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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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工管办函[2013]283号)课案

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工管办函[2013]283号)课案

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1 总则1.1为落实《关于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铁建设〔2009〕154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应用信息化管理手段,确保所生产的混凝土质量符合标准,制定本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1.2 本意见适用于铁路建设项目自建工地混凝土拌和站(以下简称拌和站)的管理,采用委托加工方式生产混凝土的拌和站,应参照执行。

2 基本规定2.1拌和站应实行专业化生产管理,由专门从事混凝土生产的部门或工区组织实施。

2.2 拌和站实行站长负责制,站长对混凝土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负直接责任。

2.3 设计单位应对拌和站进行专项设计,确定拌和站建设标准、数量、站址布置等要求,并将相关费用足额纳入概算。

2.4 建设单位应根据专项设计要求,结合现场实际在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拌和站建设要求,并在拌和站建成后组织验收。

2.5 监理单位应对拌和站建设方案进行审批,做好拌和站日常监管工作,派驻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监控原材料进场验收、签认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和控制拌合物质量等工作。

2.6 施工单位应制定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办法或编制标准化管理手册,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确定信息化管理流程。

2.7 拌和站应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并接入铁路建设信息管理平台。

3 建站与验收3.1 拌和站选址和建设应符合国家环水保相关规定,避开易发地质灾害、水害及其它灾害位置,方便生产和运输。

3.2 拌和站建设标准、数量或站址布置改变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

3.3 施工单位应在建站前组织现场调查,并按照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建站方案,确定设备配套、场地布局及环水保措施,确保建站安全,保证生产能力满足工程需要,建站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

3.4 监理单位应对拌和站建设过程进行监控,确认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5 拌和站建成后应经过试生产,生产数据可正常上传至铁路建设信息管理平台后报请监理单位初验;监理单位初验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正式生产。

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办法

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办法

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办法前言混凝土拌和站作为建筑领域重要的设施之一,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具有重要的影响。

因此,实施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办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办法的内容。

一、混凝土拌和站的管理原则1.合规性原则:混凝土拌和站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法规、标准及行业规范,保证其合法、安全经营;2.规范性原则:混凝土拌和站必须建立和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设施和设备规范、合理使用;3.安全性原则:混凝土拌和站必须切实保障员工和施工现场的安全;4.质量原则:混凝土拌和站必须保证生产质量符合行业规定,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二、混凝土拌和站的管理要求1.设施要求:混凝土拌和站必须设置在平整、干燥、通风、无尘环境下,具备足够的空间,保证拌和工作的连贯性和高效性。

设施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法规、标准及行业规范,必须做好设施及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管理。

同时还要做好对设施及设备的定期检查及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转。

2.人员要求:混凝土拌和站必须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保证混凝土拌和站的日常生产活动的顺利实施。

同时,混凝土拌和站的操作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获得相应的操作证书。

3.运营要求:混凝土拌和站的经营应平稳、健康、规范、透明。

必须通过公开的渠道披露必要的生产信息和产品质量,同时提供相关服务。

三、混凝土拌和站的管理措施1.拌合质量管理:混凝土拌和站管拌合质量管理是提高混凝土成品质量的有效手段。

对于拌和现场涉及到的生产流程进行全面控制和监督,对生产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及时发现、纠正和改进,确保混凝土质量符合要求。

2.设施及设备的维护管理:混凝土拌和站的设施及设备是保证拌和质量的重要保障,需要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设施及设备的良好状态,保证混凝土成品的质量。

3.现场安全管理:混凝土拌和站作业环节中,需要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生产现场安全无事故发生。

需要加强现场巡查和安全技术管理,对于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生产现场安全;同时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演练等,加强人员对安全生产的意识和责任感。

混凝土拌和站管理办法

混凝土拌和站管理办法

中铁十五局集团格库铁路S4标项目部二工区混凝土拌和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 为规中铁十五局集团格库铁路S4标项目部二工区关于混凝土拌和站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确保所生产的混凝土质量符合标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中铁十五局集团格库铁路S4标项目部二工区自建的工地混凝土拌和站(以下简称拌和站)的管理。

