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乡村少年宫活动安全责任书》

《小学乡村少年宫活动安全责任书》
《小学乡村少年宫活动安全责任书》

《小学乡村少年宫活动安全责任书》

为了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ⅩⅩ小学乡村学校少年宫和学生家长共同制订本安全责任书:

1.少年宫与家长应当共同做好对学生活动期间的安全教育与保护工作,并且紧密配合,互相信任,互通信息。

2.家长为学生的法定监护人,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责任与义务。

3.家长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教给学生一些安全自我防护知识,教育学生远离各种危险环境,不参加各种危险活动。

4.家长和学校共同教育学生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学校门卫制度》(进出凭辅导员老师签写的假条和出入证出入),《消防制度》(不用明火或玩火),《用电制度》(不私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各种电器设备),《交通安全制度》等制度。若学生不听从教育和管理所造成不良后果,由学生和家长负全部责任。

5.学生上学或放学,由家长准时接送,负责学生途中的安全,按时到校,按时离校。

6.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长必须打电话向辅导老师请假。

7.家长与学校共同教育学生在上(放)学时不乘坐“五小”车辆(农用车、拖拉机、货运三轮车、摩托车、农用机械车)和“三无”车辆(无牌、无证、报废车);不在途中逗留,更不能到经营性的娱乐场所和网吧;遵守交通规则及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如在此

期间

不服从教育而发生安全事故,应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责任。

8.家长与学校共同加强对学生进行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来历不明的食品,不吃过期、变质、霉烂、有毒的食品。

9.家长和学校共同教育学生防雷击、防震等知识。

10.家长和学校共同对学生进行防溺水教育,严禁私自下河、塘等地游泳。

11.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生(签名):

长(签名):

ⅩⅩ小学乡村少年宫

xx年9月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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