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学位论文和答辩工作的有关规定
博士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博士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为促进我校博士研究生科研能力与学术水平的提高,保证博士学位论 文的质量,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申请学位论文送审前发表的学术论文须 符合以下规定: 一、博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须与学位论文相关,且符 合各学院的要求(附后);满足学院要求的学术论文中,须至少有 1 篇学术论 文已公开发表,理工科类博士研究生其中须至少有 1 篇学术论文用英文发 表。
二、在《华南理工大学学报》和其他高校学报,以及华南理工大学主 办的其他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多篇论文只统计 1 篇,在学术会议上发表多篇 会议论文只统计 1 篇,且各学科认可的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须被 SCI/EI 收录。
三、 博士研究生以本人为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国际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 1 篇学术论文,视为达到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四、博士研究生以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的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 发明专利相当于 1 篇 SCI/EI 收录的学术论文。
五、如无特殊说明,认可的期刊目录以录用时的版本为准,且不含增 刊、特刊、专刊等;JCR 期刊分区及 SCI 影响因子以录用、发表或提交审 核时的最新版本为准;JCR 期刊分区指科睿唯安 JCR 期刊分区。
六、提交审核的学术论文网络在线发表(即具有 DOI 号、在网络可查阅 文章全文)视为公开发表。
七、被录用的学术论文应有编辑部的正式录用函和导师签名的论文投 稿原件。
八、论文第一作者/专利第一发明人是指博士研究生本人署名第一,或 者导师署名第一、本人署名第二;论文第一署名作者指博士研究生本人署1 / 76名第一;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专利申请人单位必须是华南理工大学。
九、博士研究生申请答辩时,如果其提交审核的学术论文中尚有正式 录用但未公开发表(或发明专利申请公开但未正式授权)的, 允许其组织学位 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经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可先准予毕业, 但暂不审议其学位,待其在毕业后两年内所提交审核的学术论文全部公开 发表(或专利授权)后,再由本人提出申请审议其学位。
博士预答辩制度

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度
在博士学位论文提交审查之前,为充分吸纳导师及同行的建议,实施博士论文预答辩制度。
需强调的是,预答辩并非正式答辩的预演,而是一个旨在提出建议、优化论文及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环节。
导师及学生应秉持谦逊接纳的态度,认真听取各专家的意见,以确保博士学位论文的质量得以保障或大幅提升,从而确保博士生顺利毕业。
具体实施方法如下:
1.组建由5-7名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要求专家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实现老、中、青相结合。
2.博士生需就论文目前的进展、存在的不足、发表的文章及成果情况进行陈述,专家组在此基础上提出建议。
3.预答辩专家组需填写《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学术评语表》,并尽快将该表反馈给博士生。
4.博士生根据预答辩专家的评审意见修改论文,经导师同意并签字后,方可开展正式的论文评阅工作。
5. 《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学术评语表》与学位论文盲评材料一同提交。
博士生学位论文和答辩工作的有关规定

博士生学位论文和答辩工作的有关规定(第七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1.学位论文选题博士研究生论文选题可以是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
选题应对我国科技发展和国民经济有较大的理论价值或实用价值。
博士生入学后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积极收集资料、调查研究以明确研究课题。
2.学位论文开题时间及要求博士生应在第三学期9月30日前完成开题工作。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开题,需办理延期开题申请。
博士生开题报告采取先评审后做开题报告的方式,根据《关于提高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的若干补充规定》,具体要求如下:2.1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内容博士生入学后在导师的指导下,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等工作,掌握本研究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动态,在此基础上确定具体研究课题,并完成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 课题来源、选题依据(包括课题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现状分析);(2) 课题创新之处;(3) 课题研究目标、研究内容以及拟解决的关键问题;(4) 课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试验方案及其可行性分析;(5) 课题的预期进展和预期成果;(6) 指导教师与本课题有关的工作积累;(7) 研究经费预算和经费落实情况。
2.2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及评审意见的处理2.2.1 开题报告评审博士生开题报告采取先评审后做开题报告的方式。
开题报告评审专家由各学院负责聘请,一般应聘请3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专家中的博士生导师不应少于2名。
开题报告经导师审查合格后, 从研究生院网页上下载4份空白《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书》,其中1份送交导师填写评审意见,3份与开题报告一同送交专家评审,评审时间一般为二周。
