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抢劫罪》

合集下载

抢劫罪公诉词范本

抢劫罪公诉词范本

抢劫罪公诉词范本当犯了抢劫罪应该怎样为⾃⼰减轻处罚,抢劫罪公诉词范本是什么样的,应该怎么样去写,接下来店铺⼩编就这个问题整理了以下内容,关于抢劫罪公诉词范本的,希望能帮助到你,好了,话不多说,接下⼀起往看看吧,说不定对你有帮助。

抢劫罪公诉词审判长、审判员:我作为被告⼈某某的辩护⼈,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徐-涛犯抢劫罪没有异议。

现针对xx具有的法定、酌定从轻处罚的刑罚裁量情节,提出以下辩护意见:⼀、某某系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刑法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的是从犯。

被告⼈某某将被害⼈约⾄犯罪现场的⾏为,是为其余被告⼈着⼿实施犯罪创造条件的帮助⾏为,对其余被告⼈着⼿实施抢劫起到的是辅助作⽤,因此,某某系从犯。

从另⼀⽅⾯来说,抢劫犯罪在着⼿实施暴⼒⾏为之前,犯罪⾏为尚处于预备阶段。

刑法规定,犯罪预备是为犯罪准备⼯具,制造条件的阶段。

本案被告⼈某某约被害⼈⾄现场的⾏为,恰恰发⽣在本案的犯罪预备阶段。

从这⼀点来分析,某某为其他被告⼈犯罪制造条件,认定其为从犯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需要说明的是,本案证据(特别是某某的供述)能够证明:被告⼈某某因为急需⽤钱,知道某某的邻居即被害⼈有⾼档⼿机,即提起犯意,并作出分⼯:指使某某将被害⼈约⾄指定地点;指使某某着⼿实施暴⼒⾏为。

某某虽然在预谋过程中同意了某某的提议,但从某某需要⽤钱并纠集某某等⼈,以及某某的犯罪动机是为了帮助某某弄钱、某某见过被害⼈⽤⾼档⼿机等事实来综合分析,可以肯定某某是受某某指使约被害⼈⾄现场。

从这⼀点来分析,更可以确定某某系受某某指使的从犯。

⼆、某某有⽴功表现,请法庭对其从轻、减轻处罚公安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及徐-涛的供述能够证明,某某到案后,主动协助公安机关抓捕本案的主要犯罪嫌疑⼈。

根据《最⾼⼈民法院关于处理⾃⾸和⽴功具体应⽤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应当认定徐-涛有⽴功表现。

请法庭依据刑法关于⽴功的规定,对徐-涛从轻、减轻处罚。

三、某某具有酌定从轻的刑罚裁量情节某某到案后,在公安机关不掌握其犯罪事实时,坦⽩交待了⾃⼰和其他同案犯的犯罪事实,使得本案得以迅速侦破,其认罪态度较好。

抢劫考试题及答案

抢劫考试题及答案

抢劫考试题及答案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需要明确一点:抢劫是非法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和社会秩序,因此我们不会提供任何关于如何实施抢劫的信息或答案。

然而,我们可以从学术的角度出发,讨论一些关于抢劫案例的法律分析或犯罪心理学的考试题目和答案。

抢劫案例分析考试题目:1. 描述抢劫罪的法律定义及其构成要件。

2. 分析以下案例:一名男子在晚上进入一家便利店,持刀威胁店员交出现金。

店员在恐惧中交出所有现金,男子逃离现场。

请从法律角度分析此案例,包括可能的罪名和量刑标准。

答案:1.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直接从他人身上、住处或者其他地方,当场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构成要件包括:非法占有目的、使用暴力或胁迫手段、当场劫取财物。

2. 在上述案例中,男子使用刀具威胁店员,属于使用暴力手段,其行为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犯罪心理学角度的分析考试题目:1. 简述犯罪心理学中对抢劫犯的心理特征分析。

