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盛股份: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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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纶科技公司章程(XXXX年5月)

新纶科技公司章程(XXXX年5月)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3年05月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3第三章股份3第一节股份发行 (3)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4)第三节股份转让 (5)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6第一节股东 (7)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3)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15)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7)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18)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1)第五章董事会24第一节董事 (24)第二节董事会 (30)第六章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4第一节总裁及副总裁 (34)第二节董事会秘书 (36)第七章监事会38第一节监事 (38)第二节监事会 (39)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40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40)第二节内部审计 (43)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4)第九章通知和公告44第一节通知 (44)第二节公告 (45)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5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5)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46)第十一章修改章程48第十二章附则48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以深圳市新纶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公司于2007年6月15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440301102886961。

第四条公司于2009年12月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00万股,并于2010年1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五条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SHENZHEN SELEN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第六条公司住所:深圳市高新区科技南十二路曙光大厦九楼邮政编码:518057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344万元。

中珠医疗未分配利润亏损超过实收资本的议案

中珠医疗未分配利润亏损超过实收资本的议案

中珠医疗未分配利润亏损超过实收资本的议案引言1.1 背景介绍中珠医疗公司是一家在医疗器械行业颇具声誉的企业,专注于研发、制造和销售一系列高质量的医疗设备。

多年来,该公司凭借其先进的技术和出色的产品质量,在市场上建立了良好的声誉,并逐渐扩大了其市场份额。

然而,近期中珠医疗公司发布的财务报告显示,其未分配利润亏损超过实收资本的情况。

这引发了人们对该公司财务状况的担忧和质疑。

本文将针对这一议题展开深入探讨,并提出相应的问题。

1.2 问题提出中珠医疗公司未分配利润亏损超过实收资本,这一现象引发了我们对公司财务健康状态的关注。

为何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否存在风险或经营困境?如何解读和理解未分配利润与实收资本之间的关系?需要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并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1.3 议案概述本文将通过对中珠医疗公司情况的分析,重点关注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等方面。

然后,我们将对未分配利润和实收资本这两个概念进行定义和解读,并进一步分析它们之间的关系。

接着,我们将探讨导致未分配利润亏损超过实收资本的影响因素,并提出相应的问题应对建议。

最后,我们将总结思路和观点,并展望中珠医疗的发展方向和挑战应对策略。

通过深入剖析中珠医疗公司财务情况及未分配利润与实收资本之间的关系,本文旨在为读者提供有关该公司当前面临的问题和可能的解决方法的全面理解。

2. 中珠医疗公司情况分析:2.1 公司概况:中珠医疗是一家成立多年的医疗机构,致力于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和创新的医疗技术。

公司在市场上享有较高的声誉,并积极参与社区健康项目,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便捷的医疗保健服务。

中珠医疗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团队,包括资深医生、护士和管理人员,为公司的稳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2 财务状况分析:通过对中珠医疗的财务数据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其财务状况总体良好。