第二章拌合站基本概况2.1设置原则(1)混凝土采用集中加工、集中生产、集中供应,前期需要使用的商品混凝土必须达到铁路总公司相关规规定的耐久性要求。

(2)充分考虑混凝土需求量与生产能力的配套。

(3)根据供应围按实际需用量的1.5倍配备混凝土输送车。

桥梁施工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汽车输送泵。

(4)拌合站的所有场地已完成混凝土硬化处理,粗细骨料存放分为合格区和待检区,用隔墙隔开,隔墙高度2.5m,场设置集水池、废水沉淀池、污水过滤池和洗车区,供电、供水的管线布置规。

(5)混凝土拌合站按照工管办函【2013】283号《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合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要求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事前试验、事中监控、事后把关”动态监管,确保混凝土生产质量,拌合站信息管理系统通过采集、存储、传输、统计分析生产数据,达到监控混凝土生产过程质量及质量追溯的目标。

系统应能实现材料进场与混凝土出站信息管理、重点场所及关键生产过程监控、自动生成统计数据报表、误差报警提示等功能。

信息系统功能、系统配置、人员管理、设备管理、生产管理等应满足工管办函【2013】283号有关要求和规定。

2.2混凝土拌合站设置为保证砼运输时间和质量,经过现场实际考察,结合工期情况,本工区共设混凝土集中拌合站4处,其具体设置情况见下表:2.2-1 混凝土拌合站分布表第三章拌合站采用标准、规3.1拌合站采用标准、规3.2拌合站质量保证体系框图第四章拌合站工作程序、质量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4.1工作程序4.2混凝土生产供应质量管理制度4.2.1拌和站应具备的条件4.2.1.1本工区混凝土工程采取集中拌和、统一供应的方式进行施工。

混凝土拌和站管理办法

混凝土拌和站管理办法

水泥混凝土拌和站管理办法为规范水泥混凝土拌合站的管理,加强水泥混凝土拌制的质量控制,确保混凝土施工质量,特制定本办法:一、一般规定1、水泥混凝土拌和站场地建设、选址、硬件设施、标识牌等必须满足《铁路铁路标准化建设实施细则》(第一册)的有关要求。

2、水泥混凝土拌和站应建立完备的水泥混凝土质量控制与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人员责任。

每座拌和站必须设1名站长、1名质量负责人和试验员,加强水泥混凝土生产管理与混凝土拌和质量的监控。

3、混凝土施工之前,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及时地进行技术交底,必要时还应进行水泥混凝土技术培训。

4、水泥混凝土拌和站要严把原材料进场质量关,认真做好原材料进场、检验及混凝土生产等环节的各项台帐记录。

5、水泥混凝土拌和站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标定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

混凝土施工期间,每季度均应对拌和站设备进行自检自校,并建立自检自校台账,以确保动力系统正常运行,计量系统满足精度要求。

6、由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主、分试验室)负责对相应的拌和站混凝土及原材料进行检验。

7、各驻地办必须在施工单位各拌和站派驻1名专职监理人员,对拌和站原材料检测及混凝土复盘等工作进行旁站监督。

8、水泥混凝土拌和站必须严格执行混凝土开盘程序,未经专职监理人员认可不得开盘。

9、水泥混凝土拌和站严格按照施工配合比进行生产(包括原材料的用量、原材料的生产厂家等),且遵守配合比调整的程序及原则。

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在巡检过程中若发现擅自修改配合比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作返工处理,并进行全线通报,同时对相应驻地办与施工单位给予处罚。

二、人员配置和岗位职责(一) 站长1、负责水泥混凝土拌和站的生产管理,设备维护保养及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按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合理安排混凝土生产任务,制定混凝土生产计划。

3、负责生产、运输的调度,并对搅拌站的设备完好和操作过程的正确性负责。

4、负责本站人员的调配、考核与管理。

5、负责计量标定、自检自校的管理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台账。

混凝土水泥搅拌站规章制度

混凝土水泥搅拌站规章制度

混凝土水泥搅拌站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混凝土水泥搅拌站的管理和生产秩序,保障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混凝土水泥搅拌站规章制度适用于混凝土水泥搅拌站的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等。

