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厂)内机动车辆年检注意事项

合集下载

机动车年审流程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机动车年审流程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机动车年审流程和注意事项有哪些外观检测到达检测场后,第⼀步是外观的检验,车主需要把车辆停在专门检验外观的场地,把车辆中的灭⽕器和三⾓警⽰牌准备好,并把车辆的发动机舱盖和后备厢打开,等待⼯作⼈员检验;在外观检验时,⼯作⼈员会拿出两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机动车年审流程和注意事项有哪些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机动车年审流程第⼀步外观检测1.外观检测到达检测场后,第⼀步是外观的检验,车主需要把车辆停在专门检验外观的场地,把车辆中的灭⽕器和三⾓警⽰牌准备好,并把车辆的发动机舱盖和后备厢打开,等待⼯作⼈员检验;2.在外观检验时,⼯作⼈员会拿出两张表格,分别是机动车检验记录单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有的检测场是需要车主⾃⼰去业务⼤厅领取这两份表格的)。

⼯作⼈员会检查并记录车辆车架号、发动机号等数据,同时还会查看三⾓警⽰牌和灭⽕器等安全装置是否齐全。

当⼯作⼈员检查外观合格后,会在表格的外观这⼀项签字;3.外观检测需要注意的是,三⾓警⽰牌和灭⽕器这样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还有车⾝的颜⾊、外观是否与⾏驶证上的照⽚⼀致。

现在很多年轻⼈喜欢在⾃⼰的车上贴⼀些个性车标,这在验车时是不会通过的,车主需要先把车标清理⼲净,才会通过外观检验。

不过也有特例,“实习”标等经过公安机关备案审批的合法车贴是被允许的。

如果你是新买的车也不要马上贴上⾃⼰喜欢的帖纸,需要在上牌完成之后再贴。

4.还有就是,按照规定前排车窗三⾓窗夹⾓处不能贴膜,这⾥需要留出良好的透光性为驾驶员观察两侧后视镜提供便利,所以此处⼀旦贴膜,将不能通过验车。

第⼆步缴纳检测费⽤、录⼊信息1.当外观检查结束后,⼯作⼈员会把表格交给车主,并通知车主去交费⼿续⼤厅交费。

2.交费后,车主就要把本⼈⾝份证和车辆⾏驶证交给⼯作⼈员,他们会在系统中录⼊车辆的年检信息。

这些都结束后车主就可以拿着表格,等待上线检测了。

第三步上线检测1.上线检测主要检查车辆的尾⽓、刹车、灯光、底盘等内容,只要车辆没有改装或故障,这些检测基本都能通过;2.当车主把车开到检测间门⼝排好队后,会有检测⼈员把车辆和表格接过去。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查标准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查标准

广州市公司有效日期: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查标准
1.0 目的:为了提供安全检查的依据及避免漏检不安全因素,特制订此标准。

2.0 适用范围:公司在用的厂区行驶的机动车辆的安全检查。

3.0 检查内容
3.1 离合器分离彻底,结合平稳可靠,无异常声响。

离合器的性能直接影响着换档与分离的平稳及可靠。

3.2 转向装置调整适当,操纵方便、灵活、可靠。

在动态下操纵转向装置,转向装置应牢固可靠。

在静态下,方向盘空行程转向角度小于45°时,调整适当。

3.3 燃油、机油箱无渗油。

3.4 手脚制动调整适当,制动距离符合要求。

车辆不得跑偏,制动距离在2米以内。

3.4仪表、照明、信号及各附属装置安全性能良好。

大灯、前后转向灯、刹车灯必须完好。

0.5吨以上有蓬的机动车辆还应装设后视镜和雨刷。

3.5每年定期接受当地劳动部门对机动车辆的年检,并应建立年检制度及有年检记录。

4.0 检查人应根据本标准进行检查,并填写<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查表>。

2023年重庆车辆年审规定

2023年重庆车辆年审规定

2023年重庆车辆年审规定2023年重庆车辆年审规定:经常有朋友询问车辆年检注意事项,在此友情提醒有车朋友,做好以下工作,让自己的爱车顺利通过年检关。

1、首先要认识到车辆年检的重要性,一辆年检合格的车,标志着您爱车的各项技术状态良好,特别是安全指标、排放指标,让您开上放心车。

如果是有人让您出点钱2、准备好各项手续,如年检申请表,要有交通部门盖章、单位公章或私人签字及身份证复印件,并要贴上车身底盘,发动机的.拓钢印。

此外还要带上机动车行驶证、车辆保险单。

如有违者记录一定要处理,否则不予受理。

可在网上或电话查询,一旦有记录到指定地点带上驾照(记分)、现金(交照片、登报费),这样电脑联网清除记录后才可以年检。

3、年检时间为安检六年之内每两年检一次,六年以后每年检一次,年检月份按行驶证上登记的月份为准。

上检测线第一关是尾气检测,检测尾气是控制发动机废气排放,也能检测出爱车发动机是否4、其次车身外观,不要根据自身喜好让车身太5、接下来就是安全检测,前后轮轴重、脚制动、手制动、悬挂、侧滑等都是以精确的数据显示你爱车是否合格,还有灯光,大灯亮度、角度。

