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作业防护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终8.7)
2024年焦化厂对粗苯加工的安全要求(2篇)

2024年焦化厂对粗苯加工的安全要求1精苯1.1精苯生产区域宜设高度不低于2.2m的围墙,其出入口不得少于两个,且正门应设门岗。
1.2禁止穿带钉鞋或携带火种者以及无有效防火措施的机动车辆进入围墙内。
1.3精苯生产区域,不得布置化验室、维修间、办公室和生活室等辅助建筑。
1.4金属平台和设备管道应用螺栓连接。
1.5洗涤泵与其他泵宜分开布置,周围应有围堰。
1.6洗涤操作室宜单独布置,洗涤酸、碱和水的玻璃转子流量计,应布置在洗涤操作室的密闭玻璃窗外。
1.7封闭式厂房内应通风良好,设备和贮槽上的放散管应引出室外,并设阻火器。
1.8苯类贮槽和设备上的放散管应集中设洗涤吸收处理装置、惰性气体封槽装置或其他排气控制设施。
1.9苯类管道宜采用铜质盲板。
1.10禁止同时启动两台泵往一个贮槽内输送苯类液体。
1.11苯类贮槽宜设淋水冷却装置。
1.12各塔空冷器强制通风机的传动皮带,宜采用导电橡胶皮带。
1.13初馏分贮槽应布置在库区的边缘,其四周应设防火堤,堤内地面与堤脚应做防水层。
1.14初馏分贮槽上应设加水管,槽内液面上应保持0.2~0.3m水层。
露天存放时,应有防止日晒措施。
1.15禁止往大气中排放初馏分。
1.16送往管式炉的初馏分管道,应设气化器和阻火器。
1.17处理苯类的跑冒事故时,必须戴隔离式防毒面具,并应穿防静电鞋或布底鞋,且宜穿防静电服。
2古马隆生产2.1古马隆蒸馏釜宜采用蒸汽加热,若采用明火加热,其距精苯厂房和室外设备应不小于30m。
2.2用氯化铝聚合重苯的室内,禁止无关人员逗留。
2.3热包装仓库应设机械通风装置,热包装出口处应设局部排风设施。
3苯加氢3.1反应器的主要高温法兰,应设蒸汽喷射环。
3.2主要设备及高温高压重要部位,应设有固定式可燃性气体检测仪。
3.3莱托尔反应器器壁应涂变色漆,以便发现局部过热。
3.4制氢还原态催化剂,严禁接触空气及氧气,停工时应处于氮封状态。
3.5取样时应装好静电消除器。
粗苯工段职业危害有关规定范文(二篇)

粗苯工段职业危害有关规定范文粗苯是一种常用的有机溶剂,广泛应用于化工、涂料、橡胶等行业。
然而,粗苯的使用也伴随着一定的职业危害。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与粗苯工段职业危害有关的规定。
本文将就这些规定进行介绍,以帮助了解粗苯工段的职业危害和应对措施。
粗苯的主要职业危害主要包括:毒性、易燃、蒸汽刺激、麻醉作用和对环境的污染等。
针对这些危害,国家和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规定来确保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安全。
首先,关于粗苯在工作环境中的浓度的规定是十分重要的。
国家相关规定明确了粗苯的安全浓度限值,即每立方米粗苯浓度不得超过50毫克。
这是为了确保劳动者在长时间暴露于粗苯工作环境下不受到毒害的保护措施。
其次,对于粗苯的储存和使用也有一系列规定。
储存粗苯的场所必须符合特定的安全要求,包括通风良好、防止火灾和爆炸等。
同时,在使用粗苯时,必须使用防护设施,如呼吸器、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以降低职业危害的风险。
此外,关于粗苯的接触和暴露时间也有相关的规定。
劳动者接触粗苯的时间不得超过每天工作8小时,而且在接触粗苯后应当立即洗手,以减少毒性物质残留在体内的风险。
另外,对于粗苯工段的职业健康监护也有相关规定。
劳动者在接触粗苯前必须接受身体健康检查,并定期进行健康监护。
此外,相关部门还制定了一系列的职业病防治措施和应急预案,以确保粗苯工段的职业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和处理。
总之,在粗苯工段,相关部门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这些规定主要涵盖了粗苯的浓度限值、储存和使用条件、接触暴露时间等各个方面。
通过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粗苯工段可能带来的职业危害,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粗苯工段职业危害有关规定范文(二)一、综述随着化工行业的飞速发展,粗苯工段作为其中的重要环节,承担着许多重要的任务。
然而,粗苯工段的工作环境复杂,职业危害较大,对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苯职业接触限值修订说明

我国纯苯市场历来在世界性纯苯结构及贸易流向中扮演着首屈一指的角色。纯苯是重要的基础化工原料,其下游产品种类丰富,在生产橡胶、塑料、纤维等行业广泛应用。
苯的生产和使用途径广泛,可以作为溶剂、萃取剂和稀释剂,也是有机化学合成的重要原料。生产、使用、运输和储藏苯的过程中,作业人员都可能接触到苯。职业苯接触人群还包括工作场所接触汽车废气的工作人员,如加油员、环卫人员等。职业性苯暴露主要是在生产环境中以苯蒸气形式由呼吸系统吸收进入人体内,少部分经皮肤吸收。
2、职业活动过程中,苯不仅可以通过呼吸道吸收进入机体,还可以通过皮肤吸收,因此,即使工作场所空气中苯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情况下,仍可能存在经皮肤吸收过量的苯,进而引起健康损害,应针对这些岗位加强工人职业健康检查,并完善职业健康防护措施。
1、苯的理化性质
苯是一种易燃易爆的物质,在常温常压下呈无色透明的液态:
---相对分子质量是78.1;
---比重为0.878 g/m3;
---凝固点 5.5℃;
---沸点80.1℃;
---蒸气压13.3 kPa;
---气味阈值4.8 mg/m3~15.0 mg/m3;
---熔点5.5℃。
2、接苯企业现况调查
2、为有效控制和降低接苯工人健康损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我国1958年首次制定工作场所空气中苯职业接触限值,将最高容许浓度(MAC)设定为80mg/m3。随着对苯健康危害的逐渐认识,我国对苯职业接触限值进行了多次修订,2002 年制定了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6 mg/m3)和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TEL,10mg/m3)。
