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1. 背景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律师事务所的财务管理,确保财务工作的合规性、规范性和透明度,保障律师事务所的财务安全,维护事务所内部和外部的信誉。

2. 财务管理职责2.1 财务部门律师事务所应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日常财务工作的执行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财务记账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阅资金管理费用控制税务申报2.2 律师事务管理层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层应对财务工作负有最终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批准财务预算和决策监督财务部门的工作定期审查财务报表和核算结果确保财务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准则3. 财务管理流程3.1 财务预算律师事务所应在每个财务年度开始前,制定财务预算,明确收入来源、支出项目和预期利润。

3.2 财务记账财务部门应按照会计准则和国家相关法规,及时、准确地记录各项财务交易,并定期制作会计凭证和账簿。

3.3 财务报表财务部门应按照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并通过内部审查和独立审计,确保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4 资金管理财务部门应合理安排律师事务所的资金运作,确保资金的充足性和有效利用,并制定相应的资金管理制度和流程。

3.5 费用控制财务部门应建立费用控制制度,规范律师事务所各项费用的审核和支付流程,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3.6 税务申报财务部门应及时、准确地履行税务申报义务,遵守相关税法和税务规定,确保律师事务所的纳税义务。

4. 财务内部控制4.1 财务制度和流程律师事务所应制定和完善财务制度和流程,并通过内部培训和监督,确保财务制度的有效执行。

4.2 财务审查和内部审计律师事务所应定期进行财务审查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和风险,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和改进措施,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4.3 财务风险管理律师事务所应建立财务风险管理制度,及时发现、评估和控制财务风险,防范各类财务风险的发生。

5. 监督与追责5.1 监督机制律师事务所应建立财务监督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监事会等,监督财务工作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律师财务管理制度

律师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律师事务所在财务管理方面的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所所有员工、合伙人及合作伙伴。

第三条本制度的制定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事务所财务管理的合法性;(二)真实性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事务所的财务状况;(三)及时性原则:及时处理各项财务业务,确保财务信息的时效性;(四)安全性原则:确保财务资金的安全,防止财务风险;(五)透明性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地处理财务事项。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本所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全所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实施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二)负责编制、审核和执行事务所的财务预算;(三)负责管理事务所的财务收支,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四)负责管理事务所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五)负责税务申报和税务筹划;(六)负责会计档案的管理和保管;(七)负责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和协调。

第三章财务核算第六条本所实行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核算遵循以下规定:(一)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二)会计凭证应当真实、完整、合法;(三)会计账簿应当清晰、准确、连续、完整;(四)财务报表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七条财务核算包括以下内容:(一)收入核算:按照业务收入来源,分类核算各项收入;(二)支出核算:按照支出用途,分类核算各项支出;(三)成本核算:按照成本构成,分类核算各项成本;(四)利润核算:按照利润构成,核算事务所的利润。

第四章财务监督第八条本所设立财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对事务所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第九条财务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监督财务管理部门的日常工作;(二)审查财务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情况;(三)审查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四)审查财务收支的合规性;(五)审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管理情况。

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律师事务所作为专业机构,为了规范、高效地进行业务活动,必须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本文将对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以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二、财务职责与权限1. 财务职责律师事务所的财务部门负责全面管理、监督和执行财务工作,包括财务决策、账务核对、预算编制等方面的工作。

2. 财务权限2.1 归集与支付律师事务所的收入归集和支出支付应通过财务部门进行,确保款项安全和流转的合规性。

2.2 预算控制财务部门根据事务所的经营计划和目标,对费用预算进行合理安排和控制,确保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2.3 费用审批律师事务所内部的各项费用支出需经财务部门审批,确保费用支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2.4 借款和投资律师事务所的借款和投资决策需要经过财务部门的审核和批准,确保风险的可控性和合规性。

三、财务流程管理1. 会计制度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包括会计核算、核算科目等方面的规定,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资金管理2.1 资金收付律师事务所应建立专门的资金收付管理制度,确保资金流转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2.2 费用支付律师事务所的费用支付应严格按照相关流程进行,确保费用支付的合理性和及时性。

