氮气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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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氮气使用管理规定

厂氮气使用管理规定

XXX厂氮气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XXX厂氮气的规范使用,防止缺氧窒息事故的发生,保证岗位员工生命安全和XXX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明确了氮气使用的范围、职责、常规状态下氮气及非常规使用氮气的相关要求。

第三条本规定适应于承包商、XXX厂员工在生产区内使用氮气过程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生产管理部是XXX厂氮气使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一)负责氮气使用操作规程的编制、监督与考核。

(二)负责全厂氮气管网的运行管理。

(三)负责组织协调非常规状态下氮气的使用。

(四)负责非常规状态下氮气使用方案的审批。

(五)负责组织运行部对氮气使用操作规程的编制和修订,并组织员工培训学习。

第五条XXX部(一)负责《氮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的制定。

(二)负责监督检查现场氮气使用管理情况。

(三)负责氮气防护用品的配备。

第六条各运行部负责(一)负责编制、上报非常规状态下氮气使用方案,并严格执行经生产管理部审批的方案。

(二)负责进行非常规状态下使用氮气的风险评价和现场处置。

(三)负责本运行部氮气的投用、使用和停用过程的安全管理。

第七条氮气使用过程中相关人员职责(一)作业负责人的职责1. 对临时氮气使用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2.向作业人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

3. 在临时氮气使用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可安排作业人员进行作业。

4. 在临时氮气使用作业区域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

5. 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对临时氮气使用作业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

6. 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临时氮气使用作业区域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二)作业人的职责1. 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临时氮气使用作业区域实施作业任务,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位号)、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作业证中的安全措施。

2. 在临时氮气使用作业环境达到安全要求,作业证上的安全防护措施经落实确认,审批人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作业。

车间氮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车间氮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车间氮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一、背景氮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工业和实验室环境的气体。

氮气作为惰性气体,非常适合用于防止或减少许多危险性气体的爆炸。

在车间环境中,氮气用作填充压缩空气系统、气氛保护、焊接和切割等工艺。

氮气在使用过程中,如果不按照正确的规定操作,很容易产生危险。

二、目的本文档旨在规范车间氮气的使用,保证车间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

具体规定如下:三、氮气的存储1.氮气必须存放在封闭的容器中,并储存在专用仓库中。

所有容器必须标明其容量和氮气种类,并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

2.储存氮气的容器必须固定好,以防止容器在移动或使用时翻倒。

依据车间规范,应当配备完善的固定装置并定期检查。

3.任何氮气容器都不得放置于暴露在阳光下的地方或不适当的温度中。

在乘坐电梯或爬梯时,应当小心谨慎,以防止氮气容器撞击、跌落或破裂。

四、氮气的使用1.氮气的使用必须遵循工作安全程序并按照正确的程序,通过专业的人员进行操作。

在氮气的使用过程中,任何配置或移动操作,必须进行谨慎地计划和执行。

2.任何使用氮气的人员,必须接受过相关的安全培训,并被认定为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才能操作氮气。

3.在氮气容器中的压力变化时,任何人员都不得尝试使用非专业工具。

液态氮气必须用专业的设备进行搬运和转移。

4.禁止在与氮气容器共存的区域内进行火源作业。

在氮气使用现场必须检查防火管理情况,并严密制定各种灾难预案,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五、氮气泄露处理1.如发现氮气泄漏,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泄漏,并确保人员安全撤离。

2.在氮气泄漏的情况下,停止所有火源作业,并远离其他与氮气有关的设备或物质。

氮气泄漏处理的各种操作必须得到指定的管理人员的授权。

3.如果氮气泄漏导致了这种情况,员工应迅速激活紧急电话报警设备,并按照规定将制定的灾害措施预案进行执行。

六、结论对氮气使用过程中的危险性进行安全管理,能够有效地降低氮气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和风险。

实施规范有序的安全管理,对于车间生产和环境保护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氧气、氮气、氩气安全使用管理办法(三篇)

氧气、氮气、氩气安全使用管理办法(三篇)

氧气、氮气、氩气安全使用管理办法氧气、氮气、氩气是常见的工业气体,它们具有一定的危险性,需要按照安全使用管理办法进行操作。

下面是氧气、氮气、氩气的安全使用管理办法的要点:1. 储存与运输:- 氧气、氮气、氩气的储存区域应保持通风良好,远离火源、热源和易燃物。

- 储罐、气瓶应妥善固定,防止倾倒和撞击。

- 要定期检查储罐、气瓶和管道的完整性和密封性,并进行维修或更换损坏的部件。

2. 使用:- 氧气、氮气、氩气的使用场所应保持清洁、干燥,避免有机物和杂质混入。

- 使用时应佩戴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护目镜、手套和防护服。

- 不得使用氧气代替空气进行通风。

- 在使用氧气、氮气、氩气时,应避免接触油脂、有机物和易燃材料。

3. 操作规范:- 使用气体时应按照操作规程和标准操作程序进行,遵守操作规范。

- 使用气体设备时,应使用合适的工具和设备,并避免超过设备的额定压力和流量。

- 氧气、氮气、氩气的开关和阀门应正常操作,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4. 废气处理:- 废气排放应符合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避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污染和伤害。