如某项不合格在规定时间内还可以复检,当然复检费可要付的。

6、这一切手续,可能很麻烦。

您也可以委托设备、技术、信誉较好的修理厂,帮您把车按年检标准保养、检测、调整修理,甚至先上自己的检测线,然后到车管部门上检测线,办好年检的一切手续,不用您操心。

车辆年检注意事项若你的车是10月上牌的7座以下(含7座)的非营运小型私家客车。

那么根据新规, 10月无需上线年检,但车主仍需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征证明后,处理完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后,可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

10月及 10月仍需上线年检。

货车、面包车、公司注册车辆,均不在新规范围内。

非营运小型客车,前6年每两年年检一次,第7年至第15年每年年检一次。

非营运中、大型客车及货车,前10年每年年检一次,第11年起每半年年检一次。

公司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3篇)

公司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3篇)

公司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如下:1. 所有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执照,并具备驾驶技能。

2. 所有机动车辆必须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3. 所有机动车辆必须保持良好的驾驶状态,包括车辆设备完好、刹车灵敏、灯光正常等。

4. 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行驶速度行驶,并严禁超速行驶。

5. 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按照交通规则行驶,并遵守交通信号。

6. 所有驾驶员必须严禁酒后驾驶,禁止吸烟、打手机等影响安全的行为。

7. 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停放在规定的停车位内,不得占用消防通道或其他禁止停车的地方。

8. 公司必须为驾驶员提供相关的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他们了解并遵守安全规定。

9. 公司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员,负责监督和管理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

10. 违反安全规定的驾驶员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职等。

以上是常见的公司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具体规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为了确保公司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所有员工都应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时刻保持对安全的警惕。

公司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2)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提高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企业内机动车辆,是指限于企业厂区范围内(含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及作业的机动车辆。

第三条车辆应车容整洁、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

第四条行车制动装置的制动力、储备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动完全释放时间等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机械式制动器、拉杆拉线等机件应完好无损。

车辆的制动距离、跑偏量、驻车制动性能要求等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

第五条企业应加强对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

第六条厂内机动车辆应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1.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2.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3.安全技术检验报告;4.车辆事故记录。

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2篇)

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2篇)

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员工和厂区内机动车辆的交通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厂区内所有机动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并且适用于所有进入厂区的员工和访客。

第三条遵守规定:所有员工和访客都应当遵守本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情况违反本规定。

第二章机动车辆管理第四条机动车辆登记:所有机动车辆进入厂区前,必须进行登记,并获得厂区相关部门的批准。

登记时需要提供车辆所有人的姓名、车辆型号、车牌号码等相关信息。

第五条机动车辆标识:所有机动车辆都需要在车身上进行明显的标识,以便于辨认和识别。

标识应当包括车牌号码和公司或单位的标识。

第六条机动车辆检查:所有机动车辆进入厂区前,应当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并确保车辆所有的灯光、制动器等使用正常。

一旦出现任何故障或不正常情况,必须立即进行修理或维护。

第七条上岗准许证: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并且经过企业安全部门的培训和考核,并获得厂区颁发的上岗准许证方可驾驶车辆进入厂区。

第八条速度限制:在厂区内,所有机动车辆都应该根据道路条件和交通流量合理控制车速,特别是在人员密集的区域,禁止超速行驶。

第三章交通规则第九条交通信号:所有厂区内道路都设有交通信号灯,所有驾驶员都必须遵守交通信号的指示。

禁止闯红灯,禁止在禁止标志下停车或掉头。

第十条让行规则:在厂区内的十字路口、人行道等地方,行车时必须让行给行人。

行人在斑马线上的,必须停车等待行人过马路。

第十一条停车规定:所有驾驶员在厂区内停车必须遵守厂区规定的停车位,禁止在非指定地点停车。

驾驶员在停车时必须拉紧手刹,并关闭车辆引擎。

第十二条紧急情况:在厂区内发生紧急情况时,所有驾驶员都必须马上停车,打开警示灯,为救援车辆和人员让出通道。

第十三条禁止酒驾:任何驾驶员不得在饮酒后驾驶车辆进入厂区。

一经查实,将按照厂区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十四条处罚程序:对于违反本规定的驾驶员,将依照厂区相关规定进行扣分,同时对于严重违规的驾驶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三篇)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三篇)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厂内机动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使用安全、合理和高效,保护职工和设备的安全,提高生产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一切使用机动车辆的单位、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机动车辆是指本厂独立具有行驶能力且装有发动机的车辆,包括各类机动车、特种车等。

