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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的建议

对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的建议

对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的建议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项目的数量和规模越来越大,其中不乏压覆矿产资源较为丰富的区域。

然而,在项目规划阶段是否充分考虑到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问题,就成为了考验环保意识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重要标志。

现状目前,在建设项目的环评和规划编制中,对压覆矿产资源的评估常常被忽略或淡化。

特别是对深层、复杂矿床资源的评估更是困难重重,评估方法也存在着较大的不足。

建议评估内容建议在项目规划或环评报告中,对压覆矿产资源开展全面而具体的评估。

具体而言,应当包括:1.确定评估区域范围和界线。

2.对目标矿产床进行确权和资源量评估,包括已被采空的矿床和尚未采空而压覆在建设项目下的矿床。

对于未确定矿床位置的地区,应当结合地质、物探等方法进行勘查。

3.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被建设项目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包括地表和地下。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科学合理的资源保护措施和开采方案。

4.分析开采压覆矿产资源所产生的环境影响,并提出适当对策,保证环境安全。

5.对压覆矿产资源的开采和保护制定合理的经济和税收政策,推动资源开发与保护的平衡。

评估方法为了对压覆矿产资源进行准确全面的评估,需要采用科学、系统而有效的评估方法。

建议采用以下方法:1.地质调研:通过对评估区域地质特征、地形地貌等因素的调查研究,确定矿床类型、储量规模和分布规律等,为后面的评估提供基础数据。

2.遥感技术:借助卫星遥感技术和高分辨率影像测绘技术,全面了解评估区域的地貌地貌、植被覆盖、土地利用等变化情况,快速准确地定位矿床和作出资源利用决策。

3.地球物理勘查:借助地球物理勘探技术,对目标矿床的物理特征进行测量和分析,深入探明矿床的地质结构和储量情况。

4.矿产资源量统计和评估:利用现代计算机软件和数学模型,进行资源量统计和评估,计算出矿产资源的总储量和可采储量,为资源开发提供科学依据。

结论保护资源、保护环境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石。

在建设项目的规划编制中,对压覆矿产资源的评估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制定科学合理的保护和开发措施,以确保项目建设与矿产资源的保护相得益彰,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及报告编写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及报告编写
➢ ① 凡是准备建设铁路、公路、工厂、水库、输 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的, 建设单位必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 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 开采情况,各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向建设单位 提供建设项目范围内资源分布情况和矿业权设立情 况。
➢ ④ 需要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单位提出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申请, 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出具是否压覆重要矿床 证明材料或压覆重要矿床的评估报告,报国土资源部批 准。
5、国土资源部令2004年第23号《矿产资源登记统计 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矿产资源登记,是 指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查明、 占用、残留、压覆矿产资源的类型、数量、质量特 征、产地以及其他相关情况进行登记的活动。
第七条第五款:工程建设项目压覆的重要矿产 资源储量,由批准建设用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 门在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时同时办理压矿登记。
一般建设 小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港口码头、农用及民用建筑、水
属于“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 类建设项目”与“核准类建设项目”的,用 地预审阶段不提交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证明等 材料,而是在预审完成后、建设用地审批前,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7、省国土资源厅赣国土资发[2002]23号文《江西省 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 评估审核规定的通知》
►2、国土资源在保障发展中具有基础性作用, 是经济社会发展最基本的生产要素,是经济 社会发展的本源。国土资源要做到既保障发 展、又保护资源,就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 观,按照“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 服务社会”的总体思路,正确履行国土资源管 理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用地提供有效保障。

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服务方案

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服务方案

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服务方案矿产资源评估是对矿产资源进行科学评估和合理开发利用的重要环节。

为了提供专业、全面的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服务,我们拟定了以下方案。

1.人员构成我们将组建由专业人员和技术团队组成的工作小组,包括地质学家、地质工程师、测量师和经济学家等。

工作小组将综合运用各类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全面分析和评估矿产资源。

2.数据收集我们将与客户合作,收集与压覆矿产资源相关的各类基础数据,包括地质勘探记录、地质地球化学调查数据、地球物理探测数据、遥感图像等。

同时,我们将借助现代技术手段,如数据挖掘和大数据分析,对已有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以获取更为全面和准确的矿产资源信息。

