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申请管理制度管理制度
电梯梯控管理制度

电梯梯控管理制度
一、电梯安全管理
电梯安全管理部门应负责电梯的安全管理工作,并确保在电梯投入使用前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和维护。
此外,还需负责制定和实施安全培训计划,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二、电梯使用登记
在使用电梯前,应按照规定进行使用登记。
在登记时,应提供详细的使用信息和资料,包括使用单位名称、电梯型号、使用用途等。
登记完毕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电梯作业人员培训
电梯作业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确保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了解电梯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四、电梯维保管理
电梯的维保工作应由专业的维保单位负责,维保周期和内容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维保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能够及时处理电梯故障和隐患,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
五、电梯事故应急处理
电梯事故发生时,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程序。
应急处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应急处理能力和技能,能够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发展,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六、电梯定期检验
电梯应定期进行检验,检验内容应包括电梯的安全性能、运行状况和使用条件等方面。
检验结果应进行记录和评估,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
七、电梯钥匙管理
电梯钥匙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严格的钥匙管理制度。
钥匙的发放和使用应进行登记和监管,防止钥匙丢失或被非法使用。
同时,应定期对钥匙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有效性。
特种设备电梯定期检验制度

特种设备电梯定期检验制度一、目的为确保电梯安全运行,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电梯定期检验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特种设备电梯的定期检验工作。
三、组织机构1. 成立电梯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电梯定期检验工作的组织和监督。
2. 设立电梯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电梯安全管理和定期检验的具体实施。
四、检验周期1. 电梯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2. 特殊环境下使用的电梯或有特殊要求的电梯,应根据实际情况缩短检验周期。
五、检验内容1. 电梯的机械部件、电气部件、安全装置等进行全面检查。
2. 检查电梯运行情况,包括速度、平稳性、噪音等。
3. 对电梯的紧急制动系统、报警系统等安全功能进行测试。
六、检验程序1. 制定年度电梯检验计划,并报电梯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批。
2. 电梯安全管理员负责组织实施电梯检验工作。
3. 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并制定整改措施。
4. 检验结束后,形成检验报告,报电梯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
七、检验结果处理1. 检验合格的电梯,继续正常使用。
2. 检验不合格的电梯,立即停止使用,并限期整改。
3. 整改后的电梯需重新进行检验,直至合格。
八、记录与档案管理1. 所有电梯检验的记录和报告应妥善保存,建立档案。
2. 档案应包括电梯基本信息、检验记录、问题整改情况等。
九、培训与宣传1. 定期对电梯安全管理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
2. 对电梯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十、监督与考核1. 电梯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对电梯定期检验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十一、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电梯安全管理委员会所有。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本制度内容,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2023电梯安全的管理制度

2023电梯安全的管理制度2023电梯安全的管理制度1一在电梯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电梯使用登记,使用单位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二在电梯显著位置粘贴电梯使用标志、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安全警示标志、维保质量监督卡和标明应急救援电话。
三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电梯钥匙使用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电梯安全运行。
四应当在电梯使用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缴纳电梯检验检测费用,并配合做好检验检测相关工作。
五及时对电梯定期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目进行整改,并在整改期限内将整改结果书面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反馈;不得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
六保证电梯应急照明、通信网络和紧急报警装置能够有效使用。
七委托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并与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维保单位变更时,在新合同生效后10日内,持维保合同等相关资料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且更换电梯内维保单位相关标识。
八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止使用,在电梯口的显著位置设置停用标志,并及时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并经维护保养单位确认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九电梯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且立即报告事故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十应当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开展电梯使用日常巡查,加强对电梯改造、修理和维护保养工作的监督,并做好记录。
十一对电梯轿厢内部进行装修的,装修结束后,应当通知维护保养单位进行测试,经测试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十二电梯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超过下一次定期检验日期的,使用单位应当封存电梯、设置警示标志,并在停用之日起15日内到负责该电梯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停用手续。
电梯申报定期检验制度