- 废气处理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并遵守相关规程和标准。

5. 应急措施:- 在气体泄漏或事故发生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如关闭气源、采取适当的消防措施。

- 使用氧气、氮气、氩气的人员应接受紧急情况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氧气、氮气、氩气的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执行,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确保操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氧气、氮气、氩气安全使用管理办法(二)氧气、氮气、氩气是常见的工业气体,在许多工业领域和实验室中广泛应用。

为了确保安全使用,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氧气、氮气、氩气安全使用管理办法:1.仓储和配送:将氧气、氮气、氩气存放在通风良好、干燥、远离易燃物和可燃物的专门仓库中。

仓库应有防火设施,如灭火器、泡沫喷淋系统等。

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要避免发生碰撞和摩擦。

2.气瓶操作:使用氧气、氮气、氩气前要检查气瓶的外观是否完好无损。

瓶装氮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瓶装氮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瓶装氮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瓶装氮气使用的安全管理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瓶装氮气储存和运输安全:瓶装氮气储存和运输时应注意防止瓶体受到撞击、挤压或剧烈震动,防止瓶口损坏或泄漏。

瓶装氮气应储存在通风良好、防火、防静电的仓库或专用气体存储柜中,并远离易燃和易爆物品。

2. 瓶装氮气气瓶标识:每个瓶装氮气的气瓶上都应有明确的标识,包括气瓶类型、压力、容积、充装日期和气瓶使用规范等信息。

并且应定期检查气瓶标识的清晰度和准确性。

3. 瓶装氮气防护措施:在进行氮气装卸或使用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眼镜、手套、呼吸器等个人防护装备,避免直接接触氮气。

同时,应在氮气使用区域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并保持通风良好,以防止氮气积聚而引发意外。

4. 瓶装氮气泄漏应急措施:一旦发生氮气泄漏,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如迅速关闭气瓶阀门,开启通风设备,撤离泄漏区域,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同时,对于大规模泄漏,应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5. 瓶装氮气禁忌事项:在使用瓶装氮气时,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禁忌事项,如禁止在密闭空间中使用氮气、禁止将氮气与可燃物质混合等。

总之,对瓶装氮气的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应包括储存运输安全、气瓶标识、防护措施、泄漏应急措施和禁忌事项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瓶装氮气的安全使用。

医院氮气的管理规定(3篇)

医院氮气的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氮气的管理,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涉及氮气的使用、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

第三条医院氮气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三)责任明确,管理规范;(四)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氮气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医院氮气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氮气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医院氮气管理规章制度;(二)组织对医院氮气使用、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三)协调解决医院氮气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四)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六条医院设立氮气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氮气管理工作。

第七条氮气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一)负责医院氮气使用、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的日常管理工作;(二)对氮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三)对医院工作人员进行氮气安全教育培训;(四)及时报告和处置氮气安全事故。

第三章氮气使用管理第八条医院氮气使用范围:(一)呼吸机、麻醉机等医疗设备;(二)气体灭火系统;(三)其他涉及氮气使用的医疗设备。

第九条氮气使用要求:(一)使用前,应检查氮气设备是否完好,确保安全;(二)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误操作;(三)使用完毕后,关闭氮气阀门,切断氮气供应。

第十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氮气使用记录制度,详细记录氮气使用情况,包括使用时间、设备名称、使用人等信息。

第四章氮气储存管理第十一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氮气储存室,储存室应符合以下要求:(一)通风良好,温度适宜;(二)地面平坦,无积水;(三)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十二条氮气储存要求:(一)储存的氮气瓶应按照规定分类存放,不得与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二)储存室内的氮气瓶数量不得超过储存室容积的80%;(三)储存室应定期检查,确保安全。

车间氮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车间氮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车间氮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企业生产过程中车间氮气使用的安全性,防备和减少事故发生,确保员工生命资产安全和生产连续稳定,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全部涉及氮气使用的车间,在车间内进行的氮气使用及相关操作,必需严格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主管部门生产部门为车间氮气使用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引导和监督车间氮气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氮气的性质和危害第四条氮气的性质氮气是一种无色、无臭、无味的气体,具有惰性、不行燃、不支持燃烧的特性。

