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
兴于诗 立于礼 成于乐

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兴于诗,即人类文明始于诗歌表达。
从人类文明的角度来看,文学和文艺,尤其是诗歌的出现,标志着人类已经走进一种文明的境界。
通过诗歌的表达,人们抒发自己的情感、思想和哲理,传递思想和意义,从而形成了人类文学的基础。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诗歌作为人类文化的一部分,具有深刻的历史和文化意义。
立于礼,指的是人类社会以礼为纽带而建立的社会结构。
礼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中国古代社会中“仁、义、礼、智、信”的核心理念之一。
在中国古代社会中,礼乐被视为一种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它对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和谐起着重要的作用。
礼乐不仅教导人们如何恭敬尊重长辈、敬爱师长,更教导人们如何陪伴亲人、关心朋友、关爱社会。
从而形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特色。
成于乐,是指人类社会始终需要伴随着乐器和音乐。
在人类文明的进程中,音乐被视为一种兴奋和调和的力量,因此被视为“魂魄的销声匿迹之所在”,它有着超越语言的魅力。
从生理学的角度来看,音乐对身心健康具有益处,它能够帮助人们排解情绪,纾解压力,增强免疫力。
在社交方面,音乐也有着重要的作用,它可以帮助人们建立情感联系,提高合作效率。
因此我们可以说,音乐不仅是一种艺术,也是一种文化传承和社会公益。
在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的文化背景下,我们可以看出人类文明的深厚和活力。
这三种文化元素都代表着人类社会革新与日新月异的精神,同样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对于情感、道德、谦卑和高雅的追求。
在今天,我们不能忘记文化传承的重要性,应该从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的文化元素中,吸取优秀的思想和知识,将这些精神传承给我们的后代,共同发扬传统文化和推动新文化的发展,创造属于我们这个时代的美好社会。
孔子-人与文化,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

孔子:人与文化,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连云港外国语学校高三语文备课组陆洋【原文】子曰:“弟子(1)入(2)则孝,出(3)则弟,谨(4)而信,汎(5)爱众,而亲仁(6),行有余力(7),则以学文(8)。
”【注释】(1)弟子:一般有两种意义:一是年纪较小为人弟和为人子的人;二是指学生。
这里是用一种意义上的“弟子”。
(2)入:古代时父子分别住在不同的居处,学习则在外舍。
《礼记•内则》:“由命士以上,父子皆异宫”。
入是入父宫,指进到父亲住处,或说在家。
(3)出:与“入”相对而言,指外出拜师学习。
出则弟,是说要用弟道对待师长,也可泛指年长于自己的人。
(4)谨:寡言少语称之为谨。
(5)□:音fàn,同泛,广泛的意思。
(6)仁:仁即仁人,有仁德之人。
(7)行有余力:指有闲暇时间。
(8)文:古代文献。
主要有诗、书、礼、乐等文化知识。
【译文】孔子说:“弟子们在父母跟前,就孝顺父母;出门在外,要顺从师长,言行要谨慎,要诚实可信,寡言少语,要广泛地去爱众人,亲近那些有仁德的人。
这样躬行实践之后,还有余力的话,就再去学习文献知识。
”【解析】出则弟。
弟亦作悌。
读替音,又读第音。
出外求学,或作他事,则行弟道。
皇疏:「善兄为悌。
」邢疏:「弟,顺也。
」在家能孝,自能善事兄长,敬顺兄长,以顺亲心。
是谓之弟。
出外,推此事兄之道,以待年长于己者是为出则弟。
谨而信。
行为谨慎,言而有信。
竹氏会笺引周易乾文言:「庸言之信,庸行之谨。
」以证信属言,谨属行。
泛爱众。
博爱众人也。
与众人交往,注重博爱,以养其平等容众之德,是故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亲仁。