电梯申报定期检验制度电梯申报定期检验制度是为了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的。
电梯申报定期检验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电梯申报定期检验的范围和周期1. 电梯申报定期检验的范围: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消防员电梯、防爆电梯、液压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杂物电梯等。
2. 电梯申报定期检验的周期:电梯的定检周期为一年一次。
试点区域按总局56号文件执行。
二、电梯申报定期检验的条件1. 电梯在使用期间应于上次检验报告注明的有效期前一个月申报定期检验。
2. 不受理非公共场所安装且仅供单一家庭使用的电梯。
三、电梯申报定期检验的申报主体和所需资料1. 电梯使用单位进行申报定期检验。
2. 所提供资料如为复印件,应加盖安装使用单位公章,其他资料按要求盖章。
3. 申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 使用登记证复印件;b. 与取得相应资质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复印件(在有效期内);c. 相对应类别电梯的(含消防员电梯、防爆电梯、液压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杂物电梯等)检验报告复印件;d.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e. 电梯维修、保养、检验记录;f. 电梯事故应急预案和救援演练记录;g. 其他相关资料。
四、电梯申报定期检验的程序1. 电梯使用单位按照本制度要求准备申报资料,并向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报。
2. 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安排检验人员对电梯进行定期检验。
3. 检验人员对电梯进行现场检验,检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的安全保护装置、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控制系统、装修设施等。
4. 检验结束后,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并对检验合格的电梯出具合格证书。
5. 电梯使用单位收到合格证书后,应将其置于电梯内显著位置,以便乘客查阅。
五、电梯申报定期检验的监督管理1. 当地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电梯申报定期检验的监督管理,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电梯定期检验规则

电梯定期检验规则1 总则1.1 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对电梯的监督管理,规范电梯定期检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制定本规则。
1.2 定期检验的含义本规则所称定期检验,是指电梯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对在用电梯的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和检测工作进行的监督活动,以及对在用电梯的重要安全性能进行的符合性验证活动。
注:在用电梯是指已经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的规定办理了使用登记,并且尚未注销、未办理停用手续的电梯。
1.3 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中所列各类电梯的定期检验工作。
1.4 特殊情况电梯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生产,本规则未作要求或者不能满足定期检验工作需要时,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相应要求。
2 一般要求2.1 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检验机构应当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在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定或采信的范围内开展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从事电梯定期检验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检验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电梯检验资格证书。
2.2 检验周期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的电梯,应当每年检验1次。
其它电梯,使用期限6年以内的,应当每3年检验1次;使用期限6年-15年的,应当每2年检验1次;使用期限15年以上的,应当每年检验1次。
对于投诉较多、故障频发的电梯,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使用单位提前申请定期检验。
2.3 检测信息核查检验机构应当通过信息化系统,定期核查其授权检验区域内的电梯是否按期进行了检测,发现未按期检测的,报告负责电梯使用登记的部门(以下简称登记部门)。2.4 报检及资料、信息审查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之前1至2个月,向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同时提交电梯使用登记证和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的复印件或者电子版本。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一、总则1.1 为了加强电梯安全管理,保障乘客和设备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电梯安全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电梯的使用、维护、保养、检验和管理。
1.3 本单位应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二、电梯使用管理规定2.1 电梯使用前,必须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在显著位置张贴。
2.2 电梯使用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电梯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2.3 电梯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包括电梯购置合同、安装验收报告、维护保养记录、检验报告等。
2.4 电梯使用单位应定期对电梯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5 电梯使用单位应定期对电梯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三、电梯维护保养管理规定3.1 电梯维护保养工作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维护保养单位承担。
3.2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按照《电梯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并严格执行。
3.3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定期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电梯各项性能指标符合标准。
3.4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建立健全电梯维护保养记录,如实记录维护保养情况。
3.5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定期对维护保养人员进行技能培训,提高维护保养质量。
四、电梯检验管理规定4.1 电梯使用单位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定期对电梯进行检验。
4.2 电梯检验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承担,检验报告应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4.3 电梯使用单位应依据检验报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4.4 电梯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电梯检验档案,保存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五、电梯安全事故处理规定5.1 电梯使用单位应制定电梯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5.2 发生电梯安全事故时,电梯使用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5.3 电梯使用单位应如实报告电梯安全事故,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电梯定期检验制度(5篇)

