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制度(3篇)

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制度为了加强我校危险化学品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一、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化学品,是指用于教学实验易爆、易炸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二、对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使用和废弃处置,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执行,危险化学品专用铁皮橱要设置明显标志,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三、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实验室、库房等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规定。
四、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
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学校报告。
五、使用危险时要有借出和归还登记,对危险品,要做定期检查,要求包装完好,标签齐全,标志明显。
实验中的废水、废液、废包装,以及其他残存物,应做妥善处理,不要乱仍乱放,以防发生事故。
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制度(2)是为了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合理规范学校内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下面是一个示例的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制度:1. 了解危险化学品:学校要设立专门的危险化学品管理部门,负责安全使用和管理危险化学品。
所有可能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危害性和安全操作规程。
2. 危险化学品登记备案:学校要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清单登记,包括名称、数量、储存位置等信息,并建立相应的台账和备案档案。
必须确保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和使用必须经过备案批准,并按照规定予以登记。
中小学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中小学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一、学校危险化学品坚持“双人双锁”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工作作风严谨,工作态度踏实,严于职守,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二、学校危险化学品要专柜存放,标识明确,坚持“分类存放、隔离存放、固上液下”的原则,防止有反应的物品混放。
三、学校危险化学品必须建立详细账册,包括总账、明细账和使用台账等,药品名称、数量等信息要注意保密。
危险化学品明细账每学期至少应盘点一次。
四、实验教学使用危险化学药品应先申报后领用,做好使用记录。
用剩要全部收回、入账。
五、管理人员必须做好危险化学药品的防尘、防潮、防腐蚀等日常管理工作,避免产生不良后果。
六、学校要做好危险化学药品存放室的防火、防盗工作,要按照规定配备防火、防盗设施和视频监控等技防设备,定期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七、实验产生的危险废物和过期、失效的危险化学药品要按环保部门的规定进行收集、暂存和处置,严禁随意丢弃或排放。
八、对玩忽职守、不严格履行手续,造成事故者,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范围内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责任制,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校长担任组长,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化学教师、安全管理人员等。
第五条领导小组职责:- 制定并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 组织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
- 监督检查各部门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第六条各实验室、实验课题负责人为本实验室、本课题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落实本制度和相关安全措施。
第三章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与运输第七条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应严格控制数量,按需购买,不得超量储备。
采购计划应经领导小组批准。
第八条采购危险化学品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确保采购渠道正规,质量可靠。
第九条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运输安全。
第四章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第十条危险化学品应存放在专用储存室,储存室应符合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危险化学品储存室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应分类、分区存放,不得混放。
易燃、易爆、有毒等化学品应分开储存,严格控制储存量。
第五章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第十三条使用危险化学品前,使用人员应了解化学品的性质、危害及安全使用方法,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装备。
第十四条实验操作应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中进行,必要时应在通风柜内操作,避免人员直接接触危险化学品。
危化品使用管理制度(5篇)

危化品使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安全管理政策、法规保障学校安全,特制定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和使用。
三、内容1.学校各部门应认真学习有关危险化学品知识,熟悉危化品分类、理化性质,了解危化品的法律、法规。
2.危险化学品的储存2.1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外包装干净、干燥、标签完整,危险化学品应贮存在干燥、清洁的药品库房中,避光、防潮。
2.2危险化学品储存时应采取防挥发、防泄漏、防火、防爆等预防措施,库房中应有处理泄漏、着火等应急保护措施。
2.3对于温度反应敏感的物品不得露天存放,库房内应设置湿温度计,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库房应配备规定数量、质量要求的灭火器材,库房应通风良好,并有专人负责监督。
2.4危险化学品存放应分类储存、标识,并保留相关化学品的MSDS;应注意固体试剂与溶液试剂分开,氧化剂与还原剂分开。
2.5药品库房要装有专锁,并注明所存放的危险化学品的名称。
2.6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库保管员的管理,保管员应熟悉相关化学品的MSDS及相关的应急程序.2.7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库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并应尽可能的减少危险化学品的库存量。
2.8各使用部门要建立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台帐,内容有药品的进购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存放地点。
3.危险化学品的使用3.1制订危险化学品的领用制度,使用化学品时,在保管员处领取,并在《化学品使用登记台帐》上登记,保管员根据化学品库存情况进行发料,并建立详细的化学品流水明细帐,以确定化学品的库存情况;使用岗位应有相关化学品的MSDS;3.2各部门的安全员对特殊化学品的使用进行监督。
3.3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应按相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产品使用说明及技术要求严格执行,必要时操作人员应配备必须的防护用具,使用专用器具,防止泄漏、遗撒。
a)取用腐蚀品、氧化剂时,应戴上手套和防护眼镜等,严禁用裸手直接拿取,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b)使用有毒化学品时必须保持通风畅通,必要时戴防毒面具等劳动保护用品。
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防范和化解化学品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范围内所有使用、储存、运输和处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应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第二章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第六条学校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区域应与教学区域分开,建立固定的储存仓库,并设置合适的标识。
第七条储存区域的通道和出入口应保持畅通,不得存放其他物品或堆放杂乱。
第八条储存区域应保持整洁,防火措施完备,设置合适的灭火设备和应急救护设备。
第九条危险化学品应分类储存,按不同性质和危害程度进行分区域、分柜存放,并明确标识。
第十条每个危险化学品容器必须贴有标签,标明化学品的名称、性质、危险等级、储存位置等信息。
第十一条危险化学品的储存量应控制在学校有效需要的范围内,不得超量储存。
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和处置应遵循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
第十三条危险化学品的存储容器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章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第十四条学校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必须经过管理人员批准,并按照相关规定操作。
第十五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经过相应的培训,具备专门的操作技能。
第十六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教室或实验室应符合相应的安全要求,防火、通风、排气设施完备。
第十七条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应注意个人防护,必要时佩戴防护设备,确保人身安全。
第十八条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应控制在实际需要的范围内,不得超量使用。
第十九条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应注意使用期限和有效期限,过期物品应及时处理。
第十章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第二十一条学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应符合相关规定,保证安全可靠。
第二十二条进出学校的危险化学品应经过审批,并进行相应的登记和把关。
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学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运输、处置等环节。
三、组织机构1. 学校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
2. 设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
四、危险化学品管理要求1. 危险化学品分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危险化学品分为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品、腐蚀品等类别。
2. 储存管理:危险化学品应按照类别分区、分类存放,专库专柜,实行双人管理、双锁保管。
储存场所应通风良好,远离火源、水源,避免阳光直射。
3. 使用管理: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擅自更改。
实验室内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应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4. 运输管理:危险化学品运输应采取专用车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包装、标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露、火灾等事故发生。
5. 处置管理:废弃危险化学品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五、人员管理1. 从事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 从事危险化学品操作的人员应掌握操作规程,熟悉安全防护措施。
3. 定期对从事危险化学品管理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六、监督检查1. 学校定期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模版(2篇)

