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THE OUTSIDERS—局外人》有感
《局外人》·感悟

《局外人》是法国作家阿尔贝·加缪代表作之一,读这部小说初衷是如果你感到与周围人群格格不入,就一定要读《局外人》,因为平时不喜欢去人多的地方,不喜欢应酬,不喜欢社交,喜欢独处,喜欢安静的干任何事情,所以很认真的拜读了这部小说。
在阅读阿尔贝·加缪的《局外人》时,仿佛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牵引,一个冷漠且不会说谎的主人公默尔索,在孤独的一生中,在生命最后时刻,敞开了心扉,重新审视了生命的意义、人性的本质,存在即活着的重要性。
♏冷漠的外表下隐藏至深的温情默尔索,这个被社会视为“局外人”的主人公,冷漠的外表下,挑战了传统道德观念与社会规范。
母亲的去世,对他而言并非没有悲痛,而是隐藏至深,他的行为令众人所厌恶与反感,他以一种异常平静甚至略显冷漠的态度处理了这一切,这种反常的行为模式立刻将他置于社会的对立面。
然而,随着故事的深入,我逐渐意识到,默尔索的冷漠并非无情,而是一种对虚伪情感和社会规范的深刻质疑与反抗。
他拒绝按照既定的生活方式去生活,而是选择随心,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不在乎他人看法。
♏人性的真善美通过默尔索的视角,也揭示了人性的复杂多面。
在看似冷漠的外表下,默尔索有着对真善美的追求,他与玛丽之间的爱情,虽不轰轰烈烈,却充满了真挚与温情。
在上司让他做出选择升职还是与玛丽过平平无奇的生活,他选择了第二者。
在与他交往的为数不多的人群中,他很值得被信任。
剧中最让人意外的事:玛丽问默尔索是否爱她,愿意和她结婚。
默尔索回答:我对你不是爱,如果愿意结婚,随时都可以结婚,真诚且敢于负责。
♏存在主义的宣言《局外人》这部小说,加缪对存在主义体现的淋漓尽致。
在默尔索身上,我们看到了“荒谬”与“反抗”的紧密结合。
这个世界在默尔索眼中是荒谬的,人们为了生活而生活,为了他人眼中的幸福而牺牲自我,这种盲目追求外界认可的生活方式让他感到无所适从。
于是,他选择了一条与众不同的道路--不迎合、不伪装,只做真实的自己,哪怕这意味着被社会边缘化。
读《局外人》有感优秀7篇

读《局外人》有感优秀7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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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外人》的读书心得体会(精选18篇)

《局外人》的读书心得体会(精选18篇)《局外人》的读书篇1理智与情感,在主人公默尔索的世界里冲突且对立。
为此他几乎摒弃了所有的情感:今天,妈妈死了。
也许是昨天,我不知道。
母亲的离世,他无动于衷。
他不知道她晚年的生活,过世的年龄,甚至连她的死因都一无所知。
充斥他头脑的是赶紧结束葬礼,上床足足睡上十二个小时的念头。
晚上,玛丽来找我,问我愿意不愿意跟她结婚。
我说怎么样都行,如果她愿意,我们可以结婚。
于是,她想知道我是否爱她。
我说我已经说过一次了,这种话毫无意义,如果一定要说的话,我大概是不爱她。
面对情人的期盼,他冷冰冰的忽视了那炙热的渴望,摆出一副如果你愿意,那也未尝不可的姿态。
如果主人公默尔索认为婚姻毫无意义,那我挺想知道在他的世界中意义又在何处?即使默尔索有诸多的怪癖与缺点,可是一旦面临世俗的审判时,他不禁又让人怜惜。
默尔索因为一桩枪杀案而锒铛入狱:用一把枪打死了一个仇人,死后又朝着尸体打了四枪。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偌大的法院居然不用法律来进行审讯,取而代之的是道德。
小说用了一半的篇幅来描写这次审讯,而其中涉及枪杀案本身的情节却寥寥无几。
无论是法官、律师还是陪审团,都在默尔索是否热爱母亲,灵魂是否纯洁的问题上纠缠不清:你看呀,这个犯人连母亲的死都无动于衷,所以杀死一个仇人不是理所当然吗?我不明白这荒诞的逻辑来自何处,是否热爱自己的母亲和杀死一个仇人之间到底有什么关系,但我可以肯定的是,这种道德审判发生在我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
MBTI测试有一种人格类型叫做INTJ,这种人严谨而内省,自信且决绝,但在待人接物上却异常的冰冷。