择仁者而亲近之。
泛爱众,无选择。
此从仁者学习,故须选择。
行有余力二句。
行是实行孝弟等五事。
行此五事以外,即是余力。
弟子求学,当先以此五事为本。
行此五事,非无余力学文,是言学文先求其本,无本之文不可取。
故云,行有余力,则以学文。
【评析】本篇第二章中曾提到孝悌的问题,本章再次提及这个问题。
【老牟说论语】8.8子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

【老牟说论语】8.8子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
”【原文】子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
”【译文】孔子说:“修身明志,让人生充满激情,当以诗成之;如何立身处世,如何与社会和他人相处时知所进退之道,当以礼成之;养成高尚情操与艺术品质,当以乐成之。
”【解析】本章是孔子老师讲立身成德之法。
“兴于诗”的兴当开始讲,就是最初下手处要先学诗。
为什么学诗?学《诗》是为了要立志,“在心为志,发言为诗。
”诗以言志,《诗经》里头其实是表达内心中的志向。
所以修身明志,让人生充满激情,当以诗成之。
学诗的好处很多,《论语·阳货》篇中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
迩之事父,远之事君。
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
孔子说:弟子们!怎么不学诗呢?诗可以用来激发情感,可以了解社会风气民俗,可以结交更多朋友,可以用来讽刺不公和抒发情绪。
近一点儿说,可以用来侍奉父母,远一点儿说,可以用来侍奉国君。
且能更多地了解飞禽走兽、花草树木等自然界的事物。
诗中大量记载了古人对心性的体悟,以及古圣先贤的盛德伟业,故学诗可以明人生目标和实践之归宿,可充满激情地生活,所以孔子曰“诗言志”“兴于诗”。
什么叫“立于礼”?诗和礼要同时学,人虽然学诗立志了,但如何立身处世,如何与他人相处,其进退应对之道要以礼来完成。
《中庸》中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
人的情感没有发出来时就是中,是适度的,感情发出来皆中节,中节就是要用礼做为度数,都合礼节,称作和。
这就是中和之道,也是为人处世之道。
诗一般都是任情而发,没有感情很难写诗,所以“诗发乎情,而止乎礼”。
所以礼和诗要同时学,这才能够达到中和。
历史上有名的诗人都很有才,也很自信,但是自信过头没有礼的节制就是狂傲了,也就是所谓的“文人无行”,唐朝有不少诗人都很狂傲,杜审言就是其中的一位。
初唐时期杜审言和苏味道齐名。
对此,杜审言觉得很不平。
可不平又怎样呢?人家苏味道已是宰相了,他还是个白丁。
孔子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阅读答案

孔子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阅读答案孔子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
”这三句话简括地说出孔子的文化理想、社会政策和教育程序。
中国古代的社会文化与教育是拿诗书礼乐做根基,教育的主要工具、门径和方法是艺术文学。
艺术的作用是能以感情动人,潜移默化培养社会民众的性格品德于不知不觉之中,深刻而普遍。
尤以诗和乐能直接打动人心,陶冶人的性灵人格。
而“礼”却在群体生活的和谐与节律中,养成文质彬彬的动作、整齐的步调、集中的意志。
中国人由天地的动静、四时的节律、昼夜的来复、生长老死的绵延,感到宇宙是生生而具条理的。
这“生生而条理”就是天地运行的大道。
这种最高度的把握生命和最深度的体验生命的精神境界,具体地贯注到社会实际生活里,使生活端庄流丽,成就了诗书礼乐的文化。
礼和乐是中国社会的两大柱石。
“礼”构成社会生活里的秩序条理。
“乐”涵润着群体内心的和谐与团结力。
然而礼乐的最后根据,在于形而上的天地境界。
《礼记》上说:“礼者,天地之序也;乐者,天地之和也。
”人生里面的礼乐负荷着形而上的光辉,使现实的人生启示着深一层的意义和美。
礼乐使生活上最实用的、最物质的衣食住行及日用品,升华进端庄流丽的艺术领域。
三代①的各种玉器,是从石器时代的石斧石磬等,升华到圭璧等等的礼器乐器。
