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通信工程建设管理办法(V20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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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建设管理办法

通信建设管理办法

通信建设管理办法通信建设管理办法一、概述通信建设是指在网络通信领域中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部署和网络运营维护等工作的过程。

为了规范通信建设,保障网络通信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制定通信建设管理办法十分必要。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套通信建设管理的规范和流程,以确保通信建设按照标准进行,并能够有效地满足用户的需求。

二、管理原则通信建设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规范性原则:通信建设应遵循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保证通信设备的安全性、互操作性和兼容性。

2. 公平性原则:通信建设管理应公平公正,不得以歧视任何特定网络运营商或服务提供商为目的。

3. 安全性原则:通信建设应重视网络和数据的安全,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信息泄露、网络攻击和恶意操纵。

4. 高效性原则:通信建设管理应以提高通信网络的可用性、稳定性和速度为目标,为用户提供高质量的通信服务。

三、管理流程通信建设管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需求分析和规划在通信建设项目启动之前,需要进行需求分析和规划阶段。

该阶段包括以下步骤:收集和整理用户需求:通过调研和交流,了解用户对通信网络的需求和期望。

技术调研和可行性研究:评估不同的通信技术方案和设备选型,确定最合适的方案。

定义项目范围和目标:明确通信建设的范围和目标,确定项目的时间、成本和质量要求。

2. 设计和实施在需求分析和规划完成之后,进入设计和实施阶段。

该阶段包括以下步骤:设计网络架构和拓扑:根据项目要求,设计通信网络的架构和拓扑结构,确定设备的布局和部署方式。

采购和安装设备:从可靠的供应商处采购通信设备,并按照设计方案进行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网络测试和验收:对已完成的通信建设进行测试和验收,确保网络的功能和性能符合需求。

3. 运维和维护通信建设完成后,需要进行运维和维护工作,以保证通信网络的稳定和可靠性。

该阶段包括以下步骤:网络监控和故障排除:监控网络的状态和性能,及时发现并解决网络故障和问题。

定期维护和保养:对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包括软件升级、安全补丁的安装和设备的清洁。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通信工程进度管理办法(V201607)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通信工程进度管理办法(V201607)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通信工程进度管理办法(V201607)2016年7月制度基础信息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通信工程进度管理,保证通信工程建设进度,明确管理职责,规范建设单位及设计、施工、监理、集成商、设备(材料)供应商(以下简称“合作单位”)的工程进度管理行为,结合通信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用于指导项目建设的工程进度管理。

第二条通信工程进度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必须保证合理建设周期,不得因为压缩工期而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

第三条加强信息化手段建设,在系统中实现工程进度计划编制、进度执行情况的实时跟踪、分级预警、统计分析等功能,提高通信工程建设管理效率。

第四条本办法使用范围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市分公司。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公司主管的通信工程常规项目,通信工程切块投资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集团公司主管的通信工程项目遵从集团公司有关管理规定。

第二章通信工程进度管理职责分工第六条通信工程进度管理的责任部门包括:计划管理部门、立项管理部门、设计管理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建设部门、建设牵头部门、采购部门、维护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等。

第七条计划管理部门负责跟踪建设项目实施总体进度。

第八条立项管理部门负责在立项批复文件中确定项目完工时间要求。

第九条设计管理部门负责勘察设计进度的管理,负责在设计批复文件中根据立项批复文件进一步确定项目完工时间要求。

第十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工程开工后现场实施进度的管理,制定工程进度管理制度,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建设部门和建设牵头部门的进度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建设部门和建设牵头部门负责按项目完工时间要求,组织工程实施及相关流程操作,其中分公司建设部门负责组织省管单本地网(非主设备)项目的设计委托、勘察、编制、会审工作,完成进度总体目标,具体职责如下:(一)配合制定工程建设项目的总体进度计划。

(二)分公司建设部门负责组织省管单本地网(非主设备)项目设计进度的管理。

通信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通信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通信工程施工管理办法转载:本网发布日期:2007-9-14为落实公司全员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制,更好地加强公司的工程施工管理,改善和提高服务水平,确保施工质量和经济效益,达到业主满意,全面落实公司提出的:“工程交验合格率达100%,工程优良率达85%,合同履约率达100%,业主满意度率达80%”以上的质量目标;使施工管理程序化、规范化,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施工管理办法如下:一、施工管理宗旨:一切为了业主、一切为了工程、一切为了效益。

二、施工合同签订与管理工程管理部负责施工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施工合同的管理存档。

(一)施工合同签订的要求:1. 市场经营部承揽施工项目签订的施工合同,应将其正本移交给工程管理部组织实施和存档管理。

2. 各分公司所有分包的施工项目,应依法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将施工项目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当事人)签订分包合同并及时上报工程管理部审定。

合同内容应包括:分包施工项目内容、工程量、工程价款、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合同书须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合同印章方为有效。

3. 各分公司如施工需要购买测试仪表和大型机具等固定资产时,按ISO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的有关规定由所需部门提交申请,工程管理部进行审定,并报请主管总经理批准后,由工程管理部负责选型、购销合同的签订及验收工作。