2. 描述抢劫犯在实施犯罪前后的心理变化及其可能的心理动机。

答案:1. 犯罪心理学中对抢劫犯的心理特征分析通常包括冲动性、攻击性、缺乏同理心、对权力和控制的渴望等。

抢劫犯可能存在认知扭曲,例如合理化自己的行为,或者低估犯罪后果。

2. 在实施犯罪前后,抢劫犯可能会经历从计划到实施再到逃避的心理过程。

在计划阶段,他们可能会感到焦虑和紧张,但在实施过程中,这种情绪可能会被冲动和攻击性所取代。

犯罪后,他们可能会感到内疚、恐惧或满足,这取决于他们的心理状态和犯罪结果。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学术讨论和教育目的,不鼓励或支持任何形式的非法活动。

抢劫罪研究毕业论文

抢劫罪研究毕业论文

抢劫罪研究【摘要】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抢劫罪历来被视为最严重最危险的一种犯罪形式,历来被司法部门所重视。

因为这种犯罪不仅侵犯了人民的财产权利,同时也侵犯人民的人身权利,对社会危害性较为严重,对稳定的社会秩序有着极其巨大的破坏性影响。

本文从抢劫罪的概念及抢劫罪的特征入手,结合司法实践较为全面的对抢劫罪的一些行为对象财物及一些特殊问题进行分析。

【关键词】财产犯罪抢劫罪行为对象引言抢劫罪是一件性质和危害均较为严重的财产型犯罪,它不仅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而且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历来是司法实践中严惩的重点。

在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对抢劫罪的认定,有诸多争议,尤其对抢劫罪的行为对象的判断很大程度上影响到该罪的界定,本文试从抢劫罪的概念及抢劫罪的特征入手对抢劫罪的行为对象作一探析。

一、抢劫罪的概念关于抢劫罪的定义,学界主要有以下几种表述:第一种,抢劫罪是指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购物的行为。

第二种,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第三种,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或者其他在场人当场实施暴力、胁迫或者采用其他当场侵犯人身的方法,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或者当场夺走财物的行为。

第四种,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或者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或者以其他使被害人不能抗拒的方法,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或者夺走其财物的行为。

第一种定义以抢劫罪的罪状为基础,增加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调了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对抢劫罪的客观、特征作了简洁明确的概括。

第二种、第三种定义使客观方面更加具体,并指明了被侵犯的具体人。

第四种则是明确了“其他方法”的行为特征。

因此,定义是对一种事物本质上区别其他事物特征所作的确切而简要的表述。

论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别

论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别

题目:论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别毕业设计(论文)诚信承诺书本人慎重承诺和声明:在毕业设计(论文)完成过程中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恪守学术规范,在本人的毕业设计(论文)中未剽窃、抄袭他人的学术观点、思想和成果,未篡改研究数据,凡涉及其他作者的观点和材料,均作了注释,如有违规行为发生,一切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签名:年月日摘要针对当前“双抢”案件频发的犯罪形势, 该文从法理上辨析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别和联系; 从理论上探讨抢夺行为向抢劫罪转化的条件, 主张立法上放宽抢夺数额的限定, 使其在司法实践中更具操作性。

司法实务部门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因为对抢劫罪和抢夺罪的外延认识不清,出现了较大的争议,甚至出现将抢夺罪定为抢劫罪,将抢劫罪作抢夺罪处理等误判现象,笔者拟从抢夺罪和抢劫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入手,对抢夺罪和三种不同手段的抢劫罪(暴力型、胁迫型、其他型)的区分难点分别加以分析,以期对法律实务部门在处理“双抢”案件时有所帮助。

【关键词】抢劫罪抢夺罪区分目录前言1抢劫罪的概念 (5)2抢夺罪的概念 (5)3抢劫罪与抢夺罪的构成要件分析 (5)3.1 抢劫罪与抢夺罪的相同点 (5)3.2 抢劫罪与抢夺罪的不同点 (5)3.2.1主体不同 (6)3.2.1客体不同 (6)3.2.1客观不同 (6)3.3抢劫罪与抢夺罪的特别区别 (7)4转化型抢劫罪 (7)4.1抢劫罪的种类 (7)4.2转化型抢劫罪的实例 (8)5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关系 (9)参考文献 (12)致谢.......................................... 错误!未定义书签。