2.3 资金监控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律师事务所的资金进行监控和分析,预警潜在风险,提出合理的风险应对策略。

3. 预算管理律师事务所应根据经营计划和目标制定年度预算,财务部门应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监控,及时调整预算方案。

四、财务监督与审核1. 财务监督律师事务所应建立独立的财务监督机构或委员会,对财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2. 财务审核建立财务审计制度,定期对律师事务所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审核结果应及时向事务所的合伙人和相关部门报告。

五、财务报告及披露1. 财务报告律师事务所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的需求,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和其他财务报表,确保其真实、准确。

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行为,保障律师事务所财务安全,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部门律师事务所设有财务管理部门,由具备相关专业资格和执业经验的专职人员负责具体财务管理工作。

三、财务管理职责1.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律师事务所的财务预算、会计政策和财务制度。

2.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律师事务所的日常会计核算、资金管理、财务分析和财务报告的编制。

3.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律师事务所的资产和负债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4.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现金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和律师业务账户管理制度,并加强对执行的监督。

5.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律师事务所财务风险评估报告和应对措施。

6.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协助律师事务所领导作出财务决策。

四、会计核算1. 律师事务所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组织会计核算工作。

2. 律师事务所应按照实际经营需要,确定会计科目和核算范围,设置完整合理的会计账簿。

3. 律师事务所应确保会计凭证真实、合法、准确、完整,每一笔业务都应有相应的凭证。

4. 律师事务所应按月确保会计账簿的及时、准确和完整。

五、财务报告1. 律师事务所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

2. 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清晰地反映律师事务所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经主管部门核准。

3. 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

4. 律师事务所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财务报告。

六、资金管理1. 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的调配和使用程序。

2. 律师事务所应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前提下,合理、精打细算地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 律师事务所应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和管控,防止资金滞留、挪用和流失等风险。

4. 律师事务所应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

七、票据管理1. 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健全的票据管理制度,规范票据的开具、使用和管理。

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本所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如实地反映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交纳国家税收,保证合伙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依法有效地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统计、分配、审批和使用工作。

第二章资金来源第三条固定资产基金由合伙人投入,用于本所固定资产的购置。

第四条折旧为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次月起,按月计提。

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从停用当月起不再计提折旧。

第五条事业收入为律师费等服务性收入。

第六条其他收入为律师费等服务收入以外的收入。

第三章资金运用第七条事业支出包括工资、福利、公务、设备购置、修缮、业务及其他费用支出。

第八条合伙人、二级合伙人及独立办案的专、兼职律师不领取工资。

合伙人共同所聘专职律师助理的工资标准依法由合伙人会议确定;行政辅助人员的工资标准由合伙人会议依法确定,并严格按其标准执行。

所里行政主管、出纳、会计的工资由本所公共资金列支;合伙人各自聘请的个人律师助理及个人行政秘书的工资、社保、福利等费用由各合伙人个人承担,通过本所统一支付.第九条专职人员享有统一的社会医疗保险。

合伙人及独立办案专职律师的社会医疗保费标准由其依法自己确定;保费由所代支,从投保合伙人及独立办案专职律师应收账减扣;合伙人各自聘请的律师助理及行政秘书等辅助人员的社会医疗保费标准由合伙人会议依法确定,由所代支,从各合伙人应收账户中减扣.第十条行政辅助人员除基本工资外,应享有节假日福利性工资补贴,标准如下:春节双薪;中秋二百元;“三八"节女士一百元.各合伙人所聘的行政辅助人员的上述工资补贴,由所代支,从所属合伙人应收账减扣。

第十一条公务支出的列支,为所公共事业管理支出,包括办公、邮电、水电、差旅、会议及其他费用支出,为不可明确分割的费用支出.第十二条设备购置费,为合伙人会议决议所确定的应添置设备支出。

第十三条修缮费为所日常运作的修缮支出。

律师行业财务管理制度

律师行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律师事务所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律师事务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律师事务所的所有财务活动,包括收入、支出、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税务申报等。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的财务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

