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油贸易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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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兴粮粮油购销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章程

剑阁县兴粮粮油购销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章程

剑阁县兴粮粮油购销经营管理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剑阁县兴粮粮油购销经营管理(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经营行为,保障出资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剑阁县兴粮粮油购销经营管理公司住所:剑阁县城北镇第三条公司是经剑阁县人民政府批准并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剑阁县人民政府授权剑阁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国资局)履行出资人职责。

第四条公司依法设立,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是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济实体。

县国资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

第六条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经营班子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县国资局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或其他经济组织兼任职务。

经批准任职或兼职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县国资局有关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行为和其他活动遵守中华人民国的法律法规,遵守县国资局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县国资局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不得损害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公司的合法权益和正当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八条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工会的组织,开展相应的组织活动。

公司应当为其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九条本章程对公司、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宗旨、经营围第十条公司宗旨:服务于剑阁经济,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根据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市场需求,依法自主从事经营活动。

创造社会财富,促进企业资产保值增值,深化企业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增强竞争能力,为剑阁社会经济加快发展做出贡献。

粮油公司规章管理制度范本

粮油公司规章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规范化管理,确保粮油产品质量安全,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销售、仓储、物流等各个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保障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质量管理部,负责全面质量管理、监督、检查、指导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应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共同维护公司利益。

第六条生产部门负责粮油产品的生产、加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七条销售部门负责粮油产品的销售,维护客户权益,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八条仓储部门负责粮油产品的储存、保管,确保产品安全。

第九条物流部门负责粮油产品的运输、配送,确保运输安全、及时。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十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粮油产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的标准和规定。

第十一条生产部门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生产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仓储部门应严格按照仓储规范进行操作,确保粮油产品储存安全。

第十三条物流部门应选择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运输工具,确保运输过程中的产品安全。

第十四条质量管理部定期对生产、销售、仓储、物流等环节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员工管理第十五条公司实行岗前培训、岗中培训、岗后考核制度,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十六条员工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七条公司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进行处罚。

第五章安全生产第十八条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十九条各部门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条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应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十三条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合规。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粮油商贸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粮油商贸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粮油商贸公司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线员工。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公司将按照本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章:工作纪律第四条员工应按时到岗,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提前向上级申请。

第五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应穿着整洁、得体,遵守公司的工作着装要求。

第六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不得私自离岗、串岗、聊天、打牌、玩游戏等影响工作的事情。

第七条员工应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的客户信息、销售数据等敏感信息。

第八条员工应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不得虚报、谎报考勤情况。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九条公司财务部门应按照国家的财务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公司财务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十条公司财务部门应按照预算管理制度,合理控制成本,提高效益。

第十一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财务报表制度,及时、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检测制度,对产品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测。

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追溯制度,一旦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追溯问题来源,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五章:安全生产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公司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救援。

第六章:员工福利第十八条公司应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公司应定期为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关心员工的健康状况。

第二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粮油食品商贸公司管理制度

粮油食品商贸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粮油食品商贸公司的经营行为,提高经营效率,保障消费者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销售、仓储、配送等各个环节。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三条公司设立专门的粮油食品商贸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实施与监督。

第四条管理部职责:1. 制定和完善粮油食品商贸管理制度;2. 监督执行各项规章制度;3. 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4. 收集市场信息,分析市场动态,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5. 处理消费者投诉,维护消费者权益。

第三章采购管理第五条采购原则:1. 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确保采购渠道合法合规;2. 优先选择优质、安全、环保的粮油食品供应商;3. 采购价格合理,符合市场行情;4. 采购品种丰富,满足消费者需求。

第六条采购流程:1. 采购部门根据市场需求和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2. 采购部门与供应商进行谈判,签订采购合同;3. 采购部门对采购的粮油食品进行验收,确保质量合格;4. 采购部门对采购的粮油食品进行入库登记。

第四章销售管理第七条销售原则:1. 诚信经营,确保销售商品质量;2. 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明码标价;3. 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4. 积极开展促销活动,提高市场占有率。

第八条销售流程:1. 销售部门根据市场需求和库存情况,制定销售计划;2. 销售部门对销售人员进行培训,提高销售技能;3. 销售部门与消费者进行沟通,了解需求,推荐产品;4. 销售部门对销售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决策提供依据。

第五章仓储管理第九条仓储原则:1.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仓储安全;2. 采取科学的仓储方法,保证粮油食品质量;3. 严格控制仓储环境,防止霉变、虫害等问题的发生;4. 定期检查仓储设施,确保设施完好。