第四条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应坚持依法治车、安全第一、效率为重、规范有序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登记管理第五条厂内机动车辆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登记、备案并取得合法的车辆证明和行驶证。

第六条厂内机动车辆所有权或使用权变更、转让、注销或报废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机动车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第七条厂内机动车辆应当定期进行年检,并按照规定进行强制保险。

第八条厂内机动车辆上路行驶前,必须按规定悬挂车辆号牌,并确保车牌号码清晰可见。

第九条厂内机动车辆上路行驶时,必须按规定随车携带车辆证明和行驶证,并遵守交通法规。

第十条厂内机动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查登记,并保留有关台帐和档案。

第三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十一条机动车辆的使用必须符合以下原则:(一)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合理的调度和安排;(二)车辆使用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并明确使用时间和里程;(三)车辆使用必须按照规定使用道路,严禁违法操作或超员载物;(四)车辆使用者应当妥善保管车辆钥匙,严禁私自将车辆借给其他人使用;(五)车辆使用者要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正常可用。

第四章车辆维护管理第十二条车辆维护必须符合以下原则:(一)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和维修,并按照规定保留维修记录;(二)车辆保养和维修应由专业的维修人员进行,不得私自进行;(三)车辆保养和维修不得影响生产工作,应选择合适的时间进行;(四)车辆保养和维修所需的费用由使用单位负责,不得以个人名义报销;(五)车辆保养和维修时,应严格按照要求购买和使用正品配件。

第五章交通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厂内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安全驾驶规定。

厂区机动车辆管理规定(3篇)

厂区机动车辆管理规定(3篇)

厂区机动车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厂区内机动车辆的管理,保障厂区安全和人员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以及从事相关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厂区机动车辆管理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机动车辆管理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的规定。

第四条厂区机动车辆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便利第二、规范第三”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出入管理第五条所有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须在厂区门岗通过安全检查,凭有效许可证方可进入。

第六条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应确保车辆的安全,不得超载,不得携带违禁物品。

第七条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应按规定的通行路线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行驶路径。

第八条停放在厂区内的机动车辆应按指定的地点停放,不得占用其他车位或影响厂区正常的交通秩序。

第九条厂区内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时限离开厂区,不得长时间停放在厂区内。

第十条厂区内机动车辆应及时缴纳停车费用,否则将根据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章车辆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厂区内机动车辆应及时进行年检和保养,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符合标准。

第十二条厂区内机动车辆应配备安全设备,包括灭火器、安全带等,驾驶员应熟悉使用方法。

第十三条厂区内机动车辆应按规定速度行驶,不得超速行驶,不能闯红灯,不得占用非机动车道。

第十四条厂区内机动车辆应保持车距,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违法超车、穿插等。

第十五条厂区内机动车辆不得随意停放、倒车,必要时应寻找指定的停车区域。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六条厂区应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机动车辆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厂区机动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罚款及其他管理措施。

第十九条厂区应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其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第二十条对于危险品运输车辆,厂区应加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运输过程的安全。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厂区机动车辆管理规定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厂区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内部机动车辆安全使用管理制度(5篇)

内部机动车辆安全使用管理制度(5篇)

内部机动车辆安全使用管理制度为加强内部机动车辆的管理,确保内部机动车辆的合法、安全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内部机动车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管理”的原则。

内部机动车的管理指从选型、定购、入库、办证、使用、流转、维护、保养等环节的管理。

1、内部机动车的使用调度由各厂负责。

特殊情况必须服从公司生产管理部统一调度;2、内部机动车证照统一由集团公司生产部管理协调办理并发证管理;3、各厂建立健全机动车辆管理台帐,内容包括设备规格、型号、制造厂家、制造使用日期,设备的技术参数等内容;4、内部机动车的技术资料收集齐全,统一归档,交集团公司档案室负责管理;5、内部机动车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使用前,必须到政府相关部门(公安车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农机管理部门)办理齐全各种证照,方可登记备案;6、严格按设备固定资产管理程序进行设备的终结管理(流转报废处理)。

