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批发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批发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食品批发一、目的为确保食品批发环节的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及个体经营者。
三、责任主体食品批发企业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四、管理制度内容1. 食品采购管理a. 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所采购食品来源可追溯。
b. 建立供应商审核制度,定期评估供应商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2. 食品储存管理a. 食品应分类、分架存放,保持仓库干燥、清洁、通风。
b. 定期检查库存食品,防止过期、变质食品流入市场。
3. 食品运输管理a. 食品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必要时应进行消毒处理。
b. 食品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污染,确保食品在适宜的温度下运输。
4. 食品销售管理a. 销售食品应明码标价,提供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b. 定期对销售区域进行清洁消毒,保持销售环境整洁。
5. 食品安全培训a.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b. 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储存运输知识等。
6.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a.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处理流程。
b.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7. 食品安全监督检查a. 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b. 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五、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食品批发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对本制度的任何变更或补充,应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六、记录与文档管理所有与食品安全相关的记录和文档应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最低期限。
七、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确保其符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食品销售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销售部门及相关人员在食品销售环节中的活动,并适用于全部销售对象为消费者的食品销售活动。
第三条食品销售活动应遵从以下原则: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2.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不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3.供应真实、准确的食品信息,不得有意误导消费者;4.加强销售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食品质量安全问题。
第二章食品供应商的选择与管理第四条销售部门应严格依照公司的采购管理制度,选定可靠的食品供应商。
第五条食品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2.严格遵守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从源头掌控食品质量安全风险;3.有完善的生产管理和质量掌控体系;4.供应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和检验证明。
第六条销售部门在与食品供应商合作之前,应进行多方面的评估和审核,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食品供应商的生产经营资质、企业信誉和食品质量安全记录;2.食品供应商的生产工艺、原材料子采购、贮存和运输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3.食品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检测本领和检验报告的真实性;4.食品供应商的生产场合、设备、卫生条件等方面的合规情况;5.食品供应商的质量风险掌控本领和售后服务本领。
第七条销售部门应建立食品供应商档案,包含食品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合作协议、评估和审核记录等内容,并定期进行档案更新和审查。
第八条销售部门应与食品供应商签订正式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食品质量安全要求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三章食品销售环节的食品质量安全掌控第九条销售部门应对所销售的食品进行质量安全掌控,确保食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条销售部门应建立完善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措施:1.确保食品贮存和陈设环境清洁、整齐,避开污染和交叉感染;2.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存要求,不得销售过期或变质食品;3.定期检查和维护冷链设施,确保食品的温度适合;4.加强对食品包装、标签的检查,防止虚假标注和伪劣食品的流入;5.建立食品召回管理制度,对显现质量安全问题的食品采取及时召回和处理措施;6.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对食品质量安全的认得和责任意识。
食品安全销售规章制度(通用6篇)

食品安全销售规章制度(通用6篇)食品安全销售规章制度1一、目的食品销售管理制度为保障销售食品的卫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内容2.1建立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组织机构,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全面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管理制度和详细的台帐制度,并有具体措施保证落实。
2.2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不采购、不销售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随时检查每批上架食品的标签标识,保证内容规范完整;2.3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流向消费者。
2.4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培训合格证明后方能上岗。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有培训记录备查。
2.5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2.6直接接触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操作时带口罩、手套和帽子,不准佩带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伤应临时调离岗位。
2.7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食品安全销售规章制度2为了保证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更好地为我了守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服务,特作如下规定:一、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和《饮食业卫生五四制》,采用有效措施,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从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对腐烂变质的食品食物等原料不购进,保管员不予验收,厨师不;加工制作,服务员不出售。
三、食品、物品存放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食品隔离,成品与半成品相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物与天然水隔离。
四、热食品要做到三防:防尘、防蝇、防污染。
五、餐具、用具实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出售食品用具化。
六、环境采用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的四定办法,划片分工,钮负责,并做到:1、食厅每天扫三次,每星期大洗一次,桌面三餐抹。
食用农产品销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用农产品销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用农产品销售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食用农产品销售活动的经营者。
第三条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信守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第四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经营者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能力,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和学习。
第七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进货查验制度、溯源制度、质量安全保障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
第三章进货查验制度第八条经营者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对食用农产品的来源、品种、数量、质量等进行查验和记录。
第九条经营者应当查验供货方的相关证件,包括:营业执照、农产品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等。
第十条经营者应当向供货方索取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动物检疫证明、植物检疫证明等,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十一条经营者应当对进货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不得销售。
第四章溯源制度第十二条经营者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溯源制度,记录食用农产品的来源、生产、流通、销售等信息。
第十三条经营者应当保证食用农产品溯源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便于消费者查询和监管部门追溯。
第五章质量安全保障制度第十四条经营者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用农产品受到污染。
第十五条经营者应当对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质量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不得销售。
