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有关企业资金的管理制度条例
物业公司的财务管理条例(2023最新版)

物业公司的财务管理条例物业公司财务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公司的财务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法性,维护公司的财务稳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物业公司的财务管理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会计准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物业公司应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活动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二章:财务预算和预测第四条物业公司每年应编制财务预算和预测,确保公司的资金运作符合预期目标。
第五条财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和资本预算,通过预算编制和执行可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科学控制。
第六条财务预测是根据公司过往的财务数据和市场趋势,对未来的财务状况进行估计和预测,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章:会计核算第七条物业公司应按照会计原则,正确记录和报告财务信息,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八条财务会计包括应收账款、应付账款、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核算项目,必须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分类和核算。
第九条物业公司应定期进行会计账簿核对和调整,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财务报告第十条物业公司每年应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及时向股东和监管机构公布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第十一条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确保报告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第十二条财务报告应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编制,同时应披露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等信息。
第五章:财务审计第十三条物业公司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的审查和评估。
第十四条财务审计应由独立的审计机构进行,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第十五条财务审计的内容包括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的审查,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合规性的评估。
第六章:财务风险管理第十六条物业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财务风险管理制度,有效应对各类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的财务安全。
第十七条财务风险管理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应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2023年按照我国现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023年按照我国现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文将讨论2023年按照中国现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现金管理制度是指企业在处理日常现金收付款事务时所遵循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这些规定和程序旨在确保企业合理、高效地管理现金流,减少风险,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以下是2023年我国现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措施。
一、现金管理部门根据现金管理制度,企业应设立专门的现金管理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现金管理工作。
现金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现金管理政策、流程和制度,协调和监督企业各部门的现金收付款事务。
二、现金管理政策现金管理部门应制定现金管理政策,明确企业的现金管理目标、原则和方法。
政策应包括以下内容:1. 现金流动预测和计划:企业应根据经营需要和资金状况,编制现金流动预测和计划。
预测和计划应准确、及时,以确保资金的充足和有效利用。
2. 现金资金的集中管理:企业应根据集团或企业的需求,合理配置现金资金,集中管理现金账户,实现集团或企业资金的整体监控和调度。
3. 资金的利用和投资:企业应根据资金状况和投资需求,合理选择投资品种、方式和风险,提高资金的收益率和流动性。
4. 现金流动的控制和审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现金流动控制和审计机制,加强对现金收付款事务的监督和检查,并定期进行内部外部审计。
三、现金收付款管理1. 现金收款管理:企业应建立现金收款管理制度,明确收款的流程和程序。
收款人员应核对款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及时入账和登记。
企业应推广电子支付方式,减少现金收款的使用。
2. 现金付款管理:企业应建立现金付款管理制度,明确付款的流程和程序。
付款人员应核对付款事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遵循审批程序进行付款。
企业应推广电子支付方式,减少现金付款的使用。
3. 银行账户管理:企业应合理使用银行账户管理企业资金,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监管和控制。
企业应及时调整账户余额,防止账户资金过多或过少。
四、资金监控和控制1. 现金流量预测和分析:企业应建立现金流量预测和分析制度,定期分析和评估企业的现金流动情况。
2023年关于企业资金的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2023年关于企业资金的管理规章制度内容关于企业资金的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本公司拥有或控制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是:货币资金收支与记账的岗位分离;货币资金收支的经办人员与货币资金收支的审核人员分离;支票(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的保管与支取货币资金的财务专用章和负责人名章的保管分离。
