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投资基金募集风险提示
03风险揭示书(参考模板新)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尊敬的投资者:投资有风险。
当您/贵机构认购或申购【XXX私募基金】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
您/贵机构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机构名称]及投资者分别作出如下承诺、风险揭示及声明:一、基金管理人承诺(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取得管理人登记编码。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投资者应当自行识别基金投资风险并承担投资行为可能出现的损失。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前已(或已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向投资者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已向私募基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的制度安排以及投资者的权利。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合理运用和管理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五)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遵循专业化运营的原则,在未经监管部门同意的情况下,不会从事私募投资基金以外的业务。
(六)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已和相关当事人在基金合同中约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客观上丧失继续管理私募基金能力的情形下的基金财产安全保障、维持基金运营或清算清算的应急处置预案和纠纷解决机制,保证即使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自律规则而被执行注销程序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相关当事人,能够根据《基金法》、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妥善处置基金财产,依法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基金公司投资风险提示措施

基金公司投资风险提示措施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选择我们公司作为您的投资合作伙伴。
为了保障您的权益和增强您对基金投资风险的认知,本文将详细介绍我们基金公司的投资风险提示措施。
请在投资前仔细阅读,并在明确理解后做出决策。
一、投资风险的本质和特点基金投资涉及一定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等。
投资者应清楚了解,高回报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同的产品和投资策略可能会承担不同的风险。
二、基金公司的投资风险提示措施为了确保投资者能够全面了解并正确评估风险,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1. 提供风险揭示和提示文件我们在基金销售之前,向投资者提供相应的投资风险揭示和提示文件。
文件中包含了基金运作和管理的各个环节可能涉及的风险因素,以及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警示提示,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并认识风险。
2.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在投资者购买基金前,我们会进行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了解投资者的风险偏好和投资目标,以便提供个性化的产品推荐和投资建议。
评估结果将有助于投资者判断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在投资决策中有所依据。
3. 次级市场流动性风险提示对于部分基金可能面临的次级市场流动性风险,我们在相关基金的投资说明书中进行了提示。
此类基金投资可能受制于市场交易情况、成交价格波动性等因素,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4. 风险揭示在投资服务环节的体现我们将风险揭示贯穿于投资服务全流程中,包括投资咨询、投资风险提示、投资产品说明等环节。
通过多种渠道向投资者提供风险揭示信息,并及时回答投资者的疑问,确保投资者充分了解风险和产品特点。
5. 健全的内部风控机制我们建立了严格的内部风控机制,旨在监测并控制投资风险。
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投资限额、风险敞口管理措施、信息披露制度等,保障基金投资过程中合规运作。
三、投资者的权益和义务在接受基金公司的投资风险提示措施的同时,投资者也需要具备相应的权益和义务:1. 权益作为投资者,您有权获得真实、准确、及时的有关基金投资的信息和数据,并有权要求我们提供与基金投资相关的咨询和服务。
私募股权基金风险种类

私募股权基金风险种类
私募股权基金的风险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投资风险:私募股权基金主要投资于未上市公司的股权,这些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存在着不确定性,因此存在投资失败、亏损或股权贬值等风险。
2. 流动性风险:私募股权基金的资产主要是非流通的股权,因此难以在市场上出售变现。
如果基金需要提前清算或投资者需要提前退出,可能面临无法在合适价格下出售的风险。
3. 经营风险:被投资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市场前景等因素都会影响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收益和回报。
4. 行业风险:不同行业的发展周期、市场状况、政策环境等因素不同,可能对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回报产生影响。
5. 信息风险:由于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标的是非上市公司,因此可能存在信息披露不透明、不充分或者信息延迟等问题,可能导致投资决策的失误或偏差。
6. 法律风险: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可能对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运作产生影响,可能存在合规风险、税务风险等问题。
7. 政治风险:政治环境的稳定性、政策变化等因素可能对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收益产生影响,例如贸易战、地缘政治风险等。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投资私募股权基金需要注意各种风险因素,建议在投资前充分了解并谨慎决策。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说明书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说明书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对我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关注与支持。
