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CIST实体瘤的疗效评价标准版
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简单易行
RECIST标准操作简单,易于掌握 ,能够快速准确地评价肿瘤治疗效 果。
客观性强
RECIST标准以肿瘤大小的变化为评 价指标,避免了主观因素对评价结 果的影响,具有较高的客观性。
局限性
对新药研发的限制
RECIST标准以肿瘤大小的变化为评价指标,对于一些具有 新型作用机制的药物,其疗效可能无法准确评价。
跨学科合作前景广阔
随着跨学科合作的不断加强,RECIST疗效评价标准将在更多领域 得到应用,为患者提供更加全面、有效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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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缓解(PR)
总结词
肿瘤缩小,但未完全消失。
详细描述
经过治疗后,肿瘤病灶的体积缩小,但未完全消失。这种状态被称为部分缓解。 虽然肿瘤没有完全消失,但病情已经得到了控制,且肿瘤的体积缩小,病情得到 了改善。
疾病进展(PD)
总结词
肿瘤增大或出现新的病灶。
详细描述
经过治疗后,如果肿瘤病灶的体积增大,或者在原发部位或其它部位出现了新的肿瘤病灶,这种状态被称为疾病 进展。这表示治疗效果不佳,病情恶化。
在临床实践中的应用
指导临床决策
RECIST疗效评价标准为医生提供 了明确的肿瘤疗效评估标准,有 助于医生根据患者病情调整治疗
方案,提高治疗效果。
临床研究中的应用
RECIST疗效评价标准在临床研究 中广泛应用,为研究者提供了统 一的评价标准,有助于比较不同 研究结果,推动肿瘤治疗领域的
发展。
跨学科合作
对患者预后的评估不足
RECIST标准只关注肿瘤大小的变化,而忽视了患者生存质 量、无进展生存期等其他重要指标,对患者预后的评估存 在不足。
对部分肿瘤不适用
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汇报人:2024-01-11•引言•RECIST标准的内容•RECIST标准的实践应用目录•RECIST标准的未来发展•结论01引言随着医学技术的不断进步,肿瘤治疗手段日益丰富,对肿瘤疗效的评价标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RECIST标准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为实体瘤的疗效评价提供了一个统一、规范的标准。
背景RECIST标准的目的是为了提供一个客观、量化的评价肿瘤治疗效果的方法,以便更好地指导临床治疗,提高肿瘤患者的生存率和生活质量。
目的RECIST标准的背景和目的定义RECIST标准全称为Response Evaluation Criteria in Solid Tumors,即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
该标准主要依据肿瘤体积的变化来评估治疗效果,通过测量肿瘤的最长径,计算肿瘤缩小或增大的比例,从而判断治疗是否有效。
适用范围RECIST标准适用于大多数实体肿瘤的评价,如肺癌、结直肠癌、乳腺癌等。
通过使用RECIST标准,医生可以更加准确地评估肿瘤治疗的效果,为后续治疗方案的制定提供依据。
RECIST标准的定义和适用范围02RECIST标准的内容使用CT、MRI等影像学检查手段,对肿瘤病灶进行精确的测量,包括肿瘤的最大径、体积等指标。
肿瘤病灶的测量根据测量结果,对肿瘤病灶进行评估,包括肿瘤的活性、坏死、囊性变等情况,以及淋巴结转移和远处转移的情况。
肿瘤病灶的评估肿瘤病灶的测量和评估治疗后肿瘤的最大径和体积较治疗前减少,且减少程度达到一定标准,如≥30%。
肿瘤缩小肿瘤稳定肿瘤进展治疗后肿瘤的最大径和体积未发生明显变化,或变化程度未达到肿瘤缩小标准。
治疗后肿瘤的最大径和体积较治疗前增加,且增加程度达到一定标准,如≥20%。
030201疗效评价标准疾病进展的评估疾病进展的时间评估疾病进展的时间点,通常在治疗后每6-8周进行一次评估。
疾病进展的形式评估疾病进展的形式,包括局部进展和远处转移。
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 RECIST 1.1(特选材料)

精编内容
22
非靶病灶的明确疾病进展
精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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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反应评估—新发病灶
• 新发病灶的出现及消失都必须在每次肿瘤评估的时候详细的记录
▪ 必须非常明确
o 不能是由于扫描技术或和非肿瘤引起 (如骨中出现的“新的”图像异常有可能是耀斑) o 如果不能确认,继续进行治疗
▪ 发现一个新病灶=疾病进展 PD
o 包括在基线时没有扫描到的新的解剖部位出现的新发病灶
Treatment
At least 30% decrease
in sum of diameters
of target lesions compared to
D
baseline
AND
D'
No progression of
non-target lesions
AND
精编内容No new lesions
29
29
RECIST 1.1 – Progressive Disease
Treatment
At least 20% increase
in sum of diameters of target lesions,
AND absolute increase of ≥ 5 mm in sum
of diameters, relative to smallest sum
选择靶病灶和非靶病灶
▪ 所有的靶病灶测量直径相加
Sum of Diameters
精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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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线评估
评估肿瘤负荷
评估病灶
是否有至少一个可测量病 灶?
