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公路水运公共基础知识重点、难点加强整理版
公路试验检测公共基础知识点

公共基础整理一、概述1、《公共基础》主要介绍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发展概况、试验检测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试验检测基础知识等。
2、《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简称《办法》交通部2005年第12号)首次将公路水运检测要求进行了统一,建立了公路水运检测机构的等级评定制度,根据检测机构的能力水平实施等级管理,同时明确能力等级划分原则以保证检测机构能胜任与所从事的公路水运工程规定的试验检测参数相适应为准。
3、为了贯彻实施办法,出台了《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程序》。
4、《等级标准》规定了各等级的检测能力及与之相对应的人员资格及数量、设备要求、试验检测用房等;各等级检测能力设置是根据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和水运工程强制性标准来进行的,基本上覆盖了标准中关键性指标和参数。
5、在进行能力等级划分时,要尽量与已形成的检测市场相衔接,公路工程检测机构等级设置的综合甲、乙、丙级外,增加了桥梁隧道和交通工程检测专项。
6、《办法》针对工地试验室作出规定,强调“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的检测机构,可设立工地试验室,承担相应的试验检测业务,并对其试验检测结果承担责任。
7、《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交通部2002年第4号),将水运检测机构类别分为材料和结构。
材料设置甲、乙、丙三个等级,结构分为甲乙等级。
对从事水运工程检测的机构和人员做出了规定,在人员数量、设备配置、检测环境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8、2007年2月24日出台了《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考试办法》。
9、1997年出台了《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暂行办法》,之后又发布了《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资质管理暂行办法》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资质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10、1985年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简称计量法),对产品检验中所使用的计量器具分为强制检定的和非强制检定的,并制定计量器具检定的管理规定。
2017年公路水运工程检测考试道路工程考点归纳

按规定称取试样,将试样分批过2mm的筛。
将大于2mm的试样按从小到大的次序,通过大于2mm 的各级粗筛。将留在筛上的土分别称量。
2mm筛下的土如数量过多,可用四分法缩分至 100~800g 将试样按从小到大的次序2mm的各级细筛。 可用摇筛机进行振摇。振摇时间一般为10~15min。
在单位工程中,按结构部位、路段 分部工程 02 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划分为
若干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在分部工程中,应按不同的施工方法、 03 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划分为若干
分项工程。
1.2公路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
一般建设项目的工程划分(路基路面工程)
1.2公路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
⑴工程质量检验评分。工程质量检验评分以分项工程为单元,按100分制进行。在分项
2 土工
2.1 土的颗粒分析试验 2.2 土的含水率试验(烘干法) 2.3 液塑限试验 2.4 土工击实试验 2.5 CBR试验
2.1 土的颗粒分析试验
颗粒分析试验
对于粒径大于 0.075mm~60mm的土
01
用筛分法测试; 对于粒径小于0.075mm的土一般采用密 02 度计法、移液管法。
2.1 土的颗粒分析试验
数值修约注意事项:应一次性完成,不得多次按进舍规则进行续修约。 如 15.4546 修 约 到 整 数 位 , 应 是 15.4546→15 ; 而 不 是 15.4546 →15.455 →15.46 →15.5 →16
1.2公路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
工程 划分
在建设项目中,根据签订的合同, 单位工程 01 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
1.2公路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
②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分
2017年试验检测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点《二》

1、《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为了规范公路9、水运工程材料类设甲乙丙三个等级,结构类设甲乙两个等级。
10、检测机构等级是依据检测机构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水平、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及检测人员的配备情况、试验检测环境等基本条件对检测机构进行的能力划分。
11、检测机构取得相应等级证书后升级的,需满足取得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时间满一年;检测机构正常运行,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业绩。
12、试验检测机构的等级评定工作分为受理、初审、现场评定3个阶段。
13、《等级证书》有效期为5年。
14、换发等级证书需提前3个月向原发证机构提出换证申请。
15、换证复核以书面审查为主。
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
16、换证复核的重点是核查检测机构人员、仪器设备、试验检测项目场所的变动情况,质量保证文件的执行情况、违规和投诉情况等。
17、换证复核不合格的质监机构应责令其在6个月内进行整改。
18、检测机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或者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发生变更,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原发证机构办理变更。
19、检测机构停业时,应当自停业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发证机构办理《等级证书》注销手续。
2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租借《等级证书》21、取得《等级证书》并通过计量认证的机构可向社会提供试验检测服务。
