单位 . 同时在村一级建立农民群众 自治性组织——村 民 织在村级重大事务中可以更有效地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 委员会 。18 9 3年至 18 9 5年期间 , 村委会普遍建立起来 . 从此 . 中国农 委会不接受党组织领导的现象发生 . 确保了党的各项方 针政策在农村 更好地得 到贯彻落实 从 2 1 0 1年全 国民政工作会议 I的数据来看 , : 已 民走上 了村民 自治的新路 完成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山东 、 吉林 、 海南等 l 个省( 1 自治 、 市) 直辖 . 2 村 民 自治 当前 发 展 现 状 村“ 两委 ” 班子 交叉任职的 比例达到 5 . 上升 了近 4 2 %. 4 个百分 点 , 村 一肩挑 ” 的比例达到 3 . 8 % 这种机制虽然 4 在党和政府的推动下 . 民 自治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道 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 村 减少了两委矛盾分歧 . 但易产生家长作风 、 ・ 路 1 8 9 7年 l 月 2 1 4日. 第六届全 国人大常委会第 2 3次会议 通过 了 增强了党对农村 的领导 . 从根本上讲村“ 两委 ” 叉任职并不能实现村 民自治 交 《 中华人 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 试行 ) , 》 初步确定 了村民 自治的 言堂和腐败 问题 . 三项基 本制度 : 民会议制度 、 民直接选举制度和村规 民约法律制 的真正 目的。 村 村 三是村委会 的“ 行政化” 村 民 自治组织法》 f条觇定 : 乡 、 。《 第 “ 民 度 。18 9 8年 , 民政部专门成立 了基层政权建设司作为主管机构推动村 镇的人民政府对村 民委员会的工作 给予指导 、 支持 和帮助 , 但是 民 自治 的实行 从 18 9 8年起 . 国务院总理每年一度的政府工作报告和 族乡 、 民族 每个五年规划都对贯彻《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推进村 民自治提 出了明 不得干预依法属 于村 民 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村 民委员会协助 乡 、 、 镇 由此条法律可知 , 乡镇 ( 下转第 1 0页) 7 确要求 进入 9 0年代, 民 自 村 治发展迅速。19 年 . 9 4 民政部在 总结各 乡、 的人民政府 开展工作 ”
论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论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村民自治作为我国农村基层民主的重要形式,在农村治理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它不仅赋予了广大农民参与村庄事务管理的权利,也为农村的稳定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首先,在制度建设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为村民自治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的出台,明确了村民自治的组织形式、职责权限和运行机制,使村民自治有法可依。
其次,村民的民主意识和参与积极性有了很大提高。
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实践锻炼,村民对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有了更清晰的认识,越来越多的村民主动参与到村庄的公共事务中来。
例如,在村委会选举中,村民的参选率不断上升,对候选人的评价也更加理性和客观。
再者,村民自治的组织形式不断创新和完善。
除了传统的村民委员会,一些地方还出现了村民理事会、监事会等新的组织形式,进一步丰富了村民自治的实现途径。
这些组织在村庄规划、财务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提高了村民自治的效率和质量。
然而,我国村民自治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一是村民自治的制度落实还存在一定差距。
在一些地方,虽然有了完善的制度,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走样变形的情况。
例如,选举过程中的违规操作、村务公开不彻底等问题时有发生,影响了村民对自治制度的信任。
二是村民的参与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
部分村民对村庄事务的关注不够,缺乏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还有一些村民由于文化素质和能力有限,在参与过程中不能有效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影响了自治效果。
三是农村人才短缺问题较为突出。
大量有文化、有能力的年轻人外出务工,导致村庄治理人才匮乏,影响了村民自治的可持续发展。
四是村庄之间的发展不平衡。
经济发达地区的村庄在村民自治方面往往更加规范和有效,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村庄由于资源有限,村民自治面临更多的困难和挑战。
针对这些问题,未来我国村民自治的发展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着力:第一,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和检查。