3.地质勘探我们将进行地质勘探工作,通过地质剖面和钻探取样等手段,获取更为详细的地质信息。

同时,我们还将利用先进的地球物理勘探技术,如重力测量、磁力测量和电磁测量等,获取更为全面和准确的地质数据。

通过综合分析和解释这些数据,我们将对矿体产状、成矿规律和矿床类型等进行准确判断。

4.经济评估我们将对矿产资源进行经济评估,主要包括资源量评估、品位评估和市场需求评估等方面。

资源量评估是通过多种手段,利用统计学方法和地质模型,对矿产资源的规模进行评估,包括原生量、探明量和可采量等。

品位评估是对矿石中有用组分含量进行评估,表明矿石的品质和利用价值。

市场需求评估是对矿产资源市场需求进行分析和预测,确定市场定位和市场发展策略。

5.技术支持我们将提供技术支持,包括技术指导、方案设计、技术培训和技术交流等。

我们将根据客户需求,为客户量身定制评估方案,并提供详细的技术指导和操作手册。

同时,我们将定期举办培训班和技术交流会,传授最新的矿产资源评估技术和经验,提高客户的技术水平和综合能力。

6.结果报告我们将根据评估结果,编制详细的评估报告。

报告将包括矿产资源的地质特征、储量规模、品位情况、开发前景和经济效益等内容。

对于存在的风险和问题,我们将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建议,以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对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的建议

对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的建议

对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的建议因建设项目实施后导致矿产资源不能开发利用者即压覆矿产资源。

但是建设项目用地与矿区范围重叠而不影响矿产资源正常开采的,不作压覆处理。

压覆的矿产资源包括重要矿产资源和非重要矿产资源。

重要矿产资源是指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中34个矿种的矿床规模在中型以上的矿产资源;非重要矿产资源是指《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中34个矿种的矿床规模在中型以下的矿产资源及34个矿种之外的矿产资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三条(在建设铁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之前,建设单位必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和2000年12月18日《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86号文),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于2002年7月24日下发了《关于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有关规定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02]128号文),规定“凡修建铁路、公路、机场、水库、电站、输电线路和大型建筑群等重点建设项目和一般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都要进行压覆矿产资源评估”。

一、压覆范围及评估范围的确定(一)、压覆范围坑采矿山,在征地范围加围护带的基础上,采用移动角外推至矿层投影的平面范围。

露采矿山,根据地形地质条件、边坡、组构、安全爆破距离(300m)、直观可视范围等影响因素综合确定。

原则上对矿产的开采有影响的范围纳入压覆范围,没有影响的视为不压覆。

砂石等露采矿山可参考《冶金、化工石灰岩及白云岩、水泥原料矿产地质勘查规范》(DZ/T 0213-2002)等的相关规定执行。

1、围护带的宽度:根据受护对象的保护等级(表1)而定,一般按《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规定的数值(表1)选用,即Ⅰ、Ⅱ、Ⅲ、Ⅳ级分别为20m、15m、10m及5m。

压覆矿产资源和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编制技术方案

压覆矿产资源和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编制技术方案

压覆矿产资源和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编制技术方案矿产资源和地质灾害评估报告是矿产资源开发与利用中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矿区的可持续发展和资源合理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编制该报告需要科学准确的技术方案,以下是对压覆矿产资源和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编制的技术方案的详细说明:一、矿产资源评估技术方案1.野外调查与取样:通过野外地质调查,了解矿石、岩石的产状、岩性、厚度等地质背景信息,并进行现场取样,以获取充分的样品面积和大范围的取样点,保证样品的代表性。

2.野外勘探与测量:采用物探、地电、地磁、重力、电磁等各种手段进行野外勘探,获取地下矿产的有关信息,并进行地层分析,测绘地质剖面,提取与矿产资源相关的地质参数。

3.实验室分析与鉴定:将野外取得的样品送到实验室进行全面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和矿石组成分析,通过岩矿鉴定技术确定矿石种类和品位,以及含矿量的测定。

4.地质模型构建:通过野外调查、勘探与实验室分析数据,对矿石分布进行空间重建,建立地质模型,确定矿产资源的规模、赋存特征和产区分布。

5.矿产资源量评估:根据地质模型,采用问题驱动的评估方法,进行矿产资源量计算和评估,包括计算矿体体积、矿石储量、品位、回收率等指标。

二、地质灾害评估技术方案1.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通过实地考察、航空遥感、物探、地震、地电、测地仪等多种手段,对矿区进行地质灾害调查和监测,获取数据和信息。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根据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数据,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通过建立地质灾害预警模型,对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进行预测和评估。

