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管理与争议处理参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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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文5篇

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文5篇

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文5篇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文5篇制度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

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下面给大家分享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篇1】1、目的与适用范围1.1目的为认真做好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广大员工合法权益,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公司在职职工。

2.引用文件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五号) 2.2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4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2.5《云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2.6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3、部门职责3.1事故当事人或安全员及时按要求报告事故;3.2生产部负责事故情况的核实工作,并向生产主管安全领导报告事故情况;发生工亡或重大工伤事故应及时向地方安全管理行政部门报告;3.3综合办公室负责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情况4 、管理要求4.1综合办公室按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核定的费用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4.2发生工伤事故,事故单位在积极组织抢救的同时,立即向公司安全环保科报告或公司领导报告。

生产部负责受伤员工抢救协调工作,同时与当地县医院联系进行救治工作。

4.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依据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按照工伤处理:4.3.1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进行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等部门验证确诊的;4.3.2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前往疫区工作而感染该疫病的;4.3.3在工作时间,参加由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竞技和文娱、体育比赛等活动而受到意外伤害的;4.3.5受用人单位指派在出差期间因基本生活必需受到意外伤害的。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在职员工,包括转岗、暂时借调、下岗员工。

第三条工伤保险是指企业为员工购买的,用于保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所遭受的意外伤害后的医疗费用、丧失劳动能力后的生活费用以及因工致残、死亡后给予个人或家属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四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购买工伤保险。

第五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或者患病的,应当及时向企业报告,并向医院提供工伤证明。

第六条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员工进行工伤保险申报和理赔,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第七条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工伤保险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对工伤保险的了解和认识。

第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工伤保险调查处理机制,对发生的工伤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九条企业应当定期评估工伤保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

第十条企业应当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及时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并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明确责任和权益。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保障范围、赔偿标准等政策的宣传,使员工对工伤保险有正确的认识。

第十二条违反本制度的,企业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第十三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工伤保险申报和理赔第十五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或者患病的,应当及时向企业报告,并向医院提供工伤证明。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及时向保险公司报告员工的工伤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保险公司对工伤保险申报进行审核后,应当及时给予员工理赔,并按照规定发放工伤保险金。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协助员工处理工伤保险理赔事宜,提供必要的证明和协助工作。

第三章工伤保险知识培训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工伤保险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对工伤保险的了解和认识。

第二十条企业可以邀请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来企业进行工伤保险知识的培训。

工伤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范例(3篇)

工伤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范例(3篇)

工伤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范例一、凡发生在企业、施工生产中由于生产区域和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及操作方法的错误,突然使人体____受到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使负伤人员立即工作中断达一天及以上(或致死)的一切事故(含急性中毒事故)应迅速层层如实上报到主管部门(不准隐瞒或拖延上报),____对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必须严格执行____第75____及劳动____对《职工伤亡事故报告与处理规定的条文解释》。

二、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及未遂重大事故采用事故快报立即层层上报主管部门外,事故所在工地(负责人应当负责保护事故现场)不准破坏与伪造事故现场,直至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允许后。

才准动现场,对受伤人员应积极抢救。

三、做好事故调查工作,轻伤事故由分公司____工地有关人员进行分析处理,并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上报公司,重伤事故及未遂重大事故由公司主管领导____工会生产、技术、安全、保卫等部门及分公司、工地有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事故及未遂重大事故和造成伤亡的事故与火灾事故均应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并根据事故性质与应负的责任和态度,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审批后执行。

四、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及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并如实反映与提供,不得拒绝与隐瞒情节。

伪造假情况和资料,否则应给予批评或纪律处分。

五、轻伤、重伤事故,受伤人员复工后,应由工地填写工伤事故复工报告单,上报分公司及公司主管安全部门各一份。

六、各级基层单位应建立事故档案资料与台帐,有隐瞒事故及情节者,应追究从严处理。

工伤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范例(2)一、背景介绍本公司高度重视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在工作环境、设备设施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安全措施保障。

然而,不可避免地,偶尔会发生工伤事故。

为了及时有效地报告和处理工伤事故,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的权益,特制定了本报告和处理制度。

二、报告程序1. 工伤事故的报告应在事发后24小时内完成。

工伤事故处理协议书怎么写5篇

工伤事故处理协议书怎么写5篇

工伤事故处理协议书怎么写5篇篇1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单位的员工乙方在职务过程中发生了工伤事故,为了妥善解决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事故基本情况1. 事故发生时间:____年__月__日2. 事故发生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3. 乙方受伤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4. 工伤认定结果:经甲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定,乙方所受伤害属于工伤。

