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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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部关于印发《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

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部关于印发《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

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部关于印发《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00.05.29•【文号】建城[2000]124号•【施行日期】2000.05.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部关于印发《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建城〔2000〕1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环保局、科委,北京市市政管委:为了引导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的发展,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防治城市水环境的污染,现将《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二000年五月二十九日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1.总则1.1为控制城市水污染,促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相关产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制定本技术政策。

1.2本技术政策所称“城市污水”,系指纳入和尚未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之混合污水。

1.3本技术政策适用于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建设,指导污水处理工艺及相关技术的选择和发展,并作为水环境管理的技术依据。

1.4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应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水环境规划、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以及城市排水专业规划的要求,做到规划先行,合理确定污水处理设施的布局和设计规模,并优先安排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的建设。

1.5城市污水处理,应根据地区差别实行分类指导。

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自然环境条件及地理位置等因素,合理选择处理方式。

1.6城市污水处理应考虑与污水资源化目标相结合。

积极发展污水再生利用和污泥综合利用技术。

1.7鼓励城市污水处理的科学技术进步,积极开发应用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人类的城市化进程不可阻挡,但与之伴随的是城市生活中产生的大量污水。

当污水处理不当时,它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因此,制定和实施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成为了当务之急。

污水处理是将城市生活和工业排放的废水进行净化和处理的过程。

这些污水通常含有有机物、悬浮物、硫化物等有毒有害物质,如果未经适当处理直接排放到水体中,会造成水污染,导致水生态系统破坏和饮用水安全问题。

因此,严格按照污水处理政策要求进行处理是至关重要的。

在城市污水处理过程中,采用适当的污染防治技术是必要的。

首先,生物处理技术是最常见的一种方法。

生物处理通过利用微生物的生态作用,将有机物质转化为无机物质,减少废水中的有机负荷和氮磷等营养物质的含量。

常用的生物处理方法包括活性污泥法、厌氧消化法等。

其次,物理处理技术也是重要的一部分。

物理处理采用了各种过滤、沉淀、浮选等方法,将悬浮物、微小颗粒等进行分离和去除。

最后,化学处理技术也可以辅助污水处理过程。

通过加入适当的化学试剂,如絮凝剂、消毒剂等,可以更彻底地清除废水中的有害物质。

对于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政府在立法和管理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通过建立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明确污水处理的责任和要求,强化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管和审批,从源头上控制污水排放。

政府还应制定财政、税收等政策,鼓励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污水处理,推动技术创新和设备更新,提高污水处理效率。

除了政府的作用外,社会各界也应积极参与城市污水处理和污染防治。

企业应加强环境管理意识,建设和维护优良的污水处理设施,严格遵守污水排放标准。

公众应提高环保意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积极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行动。

非政府组织可以发挥监督作用,推动政府和企业履行责任,维护公众的权益。

在国际层面,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也需要合作和共同努力。

各国可通过交流经验、技术转让等方式,共同提高污水处理和污染防治技术水平。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1. 前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是为了应对城市化进程中垃圾处理和环境污染问题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和政策。

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和消费水平的提高,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加,如果不加以有效处理和防治,将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本文将介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基本内容和实施措施。

2. 城市垃圾处理技术政策2.1 垃圾分类2.1.1 垃圾分类意义垃圾分类是指根据垃圾的来源、性质和可处理性进行分类,以便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垃圾分类的意义在于减少垃圾处理和投放量,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资源的浪费。

2.1.2 垃圾分类政策为了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垃圾分类政策,包括:•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垃圾分类的义务和责任;•制定并实施垃圾分类的实施方案,包括垃圾分类的具体标准和分类方法;•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垃圾分类的认知和参与度;•建立垃圾分类的监督机制,对不按规定分类的进行处罚。

2.2 垃圾处理技术2.2.1 垃圾焚烧垃圾焚烧是将垃圾进行高温处理,通过燃烧将垃圾热能转化为电能或热能。

垃圾焚烧技术可以有效减少垃圾体积,减少对土地资源的占用,并可同时发电和减少排放。

2.2.2 垃圾填埋垃圾填埋是将垃圾倒入填埋场,经过压实和覆土处理,使垃圾在地下逐渐降解。

垃圾填埋技术应用广泛,但对土地资源的占用较大,并会产生渗沥液、沼气等环境问题。

2.2.3 垃圾焚烧与填埋的比较垃圾焚烧与填埋是目前常见的垃圾处理方法,二者在环境和资源利用方面有一些差异:•垃圾焚烧具有体积小、能量利用高、减少土地占用的优势,但其对环境的排放需要严格控制;•垃圾填埋对土地资源占用较高,但在渗沥液和沼气处理方面有一定的优势。