(二)合规性原则:遵循行业规范和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

(三)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

(四)安全性原则:加强资金和资产的管理,确保资金和资产的安全。

(五)效率性原则:提高财务管理效率,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章财务机构与人员第四条律师事务所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二)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三)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第六条财务部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二)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三)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七条收入管理(一)律师事务所的收入包括律师代理费、咨询费、诉讼费、仲裁费等。

(二)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收入台账,对收入进行分类、汇总、统计。

(三)收入应当及时、准确地核算,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八条支出管理(一)律师事务所的支出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用、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等。

(二)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支出台账,对支出进行分类、汇总、统计。

(三)支出应当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

第九条资金管理(一)律师事务所的资金管理应当遵循“收支两条线”的原则。

(二)律师事务所应当设立资金专户,对资金进行统一管理。

(三)资金支出应当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理和有效。

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正规范本(通用版)

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正规范本(通用版)

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律师事务所作为一家法律服务机构,财务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律师事务所的财务活动,确保财务安全,提高财务效率,增强律师事务所的经济运营能力。

二、财务管理职责1.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负责整体财务管理,并委派财务总监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2.财务总监负责编制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财务决策和预算管理、负责财务核算和报表编制、负责财务监督和审计工作。

3.各律师办公室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的执行。

三、财务核算1.律师事务所应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准则和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

2.所有业务收入、支出和资产变动都应及时记录和核算,并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和汇总。

3.财务核算工作应保证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每月月末应进行财务结账和核对。

四、财务管理流程1.预算编制:律师事务所每年都应编制财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和利润预算。

预算编制应参考历史数据和市场环境,并经过合伙人讨论和审核。

2.收入管理:所有业务收入都应按照规定流程进行登记、核对和确认。

收入管理应及时与客户进行结算,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3.支出管理:各项支出都应按照预算进行管理,包括人员成本、办公费用、宣传费用等。

支出申请应经过审批,并进行付款控制和账务核对。

4.资产管理: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包括资产采购、登记、使用和清查等。

资产信息应及时更新,并按照规定进行折旧和清理。

5.成本控制:律师事务所应定期进行成本分析和控制,确保各项成本的合理性和节约性。

五、财务监督和审计1.财务监督:财务总监应定期对律师事务所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向合伙人报告。

财务监督工作应适时委托独立审计机构进行审核。

2.审计工作:律师事务所每年应请独立审计机构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审计意见应及时向合伙人报告,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六、违规责任和处罚1.如发现财务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应制度进行调查和处理。

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Word)

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Word)

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Word) 目录第一章总则1.1 目的1.2 适用范围1.3 定义与解释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与体制2.1 财务管理组织机构2.2 职责分工2.3 内部控制制度第三章财务管理流程3.1 资金管理3.1.1 资金收付流程3.1.2 资金监控与预测3.1.3 资金调配3.2 会计核算与报表3.2.1 会计核算流程3.2.2 财务报表编制3.2.3 财务报表审计3.3 费用与成本管理3.3.1 费用预算与控制3.3.2 成本核算与控制3.4 合同与经济合同管理3.4.1 合同管理流程3.4.2 经济合同管理流程第四章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与监督4.1 责任与权限4.2 财务制度的执行4.3 财务管理的监督第五章法律风险管理与合规性5.1 法律风险管理5.2 合规性管理第六章附件6.1 资金管理相关表格6.2 会计核算与报表相关表格6.3 费用与成本管理相关表格6.4 合同与经济合同管理相关表格附件:附件一:资金管理相关表格附件二:会计核算与报表相关表格附件三:费用与成本管理相关表格附件四:合同与经济合同管理相关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1. 资金收付流程:指律师事务所资金的收入与支出的处理流程。

2. 资金监控与预测:指律师事务所对资金状况的实时监控和未来走势的预测。

3. 资金调配:指律师事务所对资金进行合理调配,使其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

4. 会计核算流程:指律师事务所的财务会计核算的步骤和流程。

5. 财务报表编制:指律师事务所根据会计核算结果编制财务报表的过程和方法。

6. 财务报表审计:指外部审计机构对律师事务所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的过程。

7. 费用预算与控制:指律师事务所对各项费用进行预算和控制的管理活动。

8. 成本核算与控制:指律师事务所对业务成本进行核算和控制的活动。

9. 合同管理流程:指律师事务所对日常合同签订、履行和归档的管理流程。

10. 经济合同管理流程:指律师事务所对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结果管理的流程。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本所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如实地反映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交纳国家税收,保证合伙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依法有效地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统计、分配、审批和使用工作。