苯职业接触限值修订
一、苯职业接触限值修订情况
1、2022年11月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法规司发布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国卫通〔2022〕14号),将PC-TWA从6 mg/m3降为了3 mg/m3,将PC-STEL10 mg/m3调整为6 mg/m3。
苯的安全管理制度

苯的安全管理制度一、苯的生产和使用环境管理1. 确保生产环境的安全:生产场所应符合防止火灾、爆炸、泄露等危险事故的要求,应设置安全出口、通风系统、泄漏收集设施等。
对于生产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2. 严格控制苯的使用量:生产单位应根据需求量合理确定苯的使用量,并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使用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了解苯的危险性质和安全使用方法。
3. 禁止在生产现场吸烟、使用明火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避免发生火灾事故。
二、苯的储存和运输管理1. 储存环境应符合防火、防爆、通风、干燥等要求,远离火源、热源和强氧化剂。
应定期检查储存容器的密封性和完整性,确保苯不会泄漏。
2. 运输苯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槽车,保证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泄露。
在装卸苯的过程中应采取防护措施,避免接触皮肤和呼吸道。
3. 对于苯的长期储存,应定期检查苯的质量,严格控制其浓度和纯度,避免发生变质导致危险事故。
三、苯的事故应急管理1. 制定苯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责任人和应急响应流程。
对于事故可能导致的人员伤亡、环境污染等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措施。
2. 在事故发生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快控制事故扩散,减少损失。
同时要做好事故调查与处理,找出事故原因,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苯的安全培训和教育1. 对生产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苯的安全培训,包括苯的危险性质、安全操作规范、应急措施等内容。
定期组织演练,检验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
2. 增加苯的安全意识,提高人员对苯危害的认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以上是关于苯的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要点,制定和执行好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苯生产和使用安全的重要措施。
生产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保障生产人员和环境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希望通过不懈的努力和管理,确保苯的安全生产和使用,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苯作业防护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终8.7)

中国石化安〔2011〕XX号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苯作业防护管理规定》的通知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现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苯作业防护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三月一日主题词:苯作业管理规定通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办公厅20××年××月××日印发通用业务制度-实施类1 总则1.1本规定所称苯作业,包括直接从事苯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经营和废弃以及其他可能接触苯的作业。
1.2 苯属高毒物品,苯作业防护要同时遵守《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高毒物品防护管理规定》。
1.3 苯属确认人类致癌物,应采取技术措施与个人防护,减少接触机会,尽可能保持最低接触水平。
2 组织机构与职责2.1 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负责集团公司苯作业的监督管理,各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苯作业的监督管理,各作业部和装置负责各自的职业卫生日常管理。
2.2 存在苯作业的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本单位苯作业防护负责。
2.3 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苯作业的实际,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建立本单位苯分布档案,明确高风险区域、高危害作业范围,并制定防范措施,编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3 职业卫生管理3.1 原材料采购与运输3.1.1 可以用低毒物品代替苯的作业,严禁使用苯。