第十条仓储流程:1. 仓储部门根据采购计划,制定仓储计划;2. 仓储部门对入库的粮油食品进行验收,确保质量合格;3. 仓储部门对仓储的粮油食品进行分类存放,做好标识;4. 仓储部门定期检查粮油食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粮油贸易公司章程

粮油贸易公司章程

ⅩⅩ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标准企业的组织和行为,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ⅩⅩ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地址:涉县更乐镇神山第三条公司依法记录注册,是享有独立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企业全数财产为全部股东一起所有。

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公司成立产权清楚,权责明确,治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实行自主经营、自大盈亏。

第五条公司宗旨是:以党的方针、政策为指针,坚持以“依法经营,互尊互信,开拓创新,持续进展”为原那么,通过合理有效的企业运作,制造出最正确经济效益,效劳好天津铁厂广大职工、居民,为繁荣我县经济做奉献。

第二章经营范围和方式第六条经营范围粮油、预包装食物、散装食物、日用百货的批零;烟酒、调味品、乳制品、土特产品、蔬菜水果、冷饮、食盐、保健食物、日化用品、五金电料、针织品、玩具、文具的零售;公用、面食加工、熟食加工、餐饮效劳(以上项目限分公司经营)。

第七条经营方式批零、加工、效劳。

第三章注册资本和股东出资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九条公司依照改制而设立,按改制方案召募股金。

第十条公司的出资全数以出资证明书确认,以人民币购买。

第十一条公司实行出资志愿,同资同利,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那么,出资者不低于人民币叁仟元。

董事、监事会主席出资不低于万元,董事长出资不低于3万元。

第十二条公司签发出资证明书,必需加盖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方可生效,公司股东出资额见附表。

第十三条公司的出资不能抽回,出资证明书不得向公司之外任何人发行和转让。

公司成立一年后,其出资经股东会批准后方可转让赠与、继承和抵押。

第十四条公司发行的出资证明书,如有遗失、被盗和损坏,持证股东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到公司挂失,经审核批准可补发出资证明书,并办理补发记录手续。

商贸公司粮油管理制度

商贸公司粮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公司粮油业务的经营行为,确保粮油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粮油业务,包括采购、储存、销售、配送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质量第一,安全为本;2. 诚信经营,公平竞争;3. 严格管理,高效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粮油管理部,负责粮油业务的全面管理。

第五条粮油管理部的主要职责:1. 负责粮油采购、储存、销售、配送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2. 制定粮油采购、储存、销售、配送等环节的操作规程;3. 负责粮油质量检验,确保粮油质量符合国家标准;4. 负责粮油库存管理,确保粮油库存安全;5. 负责粮油销售渠道建设,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6. 负责粮油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员工业务水平。

第三章采购管理第六条采购部门负责粮油采购工作,严格执行以下规定:1. 采购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粮油知识和市场信息搜集能力;2. 采购粮油时,应选择信誉好、质量优、价格合理的供应商;3. 采购合同应明确粮油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标准、交货时间、付款方式等条款;4. 采购过程中,应严格审查供应商资质,确保粮油来源合法合规。

第四章储存管理第七条储存部门负责粮油储存工作,严格执行以下规定:1. 粮油入库前,应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2. 粮油储存仓库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防止粮油变质;3. 粮油储存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库存情况,确保粮油数量准确;4. 粮油出库时,应核对出库凭证,确保出库粮油与凭证相符。

第五章销售管理第八条销售部门负责粮油销售工作,严格执行以下规定:1. 销售人员应熟悉粮油产品知识,为客户提供专业咨询;2. 销售过程中,应诚信经营,不得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3. 销售价格应公开透明,不得擅自提价;4. 销售渠道应多样化,提高市场占有率。

第六章配送管理第九条配送部门负责粮油配送工作,严格执行以下规定:1. 配送人员应熟悉粮油产品,确保配送过程中粮油安全;2. 配送车辆应保持清洁,防止污染粮油;3. 配送过程中,应确保粮油新鲜、完整,避免损坏;4. 配送服务应高效、及时,提高客户满意度。

贸易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

贸易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

贸易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贸易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和管理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营和组织活动,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公司的名称为: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三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

注册地址为:X市X区X街道X号。

第四条公司的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注重信誉,开展贸易业务。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贸易代理、商品进出口、国内货物运输等。

第六条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1. 股东1:持股比例50%2. 股东2:持股比例30%3. 股东3:持股比例20%第二章公司治理第七条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良好的商业道德和高度责任心。

