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应急预案】场内专用机动车辆》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81—2022)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 81—2022)《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 81—2022)是出台于2022年3月1日,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旨在从安全和质量角度出发,为全面提升场(厂)内专用机动车安全运行提供有效技术支撑的技术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国内场(厂)内专用机动车的相关设计、生产、安装、安全技术改造及特种设备安装具备转向和行驶功能的机动车辆,不适用于可以载客的车辆、农用载运汽车和工程机械车。
Ⅰ、设计1.1专用机动车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交通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同时考虑到场(厂)内的具体操作环境,综合符合用途、性能和安全等要求。
1.2专用机动车的设计应满足有关规定的安全性能要求,除保证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不发生事故外,还应当考虑被碰撞、超载或车辆在非正常操作状态下的性能。
Ⅱ 产品质量2.1专用机动车的生产应当具备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生产出的车辆达到质量要求,满足安全性能指标。
2.2 所有专用机动车要求必须实行合格证制度,产品出厂前应经过严格的检验,确保质量合格。
Ⅲ、安装和检验3.1 专用机动车的安装应当符合生产厂家的安装要求,满足安全、可靠的要求。
3.2 专用机动车安装完成后,应进行检验确保其安全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安装质量达到规定要求,不得投入使用前果不合格。
Ⅳ、安全使用4.1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使用前,应当携带有效凭证,由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鉴定、审核后方可使用。
4.2 专用机动车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定技术和安全操作能力,并应当在没有受到不安全因素的情况下操作,不得在安全事故发生时继续使用,并立即制止不安全行为。
Ⅴ、安全保护5.1 在使用专用机动车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意外、对工作人员等采取强制性的安全措施,遏制丧失安全措施。
5.2 专用机动车应当携带安全装置,防止事故和危险源发生,保证操作人员安全,严禁在安全装置未完好的情况下操作车辆。
机动车辆应急预案

机动车辆应急预案
一、背景介绍。
随着社会的发展,机动车辆数量不断增加,交通事故也时有发生。
为了有效应对机动车辆发生的应急情况,制定机动车辆应急预
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应急预案内容。
1. 应急组织。
设立机动车辆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同时建立机动车辆应急救援队伍,包括医疗救援、消防救援、
交通警察等部门,确保能够迅速响应应急事件。
2. 应急预案。
制定机动车辆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不同类型应急事件的处置流程,包括交通事故、车辆故障、恶劣天气等情况,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应急装备。
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包括急救箱、灭火器、应急救援工具等,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
4. 应急救援。
建立应急救援网点,确保能够在发生应急事件时,迅速到达现
场进行救援,并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
5. 应急宣传。
加强机动车辆应急知识的宣传,提高驾驶员和乘客的安全意识,减少应急事件的发生。
三、应急预案执行。
一旦发生机动车辆应急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
援力量到达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确保应急
事件得到有效处理。
四、应急预案评估。
定期对机动车辆应急预案进行评估,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结语。
机动车辆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减少交通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做好充分的应急准备工作,才能更好地应对突发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1. 背景介绍场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在特定场所内使用的用于执行特定任务的机动车辆,如工地上的吊车、物料运输车辆、机场内的行李运输车等。
由于其使用环境独特,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因此需要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
2. 目的和适用范围该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使用和管理。
3. 车辆准入管理3.1 车辆申报:每辆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在投入使用前,必须向管理部门进行申报,提交相应的车辆资料和证件。
3.2 车辆检测:管理部门对申报的车辆进行必要的技术检测,确保其满足运行要求和安全标准。
3.3 车辆许可:合格的车辆将获得管理部门的许可,方可进行使用。
4. 驾驶员管理4.1 驾驶员资格:每位驾驶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并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
4.2 驾驶员健康状况:驾驶员需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身体状况适宜驾驶场内专用机动车辆。
4.3 驾驶员守则:驾驶员需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操作规程,保持车辆的稳定性和行驶安全。
5. 车辆维护与检修5.1 定期检查: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包括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照明系统等的检测和维护。
5.2 日常维护:驾驶员和使用单位应对车辆进行日常维护,如加油、清洁、轮胎气压调整等,确保车辆在良好的工作状态下运行。
5.3 故障报修:一旦发现车辆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报修,并在获得维修确认后方可继续使用。
6. 安全培训和意识教育6.1 驾驶员培训:每位驾驶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驾驶员在上岗前应接受相应的安全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6.2 安全意识教育: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意识教育活动,提高驾驶员和使用单位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安全文化建设。
7.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7.1 应急预案:每个使用单位应编制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应急处置措施。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下面,我们将介绍乘坐观光车和观光火车的注意事项:(1)乘坐观光车(观光火车)时,请 自觉遵守观光车经营者的出行要求,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 (2)不要乘坐没有专用设备使用标志和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的观光车(观光列车)
