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小学校园规划建设面积
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配备标准)

精心整理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目录一、总则二、学校设置与规划(一)学校设置 123123(二)学科专用教学设备1.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 2.数学、科学学科专用教学设备 3.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4.体育与健康教育专用教学设备 5.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三)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四)图书资料配备(五)办公及生活设备六、师资配备标准七、公用经费标准附件:1.山东省普通小学各类校舍用房使用面积标准2.山东省普通小学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3.山东省普通小学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一、总则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适应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满足新课程实施对校园建设、师资、设施配备等办学条件的要求,创设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小学办学条件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规划,特制定《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1.2.2问题,模适宜的小学。
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设置寄宿制学校。
3.新建学校应选在交通方便、地势平坦开阔、空气清新、阳光充足、排水通畅、环境适宜、公用设施比较完善、远离污染源的地段。
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地震断裂带、山丘地区的滑坡段、悬崖边及崖底、河湾及泥石流地区、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
架空高压输电线、高压电缆及通航河道等不得穿越校区。
4.学校设置应避开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气源调压站、高压变配电所、垃圾场及公安看守所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
5.学生上学路线不应跨越无立交设施的铁路干线、高速公路及车流量大的城市主干道。
6.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置九年一贯制学校。
(二)学校规模为保证学校教育质量、管理效率和办学效益,学校规模(班数规模、在校生规模、用地及建设规模)一般应控制在一定范围以内。
西藏自治区普通小学办学条件标准

西藏自治区普通小学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一、学校设置与规划(一)学校设置1.普通小学设置要立足本地实际,根据城市、城镇和乡村建设规划的要求,结合城镇化推进程度和人口发展规划,尤其是学龄人口数量及其增减趋势,综合考虑交通、环境等因素,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设置或调整学校布局,使学校适应现代教学特点,具有适宜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
2.学校设置坚持“适度集中、方便入学”的原则,既要方便学生又要符合西藏实际。
城市小学布点必须与城市扩建和小区建设同步规划。
同时,应充分考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在新建住宅区或者居民点应根据规划的居住人口配套建设规模适宜的小学。
农牧区实行适度集中办学,在乡政府所在地设立完全小学,根据需要,设立部分村小学和教学点。
3.新建学校应选在交通方便、地势平坦开阔、空气清新、阳光充足、给水有保障、排水通畅、环境适宜、公用设施比较完善、远离污染源的地段。
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地震断裂带、山丘地区的滑坡段、悬崖边及崖底、河湾及泥石流地区、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
架空高压输电线、高压电缆及通航河道等不得穿越校区。
4.学校不应与宗教活动场所、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气源调压站、高压变配电所、垃圾场、公安看守所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其他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5.学生上学路线不应跨越无立交设施的铁路干线、高速公路及车流量大的城市主干道。
(二)学校规模为保证学校教育质量、管理效率和办学效益,学校规模(班数规模、在校生规模、用地及建设规模)一般应控制在一定范围以内。
小学每班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5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开展小班化教学。
全日制普通小学适宜办学规模及班额标准见下表。
西藏自治区普通小学适宜办学规模及班额标准(三)校园规划设计1.校园规划与设计应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建设标准和建筑设计规范。
学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校建设规模与校舍用房的组成第三章学校网点布局、选址与规划设计第四章校舍建筑面积指标第五章校舍主要建筑标准附加说明附件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条文说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城市普通中小学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以及推进素质教育对校园、校舍条件与环境的需要,加强学校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合理确定并正确掌握建设标准,不断提高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促进技术进步,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包括建制镇)新建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
改建、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应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根据需要与可能,正确处理好近期与远期结合的关系。
第四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坚持先规划设计后建设的原则。
学校的规划设计要便于分期实施。
改建、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已有设施和设备。