如果研究方案规定一定要有可测
No
Yes
量病灶,则该患者排除
实体瘤的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

实体瘤的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 Response Evaluation Criteria in Solid Tumors,RECIST )1.肿瘤病灶的测量(1)肿瘤病灶基线的定义肿瘤病灶基线分为可测量病灶 ( 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 ):用常规技术,病灶直径长度≥20mm或螺旋CT ≥10mm的可以精确测量的病灶。
不可测量病灶:所有其它病变 (包括小病灶即常规技术长径 <20mm或螺旋CT <10mm ) 包括骨病灶、脑膜病变、腹水、胸水、心包积液、炎症乳腺癌、皮肤或肺的癌性淋巴管炎、影像学不能确诊和随诊的腹部肿块和囊性病灶。
(2)测量方法基线和随诊应用同样的技术和方法评估病灶。
(a) 临床表浅病灶如可扪及的淋巴结或皮肤结节可作为可测量病灶,皮肤病灶应用有标尺大小的彩色照片。
(b) 胸部X片:有清晰明确的病灶可作为可测量病灶,但最好用CT扫描。
(c)CT和MRI:对于判断可测量的目标病灶评价疗效,CT和MRI是目前最好的并可重复随诊的方法。
对于胸、腹和盆腔,CT和MRI用10mm或更薄的层面扫描,螺旋CT用5mm层面连续扫描,而头颈部及特殊部位要用特殊的方案。
(d) 超声捡查:当研究的End poinst是客观肿瘤疗效时,超声波不能用于测量肿瘤病灶,仅可用于测量表浅可扪及的淋巴结、皮下结节和甲状腺结节,亦可用于确认临床查体后浅表病灶的完全消失。
(e) 内窥镜和腹腔镜:作为客观肿瘤疗效评价至今尚未广泛充分的应用,仅在有争议的病灶或有明确验证目的高水平的研究中心中应用。
这种方法取得的活检标本可证实病理组织上的CR。
(f) 肿瘤标志物:不能单独应用判断疗效。
但治疗前肿瘤标志物高于正常水平时,临床评价CR时,所有的标志物需恢复正常。
疾病进展的要求是肿瘤标志物的增加必须伴有可见病灶进展。
(g) 细胞学和病理组织学:在少数病例,细胞学和病理组织学可用于鉴别CR和PR,区分治疗后的良性病变还是残存的恶性病变。
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Recist标准的临床应用
Recist标准适用于大多数实体 瘤的疗效评价,如肺癌、乳腺
癌、结直肠癌等。
在临床试验中,Recist标准被 广泛应用于评估新药或新治疗 方法的疗效,以便对治疗方案
进行优化和改进。
在实际临床治疗中,Recist标 准也有助于医生对患者的病情 进行准确评估,从而制定更加
有效的治疗方案。
特殊情况的处理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的处理,如患者合并其他疾病、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等,需要根据具体情 况调整治疗方案和评价标准。
对于一些新出现的肿瘤病灶或远处转移病灶,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以避免病情 恶化。
对于一些长期无法治愈的肿瘤患者,需要制定长期的治疗计划和评价标准,以改善患者的 生活质量和预后。
指导个体化治疗
通过使用Recist标准,医 生可以更准确地评估患者 的病情,从而制定个体化 的治疗方案。
预后评估
Recist标准还可以用于评 估患者的预后,为患者和 医生提供治疗决策的参考 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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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04
Recist标准的优势与不足
Recist标准的优势
统一性
Recist标准为实体瘤的疗效评价 提供了一套统一的评估体系, 使得不同研究机构和医生之间
