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1]
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6篇

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6篇【第1篇】某医院检验科生物平安管理制度怎么写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2. 医院检验科只设置从事一般临床开展的检测和诊断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试验活动,不从事含第一类、其次类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1. 严格根据“生物平安管理条例”中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2. 医院检验科只设置从事一般临床开展的检测和诊断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试验活动,不从事含第一类、其次类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试验活动和临床检验项目。
3. 从事微生物检测的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4. 全部临床试验检测一律在微生物室内进行,工作场所要保持卫生,各种操作排列有序,留意窗户密闭,防止污染,严格保管传染菌种。
5.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和手段,确保报告精确无误。
一般微生物标本要保留到出报告结果的两天后方可处理,特别微生物标本经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销毁。
6. 发觉和怀疑由第一和其次类病原微生物所致疾病时,马上对病人进行隔离,并在两小时内上报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市疾控中心的统一部署下治疗处理。
封闭被病原微生物污染场所,对亲密接触者进行医学观看,进行现场消毒,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并进行其他需要实行的预防、掌握措施。
7. 定期检查试验室的生物平安防护、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保存与使用、平安操作、试验室排放的废水和废气以及其他废物处置等规章制度的实施状况,并对有关生物平安规定的落实状况进行检查,对试验室设施、设备、材料等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
8. 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微生物平安学问培训。
9. 医院每月对检验科的工作正常秩序和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并且定期对医院生物平安管理制度落实状况进行检查。
【第2篇】医院检验科生物平安管理制度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2. 医院检验科只设置从事一般临床开展的检测和诊断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试验活动,不从事含第一类、其次类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 1. 严格根据"生物平安管理条例'中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医院检验科的生物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医院患者、职工和社会公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检验科的所有相关人员,包括医院管理人员、医师、技术人员、护士等。
第三条医院检验科应加强对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宣传培训,确保全体人员了解并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生物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第四条医院检验科应设立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评估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六条医院检验科应设立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生物安全管理措施第七条医院检验科应建立完善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第八条医院检验科应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管理,确保医疗废物的正确处置,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
第九条医院检验科应定期对实验室设备、器具等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第十条医院检验科应加强对实验室环境的管理,定期清洁消毒,确保实验室环境卫生。
第四章生物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第十一条医院检验科应制定生物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的应急指挥系统,确保在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第五章生物安全管理监督检查第十二条医院检验科应定期对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自查,确保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十三条医院检验科应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第六章生物安全管理责任追究第十四条对于违反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人员,医院检验科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对其进行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医院检验科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以上就是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所有相关人员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医院的生物安全,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健康安全。
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检验科人员和环境的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检验科在生物实验室中进行生物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涉及人员安全、实验装备安全、实验材料安全等方面。
第三条检验科应建立健全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明确生物安全责任和任务,确保生物安全工作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第四条生物安全管理应以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为核心,有序进行,科学合理,并确保安全风险可控。
第五条检验科应设立专门的生物安全管理机构和专兼职生物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评估本单位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生物安全责任和任务第六条检验科应明确生物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任务,确保每位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都应有强烈的生物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第七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生物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级负责人的生物安全责任,将生物安全工作纳入各级管理目标,加强组织领导。
第八条检验科应设立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由检验科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包括检验科有关专家、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负责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三章实验人员安全管理第九条检验科应严格实验人员安全管理,包括实验人员入职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实验人员个人防护措施的落实等。