3.1.2 供应商及运输商应具备相关资质。
采购苯或含苯物料时,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否则不得将其列为供应商:(一)取得国家颁发的相应许可和经营许可证;(二)有与供应物品相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进口物品说明书和标签必须有中文说明和标志。
对含有苯的原料、产品,应做到严密包装,用具、器材、容器应坚固可靠,符合运输安全要求,防止在运输过程中破损、逸散。
3.1.3 装载苯或含苯物料的车辆的停放,要有专人监护,严格禁止在生活区、办公区、厂内道路及其它人流集聚的场所停放。
粗苯工段职业危害有关规定(四篇)

粗苯工段职业危害有关规定粗苯作为一种有毒、易燃的化学物质,其在工业生产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职业危害。
为了保护工人的身体健康,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标准。
以下是粗苯工段职业危害有关的一些规定:1. 接触限值:各国对粗苯的接触限值有明确规定,即规定工人在工作岗位上每天接触粗苯的最大限度时间以及允许的最大暴露浓度。
工人的粗苯暴露水平应该低于限制值。
2. 个人防护装备:工人在接触粗苯时应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服等,以防止粗苯进入身体。
3. 通风设施:工作场所应配备良好的通风设施,确保空气中粗苯浓度的控制。
4. 安全操作程序:制定安全操作程序,规定工人在进行粗苯操作时的安全措施,如操作规范、紧急情况处理等。
5. 培训和教育:工人需要接受相关的培训和教育,了解粗苯的危害性、防护措施以及紧急事故的处理方法,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
6. 健康监测:定期对接触粗苯的工人进行健康监测,包括体检、生物监测等,及时发现潜在的健康问题。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工人在粗苯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保护他们免受粗苯职业危害的伤害。
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规和标准,规定的具体内容可能有所不同。
因此,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来制定相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措施。
粗苯工段职业危害有关规定(二)职业病是指由于从事某一种职业活动或在特定的工作环境中接触到有害物质或受到有害因素的影响,而导致的损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疾病。
在粗苯工段,由于接触到粗苯等有害物质,劳动者面临着一定的职业危害。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职业危害防护规定。
下面将就粗苯工段的职业危害有关规定进行详细介绍。
一、职业危害评估为了了解粗苯工段劳动者面临的职业危害程度,需要进行职业危害评估。
职业危害评估是指对特定工作岗位上劳动者接触的有害物质或受到的有害因素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可用于制定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
在粗苯工段中,职业危害评估需要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1.粗苯的毒性评估:需要了解粗苯对人体的有害作用,包括急性中毒、慢性中毒以及对生殖系统的影响等。
2024年苯对人体的危害与防护(2篇)

2024年苯对人体的危害与防护一、什么是苯苯是一种无色具有特殊芳香气味的液体,沸点为80.1℃,甲苯、二甲苯属于苯的同系物,都是煤焦油分馏或石油的裂解产物。
目前室内装饰中多用甲苯、二甲苯代替纯苯作各种胶.油漆.涂料和防水材料的溶剂或稀释剂。
因为苯具有易挥发、易燃、蒸气有爆炸性的特点。
人在短时间内吸入高浓度的甲苯、二甲苯时,可出现中枢神经系统麻醉作用,轻者有头晕、头痛、恶心、胸闷、乏力、意识模糊,严重者可致昏迷以致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
如果长期接触一定浓度的甲苯、二甲苯会引起慢性中毒,可出现头痛、失眠、精神萎靡、记忆力减退等神经衰弱样症候群。
苯化合物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为强烈致癌物质。
二、苯的主要来源1、油漆。
苯化合物主要从油漆中挥发出来,苯、甲苯、二甲苯是油漆中不可缺少的溶剂。
2、各种油漆涂料的添加剂和稀释剂。
苯在各种建筑装饰材料的有机溶剂中大量存在,比如装修中俗称天那水和稀料,主要成分都是苯、甲苯、二甲苯。
3、各种胶粘剂。
特别是溶剂型胶粘剂在装饰行业仍有一定市场,而其中使用的溶剂多数为甲苯,其中含有30%以上的苯。
4、防水材料。
三、苯对人体的危害1、慢性苯中毒主要苯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2、长期吸入苯能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
并出现神经衰弱样症状,表现为头昏、失眠、乏力、记忆力减退、思维及判断能力降低等症状。
若造血功能完全被坏,可发生致命的颗粒性白细胞消失症,并可引起白血病。
3、苯可导致胎儿的先天性缺陷。
四、防止措施1、装饰材料的选择。
装修中尽量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和污染少的装修材料,2、施工工艺的选择。
施工工艺不规范,使得室内空气中苯含量大大增高,3、装饰公司的选择。
要选择带有绿色环保标志的装饰公司,并在签定装修合同时注明室内环境要求,5、装修后的居室不宜立即迁入。
居室装修完成后,使房屋保持良好的通风环境,待苯及有机化合物释放一段时间后再居住2024年苯对人体的危害与防护(2)引言:苯是一种广泛存在于我们周围环境中的有机物质,经多年的研究发现,苯对人体健康有一定的危害性。
苯库(苯罐)安全管理制度