22、取得《等级证书》的检测机构不得超范围出具试验检测报告。
23、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事故鉴定、大型水运工程项目和高速公路项目验收的质量鉴定检测,质监机构应当委托通过计量认证并具有甲级或者相应专项能力等级的检测机构承担。
24、取得《等级证书》的检测机构,可设立工地临时试验室,承担相应公路水运工程的试验检测业务,并对其试验检测结果承担责任。
25、工地试验室检测范围不得超出母体的。
26、检测机构应当建立样品管理制度,提倡盲样管理。
27、检测机构依据合同承担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业务,不得转包、违规分包。
28、检测机构不得同时接受业主、监理、施工等多方的试验检测委托。
2017年公路水运试验检测工程师路基路面知识学习

2017年公路水运试验检测工程师路基路面知识学习1、质检评定标准适于:①施工单位②监理单位③建设单位④质检机构⑤质量监督部门。
主要针对四级及以上的新建和改建路,对大中修工程不参照此标准。
2、建设项目的划分:根据设计任务、施工管理和质检评定的需要,应在施工准备阶段将建设项目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
单位工程: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
分部工程:在单位工程中,应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划分分项工程:在分部工程中,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划分3、分项工程质检内容:①基本要求②实测项目③外观鉴定④质量保证资料4、分项工程的计分规定:评分值满分为100分,按实测项目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存在外观缺陷或资料不全时,减分分项工程得分=Σ(检查项目得分×权值)/Σ检查项目权值分项工程评分值=分项工程得分―外观缺陷减分―资料不全减分(1)基本要求检查:对工程优劣起关键作用,应按基本要求对工程进行认真检查,经检查不符合基本规定要求时,不得进行质检和评定。
(2)实测项目计分:现场抽样法,按规定频率,除(路基路路面压实度、弯沉、结构层厚度、砼抗压抗弯拉强度、半刚性材料强度及路面横向力系数)按数理统计法评定的以外,均应按单点测定值评定,并按合格率计分。
检查项目合格率=(合格点数/该检查项目全部检查点数)×100%检查项目得分=合格率×100(3)外观缺陷减分:若发现即减分,对较严重的,单位应进行整修处理。
(4)资料不全减分:施工资料和图表残缺、缺基本数据、伪造涂改的不检验评定。
资料不全应减分,视不全情况减1~3分。
关键项目: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实测项目。
合格率不得低于90%(加工件不小于95%机电工程为100%)且极值不得超过规定极值,否则必须返工处理。
实测项目规定极值:指任一单个检测值都不能突破的极限值,不符合要求时不合格。
分部(单位)工程评分值=Σ(分项(分部)工程评分值×相应权值)/Σ分项(单位)工程权值合同段和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分:合同段工程质量得分①=Σ(单位工程得分×单位工程投资额)/Σ单位工程投资额合同段工程质量鉴定得分②=①-内业资料扣分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分值=Σ(②×合同段工程投资额)/Σ合同段工程投资额质量保证资料的组成:①原材料质检结果②配比、拌和、加工控制检验和试验数据③地基处理、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和大桥、隧道施工监控资料④各项质量控制指标的试验记录和质检汇总图表⑤施工中非正常情况记录及其对工程质量影响分析⑥施工中若发生质量事故,经处理补救后,达到设计要求的认可证明文件。
水运公路考点总结

水运公路考点总结一、水运公路概述水运公路是指通过水路和陆路来运输货物及人员的交通方式。
水运公路不仅在国内运输中起着重要作用,也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本文将总结一些水运公路相关的考点,以帮助考生更好地准备考试。
二、水运公路分类根据运输工具的不同,水运公路可以分为航运和陆运两种方式。
2.1 航运航运是通过水路进行货物和人员的运输。
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河运:指在内陆水道上进行的货物和人员运输。
该运输方式多用于长江、黄河等大型水道上。
•海运:指在海洋上进行的货物和人员运输。
该运输方式包括远洋航运、近海航运等。
•湖泊航运:指在湖泊上进行的货物和人员运输。
湖泊航运通常用于内陆地区的湖泊交通。
2.2 陆运陆运是通过陆地道路进行货物和人员的运输。
主要分为以下几种:•公路运输:指通过公路运输货物和人员。
公路运输是水运公路中最常见也是最常用的一种方式。
公路运输具有灵活性高、覆盖范围广等特点。
•铁路运输:指通过铁路进行货物和人员运输。
铁路运输是一种快速高效的运输方式,尤其适合长距离货物运输。
•航空运输:指通过飞机进行货物和人员运输。
航空运输速度快,适合紧急货物和长距离人员运输。
三、水运公路考点3.1 目的地选择在进行水运与公路运输时,选择适合的目的地是非常重要的。
因此,考生需要了解不同运输方式的特点,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目的地。
例如,长途运输可以选择铁路或航空运输,而小型货物可以选择公路运输。
3.2 运输时间不同的运输方式会影响运输时间,考生需要了解每种运输方式的特点。
一般来说,航运和铁路运输速度较快,适合长距离运输;而公路运输和航空运输速度较慢,适合短距离运输或紧急情况。
3.3 运输成本不同的运输方式会产生不同的成本,包括运输费用、人工费用等。
考生需要了解每种运输方式的成本,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一般来说,航空运输成本较高,适合紧急货物运输;公路运输成本较低,适合小批量货物运输。
3.4 运输安全运输安全是水运公路中非常重要的考点之一。
2017 年公路水运《公共基础》考点汇总

2017 年公路水运《公共基础》考点汇总1、《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为了规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保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准确定位了试验检测活动在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中的地位。
2、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是对进场的材料、构件、工程制品进行检查,与关注生产、销售领域的产品质量检测是有区别的。
3、试验检测活动应遵循的原则,即科学、客观、严谨、公正。
4、试验检测活动不仅包括检测机构从事试验检测的相关活动,而且包括政府部门对检测工作的监督等活动。
5、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负责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统一监督管理。
6、公路水运检测机构分为公路工程、水运工程两个专业类别。
7、公路工程专业分为综合类和专项类,水运工程专业分为材料类和结构类。
8、公路工程综合类设甲乙丙三个等级,专项等级分交通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两个专项。
9、水运工程材料类设甲乙丙三个等级,结构类设甲乙两个等级。