开题报告评审意见返回后,若有二份评审意见是“不同意开题”,则需要对开题报告进行修改,再重新组织评审。
2.2.2 开题报告论证会专家组成开题报告论证会由各学院或学科负责组织。
开题报告论证会应至少聘请5名教授和相当职称的专家或有博士学历的副教授和相当职称的专家参加。
关于博士学位论文的要求

关于博士学位论文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规定,申请博士学位人员提交的学位论文,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应做出创造性成果,反映作者掌握了本门科学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表明其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据此,特对博士学位论文作如下具体要求:
1、论文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了创新性的成果,对国民经济具有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
2、论文作者对本课题范围内的国内外发展动向、主要文献资料有较全面的了解和正确的评述。
3、论文的主要工作,特别是创造性工作,必须是作者独立完成的,论文中如含有他人所做的工作,其主导思想应来自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
4、论文必须文句简练、通顺、数据可靠,图表清楚,严格准确地表达研究成果,实事求是的提出结论。
5、在实验方法、测验技术、数据处理、计算方法、理论分析等方面,有改进和创新的地方。
6、论文要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及深度,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7.论文插图或附图均应画在道林纸上或为电脑成图,各种图件必须注明详细图名、图号、图例等。
8、论文要求至少5万字。
9.论文格式要求严格按照学校《关于统一博士生、硕士生学位论文格式的规定》执行。
附表:博士学位论文评价指标体系
中国地质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价指标体系
(注:本评价意见表于2002年12月27日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讨论通过)。
首都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有关规定.doc

首都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有关规定(2008年1月修订)为加强学位论文质量管理,规范学位论文评阅、答辩要求与答辩程序,依据《首都医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首医大校字〔2005〕170号)制定本规定。
一、学位论文要求(一)硕士科学学位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并对所研究课题有新的见解,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二)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必须紧密结合临床实际,以总结临床实践经验为主,要求具有科学性和一定的临床参考价值或应用前景。
学位论文可以是结合临床的研究论文,也可以是病例分析加文献综述;学位论文表明申请人已经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三)博士科学学位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在本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并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了创造性的成果。
(四)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必须紧密结合临床实际,可以是总结临床经验,或改进临床技术方法,也可以是临床和实验相结合的研究工作,研究结果对临床工作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或应用前景;学位论文表明申请人具有运用所学知识解决临床实际问题和独立从事临床科学研究的能力。
二、学位论文评阅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通过后,由学院(研究所)研究生管理部门为学位申请者聘请相同或相关学科的专家作为论文评阅人。
评阅人应是责任心强,学风正派,在相应研究领域中学术造诣较深,近年来在科学研究中做出成绩的专家。
导师不能作为论文评阅人。
学位论文应在答辩前一个月由答辩委员会秘书送交论文评阅人。
论文评阅人应当对学位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供论文答辩委员会参考。
答辩前,论文评阅人的姓名和评阅意见应对申请学位人员保密,并密封传递。
只有评阅人评语均认为论文达到硕士或博士学位论文水平,学位申请人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聘请论文评阅人的具体要求:(一)硕士研究生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1.硕士研究生,需聘请2名与论文有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评阅论文。
大学关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考试和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

XXXX大学关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考试和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根据国务院学位(1998)6号文件“关于下达《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和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施细则要求,对临床医学各专业的研究生毕业考试和论文答辩做以下规定:一、毕业考试前须完成的工作1、学位课程考试毕业考试前除完成第一阶段学位课程外,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还须完成第二阶段的专业课、专业英语考试。
(1)专业课:由三名以上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组成考核小组,考试形式为笔试,内容要在二级学科基础上加深三级学科知识,时间为2小时。
(2)专业英语:在原有阅读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写作及听说能力,翻译速度要求达到每小时550-600个词,考试时间为2小时。
2、研究生思想素质及工作表现评定由导师和导师指导小组进行评定,每人按《临床医学研究生毕业考试情况表》(二)中的项目要求评定成绩,取每人评定总成绩的平均值记入《XXXX大学专业学位申请书(临床医学专用)》中的“临床医学研究生毕业考试情况表”(二)。