第五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设标准和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学校建设规模与校舍用房的组成第六条学校建设规模一、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批准的学校规模、城市建设规划的要求确定。
二、学校规模和班额人数1、完全小学: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45人。
2、九年制学校:18班、27班、36班、45班,小学阶段每班45人、中学阶段每班50人。
3、初级中学: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50人。
4、完全中学:18班、24班、30班、36班,每班50人。
5、高级中学:18班、24班、30班、36班,每班50人。
第七条校舍用房的组成一、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组成。
二、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1、完全小学:设置普通教室;自然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教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房。
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配备标准)

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目录一、总则二、学校设置与规划(一)学校设置(二)学校规模(三)校园规划设计三、学校建设用地标准(一)学校建设用地组成1.建设用地2.体育用地3.绿化用地(二)学校建设用地面积四、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一)校舍建筑组成1.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2.办公用房3.生活用房(二)校舍建筑面积(三)校舍用房面积(四)校舍建筑标准五、学校装备条件标准(一)常规通用教学设备(二)学科专用教学设备1.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2.数学、科学学科专用教学设备3.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4.体育与健康教育专用教学设备5.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三)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四)图书资料配备(五)办公及生活设备六、师资配备标准七、公用经费标准附件:1. 山东省普通小学各类校舍用房使用面积标准2. 山东省普通小学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3. 山东省普通小学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4. 山东省普通小学卫生保健与健康教育专用设备配备标准5. 山东省普通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6. 山东省普通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设备配备标准7. 山东省普通小学图书(阅览)室配备标准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一、总则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适应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满足新课程实施对校园建设、师资、设施配备等办学条件的要求,创设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小学办学条件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规划,特制定《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学校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价办学条件的标准。
《标准》所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是举办全日制普通小学教育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
在达到《标准》的基础上,学校应逐步提高相关办学条件指标,以充分满足教育教学及学校发展的需要。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施行日期:2008 年12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08〕159号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设厅(委、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8〕24号)的要求,由教育部负责编制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
原《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同时废止。
在农村普通中小学校项目的审批、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严格控制建设标准的有关要求,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考虑到全国各地情况差异很大,在具体执行时要实事求是,根据环境条件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合理规范和设计,不要不顾条件硬性追求达标。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教育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八年九月三日前言修订《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工作是根据原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开展《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局部修订工作的函”(建办标函[2006]437号)的具体要求和安排,按原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7]144号),由教育部负责主编,并委托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具体承担修订工作。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建标[1996]640号)自1997年6月1日起试行已10多年,在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普通小学建设用地标准

14934 4பைடு நூலகம்65 9933 27.65 15.42
(1)表3-2依据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标准和体育、绿化用地标准测算而成。其面积不含校园四周代征土地面积。 (2)表中建筑用地不含学生宿舍用房和选配功能室等建筑用地面积。