的评估结果具有可比性。
客观性
Recist标准基于肿瘤大小、活性 等客观指标,避免了主观判断 的差异,使得评估结果更加客
观。
精细化评估
Recist标准对肿瘤的评估不仅仅 局限于整体疗效,还对肿瘤的 活性、转移病灶等细节进行精 细化评估,能够更准确地反映
病灶。
非靶病灶的疗效评价通常采用症状评 估、生活质量评估和影像学检查等方
法。
非靶病灶的疗效评价对于判断患者的 整体疗效和预后具有重要意义。
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是临床上常用的用于评估实体瘤治疗效果的标准,其在肿瘤学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
本文将重点介绍RECIST的定义、原理、应用以及优缺点,并探讨其在临床实践中的意义和价值。
一、RECIST的定义RECIST,即响应评价标准在肿瘤学中指的是用于评估实体瘤治疗效果的一种标准化方法。
RECIST的提出旨在为临床研究提供标准化的实体瘤疗效评价工具,其主要目的是利用影像学技术(如CT、MRI等)对实体瘤的大小和数量进行准确测量,以评估患者在治疗过程中肿瘤生长的变化情况。
RECIST标准的提出为临床科研提供了统一的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有利于不同研究之间的比较和结果的可比性。
二、RECIST的原理RECIST标准主要基于对实体瘤病灶的测量来进行疗效的评估。
其核心原理是利用影像学技术对患者实体瘤的测量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通过比较前后两次测量结果,来判断患者的疗效。
RECIST标准将实体瘤分为可测量病灶和不可测量病灶,并规定了测量方法和标准,以确保不同医生和不同设备进行实体瘤的测量结果具有可比性和准确性。
三、RECIST的应用RECIST标准主要用于评估实体瘤治疗效果,其应用范围涵盖了临床研究、新药临床试验、临床诊断和治疗等多个领域。
在临床研究和新药临床试验中,研究人员可以根据RECIST标准来评价患者在治疗过程中肿瘤的变化情况,从而全面地评估实验药物对患者的疗效。
在临床诊断和治疗中,医生可以根据RECIST标准来评估患者的实体瘤治疗效果,从而指导临床的治疗方案和决策。
四、RECIST的优缺点RECIST标准作为一种疗效评价工具,其优点在于具有标准化、直观、快速、可重复性好等特点。
其标准化的测量方法和数据处理能够使不同临床研究和不同研究人员的结果具有可比性,有利于临床研究的结果分析和比较。
同时,RECIST标准的评估结果也更加直观和快速,有利于医生和患者更直观地了解治疗效果。
实体瘤的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

实体瘤得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 Response Evaluation Criteria in Solid Tumors,RECIST )1、肿瘤病灶得测量(1)肿瘤病灶基线得定义肿瘤病灶基线分为可测量病灶 ( 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 ):用常规技术,病灶直径长度≥20mm或螺旋CT≥10mm得可以精确测量得病灶。
不可测量病灶:所有其它病变 (包括小病灶即常规技术长径〈20mm或螺旋CT <10mm ) 包括骨病灶、脑膜病变、腹水、胸水、心包积液、炎症乳腺癌、皮肤或肺得癌性淋巴管炎、影像学不能确诊与随诊得腹部肿块与囊性病灶。
(2)测量方法基线与随诊应用同样得技术与方法评估病灶、(a) 临床表浅病灶如可扪及得淋巴结或皮肤结节可作为可测量病灶,皮肤病灶应用有标尺大小得彩色照片。
(b) 胸部X片:有清晰明确得病灶可作为可测量病灶,但最好用CT扫描。
(c)CT与MRI:对于判断可测量得目标病灶评价疗效,CT与MRI就是目前最好得并可重复随诊得方法。
对于胸、腹与盆腔,CT与MRI用10mm或更薄得层面扫描,螺旋CT用5mm层面连续扫描,而头颈部及特殊部位要用特殊得方案。
