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工地和建筑垃圾处置有关问题整改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及建筑工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及建筑工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梧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29•【字号】梧政发[2012]68号•【施行日期】201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及建筑工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梧政发〔2012〕68号)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梧州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及建筑工地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十三届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2年11月29日梧州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及建筑工地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及建筑工地管理,维护市容环境卫生,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33号)等有关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和个人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第四条各单位、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市政管理局负责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负责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的考核奖惩;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商品房预售手续时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
市住建委在办理建设工程业主报建和施工许可证后,负责督促其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负责监管审核施工场所硬化出场道路以及设置洗车台等相关配套设施;负责指导建筑垃圾专用消纳场规划的编制,办理建筑垃圾专用消纳场的规划手续,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办理规划方案设计审批。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保整改通知书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保整改通知书尊敬的施工单位名称:经检查,发现贵单位负责的建筑工程项目名称施工现场存在以下环保问题,需要立即进行整改:一、扬尘污染问题1、施工现场未设置有效的围挡,导致扬尘向外扩散,影响周边环境。
2、土方作业时,未采取洒水降尘措施,空气中尘土飞扬。
3、建筑材料和土方等物料堆放混乱,未进行覆盖,容易产生扬尘。
二、噪音污染问题1、施工过程中,部分机械设备未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噪音超标,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
2、夜间施工时,未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且噪音控制不力,引发居民投诉。
三、污水排放问题1、施工现场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周边的雨水管网,对水体造成污染。
2、洗车平台设置不合理,污水不能有效收集和处理。
四、固体废弃物处理问题1、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未分类存放,随意倾倒。
2、固体废弃物的运输车辆未采取密闭措施,导致垃圾沿途洒落。
五、环保管理制度问题1、施工现场未制定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责任不明确,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
2、施工人员环保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环保培训。
为了保护环境,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影响,现责令贵单位在整改期限内完成以下整改措施:一、扬尘污染整改措施1、立即对施工现场设置符合要求的围挡,高度不低于具体高度,并确保围挡牢固、整洁。
2、土方作业时,必须配备洒水车或其他有效的洒水降尘设备,定期进行洒水作业。
3、对建筑材料和土方等物料进行分类堆放,并使用防尘网进行全覆盖。
二、噪音污染整改措施1、对产生噪音的机械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安装隔音、消音设备,确保施工噪音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2、严格控制夜间施工时间,如需夜间施工,必须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并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向周边居民公示。
三、污水排放整改措施1、建立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对施工现场的污水进行处理,达标后再排放。
2、合理设置洗车平台,确保污水能够有效收集和处理,循环利用。
四、固体废弃物处理整改措施1、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存放,设置专门的存放区域,并及时清运。
创文工地环境卫生整改通知

创文工地环境卫生整改通知
尊敬的各位施工单位:
近期,我们对工地环境卫生进行了全面检查和评估,发现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为了确保工地环境卫生达到规范要求,我司决定对各施工单位进行环境卫生整改。
具体整改要求如下:
一、施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工地的环境卫生管理,及时清理和处理工地垃圾,确保工地整洁干净。
二、严格执行垃圾分类制度,建立健全垃圾分类收集点,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
三、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卫生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所有人员共同维护好工地环境。
四、加强对施工设备和机械的管理,定期清洁和维护设备,避免设备排放污染。
五、加强工地周边环境的治理,杜绝工地扬尘、噪音污染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六、未来将定期组织环境卫生检查,对整改到位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整改到位的单位将进行严肃处理。
希望各施工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上述要求,共同努力,共同维护好工地环境卫生。
让我们携手共建美好的工地环境!
感谢各位配合!