第三条混凝土水泥搅拌站的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效益为纲”的原则,确保生产过程安全、质量稳定、效益可观。

第四条混凝土水泥搅拌站的员工应遵守本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服从管理,维护公司形象,共同维护公司的利益。

第五条混凝土水泥搅拌站应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条混凝土水泥搅拌站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提高生产工艺,保证混凝土水泥质量。

第七条混凝土水泥搅拌站应注重环境保护,减少污染物排放,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工作,推动绿色生产。

第八条混凝土水泥搅拌站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员工的技术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升企业竞争力。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九条混凝土水泥搅拌站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所有员工都具备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条混凝土水泥搅拌站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设备和场地的安全。

第十一条混凝土水泥搅拌站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指导员工正确使用生产设备,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第十二条混凝土水泥搅拌站应建立安全生产记录档案,及时记录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事件,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十三条混凝土水泥搅拌站应加强对生产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预防设备故障,避免影响生产进度。

第三章质量管理体系第十四条混凝土水泥搅拌站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管理责任,实施全员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

第十五条混凝土水泥搅拌站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生产混凝土水泥,确保产品符合规定标准,提供高质量的产品。

拌和站信息化管理相关规定

拌和站信息化管理相关规定

黔张常(怀邵衡)铁路公司铁路建设项目混凝土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办法为推进铁路建设项目混凝土拌和站(以下简称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根据原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关于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工管办函〔2022〕283 号)、《铁路工程拌和站及试验室数据接口暂行规定》 (工管办函[2022]381 号)、《关于进行工地试验室拌和站信息系统全路推广的通知》 (工管调〔2022〕108 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铁路建设项目混凝土拌和站现场管理标准》编制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除应执行本《办法》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公司辖内各建设项目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归口公司安全质量部,建设指挥部负责辖区内拌和站信息化工作的管理工作。

拌和站信息化分为铁路总公司、公司 (建设指挥部)两级管理平台,施工 (监理) 单位一级操作平台。

管理平台由总公司信息化管理职能部门统一布置建设,采集应用平台由施工单位根据总公司信息化管理职能部门发布的统一接口要求自行建立,并接入管理平台。

公司制定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办法,监理和施工单位应建立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将拌和站信息化纳入统一管理体系。

公司、建设指挥部和监理单位应设专人负责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施工单位每一个拌和站应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职信息化管理员,具体负责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

信息管理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 年以上拌和站工作经历并应熟悉计算机应用及掌握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更换时应经建设指挥部允许。

拌和站应编制信息化管理工作流程,明确人员信息化管理工作职责,及时准确做好数据录入、分析和管理工作的准备。

拌和站相关人员应接受采集应用软件的培训,培训工作由建设指挥部组织分标段进行,培训合格后由软件厂商颁发合格证。

各标段需根据施工情况适当增加培训人数,严禁浮现信息管理员不在岗现象。

公司、建设指挥部、监理和施工单位应配备拌和站信息化所需的软、硬件设施。

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

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

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关于印发<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工管办函〔2013〕283 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用信息化管理手段,确保所生产的混凝土质量符合设计标准,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负责建设管理的高速铁路建设项目自建工地混凝土拌和站(以下简称拌和站)的管理,采用委托生产混凝土方式的拌和站,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三条拌和站实行专业化生产管理,应由专门从事混凝土生产的部门或工区组织实施。

第四条拌和站实行站长负责制,站长对混凝土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设计单位应对拌和站进行专项设计,确定拌和站建设标准、数量、站址布置等要求,并将相关费用足额纳入概算。

第六条拌和站建成后须经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正式生产。

第七条监理单位负责按照经公司批准的拌合站专项设计,对所管辖的拌和站建设方案进行审批。

做好拌和站日常监管工作,派驻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监控原材料进场验收、签认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和控制拌合物质量等工作。

第八条施工单位要制定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办法或编制标准化管理手册,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确定信息化管理流程。

须制定以下基本的规章制度(可以根据本单位情况增加):1.管理机构图;2.工作程序、工艺流程与质量管理制度;3.岗位责任制;4.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保养维修及管理制度;5.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校准及管理制度;6.搅拌站安全、卫生、环保管理制度;7.文档资料管理制度;8.混凝土配合比控制和管理制度;9.混凝土生产、运输和调度管理制度;10.原材料质量控制措施;11.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九条拌和站须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并接入铁路建设信息管理平台。