第二章资金来源
第三条固定资产基金由合伙人投入,用于本所固定资产的购置。

第四条折旧为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次月起,按月计提。

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从停用当月起不再计提折旧。

第五条事业收入为律师费等服务性收入。

第六条其他收入为律师费等服务收入以外的收入。

第三章资金运用
第七条事业支出包括工资、福利、公务、设备购置、修缮、业务及其他费用支出。

第八条合伙人、二级合伙人及独立办案的专、兼职律师不领取工资。

合伙人共同所聘专职律师助理的工资标准依法由合伙人会议确定;行政辅助人员的工资标准由合伙人会议依法确定,并严格按其标准执行。

所里行政主管、出纳、会计的工资由本所公共资金列支;合伙人各自聘请的个人律师助理及个人行政秘书的工资、社保、福利等费用由各合伙人个人承担,通过本所统一支付。

第九条专职人员享有统一的社会医疗保险。

合伙人及独立办案专职律师的社会医疗保费标准由其依法自己确定;保费由所代支,从投保合伙人及独立办
案专职律师应收账减扣;合伙人各自聘请的律师助理及行政秘书等辅助人员的社会医疗保费标准由合伙人会议依法确定,由所代支,从各合伙人应收账户中减扣。

第十条行政辅助人员除基本工资外,应享有节假日福利性工资补贴,标准如下:春节双薪;中秋二百元;“三八”节女士一百元。

各合伙人所聘的行政辅助人员的上述工资补贴,由所代支,从所属合伙人应收账减扣。

第十一条公务支出的列支,为所公共事业管理支出,包括办公、邮电、水电、差旅、会议及其他费用支出,为不可明确分割的费用支出。

第十二条设备购置费,为合伙人会议决议所确定的应添置设备支出。

第十三条修缮费为所日常运作的修缮支出。

第十四条业务费,合伙人分人分项按月列支,并按比例提存共同发展基金。

二级合伙人在向本所交纳首期入伙费人民币元及年度管理费人民币元后,其收入可作为业务列出。

专、兼职律师在交纳收入金额之作为本所代缴税金及上交完本所管理费后,其他部分可作为业务费用列支。

第十五条合伙人及二级合伙人律师所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须在应纳税年度的最后一个月底之前全部结清,不得拖欠,或用所里资金垫支。

第十六条其他支出为上缴管理费以及年审等项支出。

第十七条其他重大费用,由合伙人会议决议确定。

第四章资金结存
第十八条合伙人会议根据实际业务需要添置必要的固定资产,或购买有价证券。

第十九条其他结存的形式为货币资金。

第五章支票及现金的支出与保管
第二十条所有支出款项必须由负责财务的执行合伙人批准;其中单项支出在2000元以下的,由负责财务的执行合伙人直接审批;单项支出在2000-5000元的,由二名执行合伙人共同批准、签字;单项支出在5000元以上的,须经全体合伙人会议批准,由负责财务的执行合伙人签字执行。

第二十一条负责财务执行合伙人从基本账户支取现金须由负责行政的执行合伙人核准。

第二十二条现金保管限额。

日过夜现金保管额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1万元,超过金额应及时存放银行账户内。

第二十三条存取款的安全措施。

存取款由二人以上共同执行,会计不在时,由出纳员与负责行政的人员共同存取款。

第二十四条存折管理,存折由出纳员保管,存放于保险柜内,密码由行政主管掌握,取款时两人共同执行。

第六章财务章的使用与保管
第二十五条财务章由合伙人指定的专人保管,其使用必须经过负责财务的执行合伙人批准,并顺序登记。

第七章财务报告
第二十六条财务主管每一个月应向全体合伙人提交当月本所公共支出报表;每一个季度应向各位合伙人提供季度冲单、报税报表。

第二十七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资金情况、税金缴纳、财产变动、业务收支明细汇总情况及其他对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项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将另行制定。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履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