论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别前言今年3 月25 日, 某市发生了这样一起抢夺案: 当天下午4 时许, 一青年男性(系外来盲流人员) 在西区某街道, 尾随一年轻女子至行人相对稀少的路段时, 趁该女子不备, 从后面追上前去, 从她的自行车前篮里夺走小包一只。

女青年见拎包被抢, 便大声呼喊, 一边上前追夺, 嫌疑人为窝藏赃物, 用拎包击向女青年面部, 致女青年满脸是血, 后在附近路人帮助下, 案犯被抓获, 并扭送到公安机关。

刑诉法82条

刑诉法82条

刑诉法8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对犯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一)以暴力、威胁、胁迫手段,强行取走财物的;(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以便取得财物的;(三)伪造文书、凭证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取得他人财物的。

犯抢劫罪的,根据抢劫所取财物的价值大小,可以分为轻微抢劫罪和抢劫罪两种情形。

抢劫罪的定罪,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根据抢劫犯的行为内容、性质以及所取财物的数量和价值等因素,进行实质性审查,以便确定犯抢劫罪的情节,并作出相应的判决。

对犯有第八十二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以暴力、威胁、胁迫手段,强行取走财物的,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抢劫的案件,在审理时,要仔细审查抢劫犯的行为内容、性质以及所取财物的数量和价值等因素,以便确定是否构成抢劫罪的情节,并作出相应的判决。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以暴力、威胁、胁迫手段,强行取走财物的,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其中,暴力指的是将人体或者财物绑架、拘禁等强制性的行为;威胁指的是使用或者威胁使用暴力、恐吓等方式,迫使他人不得不放弃财物;胁迫指的是以恐吓、胁迫等方式,强迫他人屈服于意志,从而使他人放弃财物。

另外,根据刑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以便取得财物的,也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此外,根据刑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伪造文书、凭证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取得他人财物的,也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抢劫罪的定罪,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根据抢劫犯的行为内容、性质以及所取财物的数量和价值等因素,进行实质性审查,以便确定犯抢劫罪的情节,并作出相应的判决。

抢劫犯的定罪,要根据抢劫犯的行为内容、性质以及所取财物的数量和价值等因素,进行实质性审查。

如果实质性审查显示,犯抢劫罪的行为,其实质是以暴力、威胁、胁迫手段,强行取走财物,或者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以便取得财物,或者是伪造文书、凭证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取得他人财物,并且所取财物的数量和价值不轻,则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2021年司法考试《刑法》客观考点与真题精析-抢劫罪抢夺罪敲诈勒索罪

2021年司法考试《刑法》客观考点与真题精析-抢劫罪抢夺罪敲诈勒索罪

2021年司法考试《刑法》客观考点与真题精析考点56-57抢劫罪、抢夺罪、敲诈勒索罪2019/客/卷一/33.甲抢夺乙的皮包不小心致乙重伤;没有抢到手而逃走。

路人丙见状追捕甲,甲为了逃走将丙打成轻微伤,丙仍将甲制服。

关于甲的行为,以下说法正确的有()A.甲构成抢夺罪(未遂)、过失致人重伤罪,系想象竞合B.甲构成抢夺罪(未遂)一罪,系情节加重犯C.甲构成抢劫罪(未遂),但不属抢劫致人重伤D.甲构成抢劫罪(既遂),系抢劫致人重伤一、抢劫罪(法益:财产、人身权利双重法益)第263条【普通抢劫】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267条第2款【携带凶器抢夺定抢劫罪】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抢劫罪)定罪处罚。

第269条【转化型抢劫】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抢劫罪)定罪处罚。

第289条【聚众打砸抢的首要分子】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269条【转化型抢劫】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1、共同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而后转化:对暴力、威胁要有共同行为、共同故意。

两人以上共同实施盗窃、诈骗、抢夺犯罪,其中部分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对于其余行为人是否以抢劫罪共犯论处,主要看其对实施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人是否形成共同犯意、提供帮助。

