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纳税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考
整为”“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

对建立我国纳税服务体系的思考和探索 (1)关于进一步完善纳税服务考核评价体系几点思考 (19)完善纳税服务评价体系的探索与思考 (23)完善纳税服务体系借鉴国际经验的研究 (30)对建立我国纳税服务体系的思考和探索引言作为财经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一种新的税收管理理念,纳税服务已成为世界税收发展的时代主题,并被广泛的运用于现代税收征管工作之中。
纳税服务水平决定了税收征管质量的高低。
因此,构建一个科学的、合理的适合我国国情的服务型税收征收管理体系,是对我国税收征管理论与实践研究的延续、完善和发展。
一、纳税服务综述(一)纳税服务的概念纳税服务的概念最早产生于二战末期的美国,60年代初纳税服务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推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也从理论层面到实践层面对纳税服务展开了大量的探索,但关于纳税服务本身的界定,学术界并没有形成一个固定的、公认的结论,存在着多种不同的定义。
如:“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过程中,按照自觉、主动、及时、完整地办理各项纳税手续的合法合理期望,为纳税人提供规范的、全面的、便捷的、经济的各项服务措施的总称。
”“纳税服务是指以依法治税为基础,以征税人主动服务为特征,征纳双方责权利相对称,无偿为纳税人提供涵盖税前、税中、税后各个环节的全方位、多层次的纳税服务活动和过程的总称。
”12还有更广义的,将纳税服务定义为:“税务机关或社会中介根据税收法律规定,为纳税人在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和行使权利的过程中提供的规范、便捷、经济的各项服务内容的总称。
”3我国关于纳税服务规范的定义,是在2005年10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范》)中首次明确提出。
之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新《征管法》)虽然把纳税服务提升到了法律的高度,但是并没有对纳税服务本身进行明确的定义。
《工作规范》对纳税服务的基本界定如下:纳税服务,是指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和实施税收法律救济过程中,向纳税人提供的服务事项和措施。
面对新情况创新纳税服务体系的思考

为导 向 ,以持续提 高纳 税人 满意度 和税 法遵 从度 为 目标 , 以办 税服
务厅 、纳税 服务 网站和 纳税服 务热 线为平 台, 以税 法宣传 、纳税 咨 询、 办税服 务、权 益保 护、信 用管 理 、社会协 作为 任务 , 以健全 组 织、完 善制 度、优 化平 台 、提 高 能力 、强化预 算 、细化考 评为保 障 的始 于纳税 人需求 ,基 于纳税 人满 意 ,终于纳 税人遵 从 的纳税服 务
税 务论 坛
面 对 新 情 况 创 新 纳税 服 务 体 系 的思 考
江西靖安县地税局
【 摘
黄凤 兰
.
要】经 过几十年 的发展 ,纳税服 务水平得 到逐 步的提 高 但是 ,随着经 济发 展 的形势及税 务机构 的变化 ,纳税人对 纳税服 务也提 出 了更 高的要
笔者 就纳
求 ,纳税人 的需求也 变得更加 灵活 ,而一些 纳税服 务方式的滞 后性及服 务层次 多样性 的矛盾也 显得 突出,阻碍 纳税服 务向更 高更深层 次的提升 税服 务如何 实现 再提 升谈谈 自己的看 法。 【 关键词】纳税服务 实践 提升 思考
开 始 出现 。
( 纳税 人 需 求 与服 务 现状 间 的 矛盾 二)
政 风行 风评 议和机 关效 能年建 设等 活动 ,推动 税务机 关服 务意识 和
水平进 一步提 升。纳税服 务也主要经历 了以下阶段 : ( 纳 税服 务 观 念 萌 芽 阶段 :(9 0 至2 0 年 ) 一) 19 年 01
目前 ,我 们 的纳 税 服 务很 大 程度 上 还停 留在 微笑 服 务 、延 时
服 务 、 预 约 服 务 等 层 面 上 。 我 们 对 纳 税 人 的 服 务 需 求 并 没 有 进 行 认 真 、 细 致 的 分 析 , 对 纳 税 人 的 需 求 了 解 还 不 透 彻 ,根 据 纳 税 人 需 求
纳税服务现状及改进措施的思考

纳税服务现状及改进措施的思考关于纳税服务现状及改进措施的思考近年来,从国家税务总局到各省、市、县(区)局都围绕纳税服务工作做了大量的研究和思考,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不少的成绩。