第四条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对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二章分工与授权第五条公司财务部门要设置如下岗位:(一)出纳员岗位,负责保管本单位的库存现金,保管银行支票等有编号的银行结算凭证,保管内部收款收据和本人名章,办理货币资金的结算和收付业务,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
不得由一个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二)设置货币资金核算岗位,负责审核货币资金收支的原始凭证,填制有关会计凭证、登记有关会计账簿,对货币资金的账簿记录和实际金额进行核对;(三)设置货币资金业务负责人岗位,负责领导、组织公司的货币资金核算、管理工作,保管除出纳员名章之外的`所有与货币资金收付有关的印章,拟定资金管理和核算办法、编制资金收支计划、负责资金调度、负责资金筹集、负责公司的各项投资等。
第六条公司应当配备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合格人员,分别担任货币资金业务的各个岗位,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并且要定期实行财务部门内各岗位之间的轮换制度。
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七条公司货币资金支付的批准权限统一由公司付总经理在其授权范围内行使,超过授权范围的,由董事长行使。
2024年资金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资金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安全,提高货币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风险,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货币资金管理范围包括投资性资金、筹资性资金、经营性资金。
1、投资性资金指对外投资及投资收益、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投资等资金的收入与支出;2、融资性资金指公司为了弥补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缺额,向金融机构或其他法律主体借入或归还的资金等;3、经营资金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税负,以及其他和经营活动相关的资金收入与支出,主要表现为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应收应付款项、存货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货币资金,其表现形式主要包括:1、现金,是指公司库存的现金,不包括公司各部门借用的、尚未报销的备用金。
2、银行存款,是指公司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
3、其他货币资金,是指公司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____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形式的货币资金,以及其他包括人民币和按国家有关法规允许公司保管或存放的外币。
第四条货币资金实行预算管理。
公司负责人根据董事会批准的年度经营计划,要求各职能部门编制本部门的资金预算,经财务部门审核、综合平衡后编制年度现金流量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执行。
第二章授权与批准第五条为提高内部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对公司实际控制,并纳入合并范围内的母子公司之间,以及所属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授权给财务总监进行审批。
第六条审批权限对外支付资金的申请,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本规定所设权限的金额为同一笔业务发生费用总额,严禁将同一笔业务分次报销。
第七条财务审核。
财务部门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对资金支付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进行审核。
第八条资金支付须严格按照支出性质逐级上级审核或审批,严禁越级审核或审批。
2023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通过以下方式取得或者形成的资产:(一)使用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二)接受调拨或者划转、置换形成的资产;(三)接受捐赠并确认为国有的资产;(四)其他国有资产。
第三条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实行政府分级监管、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直接支配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加强对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审查、批准重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事项。
第五条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牵头编制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有关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相关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制定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接受国务院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相关部门根据职责规定,按照集中统一、分类分级原则,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优化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
第六条各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应当明确管理责任,指导、监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各部门所属单位负责本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应当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七条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管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应当遵循安全规范、节约高效、公开透明、权责一致的原则,实现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
第二章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第八条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根据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结合资产存量、资产配置标准、绩效目标和财政承受能力配置资产。