二、处理原则1. 甲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2. 乙方应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配合甲方进行事故处理。

3. 双方应充分协商,妥善解决事故相关事宜。

三、处理事项1. 医疗费用:甲方应支付乙方因工伤事故产生的全部医疗费用。

2. 工伤假期:根据乙方受伤情况,甲方应给予乙方一定的工伤假期,具体期限根据乙方医疗机构的建议确定。

3. 工伤补偿:甲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乙方工伤补偿金。

4. 后续治疗费用:如乙方因工伤事故需要后续治疗,甲方应支付相关费用。

5. 其他事宜:双方就事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宜进行约定,如乙方的工作安排、保密义务等。

四、协议履行及违约责任1. 双方应本着诚实守约的原则履行本协议。

2. 如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损失。

3. 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五、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若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

企业工伤处理方案范本(三篇)

企业工伤处理方案范本(三篇)

企业工伤处理方案范本一、背景介绍____年,全球经济继续复苏,我国企业发展迅速。

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工人数量的增加,工伤事故风险也随之增加。

为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工伤处理方案势在必行。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全面提高企业工伤处理的效率和质量,最大限度地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2. 原则:事故预防第一、对病人负责第一、依法依规第一、保护员工隐私第一。

三、工伤事故预防1. 广泛开展安全培训: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建立全天候的安全监控系统: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对企业内部的生产环境进行监控和预警,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

3. 强化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并对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员进行追责。

4.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每季度对企业的安全设施和操作程序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四、工伤处理流程1. 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在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进行救援,并及时报警和联系医院,保障伤员的生命安全。

2. 工伤报告与申请:伤员在经过救治后,及时向企业提供工伤报告和申请表格,并交由企业工伤处理办公室进行审核。

3. 工伤认定:企业工伤处理办公室在收到工伤报告和申请表格后,组织专业的医务人员进行鉴定,并出具工伤认定书。

4. 工伤待遇申领:伤员在获得工伤认定书后,可向企业工伤处理办公室申领相关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伤残补助和一次性工亡补助等。

5. 工伤复查与复议:伤员有权对工伤认定结果提出复查和复议,企业工伤处理办公室应及时受理并进行相应的调查和裁决。

五、工伤处理服务1. 提供医疗服务:企业应合作签约医疗机构,为伤员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并开展定期健康体检。

2. 提供心理疏导:对于伤员及其家属的心理健康,企业应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帮助他们度过难关,重返正常生活。

3. 提供法律援助:对于有需要的伤员,企业应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他们维护自己的权益,追求公正和合理赔偿。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本(4篇)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本(4篇)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本公司工伤保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在工作中因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引起的损失,维护公司员工权益和公司稳定运营,制定本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公司将依法依规购买工伤保险,为员工提供法定保险待遇。

第四条公司将做好员工工伤保险的管理工作,及时受理和处理员工工伤申报事宜,并积极协助员工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参加工伤保险投保工作,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配合公司对工伤保险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伤保险申报程序第六条员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或职业病时,应立即向公司报告,并及时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第七条员工如需申报工伤保险待遇,应提供以下材料:1. 事故发生证明: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原因等相关资料。

2. 医疗证明:包括医院诊断、治疗记录等相关资料。

3.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调职证明、复工证明等相关资料。

4. 其他相关资料:如事故照片、报案材料等。

第八条公司将依法责任认定工伤及时进行,对于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案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供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九条如员工对公司对工伤申报结果存在异议,可以提出申请进行复审,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公司将按照程序进行复审,并及时作出复审结论。

第十条公司将对员工的工伤申报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员工个人隐私。

第三章工伤保险理赔程序第十一条员工如需申请工伤保险理赔,应依法提供以下材料:1. 工伤保险申请书:填写详细的个人信息和工伤情况。

2. 身份证明: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医疗证明:提供医疗机构开具的医疗费用发票、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资料。

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残疾鉴定证明、残联评残证明等。

第十二条公司将依法责任认定工伤保险理赔及时进行,对符合工伤保险理赔条件的案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供相应的工伤保险理赔款项。

第十三条如员工对公司对工伤保险理赔结果存在异议,可以提出申请进行复核,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人社部《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优秀7篇)

