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焊后热处理工艺规程
压力容器焊后消除应力热处理(2009年8月13日)

�
�
2.哪些压力容器及主要受压元件需焊 后消除应力热处理? 哪些压力容器及主要受压元件需焊 后消除应力热处理?笔者认为:应按 照GB150 10.4.1款和GB151 6.4、6.8 款(指拼接管板、管箱和浮头盖)判 定。凡符合GB150 10.4.1款和GB151 6.4、6.8款规定的压力容器及主要受 压元件均应进行焊后消除应力热处理。
果好,因此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应 优先选用炉内整体热处理方法。
� 对于球形储罐和大型压力容器可 採
取使用现场整体消除应力热处理方法。 � 由于焊后局部消除应力热处理的效 果较炉内整体消除应力热处理差,因 而《容规》和标准对局部消除应力热 处理方法的应用作出了较为明确的限 制。目前局部消除应力热处理只限应 用于B、C、D类焊接接头以及球形封头 与园筒连接的A类焊接接头。
�
� GB/T9452-2003“热处理炉有效加热区
测定方法”等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之中。 因而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了理解上的不 一致和偏差。为了满足钢制压力容器 焊后消除应力热处理的要求,保证钢 制压力容器的安全质量,本文将重点 讨论钢制压力容器焊后消除应力热处 理中常见的一些问题,并就此提出笔 者的认识和看法。
Ⅰ Ⅱ Ⅲ Ⅳ Ⅴ Ⅵபைடு நூலகம்
≤2 ≤4 ≤5 ≤6 ≤8 ≤10
(1)允许用修改量程的方法提高分辨力。
�
�
JB/T10175规定:热处理炉的每个加热区至 少有两支热电偶,一支接记录仪表,另一 支接控温仪表,安放在有效加热区内,其 中一个仪表应具有报警功能。 每台热处理炉必须定期检测有效加热 区,检测周期见表3,检测方法按GB/T9452 的规定,其保温精度应符合表2要求。应在 明显位置悬挂带有有效加热区示意图的检 验合格证。热处理炉只能在有效加热区检 验合格证规定的有效期内使用。
(整理)压力容器焊接工艺.

压力容器焊接工艺(一)、焊前预热正式施焊前应检查焊接装配是否符合规定。
图纸及工艺文件要求工件预热时,应对工件进行预热。
预热温度由工艺评定确定或参照NB/T47015-2011执行。
预热在坡口两侧均匀进行。
一般宽度每侧不得小于100mm,严防局部过热。
(二)、焊后热处理1、作用:保证装备的质量、提高装备的安全可靠性、延长装备寿命。
2、目的:松弛焊接残余应力、稳定结构形状和尺寸、改善母材、焊接接头和结构件的性能(①软化焊接热影响区、②提高焊缝的延性、③提高断裂韧性、④有害气体扩散和逸出、⑤提高蠕变性能、耐腐蚀性能、抗疲劳性能等)3、规范加热温度:最主要的工艺参数,相变温度以下,低于调质钢的回火温度30-40℃,同时避开钢材产生再热裂纹的敏感温度。
保温时间:工件厚度选取焊件保温期间,加热区内最高与最低温差不大于65℃升温速度:焊件温度均匀上升,厚件和形状复杂构件应注意缓慢升温。
升温速度慢使生产周期加长,有时也会影响焊接接头性能。
冷却速度:过快造成内应力过大,甚至产生裂纹进、出炉温度:过高与加热、冷却速度过快结果类似4、方法-炉内热处理加热燃料:工业煤气、天然气、液化气、柴油整体热处理: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优先采用优点是被处理的焊接构件、容器温度均匀,比较容易控制,消除残余应力和改善焊接接头性能较为有效,并且热损失少。
需要有较大的加热炉,投资较大。
分段加热处理:体积较大,不能整体进炉时,局部区域不宜加热处理重复加热长度应不小于1500mm。
炉内部分的操作应符合焊后热处理规范,炉外部分应采取保温措施,使温度梯度不致影响材料的组织和性能。
5、方法-炉外热处理被处理的装备过大,或因各种原因不能进行炉内热处理时,只能在炉外进行热处理加热方法:工频感应加热法、电阻加热法、红外线加热法、内部燃烧加热法整体焊后热处理:不能进入加热炉的大型装备,在安装现场组焊后,将其整体加热、保温而进行的热处理局部焊后热处理:对装备的局部,如焊接区域、修补焊接区域或易产生较大应力、变形的部位进行局部加热6、炉外整体焊后热处理注意问题①由于把底座上面的装备整体加热,考虑到热胀冷缩产生的变形和热应力,必须防止对本体结构、支撑结构、底座等产生不利影响②由于对大型装备进行加热,采用的热源,均匀加热所需的循环、搅拌装置以及炉外产生的热量等问题都应特别注意其安全保护措施③为提高热效率和保证温度均匀,对大型装备必须有良好的隔热保温措施④整体炉外焊后热处理与整体炉内焊后热处理相比较,要做到均匀加热比较困难,为确认整个装备的加热工艺情况是否达到工艺要求,应注意有足够数量且正确配置的温度检测设备,以保证热处理效果7、炉外局部焊后热处理注意问题①局部加热由于温度的分布不均匀、温度梯度较大而容易产生较大的热应力,为了尽量减少这种热应力造成的不利影响,加热的范围可以考虑尽量对称②容器环焊缝的加热带宽度应至少包括焊缝边缘两侧各3倍壁厚的宽度,管子对接焊者为2倍③尽量减少加热区与非加热区域之间的温度梯度差,温度梯度过大时,可能产生残余应力和变形。