刑法学习之抢劫罪

刑法学习之抢劫罪

1.客观要件(1)方法行为:抢劫罪必须当场使用暴力等强制手段,当场获得财物,这两个“当场”必须同时具备。

(2)目的行为:当场劫取财物2.抢劫罪的八种法定刑升格条件3.几种特殊的抢劫罪(1)携带凶器抢夺视为抢劫罪。

(2)转化型抢劫:指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以抢劫罪论处。

转化型抢劫是一种事后抢劫,它与一般抢劫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的使用时间,转化型抢劫是取财结束之后使用强制手段。

(3)聚众“打砸抢”,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首要分子成立抢劫罪。

4.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着手:开始实施足以压制他人反抗程度的暴力、胁迫或其他行为。

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者之一的,均属抢劫既遂;既未劫取财物,又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后果的,属抢劫未遂。

5.抢劫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6.真题与解析1)(单选题)下列哪些行为成立抢劫罪(不考虑前一行为的定性)?A.甲基于报复动机殴打钱某,致钱某倒地后昏迷不醒。

甲离开时发现钱某手机掉在地上,便顺手拿走该手机B.甲基于报复动机伤害孙某,孙某为避免身受重伤,提出给甲5000元,但甲要求孙某给1万元,否则将继续殴打孙某,孙某被迫给了甲1万元C.甲基于报复动机伤害李某,李某倒地昏迷,手刚好放在口袋上,但甲以为李某在保护口袋里的钱包,便将李某的手移开,取走钱包D.甲基于报复动机重伤赵某,赵某要求甲将自己送往医院,甲要求赵某给自己1万元,否则就不送赵某去医院,赵某被迫给了甲1万元答案及解析【答案】B【考点】抢劫罪【解析】关于A项。

被害人即使昏迷,但依然占有其身上的财物。

此时,对被害人占有物的占有,成立盗窃罪。

因此,甲成立盗窃罪,而非抢劫罪,故A项不当选。

关于B项。

甲基于报复动机伤害孙某,孙某为避免身受重伤,提出给甲5000元。

此时,如果甲主动接受5000元,该行为不构成犯罪,毕竟这是孙某自愿处分财产的行为。

18.《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理解与适用

18.《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理解与适用

《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理解与适用作者:顾保华来源:人民司法1997年刑法修订后,最高人民法院陆续出台了有关抢劫罪的司法解释,对于指导审判实践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但是,由于司法实践中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司法实务界对刑法及司法解释相应条款的理解和适用产生歧异,产生了适用法律的不统一,导致定性不当和量刑失衡,有碍司法公正。

有鉴于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于2005年6月8日颁布了《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两抢意见》)。

《两抢意见》的出台,对于正确适用法律审理好抢劫、抢夺刑事案件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本文拟结合对《两抢意见》的理解,就司法实践中几个争议较大的问题谈一些看法。

一、关于入户抢劫的认定作为加重处罚情节,刑法对人户抢劫配置了与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相同的法定刑幅度,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说明立法者认为抢劫特定场所“户”的行为具有超出一般抢劫行为的危害性,值得刑法给予特殊的保护。

为了与抢劫罪的其他加重处罚情节相平衡,突出打击的重点,做到罪刑均衡,有必要对于人户抢劫行为给予规范。

司法实践中,这种规范是从三个方面进行的:第一个方面是关于“户”的范围应如何界定。

刑法实施后,为了避免对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入户抢劫中的“户”的范围做扩大理解,不适当地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将“户”界定为“供他人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从而将营业场所或对公众开放的其他场所排除在“户”的范围之外。

但司法实践中对于单位集体宿舍、宾馆客房临时搭建的工棚等是否属于“户”的范围仍存在分歧。

有的观点认为它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户”的特征,应属于“户”的范围。

笔者认为,“户”的范围应限于家庭住宅。

理由在子,刑罚量的多少取决于刑事责任的大小,而刑事责任的评价既是规范性的,也与社会普遍认同的道德伦理观念密不可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试论抢劫罪》一、抢劫罪的概念和特征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它的特征以下几点: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属复杂客体。

