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村改厕工作管理办法
农村改厕管护管理制度

农村改厕管护管理制度
农村改厕管护管理制度是指针对农村厕所建设、使用、清洁和维护等方面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此制度旨在解决农村厕所环境问题,改善农村人民生活质量和卫生状况,促进卫生和健康的发展。
该制度包括以下方面:
1、厕所建设规划:确定厕所建设的规模、布局和位置、形式等。
2、厕所建设管理:明确谁负责厕所建设,建设标准、工艺、质量、验收等。
3、使用管理:制定卫生习惯教育、使用规范,规定各种厕所的使用对象,以及厕所用品的配备和使用,如马桶、水龙头、盆子等。
4、清洁管理:制定厕所清洁工作职责和制度,保障定期清洁,特殊情况下的应急清洁,如大量人员使用、污染严重等。
5、维护管理:设立厕所管理维护责任人、加强巡检、渗透村民互助等方式,保障厕所正常使用和有效维护。
农村改厕管护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不仅可以改善农村厕所环境,提高农村卫生水平,还可以提升农民的卫生意识和文明素质,促进农业发展。
农村厕所改造项目监理实施方案

农村厕所改造项目监理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城乡发展差距的缩小和农村条件改善的要求,农村厕所改造项目得到了普遍重视。
为确保改造项目按照规划和要求实施,提高改造项目的质量和效果,需要进行项目监理。
二、项目目标1.确保改造项目按照规划和要求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2.提高改造项目的施工质量。
3.控制项目的时间节点和成本。
三、监理组织结构1.项目监理总监:负责监督、指导、协调和管理整个项目监理工作。
2.项目监理员:负责具体的监理工作,包括监督施工现场、检查工程质量、审核施工图纸和材料等工作。
3.项目监理助理:负责协助项目监理员完成监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四、监理工作内容1.施工现场监督: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规范和施工进度,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卫生和质量达到要求。
2.工程质量检查: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检查,包括基坑工程、施工图纸、材料进场、安装等工作的合规性和质量。
4.施工合同管理:检查施工合同的履行情况,包括施工进度、材料验收、工程支付等。
5.完工验收: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验收合格的工程,并及时整理相关的验收文件和资料。
五、监理工作流程1.前期准备阶段:确定监理组织结构、编制项目监理计划、明确监理目标和任务、培训监理人员。
2.施工准备阶段:审核施工图纸、检查材料供应准备、协调各方工作配合。
3.施工阶段:日常监督施工现场、检查工程质量、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4.竣工阶段:参与竣工验收工作,如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确保整改完成。
5.项目总结阶段:整理监理文件和资料,编制项目监理总结报告。
六、质量、安全和环境要求1.参照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
2.监督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3.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注重环境保护。
七、监理成果1.项目监理计划和工作计划。
2.监理巡查记录和检查报告。
3.施工图纸审核意见和整改意见。
4.整改验收记录。
5.项目监理总结报告。
农村旱厕改造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农村一体式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质量管理制度一、项目建设按照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农村一体式无害化卫生厕所施工及验收规范》DB/T5062-2016标准及国家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以优质、安全、高效为宗旨。
二、施工队伍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施工人员及现场周边院墙、房屋等的安全。
三、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加强施工人员的技能培训,提高操作人员在农村一体式无害化卫生厕所工程施工重点的技术水平。
实行施工、检验、监管现场三同时制度,到关键部位时,公司相关领导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以及相关的职能部门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督导。
四、项目要保证工程质量,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检部组成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专人负责施工质量的现场监督管理和检查及验收工作,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各项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工序不处理好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五、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建设)单位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或业主)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六、严格把好材料进场验收质量关,管材、构(配)件、卫生洁具、化粪池等进入现场后应进行进场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订购合同、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不合格的材料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七、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工程签证及质量验收记录。