二、毕业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要求1、委员会组成博士生毕业考试和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7名临床医学相关专业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半数以上应是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包括临床医学博士生导师2人)。
硕士生毕业考试和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名临床医学相关专业的副教授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家(包括临床医学硕士生导师2人)组成。
委员会设秘书一人,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做委员会成员。
2、毕业考试步骤(1)指导小组和研究生事先准备好临床轮转考核手册,病历、专业英语和专业课试卷,发表文章及研究生思想素质和表现评定材料。
(2)导师向委员会介绍研究生情况,包括思想政治表现,理论知识水平,临床能力及论文工作。
(10-15分钟)。
(3)研究生本人汇报第二阶段临床训练及论文情况(l0分钟)。
(4)委员会对研究生进行临床能力考试。
3、临床能力考试内容包括以下三部分(1)抽查病历(疑难病历,急诊和会诊病历)并评定成绩。
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工作的通知

XXXX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工作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导师对此项工作须给予高度重视。
为提高我校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水平和博士学位授予质量,进一步改进和规范答辩程序,防止论文答辩中的形式主义,特对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做如下规定,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
一、关于博士学位论文的预答辩凡我校博士学位申请者(包括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必须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通过者方可向校学位办提出正式答辩申请,并进行学位论文的匿名外审工作。
(一)学位论文预答辩的内容1.导师介绍答辩人的学习成绩、思想品德、学术作风、科研能力和水平等方面的情况;2.答辩人报告学位论文的完成情况,包括选题的目的和意义,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的对象和内容,研究的材料和方法、主要数据和结论,论文的创新点等;3.预答辩委员会对论文进行评议;4.作出论文是否通过预答辩的决议。
(二)学位论文预答辩的要求1.学位论文预答辩时间安排在论文初稿完成后,一般在正式答辩3个月之前;2.由导师或培养单位根据博士生的研究方向和论文内容聘请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博士生导师、教授及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人员3~5人(校内、校外不限)组成预答辩委员会,并报所在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3.学位论文预答辩应公开举行,由预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4.学位论文预答辩按正式答辩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每位答辩人的预答辩过程不少于60分钟;5.预答辩委员会应对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严格、认真审查,重点检查博士学位论文的创新性、论文工作量、有无违反学术规范现象等,并详细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6.预答辩委员会采取评议方式做出是否通过预答辩的意见。
对有争议者,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决定;7.预答辩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填入《XXXX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并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交校学位办公室备案。
博士毕业论文答辩须知

博士毕业论文答辩须知一、答辩前的准备1、完成培养计划中的各培养环节。
2、完成学位论文预审,对预审意见已作相应修改。
学位论文预审须在答辩前二至三个月进行。
3、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至少在本专业相关的杂志上发表三篇以上(含三篇)学术论文。
学位论文答辩前至少公开发表1篇A类文章或2篇学术论文,且与学位论文有一定的关联度。
4、学位论文格式按《同济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的要求执行。
二、论文评阅1、申请博士学位论文必须经导师写出详细的评阅意见,并在答辩前一个半月将论文及与学位论文有一定关联度的公开发表的至少1篇A类文章或2篇学术论文一起送交5-7位校内外同行专家评阅,评阅专家对关联度大小及学位论文作相应评价。
2、聘请的评阅人必须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其中校外专家至少3名,校内专家至少2名。
评阅人中校内外至少各有2名博士生导师。
3、导师不可作为评阅人。
4、申请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在收到论文后,应在一个月内写出详细的评阅意见,及时将“博士研究生答辩评阅意见书”返回学生所在学院(系、所)。
三、答辩委员会的成员组成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的名单须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
2、答辩委员会的委员为5-7人,除本校专家外还应聘请2-3名校外专家参加答辩委员会,交叉学科的论文应聘请至少2位相关学科专家作为委员参加答辩会。
若导师参加答辩委员会,则答辩委员至少6人。
3.导师若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则答辩委员会至少有6名委员,且导师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
4、答辩委员会委员应当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并尽可能聘请本学科、专业点和外单位相同学科、专业点的博士生导师。
5、答辩委员会委员中博士生导师人数至少4人(不包括导师),校外专家2-3名中至少有1位是博士生导师。