为了让您更好地了解我们的基金产品,我们特别编写了本募集说明书,详细介绍了基金的运作方式、投资策略、风险控制措施以及收益分配等重要内容。
一、基金概况我们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一种专业的投资工具,旨在通过投资未上市公司的股权,获取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基金的募集期限为XX年,募集规模为XX亿元。
基金的投资期限为XX年,投资范围主要包括XX行业的优质企业。
二、投资策略基金的投资策略基于深入的市场研究和风险评估,以寻找具有成长潜力和投资价值的企业为目标。
我们将通过与企业管理层的沟通和尽职调查,选择具备核心竞争力和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进行投资。
同时,我们将积极参与企业的战略决策和管理,以提升企业的价值和竞争力。
三、风险控制我们高度重视风险控制,通过建立严格的风险管理体系和投资决策流程,以降低投资风险。
我们将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市场前景、竞争环境等因素,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同时,我们将定期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投资策略,以应对市场变化和风险挑战。
四、收益分配基金的收益将根据投资比例进行分配,投资者将按照其出资比例分享基金的投资收益。
我们将定期向投资者提供基金的业绩报告和分配情况,确保投资者对基金的运作情况有清晰的了解。
五、退出机制基金的退出机制是投资者关注的重要问题。
我们将根据市场情况和企业发展状况,选择合适的退出时机和方式。
常见的退出方式包括股权转让、上市和并购等。
我们将积极寻找合适的退出机会,以最大化投资者的回报。
六、投资者权益保护我们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我们将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向投资者提供基金的运作情况和重大事项。
同时,我们将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投资者的问题和疑虑。
七、风险提示投资股权基金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等。
投资者在决策前应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私募基金公司风险不匹配警示函及投资者确认书模版

私募基金公司风险不匹配警示函及投资者确认书模版(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应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私募基金公司风险不匹配警示函尊敬的投资者: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防范您的投资风险,在您认购我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前,请您详细阅读以下内容:一、风险提示本基金的风险可分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等多种类型。
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应认真了解不同风险的性质、程度及可能产生的后果,并自主、审慎地进行投资操作,承担相应风险所可能带来的损失。
二、风险匹配度本基金适合的投资者为了解金融市场、有承担相应投资风险能力的专业投资者和社会上具备相应经济条件和风险识别能力、风险承受能力的企业、机构和个人。
请您认真阅读本函,并在认购前,确认您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与本基金的风险特征相适应,且无财务基础承担本基金投资可能带来的损失风险。
三、确认书我已经仔细阅读了上述内容,明确认识本基金可能存在的风险,并有能力、风险承受能力来承担相关风险。
我确认所提供的个人和财务信息是全面、真实、准确、完整和可靠的,并且没有隐瞒任何与本基金投资相关的信息,同时我也会在认购本基金前认真阅读和熟悉相关基金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文件,确保本基金的投资符合我目前的财务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
敬礼!投资人(签名、日期):私募基金公司(公章、日期):私募基金公司投资者确认书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您已表达了认购我们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意向,为了明确双方权益,规避风险,特向您发出确认函,请您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并签字确认。
一、投资确认(一)本函是您确认参加我们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计划的文件。
您应当认真阅读和理解本基金的所有法律文件和相关资料,了解投资风险和投资的条款和条件。
(二)您是本函上签名的个人或单位的能够代表投资者参加本基金的授权代表。
您已经自愿并根据您的独立投资决策投资本基金。
您已经了解本基金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其他相关投资事项,并依据对这些事项的了解,做出了认购决定。
基金投资风险告知书

基金投资风险告知书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选择我们的基金产品。
在您投资之前,我们需要向您详细介绍基金投资的风险,并告知您相关的注意事项。
请您仔细阅读本风险告知书,并在决策前慎重考虑。
一、基金投资的本质和风险基金是一种集合投资方式,将投资者的资金汇集起来,由专业的基金管理人进行投资运作,以追求资金的增值。
然而,基金投资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市场风险:基金投资受到市场行情的影响,市场波动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下跌,您的投资本金可能无法保值甚至亏损。
2. 政策风险:国家宏观经济政策、金融监管政策以及税收政策的变化,可能对基金投资产生重大影响。
3. 利率风险:利率的上升或下降可能对基金的债券投资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影响基金的投资回报。
4. 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可能涉及债券、股票等多种资产,其中某些资产的发行人或承诺人可能无法按时兑付本息,导致基金资产净值下跌。
5. 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的资产可能存在流动性不足的情况,当投资者大量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可能无法及时变现,导致赎回风险和资金滞留。
6. 业绩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投资可能面临业绩不佳的风险。
二、投资者的责任和权益1. 您作为基金的投资者,有权了解基金的投资策略、基金管理人的背景和经验,以及基金的投资组合等信息。
您应该认真研究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慎重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2. 您有权随时查询基金的净值、份额和投资组合等信息,并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渠道进行申购和赎回。