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八、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
乡村卫生公厕管理制度

乡村卫生公厕管理制度一、乡村卫生公厕建设农村卫生公厕建设是整个管理制度的基础,建设合理、科学的公厕是保障乡村环境整洁的前提。
首先,应选择公共场所建设公厕,如村口、村委会、集市等场所,以方便村民使用。
其次,公厕的设计应符合卫生规范,包括通风采光、排水系统、卫生设施等。
同时,应根据村民人口密度、年龄结构等因素确定厕位数量,保证使用率和便利性。
二、乡村卫生公厕管理1.管理责任明确。
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或委派专人负责乡村卫生公厕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
2.定期巡查维护。
定期对公厕进行巡查,及时清理垃圾、保养设施,确保公厕的卫生清洁。
3.保障用水供应。
保证公厕的用水供应,及时修理漏水、堵塞等问题,确保公厕正常使用。
4.加强卫生宣传。
加强对村民的卫生宣传教育,教育村民自觉维护公厕卫生、文明使用。
5.建立监督机制。
建立村民代表会议、卫生监督员等监督机制,及时反馈问题、改进管理。
三、乡村卫生公厕维护1.每日清洁。
对公厕进行每日清洁,包括清理垃圾、冲洗厕位、更换卫生纸等,保持公厕的整洁。
2.定期消毒。
定期对公厕进行消毒处理,杀灭细菌、病毒等有害物质,确保公厕的卫生安全。
3.定期检修。
定期对公厕设施进行检修和维护,修理漏水、更换破损设施等,确保公厕的正常使用。
4.垃圾处理。
及时清理公厕周边的垃圾,保持公厕周围环境整洁,避免细菌滋生。
四、乡村卫生公厕管理经费建设、维护乡村卫生公厕需要资金支持,应建立健全的经费管理制度,保障卫生公厕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可以通过政府拨款、村民自筹、卫生宣传费等多种渠道筹集经费,确保公厕的经费来源不断。
五、乡村卫生公厕管理效果评估应定期对乡村卫生公厕管理工作进行效果评估,包括卫生状况、维护情况、费用使用等方面,及时发现问题、改进措施,提升管理水平。
六、乡村卫生公厕管理制度宣传应加强乡村卫生公厕管理制度的宣传,提高村民对公厕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增强公厕管理的可持续性和有效性。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江苏省农村改厕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江苏省农村改厕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7.04.24•【字号】苏政办发[2007]45号•【施行日期】2007.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江苏省农村改厕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4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农林厅、省建设厅、省文明办、省爱卫办制定的《江苏省农村改厕工作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江苏省农村改厕工作管理办法(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农林厅、省建设厅、省文明办、省爱卫办2007年4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全省农村改厕进程,规范改厕建设行为,进一步改善农村卫生条件,保障农村居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农村户厕的改建和新建,包括卫生改厕、一池三改、新(翻)建农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户厕等。
第三条农村改厕工作遵循政府组织、部门负责,财政补助、多方筹资,社会参与、群众动手,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
第四条农村改厕工作以教育为先导,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引导农民转变传统的不卫生习俗。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各级政府是实施农村改厕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立组织协调机构,落实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按时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农村改厕任务。
第六条爱卫会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统一管理农村改厕工作,制定改厕计划,协调卫生、财政、环保、农林、建设等成员单位共同推进改厕工作,监督检查农村改厕进度和质量。
第七条卫生部门、爱卫办负责卫生改厕工作,组织技术培训和指导,开展粪便无害化处理效果评估,建立健全农村改厕效果监测体系。
农村改厕规划工作方案改厕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改厕规划工作方案改厕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中国是一个拥有十分丰富农业资源的国家,农村人口众多,其中不少人就存在野外如厕习惯。
然而,这样的生活习惯不仅对环境造成污染,同时也会对卫生健康造成威胁。
为了改善这一情况,我国开始推行农村改厕计划,建设方便、卫生、环保、稳定可靠的卫生设施,把人类的生活环境建设得更加整洁和卫生。
二、政策背景1、全面建设美丽乡村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号)提出,要积极实施卫生厕所改善工程,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2、废弃原则2020年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卫生厕所革命工作的通知》(建卫农发〔2020〕7号),明确提出切实落实“废弃原则”,不再新建非集中式粪污处理设施和非环保厕所,新建农村卫生厕所全部采用环保技术,并督促各地依法依规进行规范式管理和粪污资源化利用。
三、农村改厕规划工作方案改厕工作实施方案1、确定改厕区域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改厕区域,重点解决农村景区、交通繁忙地区、镇中心、集中居住区等人流量大的场所。