6、如果聘请的答辩委员不是论文评阅人,应至少在答辩前两周将论文送交该答辩委员。
7、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应由我校在职人员担任。
秘书应在答辩前完成论文的送审评阅工作,答辩时协助***办理有关事务,做好答辩会的详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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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学位论文和答辩工作的有关规定1.学位论文选题博士研究生论文选题可以是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
选题应对我国科技发展和国民经济有较大的理论价值或实用价值。
博士生入学后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积极收集资料、调查研究以明确研究课题。
2.学位论文开题时间及要求博士生应在第三学期9月30日前完成开题工作。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开题,需办理延期开题申请。
博士生开题报告采取先评审后做开题报告的方式,根据《关于提高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的若干补充规定》,具体要求如下:2.1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内容博士生入学后在导师的指导下,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等工作,掌握本研究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动态,在此基础上确定具体研究课题,并完成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 课题来源、选题依据(包括课题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现状分析);(2) 课题创新之处;(3) 课题研究目标、研究内容以及拟解决的关键问题;(4) 课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试验方案及其可行性分析;(5) 课题的预期进展和预期成果;(6) 指导教师与本课题有关的工作积累;(7) 研究经费预算和经费落实情况。
2.2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及评审意见的处理2.2.1 开题报告评审博士生开题报告采取先评审后做开题报告的方式。
开题报告评审专家由各学院负责聘请,一般应聘请3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专家中的博士生导师不应少于2名。
开题报告经导师审查合格后, 从研究生院网页上下载4份空白《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书》,其中1份送交导师填写评审意见,3份与开题报告一同送交专家评审,评审时间一般为二周。
开题报告评审意见返回后,若有二份评审意见是“不同意开题”,则需要对开题报告进行修改,再重新组织评审。
2.2.2 开题报告论证会专家组成开题报告论证会由各学院或学科负责组织。
开题报告论证会应至少聘请5名教授和相当职称的专家或有博士学历的副教授和相当职称的专家参加。
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名(含指导教师),若选题为交叉学科,则应适当增加相关学科的专家参加。
应提前将开题报告送交参加开题报告论证会的专家。
参加开题报告论证会的专家名单,须经学院负责研究生教学的院长批准后方可生效。
2.2.3 开题报告论证会程序开题报告论证会应张贴海报,公开举行。
论证会程序如下:(1)主持人宣读开题报告论证会程序;(2)博士生陈述开题报告主要内容(30-40分钟);(3)宣读开题报告评审专家对开题报告的评审意见;(4)与会专家和列席人员向博士生提问,博士生回答问题;(5)与会专家和博士生讨论开题报告;(6)与会专家在开题报告论证意见书上签署意见;(7)公布开题报告论证结论。
在开题报告论证会上,导师对博士生的开题报告可作必要的解释和说明,但不能代替博士生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
2.2.4开题报告论证会结论开题报告论证意见书中列有“同意开题”、“修改后开题”、“重新开题”三种选项,与会专家在三种选项中选择一项。
5名与会专家中若有4名专家同意开题方可直接开题。
若有2名或2名以上的专家建议修改后开题,博士生应根据论证专家提出的意见,对开题报告作进一步修改,导师同意后向学院提交开题报告修改情况书面说明,经批准后方可开题。
若是同意开题的专家不足3名,博士生需对开题报告作进一步修改,并向学院提交开题报告修改情况书面说明,经学院同意后可举行第二次开题报告论证会,如果开题报告仍然通不过,则要查清原因,酌情处理。
若聘请的专家人数多于5名,则应参照以上专家意见的人数比例酌情处理。
开题报告的专家评审意见和开题报告会的专家论证意见应送交学院办公室备案,并作为博士生论文中期检查的必备材料。
3.《文献综述及开题报告》送交时间开题报告论证会结束后,博士生应在一周内将开题有关材料送交学院办公室。
各学院办公室应于第三学期10月20日前将博士生开题报告题目汇总表(打印稿和电子版)送交学位办公室。
4.学位论文工作博士生入学后,一般从第二学期开始正式进入论文阶段。
论文工作时间从开题到答辩不应少于18个月。
4.1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参阅《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博士生学习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
4.2学位论文和学位论文摘要篇幅要求参见《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学位论文书写基本要求》。
4.3学位论文和摘要报送博士生应及时向各院(系、部)办公室送交论文及摘要,由各院(系、部)收齐后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送到学位办公室。
4.4学位论文评阅专家及评阅工作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第七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纪要》规定,博士学位论文实行公开评审与随机抽查隐名评审制度。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的学位论文必须进行隐名评审:(1)新增博士生导师所指导的第一届博士毕业生;(2)上届论文评审、答辩或学位审核不通过者的导师所指导的本届博士毕业生。
博士学位论文应聘请七名评阅人评审。
评审专家应为正在从事同领域科研工作的教授(相当职称的专家)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分属3个以上的博士培养单位。
其中博士生导师应占半数以上,本校专家不能超过3名。
评阅人应对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供论文答辩委员会参考,评语最迟于答辩前七天内送交答辩委员会。