三代的铜器,也是从铜器时代的烹调器及饮器等,升华到国家的至宝。
而它艺术上的形体之美、式样之美、花纹之美、色泽之美、铭文之美,集合了画家书家雕塑家的设计与模型,由冶铸家的技巧,而终于在圆满的器形上,表出民族的宇宙意识(天地境界)、生命情调,以至政治的权威、社会的亲和力。
在中国文化里,从最低层的物质器皿,穿过礼乐生活,直达天地境界,是一片混然无间、灵肉不二的大和谐、大节奏。
因为中国人由农业进于文化,对于大自然是“不隔”的,是父子亲和的关系,没有奴役自然的态度。
中国人对他的用具,不只是用来控制自然,以图生存,他更希望能在每件用品里面,表出对自然的敬爱,把大自然里启示着的和谐、秩序,它内部的音乐、诗,表现在具体而微的器皿中。
学习的力量-一日一经典-《论语》之“诗、礼、乐”

学习的力量-一日一经典-《论语》之“诗、礼、乐”
【原文】8.8 子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
”
译:夫子说:“兴发于诗,立足于礼,成就于乐。
”
评: 温柔敦厚,诗教也;恭俭庄敬,礼教也;广博易良,乐教也。
在心为志,发言为诗,诗本性情,表达平实,感人易入,所以能兴发其情志。
礼者,理也,天理见于人间以节人事,以恭敬谦逊为本,又有节文度数之祥以调躯体之动,所以不学礼,无以立;乐者,志吾心之欣喜和平者也,雅乐可养性怡情,荡涤污秽,故移风易俗化民成俗,莫善于乐。
乐必中正平和至于善方有此化,如《韶》乐尽善尽美,而《武》乐尽美未尽善,不能尽教化之全。
孟子以金声玉振喻夫子大成之圣,尽条理之终始,是夫子之圣臻于至善也。
夫子教弟子礼乐射御书数六艺,乐可谓教化之最高境界。
阳明先生《训蒙大意示教读刘伯颂等》曰:
古之教者,教以人伦。
后世记诵词章之习起,而先王之教亡。
其载培涵养之方,则宜诱之歌诗以发其志意,导之习礼以肃其威仪,讽之读书以开其知觉。
今教童子,惟当以孝弟忠信礼义廉耻为专务。
今人往往以歌诗习礼为不切时务,此皆末俗庸鄙之见,乌足以知古人立教之意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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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于诗 立于礼 成于乐

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摘要】"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是一种传统的价值观念,强调通过诗歌、礼仪和乐曲来培养人们的情感、道德和审美等方面。
兴于诗指的是诗歌、文学艺术对人们情感的启迪和陶冶,能够激发人们内心的激情和情感。
立于礼则是强调社会文明规范的遵守和尊重,乐则是指人们在音乐、艺术中感受到的快乐和美好。
这三者相辅相成,共同构建了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生活。
在现实生活中,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对于个人的修养和社会的稳定有着重要意义,能够提升人们的文化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未来,我们应该继续发扬这一传统价值观念,注重对人们情感、道德和审美情感的培养,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关键词】关键词: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含义、重要性、意义、实践意义、影响、发展方向。
1. 引言1.1 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的含义是指通过诗歌的启迪和激发来培养情感、品德和修养,通过礼仪规范和行为准则来塑造个人品格和社会秩序,通过音乐的陶冶和享受来提升人们的审美和情感体验。
这一理念强调了诗歌、礼仪和音乐在个体修养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立于礼则是指通过遵守礼仪规范和行为准则来培养人们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和文明交往。