苯库(苯罐)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的安全管理,确保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发送等环节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大罐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发送的管理,其他罐区可遵照执行。
2 职责2.1 生产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罐区综合安全监督管理。
2.2 设备动力部负责罐区设备、设施综合管理。
2.3 保卫部负责罐区消防设施、器材、治安保卫综合管理。
2.4 罐区管辖单位负责罐区的日常管理。
2.5 罐区管辖单位负责人是罐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罐区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6 罐区管理联系人负责按《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履行管理职责。
3 内容3.1 一般规定3.1.1罐区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各岗位人员应经过岗位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3.1.2 罐区实施封闭化管理,执行24小时值班制。
3.1.3 罐区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门卫制度和物料装卸、发送操作确认制度。
3.1.4罐区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危险作业等应分别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3.1.5 罐区应制定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并定期进行演练。
3.1.4 人员进入罐区管理(1)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罐区。
(2)外来施工人员进入罐区应履行登记,凭临时出入证进入。
(3)外来参观、学习人员进入罐区除由公司领导及职能部门人员带领外,其他应办理手续,并由罐区有关人员陪同。
(4)罐区防火堤内、装卸作业区、泵房等爆炸危险区域,禁止使用非防爆移动通信设备,人员进入须触摸消除人体静电装置。
3.1.5机动车辆进入罐区管理(1)进入罐区机动车辆须在佩戴有效的防火罩和小型的灭火器材。
(2)铁路机车进入罐区装卸台,应符合安全规定,应加挂隔离车,不得顶车溜放作业,并有防止产生火花的安全措施。
(3)外来机动车辆装、卸完物料后,不准在罐区内停放和修理。
(4)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机动车辆应有可靠的静电接地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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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安〔2011〕XX号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苯作业防护管
理规定》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
现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苯作业防护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三月一日
主题词:苯作业管理规定通知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办公厅20××年××月××日印发
通用业务制度-实施类
1 总则
1.1本规定所称苯作业,包括直接从事苯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经营和废弃以及其他可能接触苯的作业。
1.2 苯属高毒物品,苯作业防护要同时遵守《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高毒物品防护管理规定》。
1.3 苯属确认人类致癌物,应采取技术措施与个人防护,减少接触机会,尽可能保持最低接触水平。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负责集团公司苯作业的监督
管理,各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苯作业的监督管理,各作业部和装臵负责各自的职业卫生日常管理。
2.2 存在苯作业的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本单位苯作业防护负责。
2.3 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苯作业的实际,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建立本单位苯分布档案,明确高风险区域、高危害作业范围,并制定防范措施,编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3 职业卫生管理
3.1 原材料采购与运输
3.1.1 可以用低毒物品代替苯的作业,严禁使用苯。
3.1.2 供应商及运输商应具备相关资质。
采购苯或含苯物料时,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否则不得将其列为供应商:(一)取得国家颁发的相应许可和经营许可证;(二)有与供应物品相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进口物品说明书和标签必须有中文说明和
标志。
对含有苯的原料、产品,应做到严密包装,用具、器材、容器应坚固可靠,符合运输安全要求,防止在运输过程中破损、逸散。
3.1.3 装载苯或含苯物料的车辆的停放,要有专人监护,严格禁止在生活区、办公区、厂内道路及其它人流集聚的场所停放。
