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高级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委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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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评标相关表格

开标、评标相关表格

精品文档. 投标单位投标签到登记表凭证编号:投标文件签收凭证(招标人部分)公司:招标编号为的工程,的于收到您的投标文件共计包。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核验:“您的投标文件密封合格,接受投标”。

年月日凭证编号:投标文件签收凭证(招标人部分)公司:招标编号为的工程,的于收到您的投标文件共计包。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核验:“您的投标文件密封合格,接受投标”。

年月日资质证件提交表开标会证件核验情况表工程名称:招标编号:招标人:招标代理:.投标人核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表(技术标、资信标)工程名称:招标编号: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相互核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在所对应的投标人表中写出核查意见,“密封合格打√”“密封不合格的打×”,.如认为密封不合格,请注明理由。

.复会时间确认表工程名称:开标会记录单评标专家告知书我是专家号为:的。

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参加招标编号为的工程的评标工作。

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我承诺:严格遵守七部委12号令及其他评标过程有关的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维护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作为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之一,廉洁自律,排除一切干涉自己评标活动的行为,并且不干涉其他评委的评标打分工作,独立自主完成评标。

作为整个评标活动的主体,负责依法组织整个评标活动。

在评标工作开始之前,我已充分阅读招标文件,理解其中的评标办法,能独立完成评标打分工作。

并依据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经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我在本次评标中(是否需要回避)。

违反以上告知内容的一切责任,由我本人承担,特此承诺。

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表A打印版范本

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表A打印版范本

推荐资格审查意见和任职资格审批意见表十六20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职务系列建筑工程——暖通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工程师申报职务任职资格高级工程师工作单位***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主管部门工程部姓名****填表时间2014年5月28日省制1目录表一、基本情况表二、主要学历、经历表三、业务自传表四、任现职以来担任过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表五、任现职以来国进修和出国学习考察及参加国际学术活动情况表六、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受奖登记表七、任现职以来主要著作、译文、论文、调查报告登记表八、任现职以来培养人才情况登记表九、任现职以来历年考核登记表十、自我鉴定表十一、基层单位意见表十二、表十三、表十四、表十五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表十六、推荐资格审查意见和任职资格审批意见填表说明一、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推荐评审表主要记载专业技术干部的现实表现、工作成就、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单位有关部门的推荐审查及审批意见,共有十六种独立表格。

二、本表一律用钢笔认真填写,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求端正、清楚。

三、本表既适用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填写,又适用正常、破格(含中青年破格)申报人填写。

初级职务填表一式二份,中级职务填表一式三份,高级职务填表一式四份。

高级职务评审表须送省人事厅一份备案存档。

2正高级职务评委会评审意见表十五人事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9副高级职务评委会评审意见18基本情况3主要学历、经历4中级职务评委会评审意见表十三17初级职务评委会评审意见表十二注:需要哪一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就由哪一级评审委员会本次例会召集人签字盖章。

16业务自传5业务自传6基层单位意见(含对本人填写的材料核实情况)表十一15任现职以来历年考核登记表九注:单位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单位负责人签字后需加盖公章。

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系指对单位考核等次同意或不同意。

负责人必须签字,否则该栏目无效。

自我鉴定表十7业务自传任现职以来培养人才情况登记任现职以来主要著作、译文、论文、调查报告登记12任现职以来担任过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9任现职以来国进修和出国学习考察及国际学术活动情况表 五10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受奖励登记表 六11。

湖北省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

湖北省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

第一章湖北省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专家在招投标活动中的作用,加强对专家在评标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建立评标专家库运行管理制度,实现评标专家资源共享,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6号)、七部委12号令及原国家计委2003年29 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招投标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三条本省范围内评标专家库的组建、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省评标专家库分为省级综合性评标专家总库和各地、各行业专家子库。

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省招投标监督管理局,下同)负责省级综合性评标专家总库的建立和管理;各地、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本行业专家子库的建立和管理;各专家库均应采用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开发的操作平台,与总库联网运行,并接受指导。

第二章评标专家的资格、权利和义务第四条入选评标专家库的专家,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二)熟悉招标投标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作流程;(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五条符合上述条件,申请进入评标专家库的专家应提供相应的专业资格证明文件,包括:最高学历证书、身份证、职称证或其它有效证件、注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存档备查。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进入专家库。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过刑事或者行政处罚的;(三)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的;(四)其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的情况。

第七条评标专家享有下列权利:(一)接受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聘请,担任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二)依法按照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三)对评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或不正当行为,向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四)接受参加评标活动的劳务报酬;(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武汉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

武汉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

武汉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评标专家的管理,建立高素质的评标专家队伍,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提高评标质量和工作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2001年七部委令第12号)、《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国家计委令第29号)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的资格认定、入库及评标专家库的组建、使用以及评标专家的管理,以及评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为招标人评标工作提供技术服务的专家人才库。

本办法所称的评标专家是指在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和经济管理方面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取得招标投标管理机构颁发的评标专家资格证书,熟悉工程评标工作的专业人才。

本办法所称的评标委员会是指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的组织。

第四条武汉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依法组建和管理.第五条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的培训、管理和评标专家库的组建,对评标专家的评标活动实施见证服务。

第二章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第六条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对评标专家按国家有关分类标准组建评标专家库,以满足工程施工、货物采购和服务等招标工作的需要。

第七条武汉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资格审查委员会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城建委纪检监察室、市建设工程执法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建设工程社会监督员组成,负责审查评标专家资格、入选评标专家库考核意见和审查评标专家资格终止、退出评标专家库处理意见.第八条评标专家入选评标专家库,应当公开标准、公开程序,接受公众监督。

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入选评标专家库.第九条评标专家分为常备评标专家、应急评标专家和资深评标专家。