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危险化学品是指在学校实验室、教学场所等使用过程中会产生爆炸、燃烧、腐蚀、毒害、放射性等危险的化学品。
第三条学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依法管理”。
第二章学校危险化学品的分级管理第四条学校危险化学品分为四个级别:一级危险化学品、二级危险化学品、三级危险化学品和四级危险化学品。
第五条一级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极高的危险性或极易制造事故的化学品,如氢氟酸、硝酸、强酸、强碱等。
第六条二级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较高的危险性或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化学品,如甲醇、苯酚、氯化铵等。
第七条三级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一定危险性或可能对人体造成慢性效果的化学品,如硫酸、硝酸铵、重金属离子等。
第八条四级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一定危险性但一般情况下不会引起事故的化学品,如氯化钠、碳酸钠等。
第九条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并将其详细记录在学校危险化学品目录中。
第十条学校危险化学品目录应包括危险化学品的名称、分级、数量、储存位置等信息,并定期更新。
第三章学校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和储存第十一条学校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优先选择无毒、无害、无腐蚀性的替代品;(二)采购数量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规划,不得超过安全储存容量;(三)选择正规合法的供应商,确保采购的危险化学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第十二条学校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储存区域应专门设立,与其他区域隔离,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二)储存区域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火的条件;(三)储存柜、储存容器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无损;(四)危险化学品应按照分类标签储存,并建立相应的库存台账。
第十三条学校应定期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条件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章学校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处置第十四条学校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实验要求进行使用;(二)使用前应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充分了解,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三)禁止单独使用一级危险化学品,需经过专业人员同意和指导。
小学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学校不安全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学校学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遵守国家有关不安全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学校内全部不安全化学品的购买、存放、使用、处理和废弃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不安全化学品:指具有毒、腐蚀、爆炸、易燃、放射等性质,可能对人体健康、环境等产生危害的化学物质。
第四条责任学校负责人对学校的不安全化学品安全工作负有最终责任,由特地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并建立完善的安全管掌控度。
第五条安全教育学校负责人应定期对全体师生进行不安全化学品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
第二章不安全化学品采购管理第六条采购计划学校负责人应依据学校的实际需要,编制年度不安全化学品采购计划,并提前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供应商选择学校负责人应选择正规合法的供应商进行不安全化学品的采购,并签订采购合同,明确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内容。
第八条进货验收学校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进行不安全化学品的进货验收工作,验收时应核对采购合同与实际货物是否全都,并对货物进行安全检查。
第九条存放管理不安全化学品应专设存放仓库,仓库应有明确的标识和警示标识,严禁设在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等区域。
第十条库存管理学校负责人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并制作库存记录,确保不安全化学品的数量与实际库存相符。
第三章不安全化学品使用管理第十一条使用申请老师在使用不安全化学品前,应提前填写不安全化学品使用申请表,并提交给学校负责人审批。
第十二条使用引导学校负责人应组织专业人员对老师进行不安全化学品的使用引导,确保老师了解正确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三条使用监控学校负责人应设立不安全化学品使用监掌控度,对老师在使用过程中进行监控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四条废弃物处理老师使用完不安全化学品后,应依照规定将废弃物进行分类、封存,并交由特地人员进行处理,严禁随便倾倒或任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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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危化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校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保障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保护环境。
根据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危险物品指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剧毒物品、麻醉、放射性物品等
酸性腐蚀物品等。
第三条对管理、储存和使用危险品的部门,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危险品的安全负直接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危
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使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第四条储存危险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危险品应当储存于专用仓库和专用储存设施中,并且分类、分项存放,相互间保持相互的安全距离。
2、危险品仓库的建筑和设施,必须符合《化学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
的要求。
具有防火、防爆、防控、防静电、避雷,应有良好的通风和相应的
安全电器照明设施。
3、化学物品的性质防护和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
库存放。
4、危险品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入库验收、出库登记制度,落实保管责任制,责任到人。
5、危险品的领取,要经部门负责人的签字批准,由2名以上人员共同办
理领取手续。
第五条学生在使用危险品做实验时,教师和实验员必须在现场进行指导,严禁擅自离岗、脱岗。
严禁学生将危险品带出实验室。
第六条各使用部门在处理废弃危险品时,应委托具有合法处理资格的单
位进行销毁处理,不得任意丢弃、掩埋危险品。
第七条对于严格遵守危险品管理规定,保障安全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和表彰,对于违反本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造成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
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