(3)生均建筑用地面积为(4班、6班、12班、18班)分别为(4.78㎡、7.02㎡、7.96㎡、6.96㎡);生均体育用地面积为4平方米 ;生均绿化用地面 米;生均占地面积为(4班、6班、12班、18班)分别为(22㎡ 、28㎡、22㎡、18㎡)。
普通小学校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表3-2 4班120人 项目名称 6班270人 单位:平方米 12班540人 用地面积 标准 7026 6288 1620 现有 缺数 3340 3250 0 1225 6288 395 18班810人 建筑面积面积 现 标准 有 6139
建筑面积面积 用地面积 建筑面积面积 用地面积 建筑面积面积 现 标准 缺数 标准 现有 缺数 标准 现有 缺数 标准 现有 缺数 标准 现有 缺数 有 建筑用地 2174 3106 4663 5020 2338 2275 3264 体育用地 绿化用地 用地总面 积 生均面积 说明: 6288 360 9754 81.28 6288 810 11761 43.55
18班810人 建筑面积面积 用地面积 现有 缺数
缺数 标准 8770 8533 2430 19733 24.36
平方米 ;生均绿化用地面积为3平方
校园校舍规划面积及规划标准
(一)、办学条件——C 1校园校舍规划面积及规划标准1、生均校园面积:8528㎡÷194人=43.9㎡/生2、生均校舍面积教学楼:1350㎡教学楼一楼:450㎡教学二楼:450㎡教学二楼:450㎡门岗室:40㎡合计:1390㎡÷194人=7.16㎡/生附:1、江老家小学平面规划图2、江老家小学教学楼平面图3、江老家小学生活辅助用房平面图江老家小学(一)、办学条件——C 2体育运动场地1、生均运动场地面积:3168㎡÷194人=16.3㎡/生2、学校建有篮球场1个、排球场1个。
3、200米环形标准跑道江老家小学(一)、办学条件——C 3绿化用地1、教学楼前建花池2个(300㎡)、2、教学楼前东南建花池1个(50㎡)、3、南北路两侧建花池2个(30㎡)4、校园周围绿化600㎡绿化总面积980㎡生均绿化面积980㎡÷194人=5.05㎡/生江老家小学(一)、办学条件——C 4教学用房教学班6个面积均在57㎡以上江老家小学(一)、办学条件——C 5办公用房1、教师办公室:教学楼一楼70㎡÷9人=7.8㎡/人2、行政办公室:(1)、校长办公室1间:40㎡(2)、教学楼二楼党员活动室:20㎡合计:40+20=60㎡3、会议接待室:教学楼二楼20㎡4、德育展览室:教学楼二楼楼东头30㎡5、传达值班室:40㎡6、图书室:100㎡7、留守儿童室:70㎡8、美术室:70㎡江老家小学(一)、办学条件——C6生活服务用房1、厕所:新厕所60㎡生均面积:60㎡÷194人=0.31㎡/生2、开水房:24㎡江老家小学(一)、办学条件——C 7仪器、实验科学实验室:65㎡探究室:65㎡准备室:54㎡药品室: 54㎡合计:238㎡生均面积:238㎡÷194人=1.22㎡/生注:各种仪器均已登记、并有专人管理,使用记录详细。
江老家小学(一)、办学条件——C 8图书室建设1、图书室存有种类图书4000册、阅览室有各种杂志、报刊叁拾余种。
山东省中小学基本办学标准
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目录一、总则二、学校设置与规划(一)学校设置(二)学校规模(三)校园规划设计三、学校建设用地标准(一)学校建设用地组成1.建设用地2.体育用地3.绿化用地(二)学校建设用地面积四、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一)校舍建筑组成1.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2.办公用房3.生活用房(二)校舍建筑面积(三)校舍用房面积(四)校舍建筑标准五、学校装备条件标准(一)常规通用教学设备(二)学科专用教学设备1.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2.数学、科学学科专用教学设备3.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4.体育与健康教育专用教学设备5.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三)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四)图书资料配备(五)办公及生活设备六、师资配备标准七、公用经费标准附件:1. 山东省普通小学各类校舍用房使用面积标准2. 山东省普通小学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3. 山东省普通小学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4. 山东省普通小学卫生保健与健康教育专用设备配备标准5. 山东省普通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6. 山东省普通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设备配备标准7. 山东省普通小学图书(阅览)室配备标准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一、总则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适应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满足新课程实施对校园建设、师资、设施配备等办学条件的要求,创设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小学办学条件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规划,特制定《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学校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价办学条件的标准。
《标准》所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是举办全日制普通小学教育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
在达到《标准》的基础上,学校应逐步提高相关办学条件指标,以充分满足教育教学及学校发展的需要。
山东省中小学基本办学标准
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目录一、总则二、学校设置与规划(一)学校设置(二)学校规模(三)校园规划设计三、学校建设用地标准(一)学校建设用地组成1.建设用地2.体育用地3.绿化用地(二)学校建设用地面积四、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一)校舍建筑组成1.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2.办公用房3.生活用房(二)校舍建筑面积(三)校舍用房面积(四)校舍建筑标准五、学校装备条件标准(一)常规通用教学设备(二)学科专用教学设备1.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2.数学、科学学科专用教学设备3.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4.体育与健康教育专用教学设备5.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三)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四)图书资料配备(五)办公及生活设备六、师资配备标准七、公用经费标准附件:1. 山东省普通小学各类校舍用房使用面积标准2. 