评审意见至少返回6份且均为肯定意见时方可申请答辩。
若有1份否定意见时,则应报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决定是否同意答辩,或另增聘1名专家进行评审。
若有2份或2份以上否定意见,则本次评审不通过。
首次评审不通过的论文由博士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进行修改后可再次进入论文评审程序。
若仍达不到要求,则取消该生申请学位资格。
4.5论文送审条件到学院办理资格审查。
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包括:①1份学位论文评审专家名单原件(仅用于公开评审,隐名评审不用提供此表)②1份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答辩资格审查表③1份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④在读期间已经发表的学术论文(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全套复印件或录用通知书原件及录用论文全文各1份(以中国石油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携带已发表文章原件备查);注:上述材料需加封面(见后)与目录用A4纸印制并装订成册。
5论文答辩5.1答辩资格审查博士生填写《博士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
导师在《申请博士学位推荐书》上对博士生的学位论文签署意见。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根据《博士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申请博士学位推荐书》、《博士生课程考试成绩单》对申请者的答辩资格进行审查,并填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博士生申请答辩审查意见书》。
若是同意申请,则负责组织答辩委员会,并在博士生学位论文送审4周后组织答辩。
交叉学科培养的博士生应向所在学科隶属的学位分委员会提交学位答辩申请书。
5.2领取答辩有关材料博士学位论文评议书有6份或7份肯定意见(不含导师)返回之后,由答辩秘书把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报送学位办公室,然后领取表决票及海报。
6.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至七人组成。
五名专家组成的答辩委员会中其他高校或研究院所的专家不少于两名,七名专家组成的答辩委员会中其他高校或研究院所的专家不少于三名。
委员中博士生导师应占半数以上,答辩委员会主席一般由博士生导师担任。
一般应有论文评审专家参加,若为隐名评审论文,可没有论文评审专家参加答辩委员会。
委员会设秘书一人。
指导教师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委员,但能参加会议并负责介绍博士生的有关情况。
答辩委员会应在答辩7天前组成,并经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批同意后,报学位办公室复核备案。
答辩秘书应在答辩7天前将论文送交未评审论文的答辩委员审阅。
答辩委员会必须坚持学术标准,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评审论文时,要严格把关。
委员会每个委员,应预先了解论文或论文摘要内容,作好提问的准备。
委员必须坚持原则,态度公正。
答辩要发扬民主,以公开方式进行。
对是否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应由答辩委员会会议讨论后以无记名投票表决,需要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方为有效。
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7.答辩时间及程序博士生论文答辩最早可安排在论文送审四周后举行。
违反规定举行的答辩,一律视为无效,学校不予受理其学位申请,并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给与通报批评。
论文答辩会应张贴海报,公开举行。
举行论文答辩会的程序如下:(1)宣布博士生申请答辩的审查意见和答辩委员会名单;(2)宣布答辩程序;(3)介绍博士生简况;(4)博士生报告论文主要内容(40-60分钟);(5)答辩委员会委员和列席人员向博士生提问;(6)博士生回答问题;(7)博士生与列席人员暂时回避,举行答辩委员会会议;会议程序如下:□参加会议的论文评阅专家宣读对论文的评阅意见;□答辩秘书宣读论文评阅专家对论文评议的汇总意见;□导师宣读推荐意见及对论文的评阅意见;□导师暂时回避,答辩委员会成员进行评议;□投票表决;□讨论并通过决议;□签署决议书。
(8)向参加答辩会议人员宣布投票结果和决议。
(9)答辩会结束。
答辩会结束后,答辩秘书应在一周内按照《博士研究生答辩、学位审批材料明细表》负责组织整理和报送。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规定学制年限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
答辩秘书不得向参加答辩的博士生透漏答辩委员会讨论及投票的具体情况。
参加答辩的博士生不得参与整理和送交答辩材料。
8.学位审批院(系、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每年举行二次会议,上半年在6月5日之前择日召开,受理5月30日之前报送的博士答辩材料和硕士答辩材料;下半年在12月10日前择日召开,受理11月30日之前报送的博士答辩材料和硕士答辩材料。
逾期报送的答辩材料一律报请下一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
院(系、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于每年上半年的6月10日和下半年的12月15日之前向学位办公室报送《学位分委员会审查研究生学位(毕业)申请表》、《学位分委员会审查研究生学位(毕业)申请总结报告》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每年举行二次会议,上半年在6月20日至25日择日召开,受理学位分委员会6月10日之前报送的研究生学位(毕业)审查材料。
下半年在来年的1月5日至15日择日召开,受理学位分委员会12月15日之前报送的研究生学位(毕业)审查材料。
逾期报送的材料一律报请下一次校学位委员会审批。
硕士生学位论文和答辩工作的有关规定1.论文开题报告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通过查阅国内外文献资料,写出《硕士学位研究生文献综述及选题报告》,并参加以院系或学科为单位组织的开题报告会。
硕士研究生开题工作一般从第三学期正式开始,最迟应在第三学期11月30日之前完成开题工作。
论文工作从通过开题到参加答辩的时间不应少于12个月。
开题报告通过后,应将上述报告送交院(系、部)办公室。
各院(系、部)办公室一般应在第三学期放假前将《硕士研究生论文工作安排表》及开题报告题目汇总表等材料送交学位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