第十条拌和站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等技术文件应配备齐全。

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办法

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办法

中铁三局集武广客运专线第五工程总队拌合站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办法为深入推进标准化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混凝土拌和站管理,推进我单位混凝土拌和站建设和管理工作走向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铁道部质量信誉评价办法和公司拌和站的设臵要求以及客专线拌和站验收细则,确保混凝土拌和站建设安全适用、经济合理,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拌和站前期规划1.拌和站选址原则1)拌和站的场地应根据拌和站生产数量确定规模,一般不应小于20亩,生产的混凝土其运输距离不宜大于10公里。

2)拌和站选址应优先选择在建设项目用地界内。

有条件时,宜选择在需要转变功能或闲臵的既有铁路用地范围内。

3)拌和站宜设臵在地势较平坦,具有良好施工水源的地带。

且应排水、排污良好,避开易积水和严重不良地质的地点,并远离生态敏感区。

2.拌和站设计原则1)拌和站设计应体现节约用地、节省投资、环保节能、永临结合、合理实用的原则。

2)拌和站设计应综合考虑施工生产情况,合理划分生产作业区、材料计量区、材料堆放区及运输车辆停放区、清洗区等。

生活设施和办公设施应与生产区分离。

3)拌和站的位臵和规模应根据运输和工程条件、混凝土最大月施工任务量和高峰强度、拌和物使用时间要求(供应半径不宜大于10km),经技术经济比选确定。

4)拌和站设计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统筹考虑,根据地形条件提出规划设计方案。

用地应根据最大月施工任务量、堆放能力等因素确定。

设计生产能力应根据混凝土最大月施工任务量和高峰强度确定,并考虑备用。

1二、拌和站场地设施建设1.根据施工组织安排、工程特点、地形条件等合理规划拌和站,提出可行的规划方案并绘制拌和站场地平面布臵图,经监理单位审查后报项目管理机构审批,规划方案审批后方可实施。

2.拌和站应采取围墙封闭式管理,应有围墙,有大门,门口有标识,场区有环形通道。

场地必须硬化,整洁无扬尘,有排水明沟或暗沟,应设臵沉淀池和污水池,配备消防设施,悬挂各种安全警示标牌,场区道路标识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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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标段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办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二○一七年一月---------------标段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办法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有限公司------------经理部二○一七年一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0第二章基本规定 0第三章建站与验收 (1)第四章人员管理 (2)第五章设备管理 (3)第六章信息化管理 (3)第七章生产管理 (4)第八章检查考评 (5)第九章附则 (5)附录A 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要求 (10)附录B 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违规行为信用等级扣分标准 (14)附录C 工地混凝土拌和站验收标准 (16)---------------标段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标段建设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工作,确保所生产的混凝土质量符合标准,依据《关于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铁建设【2009】154号)、铁路总公司《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工管办函[2013]283号)和行业有关规定及施工验收标准和规范,结合---------------路有限公司《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和标段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适用于---------------标段工地混凝土拌和站的管理,包括普通混凝土拌和站、梁场、板场混凝土拌和站。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三条拌和站实行专业化生产管理,由专门从事混凝土生产的部门组织实施。

第四条各分部拌和站实行站长负责制,站长对混凝土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集团有限公司---------------高铁LQTJ-1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及各分部要制定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办法,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确定信息化管理流程。

第六条拌和站要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并接入铁路建设信息管理平台。

第七条拌和站的建场方案,要结合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经监理单位审批,满足现场实际与冬期施工要求。

第八条各分部要制定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办法。

明确拌和站岗位职责、人员分工,明确工作流程、信息化管理流程,建立、健全标准化管理体系。

第九条拌和站要设立工地试验室,未设的设置试验组,至少配备一名取得铁路试验证书的试验人员及相关的试验仪器和标养室,满足混凝土拌合物出机温度、流动度、坍落度、含气量等指标的测试及混凝土试件的制作、养护要求。