观光车驾驶人应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操作员证》 (3)老人、儿童、孕妇、患者(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精神病等易患突发疾病)需在监护 人陪同下乘坐观光车(观光小火车)避免事故 (4)乘坐观光车(观光火车)时,不要将头、手、脚等伸出车外 严禁在车上玩耍、玩耍、吸烟或携带危险物品 下车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3.叉车 接下来,我们将带大家了解下一个领域(工厂)的第二类专用机动车辆:机动工业车辆,也 就是工厂物流中常用的车辆,叉车 叉车是指通过门架和货叉将货物提升到一定高度进行堆垛作业的自行式车辆,包括平衡重 式叉车、前移式叉车、侧向叉车、开槽叉车、托盘堆垛机和三到堆垛机 如图所示,是一些常见的叉车 叉车凭借其实用性和灵活性,在工厂物流中发挥着重要的短途运输作用 但是,工厂使用的运输车辆由于其产品运输的需要,往往款式多样 那么,厂内使用的机动车辆有哪些属于现场(厂)专用机动车辆呢?首先看使用面积是否满 足三区(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的要求 其次,叉车要有桅杆和货叉,是"自行式车辆",即靠动力而不是人力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观光列车是指8个(含8个)以上轮子的非轨道和无线车辆,由一个牵引车头和一节或多节车 厢组成的非封闭自行式客车,包括电瓶观光列车和内燃观光列车 同样,只有仅在工厂、旅游景点、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属于 专用设备管理的观光列车 (1)最高运行速度不得大于20km/h (2)额定乘员(包括司机和安全员)不超过72人,牵引车前排座位数不超过2个,车厢总数不 超过3、每节车厢座位数为20-35(包括20和35) (3)最大行驶坡度不得大于4%(坡长小于20m的短坡除外) 对于观光车,大家在日常生活中都有很多接触,所以在骑行过程中,一定要乘坐证件齐全 的观光车,注意遵守骑行要求,确保自身安全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定义

最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定义质检办特〔2010〕200号关于做好目录调整阶段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监察相关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总局发布了《增补的特种设备目录》(国质检特〔2010〕22号,以下简称《目录》),明确了纳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范围。
为做好目录调整阶段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相关安全监察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关于制造许可(一)凡列入《目录》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下简称厂车),即日起以厂车的名称实施制造许可。
许可的条件、程序等继续按照《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国质检锅[2003]174号,以下简称《制造许可规则》)等相关文件或安全技术规范实施,鉴定评审机构和型式试验机构暂不调整。
(二)《制造许可规则》许可范围中未列入《目录》的设备(以下简称非厂车设备),如挖掘机、装载机、铲运机和挖掘装载机等,不再实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自本文发文之日起不再受理制造许可申请,鉴定评审机构不再接受鉴定评审约请;已经完成鉴定评审的,按照相关文件在3月31日前上报审批;已经取得制造许可的,在证书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
二、关于作业人员考核(一)对列入《目录》的厂车设备相关作业人员,各地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0号)的规定,继续开展考核发证等工作,相关工作程序和要求暂不变更。
(二)非厂车设备相关作业人员,自本文发文之日起不再纳入考核发证范围,原取得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在证书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
三、关于安全监察与检验检测(一)对列入《目录》的厂车设备,各地可以继续执行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原规定,按照原执行的相关文件开展检验检测、使用登记、监督检查等工作,相关工作程序和要求暂不变更。
(二)非厂车设备不再纳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范围,不再进行检验检测、使用登记、监督检查等工作,原已登记的设备注销登记。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各类厂矿企业不断涌现。
在这些工业场所,机动车辆作为重要的生产工具,在生产和运输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问题也日益凸显,一定的安全管理措施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探讨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及措施。
首先,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司机应具备相关资质和技能。
安全驾驶是预防事故的第一环节,只有具备良好的驾驶技术和丰富的驾驶经验的司机才能够确保车辆的安全行驶。
因此,企业在招聘司机时应该确保司机具备相关驾驶证、资质和相关培训证明。
其次,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定期检查和维护也是保证车辆安全行驶的重要环节。
车辆在使用过程中会出现磨损和故障,只有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才能够保证车辆的良好状态。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车辆维护保养体系,确保车辆的完好性和稳定性。
再者,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使用范围和规定也是关键。
企业应该明确规定哪些车辆可以进入哪些区域,避免车辆的随意进出,造成混乱和事故。
同时,应当明确车辆的使用规范和限制,警示驾驶员不得超速、不得疲劳驾驶等安全规定。
此外,企业应建立健全的交通管理制度,包括车辆通行路线、停车场所、限速标志、安全警示标志等,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交通规范,确保场内交通秩序井然,避免事故的发生。
最后,针对特殊环境下的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管理,企业应加强安全防护措施,如在狭窄通道中设置安全栏杆、明确上下坡道的使用规则、设立紧急疏散通道等,提高车辆驾驶员和周围工作人员的安全保障水平。
综上所述,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只有充分重视车辆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才能够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安全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
希望企业和相关部门能够加强监管,共同为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共同努力,确保安全生产环境的营造。
机动车辆应急预案

机动车辆应急预案一、应急预案的目的。
为了有效应对机动车辆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保障车辆和乘客的安全,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制定机动车辆应急预案是非常必要的。
二、应急预案的内容。
1. 应急联系人员的设置,在车队中设置专门负责应急事务的联系人员,包括车队经理、安全员和值班司机等。
2. 应急装备的准备,确保车队配备有必要的应急装备,如灭火器、急救箱、安全锤等。
3. 应急演练的开展,定期组织车队人员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 应急预案的制定,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5. 应急通讯设备的准备,确保车队内部和外部通讯设备的畅通,保障信息的及时传递。
6. 应急处置流程的确定,针对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处置流程,保障乘客和车辆的安全。
7. 应急救援力量的准备,与相关救援部门建立联系,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获得支援。
三、应急预案的执行。
当发生突发事件时,车队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案的流程进行处置。
同时,车队应当及时向上级部门和相关救援部门报告情况,协调应对突发事件。
四、应急预案的评估和完善。
每次应急事件发生后,车队应当及时进行应急预案的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车队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应急预案的宣传和培训。
车队应当定期向车队人员宣传和培训应急预案,提高车队人员的应急意识和应对能力。
六、应急预案的监督和检查。
车队应当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监督和检查机制,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执行和及时修订。
七、应急预案的落实。
车队应当将应急预案落实到每一位车队人员,确保每个人都能够熟悉应急预案的内容和流程。
以上即是机动车辆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希望车队能够严格按照预案执行,确保车辆和乘客的安全。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是为了保障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而制定的管理规定,以下是相关参考内容(不含链接):一、总则1. 目的和依据:规程的目的是确保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减少事故和伤亡,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依据包括国家交通管理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