但是,纵观当前纳税服务工作现状,仍然存在不少的问题和不足,需要我们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
笔者就这一问题进行了长时间的调查和思考,提出以下不成熟的观点,以抛砖引玉,互相借鉴,促进当前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解决。
一、当前纳税服务工作中的主要问题表现(一)一些税务干部服务理念落后主要体现在:一是没有真正把纳税服务真正做为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一项基本职能和核心工作来对待,而是停留在精神文明和职业道德建设的范畴。
纳税服务是《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务机关的一项基本职能,是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必须履行和必须作为的法定义务。
而恰恰是这一点在实际工作中不能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导致我们所提倡的税收征管工作由传统的主导型向税收服务型转变成为口号。
二是部分税务干部受长期固有思维模式的影响,认为纳税人仍然是管理对象,是偷税与反偷税、抗税与用抗税的对立关系,还没有从管理的强势角色转向服务的平等角色。
纳税人的正当需求应当充分满足,努力通过为纳税人提供服务尽量减少纳税人办税成本等思想还没有被广大税务干部真正接受,没有将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体现的行动中。
三是将公正执法和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割裂开来或对立起来看待,没有确立公开、公正、文明执法是最佳服务的理念,导致在日常工作中片面强调加强管理,而忽视纳税服务工作。
四是纳税服务过多注重于形式,真正高质量、高层次,能有效解决纳税人实际问题的方法和措施不多,服务层次不深。
五是纳税服务还没有完全站在纳税人的角度,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出发点来制定服务方式和措施,而多以税务机关的管理需要为出发点。
(二)纳税服务的体系不完善纳税服务工作既然是税务机关的两大核心业务之一,社会和广大纳税人以及税务机关内都寄予很高的期望,可以说,纳税服务工作任重道远、责任重大,但是目前专门的和纳税服务管理机构尚未完全建立到位,从组织机制上没有保障,不利于纳税服务工作的有效开展。
关于优化纳税服务的几点思考

收稿日 2006一 一 期二 06 05 作者简介:粟志松(1962 一 , 湖南长沙人, ) 男,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 地 税务局局长, 经济师。
第3期
粟志松:关于优化纳税服务的几点思考
293
益、 要求税务机关提供高效优质的纳税服务, 但在 纳税服务的具体事项、 标准及违章处理等方面规 定太笼统。各地税务机关在工作实践中制定了文 明办税制度、 办税公开制度、 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 等系列规范, 只规定了怎么办、 干什么, 没有规定 不干会怎样、 不作为及乱作为会怎样以及相应的 过错追究等, 没有纳税服务量化考核指标, 没有形 成完整的体系。 ( 四)纳税服务没有融人整体税收工作。一是 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仍存在“ 两张皮” 现象, 有时 为应付检查或参加文明单位评比, 搞点“ 雷声大、 雨点小” 的动作, 缺乏必要的工作措施来支撑;二 是满足于搞一下窗口、 添点设施及礼节性服务等 浅层的服务, 而对纳税人反映强烈的政策咨询医 乏、 办事效率低下、 纳税成本过高及税负高等问 题 调查研究不够, 缺乏大胆创新;三是同样体现了纳 税服务的税收征管中还存在执法不严、 程序不到 位、 手续过多等问题, 从而直接造成了纳税人的合 法权益难以 得到切实保障。 (五)纳税服务存在简单化倾向。 税务机关同 纳税人的接触在某种程度上讲就是同整个社会的 接触, 接触的渠道之多、 范围之广是可想而知的, 从办理纳税登记、 领购发票、 涉税咨询、 实施管理 和检查等, 到内部各环节的传递、 协调等, 几乎时 时、 处处都在同纳税人打交道, 都存在一个纳税服 务间题, 眼前的纳税人和潜在的纳税人正是通过 种种途径从正面、 侧面、 反面来了解税务机关和税 务人员。但不少税务部门往往只将注意力放在前 台、 办税窗口 及一些看得见的硬件设施建设上, 忽 视了目 前税务分工日 趋专业化、 纳税人办理涉税 事项往往涉及多个部门、 多个环节因而片面地认 为纳税服务工作只是征管环节的事, 满足于一些 表面的、 形式上的“ 花架子”服务的质和量都没有 , 得到较好落实。 (六)税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税收工作涉及 面相当广, 税法知识繁杂且不易理解, 加上纳税人 的 素质也是参差不齐, 这对每个税务工作者的素 质都提出了 很高的要求, 甚至可以 没有高素质 说, 的税务人员就没有良 好的纳税服务。