2、提供农民参与机会在推行农村改厕计划时,需要有一些有效的制度帮助推动,鼓励广大农民参与其中。
比如,提供农民参与农村改厕计划设施建设的机会,让农民自己参与到建设事宜中,这样就能够让农民更好地感受到自己的权利观念和应有的职责。
3、逐步实现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在农村卫生厕所建设中,需要推进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同时,还需要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落实“废弃原则”,达到处理废弃物的目的。
4、保障农村改厕的经济性、社会性和可持续性农村改厕计划除了要考虑环保因素外,还要保障经济性、社会性和可持续性。
既要满足需要改善的根本需要,也要符合当地的经济情况,确保改厕成本合理,方案可行,更好地维护当地的生态环境。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配套激励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配套激励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配套激励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实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配套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33号)要求,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参照《国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措施实施办法》(农社发〔2019〕1号),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配套激励措施实施办法》。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财政厅2019年5月20日附件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配套激励措施实施办法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实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配套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33号)要求,参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农社发〔2019〕1号),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评价和激励目的建立健全正向激励机制,聚焦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通过激励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县(市、区),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各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推动形成主动作为、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推动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评价和激励对象对全省13个设区市进行评价,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县(市、区)进行激励。
江苏省爱卫会、省建设厅、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农村新(翻)建住房配套改厕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爱卫会、省建设厅、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农村新(翻)建住房配套改厕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建设厅,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公布日期】2004.04.14•【字号】苏爱卫[2004]14号•【施行日期】2004.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江苏省爱卫会、省建设厅、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农村新(翻)建住房配套改厕工作的通知(苏爱卫[2004]14号)各市、县(市、区)爱卫会、建设局、规划局、卫生局:农村改厕是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保障农民身体健康、促进全省全面实现小康的重要工作,对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加快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加快农村改厕步伐,现就加强农村新(翻)建住房配套改厕工作通知如下:一、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改厕产生的健康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使广大农民群众认识改厕的意义和好处,教育引导农民改变陈规陋习,建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增强自我保健能力,自觉支持参与改厕。
二、因地制宜,科学改厕。
各地要结合当地的地理环境、经济状况、用肥习惯等多种因素,选择经济适用、科学卫生、农民易于接受的无害化卫生厕所形式。
推荐采用三格、沼气、双瓮、粪尿分集等无害化卫生户厕形式,对于集镇、农民新建小区则提倡统一铺设下水管,统一建设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严禁粪便直接流入河道,污染生态环境。
各级爱卫会应组织编印改厕宣传资料、无害化卫生厕所图纸及使用说明,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村改厕工作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逐级培训一支懂技术、会操作的农村改厕队伍,为农民提供改厕技术服务。