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JBT 4709-9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JB/T 4709-92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钢制压力容器焊接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焊接、手弧焊、埋弧焊、气体保护焊、电渣焊焊接的钢制压力容器.2 焊接材料2.1 焊接材料包括焊条、焊丝、焊剂、气体保护焊、电渣焊焊接的钢制压力容器.2.2 焊接材料选用原则应根据母材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焊接性能结合压力容器的结构特点和使用条件综合考虑选用焊接材料,必要时通过试验确定.焊缝金属的性能应高于或等于相应母材标准规定值的下限或满足图样规定的技术要求.对各类钢的焊缝金属要求如下:2.2.1 相同钢号相焊的焊缝金属2.2.1.1 碳素钢、碳锰低合金钢的焊缝金属应保证力学性能,且需控制抗拉度上限.2.2.1.2 相低合金钢的焊缝金属应保证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且需控制抗拉强度上限.2.2.1.3 低温用低合金钢的焊缝金属应保证力学性能,特别应保证夏比(V型)低温冲击韧性.2.2.1.4 高合金钢的焊缝金属应保证力学性能和耐腐蚀性能.2.2.1.5 不锈钢复合钢板基层的焊缝金属应保证力学性能,且需控制抗拉强度的上限;复层的焊缝金属应保证耐腐蚀性能,当有力学性能要求时还应保证力学性能.复层焊缝与基层焊缝,以及复层焊缝与基层钢板交界处推荐采用过渡层. 2.2.2 不同钢号相焊的焊缝金属2.2.2.1 不同钢号的碳素钢、低合金钢之间的焊缝金属应保证力学性能.推荐采用与强度级别较低的母材相匹配的焊接材料.2.2.2.2 碳素钢、低合金钢与奥氏体高合金钢之间的焊缝金属应保证抗裂性能.推荐采用铬镍含量较奥氏体高合金钢母材高的焊接材料.2.3 焊接材料必须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并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且满足图样的技术要求,进厂时按有关质保体系规定验收或复验,合格手方准使用.2.4 常用钢号推荐选用的焊接材料见表1,不同钢号相焊推荐选用的焊接材料见表2.3 焊接工艺评定和焊工3.1 施焊下列各类焊缝的焊接工艺必须按JB4708-92《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标准评定合格.a. 受压元件焊缝;b. 与受压元件相焊的焊缝;c. 上述焊缝的定位焊缝;d. 受压元件母材表面堆焊、补焊.3.2 施焊下列各类焊缝的焊工必须按原劳动人事部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规定考试合格.a. 受压元件焊缝;b. 与受压元件相焊的焊缝;c. 熔入永久焊缝内的定位焊缝;d. 受压元件母材表面耐蚀层堆焊.4 焊前准备4.1 焊接坡口焊接坡口应根据图样要求或工艺条件选用标准坡口或自行设计.选择坡口形式和尺寸应考虑下列因素:a. 焊缝填充金属尽量少;b. 避免产生缺陷;c. 减少残余焊接变形与应力;d. 有利于焊接防护;e. 焊工操作方便;f. 复合钢板的坡口应有利于减少过渡层焊缝金属的稀释率.4.2 坡口置备4.2.1 碳素钢和标准抗拉强度不大于540MPa的碳锰低合金钢可采用冷加工,也可采用热加工方法置备坡口.4.2.2 标准抗拉强度大于540MPa的碳锰低合金钢、铬钼低合金钢和高合金钢宜采用冷加工法.