构建现代纳税服务体系的思考

( 完善岗责服务体系。 二) 要按照定责、 定岗、 权责明确 的原则, 理顺税收管理服务体系。 税收的管理和服务是有
机统一的, 每个岗位都有服务职能, 只是岗位不 同, 纳税服
务工作 的 内容和 方式 有所不 同, 的是面 对面 的直 接服务, 有 有 的 是 间接 服 务, 的侧 重 宏 观 , 的 侧 重 具体 而 已。 有 有 所
2O O9年 第 4期
《 展研 究 》 发
构建现代纳税服务体系的思考
● 兰延 灼
[ 内容提要] 我 国 新的税 收征管法 进一步强化了 为纳税人服 务的观 念。 在税收工作必须时刻遵循 “ 依法治
税” 这个前提下, 如何为纳税人服好 务成 为当前税务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 。 结合 当前国际经济形势, 出建立符 提
的纳税服务职能, 表明了总局党组对纳税服务工作的高度 重视, 体现出税收管理从管制向服务的转型, 标志着纳税服 务工作进入了发展的新阶段。 省级以下税务机关也应 自 上而 下逐级建立纳税服务专门机构, 将各种服务渠道集成在一 个平台上, 使之成为促进征纳关系和谐发展的枢纽, 为纳税
服 务 的科 学发展 提 供 组织保 障。
终坚 持 有法 可依 、 法 必 依、 法 必严 、 有 执 违法 必 究, 到公 做 正、 一 、 统 规范 地 执行 税法 , 极 维护 市 场经 济秩 序, 纳 积 为
以, 要将税收服务的职责和要求细化到税收工作的各个环 节, 明确和完善岗责服务体系, 发挥各岗位的整体合力, 促 使纳税服务向科学化、 专业化、 精细化转变, 为纳税人提供
加强组织领导和经费投入; 要充分利用报纸、 广播、 电视、
【财务体系】构建新型纳税服务体系的思考

【财务体系】构建新型纳税服务体系的思考【内容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程的推进和政府职能的转变,纳税服务逐渐成为税务部门的一项重要的工作职责,纳税服务的理念、服务方式、服务形式等诸方面均已发生了巨大变化,加强对纳税服务体系的研究,是当前税务部门的一项重要课题。
那么,作为我们基层税务机关应该如何落实《税收征收征管法》,依法建立现代纳税服务体系,做好纳税服务工作呢?本文结合地税工作实际,从理论上提出构建新型纳税服务体系的思考。
关键词:构建纳税服务体系思考一、纳税服务的基本内容(一)纳税服务的含义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在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提供的旨在方便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享受纳税权利的服务活动的总称。
从实践与发展看,纳税服务包括狭义和广义两个层面。
狭义的纳税服务是税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通过适当方式,为服务对象提供周到、高效的涉税服务,包括税收宣传、税法公告、意见反馈和举报投诉、纳税救济等公共服务,使纳税人在和谐的氛围中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或行使税收权利。
而广义的纳税服务则包括优化税制、完善税政、健全征管、降低成本,提高税务行政乃至整个政府效率等方面内容,具有更高的要求。
(二)纳税服务的内容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服务的主要内容有:一是有针对性地开展纳税辅导和咨询服务,帮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依法准确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
二是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期限及地点的设置,要最大限度地依法方便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尽量缩短他们的纳税路程,努力减少他们为纳税所做的付出。
三是充分尊重和维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依法选择纳税申报方式的权利,不得强求他们按税务机关要求的方式申报纳税或硬性推行某种纳税申报方式。
四是充分尊重和维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的权利,在最短的时间内核实、审批他们的延期申请,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五是及时退还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多缴纳的税款及其孳息。