公司连续几年实现了可观的收入增长,并且持续投入资金进行设备更新和技术改进。

然而,最近几年中珠医疗遇到了一些挑战,利润出现下滑并导致未分配利润亏损。

公告书之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

公告书之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

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篇一:我国上市公司公告解读和分析】目录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作用 (1)基本义务 (2)披露信息 (3)内容与格式 (4)披露媒体 (5)公告审查 (5)常见问题 (6)为何上市公司要进行详尽的信息披露? .......6 披露的信息可以在何处查找? ....................7提前公告的信息可靠吗? (7)市场上对上市公司新闻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的信息是否算公司的信息披露? ....................8 上市公司所有的重要动态信息都必须公告吗? ..............................................................9 上市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公司答记者问算不算信息披露? . (10)1我可以就公司公告咨询哪些公司负责人? .. 11 我可以随时查阅公司公告吗? (11)投资者通过哪些渠道可以获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 ............................................... 12 公司信息披露是否可以刊登在任何一家报刊或网站媒体? .. (12)信息披露出现错误怎么办? ..................... 13 哪些信息的披露需作“事前审查”? (13)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或网站主要有哪些? (14)暂停上市的公司也要公告吗? (15)定期报告年度报告 (16)中期报告 (17)季度报告 (17)临时报告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8)2关注要点 ............................................... 18 公告时间 ............................................... 20公告形式 (20)对外(含委托)投资公告 (21)关注要点 ............................................... 21 公告内容 ............................................... 22 注意事项 (22)收购、出售资产公告 (23)公告要求 ............................................... 24 公告内容 ............................................... 26关注要点 (28)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公告 (29)公告要求 ............................................... 29 公告时间 (30)关联交易公告 (30)公告要求 ............................................... 31 关注要点 ............................................... 32 注意事项 ............................................... 33 公告时间 (34)提示公告 (35)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告 (36)【篇二:第二讲上市公司公告阅读】第二讲阅读上市公司公告第一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3个方面): 1 .及时披露所有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2 .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而且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一代票据业务系统业务方案》

《新一代票据业务系统业务方案》

新一代票据业务系统业务方案上海票据交易所(2021.5)修改记录说明:[C]-创建;[M]-修改;[A]-增加;[D]-删除;目录新一代票据业务系统业务方案 (1)1前言 (6)1.1业务背景 (6)1.2业务框架 (7)2概述 (10)2.1业务主体 (10)2.2业务前准备功能 (10)2.3签发和流转形式 (11)2.4资金清算结算 (11)2.5票据账户与结算账户 (11)2.6信息管理和服务 (12)2.7与其他系统或业务的关系 (13)2.7.1与供应链平台相关票据业务的关系 (13)2.7.2与“票付通”、“贴现通”的关系 (13)2.7.3与交易系统的关系 (14)2.7.4与ECDS的关系 (14)3主要业务流程 (15)3.1概述 (15)3.1.1业务流程范围 (15)3.1.2直连接口的业务要素 (15)3.1.3新系统客户端的业务要素 (18)3.2企业信息报备 (18)3.3签发与撤回 (19)3.3.1出票信息登记 (19)3.3.2提示承兑 (20)3.3.3撤票 (21)3.4权利转让或设质 (22)3.4.1提示收票 (22)3.4.2转让背书 (24)3.4.3贴现申请 (25)3.4.4质押申请 (27)3.4.5权属初始登记 (28)3.4.6转贴现、回购 (29)3.4.7非交易过户 (29)3.5权利赎回 (30)3.5.1回购式贴现赎回 (30)3.5.2质押式回购的提前赎回 (31)3.5.3质押式回购的逾期赎回 (33)3.5.4质押解除 (34)3.6到期及期后处理 (35)3.6.1提前提示付款 (36)3.6.3期后提示付款 (39)3.6.4线上追偿 (41)3.6.5贴现前追索 (41)3.7再贴现及再贴现补充信息登记 (44)3.7.1再贴现 (44)3.7.2再贴现补充信息登记 (45)3.8冻结及冻结解除登记 (46)3.8.1冻结登记 (46)3.8.2冻结解除登记 (47)3.9增信处理 (48)3.9.1票据保证 (48)3.9.2增信信息登记维护 (50)3.10票据查验 (51)3.11不得转让的撤销 (52)3.12票据行为的撤销 (53)3.13存托业务处理 (54)4资金清算结算 (58)4.1功能概述 (58)4.2资金结算机制 (58)4.2.1资金结算方式 (58)4.2.2企业类业务参与者的资金结算 (58)4.2.3金融机构、非法人产品类参与者的资金结算 (59)4.3结算指令管理 (59)4.3.1逐笔结算 (59)4.3.2批量结算 (59)4.4结算等待池 (61)4.4.1逐笔结算的结算等待 (61)4.4.2批量结算的结算等待 (61)4.5到期提示付款的批量清算结算 (61)4.5.1批量清算结算流程 (61)4.5.2批量清算范围 (63)4.5.3特殊处理 (63)4.6结算账户开户行与业务办理的接入机构不一致的资金结算处理 (63)4.6.1结算账户开户行的结算确认和结果通知 (63)4.6.2业务接入机构的结算结果通知 (65)5资产托管 (66)5.1功能概述 (66)5.2票据资产存续期管理 (66)5.2.1资产与票据资产 (66)5.2.2票据(包)号的组成规则 (66)5.2.3子票区间的组成规则 (67)5.3账务与账户 (67)5.3.2票据账户设置规则 (68)5.3.3托管账务 (68)6交易背景信息管理 (70)6.1功能概述 (70)6.2信息内容与结构 (70)6.2.1交易背景信息 (70)6.2.2交易背景信息中的凭证信息 (70)6.2.3凭证信息中的附件或影像信息 (71)6.3信息登记流程 (71)6.4应用场景 (72)7信息服务 (73)7.1参与者信用信息查询 (73)7.2影像信息查询 (73)7.3附件信息查询 (74)7.4托管票据明细信息查询 (75)7.5企业报备信息查询 (75)8业务主体管理 (77)8.1功能概述 (77)8.2业务主体体系 (77)8.3业务主体的接入 (79)8.3.1业务参与者的接入方式 (79)8.3.2接入机构的接入方式 (80)8.4业务主体的信息处理 (80)8.4.1参与者信息的填写规则 (80)8.4.2校验规则 (81)8.5业务主体的身份校验 (82)8.5.1电子签名分级验证 (82)8.5.2业务参与者的代理签章 (83)9公共管理 (84)9.1在途业务的清理 (84)9.2业务及报文对账 (85)1前言1.1业务背景1.降低市场成员系统对接、功能建设成本和运维复杂度的迫切需要。