三、纳入规划,严格把关。
各地规划建设部门应将农村改厕纳入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及创建新型示范小城镇建设的内容。
农民新(翻)建住房与配套无害化卫生厕所应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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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农村改厕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农村改厕管理工作,加快农村改厕进程,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保障农村居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农村户厕的新建或改建工作。
第三条农村改厕工作遵循政府组织、部门负责,财政补贴、多方筹资,社会参与、群众动手,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全国爱卫办统一管理全国农村改厕工作,协调卫生、建设、农业、环保、财政等爱卫会委员部门共同参与,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团体的作用,全面开展农村改厕工作。
第五条省、地市、县级爱卫会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统一管理农村改厕工作,制定改厕发展规划,协调卫生、建设、农业、环保、财政等爱卫会委员部门共同推进改厕工作。
第六条各级爱卫办负责农村改厕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导检查和考核验收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和群众需求,制定改厕计划,建立健全农村改厕效果评价体系,推进农村改厕工作。
第三章技术培训与健康教育管理
第七条各级爱卫办负责农村改厕技术培训、健康教育活动的组织管理,组织技术部门,动员社会机构、团体及志愿者,深入持久地开展群众性农村改厕活动。
第八条根据全国爱卫办的部署和地方各级爱卫办的实际需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农村改厕的不定期技术指导。
第九条省、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所辖地区农村改厕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粪便无害化效果监测与卫生学评价。
检测、分析、评价方法按照《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执行。
第十条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所辖地区农村改厕技术工作,包括对施工单位与个人、检查验收人员、基层干部等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指派专业技术人员承担相关的健康教育工作等。
第十一条各级健康教育机构要充分利用农村各类宣传载体,采用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改厕相关健康教育活动,促进群众自我管理、正确使用卫生厕所等健康行为的形成。
第十二条技术培训内容包括:粪便无害化原理、厕所建造技术、厕所使用与管理要求、厕所建造质量的现场检查与验收方法、厕所的卫生学评价方法、改厕与肠道传染病等防控相关卫生知识以及传播技巧等。
第四章产品安全和质量保障管理
第十三条省、地市、县级爱卫办负责监督本地区改厕产品的质量、相关企业后续服务等。
承担厕所建设的单位与个人,在持有资质证明前提下,必须经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在规定范围内开展承建、经营
第十四条选择整体结构或预制产品,需经相关部门进行安全性检测、评价并出具报告报省级爱卫办备案。
第十五条厕所的结构、材料均应符合《农村改厕技术规范(试行)》的规定,不得任意改变规范技术要求与施工质量。
不宜使用对农田土壤、居民环境、人体健康具有影响的材料。
第十六条企业参与产品供应投标时,应提供产品说明书、合格证等资料和样品。
中标产品在未经申报批准的情况下,不得改变产品的质量,企业对售后服务应有明确的文字承诺。
第十七条新改厕的地区,应先建造“示范厕所”,经省级爱卫办认可后,方可在该地区推广。
第五章检查与验收管理
第十八条省、地市、县级爱卫办负责对本地区新、改建厕所的检查验收,开展不定期检查、监督与技术指导,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辖区内改厕的验收。
第十九条验收时,由爱卫办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与。
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
1.一般情况:组织机构、示范活动、健康教育计划与内容、经费使用等。
2.技术能力:审核图纸、使用材料质量、工程队资质或工匠培训情况。
3.质量评估:检查建厕选址、建造规格和质量是否符合技术规范
4.后续管理:厕所的正确使用与管理状况。
5.群众调查:群众改厕防病知识知晓率、卫生行为改变率、对改厕工作满意度。
第六章综合与长效管理
第二十二条改厕工作应实施档案管理。
档案的内容包括:组织机构与管理、技术培训、健康教育、效果检测记录等。
对新、改建的户厕要建立电子户籍制度,动态掌握农村户厕分布情况。
第二十三条建立奖惩制度。
各级爱卫会定期对按时完成改厕任务、成绩显著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随意改变计划、未完成改厕任务、重复建设、套取或挪用财政资金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第二十四条各级爱卫办要结合新农村规划、疾病防控工作,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加强农村基本卫生设施建设和卫生管理,改善农村环境卫生,从源头上防控传染病发生和流行。
第二十五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包括农村改厕可持续管理运行机制,资金投入机制,加强改厕应用的跟踪检查。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全国爱卫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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