人社部《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优秀7篇)

人社部《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优秀7篇)工伤保险是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障,让职工遭受意外后能获得医疗以及生活上的补偿,以满职工工伤生活需求。

下面是牛牛范文为大伙儿带来的7篇人社部《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希望能够给您提供一些帮助。

昆明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办法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遭受事故和职业病伤害(以下简称工伤)后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合法权益,分散工伤风险,促进工伤预防、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昆明市行政区域内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军队企业、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以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简称职工)。

第三条工伤保险应与工伤预防相结合。

企业和职工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第四条市人事劳动局是我市工伤保险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和县(市)、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以下简称社保局)负责办理工伤保险工作的具体业务。

财政、审计部门对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工伤保险范围和申报第五条职工在下列情况下负伤、致残或死亡的,属于工伤保险范围:(一)从事本企业日常生产、工作或本企业负责人临时指定与生产、工作有直接关系的任务的;(二)经本企业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企业有关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三)因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生命安全,抢险、救灾、救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造成伤、亡的;(四)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危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职业病种类、名称按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确定;(五)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六)因公出差期间,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遭受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造成伤害的,因公出差期间失踪或突发疾病造成死亡的;(七)在本企业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遭受不可抗力的意外伤害的,因在职生产、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致残程度达到一级至四级的;(八)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内和必经路线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伤、亡的;(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工伤处理方案范本(3篇)

企业工伤处理方案范本(3篇)

企业工伤处理方案范本为保障公司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便于劳务客服专员操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员工工伤处理办法1、用工单位应负责工作场地、设施及环境的安全消防管理,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2、派遣机构定期查看派遣员工的工作场地安全设施,为用工单位提出用工安全建议,以保证派遣员工劳动安全,避免发生工伤事故;3、派遣员工因公受伤时,由我公司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在客户公司必要的协助下,与各方迅速解决,将损失和不良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二、工伤申报需要的材料1、劳务派遣协议书2、公司营业执照3、申报工伤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4、申报工伤人省份证正反复印件5、病历卡6、发生事故证明材料(如配送人员的送货单)7、医院诊断报告8、医药费___9、填写受委托书10、工伤认定申请表11、申报工伤人员的受伤经过说明书注:1、以上1--8都要带上原件和复印件用于核对2、以上9--11材料都要加盖用工单位的公章二、工伤类型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质是“意外的损失或灾祸”,有渐进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坠物伤及等)两种,不可拘泥于突发性一种情况;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___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___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___,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___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3、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三、工伤申报、处理程序1、发生轻伤事故,工伤者应填写《工伤事故登记表》,由本公司负责人进行现场调查,在工伤表格内要确定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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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管理与争议处理参考文本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某某管理中心XX年XX月工伤保险管理与争议处理参考文本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工伤保险的组织机构各国的工伤保险的组织管理随国家的性质、政治经济条件和历史传统而异,没有统一的模式,目前大体上有三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由政府直接管理。

例如日本是由劳动局高度集中监督管理,通过都道府县劳动基准局和都道府县劳动标准监查局实施。

英国是卫生与社会保障部通过其地区和地方办事机构管理工伤保险费和补助金,通过国民卫生系统提供医疗补助。

第二种类型是政府指定政府的中央部门进行一般监督,由自治性的各种协会(基金会、理事会或联合会),在国家法律范围内管理。

例如法国由社会和全国团结部颁布法规,进行一般监督,由全国疾病基金会在全国水平上管理工伤补助方案,基本疾病基金会支付补助金,由联合征收机构征集保险费。

意大利是由劳工社会福利部进行一般监督,全国事故保险协会通过省办事处管理工伤保险,由受保人、雇主和政府三方组成理事会管理有关事宜,国民健康服务部门对医疗补助进行一般管理,特殊工种的保险方案,另有基金会单独管理。