10、检测机构等级是依据检测机构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水平、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及检测人员的配备情况、试验检测环境等基本条件对检测机构进行的能力划分。
11、检测机构取得相应等级证书后升级的,需满足取得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时间满一年;检测机构正常运行,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业绩。
12、试验检测机构的等级评定工作分为受理、初审、现场评定3 个阶段。
13、《等级证书》有效期为5 年。
14、换发等级证书需提前3 个月向原发证机构提出换证申请。
15、换证复核以书面审查为主。
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
16、换证复核的重点是核查检测机构人员、仪器设备、试验检测项目场所的变动情况,质量保证文件的执行情况、违规和投诉情况等。
17、换证复核不合格的质监机构应责令其在6 个月内进行整改。
18、检测机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或者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发生变更,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 日内到原发证机构办理变更。
19、检测机构停业时,应当自停业之日起15 日内向原发证机构办理《等级证书》注销手续。
2017公路水运公共基础知识重点、难点加强整理版

2017公路水运公共基础知识重点、难点加强整理版前言公路水运是交通运输的两种重要方式之一,其覆盖范围广泛,对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有着重要的意义。
然而,公路水运是一个复杂的体系,其中涉及到大量的知识和技术,不容易被初学者轻易掌握。
基于此,本文将为您精心梳理公路水运的公共基础知识,重点突出难点,为初学者提供帮助。
公路运输基础知识一、公路交通管理1. 车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1) 交通安全法(2)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3) 公路运输管理条例2. 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及信号(1) 交通标志(2) 交通标线(3) 交通信号3.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1) 道路安全设施(2) 交通管理设施二、公路运输经济学1. 运输物流成本2. 经济运输量3. 公司经营财务管理三、公路工程设计1. 公路工程勘察2. 公路工程设计3. 公路工程建设四、公路货运1. 公路货运市场2. 公路运输合同3. 装卸与仓储水运基础知识一、水路运输基础知识1. 水路交通法律法规(1) 水运法(2) 水路交通安全法规(3) 水运管理条例2. 水路交通标志、标线及信号(1) 水路交通标志(2) 水路交通标线(3) 水路交通信号3. 水路交通安全设施(1) 航道安全设施(2) 水上交通管理设施二、水路运输经济学1. 水路运输物流成本2. 经济水运量3. 水路货运公司财务管理三、水路工程设计1. 水路工程勘察2. 水路工程设计3. 水路工程建设四、水路货运1. 水路货运市场2. 水路运输合同3. 装卸与仓储公路水运是一个广泛而复杂的体系,其中包含了大量的知识和技术,需要不断学习和实践才能真正掌握。
本文从公路运输基础知识、公路运输经济学、公路工程设计、公路货运、水路运输基础知识、水路运输经济学、水路工程设计及水路货运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剖析和,希望对初学者提供一定的帮助。
《公共基础》2017年试验检测考试考点汇总情况

2017年试验检测考试《公共基础》考点汇总38、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公路、水运甲级和乙级的要求—职称、资格、工作经历。
39、质量负责人最好由取得内审员证的人承担。
40、检测用房面积是各检测室、护养室、资料室面积的总和,不包括办公室、会议室的面积。
42、电子天平的配置应满足不同精度要求。
43、烘箱,不能把不同试验条件的样品放同一烘箱。
47、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需要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有关规定,建立符合试验检测机构实际的质量体系。
48、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受理、初审、现场评审3个阶段。
49、所申请的等级属于部质量监督机构评定范围的,省级交通质监机构核查后出具核查意见并转送部质量监督机构。
51、初审也就是申请时提交的6部分内容进行审核。
52、增项申请必须以检测项目为单位,不得申请单个或多个参数的增项。
53、增项原则应是在检测机构等级标准范围内的检测项目,特殊情况下,可对等级范围外,但在现在交通行业标准规范内的项目申请增项。
54、增项数量应不超过本等级检测项目数量的50%。
55、同一人持的多个专业检测资格证书,可在不同的检测等级申报中使用,但不得超过2次。
56、除行政、技术、质量负责人外,其他持单一专业检测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重复使用。
57、不同等级的专业重叠部分检测用房可共用,不重叠部分检测用房必须独立,分别满足要求。
58、不同等级专业重叠部分的仪器设备可以交叉使用,但是对用量大的仪器设备应有数量规模要求,省站初审时可视具体情况掌握。
现场评审知识点:59、现场评审准备:时间一般为2天。
60、评审组人数3人及以上单数,专家组设组长1名,负责评审。
61、现场评审5个工作日前,质监机构向申请人发出评审通知书。
62、专家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预备会议参加人员:评审组人员、监督人员。
64、首次末次会议参加人员:评审组、监督人员及检测机构主要人员。
65、现场总体考察重点:试验室面积、布局、环境、设备状况;对环境和安全要求的项目;存在的薄弱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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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章概述1985年我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7发布《计量法实施细则》上二者说明凡是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1990年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标准化法实施条例》1997年首次对公路试验检测做出管理规定《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暂行办法》之后出台了对人员的管理、培训文件,确定为公路、水运两种;检师、检员两种;明确了执业资格制度。
2000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2年出台了《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确定了材料、结构两专业,甲乙丙三等级,为《办法》奠定了基础。