关于湖北省评标专家总库专家劳务费支付标准的通知

关于湖北省评标专家总库专家劳务费支付标准的通知

关于湖北省评标专家总库专家劳务费支付标准的通知鄂招标办〔2010〕24号关于湖北省评标专家总库专家劳务费支付标准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6号)、《湖北省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鄂招投标管委会〔2008〕6号),提高招投标项目评审工作质量,规范招投标项目评审行为,参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现将湖北省评标专家总库专家劳务费支付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标准适用于从省评标专家总库中抽取的专家从事资格预审、评标及标书审查等评审工作的劳务费计发。

二、专家劳务费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承担,经省综合招投标中心查验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评审工作完成后即时发放。

三、专家劳务费标准详见附表。

在计算专家劳务费时,不得低于此标准。

四、评审所需时间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拟定并通知省综合招投标中心现场工作人员。

聘请异地专家或评审时间超出一天的,招标人须提供评审专家往来交通费及评审期间的食宿费。

五、因故延期评审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通知评标专家,对已到评审现场的专家应给予不低于一趟往返的交通费补偿。

六、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级评标专家库中专家劳务费的计发可结合实际参照本通知执行。

七、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主题词:评标专家劳务费标准湖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0年3月17日印发附表专家评审劳务费标准单位:元/人次资格预审及评标实际评审天数评审工作时间T 第一天第二天及以上(每天)T≤2小时 300 2002小时<T≤4小时 500 4004小时<T≤6小时 600 5006小时<T≤8小时 700 600T>8小时 900 800标书审查招投标项目类型一般项目重大项目劳务费标准 300 500注:表中“重大项目”是指招标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或5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

市城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号:无发文年度:2011类别:武汉市有关各区建设局,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武汉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专家信息登记表【范本模板】

专家信息登记表【范本模板】

附件1:
专家信息登记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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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技术职称可填写研究员、副研究员、教授、副教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经济师,高级经济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统计师,高级统计师等。

2.技术专长主要是指专家具备的专业技术特长,详细内容参考附表1《信息化领域专家技术专长分类表》,如专业技术方向不属于表中所列内容,请选填其他,并明确填写具体专业名称。

3。

行业领域主要是指专家参与或从事过工作、项目等所属的相关行业,详细内容参考附表2《信息化领域专家行业领域分类表》,如行业领域方向不属于表中所列内容,请选填其他,并明确填写具体行业名称。

4。

政策研究主要是指专家重点在政策、理论等软科学层面参与的相关领域,详细内容参考附表3《信息化领域专家政策研究分类表》,如政策研究方向不属于表中所列内容,请选填其他,并明确填写具体行业名称.
5。

专家信息登记表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为“专家姓名-专家信息登记表”。

— 3 —
附表1:
信息化领域专家技术专长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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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信息化领域专家行业领域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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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信息化领域专家政策研究分类表
— 14 —
— 15 —。

武汉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

武汉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

武汉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评标专家的管理,建立高素质的评标专家队伍,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提高评标质量和工作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2001年七部委令第12号)、《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国家计委令第29号)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的资格认定、入库及评标专家库的组建、使用以及评标专家的管理,以及评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为招标人评标工作提供技术服务的专家人才库。

本办法所称的评标专家是指在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和经济管理方面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取得招标投标管理机构颁发的评标专家资格证书,熟悉工程评标工作的专业人才。

本办法所称的评标委员会是指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的组织。

第四条武汉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依法组建和管理。

第五条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的培训、管理和评标专家库的组建,对评标专家的评标活动实施见证服务。

第二章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第六条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对评标专家按国家有关分类标准组建评标专家库,以满足工程施工、货物采购和服务等招标工作的需要。

第七条武汉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资格审查委员会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城建委纪检监察室、市建设工程执法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建设工程社会监督员组成,负责审查评标专家资格、入选评标专家库考核意见和审查评标专家资格终止、退出评标专家库处理意见。

第八条评标专家入选评标专家库,应当公开标准、公开程序,接受公众监督。

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入选评标专家库。

【免费下载】武汉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

【免费下载】武汉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

武汉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评标专家的管理,建立高素质的评标专家队伍,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提高评标质量和工作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2001年七部委令第12号)、《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国家计委令第29号)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的资格认定、入库及评标专家库的组建、使用以及评标专家的管理,以及评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为招标人评标工作提供技术服务的专家人才库。

本办法所称的评标专家是指在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和经济管理方面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取得招标投标管理机构颁发的评标专家资格证书,熟悉工程评标工作的专业人才。

本办法所称的评标委员会是指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的组织。

第四条武汉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依法组建和管理。

第五条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的培训、管理和评标专家库的组建,对评标专家的评标活动实施见证服务。

第二章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第六条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对评标专家按国家有关分类标准组建评标专家库,以满足工程施工、货物采购和服务等招标工作的需要。

第七条武汉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资格审查委员会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城建委纪检监察室、市建设工程执法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建设工程社会监督员组成,负责审查评标专家资格、入选评标专家库考核意见和审查评标专家资格终止、退出评标专家库处理意见。

第八条评标专家入选评标专家库,应当公开标准、公开程序,接受公众监督。

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入选评标专家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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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高(中)级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委员基本情
填表说明:.“现任岗位级别”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所聘任的岗位级别,企业人员不填此项。

.“评委会名称”一栏按照附件《武汉市高(中)级评审委员会一览表》上加黑字体的名称填写。

.“从事专业”一栏请按《武汉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目录》中评审专业名称选填项。

.“主要业绩论著成果”一栏最多填写项。

.“现任专技职务”一栏按照取得的最高级别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填写。

.“任职时间”一栏按照取得的最高级别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时间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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