我们常说一个人过于理性而缺乏情感,绝大多数都是对这一类人的批评。
可事实与我们的观察相违背的地方在于,一个人是否表现出情感充沛与心中是否存在真情实感是不能挂钩的,毕竟有些人满怀深情却不擅长表达,他们只能在特殊的关头突然爆发,倾泻而出。
我参加过几次葬礼,无一例外的是那些死者的儿子们都在葬礼过程中紧绷着脸颊,满是严峻而无畏的神情。
the outsiders读后感

the outsiders读后感篇一《The Outsiders 读后感》嘿,朋友们!最近我读了一本超酷的书,叫《The Outsiders》,这一路读下来,感触还真不少!你说,这世界咋就这么不公平呢?书里那些所谓的“局外人”,他们不过是有着自己的个性和想法,就被主流社会排斥在外。
也许在很多人眼里,他们是坏孩子,是惹事精,但我觉得,他们只是没被真正理解罢了。
就像书中的主人公 Ponyboy,他明明内心善良,有着自己的梦想和追求,可为啥就没人愿意给他一个机会呢?这让我不禁想到我们现实生活中,是不是也有很多这样被误解、被边缘化的人呢?可能就在我们身边,只是我们没有发现。
我读着读着,心里那叫一个纠结啊!一方面觉得这些“局外人”太可怜了,被社会的偏见压得喘不过气;另一方面又在想,他们是不是也应该更努力去改变别人的看法呢?我觉得吧,这问题没有一个绝对的答案。
书里描绘的那些场景,真的太生动了,就好像我也身处其中,亲眼看着这一切发生。
那种兄弟之间的情谊,那种面对困境的挣扎,哎呀,真的让我一会儿感动得想哭,一会儿又气得想骂人。
你们说,要是这个世界能多一些包容和理解,是不是就不会有那么多的“局外人”了?这书读完,我心里一直在琢磨这个事儿,也许,这就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吧!篇二《The Outsiders 读后感》《The Outsiders》,这书可真把我给整得心情复杂!一开始,我以为就是个普通的青少年故事,谁知道越读越觉得不是那么回事儿。
书里的那些孩子,被当成外人,被社会抛弃,凭啥呀?我就在想,咱们生活中不也常常这样吗?随便给人贴标签,就认定人家是啥样的人。
比如说,看到个染着黄头发、穿着破洞牛仔裤的孩子,可能就觉得他是个不良少年。
这不是瞎扯吗?难道就不能是人家有自己的个性和审美?书里的那些“outsiders”,他们也有自己的梦想,也渴望被爱和被接受。
就像咱们每个人一样,谁不想被认可啊?可现实呢,总是那么残酷,给他们泼冷水。
2023年读《局外人》有感五篇

2023年读《局外人》有感五篇2023年读《局外人》有感1黑白线描的封面,所有人都在向前走。
唯有他,看往了不同的方向。
看完《局外人》,有一种很强烈的感觉,自己的内心,也住着一个默尔索。
故事其实很简单:默尔索的母亲死了,他的态度却仿佛只是像对待今天天气很差一般,冷冷相对,在母亲的葬礼上也没有哭泣。
后来,一次意外,在和朋友的一次海滩出游时,错手杀死了一个阿拉伯人,被判了死刑。
在生命即将结束时,拒绝接受神父的忏悔仪式。
在默尔索的整个人生中,他就像是一个局外人一般。
默尔索对人生的态度,许多的行为和言语其实都不符合一般的世俗标准:他对母亲并非没有感情,却不愿做戏,哭天喊地地来告诉世人他的悲伤;女友玛丽问他是否爱她时,他明明可以说一些甜言蜜语糊弄过去,他却连敷衍都不愿意;雷蒙问他能否和自己做朋友,他也只是回答做不做都行,在法庭上,他也没有为自己找理由开脱,没有声嘶力竭地为自己辩护;在最后,神父为他做忏悔仪式,他不肯接受,并且坚持自己从来没有对哪件事真正悔恨过……“我们活在社会,必须接受传统的价值观,如感情,爱情,事业,金钱等等。
我们不能不遵守约定的风俗习惯……但是如果你觉得自己可以背离这一切,那么无疑就成了社会这个“局”外面的人,最终被社会抛弃。
“……对于默尔索来说,遵守这些所谓的社会道德,便是脱离自己本心,就是要受世俗的左右摆布,所以他拒绝了。
他始终忠于自己的感情。
但是从某种意义上讲,默尔索的自由跳出了人们划定的框架,所以他成了大众眼中罪不可赦的恶人,成了这个世界的“局外人”,可他从来没有后悔过。
“大部分人总是表里不一,他们做的往往并非他们内心真正渴望的。
他们都有一种群居意识,惧怕被疏离与排斥,惧怕孤单无依靠。
”其实我挺羡慕默尔索的,或者说心里就住着一个默尔索,因为他可以一条路走到底,没有任何负担,甚至离开那个对他来说可有可无的世界。
我已经记不清自己有多少次,为了不挨骂,为了显得自己不会不合群,为了不被看做不入流而去附和,去撒谎,去迎合,去做一些违背本心的事。
《局外人》读后感5篇

《局外人》读后感5篇《局外人》读后感1在这个纷扰的世界,谁不是一个局外人?这是我昨天早上一口气读完小说后的第一反应。