若采用热加工方法,对影响焊接质量的表面层,应用冷加工方法去除.4.3 焊接坡口应保持平整,不得有裂纹、分层、夹渣等缺陷,尺寸应符合图样规定.4.4 坡口表面及两侧(手弧焊各10mm,埋弧焊、气体保护焊各20mm,电渣焊各40mm)应将水、铁锈、油污、积渣和其它有害杂质清理干净.4.5 奥氏体高合金钢坡口丙侧各100 mm范围内应刷涂料,以防止沾附焊接飞溅.4.6 焊条、焊剂按规定烘干、保温;焊丝需去除油、锈;保护气体应保持干燥. 4.7 预热4.7.1 根据母材的化学成分、焊接性能、厚度、焊接接头的拘束程度、焊接方法和焊接环境等综合考虑是否预热,必要时通过试验确定.常用钢号推荐的预热温度见表3.4.7.2 不同钢号相焊时,预热温度按预热温度要求较高的钢号选取.4.7.3 采取局部预热时,应防止局部应力过大.预热的范围为焊缝两侧各不小于焊件厚度的3倍,且不小于100 mm.4.7.4 需要预热的焊件在整个焊过程中应不低于预热温度.4.7.5 当用热加工法下料、开坡口、清根、开槽或施焊临时焊缝时,亦需考虑预热要求.4.8 焊接设备等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安全可靠,仪表应定期校验.4.9 定位焊4.9.1 焊接接头拘束度大时,推荐采用低氢型药皮焊条施焊.4.9.2 定位焊缝不得有裂纹,否则必须清除重焊.如存在气孔、夹渣时亦应去除.4.9.3 熔入永久焊缝内的定位焊缝两应便于接弧,否则应予修整.4.10 避免强行组装,组装后接头需经检验合格, 方可施焊.5 焊接要求5.1 焊工必须按图样、工艺文件、技术标准施焊.5.2 焊接环境5.2.1 焊接环境出现下列任一情况时,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否则禁止施焊.a. 风速:气体保护焊时大于2m/s,其它焊接方法大于10 m/s;b. 相对湿度大于90%;c. 雨雪环境;d. 焊件温度低于-20℃.5.2.2 当焊件温度为0~-20℃时,应在始焊处100mm范围内预热到15℃以上.5.3 应在引弧板或坡口内引弧,禁止在非焊接部位引弧.焊缝应在引出版上收弧,弧坑应填满.5.4 防止地线、电缆线、焊钳与焊件打弧.5.5 电弧擦伤处的弧坑需经打磨,使基均匀过渡到母材表面,若打磨后的母材厚度小于规定值时,则需补焊.5.6 受压元件的角焊缝的根部应保证焊透.5.7 双面焊须清理焊根,显露出正底的焊缝金属.对于自动焊,若经试验确认能保证焊透,亦可不作清根处理.5.8 接弧处应保证焊透与熔合.5.9 施焊过程中应控制层间温度不超过规定的范围.当焊件预热时,应控制层间温度不得低于预热温度.5.10 每条焊缝应尽可能一次焊完.当中断焊拉旮,对冷却纹敏感的焊件应及时采取后热、缓冷等措施.重新施焊时,仍需按规定进行预热.5.11 采用锤击改善焊接质量时,第一层焊缝和盖面焊缝不宜锤击.5.12 引弧板、引出板、产品焊接试板和焊接工艺纪律检查试板不应锤击打落.6 后热6.1 对冷裂纹敏感性较大的低合金钢和拘束度较大的焊件应采取后热措施. 6.2 后热应在焊后立即进行.6.3 后热温度一般为200~350℃,保温时间可参照表4回火最短保温时间的规定.6.4 若焊后立即进行热处理可不作后热.7 焊后热处理7.1 根据母材的化学成分、焊接性能、厚度、焊接接头的拘束程度、容器使用条件和有关标准综合确定是否需要进行焊后热处理.7.2 常用钢号推荐的焊后热处理规范见表4.7.2.1 调质钢焊后热处理应低于调质处理时的回火温度.7.2.2 不同钢相焊时,焊后热处理规范应按焊后热处理温度要求较高的钢号执行,但温度不应超过两者中任一钢号的下临界点A C1.7.2.3 非受压元件与受压元件相焊时,应按受压元件的焊后热处理规范.7.2.4 采用电渣焊焊缝、焊后必须进行正火+回火的热处理.7.3 对有再热裂纹倾向的钢,在焊后热处理时应注意防止产生再热裂纹.7.4 奥氏体高合金钢制压力容器一般不进行焊后消除应力热处理.7.5 焊后热处理应在补焊后和压力试验前进行.7.6 应尽可能采取整体热处理.当分段热处理时,热重叠部份长度至少为1500mm,加热区以外部份应采取措施,防止产生有害的温度梯度.7.7 补焊和筒体环缝采取局部热处理时,焊缝每侧加热带宽度不得小于容器厚度的2倍;接管与容器相焊整圈焊缝热处理时,加热带宽度不得小于壳体厚度的6倍.加热区以外部位采取措施,防止产生有害的温度梯度.7.8 焊后热处理工艺7.8.1 焊件进炉时炉内温度不得高于400℃.7.8.2 焊件升温至400℃后,加热区升温速不得超过5000/δ℃/h(δ----厚度, mm),且不得超过200℃/h,最小可为50℃/h.7.8.3 焊件升温期间,加热区内任意长度为5000mm内的温差不得大于120℃. 7.8.4 焊件保温期间,加热区最高与最低温度之差不宜大于65℃.7.8.5 升温和保温期间应控制加热区气体,防止焊件表面过度氧化.7.8.6 焊件出炉时,炉温不得高于400℃,加热区降温速度不得超过6500/δ℃/h,且不得超过260℃/h.