第五条氮气的危害1.氮气在高浓度情况下,会排挤空气中的氧气,降低空气氧浓度,导致窒息不安全。

2.氮气在高压状态下,假如泄漏或释放速度过快,会引起爆炸和火灾风险。

3.氮气在接触易燃物质时,容易形成易燃可燃混合物,加添火灾爆炸的不安全性。

4.氮气冷却性能强,接触皮肤或眼睛会造成冷烫伤。

第三章车间氮气使用安全管理要求第六条氮气接触与管理1.车间内任何人员必需接受氮气使用的安全培训,了解氮气的性质和危害。

2.车间内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标明氮气存储和使用区域,确保可视性。

3.氮气储罐、管道和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无泄漏、无损伤。

4.禁止擅自更改、拆卸、修理氮气设备和管道,必需由专业人员操作。

第七条氮气泄漏和事故应急处理1.发现氮气泄漏时,应立刻通知相关工作人员,停止一切明火、静电火花等可能引起火灾的工作。

2.在氮气泄漏事故中,应快速采取隔离、疏散人员,保持安全距离,避开伤亡和次生祸害。

3.全部车间必需配备适量的呼吸器材,以防止员工在氮气泄漏事故中窒息。

4.确保车间配备完善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处理氮气泄漏造成的皮肤冷烫伤等损害。

第八条氮气使用场合管理1.氮气使用场合应保持通风良好,避开空气中氮气浓度过高。

2.氮气使用场合必需阔别易燃物质、火源和热源,减少火灾和爆炸风险。

3.禁止在氮气使用场合进行吸烟、明火操作等不安全行为,避开点燃氮气产生的可燃混合物。

氮气安全管理规定

氮气安全管理规定
氮气安全管理规定
一、氮气储存与运输
1.储存场所要求
氮气储存场所应保持通风良好,远离火源、高温、电气设备等可能引发火灾的因素。储存容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具备相应的承压能力、密封性能及安全阀等安全设施。
2.运输要求
氮气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及容器应符合国家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运输途中应保持密封,防止泄漏。运输人员需具备相关安全知识,运输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三、氮气泄漏应急处理
1.发生泄漏时的紧急处理
发现氮气泄漏时,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a)关闭泄漏源附近的阀门;
b)迅速撤离现场人员,保持现场通风;
c)设置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d)通知专业人员处理泄漏。
2.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
发生氮气泄漏事故时,应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并按照公司规定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氮气使用安全管理
1.使用场所要求
氮气使用场所应保持通风良好,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使用设备要求
氮气使用设备应具备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压力表、安全阀、紧急切断阀等。设备操作人员需经过培训,熟悉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及应急处理措施。
3.使用操作规范
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前检查设备、管道、阀门等是否完好,防止泄漏。严禁将氮气直接对准人体,防止窒息事故发生。
1.监督检查制度
建立氮气安全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的内容、频次和责任人。
监督检查应涵盖氮气的储存、运输、使用、回收等各个环节。
2.整改措施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完成时限和预期目标。
十三、氮气安全信息交流与反馈

氮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氮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氮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XX集团煤制油化工企业氮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制油化工企业氮气使用的安全管理,保障从业人员和公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纯氮、高纯氮和超纯氮》(GBT 8979-2008)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制度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煤制油化工板块的子(分)公司及其所属生产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三条公司安监局负责氮气使用安全的综合管理工作。

第四条企业根据本规定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氮气使用安全管理程序,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

第五条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对氮气使用安全管理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对员工进行氮气使用安全培训。

第六条企业基层单位按要求执行本单位的氮气使用安全管理要求,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章氮气使用安全要求第七条使用和排放氮气应事先进行风险评估,评估应进行记录并存档。

风险评估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人员处在氮气危害环境中的可能性;(二)正常情况和非正常情况下氮气排放的区域和方式;(三)受限空间、控制室、化验室和实验室等区域的氮气危害。

第八条存在潜在氮气危害的工作场所,应设置警示标识并提供足够的控制措施。

这些措施可包括但不限于:(一)具有声光报警功能的测氧仪;(二)强制通风系统;(三)警戒线或围栏;(四)通过上堵头、封头、加盲板等方式隔断氮气来源。

第九条禁止使用氮气用于以下目的:(一)一般的表面清理(包括工艺区域、维修车间、室外工作区域、任何设备),除非工艺中要求使用氮气作为吹扫介质且进行了安全排放;(二)气动工具的驱动;(三)作为工艺、仪表的替代或备用气源,除非经过风险评估已确认所有潜在的危害,采取了风险削减和控制措施,并且有文件化的管理程序;(四)在可能有人存在的区域中进行工程应急、冷却或灭火。

第十条使用氮气前应得到批准(包括使用氮气作为压力测试介质),且有相应的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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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气使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保证氮气的安全使用,规范公司员工和承包商员工的行为,以便使他们一致清楚地了解到即使吸入有限浓度的氮气也会致死。