很久没有一口气读完一本书了,有书的原因,也有自己的原因,很多时候,本来端起架子,准备好好读书,殊不知,捧起书来,没过半个小时,就开始眼睛困了,后来就是脑袋也木了,索性就睡会儿再说。
唯有这本才五六万字的小说,让我的阅读体验,有了少年时一目十行的快感。
《局外人》是写司法问题小说的。
开篇就是“我”要向老板请假,去给母亲奔丧。
母亲在养老院里死了,“我”没有表现出一个人子的巨大悲痛,平静的有点反常,只是对老板不太情愿准假有点微词。
觉得只有自己奔丧回来仿佛才坐定了丧礼的事,老板才会表现出对下属的慰问和哀悼。
奔丧过程,以为作者把“我”放在了局外人的位置,只想说“我”情感冷漠,活得行尸走肉一般。
包括和门房的闲聊抽烟,和女朋友玛丽于丧礼次日,就在一起欢爱……直到被朋友约到海边去玩,稀里糊涂地开枪杀了人。
就有了下篇最重要的事情发生。
“我”进了监狱,要接受审判。
而只有这个时候,“我”才真正成了“局外人”。
作为一个职业法律人,当然也很关心在法国,对于这样一个连开五枪杀死一人的案子如何办理。
检察官对案发当时的情况并不十分在意,却从“我”给母亲奔丧开始,做了大量的外围调查工作,就想向陪审团证明“我”从一开始就是个十恶不赦的杀人恶魔……他成功地在冗长的庭审过程中,获得了陪审团和法官的支持,“我”被以法兰西的名义判处斩首示众。
在整个司法活动中,包括“我”的辩护律师在内,都是这架庞大司法机器的螺丝钉,他们在按部就班一成不变中完成了作业,就算“我”被宣判死刑,律师也只是不无遗憾地握住“我”的手,他本来也没想改变委托人的命运,只是在完成任务。
最让人不可思议的是,“我”本来才是案件的当事人,却完完全全的成了“局外人”,仿佛一切都与“我”没有关系,“我”只是他们完成办案任务的一个载体。
没有人关心“我”的喜怒哀乐,没有人听“我”认认真真地叙述一下案件过程。
读《局外人》有感(优秀6篇)

读《局外人》有感(优秀6篇)读《局外人》有感篇一现在的我们是不是这样的人:对一切漠不关心,为人淡然超脱、处事与世无争、工作本分守己、生活平庸普通;参加葬礼,除了正常的流程中规定的安静外,心理感受不到到任何悲伤的情绪;葬礼结束后,就依旧按照自己过去生活的节奏各奔东西;面对“是不是爱过”的问题时,用网络上的标准答案回答时,心里想的是“这个问题毫无意义”;在被邀请做别人的朋友时,其实心里想的是“做不做都可以”;在面对公司新的工作安排时,心里想的是“这个安排其实可有可无”;在被问到是否愿意改变现在的生活时,心里想的是“什么样的生活其实都差不多”。
现在的社会是不是这样的社会:媒体不报道客观的事实,只深挖会被大众感兴趣的热点;即便是通过简单的调查就能发现的真相,也通常被人们的主观臆断所忽略;舆论仅仅依靠眼前部分的现象便对事件中的相关人进行宣判甚至是惩罚;在《局外人》中,这样的人被这样的社会判处了死刑。
很多书评都在说,在当时,这样的社会是荒诞的,默尔索的命运并不取决于命案的客观事实,而是取决于审判员和民众如何看待他在母亲葬礼后没有悲伤、葬礼结束后我行我素这样的生活方式或者生活趣味的看法。
民众的意识形态超越的法律机制、进而影响法律判决的社会肯定是荒诞的。
但是,在现在,这样的人不荒诞么不会因为亲人的离去感到悲伤;不会被爱情和友情所牵绊;不会对周围任何事件和人产生积极的应对;坚信自己所坚信的,执着于自己做执着的。
在当时,这样的人被这样的社会判处了死刑是荒诞的,但是,在现在,这样的人要在这样的社会继续生存,的确需要改变,不要轻易提倡做人要真实,要对抗荒诞的社会。
因为荒诞的社会就是由荒诞的人组成的,默尔索不是不合群,他只是一群人之一。
海滩上目睹命案的围观者、关注热点事件引导媒体报道方向的民众、法庭上和法庭外关注这个夏天两起命案的所有人,他们都是默尔索。
改变荒诞的社会,需要从荒诞的人做出改变开始。
读《局外人》有感篇二今天读的是一本短篇小说《局外人》,作者是法国著名小说家,散文家,剧作家,“存在主义”文学大师—阿尔贝·加缪。
观看《局外人》个人观后感800字作文范例5篇