电梯定期检验制度1.目的和范围1.1目的为使电梯保护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1.2范围1.2.1适合于电梯使用单位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规定的电梯安全主管部门申请电梯安全定期检验。
1.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2.职责使用单位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3.定期报检流程3.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依据电梯档案查询电梯安全运行许可证的使用日期,建立年度定期检验明细表,在安全运行合格证到期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年检;3.2电梯使用单位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之前组织有关人员及维保单位对电梯进行年度保养;3.3维保单位在对电梯进行年度保养后,对电梯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填写《年度自检报告》,使电梯的安全性能满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有关电梯检验规程的检验要求;3.4新安装使用电梯每一年经验收合格后,第二年应到辖区管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报检,并将具体检验时间登记在年检电梯的明细表中;3.5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依据电梯轿厢内"安全运行许可证"的有效日期,提前一个月向主管领导报告检验周期,避免漏报少报;3.6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3.7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月检查有关人员对电梯的报检及检验状况,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做到本单位管理的电梯____%报检,对于合同中要求维保单位检验和报检的,应及时跟踪3.8所有电梯报检工作均由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进行安排,协调确保年度安全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3.9申请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电梯管理档案保存。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管理制度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要熟悉并掌握公司特种设备使用和定期检验情况,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制定定期检验检查计划,确保设备定期检查工作如期实施。
1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1.1 特种设备在投人使用前,应当按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和办理相关手续。
1.2 应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包括特种设备名称、型号、使用地点、使用证号、登记日期、定期检验日期等特种设备安全完好的资料等。
2 定期检验2.1 制定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并督促相关部门实施计划。
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有效期满1个月以前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2.2 定期检验前应当备齐以下特种设备的相关资料1)设备出厂资料:设计文件、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质量证明;2)设备安装资料:安装告知书、安装质量证明、安装监督检验报告;3)使用登记文件;4)上次定期检验报告;5)设备运行记录、维护保养记录、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的记录等。
2.3 检验时,向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提供检验所需的条件,配合他们作好检验工作。
2.4 检验后,对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或存在问题已经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并达到合格使用要求的设备,应按照检验结论确定的参数使用。
2.5 凡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2.6 特种设备发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2.7 定期检验完成后,组织做好特种设备的管路联结、密封、附件(含零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仪器仪表等)和内件安装、试运行等工作,并对其安全性负责。
2.8 对确因需要延长检验周期的特种设备,必须依法办理延期检验手续。
3 按规定使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以及规定的使用标志,管理部门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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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申请管理制度
1电梯的使用登记
1.1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的安全使用负责,应当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TSG 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T5001-2009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电梯的安全管理,保证电梯的安全使用。
1.2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安装施工完毕,经安装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和接收电梯交付之后,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特种设备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
1.3按照每台电梯办理使用登记:
1.3.1办理使用登记时,应当逐台填写《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a)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
b)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电梯);
c)电梯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
d)电梯的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
1.3.2电梯使用登记办理完毕,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应当牢固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电梯的显著位置。
1.3.3经登记的电梯改造、移装、变更使用单位或者使用单位更名、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使用单位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1.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梯,不得申请办理移装变更和单位变更:
(1)已经报废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
(2)进行过非法改装、修理的;
(3)无符合规定的技术资料或者技术资料不全、不合格的;
(4)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
(5)检验结论不合格或者能效测试结果不满足法规、标准要求的。
1.3.5电梯停用1年以上的,使用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并且设置停用标志,在停用30日内填写《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告知登记机关。
重新启用时,使用单位应当进行自查,到使用登记机关办理启用手续;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的,应当按照定期检验的有关要求进行检验。
1.3.6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报废期限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该电梯的使用功能,按台办理报废手续,填写《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连同使用登记证一起交登记机关。
2电梯的定期检验申请
2.1电梯首次定期检验的日期和实施改造、拆卸移装后的定期检验日期,使用单位应当报请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根据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验报告和使用情况确定。
2.1电梯正常使用后的定期检验按照,使用单位应在首次定期检验后确定的或者《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所标明的日期到来之前30日,准备好电梯的相关资料并按照规定程序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2.2电梯发生故障造成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电梯使用单位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情况,在事故处理完毕、灾害后果完全
消除之并经维修保养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申请检验。
2.3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使用可取得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的协作对电梯组织进行内部安全的全面检查,必要时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机构申请检验。
3电梯的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所有资料应当由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建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