防止因不规范氮气使用造成各类事故。

2.适用范围
本规定为氮气使用安全管理的最低限度的强制性要求和建议性指导。

本规定适用于生产部范围内所有氮气管道的使用和管理。

本规定中的安全管理氮气的规定可以用于管理其它窒息性气体(如氩气、二氧化碳等)。

3.职责范围:
3.1各车间负责本单位区域内氮气管道建设和维护管理;
3.2安全环保处负责氮气使用、管理的安全监督;
3.3生产处负责氮气管网设计图纸、方案及氮气使用方案的审批。

4.定义及氮气理化性质:
4.1定义
窒息物—一种能使人因窒息(即缺氧)而失去知觉或死亡的蒸汽或气体。

氮气公用工程站—在一个特别设计来连接和断开氮气源的场所中可以获得氮气的地点。

这些场所系用一个或多个阀门与氮气源分开。

风险评估—一个有系统和有条理的过程,籍此工作场所存在的危害,或由工作场所活动所引起的危害得以辨识、风险得以评估、以及保护性和预防性的措施,包括程序和实践,得以到位以减少风险至可接受的程度。

4.2氮气的理化性质:
吸入含有高浓度(即大于90%)的氮气能造成迅速窒息。

仅吸入一或二口纯氮气就可能引起死亡。

氮气是一种无毒、无色、无嗅、无味的比空气稍轻的气体(气体密度0.97)。

熔点(℃): -209.8;沸点(℃):-195.6;微溶于水、乙醇,不燃,无毒,具有窒息性。

暴露在氧气含量为8-10%或以下的氮气中将导致人很快不能自救,不知不觉的失去知觉。

大约80%或更高的氮浓度能够对人们安全地进行工作的能力
有不良影响。

吸入富含氮气的空气可能引起头晕、倦睡、恶心、呕吐、流涎、减小精神警觉性、丧失知觉和死亡。

在过度暴露氮气的征兆或症状成为明显之前,人的生命可能已处于危险中。

过度暴露于氮气的个人应当立即移送至新鲜空气处,应当迅速寻求医生医疗。

氮气在生产部范围内使用范围较广,重要的是要适当地管理以防止人员过度暴露于此窒息性物质。

注:液氮是一个氮气产生源。

5.管理规定
5.1使用部门根据需要向生产部生产处提出申请,依据氮气使用的不同需要(置换、保护和灭火)对氮气管网进行设计,并对管件等的选用负责,对氮气设计使用进行风险评估,生产处对氮气管网设计图纸和方案进行审批。

5.2氮气不允许用于以下目的:
禁止用于表面清理,包括工艺区域、维修车间、室外工作区域和任何设备的外表面。

禁止用于装置、设备的气密和吹扫(特殊情况下在排放口受控的情况下,用于工艺吹扫时必须得到生产处、安全环保处批准)。

禁止用作驱动气动工具。

禁止作为或备用的工艺空气、仪表空气。

禁止在人员工作的区域中作为工程应急、整体充溢、灭火冷却的介质。

5.3氮气使用过程中如果存在氮气可能放空至有人存在的区域中去时,必须进行书面的风险评估。

该评估应该包括正常情况和异常情况的放空,包括从开口人孔放出的氮气。

如果氧浓度存在小于19.5%可能的,必须采取警告标示和控制措施,以防止人员暴露于其中。

这些控制措施包括氧含量分析监控、自动声光报警、空气强制通风、采取路障等防误入措施以及氮气管道上锁等控制和警告装置。

5.4在任何情况下氮气管道将决不与呼吸空气管道相互连接。

5.5管道的安装应符合规范《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 50316-2000)。

5.6氮气公用工程站不允许直接接到设备上。

特殊情况应由车间、安全环保处会签。

氮气管道与设备管道相连时,正常生产状态下不准与工艺生产、仪表管道连接,需要有盲板隔离,使用前后通过办理盲板作业许可证实施控制,使用结束应
立即恢复隔离状态。

5.7氮气管道及公用工程站建成后应使用蓝色进行标示,禁止任何施工单位、个人随意动用、破坏。

5.8氮气公用工程站、管道不准随便接口,车间使用氮气时应提出申请,生产处负责方案的审批,安全环保处负责安全措施的审批。

使用完毕后,立即拆除或盲板隔离。

5.9管道所在车间及生产处负责对管道连接情况、阀门、盲板进行日常检查,每个月不少于一次确认,安全环保处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10氮气作为灭火紧急措施使用时,要充分考虑相连的设备管道是否有作业人员,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撤离,做好环境氧含量检测。

6.考核:
违反本规定由安全环保处按照违章考核标准实施考核;由于氮气使用不当而导致事故、事件时,按照事故管理规定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相关车间、部门、人员进行考核。

7.本规定由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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