3.灾害风险评估:对地质灾害的风险进行评估,综合考虑灾害发生概率、灾害损失概率和经济损失等因素,定量评估地质灾害对矿区的影响和风险程度。

4.地质灾害预防与控制方案:结合地质灾害评估结果,提出相应的预防与控制方案,包括土地使用规划、工程控制措施和灾后防护措施等,以减轻地质灾害对矿区带来的影响。

5.灾害应急预案编制:根据地质灾害评估结果,编制相应的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各级应急响应、组织与协调机构,制定灾害应急措施和工作流程,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响应和处置。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及报告编写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及报告编写
应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矿产资源保护的意识,促进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未来展望
01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推进, 建设项目对矿产资源的影响将越来越突出。
02
未来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规范建设 项目对矿产资源的影响评估和管理。
03
应加强科研和技术创新,提高评估的准确性和科学 性,为保护矿产资源提供更有力的技术支持。
目的
确保建设项目合理选址,避免对重要矿产资源的压覆,最大程度地减少对矿产 资源的破坏,保障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评估的重要性
保护矿产资源
减少经济损失
通过对建设项目进行压覆矿产资源评 估,可以避免对重要矿产资源的破坏, 保护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避免对重要矿产资源的压覆可以减少 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提高建设项目的 经济效益。
THANKS
感谢观看
资源量估算依据
依据地质勘查报告、矿产 资源储量报告以及相关地 质资料进行资源量估算。
价值评估
评估目的
确定被压覆的矿产资源的经济价值,为补偿和赔偿提 供依据。
评估方法
采用适当的评估方法,如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等, 对矿产资源价值进行评估。
价值评估考虑因素
考虑矿产资源的品质、市场需求、采选成本等因素, 以确定其经济价值。
报告审核与提交
评估报告编写完成后,应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初审,确保内容的完整性和准 确性。
初审通过后,应由相关专家进行复审,对评估报告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实 用性进行审查。
审核通过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向项目审批或备案部门提交评估报告,并按 照要求进行公示和公告。
04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案例分析
案例一
保障可持续发展

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

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

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一、引言。

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是指对地下深层矿床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潜在的矿产资源储量和经济价值。

随着矿产资源的逐渐枯竭,对于深层矿床的开发和评估变得尤为重要。

本报告旨在对压覆矿产资源进行评估,为资源开发提供科学依据。

二、地质背景。

压覆矿床通常位于地下深层,由于地质构造运动和岩浆活动的影响,矿床被覆盖在较深的地层之下。

这些地层通常具有复杂的地质构造,如褶皱、断裂等,使得矿床的勘探和开采难度较大。

因此,对于压覆矿床的评估需要充分考虑地质背景的复杂性。

三、评估方法。

在评估压覆矿产资源时,通常采用地质勘探、地球物理勘探和地球化学勘探等多种方法。

地质勘探主要通过地质剖面、钻孔等方式获取地下地质信息;地球物理勘探则利用地震波、电磁波等物理现象获取地下岩石和矿床的信息;地球化学勘探则通过采集地下水、气体等样品,分析其中的成分来推断地下矿床的位置和性质。

这些方法的综合运用可以有效地评估压覆矿产资源。

四、评估结果。

通过对地质背景的分析和多种勘探方法的运用,我们得出了以下评估结果,在目标区域,存在一处深层压覆矿床,主要含有金、银、铜等有价矿物。

矿床位于地下2000米左右,受到较为复杂的地质构造影响,但资源储量较大,具有较高的开发潜力。

五、评估建议。

针对评估结果,我们提出以下建议,首先,应加强地质勘探工作,进一步确定矿床的位置和性质;其次,应开展地球物理勘探,了解地下构造对矿床的影响;最后,应进行地球化学勘探,分析地下水、气体等样品,以确定矿床的成分和含量。

通过综合运用各种勘探方法,可以更准确地评估压覆矿产资源,为资源开发提供科学依据。

六、结论。

综上所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需要充分考虑地质背景的复杂性,运用多种勘探方法进行综合评估。