2005年在02年的“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基础上出台了《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首次对公路水运统一要求;建立了等级评定制度;明确了等级划分原则;出台了《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以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程序》,增加了公路的桥隧和交通工程检测专项。
《公路水运试验检测管理办法》规定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的检测机构可设立工地试验室,承担相应检测任务,并对其检测结果负责。
为提高试验检测人员的管理及人员的素质,2007年在《办法》基础上出台了《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考试办法》《等级标准》规定了各等级的检测能力以及与之相对应的人员资格及数量、设备要求、检测用房等。
其中各等级的检测能力依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水运工程强制性标准》。
水运工程沿袭了《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的要求。
试验检测是质量、进度、费用管理的重要手段;确定新材料的使用品质;不断改进施工工艺、流程、质量;确定工程内部、外部质量,消除隐患;可分析工程质量事故原因。
质量是工程的生命;试验检测是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质量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为工程提供客观、公正、准确的检测数据。
试验检测的新任务:检测已建成及在建道路桥梁的健康状况,确定科学的养护方法和时间,延长寿命等。
从勘察设计到施工建设到监控养护都离不开试验检测。
试验检测的作用:1是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的重要手段;2可以确定新材料的品质,发展新技术3可以不断改进工艺,优化施工流程,保证质量4确定工程内在、外观质量,验证施工与设计一致性,消除隐患5为分析工程质量提供佐证,为实事求是处理工程质量事故提供科学依据。
它是推进技术进步的先导、是加强质量管理的先行,是严格质量把关的重要关口,也是质量优劣评定的重要依据。
是一门新学科,融试验检测基本理论、测试操作技能、公路水运工程相关学科基础知识为一体,是工程设计参数、施工质量管理、施工验收评定、养护管理决策以及各种技术规范和规程修订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1985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了计量仪器的强制性及非强制性检定,并做出了检定管理办法;1987颁布《计量法实施细则》,规定对试验检测机构实行计量认证考核;上二者说明:凡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
1990年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对标准的制定、实施与监督作出了规定。
2000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加强了对建设工程(交通工程属于此范畴)质量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
交通试验检测是检测人员依据相应的国家或交通行业规范标准,选择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对产品的使用性能进行的检测。
为确保数据准确可靠,除仪器设备需要检定、校准,选择的规范标准正确,操作合服规范要求外,还需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要求对检测机构进行管理。
《计量法》及《实施细则》计量法包括六章:总则;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和计量检定;计量器具管理;计量监督;法律责任;附则。
国家采用国际单位制,即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具体包括国际单位制单位+国家选定的非国际单位制单位。
其名称和符号由国务院公布。
国务院1984年2月27发布《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1987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都是省级以上单位),根据本部门特殊需要,可指定本部门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同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范围。
实仪器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非强制性检定的计量器具,单位应自行定期检定或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县以上人民政府对此实施监督。
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二者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若没有国家检定规程,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分别制定部门检定规程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并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备案。
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文字和框图组成的,包括计量基准到各等级计量标准直至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程序在内的技术规定,简称国家计量检定系统。
计量检定规程包括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检定项目、检定条件、数据处理等所做的技术规定。
分为国家检定规程、部门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
县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可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其他机构执行检定。
县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为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形式:授权专业性或区域性计量检定机构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有关技术机构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授权某一部门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其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定;授权有关技术机构,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执行强制性检定以及“其他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检定部门考核合格,发给计量检定证件,取得执行检定、测试任务资格。