最小可为50℃/h.7.8.7 焊件出炉时,炉温不得高于400℃,出炉后应在静止的空气中冷却.8 焊缝返修8.1 对需要焊接返修的缺陷应当分析产生原因,提出改进措施,按标准进行焊接工艺评定,编制焊接返修工艺.8.2 焊缝同一部位返修次数不宜超过2次.8.3 返修前需将缺陷清除干净,必要时可采用表面探伤检验确认.8.4 待补焊部位应开宽度均匀、表面平整、便于施焊凹槽,且两端有一定坡度.8.5 如需预热,预热温度应较原焊缝相同.8.7 要求热处理的容器如在热处理后返修补焊时,必须重作热处理.9 焊接检验9.1 焊接检验主要方面9.1.1 焊前a. 母材、焊接材料;b. 焊接设备、仪表、工艺装备;c. 焊接坡口、接头装置及清理;d. 焊工资格;e. 焊接工艺文件.9.1.2 施焊过程中a. 焊接规范参数;b. 执行焊接工艺情况;c . 执行技术标准情况;d. 执行图样规定情况.9.1.3 焊后a. 实际施焊记录;b. 焊缝外观及尺寸;c. 后热、焊后热处理;e. 产品焊接试板、焊接工艺纪律检查试板;f. 无损检验;g. 致密性试验.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全国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由全国压力容器标准经技术委员会制造分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机械电子工业部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戈兆文.附件:国家技术监督局文件技监局标发[1992]122号关于压力容器行业标准归口管理及编号的批复机电部、化工部、中国石化总公司、劳动部:压力容器产品的科研、设计、生产、使用及监督检验涉及部门较多,根据目前情况,压力容器行业标准难以确定某一个部门归口管理.为了不影响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经反复研究协商,现对压力容器行业标准归口管理、编号等有关问题规定如下:1.压力容器行业标准由机电部、化工部、中国石化总公司、劳动部共同审批发布.2.压力容器行业标准代号,使用机械行业标准代号(JB)3.机电部从机械行业标准(JB)编号中划出一段(JB4700-4999)作为压力容器行业标准编号,并委托“全国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代四部门管理.4.压力容器行业标准制定过程中的协调问题、组织技术审查、办理标准的报批等工作由“全国压力容器标委会”与以上四个部门联系.5.“全国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受国家技术监督局直接领导,由机电部、化工部、中国石化总公司、劳动部四部共同管理.压力容器行业标准的规划、计划,由“全国压力容器标委会”负责协调,通过后提出建议,分别列入标准起草单位的主管部门的计划.标准送审稿必须通过“全国压力容器标委会”审查通过后上的四个部门共同审批、发布,并报国家技术监督局备案.国家技术监督局一九九二年三月十一日。
压力容器焊后热处理

压力容器焊后热处理一、焊后热处理的目的合适的热处理能够改善焊接接头的力学性能和蠕变性能,松驰焊接残余应力,稳定设备结构尺寸,软化淬硬区,改善热影响区组织,减少焊接金属氢含量,提高焊接接头的耐腐蚀性能。
如果热处理不当或达不到预期要求,反而会对设备产生损害。
二、承压设备焊后热处理的特点整体性:无论是整体还是局部焊后热处理,看的是整个焊件的热处理效果,应从全局的高度安排热处理工艺。
一次性:焊后热处理通常只能一次性连续完成,若处理不当或是效果不好,很难进行补救,甚至只能将设备报废。
三、焊后热处理评价方法的局限性试件:产品焊接试件需要与设备本体采用相同的材料、焊接工艺、热处理过程,并进行检验,证明其性能。
但试件受其本身尺寸、位置等的局限,终究是无法代表设备整体的情况。
硬度:硬度检测是衡量焊后热处理效果的重要手段之一,但现行压力容器标准未规定合格指标,也未明确测点位置,实践中,部分工程公司的设计文件作了规定,或参照一些管道标准(ASME B31.3)执行,但不够统一、有一定的随意性。
残余应力测量:残余应力测量方法较多,但对检测环境的要求较高,压力容器作为工业产品,检测条件较差,会影响检测结果的可靠性。
其次,通常也只能检测表面、局部的残余应力,厚度方向、设备整体的残余应力则无能为力。
四、热处理设备的问题因为目前还没有焊后热处理炉的专用标准,实践中大多将加热炉当作焊后热处理炉使用,也有单位使用自制炉或快装炉,效果是难以保证的。