第九条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合理选择资产配置方式,资产配置重大事项应当经可行性研究和集体决策,资产价值较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并履行审批程序。
2023年关于财务会计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2023年关于财务会计管理规章制度细则2023年关于财务会计管理规章制度细则范文一一、业务性资金实行计划管理1、年初由财务部根据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编报资金使用计划、单项工作计划表,报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2、公司各部门计划内业务用资金,须填制资金使用申请表。
由总经理审批,特殊情况下总经理可授权执行副总经理审批。
二、费用性资金实行一支笔审批管理1、所有费用的支出,每月均有总经理审批执行。
2、费用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由总经理或财务总监审批执行。
3、费用支出在1000元以下的由执行副总经理会同财务主管审批后执行,同时上报总经理。
4、差旅费用的审批由执行副总经理和财务主管共同审批,同时上报总经理。
5、差旅费的开支标准由总经理或财务总监确定报董事会批准。
6、专用性票据要正规票据,7、固定资产的购置必须经总经理审批报董事会同意后方可购置。
8、员工工资的审批由总经理审批。
三、控制现金使用范围,严格票据和现金管理。
财务人员及时做好原始票据的催缴回收工作,杜绝白条下账和抵库。
1、职工因公领用款项,一般情况下要七天内核销报账,无特殊原因,月满不报者扣发工资顶替。
2、内部职工个人借款,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办理,经领导批准的借款,必须注明还款日期及办法,否则财审部拒付。
3、不论支票、现金,发生费用时经办人必须要求对方开具正式发票。
支票发出时,财审部门要执行审批手续,登记支票使用备查薄。
要准确填写金额,如具体额度不确定,应限位数,使用限位数支票时,经办人应亲手填写或严格监督收方填写,并让其在存根联上签字,以防公司受经济损失。
4、支票领用人从领用之日起,七日内必须报账,对到期不报者财务人员应及时督促,并拒绝再发放。
因此造成损失的,由支票领用人承担一切责任。
5、严禁开空头支票、远期支票。
否则,出现问题纠纷、经济责任、法律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6、差旅费报销按公司规定执行。
7、职工工资及年终奖励工资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标准。
办公室负责填列考勤表,后由财审部做工资表,经总经理签批后,由职工个人签领。
2023年现金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023年现金管理条例实施细则____年现金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现金管理的监督和管理,保护国家金融安全,维护市场秩序,推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现金管理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单位和个人的现金管理活动。
第三条现金管理活动包括现金收受、支付、存储、结算、清分、运输等环节,以及与现金管理相关的信息记录、报告、审计等事项。
第四条现金管理应当依法合规、风险可控,推进电子支付等非现金支付方式的普及和使用,促进现金管理的便利化和安全性。
第五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和权限,加强内部风险控制和管理。
第六条个人在现金管理活动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确保现金的安全和合法使用。
第二章现金收受第七条现金收受应当依法合规,确保收入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第八条各单位和个人在收受现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出具收据或发票,明确记录收入来源和用途。
第九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收受登记制度,明确收入责任人和收入流程,确保现金收入的安全和可追溯性。
第十条金融机构应当对现金收入进行实名认证和资金来源核实,确保不得收受来历不明的现金。
第三章现金支付第十一条现金支付应当依法合规,确保支付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第十二条各单位和个人在进行现金支付时,应当按照规定出具支付凭证,明确记录支付的对象和金额。
第十三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支付制度,明确支付责任人和支付程序,确保现金支付的安全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金融机构应当对现金支付进行实名认证和资金用途核实,确保不得用于非法活动或洗钱等违法行为。
第四章现金存储第十五条现金存储应当依法合规,确保存储的安全和有效性。
金存储制度,明确存储责任人和存储程序,确保现金存储的安全和规范性。
第十七条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当提供安全、便捷的现金存储服务,定期对存储现金进行清点、验钞和同存业务。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范文篇一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经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成立的私营企业。
第三条*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私营企业协会、工商业联合会协助实施本条例。
第四条私营企业应依法经营,依法纳税,公平竞争,接受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私营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依法建立健全包括财务、用工、生产、质量、环保、经营、安全、卫生、保卫等制度。
第五条私营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受聘、受雇人员(以下统称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他们办理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第六条私营企业对企业的合法财产(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享有所有权。
私营企业投资者对其所有财产依法享有处分权。
第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敲诈勒索或以其他手段侵犯私营企业的合法财产。
第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破坏私营企业的合法经营场所。
国家因建设需要,征用、拆迁私营企业合法经营场所的,应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或安置。
第九条私营企业对经依法登记的企业名称、注册商标、专利技术享有专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和损害。