第十六条经营者应当定期对销售环境进行卫生清洁和消毒处理,保证销售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第六章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第十七条经营者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和责任分工。
销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维护企业信誉,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1. 食品安全管理员是本企业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具备食品安全管理相关知识和技能,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制度有效执行。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采购管理(1)采购食品应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处进货,确保食品来源可靠。
(2)查验食品包装标识,严禁采购不符合卫生标准、超过保质期、无标签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3)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2. 储存管理(1)食品储存场所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防止食品变质。
(2)根据食品种类、性质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3)定期检查食品储存条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加工与销售管理(1)食品加工、销售人员应遵守卫生要求,保持个人卫生。
(2)食品加工、销售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食品加工、销售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食品质量。
4. 食品安全自查(1)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自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报告相关部门。
5. 食品质量信息公示(1)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食品质量信息,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等。
(2)对消费者提出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予以解答和解决。
四、奖惩措施1. 对认真履行食品安全职责,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个人和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企业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八条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从事食品相关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食品从业人员。
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不得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从源头到餐桌的安全。
第七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管理,真实、准确、完整地标注食品的名称、成分、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二、食品生产管理制度第九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标准和工艺组织生产。
第十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原料采购、原料验收、生产过程控制、成品检验、储存运输等制度,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不得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十二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对其生产的食品进行自行检验或者委托检验,确保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三条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项目和标准经营。
第十四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采购、验收、储存、销售、售后服务等制度,确保经营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质量管理,不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食品销售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销售安全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食品销售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依法规范食品销售行为,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食品销售行为及相关管理工作。
第三条食品销售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管理,确保食品销售安全。
第四条食品销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销售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实施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第五条食品销售单位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食品销售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第六条食品销售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明确食品销售责任,确保食品从进货到销售的全过程安全可控。
第七条食品销售单位应当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增强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及操作技能。
第八条食品销售单位应当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定期清洁消毒销售场所,保持环境整洁。
第九条食品销售单位应当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张贴食品安全宣传标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第十条食品销售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召回制度,一旦发现食品质量问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启动召回程序。
第十一条食品销售单位应当建立完整的食品安全档案,包括进货、销售、验货等记录,方便追溯。
第三章食品采购管理第十二条食品销售单位应当源头把关,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第十三条食品销售单位应当加强食品采购检验,对到货食品进行严格把关,确保食品质量合格。
第十四条食品销售单位应当妥善保存食品采购发票和验货记录,确保食品来源真实可靠。
第四章食品仓储管理第十五条食品销售单位应当制定食品仓储管理制度,明确仓储责任,加强食品仓储管理和保管。
第十六条食品销售单位应当对食品仓库进行定期清理,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第十七条食品销售单位应当对食品进行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第十八条食品销售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库存台账,对进出库食品进行登记记录,确保库存食品数量真实准确。
第五章食品销售管理第十九条食品销售单位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检查,监测食品质量,确保食品合格。
食品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食品安全管理原则1.1 本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
1.2 本公司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1.3 本公司对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各环节实行全过程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二、食品安全组织架构2.1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食品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
2.2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3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食品安全职责。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1 采购管理制度(1)建立供应商审核制度,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筛选,确保采购的食品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2)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等进行验收,确保进货质量。
3.2 生产管理制度(1)建立生产工艺流程及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建立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制度,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监控和检验。
3.3 储存管理制度(1)建立仓储管理制度,对食品原料、辅料、成品等实行分类、分区、分库储存。
(2)建立仓储环境监测制度,确保储存环境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4 销售管理制度(1)建立销售渠道管理制度,对销售环节进行严格把控。
(2)建立食品追溯制度,确保销售的食品安全、可追溯。
四、食品安全培训与教育4.1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2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确保其掌握相关知识和操作规程。
4.3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
五、食品安全应急预案5.1 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程序和责任。
5.2 建立应急处理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
5.3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食品安全应急处理能力。