礼仪的存在可以帮助人们建立秩序和规范,提高社会的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使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的理念是一种全面的人文教育理念,强调了诗歌、礼仪和音乐在人类精神文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有助于培养人们的情感、品德和审美情趣,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和长久发展。
2. 正文2.1 兴于诗的重要性兴于诗,是指通过诗歌、文学等艺术形式来激发人们的情感、思维和灵感,提升个体的审美水平和修养。
诗歌作为文化的精髓,具有独特的美感和表现力,能够传达情感、启发思考,激发人们内心深处的共鸣。
兴于诗的重要性在于它能够让人们感受到生活的美好和深刻,增强人们的情感体验和情感交流能力。
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的感悟和体会

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的感悟和体会《关于“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的感悟和体会》“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初次听闻这句话时,只觉得它充满了古老而神秘的气息。
真正开始对它有所感悟,是源于我学习古典文化的一段经历。
切身感受到“兴于诗”的时候,是在我开始深入研读古代诗歌的时候。
以前读诗,只是机械地背诵应付考试。
但当开始真心去体会的时候,我被诗中的世界深深吸引。
唐诗宋词就像是一个个鲜活的灵魂在诉说着古人的喜怒哀乐。
比如读到杜甫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那种在困苦中依然心系他人的胸怀,让我深受震撼。
从那时起,诗似乎打开了我内心深处对美好情感和高远志向追求的一扇窗,它激发了我的兴趣,让我看到了一个不同的精神世界。
而“立于礼”在我日常生活中就体现得更加明显了。
真正做了才知道,礼并不是枯燥的规则条文。
参加一些传统仪式或者在正式社交场合里,礼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一个人修养的外在表现。
有一次参加长辈的寿宴,我看到老一辈人在席间互相恭敬地行酒礼,言语之间都是谦逊和祝福。
我起初不太懂各种礼仪动作背后的含义,还出了些小差错,但长辈们并没有责怪,而是耐心地教导我。
从那以后,我懂得了礼在人际交往中的重要性,它就像是一个标杆,让我知道在不同场合该如何行事,有助于我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站稳脚跟。
“成于乐”是我理解起来稍微有些困难的部分。
在学习某种乐器的过程中才逐渐体会到它的深意。
最初练习乐器的时候,总是充满坎坷,走音是常有的事,节奏也把握不好,这让我十分沮丧。
但随着慢慢练习,当我能够准确地弹奏出一首完整的曲子时,那种内心的充实和愉悦难以言表。
从众多音符的杂乱无章到和谐交融,我仿佛看到了自己一点点地成长。
我真正感觉到音乐有一种神奇的力量,它能陶冶人的情操,让人的内心变得更加宁静和醇厚。
最大的体会是,这三个阶段不是相互孤立的,而是一个连续不断的成长过程。
诗唤起我们内心的情感与向往,礼给予我们行为的规范与约束,而乐则是在我们内心深处沉淀一种更高级别的精神境界。
“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_从《关雎》看中国古典教育的蕴含

“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_从《关雎》看中国古典教育的蕴含“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从《关雎》看中国古典教育的蕴含中国古代教育自古以来就注重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和审美能力,其中以诗、礼、乐为核心内容。
而《关雎》作为中国古代最早的诗歌之一,通过其独特的艺术形式和鲜明的含义,揭示了中国古典教育的重要内涵。
《关雎》是先秦时期《诗经》中的篇章之一,最早由我国古代文学家所作。