万得一致预测算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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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得一致预测算法说明目录万得一致预测概要 (3)1 理念 (3)2 优势 (3)2.1 基础数据更全面 (3)2.2 错误率更低 (4)2.3 更新速度更快 (4)2.4 算法更透明 (4)2.5 衍生数据更丰富 (4)2.6 产品更好用 (5)2.7 客户更常用 (5)3 数据处理流程 (10)3.1 录入校对 (10)3.2 质检审核 (11)3.3 研究员确认 (11)万得一致预测数据标准 (11)1 样本选择 (11)2 指标选择 (12)3 统计方法 (12)4 每股收益算法 (12)万得一致预测指标说明 (13)1 指标定义 (14)2 万得一致预测滚动指标 (15)3 万得一致预测指定年度指标 (17)4 万得一致预测评级指标 (19)万得一致预测概要1理念普遍适用性、有效性、准确反应市场预期2优势2.1基础数据更全面据用户对比分析,万得盈利预测明细数据平均比行业第二名多7%(注:对比时间段为2013年9-12月,不包括可信度低的股票池预测数据)盈利预测数据来源,按信息含量完整度排列,分别是公司研究报告,行业研究报告(个股章节),重点股票预测表(以下简称股票池)。

由于股票池数据的可信度低,万得采用分表存储原则,避免股票池预测数据对一般用户的干扰。

股票池预测数据存在的主要问题:股票池预测普遍只有EPS而未给出相应的净利润,这种数据现状导致我们无法判断预测值是否已经考虑未来的增发、配股等股本变化情况,造成摊薄EPS和净利润不相匹配的错误。

这种问题不能简单用净利润推算进行替代和校对,首先部分机构预测表未提供净利润项,其次即使提供了净利润项,但由于作出预测时研究员很可能考虑了未来股本变动的情况,即研究员撰写的EPS是按预期的未来股本进行摊薄,如果简单用预期净利润和截止报告出具日股本进行EPS推算将有重大误差。