3. 您有义务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支付申购款项,并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支付赎回款项。
4. 您应该密切关注基金的运作情况,定期了解基金的业绩表现,以便及时调整投资决策。
5. 您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投诉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在投资之前,您应该了解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以便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PPP项目私募基金风险提示确认函

风险提示确认函致【】基金的投资者:首先感谢您在作出投资决策时以【】有限合伙人身份选择认购【】(以下称“基金”)基金份额。
本基金真诚提醒,投资须谨慎,在作出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提示确认函:一、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为xx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管理”)。
基金设立的目的为【】进行投资,其不同于银行储蓄及约定收益的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的投资工具,投资者投资基金既可能按其在基金的出资比例分享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因此,投资者应在综合考虑自身的资产与收入状况、投资目的、投资经验、风险偏好的基础上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二、合伙人认缴的基金财产主要由基金以股权模式与【】合资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并运营项目。
贵司认购的是【】有限合伙人份额,在红利分配、清算等各方面优于【】有限合伙人【】。
为此,敬请投资者充分阅读【】之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称“合伙协议”)之条款并合理评估充分考虑自身收益与风险。
三、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已认真阅读基金《合伙协议》、《 PPP合同》、基金拟与【】之间签署的《股东合作协议》、《公司章程》等与项目相关的所有协议(以下简称“项目协议”)的全部内容及条款。
据此,投资者应自行了解并充分评估与基金具体投资相关的路径、规则、风险、收益等内容,并确信自身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投资基金而承受超出自身负担能力的损失。
四、投资者亦已了解项目公司的回款来源于【】。
据此,投资者应自行了解并充分评估基金投资项目的具体还款来源、路径、风险、收益等内容,并确信自身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投资基金而承受超出自身负担能力的损失。
五、投资者投资基金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管理风险、法律风险、税务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操作风险、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等。
六、基金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的募集服务机构、托管机构、基金财务顾问及其他参与为基金提供服务的机构均未以任何方式对投资者作出保证投资本金安全的保本承诺或保证最低收益的保底承诺。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标准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标准一、法律地位风险私募包括两类,一是私募股权投资,一是私募证券投资。
前者是指以非公开募集的方式投资于企业股权,它与股票的“公开发行”相对;后者是指将非公开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证券二级市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向广大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募基金”(如开放式基金)相对。
客观上讲,“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私”字,的确给人一种非法或游走在法律边缘的感觉,但事实上,私募股权投融资只是表明其是在公开市场之外进行的募集资金的行为,并不是非法或法律地位不明确,它是完全合法并受到监管部门认可和支持的。
“私募基金”是指“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而非“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于国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而言,《证券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为其设立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目前的法规规范仍然不足,为了吸引客户,大多地下私募基金对客户有私下承诺,如保证金安全、保证年收益率等,这种既非合伙又非投资的合同在本质上类似非法集资,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有书面合同,也很难得到法律的保障。
二、合同法律风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投资者之间签定的管理合同或其他类似投资协议,往往存在保证金安全、保证收益率等不受法律保护的条款。
此外,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协议缔约不能、缔约不当与商业秘密保护也可能带来合同法律风险。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目标企业谈判的核心成果是投资协议的订立,这是确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资金方向与双方权利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
在此过程中可能涉及三个方面的风险:一是缔约不能的法律风险;二是谈判过程中所涉及技术成果等商业秘密保密的法律风险;三是缔约不当的法律风险。
这些风险严格而言不属于合同法律风险,而是附随义务引起的法律风险。
三、操作风险我国现有法律框架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通过信托计划形成的契约型私人股权投资基金;二是国家发改委特批的公司型产业基金;三是各类以投资公司名义出现的、与私募股权基金运作方式相同的投资机构,而这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处于监管法律缺失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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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金份额拆分或转让的禁止
拆分包括基金份额拆分和收益权拆分,拆分会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因此基 金销售机构不得进行拆分销售。 投资者亦不得拆分,投资者需承诺为自己购买私募基金。
三、募集流程