六、食品安全信息公示6.1 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相关信息。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仅供申请人参考)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规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二、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当食品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个人仪表整洁。
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经常换洗,保持清洁。
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
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食品加工、销售工作区内。
五、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加强个人健康状况日常监督管理。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为规范从业人员培训,增强其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实施。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操作规程等。
四、定期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学习培训,做到有学习培训记录、食品从业人员有学习记录本,并建立好学习培训档案。
五、按时按要求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六、有条件时选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食品检测、检验知识学习培训,培养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检测、检验人员。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为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河南省食品流通企业食品安全员(师)制度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本单位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员(师)。
二、食品安全员(师)应当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条件,参加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师)负责参及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监督落实食品经营过程的安全控制制度,组织落实本单位食品安全自查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处置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及健康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履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义务,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食品安全管理员(师)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知识更新培训。
四、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及报告制度为规范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及时发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销售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食品销售全过程实施内部自我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进货查验、工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及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九、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及报告情况归档备查。
五、食品经营过程及控制制度为规范本单位食品经营行为,严控风险点,保证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采购环节1.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及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
5.对采购食品的外观质量状况、食品温度、保质期等方面进行查验。
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并按照要求妥善保管。
二、食品储存环节1.详细记录各类食品的入库日期、数量等相关信息。
入库记录应及进货查验相衔接,定期及供货者核对购进食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
2.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
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等分类、分架存放,做到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
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3. 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
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4.定期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
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三、食品运输环节1.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2.运输工具应能满足食品的运输条件(如温度、湿度等)。
3.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
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及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销售环节1.每天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
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销售散装食品,必须有相应的防蝇防尘设施。
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为保证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经营场所应按照食品销售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经营中产生交叉污染。
二、配备及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三、保持环境卫生,定期进行虫害防治,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四、销售散装食品,应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
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并宜提供温水。
五、经营场所可以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六、直接接触食品的设备或设施、工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为安全、无毒、无异味、防吸收、耐腐蚀且可承受反复清洗和消毒的材料制作,易于清洁和保养。
七、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
远程运输食品需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密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洁消毒,不得将食品及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八、应当定期维护食品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及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十、用于食品经营操作的设备、设施不得用于及食品经营无关的用途。
六、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为加强对食品质量的安全管理,严把食品进货关,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实施索证制度。
在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方的真实身份,索取并检查供货方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证照手续,以查验供货方和生产者的主体合法性。
二、实施索票制度。
购进的食品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的检测、检疫报告等合格证明,并对食品包装上的标识以及内在质量进行检查或抽查,查验食品质量的真实性;对于没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拒绝购进。
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保存相关凭证,并保证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
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七、食品贮存管理制度为规范食品的贮存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二、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三、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
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四、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及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五、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六、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七、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八、贮存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做到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八、废弃物处置制度为规范废弃物处置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安排人员负责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等工作。
二、设置及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废弃物应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三、禁止乱堆废弃物,禁止将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
四、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