第八条董事会享有以下权责:1. 制定并修改公司章程;2. 选举和撤换公司总经理;3. 监督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4. 确定重大决策事项;5. 公司内部组织架构的调整和变更;6. 审议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分配方案。

第九条公司设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成员应当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经验。

第十条监事会享有以下权责:1. 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并对财务报告进行审核;2. 监督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3. 提出对董事会的建议和监督意见;4. 参与并审核公司的预算、财务规划、投资计划等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公司设总经理,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办公室,办公室由总经理负责管理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公司的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审慎经营、稳定增长;2. 依法纳税、合规经营;3. 健全内控制度、防范风险。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编制真实、完整、准确的财务报告。

第四章股东大会第十五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由公司所有股东参加,股东按照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

国企粮油公司公司章程模板

国企粮油公司公司章程模板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行为,明确公司组织机构及其职责,保障公司合法、合规、高效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公司全称]本公司住所:[公司住所地址]第三条本公司性质:国有企业第四条本公司经营范围:粮油收购、加工、销售;粮食仓储、运输;农业技术开发;相关产品的进出口业务等。

第五条本公司注册资本:[注册资本金额]元人民币第六条本公司章程经公司创立大会通过,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原则第七条本公司以服务国家粮食安全,保障民生为己任,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三)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员工权益;(四)坚持科技创新,提高企业竞争力;(五)坚持诚信经营,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第三章股东和股权第八条本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股东为[股东名称]。

第九条股东的权利:(一)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二)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三)对公司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四)依法转让其股权;(五)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股权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第十条股东的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三)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本公司设立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二条董事会由[董事人数]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人数]名由股东委派,[董事人数]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董事会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或者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三)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四)决定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的聘任或者解聘;(五)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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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Ⅹ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规范企业的组织和行为,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ⅩⅩ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地址:涉县更乐镇神山第三条公司依法登记注册,是享有独立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企业全部财产为全体股东共同所有。

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公司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五条公司宗旨是:以党的方针、政策为指针,坚持以“依法经营,互尊互信,开拓创新,持续发展”为原则,通过合理有效的企业运作,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服务好天津铁厂广大职工、居民,为繁荣我县经济做贡献。

第二章经营范围和方式第六条经营范围粮油、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日用百货的批零;烟酒、调味品、乳制品、土特产品、蔬菜水果、冷饮、食盐、保健食品、日化用品、五金电料、针织品、玩具、文具的零售;公用电话、面食加工、熟食加工、餐饮服务(以上项目限分公司经营)。

第七条经营方式批零、加工、服务。

第三章注册资本和股东出资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4万元。

第九条公司根据改制而设立,按改制方案募集股金。

第十条公司的出资全部以出资证明书确认,以人民币购买。

第十一条公司实行出资自愿,同资同利,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出资者不低于人民币叁仟元。

董事、监事会主席出资不低于1.5万元,董事长出资不低于3万元。

第十二条公司签发出资证明书,必须加盖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方可生效,公司股东出资额见附表。

第十三条公司的出资不能抽回,出资证明书不得向公司以外任何人发行和转让。

公司成立一年后,其出资经股东会批准后方可转让赠与、继承和抵押。

第十四条公司发行的出资证明书,如有遗失、被盗和损坏,持证股东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到公司挂失,经审核批准可补发出资证明书,并办理补发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公司只承认已登记的股东为出资证明书的绝对所有人,杜绝一切其它争议。

第十六条公司成立后,根据业务的发展,需要增加资本时,由董事会提出方案,经股东会通过后,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增资扩股,并决定其增资方式。

第十七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股东转让的出资,否则视为同意。

公司董事、监事和经理在任期内不得转让其出资。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第十八条公司出资者为本公司股东,股东按持有出资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九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以下权利: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2、被推选为董事、监事或高层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3、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4、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5、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报表;6、监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提出建议或质询;7、公司终止后,有权按出资额比例得到公司剩余财产;8、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享有的其它权利。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本章程,执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2、以其所认购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3、以其所认购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足额缴纳出资;4、公司终止后,按自己的出资比例承担债务;5、公司在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其出资;6、对公司及其它股东诚实信任,积极支持和参与本公司经营管理,提合理化建议,促进本公司业务发展。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置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1、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方式、出资数额及比例;2、登记为股东的日期;3、其它有关事项。

第二十二条公司成立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讨论通过和修改公司章程;2、审议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报告;3、审诡计批准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和其它重大决策。

