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井巷工程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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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井巷工程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第一节机电保护措施

(1)安装电气设备时必须有可靠的绝缘保护、接地保护;检测电器设备时,严禁带电作业;加强对电器设备及供电线路的管理,设专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修工作,杜绝漏电事故发生。

(2)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3)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4)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5)直接向井下供电的高压馈电线上,严禁装设自动合闸。手动合闸时,必须事先同井下联系。

(6)井上、下必须装设防雷电装置。

(7)变电所应设专人值班。无人值班的变电室必须关门加锁,并有值班人员巡回检查。

(8)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第二节井下运输安全措施

1、把钩信号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获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

2、把钩信号工必须掌握所在工作地点的提升运输线路及巷道技术参数,懂得所使用车辆、挡车设施、信号设施的结构、性能及使用方法,熟悉列车组列、联接装置的选择。

3、严格执行斜井“行车不行人”制度。严禁扒、蹬、跳车。

4、挡车设施必须处于常闭状态。严禁用代用品代替联接装置。提升车辆必须使用保险绳。

5、严禁他人代替摘挂钩或发送信号或用空钩头拖拉钢轨等物料。

6、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7、上岗后必须详细检查挡车设施、连接装置、提升钢丝绳25米以内的质量、信号设施、道岔及其他设备设施是否完好齐全、灵敏可靠或符合标准,若不符合提升要求严禁提拉。

8、信号工站立在信号硐室内或安全地点,手按信号发送器,目视车辆,提升过程中,应进入信号硐室。

9、“一响”为正常停车信号;“二响”为上提信号;“三响”为下松信号;并规定好其他联系信号且不得与之重复。

10、若发现提拉异常时,应及时发停车信号,赶赴现场详细检查,待事故处理完毕,方可恢复提升。

第三节井下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一、通风系统

为了保证工作面的风量充足,实现单头长距离通风,采用二台对旋风机进行通风,一台为工作,一台为备用,均采用Φ800-1000㎜胶质风筒,压入式风机布置在巷口20-50m的新鲜风流处,正常情况保证24小时运转。

单头独立通风方案示意图

二、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1、局部通风机必须做到“三专两闭锁”,即要保证风机连续运转,又要保证风机停风或瓦斯超限后能及时切断工作面一切电源。

2、局部通风机必须包机到人,专人管理,由检修工负责,任何人不准擅自停开局部通风机,确保其连续运转。

3、局部通风机的“三专两闭锁”必须齐全、有效,工作正常,必须按有关规定维护保养,防止有害气体超限。

4、局部通风机因故停风和恢复通风时,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129条、第141条规定执行。当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由通风安全部采取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5、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使用煤电钻;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 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具体有关事项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36条、第138条—第139条有关规定执行。

6、工作面安装的瓦斯自动监测报警断电装置必须按规定使用。施工人员必须爱护,机组割煤或移动机组时,机组司机必须确保其安全。每班检修工负责移动沼气传感器。当沼气传感器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向监测监控部门汇报。当因瓦斯超限传感器报警时,施工人员必须立即撤至新鲜风流处,并向队和矿调度室值班领导汇报。

7、每班携带两台瓦斯便携仪,上岗干部的一台随身携带,班长的一台吊挂在距工作面不大于5m顶板处。

二、局部通风机安装条件与工作制度,防止循环风流的技术安全组织措施

1、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在二盘区辅运巷据回风口大于 10m以外新鲜风流中,且支护完好,顶、帮无淋水的宽敞地点,防止因稳设条件差影响风机正常运转。

2、局部通风机距巷道底板距离不小于0.3m。

3、风筒出风口距工作面迎头距离不大于10m,风筒逢环必挂不受挤压,且迎头风筒不落地,风筒由施工队组设专人管理和延接,其他人员严禁随意拆开或损坏风筒,严防瓦斯超限,有关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装使用以及二氧化碳、瓦斯管理,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28条、第140条~第149条规定执行。

4、“三专两闭锁”的工程设计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和领导审批。

5、通风区必须按要求定期测风;必须保证全负压处的供风量大于局部通风机吸风量风量;防止发生循环风事故。

6、所有人员不准损坏任何通风设施,防止风流短路或拉循环风,造成瓦斯超限事故。

第四节防尘及防火管理

一、防尘管理

1、巷内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管路,安设2寸静压水管,并每隔50m安设一个三通阀门。

2、掘进时装设可靠有效的内外喷雾。

3、煤流转载点安设自动喷雾洒水装置,喷雾必须全部覆盖煤流。

4、巷内安设净化水幕两道,固定水幕在距回风口绕道50m处,移动水幕距工作面30-50m处,水幕覆盖全断面,水幕长度不得小于巷宽90%,水幕距顶板不得小于0.3m。

5、打眼必须坚持湿式打眼,严禁干打眼。

6、煤尘厚度不得达到2mm,每周对全巷进行一次煤尘冲洗、清扫工作,连同巷内浮煤定期清运。

7、司机及巷内工作人员佩戴防尘口罩。

8、防尘设施、设备指定专人管理,不得随意拆除。

9、煤流落差不得超过0.5m,否则应安装适合的煤流导向板。

二、防火管理

1、井下运输机用阻燃胶带。

2、巷内浮煤定期清扫,煤尘定期冲洗。

3、电气着火首先切断电源,然后进行处理,并向调度室、队值班人员汇报。

4、井下用过的棉纱布、润滑油、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当班专人运出。

5、严禁火种入井,严禁使用灯泡取暖。

6、用静压水管做消防水管。

7、严禁明火作业,严禁电气失爆。

8、在易摩擦、撞击产生火花的地方洒水降温。

9、当巷道超高或超宽时,要及时用不易燃物体封堵,封堵要接顶接帮接实,且喷浆封闭,防止内因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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