第十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成立的私营企业的股东,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不按股东协议、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规定缴交各自应交的出资额;(二)在企业登记注册成立后抽逃出资;(三)未经股东会或者其他合伙人同意向外转让出资;(四)其他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第十一条私营企业的董事、监事、合伙人和职工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二)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物;(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企业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四)将企业资金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五)擅自以企业资产为任何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六)擅自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企业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企业利益的活动;(七)不依法办理企业变更登记,改变企业法定代表人;(八)泄露企业已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生产工艺流程、经营策略等商业秘密;(九)损毁企业设备、工具、设施等财物,给企业造成损失;(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属于侵犯企业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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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有关企业资金的管理制度条例有关企业资金的管理制度范文一(一)资金日常管理1、资金定义:货币资金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停留于货币形态的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它货币资金。
一切收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
2、库存现金的管理:原则上公司库存现金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核实库存限额规定。
现金的支出须符合现金使用范围规定。
出纳人员须将公司库存现金存放至公司保险柜处,并妥善保管其密码和钥匙。
每日需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并编制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日结,账实相符,财务经理应至少每月对库存现金进行一次盘点抽查。
3、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遵照银行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每日需编制银行存款日记账,按月取回各银行对账章,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与银行对账单作为会计档案进行装订存档保管。
(二)资金支出管理1、财务部是货币资金收支信息集中、反馈的职能部门。
其它职能部门凡涉及货币资金的收支信息,必须及时反馈到财务部。
对外签署的涉及款项收付的合同或协议,应向财务部提交一份原件,以便根据有关合同、协议办理手续。
无合同、协议的(或无有效合同、协议),财务部有权拒绝办理。
2、资金支出必须依据审核完整无误的单据中金额进行支付,严禁“无票”支出,严禁“白条”抵账。
3、各项资金支出原则上需根据预算进行拨付。
同时,各部门对于资金支出应提前与财务部进行申请(1万元以内的资金支付,需至少提前一天申请,3万元以内的资金支付,需至少提前两天申请,3万元以上的资金支付需前三天申请),以便财务部备款。
3、各类支出相关细则管理如下:(1)、个人借款支出a、公司员工因公干需要向公司借支款项,由申请人填写借款单,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经理审核后由公司副总和公司总经理进行审批。
出纳人员根据上述审核完整无误的单据,向借支人支付款项。
b、个人借款支付方式:原则上个人借款为1000元(含)以下,通过现金方式支付;个人借款为1000元以上,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转入员工工资卡内)。
(2)、零星费用报销支出a、操作流程根据公司费用报销制度执行,出纳人员根据审核完整无误的单据,进行款项支付。
b、零星费用报销方式:原则上费用报销为1000元(含)以下,通过现金方式支付;费用报销金额为1000元以上,通过转账方式支付。
(3)、商品采购货款和大额行政采购支出a、由采购人员填写采购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副总、总经理相关节点人员审核后,方可进行款项支付。
b、应依据我司与供应商合同约定进行付款,原则上此类款项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4)内部转款及其他支出我司向关联单位转款,必须依据董事长、总经理审核的转款单,进行款项转出。
(二)资金收入管理1、公司销售收入原则上通过转账方式收取,各部门应提前向财务部了解“转入户”具体详况。
2、对于少数客户以付现方式向我司支付货款情况,应至少由一名业务部人员陪同行政部销售后勤人员向其收取现金。
销售后勤人员收取现金后,应于一个工作日内交至财务部出纳处,出纳再向开具收款票据。
对于个别客户需先行开具票据再付现情况下,由销售后勤人员向财务部领取已开票据,再由销售后勤人员持该票据去完成收款后,于一个工作日内将款项交至财务部出纳处。
3、对于上述第“2”点关于收取客户现金情况重点说明如下要点:a、至客户处收现,由销售后勤人员收取(但应至少有一名业务人员陪同),销售后勤人员对资金的安全性负责。
b、销售后勤人员收现后,应于一个工作日内交至财务部出纳处。
c、对于收取的款项,任何人员不得侵占、挪用。
四、财务部出纳人员每日向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报送资金日报表。
有关企业资金的.管理制度范文二1 总则1.1 根据国家要求,为了加强公司技改资金的监督管理,规范公司设备(物资)采购行为,防止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是公司技改、技措、基建、非标设备制造等项目涉及决算程序、价格监督、合同管理、付款规定等行为的基本规范。
2 技改投资决策原则2.1 科学化民主化原则2.2. 经济效益原则2.3可行性原则2.4 系统性原则2.5 责任到人原则3 程序3.1 公司在计划年度内发生的技改、技措、基建、非标设备制造等项目(以下简称技改项目)应按技改项目投资金额的大小实行分级分权管理。
3.1.1 投资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技改项目,由工程部门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同时经相关部门论证后,由技术、财务副总经理共同审核批准。
3.1.2 投资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至300万元的技改项目,由工程部门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同时经相关部门论证,由技术、财务副总经理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实施。