通过本报告的评估结果和建议,相信可以为压覆矿产资源的开发提供科学依据,推动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价及报告编写要求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价及报告编写要求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价及报告编写要求
1、压覆矿产资源项目概述
压覆矿产资源项目是指针对矿山开采等建设活动,对处于开采工作影响下的矿产资源进行综合评价的工作,以阐明矿产资源状况并给出矿产资源总量等具体数据依据,为矿山开采立项、建设资金申请及后续的矿山历史记载提供技术支持。

(1)压覆矿产资源评价工作要结合地质矿床的实际工作情况,对矿床遗留的非开采部分的矿产资源状况进行详细的勘察并进行综合评价。

(2)编制压覆矿产资源评价报告时,必须充分反映地质矿床的实际情况,同时注意技术语言要通俗易懂,说明和说明要清楚准确,图表和数据要精确可靠,正文结构要清晰有序。

(3)压覆矿产资源评价报告全文内容分为三个部分,依次为:报告摘要、主体内容和总结与结论,分别列举矿床的基本属性、开采情况、资源分布、资源总量、资源品质、资源类型及其它地质矿床信息,给出相应的评价数据与具体结论。

(4)压覆矿产资源评价报告必须正确使用编制标准,如《岩矿评价技术要求》等国家标准,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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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的建议因建设项目实施后导致矿产资源不能开发利用者即压覆矿产资源。

但是建设项目用地与矿区范围重叠而不影响矿产资源正常开采的,不作压覆处理。

压覆的矿产资源包括重要矿产资源和非重要矿产资源。

重要矿产资源是指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中34个矿种*的矿床规模在中型以上的矿产资源;非重要矿产资源是指《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中34个矿种的矿床规模在中型以下的矿产资源及34个矿种之外的矿产资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三条(在建设铁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之前,建设单位必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和2000年12月18日《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86号文),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于2002年7月24日下发了《关于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有关规定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02]128号文),规定“凡修建铁路、公路、机场、水库、电站、输电线路和大型建筑群等重点建设项目和一般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都要进行压覆矿产资源评估”。

一、压覆范围及评估范围的确定(一)、压覆范围坑采矿山,在征地范围加围护带的基础上,采用移动角外推至矿层投影的平面范围。

露采矿山,根据地形地质条件、边坡、组构、安全爆破距离(300m)、直观可视范围等影响因素综合确定。

原则上对矿产的开采有影响的范围纳入压覆范围,没有影响的视为不压覆。

砂石等露采矿山可参考《冶金、化工石灰岩及白云岩、水泥原料矿产地质勘查规范》(DZ/T 0213-2002)等的相关规定执行。

1、围护带的宽度:根据受护对象的保护等级(表1)而定,一般按《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规定的数值(表1)选用,即Ⅰ、Ⅱ、Ⅲ、Ⅳ级分别为20m、15m、10m及5m。

当建筑物和构筑物受护面积较小时,应酌情加大其保护煤柱尺寸(建议加大至30m)。

河堤、库坝、水电站、溢洪隧道等大型水工建筑物,其受护面积的围护带宽度为15-20m。

表1矿区建(构)筑物保护等级划分2、移动角:根据实测资料表明,移动角与煤层倾角、开采深度以及岩性等有密切关系。

按覆岩性质区分,单矿层取值见表2。

煤层群开采时,若下层煤开采的影响超过上层煤开采时已经移动的覆岩,则移动角在表2 的基础上减小10-15°。

表2按覆岩性质区分的地表移动参数表(α<50°)上表多数属中硬岩性、缓倾斜及倾斜煤层、中等开采深度(<350m)条件。

选用参数时,还应根据本区特点进行综合分析,遇特殊性况应酌情处理。

另据《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第24条,在设计山区建(构)筑物保护煤柱时,为防止采动滑坡和滑移的附加影响,应采取下列措施:1、位于可能发生采动滑坡和古滑坡地基上的或可能受采动引起陡崖峭壁崩塌危害的建(构)筑物,应首先考虑采取搬迁措施,否则应将可能发生采动滑坡的坡体(范围应考虑扩大到滑坡的后缘外一定距离)划入受护范围,或者采取防治采动滑坡的技术措施。

2、为防止山体采动滑移附加变形对受护建筑物的影响,当保护煤柱受护边界至煤柱边界范围内地表平均倾角大于15°时,应采用本矿区求得的山区移动角留设保护煤柱,如无本矿区实测资料而采用平地移动角留以保护煤柱时,建筑物上坡方向移动角应减小5-10°;下坡方向移动角一般应减小2-3°。