它以细腻的描写和深情的抒发,讲述了一段处在恋爱的美妇人愁苦之间的故事。
这首诗的艺术创作和古代教育之间的联系并不显而易见,但通过深入探讨其内涵,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古典教育的独特价值观。
首先,《关雎》凸显了中国古代教育的审美追求。
诗中通过对妇人美丽形象的描绘,以及她因爱而心生忧愁的内心痛苦,诗人展现了美与苦悦的辩证关系。
这种审美追求超越了对外在美的追求,更注重内在情感的表达和思想的深化。
这正是中国古典教育所强调的“兴于诗”的宗旨,即通过文学艺术的欣赏与创作,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和艺术表达能力。
其次,《关雎》也体现了中国古代教育对于道德和伦理的重视。
这首诗通过描述美妇人的爱情困扰和内心矛盾,与《论语》等经典著作中提倡的忠诚、孝顺等价值观相呼应。
中国古代教育主张通过经典文献的学习和思考,培养学生的道德心和品德修养。
《关雎》中的女主角正是被其爱情挣扎所困扰,她内心的挣扎和冲突反映了中国古代教育对于道德选择的重要性。
这种注重道德伦理的教育方式,旨在塑造学生的良好品格和正确行为准则。
第三,《关雎》中流露出了中国古代教育对于音乐的重视。
诗中以回环旋律、和谐音调的方式,表达了女主角内心纠结的情感。
音乐作为古代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被视为能够情感激发和思维启迪的艺术形式。
通过音乐的魅力,诗人让学生能够更深入地理解和感受《关雎》传达的思想和情感。
乐器的运用和音律的合理安排,体现了中国古代教育对于音乐审美和音乐教育的追求。
总之,《关雎》作为中国古代教育中的经典诗歌之一,既是一种审美的享受,也是一种价值观的沉淀和道德教化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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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子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
’”这一段话,不知孔子是在什么场合和对什么人说的,由于没有上下语境,给后人留下了困惑。
何晏《集解》引东汉包咸说:“兴,起也。
言修身当先学诗,礼者所以立身,乐者所以成性。
”意思是说,孔子这段话是讲进学修身的次序。
而王弼《论语释疑》,则认为孔子的话是讲“为政之次序”:“夫喜惧哀乐,民之自然,应感而动,则发乎歌,所以陈诗采谣,以知民志风。
既见其风,则损益基焉,故因俗立制,以达其礼也。
矫俗检刑,民心未化,故又感以声乐,以和神也。
”孰是孰非?“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究竟是讲什么?诗、礼、乐三者之间有没有关系?如果有,那又是什么关系呢?孔子的三句话,与“为政”是不沾边的,所谓“陈诗采谣”、“因俗立制”、“矫俗检刑”云云,纯属王弼个人的臆想发挥,“为政次序”之说是不值一驳的。
包咸的诠释,言修身由学诗开始,然后依次学礼、学乐,以礼立身,以乐完成心性的修养。
若据一般字面理解似乎没有错,问题在于它把诗与礼、乐完全割裂开来,诗是诗,礼是礼,乐是乐,三者互不相干,诗的作用在这里完全不见了。
事实上,先秦的《诗》与礼、乐是密不可分的,相互包容,相辅相成。
在孔子的这段话里,诗、礼、乐三者不是并列的对举关系。
孔子是专就学诗而言,给弟子指示学《诗》的门径。
它包含两层意思:一是进学要从《诗》学起,二是学《诗》要立足于礼义,完成于音乐。
《论语》一书,主要记载孔子答弟子有关进学、修身、为政的提问。
进学从哪里开始?学什么?怎么学?这些不仅是初入门的学子迫切想要知道的问题,即使对于一些业已在读的学子来说也是至关重要的。
孔子对他们的为学问题作答,指示门径,自在情理之中。
为什么进学要从《诗》学起呢?夏、商、周三代文献,遗留到春秋之世的甚少,至于“先王之法制”,更是少之又少,实际上只有《诗》、《书》两种。
春秋晋文公绵上蒐田讲武,问赵衰谁可担任元帅,赵衰亟推郤縠,称他“说(悦)礼乐而敦《诗》《书》。
《诗》《书》,义之府也;礼乐,德之则也;德义,利之本也”(《左传·僖公二十七年》)。
《书》是“政事之纪”(《荀子·劝学》),而且不尽可信,“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孟子·尽心下》)。