六是对违法纳税申报和违法缴纳税款者要依法或加收滞纳金、或处以罚款、或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
构建纳税服务需求管理体系的研究与思考

通过 纳税人需求 管理, 促使地税 部 门制定可行 有效的改进措 施, 地税 部 门作 为政 府职 能机关 , 其服务质量 、 管理效率 不仅 直接 影响政府 的形象 , 而且直接影 响投 资者的投 资方 向, 甚至影 响到本 区域 的经济发展 。 因此 , 通 过纳税 人需求管理 , 有利 于为社会 营造 良好 的投 资环境 , 促进 区域经济发
有完善的监督制度, 影响了工作的规 范性和实效性 。 ( 三) 渠道不畅 由于各种原因, 新建县地税局 没有设立 专门的的纳税服务需求管理部 门, 获得纳税人服 务需求信 息的渠道主要有信 息箱 、 纳税人直 接 向管理员 或者办税 服务厅人员建议和纳税 人满意度调 查等。根据 目前的情况看 , 税 务部门无法通过现在 的渠道 , 及 时有效地 了解纳税 人的需求 , 各 个渠道之 间的信 息也没有进 行科 学整合 。
的基础性工作 , 是 实珊 ‘ 始于纳税 人需求 、 基于 纳税人满意 、 终于纳税 人遵 从” 的 纳 税 服 务 目标 的 必 然 选 择 。 二、 构建纳税人需求管理体 系的意义 ( 一) 有利于优化纳税服务, 构 建和谐 征纳环境 。 通过纳税服 务需求管理 ,为地税部 门了解 纳税人 的需求提供信 息反 馈, 有利于为纳税人 提供反 映意 见的渠道 , 从而 为纳税人 搭起 了与地税 部 门沟通的桥梁 , 促进 地税部 门提 高服务水平和 增进 征纳双方 了解 , 有利于 改进地税部门服务质量, 构建和谐 的征纳环 境。 ( 二) 有利于降低税 收成本 , 提 高纳税遵从度 。 税收成本既包 括税 务机关和税务人 员工 作中产生的征管费用 , 也包括 纳 税 人 为 缴 纳税 款 过程 中 所花 费 的各 项 费用 。目前 快速 增长 和 多元 化 发展 的纳税服 务需求 , 与税 务机关纳税服务供给 相对稀 缺的矛盾 日益显露 。纳 税 人需求管理 , 旨在 利用现有 的资源 配置和工作条 件 , 通过加 强对纳税人 需求的分析和管理 , 形成常态化 的纳税人需求 管理运作机制 , 寻求税务机 务关 的有 限资源 和纳税 人的无 限需求之 间的平 衡, 从而建立起高效便捷 的 服 务模式 , 降低税 收成 本, 提 高纳税遵从度 。 ( -) 有利于树 立 良好 的地税部 门形象 , 服务 区域经济发展 。
完善我国纳税服务体系的思考

出 台《 税 服 务 工 作 规 范 》 形成 具 纳 ,
有 中 国特 色 的纳 税 服 务 法 制 体 系 ,
使 我 国 的纳 税 服 务 工 作 有 法 可 依 , 有 章 可循 。 ( ) 化 信 息 技 术 应 用 三 强 我 国 的 税 收 信 息 化 建 设 尽 管 取 得 了 一 些 阶 段 性 成 果 ,但 目 前 仍 暴 露 出 发 展 中 的 一 些 问 题 , 观 念 不 如 适 应 ,信 息 化 基 础 设 施 、 应 用 、 人 才 、 息 资 源 、 软 件 、 用 系 统 等 信 硬 应 各要素之间还不够协调 ,为此 , 我 们 要 按 照 税 收 业 务 流 程 为 主 线 来 设 计 搭 建 电子税 务 的 网 络 平 台 , 为 纳 税 人 提供 无 缝 隙 、全 天候 的 “ 一 站 服 务 ” 使 纳 税 人 只 需 跑 一 个 地 , 方 就 能 把 涉 及 众 多 部 门 的 复 杂 事 务 快 速 办 理 完 毕 。 甚 至 足 不 出 户 就 能 获 得 纳 税 服 务 。 另 外 , 还 要 加 强 税务机关与各级政府部 门之间、 重 点 税 源 之 间 的 信 息 共 享 和 交流 . 使 那 些 跨 地 区 和 跨 部 门 的 涉 税 业 务 处 理 能 够 一 体 化 、 系 统 化 ,从 而 在
引 导 下 , 动 的 、 放 的 、 调 的 成 互 开 协
首 要 的 任 务 是 税 务 机 关 要 树 立 全 新 的 纳 税 服 务 理 念 , 证 纳 税 遵 从 保 度 的 实 现 。 新 的 税 收 立 法 更 强 调 对
纳 税 人权 益 的保 护 ,一 切税 收 法 律
的 设 计 都 必 须 从 保 护 纳 税 人 权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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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纳税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考摘要:建立完善的纳税服务体系是税务部门不懈追求的目标。
本文认真分析了当前纳税服务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建立完善的纳税服务体系的基本原则和目标,并提出了六点解决对策,即“树立服务理念、完善服务立法、健全服务机构、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制度、提高服务水平”。