资料保存:协会管理办法要求募集流程中产生的各项资料保存期限为自基金清 算之日起不少于10年;证监会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要求保存不少于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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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理人和销售机构的关系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机构之间的需签订《基金销售协议》,
• 协议中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权利义务划分以及其 他涉及投资者利益的部分应当作为基金合同的附件,实际上强化
了基金销售过程中对特定对象确定、投资者适当性审查、基金推
介及合格投资者确认等程序的执行和实施。 • 管理人不因委托专业机构募集而免除法定责任(可能需需承担 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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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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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26日通过《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7月1日起实施。 一、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区分
对合规投资者细分为: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 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 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 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 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 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 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 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一、募集机构及募集人员管理
• • • • • • • • • • • • • 一、募集机构 直接募集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受托募集机构指基金销售机构 基金销售机构条件: (1)在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2)已成为基金业协会会员; (3)接受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签署销售协议)。 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可以销售其他基金管理人产品。 二、从业人员 从事私募基金销售的人员必须要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另根据《关于进一步 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还应具备从业资格人员为: 1、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全体高管; 2、非证券类私募管理人:法定代表人+风控负责人。 高管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 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 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从事侵占基金财产和客户资金、利用私募基 金相关的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等违法活动
二、募集资金及份额管理
• • • • • • • • 一、募集结算专用账户 募集机构(或约定的责任主体)应当开立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 该账户应独立于基金账户和托管账户,不得与基金账户和托管账户为同一账户。 用途:用于统一归集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向投资者分配收益、给付赎回款项 以及分配基金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等,确保资金原路返回。 二、募集机构应当与监督机构签署《账户监督协议》 明确对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的控制权、责任划分及保障资金划转 安全的条款。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账户监督协议的约定,对募集结算资 金专用账户实施有效监督,承担保障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划转安全的连带责任。 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可以在同一私募 基金的募集过程中同时作为募集机构与监督机构。 三、募集资金独立性 独立于管理人、销售机构、份额登记机构等的财产,不属于上述机构的破产 财产
(一)特定对象确认程序
• • • • 一、对私募基金产品进行评级 1、从制度层面讲,募集机构应建立科学有效的私募基金风险评级标准和方法; 2、评级主体:包括募集机构和专业第三方评级机构; 3、适当性原则:根据投资者的风险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向其推荐相 匹配风险等级私募产品。 二、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及承担能力进行评级 评级方法:问卷调查。主要内容包括投资人基本信息、财务状况、投资经验 和投资知识、风险偏好等,对自然人投资者从主客观5大方面进行调查 有效期:风险评估结果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 3年,但同一私募基金产品投 资者持有超过3年,无需再次进行评估。 风险评估的目的:一是通过问卷调查的程序将特定对象和不特定对象区分开 来;二是通过问卷的内容(风险评估)进行投资者适当性匹配。 风险评估的渠道:线下/线上。线上评估需核实用户的身份、注册信息,投资 者同意相关网络服务协议、主动确认符合合格投资者、在线填报问卷调查。 风评结果:设置评分表,根据得分对应属于:保守型/谨慎型/稳健型/积极型/ 进取型 。结果告知书需投资者、经办人、募集机构三方签章。
私募基金募集风险揭示
XX 2017年 月 日1、《证券投资基金法》(人大) 2、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 3、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 4、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协会)
目录
• • • • • • • • • • 一、募集机构及募集人员管理 二、募集资金及份额管理 三、募集流程 1、特定对象确认 2、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2、基金推介 3、合格投资者确认 4、冷静期及回访制度 5、义务豁免 四、监管处罚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