第十条检验科应制定实验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实验人员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检验科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实验人员进行生物安全培训,确保实验人员具备相应的生物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实验人员在实验室进行实验工作时,应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设备,如实验服、防护手套、眼镜、口罩等。
第四章实验装备安全管理第十三条检验科应对实验装备进行安全管理,包括实验装备的安全装置、定期检查和维护、定期更新等。
第十四条检验科应制定实验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范,确保实验装备的安全运行和使用。
第十五条检验科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实验装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实验装备的安全管理和维护。
医院检验科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检验科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医院检验科实验室内的生物实验过程安全可靠、有效地进行,保护实验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预防实验室生物材料的泄漏和传播,制定本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检验科实验室的生物实验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生物样本采集、保存、处理、分析等流程。
三、生物材料的安全管理1.实验室从事生物实验活动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实验的合法性。
3.实验室对生物材料进行分类管理,区分不同安全级别的生物材料,严格控制进入实验室的数量和种类。
5.实验室对高安全级别的生物材料采取更加严格的管理和操作措施,如封闭系统、液压密封等。
四、实验室生物安全级别划分与要求1.实验室应根据实验所涉及的生物材料的特性、对实验人员和环境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划分生物安全级别。
2.实验室对不同生物安全级别的实验进行区分管理,低级别实验与高级别实验应相互独立,实施严格的交叉感染防护措施。
3.实验室应根据生物安全级别要求配置相应的实验室设施和防护装备,包括空气过滤系统、抗腐蚀材料、生物安全柜等。
4.实验室人员应接受相关的生物安全培训,了解不同生物安全级别实验的特点和防护措施,做到知识和技术储备充足。
五、实验室操作规范1.实验室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应进行必要的身体清洁,穿戴防护服和个人防护装备。
2.实验室人员对所需实验材料、试剂等进行正确使用和储存,遵守相关操作流程和规范。
3.实验室对生物样本的采集、保存、处理等环节应按相关标准操作,确保样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4.实验室人员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应遵守安全操作规范,禁止食用、饮水、吸烟等。
5.实验室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六、事故应急预案1.实验室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不同类型事故的处理程序和责任人。
2.实验室人员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熟悉应急预案的操作流程和方法。
3.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提供必要的急救培训。
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医院试验室生物平安管理制度11、试验室内各种设施要符合生物平安及其他相关规定,所运用的全部仪器应经过平安运用认证。
病理科科供电线路中必需安装断路器和漏电爱护器。
2、科内大型仪器、设备、精密仪器由专人负责保管、登记、建档,仪器设备的运用者,需经专业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3、科内仪器设备应在检定和校准的有效期内运用,并根据检定周期的要求进行自检或强检,对运用频率高的仪器按规定在检定周期内进行期间核查。
4、主要仪器设备应建立运用记录,有操作规程,留意事项,相关技术参数和维护记录,并置于显见易读的位置。
仪器运用者必需仔细遵守操作规程,并做好仪器设备运用记录,定期维护仪器设备。
5、仪器设备所用的电源,必需满意仪器设备的供电要求。
用电仪器设备必需平安接地。
电源插座不得超栽运用。
仪器设备在运用过程中出现断路爱护时,必需在查明断电缘由后,再接通电源。
不准运用有用电平安隐患的设备(如漏电、电源插座破损、接地不良、绝缘不好等)。
6、仪器设备在运用过程中发生异样,随时记录在仪器随机档案上,修理必需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做修理记录。
7、仪器设备运用结束后,必需按日常保养进行检查清理,保持良好状态。
8、全部仪器设备应加贴唯一性标识及准用、限用、禁用标记。
9、在压力容器、大功率用电设备、高速旋转设备运行期间,必需有人看管,并有处理事故的相应措施及设备。
长期用电设备(如冰箱、培育箱)应定期检查,并记录运行状况。
10、因故障或操作失误可能产生某种危害的仪器设备,必需配备相应的平安防护装置。
11、运用干脆接触污染物的仪器设备前,必需确认相应的平安防护装置能正常启用。
试验工作完成后,必需对接触污染物的仪器设备进行相应的清洗、消毒。
12、科内应指定专人对平安设备和试验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保证其处于完好工作状态。
仪器设备较长时间不运用时,应定期通电、除湿。
有记录,保持设备清洁干燥。
(例如每年应对生物平安柜进行一次常规检测,须特殊关注高效过滤器。
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医院检验科工作人员、患者及公众的安全,防止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检验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检验科成立生物安全管理小组,由科室主任担任组长,负责科室生物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2. 生物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 生物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组织生物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检验科工作人员熟悉生物安全知识,掌握生物安全操作规程。
4. 生物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调查,及时向医院相关部门报告。
三、生物安全管理1. 检验科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必须着工作服,戴工作帽,操作时戴乳胶手套,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
2. 检验标本的容器,一般都用能密闭的,防止污染环境。
对不能密闭的,必须有防止溢洒的措施。
3. 检验科设立专用的样品接收区域,对样品进行分类管理,防止交叉污染。
4. 检验科配备必要的生物安全柜或其他物理遏制装置,确保样品处理和实验操作的安全。
5. 检验科工作人员在进行实验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 检验科设立专用的废弃物处理区域,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消毒,防止废弃物对环境和人员造成污染。
7. 检验科工作人员在实验操作结束后,必须进行手部清洗和消毒,确保个人卫生。
8. 检验科定期进行生物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生物安全措施的有效性。
四、生物安全培训与考核1. 生物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组织生物安全培训,内容包括生物安全法律法规、生物安全知识、生物安全操作规程等。
2. 生物安全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现场操作演示、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确保检验科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生物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3. 生物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组织生物安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确保检验科工作人员及患者安全,防止病原微生物的传播和扩散,保障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检验科所有工作人员、实习人员及外来参观者。