炉外热处理常用的燃烧器,及陶瓷电阻加热器,也都是没有标准。
没有标准就会导致随意较大,难以保证效果。
实践中应注意的其他问题1、应保证热处理炉的有效加热区,即保证有效加热空间。
2、虽然GB/T150等规定了局部焊后热处理的均温区宽度,但均温区不同于加热区,加热区宽度需要根据经验或试验确定。
3、标准上的热处理规范参数只是通用性的基本要求,并不一定是最佳参数,具体参数宜根据经验或试验确定。
总的来说,焊后热处理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工作,影响热处理效果的因素众多、规律复杂,热处理工艺中的许多参数都依赖经验确定。
压力容器焊后热处理工艺守则

压力容器焊后热处理工艺守则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主题内容本守则规定了碳素钢、低合金钢制压力容器制造焊后热处理的工艺要求。
1.2适用范围本守则适用于碳素钢,低合金钢制压力容器制造焊后热处理。
2 热处理方法的采用根据公司设备情况,钢制压力容器焊后热处理可采用下列三种方法:2.1整体炉内焊后热处理,当容器外形尺寸较小,热处理炉可以放入时,可将焊后的容器整体装入加热炉内进行焊后热处理。
2.2整体炉外焊后热处理,将容器外壳保温,内部再因地制宜地采用各种热源加热进行焊后热处理,如“内燃油法”以及“内部电热法”等。
2.3局部焊后热处理,当容器外形尺寸较大,设计图样要求允许局部热处理时,可对焊接接头进行“电热法”热处理。
3 焊后热处理前的准备工作3.1认真熟悉热处理工艺文件,掌握工艺文件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及工艺,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技术人员报告,待问题解决后方可进行热处理。
3.2检查焊后热处理所用的工装设备、校验仪表,在确认工装、电器设备可以正常使用,仪器、仪表指示准确且确定其是在计量检验周期内前提下,方可进行焊后热处理。
3.3容器的一切焊接工作必须全部完成,热处理前各工序检查均已合格,并已取得有关检试记录和报告,质检部门人员已检查确认。
3.4 随炉同时进行热处理的产品焊接试板已按规定放入炉内的适当位置。
4 容器整体炉内后热处理工艺要点4.1对于直径较大、壁厚较薄内部没有支承圈的容器,应按工艺要求适当地在内部增加支承,以防加热时变形。
容器下部应放鞍式可移动支座,支座间距不大于4.5m,支座应放在同一水平面上,与压力容器壳体接触不好的应当调整,以保证支座同容器接触良好,受力均匀。
4.2容器上有密封面或高精度螺孔的部位应用石棉绳或石棉布包住,亦可用其它保温材料保护。
4.3焊后热处理工艺4.3.1入炉温度:容器入炉时,炉内温度应不得高于400℃。
4.3.2升温速率:在升温至400℃后,升温速度不应超过5000/δ℃/h(δ—焊件接头处钢材厚度mm)且不得超过200 ℃/h,最小可为50℃/h。
压力容器的焊后热处理

压力容器的焊后热处理摘要:介绍化工压力容器焊后需要热处理的原因以及热处理的方法、使用条件及过程特征。
前言压力容器是石油、化工等行业生产应用十分广泛的重要设备之一。
随着各个领域的技术进步,压力容器设备朝着大型化方向发展,所使用的材料也更加高强化和壁厚化,焊接后的热处理技术对于制造出高质量、可靠的设备起着重要作用。
压力容器进行焊后热处理的原因所谓焊后热处理,广义地讲就是在工件焊完之后对焊接区域或焊接构件进行热处理,其内容包括消除应力退火、完全退火、固熔、正火、正火加回火、回火、低温消除应力、调质等。
狭义地讲焊后热处理仅指消除应力退火,即为了改善焊接区的性能和消除焊接残余应力,减少脆性破坏和疲劳破坏等有害影响,从而对焊接区及有关部位在金属相变温度点以下均匀而又充分地加热,并保持一定的时间,然后又均匀冷却的过程。
压力容器焊接时,当母材相邻区域产生温差大于100℃的急剧温度梯度时,在铁素体钢或相当的其他材料中引起不均匀的塑性应变,而在随后的冷却过程中,将产生一个峰值应力达到屈服点的残余应力。
当残余应力与焊缝中的氢相结合时,将促使热影响区硬化,由此而导致应力腐蚀裂纹的产生和发展。
焊制的压力容器,焊接区存在着较大的残余应力,而残余应力的不利影响,在一定的条件下表现出来,主要在以下场合中出现:a 容器高、低温使用;b 耐压试验时;c 由焊接引起的母材淬硬。
残余在焊缝中的应力与介质的腐蚀作用相结合时,将引起裂纹状腐蚀,焊接残余应力即是产生应力腐蚀裂纹的重要因素。