抢劫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个人所有的各种财物和他人的人身。

但是,对于抢劫犯来说,他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

正因为如比,本法把抢劫罪规定在侵犯财产罪这一章。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立即抢走财物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财物的行为。

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最显著特点。

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暴力必须在取得他人财物的当场实施。

虽然使用了暴力但未当场获取财物或者是在劫取财物之后又出于其他动机伤害被害人的,则都不属于抢劫中的暴力,构成犯罪的应以他罪论处。

当然,先前劫取财物的行为如构成本罪,则应以他罪与本罪实行并罚。

如果针对的是被害人的财物,即使在行为实施过程中造成了人身伤害,亦不能以本罪论处。

如直接夺取他人手中的钱包,直接抢夺被害人耳朵上的耳环等,就因暴力直接指向财物而构成抢夺罪,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则应作为抢夺罪的一个特别严重,情节加以考虑。

用暴力的目的就在于排除被害人的反抗,致使被害人不敢反抗或不能反抗,从而劫取其财物。

至于暴力程度,只要能对他人身体起到强制、打击作用即可,并不要求其危及他人的身体健康甚或生命安全。

将人伤害、重伤甚或杀死,固然是暴力,一般的拳打脚踢、捆绑禁闭、扭抱推拽等因其对他人人身有强制、打击作用,亦可成为本罪的暴力。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依本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

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第二篇:论抢劫欠条能否构成抢劫罪抢劫欠条能否构成抢劫罪抢劫欠条能否构成抢劫罪。

例如甲从乙处借得8000元现金并向乙出具了欠条,一段时间后甲产生赖帐念头,遂一天在路上对乙大打出手,逼其交出欠条,使其失去请求偿还8000元现金的依据。

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一种意见认为,甲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

另一种意见认为,甲构成抢劫罪。

因为,第一,行为人欠债应当归还,故意使用上述手段,达到不归还的目的,是对他人财产权利的侵犯;第二,行为人虽未当场将他人财物非法转归己有,但其抢走欠条,使被害人可能因无法提供证据而丧失在法律上讨回债务的机会;第三,虽然行为人未当场取得财物,但实际以另一种方式增加了自己的财产,结果与当场抢到财物无异,故应构成抢劫罪。

欠条(借据)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以货币为标准的确认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欠条不是财物,抢劫欠条不等于抢劫财物,笔者认为不应构成抢劫罪。

首先,要明确抢劫欠条从财产性质上侵犯了被害人的何种权利。

在本案中,甲乙二人达成合意,甲向乙借8000元钱,并立有字据(欠条),乙向甲交付8000元钱后,乙对这8000元即不再拥有所有权。

所有权是指财产所有人依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其所有物,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方式,独占性支配其所有物,并排斥他人非法干涉的永久性权利。

乙之所以能够有权向甲出借8000元,正是其行使收益(预期)、处分权利的表现。

交付8000元后,甲取得了8000元钱的所有权,他可以对这8000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不受乙的干涉。

借款合同转移的是货币的所有权……否则对借款人就毫无意义。

但在借贷关系中,乙并不是白白丧失了财产所有权,他是以所有权为代价,取得了向甲请求偿还债务的权利,这种权利应类属于债权。

在民法理论中,所有权是一种支配的权利,是物权完全、充分的惟一形式,是最典型的物权,具有绝对性、排他性。

物的所有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基于物权法律行为,也就是基于债权契约的合法有效存在而发生。

债权则是一种相对权、请求权,它基于合同或其他法律事实(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而设定,是一种流动的财产关系。

二者有着显著的区别。

在甲抢乙欠条时,乙对那8000元钱已不享有所有权,又何谈得上侵犯乙的财产所有权呢。

甲把欠条抢走,给乙行使债权制造障碍,侵害的是欠条所记载表现的债权。

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财产所有权,所以抢欠条并不符合抢劫罪的客体特征。

其次,欠条只是记载双方当事人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凭证,欠条的灭失并不完全意味着债权人必定丧失财产,债权人可以通过其他证据,甚至可以通过甲的行为所派生的证据向法庭请求实现债权。