计量器具包括:计量标准、工作计量器具。
强制检定是指:县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强制性检定的计量器具实施的定点、定期检定。
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由主持考核该项计量标准的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强制性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由当地县(市)人民政府计量检定部门指定的计量检测机构进行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由上一级指定机构进行检测。
检定周期由实施检定的机构根据计量检定规程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
检定工作遵循经济合理原则,就地就近进行,不受行政区域和部门管辖限制。
因准确度纠纷,应以国家计量基准器具或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
由计量器具准确度引起的纠纷为计量纠纷,计量纠纷的依据是计量基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检定的数据。
仲裁检定。
凡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考核:计量检定、测试能力、可靠性)。
认证内容包括:仪器设备的性能;工作环境及人员的操作技能;保证量值统一、准确的措施及检测数据公正可靠的管理制度。
第三方产品检验机构的可信程度表现在:独立于产品的制造销售或至少独立于研究、开发而处于公正地位;具有评价产品质量优劣的技术手段;出具的检定、测试数据得到社会的承认。
“公正数据”可作仲裁、裁决所用,具有真实性、科学性、合法性;量值必须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必须在省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无检定合格印、证;超过检定周期;检定不合格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在职责、标准制定的有效性、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方面做了规定。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其内容有8:组织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全国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指导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标准化工作,协调问题组织制定国家标准;组织实施标准;监督检查标准实施情况;统一管理全国产品质量认证工作;负责对有关国际标准化组织的业务联系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管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内容有7: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部门、本行业工作计划;草拟国家标准,组织制定行业标准;指导省、直辖市、自治区标准化工作;监督检查标准实施情况;分工管理本行业的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组织本部门、本行业实施标准。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国家标准,组织起草,审批,编号,发布;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行业标准;组织起草,审批,编号,发布;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有国标后行标自行废止;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组织起草,审批,编号,发布,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实施后,地方标准自行废止。
企业标准由企业编制,并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备案。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和推荐性标准,目录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1 药品、食品卫生、兽药;2 国家需要控制的重要产品质量标准;3 互换配合标准;4 通用的实验、检验方法标准;5 重要的通用技术属于、符号、代号和制图方法;6 环境保护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7 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标准及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标准8 产品及产品生产、储运、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卫生标准,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运输安全标准等县级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设立检验机构或授权其他单位检验机构实施产品是否合服标准的检验。
(计量法第20条,第四页,区分,计量行政部门)在处理某产品是否合服标准时,以县级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设立或授权的检验机构的数据为准。
这些机构的评审考核是按照审查认可(验收)进行;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其中的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于产品质量法,但涉及到的建筑材料、配件、设备适用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从事检验工作。
(与计量法22条区分,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实验检测机构由省级以上考核)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检测机构不得向社会推荐产品,或监制、监销。
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可追述生产者及销售者的责任,二者按责任归属可互相追责;伪造数据责令改正,可罚检测费用的1倍到3倍,情节严重则吊销执照;检验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对单位处以5-1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责任人处1-5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严重的取消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