观看《局外人》个人观后感800字作文范例5篇《局外人》形象地体现了存在主义哲学关于〝荒谬〞的观念;由于人和世界的分离,世界对于人来说是荒诞的.毫无意义的,而人对荒诞的世界无能为力,因此不抱任何希望,对一切事物都无动于衷.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观看《局外人》个人观后感800字作文,希望能帮到各位.观看《局外人》个人观后感800字作文1《局外人》这本薄薄的小册子分成两个部分,通过完整细腻的心理活动,塑造了一个凡事无所谓.却容易被生理需要折磨而冲昏头脑的人物形象.第一部分详细的叙述了我在母亲去世后的短暂时光中不带情感而平淡如往昔的生活日常.在养老院见到的老女人的大肚子.老男人的眼睛和皱纹等垂垂老矣的形象描写,同理心强的看起来易感生悲悯,同理心弱化如主人公默尔索,亦难免生出对人类病老发展状态的厌烦情绪.无所谓的人生态度,导致母亲下葬第二天就吃喝玩乐的常人难以理解的行为方式.女友催婚便不咸不淡的答应.皮条客需要帮助诚恳的拜托便身体力行的给予乃至最后稀里糊涂误打误撞的枪杀了毫无恩怨的人……短小的篇幅,却让一个冷淡无情.游离于社会大众标准之外的局外人形象无比丰满.这部分的〝局外人〞强调的是主人公默尔索顺从个人的性格特点主动选择的离群状态.第二部分开启了〝我〞被投入监狱到庭审判定死刑过程中观察生活的视角.从初入监禁生活的不适到习惯了后的内心安逸,同样以对命运走向无动于衷的旁观姿态,继续着逆来顺受的随遇而安,没有情感啊良知啊道德标准啊的牵绊.一心关注自己的生理状态的人生真是蛮新奇的.尤其是庭审过程中对一心指控其预谋杀人的检察官的喜爱,心有多大才能完全的不在乎对立实质.细究起来,检察官实际上与他竟是同类,都活在自己的世界中,以自己的心意断章取义的理解着生活.并影响着他人的生死.不同的是,检察官因为身负职责而过于强调社会规则,关注案件重判所能起到的杀一儆百的警示作用,虽然他采取的诛心审判导致了默尔索被判死刑,但这与默尔索沉浸在自己不愉悦的生理感受中就开枪误杀了无辜人的行为对比起来,也并没有更残忍更恶劣更值得批判.不信任上帝.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什么需要忏悔.对别人的关爱(玛丽的爱情.神甫的引导)无动于衷.生无可恋死亦无可惧的情感缺失的随便心态,让默尔索自然而然的放弃了上诉申辩的权利,心安理得的接受了自己将被绞死的判决.在等待死期来临的监禁生活里,百无聊赖甚至以重生的视角想象起围观绞刑的场景.这一部分,〝局外人〞强调的是庭审〝我〞过程中〝我〞被排除在外没有发言权的异状.这种情景,其实很像命运之于人类,走向与本人并无关系了.不过是人间走一趟,生死何妨.了无牵挂,真洒脱的人生哲学.观看《局外人》个人观后感800字作文2容纳与宽恕,荒诞与可笑,孤寂与沉沦,自由与拘禁.面对世界这样的现状,于他,本就是无所适从,究竟该何去何从,或许,放手和屏蔽是他的选择,于是成了局外之人――题记在最后的法庭上,默尔索,被控告杀人的主人公,面对众人谴责,法官的赤耳面红,他,一再沉默,安静的与世无争,没有彷徨,也没有畏惧,就那样淡然地环顾着四周,静静地听着律师和检察官激烈的言辞.曾相信自己有一线生机,但判决却是死亡.他不畏惧死亡,却恐惧社会对自身的掩饰.我尚记得,默尔索曾多次与社会〝脱节〞,没有在为母亲送葬时痛苦,第二天反而与女友温存.这样一个被社会抛弃的局外之人,倒不如说是他先抛弃的社会,他赤城的追求自己想要的,却算不过众人眼中自己不过是妄自菲薄.社会掩饰它的,那他仍要热爱属于自己的光明.然而文末,默尔索说:〝长久以来第一次,我想起了妈妈.〞这声妈妈,喊的有多心酸又或是多么亲切,这个社会不理解他,压垮了他内心最后一根稻草,只剩躯壳苟延残喘.他本也是一个常人,一个能享受社会温暖的人,历经沧桑,最后无可奈何的接受了社会对他的骂名,接受在他人眼里自己就是异类.这就是现实,让一个真实的正直的人面对社会的讥讽?这就是一个人该有的权力,连死亡之前,还要受到神灵的精神压制?还记得曾经,默尔索何曾不享受过属于自己的温柔,女友玛丽和好友雷蒙,他们本不是同样的人,却还是成了同样的人,要说无辜,谁不无辜只是他们在最后使他感到苍白无力.只因他离经叛道,这抹温柔转而暗藏冷锋,是刺骨的冷漠啊.可默尔索究竟离哪本经,叛的是何方道?我们不能说那时的社会有多么的虚伪和现实,没有掩饰的社会不过是一座空有支架的城市罢了,一个容不得独特的社会,最终可怜的是与社会背道而驰的局外之人.那个只留有一抹孤影,站在监狱墙壁前的默尔索,面向黑暗却想到无比广阔的天际和季风吹向大海时的情景也许只剩下了被尘埃遮住了的唯一的眼,至少这双眼能在他人生的结尾增添些许色彩.其实生命,早已一无所有.最后的最后,尘埃扬起,任污垢弥漫,飘飞,却抵不过一束阳光,就此涣散.在世界上有多少个〝局外之人〞,有时怀疑自己是不是异类,他们生活在世界的每个角落.他们不善言辞,不轻易流露出自己的情感,不让别人看破自己,可就是这样的人,他们孤独而脆弱,他们鲜少流的泪,也都流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在面对人多的场合下,他们默默的走向角落,与其说是畏惧,不如说是内向,可人生而无畏不是吗?