1)合作机构更多,数据覆盖更广2)重要指数成分股覆盖度更广:统计日期:20130725-201401202.2错误率更低因为合法性,我们会对有疑问的报告与研究员进行沟通确认,沟通方式有多种途径,如iwind、电话、上门、邮件等,客户也会主动与万得沟通。

破净股的救赎

破净股的救赎

2014年第03期封面文章Cover ·Story截至2014年1月15日,A 股共有139只股票跌破净资产(参见表一)。

除开18家净资产为负值的公司,在2447家净资产在0值以上的公司中,上述139家股价低于净资产(即PB 介于0至1之间)的公司,在整个市场所占的比例约为5.68%。

事实上,这一“破净”比例在A 股的历史上并不算高。

在2008年11月初,上证指数低于1700点的时候,有超过200家A 股公司跌破净资产,占当时全部A股公司的比例为13.5%。

不难看出,由于2009年后中小板及创业板的扩容,上市公司数量增长迅猛,因此虽然目前股价跌破净资产的公司数量已向“1664点”时靠拢,但在整个市场中的占比却并不算高。

值得思考的有两个问题:其一是,随着跌破净资产的公司数量逐渐增加,A 股市场的底部是否已经形成?因为在“1664点”时,虽然大批公司跌破净资产,但同时也形成了一个市场底部。

其二是,破净公司意味着股价较净资产“打折”,这样的“便宜货”是否值得买入?证监会已经在号召破净公司进行股票回购,但对中小投资者而言,是否参与破净股的交易,则需要审慎分析。

破净股:集中在传统行业观察表一给出的破净股统计,可以看到目前股价跌破净资产的公司基本集中在几个传统行业之中。

除了传统以来“破净大户”的钢铁公司外,其它公司大部分集中于交通运输(高速公路、港口、铁路)、银行、地产、煤炭、工程机械、化工行业。

另外,电力和电气设备、通讯类公司也有零星“入选”破净板块。

整体而言,破净股大部分是属于强周期类品种,如钢铁、重化工、工程机械、煤炭等,在经营处于周期低点的时期,现金流状况恶化,净利润快速下滑(甚至出现严重亏损),二级市场则对公司前景一片看空,交投清淡,因此公司股价低于净资产。

在市场表现上,这类破净股的走势往往是长时间持续下跌或者短期暴跌,如工程机械类个股从2011年中期的高点下跌以来,期间几乎没有什么像样的反弹,下跌延续的时间长达2年半,在经过这样的惨烈下跌后,才最终“破净”。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深证上〔2018〕556号附件4: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1998年1月实施2000年5月第一次修订2001年6月第二次修订2002年2月第三次修订2004年12月第四次修订2006年5月第五次修订2008年9月第六次修订2012年7月第七次修订2014年10月第八次修订2018年4月第九次修订2018年6月第十次修订2018年11月第十一次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一般规定 (3)第三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第一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要求 (7)第二节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10)第四章保荐人 (13)第五章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 (16)第一节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 (16)第二节上市公司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与上市 (18)第三节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 (21)第六章定期报告 (23)第七章临时报告的一般规定 (26)第八章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 (28)第一节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 (28)第二节股东大会决议 (29)第九章应披露的交易 (31)第十章关联交易 (36)第一节关联交易及关联人 (36)第二节关联交易的程序与披露 (38)第十一章其他重大事件 (42)第一节重大诉讼和仲裁 (42)第二节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43)第三节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盈利预测 (44)第四节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6)第五节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澄清 (47)第六节回购股份 (48)第七节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重大事项 (50)第八节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 (52)第九节股权激励 (53)第十节破产 (54)第十一节其他 (58)第十二章停牌和复牌 (61)第十三章风险警示 (64)第一节一般规定 (64)第二节退市风险警示 (65)第三节其他风险警示 (71)第十四章暂停、恢复、终止和重新上市 (74)第一节暂停上市 (74)第二节恢复上市 (77)第三节主动终止上市 (85)第四节强制终止上市 (89)第五节重新上市 (99)第十五章申请复核 (101)第十六章境内外上市事务 (102)第十七章监管措施和违规处分 (102)第十八章释义 (104)第十九章附则 (108)附件一、董事声明及承诺书 (108)附件二、监事声明及承诺书 (108)附件三、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108)第一章总则1.1为了规范股票、存托凭证、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上市行为,以及发行人、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营收缩水300亿背后有玄机上市公司收入确认难有“两全法”