3. 污染防治技术政策3.1 大气污染防治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气污染日益严重,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了重大威胁。

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政策来保护大气环境,包括:•加强大气污染源头治理,控制工业排放和机动车尾气排放;•提高大气污染监测能力,加强对大气污染的监测和预警;•推进清洁能源替代传统能源,减少燃煤和燃油的使用。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

附件2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一、总则(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保障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促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制定本技术政策。

(二)本技术政策为指导性文件,供各有关单位在建设项目和现有企业的管理、设计、建设、生产、科研等工作中参照采用。

(三)本技术政策适用于工业源和生活源产生的VOCs污染防治。

工业源包括炼油与石化行业,油品(溶剂)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有机精细化工行业,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使用含VOCs产品的行业;生活源包括建筑装饰、餐饮服务和服装干洗。

(四)在工业生产中应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实施源头控制和末端治理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根据技术经济可行性,严格生产过程中VOCs排放的污染控制要求,鼓励对资源和能源的回收利用。

(五)应采取针对措施,限制生产在使用和消费过程中释放VOCs 的产品;鼓励在生产和生活中使用低VOCs含量的产品,减少VOCs的无控制排放。

二、源头控制(一)在炼油与石化行业中,对于设备与管线组件、工艺排气、废气燃烧塔(火炬)、废水挥发、油品储运等过程中VOCs的防治,应满足以下规定:1、对泵、压缩机、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应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定期检测、及时修复,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

2、对空气氧化、蒸馏等工艺排放的尾气应密闭收集,并通过净化处理后排放。

应急情况下的泄放气应导入燃烧塔(火炬),经过充分燃烧后排放。

3、废水收集系统和处理设施的初级处理单元产生的废气应密闭收集并集中处理后排放。

(二)在油品(溶剂)的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应满足以下规定:1、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应配备相应的油气回收系统。

2、油品(溶剂)储罐宜采用高效密封的内(外)浮顶罐,当采用固定顶罐时,应采用密闭排气系统将VOCs蒸气输送至回收设备。

3、油品(溶剂)运载工具(油罐汽车、火车和轮船)在装载过程中排放的VOCs应密闭收集输送至回收设备,或通过蒸气连通系统返回储罐。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危险废物污染已经成为了现代社会的一个主要问题,它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为了减轻危险废物污染的破坏,防治技术政策的制定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内容及其作用进行阐述。

一、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内容1、源头治理首先,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应从源头治理入手,即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源的监督和管理,制定有关的技术和行业标准,加强危险废物的监管,以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

2、收集处理其次,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应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处理,建立完善的危险废物收集系统,建立专业的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对危险废物进行一次性、分类、中转和终端处理。

3、监测预警此外,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应改善环境监测能力,加强对危险废物污染源的实时监测,及早发现危险污染事件,及时采取有效的预警措施。

4、环境修复最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应完善环境修复技术,加强对危险废物污染地的清洁、修复和保护,改善受污染环境,恢复环境质量。

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作用1、有效地控制危险废物污染通过实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可以有效地控制危险废物污染,减少危害人类健康和环境的污染。

2、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其次,通过实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可以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社会各界携手共同抗击污染,共同建设美丽家园。

3、保护生态系统此外,通过实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可以有效的保护生态系统,减少污染源对生态系统的破坏,保护自然资源,提高自然环境的质量。

三、结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是控制危险废物污染,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的重要技术政策。

政府应以此为契机,加强对危险废物污染的管理,制定完善的技术政策,以减少危险废物污染的发生,减少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危害,保护自然生态系统,为营造美丽的家园而努力。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公告2013年第31号2013-05-24实施)一、总则(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保障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促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制定本技术政策。

(二)本技术政策为指导性文件,供各有关单位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参照采用。

(三)本技术政策提出了生产VOCs物料和含VOCs产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消费各环节的污染防治策略和方法。

VOCs来源广泛,主要污染源包括工业源、生活源。

工业源主要包括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煤炭加工与转化等含VOCs原料的生产行业,油类(燃油、溶剂等)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涂料、油墨、胶粘剂、农药等以VOCs为原料的生产行业,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含VOCs 产品的使用过程;生活源包括建筑装饰装修、餐饮服务和服装干洗。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制药工业以及机动车排放的VOCs污染防治可分别参照相应的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四)VOCs污染防治应遵循源头和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综合防治原则。

在工业生产中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严格控制含VOCs原料与产品在生产和储运销过程中的VOCs排放,鼓励对资源和能源的回收利用;鼓励在生产和生活中使用不含VOCs的替代产品或低VOCs含量的产品。