抢劫罪中,抢劫行为实施时财物处于被害人占有状态之下,通过抢劫行为当场使财物占有发生移转,而抢欠条时,财物(8000元钱)的占有早已发生移转,并不是通过抢欠条的行为实现的,所以,抢欠条与劫取财物存在重大差异,行为人并不能当场取得财物,这与抢劫罪的客观方面特征不符合。

再次,如果抢走欠条即是抢走财物,构成抢劫罪,那么行为人没有把欠条抢走,而是当场把欠条损毁,是否要构成毁坏公私财物罪呢。

显然不能。

因此,抢劫欠条从本质上讲是一种赖帐不还的行为,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应通过民事法律去调整。

如果刑法涉及这一领域,有违刑法谦抑性原则。

但如果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对债权人造成伤害,或者有故意杀人情节的,应按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第三篇:抢劫罪严重吗赢了网s.yingle遇到刑事问题。

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

访问>>://s.yingle抢劫罪严重吗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刑法》条文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法律咨询s.yingle赢了网s.yingle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法律咨询s.yingle赢了网s.yingle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不起诉意见书://s.yingle/y/ws/955738.某某某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保全措施审批表://s.yingle/y/ws/955737.法律咨询s.yingle赢了网s.yingle某某某公安局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s.yingle/y/ws/955736.某某某公安局不立案理由说明书://s.yingle/y/ws/955735.某某某看守所健康检查笔录://s.yingle/y/ws/95573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不予听证通知书://s.yingle/y/ws/955733.某某某公安局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s.yingle/y/ws/955732.人民检察院辩护律师收集案件材料许可证://s.yingle/y/ws/955731.案件合议记录(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s.yingle/y/ws/955730.房地产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s.yingle/y/ws/955729.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s.yingle/y/ws/955728.人民检察院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s.yingle/y/ws/955727.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案件证人名单://s.yingle/y/ws/955726.法律咨询s.yingle赢了网s.yingle民事行政检察证据材料收据://s.yingle/y/ws/955725.人民检察院扣押邮件://s.yingle/y/ws/955724.拘留所等级申报://s.yingle/y/ws/955723.某某某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供通知被告和被上诉人使用,行政诉讼证据文书范://s.yingle/y/ws/955722.云南省某某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s.yingle/y/ws/955721.出入境管理解除拘留审查决定书://s.yingle/y/ws/955720.房地产行政处罚案件鉴定书://s.yingle/y/ws/955719.责令进行行政处罚通知书(房地产行政执法)://s.yingle/y/ws/955718.行政赔偿调解书(一审行政赔偿案件用)://s.yingle/y/ws/955717.罪犯病残鉴定表://s.yingle/y/ws/955716.某某某公安局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s.yingle/y/ws/955715.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申请表://s.yingle/y/ws/955714.法律咨询s.yingle赢了网s.yingle认定工伤决定书://s.yingle/y/ws/955713.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农业行政处罚)://s.yingle/y/ws/955712.人民检察院公诉意见书://s.yingle/y/ws/955711.某某某看守所释放证明书://s.yingle/y/ws/955710.人民检察院未成年证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s.yingle/y/ws/955709.人民检察院换押证://s.yingle/y/ws/955708.查封扣押物品审批表(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s.yingle/y/ws/955707.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书://s.yingle/y/ws/955706.行政上诉书://s.yingle/y/ws/955705.担保人保证书://s.yingle/y/ws/955704.询问证人笔录://s.yingle/y/ws/955703.行政诉讼答辩状://s.yingle/y/ws/955702.副页(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s.yingle/y/ws/955701.人民检察院撤销不起诉决定书://s.yingle/y/ws/955700.法律咨询s.yingle赢了网s.yingle人民检察院移送扣押://s.yingle/y/ws/955699.