就像默尔索一样,他们这群人敢于追求自己想要的光和热.千千万万,每个孤独的背影,都诠释了生存的荒诞和无奈.人何以无际,只是尘灰太多,局中之事尚未明了.观看《局外人》个人观后感800字作文3〝面对这充满预兆和星星的夜,我第一次敞开心扉,欣然接受世界温柔的冷漠.我感到我与这份冷漠如此相似,亲如手足.我觉得我过去是幸福的,现在也是幸福的,将来也将如是……〞这是加缪的小说《局外人》结尾部分,文中的主人公是即将走向刑场的人,我们一般都会认为生命的终结便意味着一切都结束了,而在这篇小说里,对默尔索来说却是最好的结局.因为,他是局外人.自始至终都是.在这篇小说里,我最感兴趣的是庭审现场,作为被告的他在庭审现场却好像是个外人,而检察官竟然以他〝没有在母亲的葬礼上流泪〞作为重要依据而判处他死刑,却对枪杀阿拉伯人的缘由不去追究.荒谬至极.加缪被视作是无神论〝存在主义〞的代表人物,存在主义的中心思想是认知自我的存在,而不是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存活过程中的孤独.黑暗.绝望和被抛弃.便是整个生命中的大本真,一切条条框框的规则都是无意义不重要的.默尔索对一切都持无所谓的`态度,命运会怎么走向他似乎也毫不在乎,仿佛这个世界和他毫无联系……他是别人眼中的冷血动物,但他却只为自己而活,即便到最后,他也〝只盼望行刑那一天能聚集许多观众,用充满厌恶和憎恨的喊叫声送我一程〞.也许在很多人看来,他的确一无所有,而且很快连生命都要失去.但他的一切都由自己掌握,他从未违心做过一件事,他在这个世界上真实地存在过,这才是最重要的.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几个人是默尔索那样的?我们随波逐流,被身边的人左右着自己的思想行为,渴望在每个人心目中树立一个〝完美形象〞,好像才不枉度过此生,却往往忽略了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想法.《局外人》这部小说虽然看起来有点荒诞,但这却给我们每个人提了个醒:不管我们今后的人生之路还有多长,都应该静下心来想想自己有没有背离过内心.其实,有的时候,我们也可以选择做个隐形的局外人.观看《局外人》个人观后感800字作文4《局外人》是法国存在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家加缪26岁完成的作品.是法国荒诞哲学的代表作.最开始吸引人的是书在介绍的时候就是〝如果你在人群中感到格格不入,一定要读《局外人》〞这本书.一开始就引起了读者的好奇心.但是有从一个荒诞的故事入手,但是当你完整的读完这本书的时候,却发现本书完整的意义通过一个荒诞的故事,告诉人们自由,正义和死亡等有关人类存在的基本问题.发出了充满和谐又有道德分寸的声音.《局外人》主要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从默尔索的母亲去世开始,到他在海滩上杀死阿拉伯人为止,是按时间顺序叙述的故事.这种叙述毫无抒情的意味,而只是默尔索内心自发意识的流露,因而他叙述的接二连三的事件.对话.姿势和感觉之间似乎没有必然的联系,给人以一种不连贯的荒谬之感,因为别人的姿势和语言在他看来都是没有意义的,是不可理解的.唯一确实的存在便是大海.阳光,而大自然却压倒了他,使他莫名其妙地杀了人.在第二部分里,牢房代替了大海,社会的意识代替了默尔索自发的意识.司法机构以其固有的逻辑,利用被告过去偶然发生的一些事件把被告虚构成一种他自己都认不出来的形象:即把始终认为自己无罪.对一切都毫不在乎的莫尔索硬说成一个冷酷无情.蓄意杀人的魔鬼.因为审讯几乎从不调查杀人案件,而是千方百计把杀人和他母亲之死及他和玛丽的关系联系在一起.《局外人》这本书通过塑造莫尔索这个行为惊世骇俗.言谈离经叛道的〝局外人〞形象,充分揭示了这个世界的荒谬性及人与社会的对立状况.莫索尔的种.种行为看似荒谬,不近人情,实则正是他用来抗击这个荒谬世界的武器.也许我们每个人都有那么一刻特殊时刻,感觉自己对待一些事物的时候,感觉自己与这个社会完全脱节,好像一个局外人一样,但是又在这个剧中.做一些被人认为离经叛道的事情.也许这样才能体现自己身在局中的意义.但是这也许是平凡的人没能自身强大的原因.当你强大到可以掌控全局的时候,才能使得自己身在局中吧!观看《局外人》个人观后感800字作文5之所以会看起《局外人》这本书,是当时很要好的一个朋友提起的,她对于这本书的描述让我有一些动心,于是便在回家后去书城买了这么一本书.这本书的结局让人出乎意料,但又在情理之中.