焊后热处理的方法为了提高断裂韧性、降低残余应力水平,以增加抗脆断的能力,软化材料组织消除应力腐蚀开裂的可能性,对压力容器等焊接结构要进行焊后热处理,其主要目的:a 释放焊接过程中参与的应力;b 修整焊接处的形状、减少应力集中系数;c 改善母材的金属塑性,降低热影响区硬度;d 提高断裂韧性;e 改善疲劳强度;f 恢复或提高机械成型中降低的屈服强度;g 提高抗应力腐蚀的能力。
压力管道焊接及焊后热处理施工工艺规范

1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工业管道或公用管道中材质为碳素钢、合金钢、低温钢、耐热钢、不锈钢和异种钢等压力管道的手工电弧焊、氩弧焊、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及其焊后的热处理施工.2 主要编制依据2。
1 GB50236-98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
2 DL5007—92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焊接篇)》2.3 SH3501-1997 《石油化工剧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
4 GB50235-97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
5 CJJ28—89 《城市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6 CJJ33—89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
7 GB/T5117—1995 《碳钢焊条》2。
8 GB/T5118—1995 《低合金钢焊条》2。
9 GB/T983-1995 《不锈钢焊条》2。
10 YB/T4242—1984 《焊接用不锈钢丝》2.11 GB1300—77 《焊接用钢丝》2.12 其他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技术文件。
3 施工准备3.1 技术准备3.1。
1 压力管道焊接施工前,应依据设计文件及其引用的标准、规范,并依据我公司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编制出焊接工艺技术文件(焊接工艺卡或作业指导书)。
如果属本公司首次焊接的钢种,则首先要制定焊接工艺评定指导书,然后对该种材料进行工艺评定试验,合格后做出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3.1.2 编制的焊接工艺技术文件(焊接工艺卡或作业指导书)必须针对工程实际,详细写明管道的设计材质、选用的焊接方法、焊接材料、接头型式、具体的焊接施工工艺、焊缝的质量要求、检验要求及焊后热处理工艺(有要求时)等。
3.1.3 压力管道施焊前,根据焊接作业指导书应对焊工及相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做好技术交底记录.3.1.4 对于高温、高压、剧毒、易燃、易爆的压力管道,在焊接施工前应画出焊口位置示意图,以便在焊接施工中进行质量监控。
3。
2 对材料的要求3.2.1 被焊管子(件)必须具有质量证明书,且其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或部颁标准)的要求;进口材料应符合该国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
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规程

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规程岳阳建华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标准YYJH-CY-焊接通用工艺规程- 53目录岳阳建华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标准YYJH-CY-焊接通用工艺规程- 53一:总则---------------------------------------------------3 二:焊工------------------------------------------------- 3三焊接工艺评定-----------------------------------------5 四:焊接材料-----------------------------------------------9 