查封(扣押)通知书(农业行政处罚)://s.yingle/y/ws/955698.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范本三)://s.yingle/y/ws/955697.某某某公安局对保证人罚款/没收保证金复核决定书://s.yingle/y/ws/955696.某某某看守所假释证明书://s.yingle/y/ws/955695.某某某公安局没收保证金决定书://s.yingle/y/ws/955694.土地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法律文书格式)://s.yingle/y/ws/955693.交通行政复议违法行为处理建议书://s.yingle/y/ws/955692.人民检察院委托鉴定书://s.yingle/y/ws/955691.人民检察院不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s.yingle/y/ws/955690.交通行政复议申请笔录://s.yingle/y/ws/955689.法律咨询s.yingle赢了网s.yingle人民检察院适用简易程序建议书://s.yingle/y/ws/955688.房地产违法行为行政处分建议书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决定书://s.yingle/y/ws/955686.接受刑事案要件登记表://s.yingle/y/ws/955685.行政申诉状://s.yingle/y/ws/955684.某某人民法院通知书(人民法院依职权组织交换证据,行政诉讼证据文书范本(试://s.yingle/y/ws/955683.某某某公安局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决定书://s.yingle/y/ws/955682.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本一)://s.yingle/y/ws/955681.责令改正通知书(农业行政处罚)://s.yingle/y/ws/955680.异地年检申请书样本://s.yingle/y/ws/955679.撤销强制措施通知书://s.yingle/y/ws/955678.法律咨询s.yingle赢了网s.yingle人民检察院补充立案决定书://s.yingle/y/ws/955677.听证笔录(农业行政处罚)://s.yingle/y/ws/955676.暂予监外执行审批表换押证://s.yingle/y/ws/955674.询问笔录://s.yingle/y/ws/955673.土地行政处罚决定执行笔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法律文书格式)://s.yingle/y/ws/955672.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范本二)://s.yingle/y/ws/955671.某某某公安局鉴定结论通知书://s.yingle/y/ws/955670.人民检察院移送案件通知书://s.yingle/y/ws/955669.罪犯死亡通知书://s.yingle/y/ws/955668.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通知书://s.yingle/y/ws/955667.悔改书(因取保候审给法官)://s.yingle/y/ws/955666.法律咨询s.yingle赢了网s.yingle没收物品处理审批表(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s.yingle/y/ws/955665.人民检察院解剖尸体通知书://s.yingle/y/ws/955664.物品清单(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s.yingle/y/ws/955663.人民检察院延期审理建议书://s.yingle/y/ws/955662.某某某公安局退还保证金决定书://s.yingle/y/ws/955661.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一审不作为类行政案件用)://s.yingle/y/ws/955660.人民法院行政赔偿判决书(一审行政赔偿案件用)://s.yingle/y/ws/955659.人民检察院不批准直接受理决定书://s.yingle/y/ws/955658.撤销立案呈批表(房地产行政执法)://s.yingle/y/ws/955657.取保候审保证书://s.yingle/y/ws/955656.产品确认通知书(农业行政处罚)://s.yingle/y/ws/955655.法律咨询s.yingle赢了网s.yingle人民检察院回避决定书://s.yingle/y/ws/955654.听证笔录(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s.yingle/y/ws/955653.狱内案件结(销)案表://s.yingle/y/ws/955652.罪犯暂不收监通知书://s.yingle/y/ws/955651.行政判决书(再审行政案件用)://s.yingle/y/ws/955650.人民检察院交办案件通知书://s.yingle/y/ws/955649.没收物品处理清单(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s.yingle/y/ws/955648.劳动争议调解意见书://s.yingle/y/ws/955647.人民检察院查询存款://s.yingle/y/ws/95564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决定书://s.yingle/y/ws/955645.人民检察院不立案理由审查意见通知书://s.yingle/y/ws/955644.法律咨询s.yingle赢了网s.yingle房地产行政处罚告知书://s.yingle/y/ws/955643.行政裁定书(二审发回重审用)://s.yingle/y/ws/955642.人民检察院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适用)://s.yingle/y/ws/955641.某某某公安局随案移交物品://s.yingle/y/ws/955640.罪犯出监鉴定表://s.yingle/y/ws/955639.法律咨询s.yingle第四篇: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和侵占罪抢劫罪,盗窃罪,抢夺罪和侵占罪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