山东省普通小学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3. 山东省普通小学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4. 山东省普通小学卫生保健与健康教育专用设备配备标准5. 山东省普通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6. 山东省普通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设备配备标准7. 山东省普通小学图书(阅览)室配备标准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一、总则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适应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满足新课程实施对校园建设、师资、设施配备等办学条件的要求,创设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小学办学条件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规划,特制定《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学校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价办学条件的标准。
《标准》所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是举办全日制普通小学教育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
在达到《标准》的基础上,学校应逐步提高相关办学条件指标,以充分满足教育教学及学校发展的需要。
山东省中小学基本办学标准
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目录一、总则二、学校设置与规划(一)学校设置(二)学校规模(三)校园规划设计三、学校建设用地标准(一)学校建设用地组成1.建设用地2.体育用地3.绿化用地(二)学校建设用地面积四、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一)校舍建筑组成1.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2.办公用房3.生活用房(二)校舍建筑面积(三)校舍用房面积(四)校舍建筑标准五、学校装备条件标准(一)常规通用教学设备(二)学科专用教学设备1.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2.数学、科学学科专用教学设备3.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4.体育与健康教育专用教学设备5.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三)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四)图书资料配备(五)办公及生活设备六、师资配备标准七、公用经费标准附件:1. 山东省普通小学各类校舍用房使用面积标准2. 山东省普通小学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3. 山东省普通小学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4. 山东省普通小学卫生保健与健康教育专用设备配备标准5. 山东省普通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6. 山东省普通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设备配备标准7. 山东省普通小学图书(阅览)室配备标准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一、总则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适应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满足新课程实施对校园建设、师资、设施配备等办学条件的要求,创设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小学办学条件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规划,特制定《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学校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价办学条件的标准。
《标准》所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是举办全日制普通小学教育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
在达到《标准》的基础上,学校应逐步提高相关办学条件指标,以充分满足教育教学及学校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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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使用面积
建筑
面积
使用面积
建筑
面积
使用面积
建筑
面积
教学及辅助用房
1770
2950
2302
3837
3148
5247
3962
6603
4512
7520
办公用房
342
570
422
703
512
853
616
1027
707
1178
生活服务
用房
466
777
659
1098
850
1417
1056
1760
1245
2075
周代征土地面积。
(2)表中建筑用地不含学生宿舍等生活用房和选配功能室等建筑用地面积。
普通小学校舍建筑面积标准见表4-1。
普通小学校舍建筑面积标准
表4-1单位:平方米
项目名称
12班540人
18班810人
24班1080人
30班1350人
36班1620人
48班2160人
使用面积
建筑
面积
使用面积
建筑
面积
使用面积
9390
13414
10773
15390
体育用地
6288
8533
10893
11501
12109
绿化用地
1620
2430
3240
4050
4860
用地总面积
14047
19017
24872
28965
32359
生均面积
26.01
23.48
23.03
21.46
19.97
说明:
(1)表3-2依据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标准和体育、绿化用地标准测算而成。其面积不含校园四
普通小学校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表3-2单位:平方米
项目名称
12班540人
18班810人
24班1080人
30班1350人
36班1620人
48班2160人
建筑
面积
用地
面积
建筑
面积
用地
面积
建筑
面积
用地
面积
建筑
面积
用地
面积
建筑
面积
用地
面积
建筑
面积
用地
面积
建筑用地
4297
6139
5638
8054
7517
10739
总面积
78
4297
3383
5638
4510
7517
5634
9390
6464
10773
生均面积
4.77
7.96
4.18
6.96
4.18
6.96
4.17
6.96
3.99
6.65
说明:
(1)本表按照校舍建筑平面利用系数(K值)0.6计算,小学平房校舍建筑平面利用系数(K值)按0.8计算。
(2)表中建筑面积不含学生宿舍等生活用房和选配功能室等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