三、职责1. 检验科主任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检验科生物安全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
2. 检验科质量控制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3. 检验科工作人员负责遵守本制度,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四、生物安全管理制度1. 人员管理(1)所有工作人员应接受生物安全知识培训,掌握相关操作技能。
(2)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疫苗接种。
(3)工作人员进入检验科工作区应着装整齐,佩戴工作帽,戴乳胶手套,必要时穿隔离衣和护目镜。
2. 实验室布局与设施(1)实验室应分为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各区域应明确标识。
(2)实验室内应配备生物安全柜、紫外线消毒灯、高压蒸汽灭菌器等生物安全设施。
(3)实验室应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保持环境整洁。
3. 标本管理(1)标本采集、运送、储存和处置应符合生物安全要求。
(2)标本容器应密闭,防止泄漏和污染。
(3)废弃标本应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4. 试剂和耗材管理(1)试剂和耗材应按照说明书储存和使用,避免交叉污染。
(2)废弃试剂和耗材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5. 事故处理(1)发生生物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隔离污染源,防止扩散。
(2)及时上报事故情况,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3)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五、监督与考核1. 检验科质量控制小组定期对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
2. 对违反生物安全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3. 对在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1. 本制度由检验科主任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篇一」1、实验室生物安全小组每月组织一次生物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落实、实验室设施、设备和人员的状态、应急装备、报警体系和撤离程序功能及状态是否正常、可燃易燃性、传染性以及有毒物质的防护、控制情况、废物处置情况等。
2、科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全面管理,检查、督促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每周进行科室生物安全工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记录、样本的运输、保存、使用、销毁情况、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消毒和灭菌情况以及感染性废物的.处理情况、生物安全设备的运行、维护情况、防护物资的储备情况。
3、生物安全监督员负责实验室日常工作的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个人防护要求执行情况、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操作是否规范等,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避免生物安全事故发生。
4、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制定纠正措施或实施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
5、按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存所有检查记录,及时归档。
6、将自查发现的问题作为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计划输出。
7、将自查结果上报医院相关部门。
8、为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到位,避免生物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篇二」一、目的明确实验室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出实验室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生物安全事故。
二、范围适用于进入实验室检验科、病理科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1.实验室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准入工作的监督和实施。
2、进入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在身体状况良好穿戴好防护服(白大褂)的情况下方能进入实验室的工作区域工作。
但当身体出现较大的开放性损伤和处于较重的疾病感染状态或中毒疲劳状态不得进入。
四、制度要求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
2、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由单位生物安全委员会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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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1. 严格按照“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2. 医院检验科只设置从事一般临床开展的检测和诊断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实验活动,不从事含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和临床检验项目。
3. 从事微生物检测的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4. 所有临床实验检测一律在微生物室内进行,工作场所要保持卫生,各种操作排列有序,注意窗户密闭,防止污染,严格保管传染菌种。
5.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和手段,确保报告准确无误。
普通微生物标本要保留到出报告结果的两天后方可处理,特殊微生物标本经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销毁。
6. 发现和怀疑由第一和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所致疾病时,立即对病人进行隔离,并在两小时内上报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市疾控中心的统一部署下治疗处理。
封闭被病原微生物污染场所,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进行现场消毒,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并进行其他需要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
7. 定期检查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病原微生物菌(毒)
种和样本保存与使用、安全操作、实验室排放的废水和废气以及其他废物处置等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并对有关生物安全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实验室设施、设备、材料等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
8. 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微生物安全知识培训。
9. 医院每月对检验科的工作正常秩序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且定期对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