《诗》是周代乐歌的总汇,是周代礼乐文化的渊薮。
《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吴公子札聘于鲁,请观“周乐”,鲁国乐工为他所作专场表演,从二《南》到《国风》,再到《小雅》、《大雅》、《颂》,顺序与今本《诗经》基本相同,可知今之所谓《诗经》,当时称作《诗》,其实就是周代的乐歌。
《诗》在先秦也不是用于“吟咏情性”的文学作品,而是施行礼乐教化的工具。
周代礼乐繁文缛节,制度森严,“事为之制,曲为之防”(《汉书·艺文志》);但事实上周礼既没有成文的法律,也没有完整的文字记载。
孔子之时,既没有礼书,也没有乐书(参见邓安生《论“六艺”与“六经”》,载《南开学报》2000年第2期)。
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史记·孔子世家》),主要是以《诗》、《书》两种文献为教本,向弟子传授礼乐知识。
当然,孔子的礼乐知识,除了《诗》、《书》,也有部分来自社会大课堂和他的前辈大师,但《诗》毕竟是他讲授礼乐最主要的文献依据。
作为“先王之法制”,《诗》在先秦影响极大,可谓妇孺皆知,并且人人耳熟能详,引《诗》、赋诗蔚为风尚(《左传》、《国语》、《礼记》大量引《诗》,《荀子》32篇,引《诗》83次,《孝经》18章,章章引《诗》。
妇女日常生活引《诗》言事,可以鲁大夫公父文伯之母敬姜、重耳在齐所娶妻姜氏为代表),成为当时政治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的不可或缺的内容。
孔子说:“不学诗,无以言。
”在礼乐教化盛行的春秋战国之世,不知《诗》者必定寸步难行,更不必说“立身”和“专对”了。
孔子指示弟子进学从《诗》学起,客观上反映了春秋时期的社会风尚与礼乐教化诉求。
立足于礼,是说学《诗》的要点和关键是学习《诗》中所蕴含的礼义。
学《诗》要立足于礼,首先是由礼的性质决定的。
因为礼既是立国之本,“礼,国之干也”(《左传·僖公十一年》),是稳定社会秩序的纲纪:“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
”(《左传·隐公十一年》)礼又是立身之本:“礼,人之干也,无礼无以立。
”(《左传·昭公七年》)礼是孔子政治思想的核心。
孔子不但主张以礼治国,“为国以礼”(《论语·先进》),“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不能以礼让为国,如礼何”(《论语·里仁》),认为“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论语·子路》);也倡导以礼修身:“不学礼,无以立。
”(《论语·季氏》)孔子的教育原则是“博学于文,约之以礼”(《论语·雍也》),要求弟子们做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
学《诗》立足于礼,是孔子对学《诗》提出的原则性要求,告诫弟子不要为学《诗》而学《诗》,学《诗》的宗旨在于以礼修身,而不是外交场合的“专对”。
学《诗》立足于礼,不但说明孔子施教看重礼教,还体现了孔子这位儒学宗师对《诗经》本质的最深刻的理解。
《诗经》的思想内容极为丰富,意义也是多方面的,世人可以作出各种不同的解读和判断。
但《诗》的本质是什么?核心价值何在?这就并非人人都能准确把握了。
在孔子看来,《诗经》本质不在“言志”,其核心价值也不在“专对”;而是它所蕴含的博大精深的礼乐文化精神,是它不可估量的教化功能。
周代的礼乐制度,严格遵循“尊卑有序”、“上下有别”的原则,不同的礼乐用于不同的对象与场合,不同的身份地位享有不同的礼乐。
周代的礼仪,名目繁多,如郊祀、朝觐、锡命、聘问、飨燕、大射、冠婚、军旅、田狩等等,而这些在《诗经》中多有不同程度的反映,它们从不同的角度表现了周代的王公贵族的礼乐文化活动与礼乐制度。
譬如由《小雅·楚茨》、《小雅·彤弓》、《周颂·执竞》,可知只有天子与诸侯能够享用钟、鼓二乐。
钟、鼓除了用于祭祀与军旅两类国家大事,也常在隆重的宴饮嘉宾的礼仪场合使用。
描写钟鼓用于宗庙祭祀的:“礼仪既备,钟鼓既戒,孝孙徂位,工祝致告,神具醉止,皇尸载起。
鼓钟送尸,神保聿归。
”“钟鼓喤喤,磬莞将将,降福穰穰。
”用于宴乐嘉宾的:“我有嘉宾,中心贶之。
钟鼓既设,一朝飨之。
”《小雅·宾之初筵》写宴飨嘉宾,从宾客入席到进行射礼、祭礼、燕饮的次序、场面、过程、礼仪,以至于礼器、乐具等等,详尽曲致,如在目前。