她当时是这么对我讲的.充满好奇心的我,再加上这位朋友推荐的基本不会坏到哪里去的信念,我便开开心心地翻起这本书了.全书共_7页,我的书是插图典藏版,在后面对于《局外人》一书的书评竟有_页之多.我首先没有去看书评,沉淀了一下自己,翻开第一页开始看正文的内容.---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在昨天,我搞不清.这是正文开头的第一句话.我朋友有给我看过第一页,于是我并没有表现出什么情绪,不过在第一次看的时候还是为这句话写的大胆诚实而吃了一惊.竟然会有人把自己的想法表现出来(ps:这里的意思并不是指里面的主角是作者本人,而是吃惊有人会把书上人的想法给清楚地表达出来,因为这副言论在当时说出来都似乎是不和于情理的.) 主角这种似乎不大在于母亲的心态在后来她的葬礼上用行动和语言表达的清楚,但也能看出主角是遵从自己的想法,不习惯也不想去虚伪地对待别人.比如文中他与一个周围人似乎都不怎么喜欢的仓库管理员雷蒙·桑泰斯结交了朋友,不在乎别人的眼光.说实话,我很赞同主角这种性格,与他的人生态度,如果现实中有这么一个人,那与其相处应该蛮不错的.不过现实生活中最好还是具备一些亲情的好.后来,在某些因素(朋友,天气等)下,主角过失杀人而被捕了,在这部分里主角接受了法庭的审讯,这其中再次刻画了主角的性格与其形象,审讯过程中还提及了主角对母亲冷漠的态度,等等等等.最后男主角的结局我就不知道该怎么描述了…似乎有人说男主角是冤的,说他是时代背景的浓缩.突出了当时的社会.笔者文字上的枯燥没有办法完全描述出对此书的感觉与评论,请各位见谅.最后用书评中的一句话做为此文的结尾:但是,对默尔索(主角)这种性格.这种精神状态的人物来说,这一判决是最暴虐不过.最残忍不过的,因为它将一个善良.诚实.无害的人物完全妖魔化了,在精神上.道德上对他进行了〝无限上纲上线〞的杀戮,因而是司法领域中一桩完完全全的人性冤案.观看《局外人》个人观后感8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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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The outsiders—局外人》有感伍婷婷很早就知道了The outsiders这本书,这个学期终于有时间好好来读读了。
《局外人》是美国著名的青少年作家苏珊·依·辛顿15岁时开始创作的第一部小说,描写两个对立的少年帮派---“野小子”和瑟克之间的斗争和帮派成员的心理成长历程。
辛顿在小说中呈现了大量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现象,因为辛顿在小说中呈现了太多的暴力、血腥、抽烟和酗酒等问题,这些现象被认为是极容易被青少年孩子模仿的,会给他们带来负面的影响。
因此这部作品在90年代被列为百部禁书之一。
在随后的研究中,越来越多的学者从不同角度切入分析该部作品,使得它的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日益凸显,在1992年的图书市场调查中,该书曾被评为最佳畅销书。
《局外人》描述的是来自两个不同阶层的帮派少年之间的斗争。
住在东区的贫困小子们喜欢蓄长发,并在头发上涂油脂,因此被叫做“涂油脂的人”(greasers);住在西区的是一群富家孩子,被东区男孩叫做瑟克(Socs)。
这部小说是辛顿15岁时写的,所以称《局外人》是一部由青少年写给青少年的关于青少年的小说。
辛顿在小说中呈现了很多社会问题:不同阶层之间的贫富分化、社会歧视、暴力、青少年犯罪、抽烟、酗酒等。
辛顿在《局外人》中呈现了几个不同的帮派群体,有“野小子”、瑟克、“河王”、“蒂波街之虎”等帮派,这个现象在这群孩子中是普遍存在的。
通常像这样的同辈群体是在自发形成的,每个成员在群体中都有自己特定的角色和地位,通常群体中还有一个非正式的领袖人物,成员们会自愿接受其领导,同辈群体也有自己不成文的行为规范,谁违反了这些规则,群体也会施加压力。
在青少年时期,同辈群体对个体的影响非常深远,特别是对于小说中所描述的“野小子”这样一个更加特殊的群体。
他们和别的社会群体是不一样的。
“野小子”们之所以能成为一个群体,是因为他们之间有很多共同点,首先,他们在这样的群体中有一种被认可的感觉,能够得到来自对方的关心和爱护,他们的社会地位一样,兴趣爱好也大致相同,同住在贫困的东区,这些相似点将这几个孩子凝聚得更加紧密。