五:焊前准备----------------------------------------------11 六:焊接--------------------------------------------------146.1预热: --------------------------------------------146.2手工电弧焊焊接:-----------------------------------156.3 埋弧自动焊焊接:----------------------------------166.4不锈钢材料焊接:----------------------------------186.5手工钨极氩弧焊:-----------------------------------196.6换热器管束焊接:-----------------------------------216.7管一板自动焊焊接:---------------------------------236.8 CO2气体保护焊:-----------------------------------256.9复合钢的焊接-------------------------------------29七:焊工钢印打印位置规定----------------------------------43 八:焊缝外观质量检查标准--------------------------------- 45 九:焊缝返修规定----------------------------------------- 47 十:焊接材料选用原则--------------------------------------49一:总则1.1本规程适用于我厂碳素钢、低合金钢、珠光体耐热钢等金属材料手工电弧焊,钨极氩弧焊,换热管管束焊接,管板自动焊,复合钢的焊接,气体保护焊和埋弧自动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压力容器焊后热处理工艺规程
前言
本标准代替《压力容器焊后热处理工艺规程》。
本标准与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常用钢原材料牌号变更为按GB713-2008标准的相应牌号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标准压力容器焊后热处理工艺规程》停止使用。
标准起草人:
标准化审查:
审核:
批准:
压力容器焊后热处理工艺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压力容器焊后热处理工艺、设备、测量、检验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我公司制造的、有焊后热处理要求的压力容器及其零部件热处理。
2 热处理工艺
2.1 整体热处理工艺
2.1.1 装炉容器或零部件必须放置在有效加热区内。
装炉量、装炉方式及堆放形式
均应确保加热、冷却均匀一致,且不致造成畸变及其它缺陷。
2.1.2 容器或零部件的装、出炉温度不大于400℃。
2.1.3 容器或零部件在炉内升温至400℃后,再继续升温,升温速度限制在55℃/h
—220℃/h之间,一般升温速度按V
升=5500/δ
S
℃/h(δ
S
为焊后热处理厚度,mm)
控制;升温过程中要求加热均匀,被加热容器或零部件任意5米距离内温差不大于120℃。
2.1.4 炉温达到退火温度后进行保温,保温时间按(δS/25)小时计算;但不得少于0.5小时;保温期间被加热容器或零部件的全部受热段,最大温差不超过65℃。
2.1.5 保温阶段完成后炉冷至400℃以下出炉在空气中冷却;炉冷速度控制在55℃
/h—280℃/h之间,一般炉冷速度按V
降=7000/δ
S
℃/h控制,炉冷过程温差要求与
加热升温过程相同。
2.1.6 焊后热处理允许在炉内分段进行,分段热处理时,其重复热处理长度应不小于1500mm,炉外部分应采取保温措施,使温度梯度不致影响材料的组织和性能。
其它与整体热处理要求相同。
2.1.7 我公司常用钢材的压力容器焊后退火温度按表1执行,其它钢种按专用热处理工艺卡执行。
表1
2.1.8 焊后热处理通用工艺曲线
图1
注1:50℃/h≤V升=5000/δS ℃/h≤200℃/h
50℃/h≤V降=6500/δS ℃/h≤260℃/h
注2:同炉处理两种以上容器或零部件时,δS应选取最大厚度者。
2.1.9 容器或零部件在炉内加热、保温期间,应控制炉内气氛,防止容器和零部件
过分氧化。
用火焰加热时,砌好挡火墙,火焰不得直接接触容器和零部件表面;用电阻丝加热时,电阻丝不能直接接触容器和零部件表面。