此致
礼启
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处理整改报告

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处理整改报告尊敬的领导:我是负责某建筑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我特此向您报告建筑垃圾处理整改情况。
经过对现场建筑垃圾处理工作的全面检查和总结,发现存在一些问题并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现将具体情况向您作如下报告:一、问题概述根据对现场建筑垃圾处理工作的实地调研和整改检查,我们发现了以下问题:1. 建筑垃圾分类不准确:部分施工人员未能正确识别建筑垃圾的分类,导致不同类型垃圾被混合处理,给后续的回收处置工作带来不便。
2. 垃圾容器摆放不当:部分垃圾容器没有按照规定位置进行摆放,导致垃圾分类和收集工作出现混乱,并影响了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
3. 垃圾运输不规范:在垃圾运输环节中,存在着垃圾溢出、垃圾袋破损等情况,造成垃圾外溢,给周边环境造成了污染隐患。
4. 垃圾处置记录不完善:现场的垃圾处置记录缺乏完整性和准确性,无法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持,给整体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5. 垃圾处理设施不完备:施工现场垃圾处理设备不完善,无法满足大量垃圾的收集、分类和处置需求,影响了整体的垃圾处理效率和效果。
二、整改措施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1. 健全垃圾分类指导制度: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力度,明确建筑垃圾的分类标准,并对不同类型的垃圾进行详细讲解和示范,确保施工人员正确分类建筑垃圾。
2. 合理布置垃圾容器:根据施工现场的规模和需要,合理设置垃圾容器并明确标识,确保施工现场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垃圾分类准确性。
3. 完善垃圾运输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垃圾运输车辆的密封性和稳定性,避免垃圾外溢和二次污染。
同时,落实相关岗位责任,加大对垃圾处置环节的监督力度,确保垃圾处理程序规范化进行。
4. 健全垃圾处置记录管理:建立规范的垃圾处置记录管理制度,要求施工人员必须详细记录每日垃圾处理量和处理方式,以便后续的数据统计和分析。
5. 完善垃圾处理设施:根据施工现场垃圾产生量的实际情况,增加垃圾分类设施的数量和规格,确保施工垃圾能够及时得到有效处理和处置。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的通知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3.12.10•【字号】筑建通〔2023〕316号•【施行日期】2023.1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的通知各区(市、县)住建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管局、高新技术开发区生态建设局、双龙航空港经济区住建局、综保区开发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建质〔2020〕46号)和《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贵阳贵安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筑府办函〔2022〕132号)相关要求,做好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源头管控和减量化工作,促进绿色建造和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提高认识,明确总体工作机制加强对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源头管控和减量化管理,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推进生态立市的具体实践,是减少城市环境污染、提升文明城市水平的必要举措之一,是推进工程建设生产方式和组织管理方式变革,从而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路径。
各区(市、县)住建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担当作为,配合建立健全属地政府统筹、条块协作、齐抓共管的专门工作机制,切实推进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
二、目标导向,明确总体工作要求遵循“源头减量、分类管理、就地处置、排放控制”的原则,自2023年12月10日起,贵阳市行政区域内受监督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拆除工程,均应结合工程进度编制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
项目参建各方应积极从源头减少工程建设过程中建筑垃圾的产生,努力实现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逐步解决工程建设消耗量、排放量较大等问题。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保整改通知书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保整改通知书尊敬的施工单位:经我方对贵公司承建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检查,发现存在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
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我方要求贵公司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工地环境符合法律要求。
现将问题及整改要求通知如下:一、噪音污染根据周边居民的投诉和我方的检测结果显示,贵公司施工现场存在严重的噪音污染问题。
这不符合《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要求。
整改要求:1. 贵公司需立即安排专人负责噪音防治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噪音在法定范围内。
2. 采取有效的隔音措施,避免施工设备产生过多噪音。
3. 设置告示牌,提醒工人注意降低噪音,避免在非工作时间产生噪声。
二、扬尘污染我方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贵公司施工现场存在大量扬尘问题,这不仅影响工地周边环境,也影响到周边居民的生活。
整改要求:1. 贵公司需立即采取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包括但不限于洒水、覆盖、建立防尘网等。
2. 清理现场垃圾,确保工地的环境整洁。
3. 加强对施工车辆的管理,要求其密闭运输,减少扬尘。
三、废弃物处理贵公司施工现场存在废弃物处理不当的问题,废弃物的堆放、处置未按照规定进行,给周边环境带来了一定的污染隐患。
整改要求:1. 贵公司需制定废弃物管理方案,并落实到施工现场实践中。
2. 设立专门的废弃物储存区,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储存。
3. 定期清理废弃物,委托符合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确保环境不受到损害。
四、污水排放贵公司施工现场的污水排放问题引起了我方的关注,目前贵公司的污水处理设备未达到标准要求,存在一定的污染风险。
整改要求:1. 贵公司需确保施工现场排放的污水经过处理达到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
2. 安装和运行污水处理设备,保证处理效果和设备的正常运转。
3. 污水排放必须符合规定,不得直接排入周边水体或者地下排水管网。
五、设备燃烧排放根据我方的检测结果,贵公司施工现场存在设备燃烧排放不达标的问题,这不仅对周边环境造成威胁,也对工人的身体健康产生潜在风险。
建筑垃圾清理通知

建筑垃圾清理通知随着城市发展的步伐不断加快,建筑工程亦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