3.2 作业场所管理
3.2.1 涉苯作业的建设项目,要从源头控制苯作业存在的危害和防护,预防苯中毒的防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进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
要采用先进适用的生产工艺,实现苯作业的自动化、机械化、密闭化。
3.2.2 苯作业的工作场所,应设臵必要的固定式有毒气体(苯)报警仪,报警预报值应设定为5mg/m3,报警值应设定为10mg/m3。
3.2.3 苯储罐等容器和设备应设臵液位计、温度计,并应装有具备液位、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臵,重点储罐等应设臵紧急切断装臵、围堰、泄险沟槽。
3.2.4 生产苯和大量使用含苯化合物的车间,应安装局部抽风设施,加强场所通风,保持适度负压,防止其外逸和扩散,排入大气前应经过净化回收。
通风系统和设备应为防爆型。
3.2.5 苯作业场所,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要求,设臵警示线、警示牌和告知卡。
生产区域醒目位臵设臵风向
标。
3.2.6 苯作业场所应设臵喷淋洗眼设施,应保证设施生活新鲜水的不间断供水。
喷淋洗眼器应保证做到防冻、防凝、防腐。
应急范围为无障碍15米(或无障碍10秒),喷淋水流量最小为75.7升/分钟,持续15分钟。
洗眼的水流量至少1.5升/分钟,持续15分钟。
喷淋洗眼器必须建立检查维修记录。
3.2.7 严禁含苯物料直接排放,对涉及苯的装臵和设备进行重点管理,组织做好设备检查和消缺,确保含苯物料不泄漏。
对苯防护设施要定期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3.2.8 分析化验室内使用苯或含苯物料的操作必须在
通风橱内进行,分析作业时通风橱门必须拉至操作者呼吸带以下,通风橱门风口速度不得低于0.6米/秒;苯装车时,鹤管与槽车口应密闭,槽车内的含苯废气应回收处理或净化处理后高空排放;苯卸车必需设余液回收系统,禁止人工回收余液;凡是含苯及苯系物的采样,应密闭采样;罐内防腐涂料作业必需设移动通风。
3.2.9 苯作业车间应设臵更衣室,更衣室应配臵闭锁式衣柜,便服、工作服分柜存放。
工作服及时清洗,严禁将污染的工作服带离厂区。
3.2.10 苯作业厂前区应设臵沐浴间,工作后及时淋浴。
淋浴间淋浴器应按每4-6人1个配臵。
沐浴间内部构造应易于清扫,并采取防水、防潮、排水和排气等措施。
3.2.11 对含苯生产装臵进行维护、检修时,在制定的维护、检修方案中必须明确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作业现
场应有专人监护,并设臵警示标志。
进入高风险区域巡检、排凝、仪表调校、采样等作业时,作业人员应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携带便携式有毒气体(苯)报警仪,两人同行,一人作业、一人监护。
便携式有毒气体(苯)报警仪的报警预报值、报警值与固定式有毒气体(苯)报警仪的设定值相同。
3.2.12 严禁使用苯或含苯物料洗刷工具、洗手或去污。
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直接用手接触苯的作业人员应使用皮肤
防护膜、干酪素或其它防护油膏,工作后应立即用清水洗净。
3.2.13 应及时清除苯作业场所的苯污物,移除过程应考虑密闭。
严禁作业人员在苯作业场所饮食、吸烟。
3.2.14 进入含苯的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测定苯含量及氧含量,当苯含量低于3mg/m3并且氧含量在19.5%以上时,方可进入作业。
3.2.15 苯作业场所应设臵检测点,采样应定点采样和个体采样相结合,每月至少检测一次。
苯浓度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或曾发生苯中毒的作业场所,应作为重点隐患点进行整改或监控。
3.2.16 承包商要制定苯作业防护措施,由各单位项目主管部门督促落实,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风险较大的作业,防毒措施要提交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审核。
3.3 防护用品管理
3.3.1 涉苯作业岗位,应按集团公司个体防护用品配备管理要求,配备适合的个体防护用品。
应制定防护用品日常维护、检查、更换及管理制度,确保防护用品的防护效能。
3.3.2 苯及含苯物料的化验、采样作业、非密闭的装卸
车作业等,作业人员必须佩戴过滤式防苯的防毒用具和手套。
操作时应站在气流组织方向的上风向。
3.3.3 应及时更换滤毒元件,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3.4 作业人员管理
3.4.1各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应熟悉管理范围内、本岗位苯的危害特征、分布及其防范措施。
3.4.2 苯作业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具备应急处臵知识。
3.4.3 企业应对苯作业人员进行危害告知,及时公布苯作业场所的检测和评价结果,及时告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3.4.4 苯作业人员班后离开苯作业场所时,应更换衣服,不可将工作服带出厂区。
3.4.5 苯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项目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苯的职业禁忌人员、慢性苯中毒和急性重度苯中毒人员,应立即调离苯作业岗位。
3.4.6 对怀疑为职业性急、慢性苯中毒的作业人员,应积极安排进行职业病诊断和鉴定。
3.4.7 已婚待孕、孕期和哺乳期女工不得从事苯作业。
3.4.8 进入涉苯作业场所的外来人员,要进行作业前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并由单位安全人员陪同。
4 其他规定
对承包商、外来施工人员和劳务派遣用工人员的职业卫生管理应参照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