2.1.10 炉温测量应用热电偶测量,如果积累了炉温与被加热件温度的关系值,一般
允许利用炉温推算加热件温度,但对于有特殊要求的容器应以放置在容器上热电偶为准。
2.1.11 焊接试板应与工件同炉处理,并放在容器及零部件上或靠近工件用砖、工装
架垫起至少300mm高,试板不得放在火焰口及炉门口附近,重要和特殊容器的试板上应放置热电偶。
2.1.12 与容器直接焊接的零件,热处理前必须焊完。
2.2 局部热处理
2.2.1 B、C、D类焊接接头、球形封头与筒体连接的A类焊接接头及缺陷修补焊缝,
允许采用局部热处理方法,焊缝每侧加热宽度不得小于壳体名义厚度δ
的两倍,且
S
总加热宽度不小于260mm;接管与壳体相焊时加热宽度不得小于壳体名义厚度的δ
S 的6倍,且总加热宽度不小于260mm;靠近加热区的壳体应采取保温措施,使温度梯度不致影响材料的组织和性能。
2.2.2 局部加热要保证温度均匀,并满足2.2.1条的要求。
3 设备与测量仪表
3.1 热处理所用设备(含辅助设备)必须能够满足本标准和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的工艺技术要求。
3.1.1 整体加热可采用火焰、电加热等加热方式的退火炉,退火炉应能保证被加热
件均匀加热,每个加热区应配有温度测定及温度控制自动记录装置。
3.1.2 局部焊缝热处理可采用履带电加热器加热,但必须满足加热部位温度均匀的
要求。
3.2 测量仪表(含辅助件)应能满足热处理工艺要求,能准确测量和控制温度,并能自动记录温度。
局部加热测量可采用热电偶测温或其它能方便测量表面温度的方法。
3.3 设备与测量仪表应精心维护保养,定期检定和检修,保证设备和测量仪表经常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3.4 各种辅助材料、设施如水、电、油、风、防氧化涂料、垫架应齐备、完好、能保证热处理工艺要求。
4 热处理操作
4.1 操作人员接到手续齐全的“容器设备热处理申请单”后按申请单核对实物及热处理工艺。
4.2 开炉前操作人员要全面检查设备(包括炉壁、炉门、挡火墙、燃烧室台车、供油系统、烧嘴、供电系统等)和测温仪表、热电偶等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并有记录。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允许设备和仪表带病工作。
4.3 装炉及热处理操作
4.3.1 被热处理的容器或零部件应整齐地安置于热处理炉的有效加热区内,炉内热
量均匀、流通,为防止约束力及变形的产生,应合理安置被加热件的垫架。
按容器的重量和尺寸选择垫架,垫架应避开火口摆放,两相邻垫架间距不大于4000mm,容器端伸出支座部分长度不超过2000mm,容器外壁与垫架应曲面接触均匀,各支座相对应点应在同一直线上。
4.3.2 容器在台车上摆放时,应保证容器两侧与炉膛内侧墙等距。
4.3.3 容器或零部件的螺栓孔要塞紧石棉绳,密封面涂氧化涂料、石墨机油混合物
或用耐火纤维毡加以保护,防止表面氧化。
该序由设备入库车间完成。
4.3.4 台车进炉后安装测温热电偶,热电偶应与容器表面接触,利用焊有螺母的钢
板(材料与设备主体材料相同)点焊在设备上(按焊接工艺执行),通过螺栓与螺母配合将热电偶固定在设备上。
热电偶测温点应能代表该区域容器或部件的真实温度;单件装炉时,至少有两个测温点。
4.3.5 关炉门前必须进行炉内全面检查。
关炉门后应采取措施使炉门密封。
4.3.6 上述工作就绪后,方可点火加热升温,并按第二章要求执行热处理工艺。
4.3.7 在升温、保温、炉冷过程中,操作人员应经常检查设备运行情况、温度仪表
指示,并随时调整各加热段烧嘴及电加热器技术参数,以满足热处理工艺要求。
4.3.8 保温阶段完成后,按3.1.4条要求在炉内冷却至400℃,然后打开炉门,开出台
车使容器在空气中冷却。
5 检查及资料归档
5.1 容器或零部件出炉后,操作者首先自检,并按“施工工艺卡”要求填好各项原始记录并签字,申请专检。
5.2 检查人员在热处理过程中应随时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原始记录数据,确认热处理合格,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转序.
5.3 整理全部技术资料,经专职检验技术人员审查后统一归档保存。
5.4 出厂检验的技术数据,需经检验责任工程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