二、车辆登记备案管理(一)属在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设科办理厂内机动车号牌的,进行注册登记时登记下列事项:1、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号码或单位代码,住所的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2、机动车的类型、制造厂、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号(车辆号码)、发动机号码、车身颜色;3、机动车的有关技术参数;4、机动车的使用性质;5、机动车获得方式及销售价格凭据;6、注册登记的日期。

(二)属在公安车辆管理所办理证照注册登记的车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办理注册登记。

(三)属在农机管理部门办理证照注册登记的车辆,按农机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注册登记。

(四)机动车所有人,其机动车辆必须在政府相关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公安车管部门、农机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取得合法的相关证照,交由集团公司生产管理部审查,符合要求的,生产管理部方可登记备案,并进行编制越钢集团内部机动车号牌,发放越钢集团内部机动车使用登记证。

三、车辆的使用规定1、各厂内进行物料运输的车辆,必须是取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办的合法手续并在集团公司生产管理部备案,编制了越钢集团内部车号牌的车辆;2、属承包的内部机动车使用必须与车辆所有人签订专门的安全协议;3、机动车的号牌必须与车辆一一对应,不许伪造、变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车证、检验合格标志或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4、驾驶操作机动车的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取得驾驶证和内部机动车驾驶操作证后,方可驾驶、操作内部机动车;5、驾驶、操作机动车辆严格按特种设备操作规程要求进行;6、杜绝非本岗位及其他人员驾驶、使用、操作机动车辆;内部机动车辆安全使用管理制度(2)1. 规定车辆使用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和证件,严禁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场(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受理流程
一、携带资料、检验费报检
1、报检申请,使用单位应在场(厂)内机动车辆检验报告到期日提前一个月报检;(格式见附件1)
2、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自查表;(必须加盖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公章,可参照附件4格式,内容不少于法定检验报告书的项目)
3、检验费;(收费标准见附件2)
二、缴费、登记信息
三、我所安排检验计划,提前通知受检单位并约定现场检验时间
四、准备相关资料配合现场检验(所需准备资料见附件3)
五、如果经检验存在隐患需要整改,场(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必须在《场(厂)车整改通知书》约定的整改时限前,将填写处理结果并加盖公章的《场(厂)车整改报告》报至我所,逾期不报视为超期不整改,将出具不合格报告。

六、报检受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下午3:00之前(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七、只受理使用单位(使用主体责任单位)的报检,其他单位代理报检概不受理。

公开邮箱:密码86166393
联系电话:86166393
青岛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
2014年6月1日
附件1:
场(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报检申请
青岛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
我单位现有台场(厂)内机动车辆,经我单位自检合格,出具了符合《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的自检报告,现申请进行现场检验。

使用单位联系人:电话:
报检设备所在地址:
使用单位名称(章):
注:表格行数不足可自行添加。

申请送达日期:
附件2:
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价费发〔2012〕61号
六、机电类特种设备检验
(四)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1)载重量≥5t的,加收50%;
(2)有小型起重装置的加收100%;
(3)检验周期为1年1次。

附件3:
场(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所需准备资料说明(一)* 注册登记表。

(二)安全技术资料:
1、*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首次检验必须提供)
2、* 上个周期的定期检验报告。

3、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三)场(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1、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场(厂)内机动车辆运行管理规
章制度。

2、场(厂)内机动车辆档案管理制度,事故与故障的应急
措施和救援预案。

(四)* 按照规定配备的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注意事项:
1、以上带“*”项目为必须准备的资料。

其它项资料有缺陷,应当由使用单位联系相关单位予以完善,可不作为资料审核结论的否定内容。

2、监督检验报告永久性保存,定期检验报告至少保存2个检验周期。

3、按照相关规定,资料不齐全,检验组应停止检验并书面告知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重新缴费申请报检。

4、其它事宜按相关法规要求办理。

5、此通知可以从公开邮箱下载。

附件4:
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自查表
注意事项
1、本报告应由设备使用单位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一律采用签字笔或蓝、黑墨水笔填写。

2、本报告应当有执行自检的自检人员的签字和日期,否则报告无效。

3、报告应由使用单位自检人员在自自检结束后据实填写,不得随意更改。

4、为方便填写本报告,可按以下方法填写:
自检内容合格,自检结果“符合”栏填写“√”;自检内容不合格,自检结果“符合”栏填写“×”;无此项的自检内容,自检结果“符合”栏填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