3、安全深度:开采地表下单层煤时,计算公式为:(安全深度,米)=m(煤层采高,米)·k(安全系数)。

Hδ采用充填方法采煤时,式中的m为煤层采高和充填材料压实后的充填高度之差数—即“作用高度”。

不同煤田的安全系数不相同,详见表3、表4。

开采煤层群时,则需计算综合作用厚度m,其方法详见《地方煤矿实用手册》第249-250页(附件)。

表3地面建筑物和主要井巷的安全系数表4地面建筑物和主要井巷的安全系数(二)、评估范围征地范围指建设项目的永久性占地范围。

在评估报告的建设项目概况中,需说明征地范围的地理坐标(可为区间值)及拐点直角坐标,并明确征地的面积。

为合理确定建设项目对周边一带矿产的压覆情况,原则上以征地边界外推一定距离作为建设项目的评估范围。

外推的距离依据建设项目类型而定,除业主要求的外,一般取值如下:1、水库淹没区:以校核洪水位外推500-2000m。

按项目大、中、小型规模区分,小型取下限,大型取上限;按岩性区分,导水性好的碳酸盐岩外推1000-2000m,导水性差的碎屑岩外推500-1000m。

2、公路、铁路等线性工程:铁路和等级公路以线路边界向两侧外推500-1500m,非等级公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输电线路:若未确定塔基,则参照线性工程执行;若塔基已定,则按线路向两侧外推200-300m,对涉及压覆的塔基应放宽至300-500m。

4、矿井、厂区、引水隧道等:一般外推100-300m,若有含矿地层分布则应放宽至300-500m。

原则上评估范围必须大于征地范围及所确定的压覆范围。

二、评估方法采用以收集资料、实地调查、矿权核实及综合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收集资料必须全面、真实、客观;实地调查可根据项目用地的大小合理确定图幅比例尺,以内容能表示清楚为原则;矿权核实由当地国土资源局提供。

在充分收集评估区各种地质、矿产资料的基础上,结合野外实地调查、到当地国土资源局核实矿权设置情况,通过综合分析和评述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地质勘查工作和矿产资源的分布情况、矿权设置情况,确定是否有查明矿产资源或已取得的矿权被压覆。

若压覆,则必须确定出压覆范围、估算压覆的资源储量以及产生的经济损失等。

需要说明的是,实地调查是为了核实资料的真实性和矿产与建设项目的相对关系,并非为了临时查明资源情况。

三、评估原则1、压覆矿产资源是指因建设项目实施后导致不能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

但是建设项目与矿区范围重叠而不影响矿产资源正常开采的,不作压覆处理。

2、压覆矿产资源包括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和压覆非重要矿产资源。

其中,重要矿产资源是指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中34个矿种的矿床规模在中型以上的矿产资源;压覆非重要矿产资源是上述34个矿种的矿床规模在中型以下的矿产资源及其它矿种的矿产资源。

3、未正式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工作、未设置矿权,或经初步工作、未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资源(如砂石、粘土、石灰岩等),不作压覆处理。

四、评估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国土资发[2000]386号”文3、“黔国土资发[2002]128号”文4、1∶20万、1∶5万区域地质及矿产调查成果5、资料收集截止日期之前,项目所在地的所有地质、矿产勘查工作及成果资料6、当地国土资源局出具的矿权设置核查表五、压覆矿产资源评述需要说明与建设项目相关的矿产资源分布情况、资料来源、评审情况,原有矿产特征,有关参数及资源储量类别等。

重点阐述与建设项目的相对关系、压覆与否的依据。

若压覆,说明压覆的区域、矿产、资源储量类别并估算出压覆的资源储量。

事实上,查明矿区是压覆评估的重点内容。

矿权通常是矿区中的一部分或在矿区之外。

因此,收集资料首先要全面了解区域地质、矿产的勘查情况及已查明矿产的分布情况,不能遗漏任何相关的矿区信息;其次矿权设置情况也是压覆评估不可缺少的内容。

评述时,查明矿区应与上表矿区名称一致;涉及矿权的,必须引用矿权许可证上的法定名称,并说明矿权人、有效期等相关事项。

六、结论对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工作进行总结,明确建设项目是否压覆矿产资源。

若压覆,则需说明压覆的矿区或矿山名称、矿种、资源储量类别及压覆的资源储量等。

值得注意的是,涉及到的矿权名称应以许可证的法定名称为准。

七、附件包括编制单位对资料真实客观全面的承诺书、编制单位固体矿产勘查资质证书、业主的委托书、县(市)级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矿产资源情况核查表等。