第十条拌和站建设时必须预留信息化管理接口,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并接入铁路建设信息管理平台。

第三章建站与验收第十一条拌和站选址和建设要符合国家环水保相关规定,避开易发地质灾害、水害及其它灾害位置,方便生产和运输。

第十二条拌和站建设标准、数量或站址布置改变时,要报监理部和---------------路有限公司批准。

第十三条项目部及各分部在建站前组织现场调查,并按照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建站方案,确定设备配套、场地布局及环水保措施,确保建站安全,保证生产能力满足工程需要,建站方案报监理部审批后实施。

第十四条拌和站建设要综合考虑施工生产情况,合理划分拌和作业区、材料计量区、材料库及运输车辆停放区等。

第十五条拌和站根据管段内工程情况集中设置,宜采用封闭式管理。

第十六条拌和站要设水泥、粉煤灰、矿粉等储存罐。

水泥按不同厂家、品种、标号、批次分罐保存,所用水泥、粉煤灰、矿粉妥善保管,防止受潮、变质。

第十七条拌和站的场地处理符合下列要求:(一)拌和站的所有场地要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硬化承载力满足场内作业要求。

场地硬化按照四周低、中心高的原则进行,面层排水坡度不小于1.5%,场地四周设置排水沟,排水沟底面采用水泥砂浆抹面。

(二)将集水池、沉淀池和污水过滤池纳入场区规划,与工厂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严禁将厂内生产废水直接排放。

第十八条拌和站生产能力和规模符合下列要求:(一)主体工程结构混凝土必须采用拌和站生产。

(二)拌和站搅拌机要满足自动计量标准,总装机能力以满足最大批混凝土数量需要为原则。

(三)拌和站要配备满足施工生产需要的备用发电机。

第十九条拌和站配合比标识牌要符合下列要求:(一)拌和站混凝土配合比标识牌要悬挂于操作间前醒目位置,规格统一。

(二)标识牌要及时更新。

(三)标识牌要包括混凝土设计和施工配合比、时间、集料的计算和实测含水量、各种材料的每盘用量、坍落度等内容。

第二十条砂石料存放场要符合下列要求:(一)用于正式工程的砂石料分不同粒径、不同品种分仓存放。

按“待检区”和“合格区”分别设置,不得混堆或交叉堆放,分料仓要砌筑墙体隔开,并采用水泥砂浆抹面,仓内地面设坡度,不得积水。

同时设置或预留必要的冲洗或筛分设施。

(二)砂子、碎石料仓要采用牢固的棚架进行遮挡防护,达到遮阳、防雨、防尘等目的,冬期施工时,砂石料场要设置保温棚,并配备砂石料加温设施。

夏季施工,设置夏季降温措施。

保证混凝土温度符合要求。

(三)砂石料存放场骨料清洗区要设置单向流水坡;上料通道要结合拌和站配料机设备参数进行平面和坡度设置。

(四)砂石料按规定进行材料的质量检验状态标识,标识包括材料名称、产地、规格、数量、进料时间、检验状态、试验报告号、检验批次等。

第二十一条外加剂库房符合下列规定:(一)外加剂采用库房储存,库房内地面要硬化处理,库房内定期清理散灰。

(二)外加剂要设置标识,注明生产厂、品种、出厂日期、进库保管日期等。

(三)变质的外加剂不得随意丢弃,要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处理。

第二十二条拌和站车辆运输做到不洒、不漏。

运输车辆在拌和站内统一指挥,定点停放。

第二十三条拌和站机械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作业安全规范要求。

第二十四条拌和站建成后要经过试生产,生产数据可正常上传至铁路建设信息管理平台后报请监理部初验;初验合格后向---------------路有限公司安质部提出验收申请,经---------------路有限公司安质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二十五条项目部及各分部要确定拌和站主要人员的工作内容和管理职责,对拌和站岗位设置、人员分工及工作流程做出规定。

第二十六条各分部要配足拌和站管理、技术和操作人员,站长、技术主管等关键岗位人员是企业正式聘任的合同制员工。

(一)拌和站站长由具备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3年以上拌和站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且具有相应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二)拌和站技术主管由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两年以上拌和站技术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三)各拌和站要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职信息化管理员,具体负责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