(d) 超声捡查:当研究得End poinst就是客观肿瘤疗效时,超声波不能用于测量肿瘤病灶,仅可用于测量表浅可扪及得淋巴结、皮下结节与甲状腺结节,亦可用于确认临床查体后浅表病灶得完全消失、(e) 内窥镜与腹腔镜:作为客观肿瘤疗效评价至今尚未广泛充分得应用,仅在有争议得病灶或有明确验证目得高水平得研究中心中应用、这种方法取得得活检标本可证实病理组织上得CR。
(f) 肿瘤标志物:不能单独应用判断疗效、但治疗前肿瘤标志物高于正常水平时,临床评价CR时,所有得标志物需恢复正常。
疾病进展得要求就是肿瘤标志物得增加必须伴有可见病灶进展。
(g) 细胞学与病理组织学:在少数病例,细胞学与病理组织学可用于鉴别CR与PR,区分治疗后得良性病变还就是残存得恶性病变。
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是Recist标准中重要的评价手段之一,包括对患 者身体状况的全面检查,如身高、体重、体温、心率、呼 吸等。
体格检查还需要注意患者的淋巴结肿大、肿瘤部位的情况 等,以及患者是否有其他并发症等。
病理学检查还可以帮助医生判断肿瘤的来源和分化程度, 为治疗和预后评估提供重要依据。
疗效评价
Recist标准的疗效评价主要依据肿瘤大小的变化和患者 症状的改善情况来进行评估。
完全缓解(CR):肿瘤完全消失,持续时间超过一个月 。
稳定(SD):肿瘤缩小小于50%或增大不超过25%, 持续时间超过一个月。
特点
RECIST标准是一种相对客观、量化的评价标准,评价结果具 有可重复性,能够较为准确地反映肿瘤治疗效果。RECIST标 准通过对肿瘤大小、数目、活性等进行测量和计算,以确定 治疗效果。
Recist标准的适用范围和对象
适用范围
RECIST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实体瘤,包括但不限于肺癌、乳腺癌、结直肠 癌、肝癌等。
适用对象
RECIST标准适用于评价肿瘤治疗的效果,包括化疗、放疗、免疫治疗等多种 治疗方法。
Recist标准的基本原则
肿瘤测量
RECIST标准要求对肿瘤进行测量,包括肿瘤大小 、数目、活性等指标。
客观有效性和可重复性
RECIST标准强调客观有效性,要求评价结果具有 可重复性。对于可疑的肿瘤活性,需要进行病理 组织学检查以明确诊断。
疗效评价标准需要不断更新
由于新型治疗手段的不断涌现,Recist标准也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以适应这些 新治疗方法的疗效评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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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E C I S T(实体瘤的疗效评价标准)版本1.1指南
改编自
E.A.Eisenhauer,etal:Newresponseevaluationcriteriainsolidtumours:RevisedRECISTg uideline(version1.1).EuropeanJournalofCancer45(2009)228–247
基线病灶分类
可测量病灶
至少有一条可以精确测量的径线的病灶。
根据CT或MRI评价,病灶最长直径至少为2个层厚≥10 mm(层厚5-8 mm)。
根据胸部X线评价,病灶最长直径至少20 mm。
根据测径器评价,最长直径≥10 mm的浅表性病灶。
根据CT评价,恶性肿瘤淋巴结短轴≥15 mm。
注:恶性肿瘤淋巴结用最短轴作为直径,其它可测量病灶用最长轴。
不可测量病灶
不可测量病灶包括小病灶(包括短轴在10-14.9 mm的淋巴结)和真正无法测量的病灶,如胸膜或心包积液、腹水、炎性乳腺疾病、软脑膜病、累及皮肤或肺的淋巴管炎,测径器不能准确测量的临床病灶,体检发现的腹部肿块,重现影像技术无法测量的。
骨病:骨病为不可测量的疾病,除软组织成份可采用CT或MRI评价外,且符合基线时可评价的定义。