4、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7、选举或更换董事会成员和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会成员,决定有关报酬事项;8、审议代表5%以上出资额股东的提案;9、决定公司的分立、合并和终止及清算;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第二十三条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并于每个会计年度终结后三个月内召开。

第二十四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并于开会日前十五日书面通知,通知应载明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及其他有关事项。

第二十五条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要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六条股东出席股东会应持有本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

若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托他人出席,代行权利,受委托人出席股东会时,应出示出资证明书,股东代表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会应召开临时股东会1、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2、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提议时;3、监事会提议时。

第二十八条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两种。

1、普通决议是对公司一般事项作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的股东通过;2、特别决议是较之公司一般事项更为重要的事项所作的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二十九条下列决议,应由股东特别决议通过;1、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2、修改公司章程;3、公司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4、选举董事会组成人员。

第三十条股东会议决议时,每一代表,可按本人出资额和所代表的股份投票表决(一股一票)。

第三十一条股东应做好记录、会议的决议事项形成纪要。

记录、纪要及出席股东的签名要一并长期保存。

第三十二条股东会的决议内容不得违犯国家法规和本公司章程。

第五章董事会和经理第三十三条公司董事会是股东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向股东会负责。

第三十四条公司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担任,并至少由2名董事选举或罢免。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应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

第三十七条董事会应行使以下职权:1、决定召开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决议;3、制定公司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4、制定公司制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5、制定公司增减出资额和扩大出资范围方案;6、决定公司资产的抵押、出租、发包和转让;7、制定公司的终止和清算方案;8、选举董事长、任免经理和会计主管人员;9、制定公司章程和修改方案;10、提出公司破产方案;11、审批公司的重大业务和行政事项,审批金额较大的合同和开支;12、股东会授权的其它职权。

第三十八条董事会至少每季召开一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它董事或股东代行其事,委托书中载明授权范围。

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公司经理提议,应召开特别董事会议。

第三十九条董事会决议须经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以持股比例较高的一方意见通过,董事会对所议事项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或代理人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四十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1、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2、召集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主持董事会日常工作;3、检查董事会议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4、签署公司的出资证明书或其它重要文件;5、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执行董事会决议,处理董事会权限内事务,重要问题应向下一次董事会议报告;6、在特别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裁决和处理必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代表大会报告;7、向董事会提名总经理和会计、经济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8、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四十一条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权时,可出具授权书,授权其它董事负责。

第四十二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根据需要,经董事会决定,经理可由董事长兼任,也可另设,经董事会授权经理可代行法人代表的职权,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公司设副经理6名,协助经理工作。

第四十三条公司经理行使以下职权:1、组织实施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并将实施情况向董事会报告;2、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行政和经济管理工作;3、拟定公司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4、拟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5、拟定机构设置,调整和撤并方案;6、向董事会提名副经理人选;7、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选聘、任免各部门的负责人和其它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制定其工薪及奖惩办法;8、代表公司对外处理业务;9、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经理行使权时,不得变更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或超越授权范围。

第四十四条副经理主要职责:1、协助经理工作,并对经理负责;2、负责分管部门工作;3、经理不在,受经理委托代理经理行使职权。

第四十五条董事、经理的报酬总额必须在年度报告中予以说明并公布。

第四十六条公司董事和经理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的义务,不得从事与本公司有竞争、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第六章监事会第四十七条公司设立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和经理等管理人员行使监督职能。

第四十八条监事会由3人组成,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监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和罢免。

监事会主席,由至少两名监事选举或罢免,监事不得兼任董事、经理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十九条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1、列席董事会议;2、监督董事、经理等管理人员,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代表会议决议的行为;3、监督公司业务、财务状况,有权要求董事和经理报告公司的业务情况;4、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会的会计报告、营业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6、代表公司与董事会交涉或起诉。

第五十条监事会行使监督权,所聘请律师、注册会计师、职业审计师等专业人员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章财务会计与审计第五十一条按照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准则、企业有关制度规定制定公司财务、会计、审计制度和具体实施细则。

第五十二条按照有关规定时间,向有关政府部门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财务状况报告及有关附表。

第五十三条公司财务部门在年初编制上一年度主要会计报表,应提交董事会议讨论通过。

第五十四条公司应将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和其他有关附表,应在股东会召开前二十日内,备置于公司住所,供股东查阅。

第五十五条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遵守国家财务会计法规、政策和县政府股份制改造的有关规定。

第五十六条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同时实行内部审计制度。

第八章有关劳动用工、其它组织事项第五十七条公司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自主决定劳动用工,报劳动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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