关键词:纳税服务体系税收征管税收立法一、引言近年来,优化纳税服务是世界各国现代税收征管发展的新战略、大趋势。
纳税服务在我国已成为税收征管新战略的首要环节和重要的基础性组成部分,其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税收征管改革发展的成败兴衰。
尽管各级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意识日益增强,在纳税服务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尝试并取得一定成效,但总的来说我国纳税服务还处于比较低的水平和层次,难以满足当前税收形势发展的需要。
纳税服务是应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导向,由征税主体主动向纳税人提供税收服务事项和服务措施。
优化纳税服务是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有效途径,对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如何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健全纳税服务体系,提升纳税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本文提出系统的认识和看法。
(一)纳税服务的理念国家税务总局于2005年印发的《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对于纳税服务给出了明确的定义:纳税服务,是指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和实施税收法律救济过程中,向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公共、周到的纳税服务。
那么,在我国建设服务型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税务部门优化纳税服务,树立正确的纳税服务理念意义重大。
首先,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是税收法律关系的基本准则,这是由税收的本质决定的。
纳税人不仅是依法纳税的义务主体,也是各项权利的享受主体。
税务部门遵循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尊重纳税人的人格和尊严、文明服务、礼貌待人成为税务干部一以贯之自觉遵循的行为规范。
其次,纳税服务贯穿税收征、管、查全过程,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也就是纳税服务要确立“全员、全程、全方位”的全新理念。
例如:在办税环节,按照上级税务机关关于建设优秀服务办税大厅的要求,持续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优化“一站式”服务,持续增强咨询辅导功能,为纳税人提供规范统一、便捷高效的办税服务;扩大自助服务区功能,深化自助服务机的应用,不断创新手段方便纳税人办理各种涉税事项;继续实施免填单、简化填单服务,简化涉税资料,尽量做到资料不重复报送;扩大手机短信应用面,进一步拓展“送推”服务。
在管理环节,将纳税服务融合于征收、管理、评估等各个环节,稳步推进征管税源监控一体化建设;进一步健全税收管理部门《纳税服务登记簿》制度,有效记录税收管理人员各项服务开展情况;进一步做好纳税服务卡在各涉税岗位日常工作中的应用,加强日常纳税风险提醒服务的组织开展;积极参与和拓展网上办税服务厅建设,强化宣传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等功能与应用;积极为重点企业、重点税源企业打造专业化、个性化的服务平台,坚持对新办企业推行“提前预约、简化流程、部门联动、全程跟踪”的绿色通道服务;主动走出去下户调研,在走访中解决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个体户感受最直接、最关心的涉税问题。
最后,要以纳税人的合理需求是改进和优化税收服务工作的起点,树立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的服务理念。
利用调查问卷、座谈会、走访、电话回访等形式,建立专门的纳税人需求调查渠道,及时倾听纳税人的心声和需求,力求满足不同层次纳税人的合理要求,同时纳税人也应积极参与并回应税务机关的需求调查,提出其意愿和建议,只有这样,税务机关才能根据纳税人的真实需求,针对性开展好纳税服务工作,真正实现征纳双方的良性互动。
(二)纳税服务的重要性1、优化纳税服务,有利于提高纳税人自觉纳税意识。