信息化管理员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3年以上拌和站工作经历和具备熟练操作信息管理系统的技能。

(四)拌和站搅拌机操作手由经培训合格并持有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第二十七条拌和站负责人(站长及技术主管)要参加铁路总公司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二十八条拌和站站长、技术主管和信息化管理员更换时要报---------------路有限公司同意,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变更报监理部批准。

第五章设备管理第二十九条拌和站设备配备要符合《铁路混凝土拌和站机械配置技术规程》(Q/CR9223-2015)要求,选用节能环保性能的生产设备,采用先进生产工艺,满足工程需要。

第三十条拌和站安排专人负责生产设备管理,定期检定、自校计量设备,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稳定可靠。

拌和站计量系统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一)各分部每月对拌和站计量系统至少进行1次全量程校准,每周对胶凝材料、水、外加剂计量系统进行1次使用量程校准。

(二)各分部拌和站必须配齐标准砝码,校准范围要涵盖拌和站实际使用过程中的最大、最小称量值,且不少于五级加载。

(三)如计量系统出现超差现象,或混凝土性能出现异常时,要立即组织分析、校秤。

第六章信息化管理第三十一条拌和站信息管理系统通过采集、存储、传输、统计分析生产过程数据,达到监控混凝土生产过程及质量追溯的目的。

系统能实现材料进场与混凝土出站信息管理、重点场所及关键生产过程监控、自动生成统计数据报表、误差超标报警提示等功能,与拌和站既有生产控制系统相互兼容。

系统具备的主要功能见“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要求”(附录A)。

第三十二条拌和站信息管理系统分为铁路总公司、---------------路有限公司两级管理平台,施工(监理)单位一级采集应用平台。

管理平台由铁路总公司信息化管理职能部门统一布置建设,采集应用平台由各分部根据总公司信息化管理职能部门发布的统一接口要求自行建立,并接入管理平台。

第三十三条项目部和监理部要按照附录A配备拌和站信息化所需的软、硬件设施。

项目部和监理部选用的采集应用管理软件要符合信息化管理要求。

第三十四条项目部要督促各分部拌和站按统一的格式和接口要求安装应用软件并接入---------------路有限公司拌和站管理平台。

第三十五条拌和站相关人员要接受采集应用软件的培训,培训工作由---------------路有限公司组织,培训合格后由软件厂商颁发合格证。

第三十六条拌和站要编制信息化管理工作流程,明确人员信息化管理工作职责,及时准确做好数据录入、分析和管理工作。

拌和站负责人每周组织对采集应用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第三十七条自动采集的数据,要实时上传至拌和站信息管理系统,需手动输入的数据要按系统要求及时准确录入。

第七章生产管理第三十八条拌和站根据原材料选用情况和混凝土性能指标要求,按照工地试验室出具的经监理签认的配合比通知单组织生产。

原材料发生变化,要及时调整配合比。

混凝土拌制前,要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和理论配合比,确定施工配合比。

当遇雨天时,增加含水率检测次数。

第三十九条拌和站物资人员负责原材料外观质量验收,外观质量合格后向试验室提交试验申请,试验人员完成试验后及时将试验结果通知物资部门,由物资部门对检验不合格材料进行处理。

拌和站试验室须建立原材料检验登记台帐,对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须记录处理方法。

第四十条每班混凝土生产前,拌和站操作人员要对设备性能进行检查并对称量系统进行零点校核,在试验人员和监理的见证下将施工配合比数据录入混凝土生产控制系统(或由信息系统自动传输),其他人不得修改。

第四十一条在监理见证下,拌和站试验人员要对首盘混凝土各项性能指标进行测试,合格后方可继续生产。

第四十二条管理人员对信息管理系统发出的警报(如不按配合比施工、原材料计量超标、拌和时间超限等)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并形成完整的过程处理记录。

第四十三条管理人员对各类统计数据进行分析,要制定有效的纠正及预防措施。

第四十四条计量超标处理(一)每车混凝土材料累计计量误差超标在验标允许范围内,且单盘材料计量误差未超出±5%,本车混凝土可以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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