而其他社会帮派群体之间则缺少这份成员之间的真心关爱。
他们就只是一帮乌合之众,就像瑟克在他们的社交俱乐部里,或者纽约大街上的团伙,或者像森林里的狼群那样,一盘散沙,互不信任,互相倾轧,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就互相争吵。
住在东区的“野小子”们生活贫困,他们比瑟克和中产阶级的人穷,他们偷鸡摸狗,驾驶大马力的旧车,抢劫加油站,偶尔还打群架。
他们留长头发,穿蓝色牛仔裤、T恤衫,或者露着衬衣下摆穿皮夹克、网球鞋或皮靴。
这些都成了“野小子”的标记,是他们的标牌,也许他们不能拥有考维尔车和马德拉斯衬衫,但是他们可以留那样的长发,保持那样的穿着。
这些都是他们骄傲的东西。
波尼小子不止一次地在心底问过:我们和他们一样好,为什么瑟克拥有一切,这不公平。
我们变成野小子,这并不是我们的错。
确实,无论是“野小子”还是瑟克,他们都是孩子,他们还无力来改变这个社会,是各种社会事实促成了这一局面的形成。
在辛顿创作《局外人》时,美国正处于二战过后的经济“繁荣期”。
它正全面地拓展国际市场,带来了经济的飞速发展,随之而来的是生产的社会化和社会分工。
社会上的贫富分化日益严重,有些人可以拥有体面的工作并且生活得很富裕,而另一些人则还在流离失所、无法维持家庭的基本生计。
约翰尼同样也是这样一个局外人。
他是这群“野小子”当中最不起眼的一个,“如果你能想象得出一个深色小玩具熊被人踢了无数次后,又被扔到一群陌生人中的样子,你就可以想象得出约翰尼的样子”。
他的父亲是个酒鬼,经常打他,母亲是个自私的人,时常不理睬他。
所以约翰尼喜欢和“野小子”们呆在一起,虽然不常说话,也不会像达利或是两片嘴那样经常做出些惊人之举,但是他却始终是大家最疼爱的小弟弟。
他一直在他自己的世界里或是“野小子”这个小小群体中小心翼翼地生活中,不会惹到谁。
但是他还是被瑟克们拦截了,四个瑟克从蓝色穆斯唐车里走出来抓住了他,把他打了个半死,这次的痛打比起以往他爸爸揍他的来说,都要严重得太多。
“约翰尼的脸多出被划破,脸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地肿了起来,从他的太阳穴到颧骨有一个大口子,将留下终身疤痕,他的白T恤衫溅满了血迹”。
他们不仅狠揍了他,还吓唬他,用尽一切办法威胁他。
约翰尼本来就是很容易紧张,他因为每次回家挨打以及听他父母整天吵个不停而变得紧张兮兮的,这样的生活条件在一点一点地扼杀约翰尼。
在这次被挨打之后,他变得比以前更胆小了,他永远也无法摆脱这件事的阴影了,从这以后,他不敢独自一个人走路,而且原本是最遵纪守法的他也在他裤子的皮兜里揣了一把六英尺长的弹簧刀,如果再有人截他,他是会用刀的,他甚至会把那人杀了。
而最后他确实用了这把刀,为了保护他的“家人”波尼小子不被欺负,他杀了瑟克里的男孩鲍勃。
顷刻间,他由一个原本遵纪守法的孩子变成了一个在逃的杀人犯。
他知道这样他更加无法被这个社会接受了—一个杀了瑟克孩子的“野小子”只能在罗伯特·弗罗斯特美好的诗句里体验出了生活的真谛,他在临死前留给波尼小子的信中这样写道:“我现在已把生死置之度外,我的死是值得的,为了救那些孩子,值得这样做。
…不要因为是野小子而自暴自弃,对你来说,还来日方长,去实现你的梦想吧。
世界上还有许多美好的事物…”不管是波尼小子还是约翰尼,都是社会的局外人,他们生活在充斥着暴力、无大人管束的环境下,一方面渴望被社会认可,另一方面又希望向社会证明他们自己的存在—他们就是这样一群“野小子”:喜欢打架、做坏事,他们愿意往头发上抹头油,证明自己就是“野小子”,他们内心也在挣扎着。
波尼小子的一段内心独白表现了他的进退维谷:“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啊!在这世界上我能引以为荣的就是一个野小子的名声和油光锃亮的头发。
我不想当小流氓,可是就算我不偷不抢,不酗酒,也被认为是坏孩子。
我为什么还要以此为荣呢?为什么还要自欺欺人感到骄傲呢?”他们始终是不被社会认可的一群人,他们贫困的经济地位,由于缺少家庭的关爱而变成野孩子的处境,始终让他们站在社会主流人群之外,成了社会的局外人。
对于瑟克来说,他们的生活是富足的,他们有好成绩,好车,好女孩,马德拉斯衬衫,还有穆斯唐车和考维尔轿车。
但是他们也有“野小子”们从没听说过的麻烦。
他们也是社会的局外人,无法正常地融入社会。
瑟克们自己是清楚这一点的。
社会把他们划分到“富孩子”和“好孩子”的群组中,毫无疑问,他们就该按照那些隐形的条文规矩好好表现,做人们眼中的乖孩子。