[农村村民自治的基础]关于农村基层村民自治状况调研报告(二)
![[农村村民自治的基础]关于农村基层村民自治状况调研报告(二)](https://img.taocdn.com/s3/m/15bdea2b640e52ea551810a6f524ccbff021ca63.png)
[农村村民自治的基础]关于农村基层村民自治状况调研报告(二)关于农村基层村民自治状况调研报告,以下是一些相关内容:1. 村民自治意识逐渐增强。
随着政府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村民自治意识得到了提升。
越来越多的村民开始关注和参与到村庄的事务中,发挥自己的作用,推动村庄的发展。
2. 村民自治水平有待提高。
虽然村民自治意识增强,但是村民自治水平仍然有待提高。
一些村民在自治过程中缺乏经验和技能,导致自治效果不佳。
3. 村民自治与政府管理的关系需要协调。
村民自治与政府管理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政府需要为村民自治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同时也需要对村民自治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自治过程合法合规。
4. 村民自治需要依法依规进行。
村民自治不等于无序自由。
自治过程需要依法依规进行,村民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自治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5. 村民自治需要注重实效。
村民自治的目的是为了村庄的发展和村民的福利。
自治过程需要注重实效,确保自治的结果符合村民的利益和需要。
6. 村民自治需要注重民主程序。
村民自治需要通过民主程序进行,确保村民的意见得到充分的表达和尊重。
自治过程需要注重村民的参与和民主程序的规范性。
7. 村民自治需要注重公开透明。
自治过程需要公开透明,确保村民对自治过程的了解和监督。
自治过程需要注重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确保自治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8. 村民自治需要注重创新。
村民自治需要不断创新,寻找适合自己的自治模式和方式。
自治过程需要注重实践和总结,不断完善和提高自治的效果和质量。
当前中国村民自治的现状

当前中国村民自治的现状第一篇:当前中国村民自治的现状文章标题:当前中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内容提要】20多年中国的村民自治在经济建设、建章立制和民主意识自觉等方面都获得了长足发展,但也面临巨大的难点和困境,这主要表现在:一是过于依赖西方的自治理论及模式,而忽略中国的历史经验和特殊文化语境;二是权力与自治间充满强烈的矛盾冲突;三是过于重视“硬件”而忽视“软件”建设。
因此应注重研究和理论创新,加强系统细致的立法建设,并将文化发展作为重中之重。
中国的改革开放取得了巨大成就,而“中国最大的变化在乡村”[1]。
其中,村民自治发挥着相当重大的作用,这既表现在物质制度又表现在思想精神层面。
一是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二是村民自治的制度体系已基本确立,使村民自治活动的开展有了制度保障;三是村民自治的精神和理念逐渐深入人心。
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不容忽视,它们严重地影响着村民自治的发展及其深化。
在笔者看来,当前的中国村民自治面临着亟须解决的三大问题。
第一,过于依赖西方的自治理论及其模式,而忽略中国的历史经验和特殊的现实文化语境。
应该承认,几千年的中国政治为我们提供的民主和自治经验是较少的,而西方的民主传统和自治历史却很长,经验丰富。
所以,当前的中国村民自治确实不能忽视甚至无视西方的自治资源,因为不管在理论还是实践上,西方自治都可为我们提供可靠的参照坐标和经验教训。
正因为直接取法于西方的自治,中国的村民自治才能建立在自觉、系统和理论化的基础上。
但西方的自治经验只能成为我们的一个参照,决不能成为生搬硬套的摹本,否则,中国的村民自治就难逃“桔在北则为枳”的结局。
以此来观照中国的村民自治,有些问题颇值得我们注意。
一是独立的村民自治理论话语体系的欠缺。
中国村民自治与西方民主之路有一个很大的区别,就是我们的自治是在缺乏民主经验和民主理论准备的情况下进行的,这就不可避免带来理论发展的滞后。
因此,借鉴西方现成的民主理论和学术规范分析中国问题,对开阔我们的学术视野,创建我们自己的理论研究体系是必要的。
村民自治调研社会实践报告

村民自治调研社会实践报告一、调研目的与意义一直以来,村民自治是我国农村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
近年来,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村民自治的作用越来越凸显出来。
然而,由于农村社会结构的复杂性和多元性,以及农村自治机构的薄弱性,导致了一些村民自治的弊端和问题,如权力缺位、决策参与度低等问题。
因此,为了更好地了解当前村民自治的情况,发现其中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我们进行了一次村民自治调研社会实践。
此次调研的目的在于:一是深入了解当前村民自治的现状和问题,二是通过调研取得的数据和调查结论,为改善和健全村民自治提供参考和依据。
同时,通过实践活动,增强村民自治意识,促进农村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建设。
二、调研方法与过程1. 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的方法主要有:问卷调查、深入访谈和实地观察。