涉及压覆矿权的,应将许可证复印件作为附件。

所有附件统一装订于报告的文本之后。

注意:若压覆尚未完成的探矿权时,需要探矿权人出具勘查工作情况的证明。

八、附图包括交通位置图(可作为插图)、区域地质矿产图、建设项目地形地质及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图、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剖面图。

比例尺不作具体规定。

若压覆,还需有压覆矿产资源储量估算图。

图上必须标出征地范围、评估范围等相关内容。

九、有关问题和概念的明确1、矿产资源核查表格式以“黔国土资发[2002]128号”文所附的“建设项目用地矿产资源情况核查表”为准。

本表的目的在于核查建设项目评估区内是否有探矿权、采矿权设置。

本表为矿权设置的法定依据,其它格式如出具的介绍信、矿权设置情况说明等均无效。

其中,“建设项目名称”应与申报的名称一致;“地理坐标”一栏应为评估区坐标;“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意见”一栏应由当地国土资源局填写,明确评估区内有无探矿权\采矿权设置,设有矿权的应注明矿权名称,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同时审查人、单位负责人必须签字并加盖公章。

2、查明矿区查明矿区是压覆评估的重点内容。

至资料收集截止日期为止,在确定的评估区内,必须收集所有作过地质、矿产勘查工作的矿区资料,不论是预查、普查还是详查、勘探,并综合分析压覆与否。

若压覆,则以原资料的储量计算图或资源量估算图为依据,引用原参数、原类别(对于老资料要用套改后的类别),对确定的压覆范围进行估算,并附有相应的文、图、表。

若不压覆,则应详细阐述其依据,充分说明客观不压覆的理由。

3、矿权设置评估区内有矿权设置时,必须将其范围上图并标明名称,附对应的坐标拐点。

对探矿权区块,需要向探矿权人收集其勘查工作进展情况,明确是否已形成勘查成果。

综合分析后确定压覆与否。

通过综合分析涉及压覆的,若尚未开展工作或未形成成果的,在具有探矿权出具的证明后可不作压覆处理;已有成果或基础资料的,以此为依据进行压覆评估及资源储量的估算。

对采矿权区块,则应以矿山生产资料及储量核实报告等为依据,进行压覆评估。

若压覆,必须客观全面列出各矿山被压覆的资源储量、矿种等。

4、报告名称立项项目名称+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十、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写的推荐提纲第一章前言一、目的、任务(简要说明建设项目的由来、选址情况等)二、建设项目概况(简要说明交通位置、项目设计方案、用地面积及坐标等)三、评估范围四、以往地质勘查工作情况(简要说明与评估区相关的勘查工作单位、时间、勘查成果及审批情况等)五、本次评估工作概况(调查工作起止时间、工作范围及投入的主要实物工作量;评估方法及质量评述;调查成果等)第二章地质矿产概况一、区域地质及矿产资源分布情况(评估区及周边构造、地层及矿产资源分布概况)二、评估区地质及矿产分布特征(评估区内构造、地层及矿产资源分布概况,重点简述查明矿区名称、矿种、范围、规模及资源储量类型、数量及质量;矿体空间位置、规模、形态、产状及其变化)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简要说明评估区内的矿权设置情况,叙述勘查或开采单位名称、矿种、范围及拐点坐标、法人、生产规模、矿权证号、有效期等)第三章压覆矿产资源评估一、评估原则二、评估依据三、压覆矿产资源评述(压覆矿产的含资源量估算内容)四、压覆矿产资源概略技术经济评价(不压覆则无此项,压覆的简述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的经济价值及损失量)第四章结论(对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工作进行总结,并指出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参考文献]1、1996年8月29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国土资发[2000]386号文《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3、黔国土资发[2002]128号文《关于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有关规定的通知》4、煤行管字[2000]第81号文通知《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S]5、2005年6月《河北省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办法》6、1989年地质地质社《地方煤矿实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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