但实际上,这反而使得他们变得冷漠、实际、不带任何感情色彩。
他们就像是一直在赛跑的老鼠,总是不停地跑东跑西,从不问去哪儿,他们所拥有的东西比想要的还要多,以至于想不出还想要什么了,于是开始寻找别的想要的东西。
他们总在寻找什么以满足自己,但是从没找到过。
瑟克总是躲在冷漠的面纱后面,时刻注意着不让他们的真实自我暴露出来。
如果说“野小子”们成为社会的局外人一方面是由于他们贫困的家庭导致的,那么这些富裕的瑟克家庭的家长们则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同样在一定程度上使他们的孩子变成了局外人。
瑟克的父母们都为他们的孩子而感到骄傲,孩子们要什么他们就给什么,尽最大可能地满足孩子的要求。
这种溺爱反而让瑟克孩子们变得更加反叛,他们所需要承受的压力也远远大于他们那个年纪该有的。
鲍勃就是这群瑟克“牺牲品”中的一员。
他是一个好人,他英勇善战,相貌堂堂,不一而足,却也是个实实在在的人。
他的父母为有他这样一个一表人才、聪明伶俐、要什么有什么的儿子而无比自豪,于是他们以为迁就他。
鲍勃一直在试图让别人对他说“不”,但他们从来没有说过。
为了能让父母真正地生他一回气,鲍勃一次回到家烂醉如泥,他以为这回他父母一定会起得七窍生烟,可是结果呢,他父母以为是他们什么地方做错了,以为那是他们的错,他们使他失望了,以至于使他做出这种事情。
他们承担了全部责任,而对他却没有表示出丝毫的不满。
这也不奇怪为什么兰迪告诉波尼小子:“如果他(鲍勃)的爸爸打过他,哪怕一次也好,他现在也许还活着”。
像鲍勃一样,其他的瑟克孩子们也经历着同样的事情,生活对于他们来说是舒适的,没有人会违抗他们的意愿,可是他们真正想要的是能有人立下家规加法,让他们有脚踏实地的感觉。
他们想让别人对他们说“不”,所以他们总喜欢去拦截“野小子”们,因为这群野孩子是完全不同于他们生活圈子中的人的,他们敢于说“不”,敢于跟瑟克对着干。
这正是瑟克们寻找的那种他们想要的,能让他们满意的东西。
他们富足的家庭和溺爱孩子的父母反而让他们变得毫无感情,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事情是真的。
他们甚至在打架时都显得那么冷漠、实际、不带任何感情色彩。
他们不属于任何人,任何事物也都不属于他们。
他们也是社会的局外人。
在波尼小子的叙述总不止一次的提到了“我们不是一类的”或“他们不属于我们这一类人”。
这两个帮派之间互为局外人是贯穿整部小说的,首先从外貌上来看,他们就是截然不同的两个群体。
人们能容易从他们的穿着和发型来辨别他们是“野小子”还是瑟克。
由于不同的经济状况和家庭背景,他们的衣着发型是他们身份的象征。
“野小子”们穿蓝色牛仔裤、T恤衫,或者露着衬衣下摆穿皮夹克、网球鞋或皮靴。
他们的牛仔裤是褪色的,T恤是大而松垮的,夹克是穿破了的。
他们没法像瑟克那样买得起马德拉斯衬衫。
因为他们的经济条件就是如此,并且他们也喜欢这样舒适自在的穿着,这样他们能够证明自己的身份:他们是自由的,无拘无束的。
和这群“野小子”们不一样,瑟克们的打扮总是体面的,甚至在他们打群架的时候,也是如此。
“他们留着半甲壳虫式的发型,胡子刮得干干净净,穿条纹或格子衬衫,外面罩着浅红或棕色夹克或马德拉斯滑雪衫”。
由于社会阶层的不同,瑟克和“野小子”们之间差异迥然,他们之间有太多的不同点,第一,他们生活在不同的街区。
“野小子”们住在东区而瑟克住在西区。
这不仅仅是地域上的区别,更主要的是社会地位的差异。
东区的孩子们总被认为是低人一等,他们总被认为是流里流气的坏孩子。
而瑟克们总是温文尔雅的,人们不会细想只会看外表。
第二,他们被认为不该在一个班级里学习。
对于瑟克来说,成绩低下的“野小子”们是不该跟他们在一个班级的,这简直是荒唐可笑的。
波尼小子是个成绩出众的孩子,他被安排在A班学习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他的那些瑟克同学们却以此为笑柄,嘲笑欺辱波尼小子。
第三,他们去的是不同的汽车影院。
瑟克常去“出路”影院和“锈色”影院;“野小子”则到“流浪汉”和“吉斯”。
“流浪汉”是一个野小子们聚会的地方,这里乌烟瘴气,常发生打架斗殴。
对瑟克来说,“野小子”们是留长头发的白色垃圾;而对“野小子”们而言,瑟克则是开穆斯唐车穿马德拉斯衬衫的白色垃圾。
这些社会差异已经成了他们各自特殊身份的象征,时刻提醒着他们不是一类人,即使对于两个曾经是密友的达瑞和保罗来说,他们现在也不再是一类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