问卷调查是我们调研的起点,通过问卷调查能够广泛地了解村民对村民自治的认知和满意度,以及对目前存在问题的看法和建议。
深入访谈则是通过和村民自治机构相关人员的沟通来深入了解一些问题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实地观察是通过在农村进行实地视察,收集现场数据和信息。
2. 调研过程首先,我们通过向当地政府和村委会申请,获取了一些相关资料和数据,并与村委会相关人员进行了初步的交流和沟通,了解了村民自治的基本情况和问题。
接着,我们设计了问卷,并在当地农村进行了大量的问卷调查。
通过问卷调查,我们收集了大量的数据,并进行了初步的分析,发现了一些问题和矛盾。
然后,我们通过深入访谈的方式,与一些村民自治机构的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深入了解了一些问题的原因和解决方案。
最后,我们组织了一次实地观察活动,深入农村,进行了实地调研,了解了一些特殊情况和问题。
三、调研结果与分析1. 当前村民自治的现状通过调研,我们了解到当前农村村民自治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在人员结构上,一些村民自治机构的成员多为老年人,年轻人的参与度较低,导致村民自治机构的决策参与度不够,农村治理效率不高。
中国村民自治的现状与问题:村民自治的时代特征及未来趋势

发展 的速度和为了 单纯实现城镇化和经济发展 的政绩 目 标, 一厢情愿地强力介入村民自治内 部的事务。
— —
程 同顺
国家应该考虑重新充 实基层组 织资源, 调整改 变支农资源的配置方式, 新增的资 源尽量减 少直补到
户的方式, 可以考虑直补到村。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改善基层组织空壳化的状况。 由于有 了资源, 有了 进行
自 我管理、自 我服务 的事务 , 村庄里的精英和积极分子就有 了 参与的动力。 而在村民 自 治实践的过程中,
不仅 实现了自 我服务, 更能有效地增强村庄的 自 组织能力, 提升社会 资本。
— —
董 磊明
制度设计赋予村民自治过多且模糊的功能, 致使 乡村基层政权建设与社会建设、 公 共管理与社会 管 理 混同在 一起 , 由此影响到村 民自治的社会 效益。 如果让村民 自 治回归到民主管理乡村基层社会 的生活
的普遍性和代表J 挂。 .
所 以, 深入研究村民自 治的现状, 理 解村民自治在 实践中的遭遇、 问题及其 内在逻辑, 把握 村 民自 治的时代 特质和未来趋 势, 既具有理论意义, 又有重要 的现 实价值, 它是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
工作的基 础, 也是推进 农村全 面发 展和改革的关键 所在 。 农村 当前正处于重大的发展转型期, 改
革问题错 综复杂, 但 若能正视 问题 , 系统梳理 , 全面、 准确、 深入 、 理性 地进行研 究和分析, 就一
定能找到正确的解决办法。 为此 , 我们邀请了学界长期致力于村民 自 治研究的专家来共 同参 与有关
此 问题的探讨, 这里集中 呈现了 程 同顺、 董磊 明、 陆益龙、 贺雪峰、 吴理财、 贺海仁等学者的代表性 观 点, 希望能对乡 村自 治的改革实践和研究有所助益和推进 。
论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论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村民自治作为中国农村基层民主的重要形式,在推动农村发展、保障农民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我国村民自治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本文将对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探讨其未来的发展趋势。
一、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一)制度建设逐步完善我国已建立了相对完整的村民自治法律法规体系,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明确了村民自治的组织架构、职责权限、选举程序等重要方面,为村民自治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民主选举日益规范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越来越规范和公正,选民的参与意识不断提高。
选举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保障了村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出了一批有能力、有担当的村干部。
(三)民主决策机制不断健全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村民能够参与村庄重大事务的决策。
在一些地方,还探索了“一事一议”等决策方式,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四)民主管理水平逐步提升村民通过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对村庄的日常事务进行自我管理。
同时,村务公开制度的推行,增强了村务管理的透明度,保障了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然而,我国村民自治在取得成就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村民参与度有待提高尽管选举等活动的参与率有所上升,但在日常的村务管理和决策中,仍有部分村民缺乏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村民自治能力不足一些村民缺乏民主意识和自治能力,对自身的权利和义务认识不清,不善于运用民主权利参与村庄治理。