税务机关在加强税收征管的同时,按照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纳税人的要求,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媒介,积极拓展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形式、营造宣传氛围,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共同营造积极纳税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纳税人对税法的认知度和遵从度,使“依法征税”、“诚信纳税”、“纳税光荣”之观念“入户、入脑、入心”,使广大纳税人成为守法经营,照章纳税的好公民,建立起诚信、和谐、互动的征纳关系,进而降低税收征管难度。
2、优化纳税服务,有利于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通过税收体制的不断改革,业务流程的不断优化,办税环节的进一步减少,为纳税人提供规范、便捷、经济、优质的服务。
同时,随着税收科技化手段在税收征管中的不断运用,进一步实施精细化管理,逐步建立起高效的税收征管体系,从而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3、优化纳税服务,有利于构建和谐诚信税务。
办税公开、公平、公正是对纳税人提供的最好服务。
税务部门实行政务公开,有利于社会各界和纳税人了解税收法规政策、办税程序,增强依法行政的透明度;有利于调动部门和群众协税护税的积极性,优化税收执法环境;有利于接受广大纳税人和全社会对地税工作的监督,确保依法行政。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和社会不断进步,越来越多的社会公民成为直接的纳税人。
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依据,树立公正执法,规范服务,廉洁办税的良好形象,既是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体现,也是构建和谐税务的重要内容。
4、优化纳税服务,有利于培植税源,促进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积极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税收随着地方经济的发展稳步增长的同时,促进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之间的协调发展、共同进步。
税收优惠政策是优化纳税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充分发挥税收职能的一个重要途径。
税收优惠政策具有受益面广、受益直接等特点,政策效果较为明显,近年来在扶贫救灾、鼓励利用再生资源、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扶持贫困地区和贫困企业、鼓励下岗再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是通过加强对纳税企业有关人员的政策辅导,提高企业的纳税能力。
通过举行培训班、座谈会、设置咨询点等形式,对企业涉税人员进行有针对性地政策辅导和培训,送政策上门,进一步提高纳税企业涉税人员对税收政策的理解和掌握水平,促进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扶持企业,为企业出谋划策,当好参谋。
主动上门为诚信企业解答政策上的疑问,指导企业发展生产。
走进那些有潜力但暂时面临困境的企业,为他们解决资金上的困难,给他们牵线搭桥,提供金点子、金对策,帮助他们走出困境。
所以,通过优化纳税服务能够帮助企业发展生产,挖掘新的经济增长点,涵养税源。
(三)完善纳税服务体系的基本目标和原则1、基本目标。
建立和完善纳税服务体系,应实现以下基本目标:一是提高纳税人满意度。
一切以纳税人为中心,把纳税人对涉税事项合法合理期望的满意度作为开展工作、评价工作的标准,要尊重纳税人的选择,强化纳税人的参与,注重纳税人的评价,形成税务机关的服务工作与服务对象之间的良性互动,提高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满意度。
二是提高税法遵从度。
税务机关通过提供全面优质的纳税服务,为纳税人依法、自觉、主动、及时足额缴纳税款创造条件,无论在思想上还是实际纳税过程中,都将减少纳税人的对抗,减少涉税违法现象的发生,从而达到引导纳税遵从,维护税收法制,促进公平公正的目的。
三是提升税收征管质效。
以创新纳税服务为切入点,充分依托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强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力求管理的手段更优、效率更快、质量更高、成本更低,达到管理机制更加先进、征管秩序更加规范、收入结构更加合理的目标。