3.1.3 技改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属公司重大技改项目。
由工程部门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同时经相关部门论证,由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实施。
3.2 各个职能部门在决策方案论证中,职责分工如下:3.2.1 工程部门负责编制书面的项目建议书,对项目名称、投资目的、投资依据、市场预测、拟建规模、生产性质和工作制度、人员设备及生产面积安排、工艺流程、总图贮运与公用动力、环境保护、投资估算、资金________、经济效益等作出规划。
3.2.2 资产经营部门负责投资预算及经济效益预测的分析,并作出书面可行性报告。
3.2.3 销售、技术、生产、工程、设备制造、人力资源、质量、财务、工艺等部门及相关制造分厂须对两方面内容进行论证:对项目建议书在本职责范围内的内容进共4页第1页行评价;对项目建议书总体方案提出意见。
要求每个部门签注书面意见,并由每个部门的第一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上报。
3.3 投资决策应当有充分的论证依据,因此各类技改项目投资决策之前的预算编制及相关部门的可行性论证是重要的环节,必须有准备地组织,以便在方案论证时,用数据提供决策依据,避免(减少)决策盲目性。
4 价格管理4.1 经批准实施的技改项目,在设备(物资)采购价格的决策上,也必须制定相应的规定,以做到决策程序透明,价格内部公开。
4.2 工程承包项目、单台设备(物资),采购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必须实行招标采购。
工程承包项目、单台设备(物资),采购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也应尽量实行招标采购。
4.3 招标采购工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由技术、财务副总经理和工程部门、财务部门等职能部门成员组成,对招标采购工作实行集体研究,民主决策。
4.4 除招标采购以外的其他设备(物资),根据采购金额的大小实行分类价格管理:4.4.1 工程承包金额、单台设备价格在5万元以下的,由采购部门负责人确定。
4.4.2 工程承包金额、单台设备价格在5万元至20万元以内的,由采购部门提出2个以上供货单位比质比价的方案,并提出倾向性建议。
方案报财务部门价格审核,由财务部门根据所掌握的市场价格信息及分析情况,提供给技术、财务副总经理共同审核批准。
4.4.3 工程承包金额、单台设备价格在20万元以上的,由采购部门提出2个以上供货单位比质比价方案,由技术副总经理或财务副总经理直接参与价格洽谈工作。
4.4.4 委托威孚房开公司实施的技改项目,工程承包金额、单台设备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房屋开发公司总经理审批后采购;5万元至20万元以内的,由威孚房开公司提供价格方案,报财务部门价格审核后,由技术、财务副总经理共同审核批准;工程承包金额、单台设备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由技术副总经理或财务副总经理直接参与价格洽谈工作。
4.4.5 为了确保技改项目的进度,凡价格方案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确定的,应在一周内给予答复,其余的应在3天内给予答复。
5 合同签订与内部审核5.1 凡工程承包金额、单台设备采购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原则上应签订经济合同。
如因某些不确定因素不能事先签订合同,应及时与财务部门沟通,并在事后补办相应手续。
5.2 合同由采购部门负责对外签订,但在签订之前,必须执行公司内部的合同签订审批规定,即由采购部门填制内部合同审批单,内容包括供货单位名称、采购设备名称、单台价格、总金额、拟采取的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由采购部门按照管理权限逐级送审、签字,经批准后方能对外签订合同。
5.3 委托威孚房开公司实施的技改项目,其工程承包金额、单台设备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上也应签订合同。
审批手续按公司规定进行,经批准后由威孚房开公司对外签订合同。
5.4 合同正本其中一份由财务部门保留。
6 资金付款管理6.1经批准实施的技改项目,由工程部门按月编制用款计划,财务部门安排资金。
6.2 在技改资金的每项付款前,财务部门应当对原始单据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才能付款,审核内容如下:6.2.1 是否有书面合同。
6.2.2 合同是否有授权签订的批准手续。
6.2.3 付款的单价、总金额、方式、期限是否在合同的范围内。
6.3 对审核不符合规定的采购行为,财务部门不予办理付款手续。
6.4 委托威孚房开公司实施的技改项目,资金由工程部门归口安排,财务部门将资金计划列入工程部门用款范围,由威孚房开公司按规定对外付款,并按月反馈至工程管理部门。
6.5 工程部门每月要对技改项目资金作出分析,分析内容主要有本月投入资金、累计投入资金、采购设备状态(包括已投入使用、设备已到位未安装、设备未到位预付款、设备已付款金额占应付款总额的比例)。
委托威孚房开公司实施的技改项目,由房开公司每月对技改项目资金作出分析,内容同上,并报工程管理部门。
6.6 财务部门每月要与工程部门核对资金付款金额,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协调处理。
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负有监督责任。
7 有关责任7.1 公司经营者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执行本制度,支持公司采购部门、质量价格监督部门履行职责。
7.2 公司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及责任部门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制度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执行中不断完善技改资金管理。
7.3 技改项目结束后,公司审计部门可根据需要组织专项审计。
7.4 对违反本制度,损害公司利益,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部门和有关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赔偿;对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帐外暗中收受回扣和收受贿赂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记过、调离岗位、解聘、除名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关企业资金的管理制度范文三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对资金的内部控制,保证资金的安全, 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
第三条公司至少应当关注涉及资金管理的下列风险:(一)资金管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二)资金管理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
(三)银行账户的开立、审批、使用、核对和清理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导致受到处罚造成资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