(三)基层干部素质参差不齐部分村干部存在工作能力不足、服务意识不强、甚至违法违纪等问题,影响了村民自治的效果和公信力。
(四)村庄发展不平衡不同地区的村庄在村民自治的实践中存在较大差距,经济发达地区的村民自治相对成熟,而一些贫困地区的村民自治仍面临诸多困难。
二、我国村民自治的发展趋势(一)法治化程度将不断提高随着法治社会的建设,村民自治将更加依法依规进行。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探讨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探讨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地区的发展也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而村民自治作为农村社会治理的一种重要形式,对于引导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采取一定的对策来推动村民自治的发展。
本文将就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对策进行探讨。
一、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1. 村民自治组织存在薄弱当前,我国农村地区的村民自治组织存在着薄弱的现状。
一些村民自治组织的组织形式单一,领导班子不够稳定,人员结构较为松散,导致组织发挥作用的效果不明显。
一些小范围的村民自治组织缺乏有效的规范和监督,难以有效地履行承担好农村社会管理的责任。
2. 村民自治意识不够强在农村地区,一些村民对于自治意识不够强烈,对于村民自治组织的参与度不高,导致村民自治的基础薄弱,自治参与度低。
一些村民对于村务事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村民自治组织的实际参与度不高。
3. 村民自治的法治意识不够在一些农村地区,村民自治的法治意识还不够强。
一些村民自治组织在处理村务事务上存在着不合法的情况,缺乏有效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导致村民自治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受到一定的影响。
二、对策探讨1. 加强村民自治组织建设为了推动农村地区村民自治的发展,我们需要加强对村民自治组织的建设和管理。
可以通过整合资源,增加投入,培养村民自治组织的领导人才,提高自治组织的组织效力,加强自治组织的基础建设。
可以加强对村民自治组织的指导,指导其规范化、专业化和法治化建设,提升村民自治组织的管理水平。
2. 提高村民自治的参与度为了增强农村地区村民对于自治组织的参与度,我们需要在加强村民自治教育和宣传基础上,积极引导村民参与村民自治组织的管理和事务,培养村民自治组织的意识和责任感。
可以通过编制村级自治章程,明确村民自治组织的职责和权利,鼓励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到村务事务管理中来。
3. 强化村民自治的法治意识要推动农村地区村民自治的规范化和法治化发展,我们需要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村民对于法律法规的认识程度,培养村民自治组织的法治意识,规范村民自治组织的行为,确保村民自治组织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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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题目中国村民自治现状研究姓名王雷教育层次专科学号101300XX X 分校保定电大专业行政管理教学点直属班指导教师X X X 日期2012.5内容摘要村民自治制度是中国农民在民主制度建设方面的伟大成就,是中国农村管理模式在新时代的重大创造。
村民自治是中国农民在创造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的又一壮举,它既适应了联产承包责任制经济体制又能与整个市场经济相耦合的农村公共权力新的治理模式,是社会主义新中国的伟大创举, 它给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注入了生机和活力。
然而在实践过程中,出现了很多现实问题。
因此,对于村民自治这一制度,我们需要针对现实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且找出出现问题的原因,并逐步完善,使这一制度真正成为农村管理的规范模式。
【关键词】村民自治现状问题解决策略目录一、村民自治制度概述 (1)二、中国村民自治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一)村民自治制度成不平衡发展状态 (1)(二)基层干部对村民自治制度的认识不完善 (2)(三)关于村民自治制度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 (2)(四)村委会成员的素质应当得到全面提高 (2)(五)村民代表在村里的活动当中并没有充分体现 (2)三、对于完善中国村民自治制度的建议 (2)(一) 继续推进村民自治,加强政策普及力度 (2)(二)大力发展农村的教育事业,为村民自治制度建设打好基础 (2)(三)完善与村民自治相关的法律法规 (3)1.严格审查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多额参选资格 (3)2.应竭力做好每一届村干部的考核工作 (3)3.要逐渐简化规范选举程序 (3)(四)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 (4)(五)处理好村民自治与农村经济发展、上级政府、党支部的关系 (4)1、处理好村民自治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关系 (4)2、处理好村委会和上级政府(乡政府)的关系 (4)3、处理好村民自治组织与党支部的关系 (4)参考文献 (5)中国村民自治现状研究农村基层群众性的自治组织产生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