2. 适用范围:规程适用于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管理和操作。
3. 术语和定义:明确了规程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以便各方理解和操作一致。
二、机动车辆的管理1. 内部管理体制:规程要求制定专门的管理组织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车辆的规范运行。
2. 基础设施和设备:规程要求建立和维护适当的道路和设施,确保车辆的安全通行。
3. 车辆登记和备案:规程规定对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进行登记和备案,包括车辆的基本信息、所有人信息和行驶证等。
三、机动车辆的操作1. 司机资质要求:规程要求司机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接受相应的培训。
2. 行驶规范:规程规定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行驶速度、车距、变更车道、超车等规范,以确保行驶安全。
3. 穿梭行驶规范:规程要求对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穿梭行驶进行规范管理,包括行驶路线的划定、避让与优先等。
四、机动车辆的安全设施1. 安全技术设施要求:规程规定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应配备的安全设施,如灯光、反光装置、安全带、防滑垫等。
2. 安全警示标识:规程要求车辆应配备明显可见的安全警示标识,用于提醒其他人员注意安全。
3. 防护装置和安全措施:规程规定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应配备防护装置,如防护栏杆、安全挡板等,同时应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五、机动车辆的维护与检查1. 维护管理制度:规程要求建立专门的机动车辆维护管理制度,确保车辆得到定期的保养和维修。
2. 车辆定期检查:规程规定对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进行定期的检查,包括动力系统、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照明信号系统等方面,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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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应急预案】场内专
用机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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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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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叉车)事故,是指在本单位内使用叉车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起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第三条叉车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据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二章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为应对突发的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本单位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指挥:总经理
副指挥:设备副经理、生产副经理
成员单位:设备能源部、生产运营部、综合部、维检作业区、各生产作业区、运行作业区
所有小组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第五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组织指挥本单位对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二)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三)落实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部署的有关抢险救援措施。
第六条组长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召集、协调本单位内各部门的有关人员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
(二)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第七条副组长的职责。
副组长负责与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副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第八条组员的职责。
服从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指挥,快速、高效、有序地完成指派的任务,实施具体的抢险救援工作或辅助性工作。
第三章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第九条本单位如有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者应立即向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做到:
(一)组长按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迅速启动应急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在向组长报告的同时,向其它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条本单位如发生重大事故后,现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最高负责人应尽快引导有关部门事故处理人员迅速进入现场。
第十一条本单位叉车注册在异地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当马上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同时向其他相关部门报告第四章应急处理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事故如发生后,本单位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本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
当组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第十三条如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除按规定报告外,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为防止事故扩大、抢救人员或者疏通通道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设施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应签字,必要时应当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像或者拍照。
第十四条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本单位各部门、人员应积极支
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第十五条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第十六条公司叉车设备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如下:设施设备开始老化,特别是叉车24小时运作使用频率较高,如果带病操作加上操作人员疲劳驾驶,很容易发生叉车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和公司财产损失。
所以我公司在平时加强对叉车的维护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个别员工发现问题不报带病操作的将严肃处理,在每次班前会上都要对员工进行讲解,
1、不能疲劳和酒后驾驶、
2、操作叉车前要对水、油、电瓶的用电情况、刹车、灯光等进行全面的检查。
3、叉车要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严禁停放在商品旁边,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叉车故障及时报修,严禁叉车带病作业。
4、在作业叉车过程中要按叉车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违章作业,牢记安全生产,做到“三不伤害”。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