营收缩水300亿背后有玄机上市公司收入确认难有“两全法”

营收缩水300亿背后有玄机上市公司收入确认难有“两全法”“从上市公司去年年报审计工作来看,我们和同行遇到了多个采用总额法或净额法进行收入确认的案例。

在拆解业务模式的基础上,我们对部分收入确认方式提出异议,有的公司最终因收入确认方式调整导致营业收入调降。

”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李欣(化名)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

总额法和净额法,是会计准则关于公司收入确认的两种方式,区分的核心是判断交易者身份到底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

上市公司确认同类业务收入时,只能“二选一”。

从记者对上市公司的采访情况来看,不少公司偏好总额法,背后往往指向做大营收规模;偏好净额法的公司则有提升毛利率等考量。

不过,上市公司并不能随意选择确认方式。

今年以来,多家A股公司从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并对前期业绩预告进行了更正。

有业内人士认为,对所出售商品是否具有实际控制性质,是判定总额法和净额法两种确认收入方法的核心。

近年来,监管部门不断规范上市公司业务收入确认方式,上市公司与审计机构须共同提升判断能力、职业操守,才能保证会计处理合理性、合规性。

国联股份今年4月底,国联股份披露一份《2023年年度业绩预增更正公告》,公司去年起将部分自营交易额调整为净额法确认收入,导致2023年营业收入由739.63亿元调整为402.69亿元。

根据1月份披露的业绩预告,由于网上商品交易收入增长,国联股份预计2023年营收726.5亿元~734亿元,同比增长95%~97%;预计净利润11.2亿元~11.35亿元,增幅93.63%~96.23%。

但这纸更正公告,使公司营收缩水超300亿元,翻倍预期落空。

国联股份此次营收调减具有突发性。

在今年1月披露业绩预告时,公司所采用的是按总额法确认收入。

在此后的数月间,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后,对部分营业收入进行了净额法调整,进而带来业绩更正。

由于市场此前对国联股份财务问题存在质疑,这份营收数据的变化,一度引发市场关注。

同样对前期会计处理问题进行更正的还有西部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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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公告编号:2020-033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立信中联审字【2020】D-0464号的审计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44,950,742.66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1,044,950,742.66元,公司实收股本1,136,40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产生亏损的主要原因
1、公司2018年度出现大额亏损,亏损金额为122,685.67万元。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立信中联审字[2019]D-0330号的审计报告,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37,402,800.1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537,402,800.10元。

2、2019年度,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和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核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公司认为上述资产存在资产减值迹象,本着审慎性原则,对其计提减值准备,全年计提金额为34,656.32万元。

受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调整、资金面紧张等因素影响,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销售收入较上年度下降53.41%,白色家电配件业务销售收入较上年度下降14.36%。

2019年度,公司亏损金额为-54,233.78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进一步扩大。

二、应对措施
公司拟通过以下措施改善经营业绩,尽快实现扭亏为盈,弥补亏损。

1、继续加强新能源汽车业务市场的开拓,提升产品竞争力,争取在重点区域重点客户实现业务突破;稳定白色家电配件业务销售规模,挖掘和开发具有市场潜力、附加值高的产品,加强销售,推进重点客户模块化供货,增强盈利能力;
2、加强内部管理,降低制造成本和管理费用,改善现金流和运营质量;
3、加强预算管理和绩效考核评价,探索中长期激励机制;
4、优化资源配置,推动闲置资产处置,减少资产包袱,提高资产运行效率。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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