二十几年过去了, 我国的村民自治走过了一条探索、发展、完善的路子。
经历了二十几年的探索和实践, 我国农村的村民自治确实取得了许多重大的成就, 但是在发展过程中, 还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因此,我们需要继续对于这一制度进行深入研究,真正弄清楚村民自治到底是什么,到底应该怎样实行。
一、村民自治制度概述我国的村民自治首先在法律上通过《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体现出来。
其中《宪法》第111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是基础群众性自治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许多学者也对这一制度有不同的理解,如许安标认为:“村民自治是农民依法管理基层社会生活方面的事务。
”曾宪义认为:“中国农村村民自治是农村特定社区的全体村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建立自治组织,行使村民自治权,自主管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基层民主制度。
综合以上法律的表述以及学者们的观点,我们可以对村民自治制度做如下理解:村民自治是一种非政权性质的区域基层民主,村民自治不能嬗变为政权机构,承担大量政权组织的任务,其目标是使村民在村民党支部的领导和村委会组织下真正成为村的主人,依法行使自治权,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二、中国村民自治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我国的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大部分,农村的稳定和发展决定了我国的稳定和发展。
因此村民自治制度这种管理农村的基层管理制度在广大的农村显得尤其重要。
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的村民自治确实取得了许多重大的成就, 但是在发展过程中, 还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 主要表现为:(一)村民自治制度成不平衡发展状态。
目前看来, 虽然我国宪法规定了村民自治制度,但是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村民自治制度的实施执行并不完善,例如,很多村子建立了村民自制组织但是却没有按照宪法规定的村民自制程序对村子进行管理和服务村民;同时,一些经济发展状况较好的村子,村民自治制度同样实行的比较完善,有的村子开始了全体村民选举,很好的践行了村民自制中的民主。
所以,总体看来,由于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各种原因,村民自治制度的实行也很不平衡。
(二)基层干部对村民自治制度的认识不完善。
我们广大的基层村干部,大多来自于农村,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学校教育,干部素质相较于高级别的干部有一定的差距,因此,这些个人素质的差距也就体现在了具体的工作中,在村民自治制度的执行上,则表现为不重视,不落实,仅仅流于表面,没有认识到,领导村民的是一个村民组织,而非个人,进而导致很多决策都是一个人拍脑门决定。
并没有践行我们党所倡导的的民主执政的方式。
(三)关于村民自治制度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
虽然近些年来国家在做着建立健全关于村民自治制度的法律法规的努力,但是成效并不是很明显。
体现在具体落实村民自治制度的过程中,找不到与具体的实际问题相对应的具体的法律法规或者实施细则,这对于本来在落实村民自治制度存在困难的村子来说无疑又增添了一层实施障碍。
(四)村委会成员的素质应当得到全面提高。
村委会成员的素质直接关系着村民自治制度能否很好的贯彻落实。
现在,全国的村委会普遍存在贿选现象,候选人为了能够当选村主任,向村民发放福利,可是等其真正当上了村主任,并不是干的有利于村民的事,而是引进污染工厂,趁机敛财的同时破坏了村里的生态环境,最终遭殃的还是村民。
(五)村民代表在村里的活动当中并没有充分体现。
就像我们现在的人大代表一样,虽然宪法赋予了其很多权利,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却并没有体现,反而成为了一种摆设,甚至每逢代表大会即是一场盛大的作秀活动,很令人寒心。
与我们形成强烈反差的是台湾的代表,与人民群众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代表与民众可以随时沟通,如果民众们反映的问题代表并没有很好的去解决,那么这个代表很快就会被民众的选票选下去,所以台湾的代表能够为其所代表的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而我们的民众很多连代表的面都们有见过,更别说去反映问题解决问题了。
三、对于完善中国村民自治制度的建议村民自治的推进和发展, 事关农村的长远发展。
因此应当针对目前出现的问题进行完善,使村民自治制度健康、完善的在中国广大农村实行开来。