南斯拉夫完全由年金与伤残恤金联合会全面协调保险业务,管理现金补助业务,地方一级的保险业务由各共和国、自治区相应协会管理。

第三种类型是在国家立法范围内,由政府委托工会管理业务。

例如匈牙利是政府委托中央工会理事会社会保险总理事长,通过其地方分支机构管理工伤恤金和其他补助金,并征收保险费,医疗服务是会同公共卫生部门管理。

可归入第三类型的还有前苏联和民主德国以及捷克斯洛伐克、保加利亚和斐济等少数几个国家。

与南斯拉夫类似的还有哥伦比亚、萨尔瓦多、尼加拉瓜、巴拉圭、卢旺达和荷兰等国。

由政府部门直接管理或监督管理的多达120多个,其中财政部门进行一般监督的有科威特、安提瓜——巴布达、佛得角、乌拉圭等国。

由管卫生的部门进行一般监督的国家还有巴巴多斯、玻利维亚、乍得、芬兰、冰岛、伊朗、牙买加、南朝鲜、圣卢西亚等国。

由内务部进行一般监督的有:苏丹、瑞士、泰国、百慕大、多米尼加等国。

其余104个国家中由管劳工的部门执行一般监督的竞多达84个以上。

其重要原因是工伤保险主要涉及劳动部门的工作范围。

2.劳动鉴定的组织机构与管理:劳动鉴定是对职工工伤致残程度和丧失劳动与生活能力的程度进行科学的有效的评定,也叫评残。

各国都按各国的标准和规定进行。

一般评残标准规定:要依据伤病者医疗终结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了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进行伤残分级,分级判定基准涉及医疗的神经内科、神经外科、精神科、骨科、整形外科、烧伤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普通外科、胸外科、沁尿生殖科以及诊治心、肝、肾、血液、内分泌和呼吸系统疾病的内科,涉及的知识面广、专业性强。

在国外,工伤保险的中央机构中保证有医生服务,其职责之一就是组织对伤残待遇申请者进行劳动鉴定和处理有关争议。

工伤保险的地方机构中有劳动鉴定科(有的国家把有关业务工作纳入津贴发放科)组织有关专家或联系有资格的医疗单位按国家标准开展评残工作。

有的是由主管部门组织专门的评残委员会或评残工作小组开展评残工作。

有的评残单位也是工伤的认定单位。

多数国家对通过工伤认定的伤病致残者评残。

有的国家不分因工或非因工,也就没有工伤认定的问题,例如荷兰和新西兰就是如此。

瑞士、危地马拉、科威特、格林纳达、安提瓜—巴布达、太平洋群岛托管地、圣克里斯托弗与纳维斯等就把工伤保险包括在一般的事故、灾害保险中,就不专门搞工伤评残。

所有的国家评残后,都发给伤残者一个残废证书,或者叫做致残待遇证。

3.工伤保险的监督工伤保险关系着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的经济效益,国家的安定和发展,收缴保险费,支付各种津贴,办理各种待遇和服务,伴随着大量的资金流动,尤其是实行社会保险方式的国家,它的工伤保险基金是纳入国家预算的,其资金投放和不动产经营往往能掀起金融界的波浪。

鉴于工伤保险机构这个公益部门居于重要的社会地位和金融地位,必须受到完善的监督。

工伤保险的财务管理都有一套统一的科学的工作程序和制度:会计、统计和审计的制度、定期报告和报表制度。

中央和地方的财务各自有明确的职责、资金往来都有严格的程序。

防止在缴费和给付时发生差错,防止企业不缴或欠缴、拖缴保险费;做到给付准确,避免虚报冒领或者拖欠克扣;及时作好精算和统计,为评估现行制度和预测、计划、决策今后的改革提供依据。

随时注意基金的收支平衡,做好基金的保值和增值,保证专款专用。

坚持(控制)不动产的标准管理、监督储备金的投放。

主管部实际上也是监护部,其监察处还要根据监督机关的指示进行各种调查例如检查各级机构的财政状况;根据监督机关的指令分析各级机构的报告,对违法情况作出否决或停止执行的决定,接受基层的控诉、提交有关部门处理,并跟踪处理情况,加强机构内自查监督程序。

监督机关一般有两个:独立于其他权利机构的国家监督机构;财政部的一个专门机构。

财政部的专门机构对工伤管理中央机构储备金的管理有决定权,并有权核查各级会计业务、津贴计发情况等。

独立的国家监督机构通过定期考察和专题调查监督工伤保险机构的一切活动。

在一些国家对工伤保险机构的重要开支和决定实行两个以上监督机构的会签制度。

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第l02号公约规定的机构组织原则,其中一个出发点也是为了监督。