(五)通过积极开展VOCs摸底调查、制修订重点行业VOCs排放标准和管理制度等文件、加强VOCs监测和治理、推广使用环境标志产品等措施,到2015年,基本建立起重点区域VOCs污染防治体系;到2020年,基本实现VOCs 从原料到产品、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减排。

二、源头和过程控制(六)在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行业,鼓励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提高原油的转化和利用效率。

对于设备与管线组件、工艺排气、废气燃烧塔(火炬)、废水处理等过程产生的含VOCs废气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包括:1.对泵、压缩机、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定期检测、及时修复,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现象;2.对生产装置排放的含VOCs工艺排气宜优先回收利用,不能(或不能完全)回收利用的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应急情况下的泄放气可导入燃烧塔(火炬),经过充分燃烧后排放;3.废水收集和处理过程产生的含VOCs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公告 2013年 第31号 2013-05-24实施)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公告 2013年 第31号 2013-05-24实施)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公告2013年第31号2013-05-24实施)一、总则(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保障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促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制定本技术政策。

(二)本技术政策为指导性文件,供各有关单位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参照采用。

(三)本技术政策提出了生产VOCs物料和含VOCs产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消费各环节的污染防治策略和方法。

VOCs来源广泛,主要污染源包括工业源、生活源。

工业源主要包括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煤炭加工与转化等含VOCs原料的生产行业,油类(燃油、溶剂等)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涂料、油墨、胶粘剂、农药等以VOCs为原料的生产行业,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含VOCs 产品的使用过程;生活源包括建筑装饰装修、餐饮服务和服装干洗。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制药工业以及机动车排放的VOCs污染防治可分别参照相应的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四)VOCs污染防治应遵循源头和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综合防治原则。

在工业生产中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严格控制含VOCs原料与产品在生产和储运销过程中的VOCs排放,鼓励对资源和能源的回收利用;鼓励在生产和生活中使用不含VOCs的替代产品或低VOCs含量的产品。

(五)通过积极开展VOCs摸底调查、制修订重点行业VOCs排放标准和管理制度等文件、加强VOCs监测和治理、推广使用环境标志产品等措施,到2015年,基本建立起重点区域VOCs污染防治体系;到2020年,基本实现VOCs 从原料到产品、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减排。

二、源头和过程控制(六)在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行业,鼓励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提高原油的转化和利用效率。

对于设备与管线组件、工艺排气、废气燃烧塔(火炬)、废水处理等过程产生的含VOCs废气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包括:1.对泵、压缩机、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定期检测、及时修复,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现象;2.对生产装置排放的含VOCs工艺排气宜优先回收利用,不能(或不能完全)回收利用的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应急情况下的泄放气可导入燃烧塔(火炬),经过充分燃烧后排放;3.废水收集和处理过程产生的含VOCs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2023年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2023年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2023年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为了促进矿山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污染,从2030年开始,中国制定了一系列关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以下是该政策的主要内容。

1. 环评制度的加强为了加强矿山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各矿山项目必须在开工前提交环境影响报告,并进行环境评估。

环评报告必须详细评估项目对水体、大气、土壤和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

只有通过环评批准的矿山项目才能获得开工许可。

2. 渣场的管理与利用矿山废渣对水体和土壤的污染是矿山行业面临的主要环保问题之一。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矿山必须建设和管理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渣场。

同时,鼓励矿山利用现代化技术进行废渣的再利用,例如废渣的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减少废渣对环境的影响。

3. 矿山水治理技术水资源是矿山行业必不可少的资源,也是矿山污染的主要媒介。

为了保护水资源和防止水污染,矿山必须采取适当的水治理措施。

例如,矿山必须建设封闭式的水处理设施,有效处理和回收矿山废水,减少对水资源的消耗。

此外,矿山还必须采用现代化的水监测技术,及时监测水质,及时发现和处理水污染问题。

4. 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大气污染是矿山行业的另一个重要环境问题。

为了防治大气污染,矿山必须采用现代化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

例如,矿山应该建设和使用高效的除尘设备,以降低大气颗粒物的排放。

矿山还应该对尾气进行脱硫和脱硝处理,减少大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

此外,矿山还应该采用先进的能源利用技术,降低能源消耗和大气污染的产生。

5. 生态恢复与保护措施为了保护生态环境,矿山必须采取有效的生态恢复和保护措施。

矿山在采矿过程中应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减少土地资源的占用。

在矿山运营期间,矿山必须采取措施保护周围的植被和动物群落,防止生境破坏和物种灭绝。

在矿山关闭后,矿山必须进行适当的生态修复,恢复原有的生态系统。

6. 技术支撑与创新为了推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的发展,鼓励矿山企业加大技术研发和创新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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