我认为主要应进行下列完善: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
(一) 继续推进村民自治,加强政策普及力度。
使农民更加深入理解村民自治这一制度,并且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经济发展状况的农村进行区别,因地制宜,使村民自治制度与当地实际村情相结合。
(二) 大力发展农村的教育事业,为村民自治制度建设打好基础。
村民自治制度在农村贯彻执行不力根本原因还在于村民素质普遍较低,接受现代教育的村民少之又少,不仅村民的民主意识差,文化素质不高,政治敏感度不高,村委会成员的执政执法素质也不高。
所以,建立健全农村的教育制度是我们目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而现状是很少多新生代的村民都是出村学习,学而有成之后并不回到村子为村子的建设发展做贡献,究其根本还是农村经济落后,留不住人才。
(三) 完善与村民自治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宪法中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得到真正落实。
实现依法自治, 进一步完善村委会选举制度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 其实质是要将民主建设与法制建设结合起来。
对容易产生滥用权力的具体机制、制度和薄弱环节加以完善。
1 .严格审查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多额参选资格。
村党支部相比较而言是农村里素质较高的一支队伍,是村里的重要领导了力量,所以村党支部应当充分发挥其各方面的优势,对于参选的额候选人严格审查。
乡级政府也应当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相关的选举程序对村委会选举成员进行审核,合格的通过,不合格的一定按规定取消其选举资格。
用实际行动保证村村民选举出能够真正代表村民权益的村委会成员,保证选举出进来的村级干部上台之后能够真正想村民之所想,急村民之所急。
2 . 应竭力做好每一届村干部的考核工作。
主管村干部的上级应当全力做好对于村干部的考核工作,褒奖惩处有序。
对于为村里作出重大贡献的村干部,例如使村民的人均收入水平提高了一大台阶,使村风村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使村民的农村生活丰富多彩了许多等,对这些作出重大贡献的村干部要大力褒奖、宣传、赞扬。
对那些贪污腐败的干部,不作为的干部,作出损害村民集体利益的干部予以惩处,撤职,构成刑事犯罪的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这样才能既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又对村干部的行为进行制约。
长此以往,农村社会发展就会上升一大台阶。
3 . 要逐渐简化规范选举程序。
第一方面, 村民的选举工作应当具有整体性、划一性。
例如村民代表和村民选举委员会一次推选产生。
第二方面, 清楚贿选现象,让真正有才能的人有公平竞争的环境和机会。
第三方面,对违规操作和登记选民不准确的情况,应当宣布选举无效,进行重新选举,并且应当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以此来保证农村选举的公平公正顺利进行,保证农村的长久和平稳定发展。
(四) 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
今年来,我国实行了大学生村官的制度鼓励大学生到农村当村干部,用自己所学到的知识技术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整体面貌的改善。
这一制度的实行有利于农村人才的引入,有利于科技进农村,有利于先进的理念进农村,但是这一制度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大问题,例如,很多大学生村官进入农村后被边缘化,并没有掌握到实际权力,真正有着决策权的人仍然是村里自己人,很多大学生村官到了村里基本就是一个打杂的、跑腿的、甚至闲人一个,也证实此种原因,很多大学毕业生将大学生村官仅仅当成是自己下一步工作的过渡,并没有扎根基层、扎根农村、为农村建设发展做贡献的想法。
因此,大学生村官制度还应当进行改进,例如,凡是大学生村官,进入农村的职位就是党支部书记或者村主任,使其形成党支部书记与村主任二者相互制约相互学习的态势,这样一来,既解决了很大一部分的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又充实了农村的干部力量。
另一方面,农村干部队伍的建设归根到底还是吸纳引进留住人才,再归根到底还是大力发展农村经济。
其实这是一个循环链,有了人才,农村经济才会有发展的机会;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水平高了,才会吸引住人才留在农村发展事业,这都是相辅相成的,总体来说,还是应当从一个方面进行突破。
(五)正确处理村民自治与农村经济发展、上级政府、党支部的关系。
1、处理好村民自治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关系。
我们建立基层村民自治组织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发展农村,更好地为广大农民谋福利,更好的贯彻落实民主执政一切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的政策。
村民的根本利益是什么?是村民能够过上富裕体面地生活,而达到此目的的必经之路就是农村经济的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