有的国家的理事会分两部分:执行委员会和评议会。

执行委员会主持日常工作,评议会(或与叫监事会)定期审查机构的大政方针、预算或其他重要决定。

4.工伤保险中的申诉与争议处理工伤保险中的争议(简称工伤争议)不仅仅是劳资纠纷,更多发生在工伤保险机构与企业和职工之间。

在工伤认定中,在劳动鉴定中,在医疗待遇上,在护理等级上,在工伤津贴上,在伤残待遇上,在死亡待遇上,在借调人员工伤待遇上,在出境工伤待遇上等等,都可能发生分歧和争执。

引起工伤的直接原因可以是正在进行的工作,这种情况好认定。

当正在进行的工作只是引起工伤的间接原因时就不好认定了。

工作之外的工伤认定就更容易发生争执了。

“日本劳动者灾害补偿保险法”的工伤中还规定了疗养中的灾害,他人故意伤害的灾害,原因不明的灾害,认定起来往往会发生争执。

劳动鉴定涉及职业病问题往往发生争执。

各国对职业病的划分有三种形式。

第一种是“开放式列表法”,随时把那些没有被划为职业病的,但是可以证明是职业导致的疾病列入职业病范围,第二种是“封闭式列表法”它只承认过去已列入表中的职业病。

第三种不列表,只要确实因职业造成的疾病均为职业病,瑞典实行的就是第三种。

实行第三种办法的就容易发生争执。

有些物理的、化学的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要经过相当长的时间才缓慢反映出来,与一般疾病交织在一起,当然会发生争执。

辅助器具高级的和普通的差别较大不好划定严格的标准,怎样报销?会发生争执。

伤残待遇按本人工资计发,不同人之间的差别将会很大,也会发生争执。

企业拖欠保险费要加收滞纳金,企业不服可向有关部门上诉,企业欠付待遇,工伤职工可上告法院。

借调员工的工伤待遇往往会出现两个单位相互推委的状况。

出境工伤待遇更加复杂,当工伤保险的基金是社会公共基金时,外籍工根本难以享受平等待遇,其争执是国际问题,要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处理国内争执多数国家是按民法、通过法院来裁决。

东欧国家主要是以工会组织调解和仲裁。

美国和澳大利亚等国各州立法不一,解决的方式也各异。

1953年我国政府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初步建立了工伤保险制度,40年来通过各种有关政令不断补充,逐步发展起来。

我国工伤保险范围包括企业意外事故伤亡和职业病,与国际公约规定一致。

工伤保险待遇全部由企业直接支付,相当于“雇主责任制”。

为了适应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形势,必须统筹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社会化管理。

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十八个省市390多个县(市)、50多个省辖市实行了工伤保险社会统筹。

进一步保障了职工合法权益,解决了企业的负担畸轻畸重问题。

促进了安全生产和社会安定,优化了投资环境,为全面实施社会工伤保险积累了的宝贵经验。

目前,工伤保险机构还未形成完整的体系,试点省市县建立的是地方机构。

由于采取的是社会管理与企业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短期工伤待遇和大量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仍由企业负担和处理,所以部分业务、财务和社会行动机构仍在企业中。

地方主管部门都是相当的行政部门。

多数是劳动部门,一部分是从原劳动部门中抽调干部去组建的专门的社会保险管理部门。

劳动鉴定的组织机构与管理是比较完善的。

试点省市县都设置了县级以上的劳动鉴定委员会。

由政府劳动、卫生部门和工会主管人员组成。

有的省市增加了社会保险机构的主管人员和谈地区的医疗专家。

有的省市是另外组织医疗专家成立医疗专家小组。

有的市县是指定能胜任的医院进行医疗鉴定。

有的大中企业还成立了企业劳动鉴定小组。

湖北省武汉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设在劳动局的办公室直接领导医务技术专家组通过实行民主集中制的评审会议,依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结合被鉴定人的实际情况,客观公正地开展评残工作,收到了显著成效。

鉴定的办事程序是: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交企业劳动鉴定小组备案,企业劳动鉴定小组收集有关资料、报请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

职工在指定医院体验后,企业劳动鉴定小组根据指定医院提出的初级医疗劳动鉴定结论,提出本部意见报市劳鉴定办公室组织医疗技术专家组鉴定,主鉴定医生提出具体意见签字后,半数以上专家通过的评残结论即为有效。

鉴定完毕后十日内市劳鉴定办公室书面通知企业劳动鉴定小组转告职工本人,职工无异议,市劳动局发放“职工工伤残废证”。

职工或企业对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提出劳动鉴定复议申请。

对复议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其他争议的处理可按1993年8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进行。

该条例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解决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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