四是提高征纳关系和谐度。
通过文明高效的纳税服务,降低税收成本、减少征纳阻力,树立起税务部门公正执法、热情服务的全新形象,有效缓解征纳关系和社会矛盾,实现双方共赢,提高征纳关系和谐度。
2、基本原则。
结合纳税人的期望和现代纳税服务的特点,完善我国纳税服务体系应当遵守以下几个原则:一是依法服务原则。
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
在纳税服务工作中,要依法行政、依法治税、依法服务,一切措施、手段、内容都应当乎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使服务成为法定的、规范的行为,而不是随意性的行为。
二是公平效率原则。
纳税服务应当在法律框架下,坚持公平、公正的治税思想,让每一个纳税人都具有同等的权利和机会来享受税务机关提供的各项服务,不能因为经济或其他条件的约束而产生排斥性。
同时,还要利用多种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办税障碍,降低征纳成本,提升服务效率,有效满足纳税人合理合法的需求与期望。
三是需求导向原则。
纳税人对服务的需求是税务机关开展纳税服务的依据。
要认真研究不同性质、不同情况纳税人的实际需求,按照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的要求,使纳税服务在普遍化的基础上兼顾个性化,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可行性和有效性。
四是统筹兼顾原则。
税务机关是国家行政执法机关,不是一般的社会服务中介组织,它的社会与政治属性决定了其提供的纳税服务必须以确保履行政府职能和满足社会管理需要为前提,不能以服务代替一切。
因此,纳税服务体系的构建,必须处理好依法服务、加强征管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统筹兼顾。
既要优化服务,又要确保税收法律、法规在税收执法活动中得以贯彻落实,确保税收服从服务于经济和社会改革发展大局。
(四)本文研究目的和方法税务机关作为公共管理部门之一,承担着税收公共管理职能。
而纳税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应有之义,是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重要内容。
在全国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李克强副总理对税收工作特别是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税收工作的重视与关心,更为税务机关进一步做好纳税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
因此在新的形势下,通过对基层纳税服务体系的深刻剖析、认真归纳,就如何优化纳税服务体系,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和水平,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按照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做了些分析。
二、纳税服务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近年来,我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取得长足的发展,但在纳税服务实践中,其缺乏全局性、系统性、持续性和保障性的特征十分明显,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纳税服务理念的缺失与滞后。
在传统的税法理论中,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往往是过分强调征税人的权利而忽视其义务,或过分强调纳税人的义务而忽视其权利,使征税机关处于一种较纳税人“优越”的地位。
主要表现为:1、少数同志受传统官本位思想的影响,一味强调对纳税人的监督和管理,而没有从传统的管理者角色转变到管理服务者的角色上来,对纳税服务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纳税服务的热情不高,把服务当成是一种任务和负担,存在态度生硬、被动应付等现象,缺乏主动性、自觉性,影响税收服务质量。
2、税务机关管理理念中存在过错推定的惯性思维,税务人员预先设定所有纳税人为偷税嫌疑对象,基本上不相信他们能够依法自觉纳税,在潜意识中自觉或不自觉地把“纳税人”与“偷税人”、“逃税人”混淆起来甚至等同起来,并且制订各种措施来加以防范,以堵住税收征管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