既往局部治疗:既往放疗病灶(或其它局部治疗的病灶)为不可测量病灶,除非治疗完成后进展。
正常部位
囊性病灶:单纯囊肿不应视为恶性病灶,也不应记录为目标病灶或非目标病灶。
认为是囊性转移的囊性病灶是可测量病灶,如果符合上述特定定义。
如果还出现了非囊性病灶,那么这些病灶首选为目标病灶。
正常结节:短轴<10 mm的结节被视为正常,不应记录或安装可测量或不可测量病灶分类。
记录治疗评价
在基线时必须评价所有部位疾病。
基线评价应尽量在接近试验开始前进行。
对于充分的基线评价,治疗前28天内必须进行所有要求的扫描,所有疾病必须正确记录。
如果基线评价不充分,以后的状况通常为不确定。
目标病灶
所有累及器官达最多2个病灶/每个器官,共5个病灶,所有可测量病灶应视为基线目标病灶。
根据大小(最长病灶)和适合性选择目标病灶准确重复测量。
记录每个病灶的最长直径,除外病理学淋巴结应记录短轴。
基线时所有目标病灶直径(非结节病灶的最长径,结节病灶的最短轴)的总和是试验中进行的评价比较的基础。
●若两个病灶融合,就测量融合的肿块。
如果目标病灶分裂,则使用各部
分的总和。
●应继续记录变小的目标病灶的测量。
如果目标病灶变的太小而不能测
量,如认为病灶已消失则记录为0 mm;反之应记录为默认值5 mm。
注:结节性标准缩小至<10 mm(正常),仍应记录实际测量结果。
非目标病灶
所有不可测量的疾病均为非目标病灶病灶。
所有未鉴别为目标病灶的可测量病灶也纳入非病灶疾病。
不需要进行测量,但是评价以无、不确定、有/未增大、增大表示。
1个器官的多发性非目标病灶在病例报告表上记录为一项(如:‘多发性骨盆淋巴结增大’或‘多发性肝转移’)。
每次评价时的客观缓解状态
疾病部位评价必须采用与基线相同的方法,包括一致进行增强和及时的扫描。
如需变化,必须与放射学医师讨论该病例以明确是否可能用替代法。
如不能,以后的客观状况为不明确。
目标病灶
●完全缓解(CR):除结节性疾病外,所有目标病灶完全消失。
所有目标
结节须缩小至正常大小(短轴<10 mm)。
所有目标病灶均须评价。
●部分缓解(PR):所有可测量目标病灶的直径总和低于基线≥30%。
目
标结节总和使用短径,而所有其它目标病灶的总和使用最长直径。
所有
目标病灶均须评价。
●稳定:不符合CR、PR或进展。
所有目标病灶均须评价。
仅在总增大相
对于谷值<20%的罕见病例,PR后可稳定,但足够不再维持以前记录
的缩小30%。
●客观缓解(PD):可测量目标病灶的直径总和增大20%超过观察到的
最小总和(超过基线,如治疗期间未观察到总和降低),最小绝对值升
高5 mm。
●不确定。
未记录进展,且
●1个或以上可测量的目标病灶未评价
●或所用评价方法与基线不一致
●或1个或以上目标病灶不能准确测量(如:看不清除,除非由于太
小而不能测量)
●或1个或以上目标病灶被切除或辐射,且未复发或增大。
非目标病灶
●CR:所有非目标病灶消失或肿瘤标志物水平正常。
所有淋巴结大小必须
‘正常’(短轴<10 mm)。
●非CR/非-PD:任何非目标病灶持续存在和/肿瘤标志物水平高于正常上
限。
●PD:已有病灶明确进展。
通常,总体肿瘤负荷须增大到足以停止治疗。
目标病灶SD或PR时,罕见由于非目标病灶明确增大的进展。
●不明确:未测量进展,1个或以上非目标病灶部位未评价或评价方法与
基线所用方法不一致。
新病灶
出现任何新发明确的恶性肿瘤病灶都表明PD。
如果新病灶不明确,例如由于体积较小,进一步评价会明确病因。
如果重复评价明确病灶,那么应在首次评价日期记录进展。
在以前未扫描区发现的病灶被认为是新病灶。
补充研究
●如果明确CR取决于体积减小但未完全消失的残留病灶,建议活检或细
针抽吸残留病灶进行研究。
如未发现疾病,主观状况记录为CR。
如果明确进展取决于可能由于坏死增大的病灶,那么病灶应活检或细针抽吸以明确状态。
主观性进展
无疾病进展的客观证据,需要终止治疗的患者,在肿瘤评价CRFs上不应报告为PD。
这一情况应在治疗结束CRF上标明为由于健康状况总体恶化停止治疗。
即使在停止治疗后也应尽量记录客观进展。
如果方案允许仅有非目标病灶的患者入组,将使用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