《诗经》中涉及礼乐文化的内容,在《尚书》等其他上古文献中都是罕见的,它们无疑是学习周礼的活教材,是学《诗》的重点要点所在。
《国语·鲁语下》载:鲁卿叔孙穆子聘于晋,晋悼公设宴招待他,先为他演奏《肆夏》、《樊》、《遏》、《渠》,他不拜谢;又为他歌《文王第一文库网》、《大明》、《绵》,他还是不拜谢。
直至后来演奏《鹿鸣》之三,穆子才三次拜谢。
晋人皆不知缘故,晋侯使人问他:“敢问何礼也?”穆子回答说:《肆夏》、《樊》、《遏》、《渠》是天子赏赐诸侯的礼乐,《文王》、《大明》、《绵》是诸侯相见才用的礼乐。
他认为自己以诸侯使者的身份出使晋国,只能接受《鹿鸣》这一类君主“宴群臣嘉宾”以及“劳使臣之来”的乐歌。
叔孙穆子的言行表明,《诗》教的实质是礼教和乐教。
对于当时的人来说,要想“知礼”,“奉礼”,学习礼乐,已显得格外重要和紧迫,而学《诗》乃是阶梯,是最佳门径。
《诗》三百篇经过孔子的悉心整理,事实上业已成为孔子向弟子传授礼乐的教本。
孔子指示学《诗》立足于礼,这就抓住了《诗》学的根本,揭示了《诗》的精髓与核心价值取向。
礼与乐二位一体,密不可分。
“礼、乐之情同”,“二者并行,合为一体”(《礼记·乐记》),“礼成之,歌乐之”(《史记·晋世家》),“观诸礼,则乐亦在其中矣”(《郭店楚墓竹简·六德》),礼、乐相辅相成,宗庙祭祀固然离不开乐,朝堂宴飨以至于日常闲居同样不能没有乐。
乐不仅配合礼仪进行礼教,其自身还有独立的乐教功能。
乐教具体表现为通过合乎《韶》、《武》、《雅》、《颂》的“中和”之音,宣传孝友之道与贵贱尊卑之义,藉以提升人们的道德精神素质,“金石丝竹,所以道(导)德也”(《荀子·乐论》)。
孔子说:“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论语·阳货》)意思很明确,玉帛等物只是具礼文而已,钟鼓等器也只是乐教的工具,礼义与伦理道德教育才是实质。
孔子所谓“乐”,是指除去歌词、舞蹈之外的音乐。
音乐是乐艺术的最高形式,包括乐器、乐曲、乐理等诸多专门知识,在乐艺术三大门类中最称难学。
《诗经》作为乐歌,其语言(歌词)只是乐的组成部分之一,当它用于重大礼仪活动时,必须配上音乐与舞蹈的表演,才能完成乐的基本职能,充分发挥乐的教化作用。
在高规格的乐艺术表演中,一般都有乐曲结尾的大合奏。
《论语·泰伯》:“《关雎》之乱,洋洋乎盈耳哉!”朱熹集注:“乱,乐之卒章也。
”这个“乱”,是礼乐表演的高潮,也是礼乐表演的完美结束。
“礼终三爵,乐奏九成”(《隋书·音乐志中》)。
从这一意义上说,没有音乐就没有乐艺术,也没有礼仪。
孔子对学《诗》的要求,是在立足于礼的基础上,最终完成音乐的学习,也就是完全掌握《诗》三百篇的配乐。
这一学习环节难度是最大的,所以孔子把它放在最后。
但孔子对这一门音乐课程极为重视,为了把这门课教好,他对三百篇的配乐作了极其严肃认真的整理修正。
“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论语·子罕》)。
孔子正乐,就是把《诗》三百篇逐一弦歌,一方面使其合乎《韶》、《武》、《雅》、《颂》之音,一方面是调整《诗经》篇章的次序,“使《雅》归《雅》,《颂》归《颂》,各有各的安置”(杨伯峻《论语译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
孔子是非常看重《诗》的,《论语》中孔子一共14次谈论到《诗》,涉及他对《诗》的价值判断。
其中“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
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阳货》),是他对《诗》的社会作用最完整的阐释。
孔子的这段话也是劝弟子学《诗》的,前半截讲《诗》具有兴、观、群、怨的政教功能;后半指出学《诗》的功利目的。
关于兴、观、群、怨,古往今来已有许多阐释,大家似乎普遍忽略了一个问题,就是多从“诗”立论,而较少或者根本没有考虑《诗》是乐歌。
事实上,《诗》在孔子的时代虽然也用于“赋诗言志”,但《诗》的主要职能乃在于礼乐教化。
因此孔子所谓“兴”,主要应指乐能振发志气,“观”是观风俗之盛衰,“群”指乐可和合群体(乐的职能是“合同”。
《荀子·乐论》“故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乡里族长之中,长少同听之,则莫不和顺”),“怨”是怨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