然而,伴随而来的建筑垃圾问题也日益凸显,成为城市管理者亟待解决的重点难题。
为了维护城市整洁,保护环境,特向各位发出以下建筑垃圾清理通知:建筑垃圾分类与收集建筑垃圾主要分为木屑、金属、塑料、玻璃、石料等几大类。
请各建筑施工单位按照不同类型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并分类堆放。
我们会定期派人上门进行收集。
大家务必配合,做好分类工作。
建筑垃圾临时存放在建筑垃圾被我们收集前,请各单位妥善进行临时存放。
建筑垃圾堆放应远离道路,不能影响交通。
应尽量将建筑垃圾堆放在封闭的场所,防止垃圾被风吹散。
对于可燃性建筑垃圾,更要格外小心,远离明火,防止引发火灾。
建筑垃圾的处理与利用我们会根据收集的建筑垃圾种类,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对于可再利用的建筑材料,如木材、金属、玻璃等,会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回收利用。
对于无法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则会送往指定的处理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
我们承诺,将以环保的方式处理好这些建筑垃圾,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建筑垃圾清理的重要性建筑垃圾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会污染环境,影响城市观瞻,还可能给城市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我们呼吁各建筑施工单位,主动配合我们的建筑垃圾清理工作,共同维护城市环境,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让我们携手共建美好家园!我希望各位能够高度重视建筑垃圾清理工作,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我们将持续关注此事,并尽快完成建筑垃圾的全面清理。
让我们携手共创洁净、宜居的城市环境!。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整改通知书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整改通知书尊敬的各位责任单位:根据《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环境的卫生与安全,特向各单位发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整改通知书,希望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保障环境的良好状况。
一、施工现场环境整改要求1. 废弃物分类处理要规范。
各责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废弃物分类处理制度,合理划分不同种类的废弃物,防止混合排放,确保废弃物的科学处置。
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废弃物分类处理意识,推动废弃物分类处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2. 施工噪声要控制合理。
在施工过程中,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噪声干扰。
对于产生噪声的机械设备,要加强维护保养,降低噪音产生。
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噪声监测点,及时掌握噪音情况,确保噪音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
3. 施工现场周边空气质量要保持良好。
各责任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空气质量监测点,监测PM2.5、PM10等颗粒物浓度以及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污染物浓度,确保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同时,要加强对施工机械设备的排放控制,降低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4. 水污染防治要加强。
各责任单位要制定水污染防治方案,指导施工现场的污水处理工作。
对于废水的收集、处理和排放,要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确保不对周边水环境造成污染。
要加强对施工场地附近水源的保护,严禁将废水直接排入河流、湖泊等水体中。
二、整改措施和时限1. 废弃物分类处理整改措施:建立废弃物分类处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并进行相应的培训;提供合适的废弃物收集容器,并进行明确标识;配备专门的人员负责废弃物分类处理工作。
整改时限为本通知下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
2. 施工噪声控制整改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通过时间段错峰作业,减少噪音干扰;对于产生噪声的机械设备,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噪音低于国家标准。
整改时限为本通知下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3. 空气质量保持整改措施: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空气质量监测点,对PM2.5、PM10等颗粒物浓度以及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污染物浓度进行实时监测,并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建筑工地和建筑垃圾处置有关问题整改的通知
各建设项目责任单位、施工单位、运输单位、建筑垃圾消纳场主: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和《上饶市关于全面规范和加强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和建筑渣土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近期开展了中心城区建设工地和建筑垃圾处置情况摸底地调查,找出了存在的问题。
为了更好地加强建筑工地和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强化建筑工地设施设备和制度建设,严格建筑垃圾处置许可、建筑垃圾消纳场地建设管理和运输单位特许经营。
结合我市的市情提出整改意见如下:
一、未经许可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必须立即停工整改,并于2010年12月13日之前到上饶市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许可手续,获得许可后方可处置,否则,按规定予以处罚;
二、获得建筑垃圾许可,但是,消纳未经核准的单位,必须立即停工整改,并于2010年12月13日之前到上饶市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核准手续,获得核准后方可排放渣土,否则,按规定予以处罚;
三、建筑垃圾、渣土运输未实行密闭运输的单位,必须立即停工整改,并委托符合要求的密闭运输单位运输,否则,按规定予以处罚;
四、未经核准擅自设立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者,必须立即停工整改,并于2010年12月13日之前到上饶市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核准手续,获得核准后方可受纳建筑垃圾,否则,按规定予以处罚;
五、建筑工地和建筑垃圾消纳场出入口未硬质化和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的单位,必须立即停工整改,按规定硬质化和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后方可施工,否则,按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知
上饶市城市管理局
201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