4. 各分公司如遇包工包料工程时,应按照设计如需购买主要材料时,应根据ISO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由工程管理部评审选定生产厂家、确定规格及型号,由各分公司向评审器材供方签订购销合同并统一采购,费用结算价款由各分公司上报工程管理部审核后方可付款。

5. 各分公司凡未将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或施工协议书的施工项目上报工程管理部,其工程价款不计入当年收入。

(二)施工合同的管理:1.公司各部门签订的所有施工合同,均交由工程管理部监督、存档管理。

2. 市场部移交给工程管理部的合同文本应手续齐全、合法有效,合同附件应齐全。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通信工程合作单位“红黄牌”管理考核实施细则(V201510)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通信工程合作单位“红黄牌”管理考核实施细则(V201510)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通信工程合作单位“红黄牌”管理考核实施细则(V201510)2015年10月制度基础信息表:制度框架目录.docx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安徽移动通信工程各合作单位的管理,提高合作单位的服务质量,完善合作单位的考核淘汰机制,依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参与安徽移动通信工程建设的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合作单位。

其中设计单位“红黄牌”考核适用于移动通信网、传输网、业务网、支撑网、局房土建及动力配套、其他等各专业,施工、监理单位“红黄牌”考核目前适用于无线网和传输网(含传输管线、宽带、政企接入)两专业。

第三条省公司工程建设部负责组织制定实施细则,定期汇总统计各分公司上报的考核结果,经审核后发布,实现统一管理。

第四条各市分公司负责具体管理考核工作,根据各合作单位的工作表现,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方式,依据检查结果和考核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管理考核,考核结果需经被考核单位确认。

第二章管理考核内容和周期第五条“红黄牌”管理考核主要从合作单位的企业资质、人员配置、日常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进度管理、造价管理、廉洁纪律等方面进行管理考核(详见附件考核表)。

第六条依据附件考核表,对合作单位每发生1次符合红牌标准的违规违约行为的,出示1次红牌;对合作单位每发生1次符合黄牌标准的违规违约行为的,出示1次黄牌。

对合作单位有一般违规违约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经济处罚;对合作单位没有明显管理漏洞,表现正常的,不出牌;对合作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方面管理规范、有突出表现、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或者受到上级单位表扬等情况的,出示1张绿牌。

第七条以季度为周期对合作单位进行考核通报,以年度为周期对合作单位的考核结果进行刷新,红牌、黄牌、绿牌本年度内有效,不带入下一年度。

第三章管理考核的应用第八条一次考核后,被出示红牌的合作单位,直接淘汰出局,且2年内不得在该分公司区域内从事同专业同类工程服务。

中国移动安徽公司有线宽带(含聚类市场)施工验收规范(V201612)

中国移动安徽公司有线宽带(含聚类市场)施工验收规范(V201612)

中国移动安徽公司有线宽带(含聚类市场)施工验收规范(V201612)中国移动安徽公司工程建设部2016年12月制度基础信息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范手册主要适用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的有线宽带接入类项目(包括家庭宽带、聚类市场、校园宽带等)的施工及验收工作,改建、扩建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的范围主要包括从汇聚点机房或综合业务接入点机房到用户接入末端之间的设备、线缆、管道、杆路及配线设施部分。

起端为局端设备接口外侧(不含设备),末端为最靠近用户的光节点(含)或用户接入端设备接口外侧(不含设备),原则上不包括产权不归属为我公司的或应从成本列支的户线和设备终端等其他部分。

第三条本规范未具体规定的技术标准、技术要求,应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及设计文本的要求执行。

本规范未包括的特殊项目验收指标要求,可依据工程项目的技术规范书和设计文件的要求执行。

第四条本规范未明确的、低于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或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时,应按国家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

在特殊条件下,执行本规范手册中的个别条款有困难时,应充分论述理由,提出采取措施的报告,呈主管部门审批。

第五条工程中使用的设备、器材的程式、规格、质量等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和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规定。

第六条工程中所采用的电信设备应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含原信息产业部)电信设备入网许可证,未取得入网许可证的设备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在我国抗震设防烈度7烈度以上(含7烈度)地区的公共电信网中使用的设备,应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含原信息产业部)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合格证,未取得合格证的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第七条本规范手册中提及的材料、设备及安装位置,若设计有更合理或更高标准要求的应符合设计要求,如需要变更,必须征得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同意,并办理设计变更手续。

第八条有线宽带接入类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加强施工现场质量检查,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验和旁站记录工作。

通信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通信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通信工程施工管理办法一、前言通信工程是现代社会信息化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通信工程施工管理的质量直接关系到通信设施的运行和服务质量。

为了保证通信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以及工程质量的稳步提升,特制定本施工管理办法。

二、施工准备阶段1.组建施工管理团队:由有丰富施工管理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施工管理团队,确定团队成员责任分工和作息制度。

2.建立施工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通信工程施工管理规章制度,明确施工流程、责任分工、安全措施等内容。

3.编制施工方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计划、施工组织设计、质量控制方案等。

4.购置施工设备和材料:确保施工设备和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按计划及时购置到位。

5.施工前勘察与踏勘:提前进行现场踏勘与细致勘察,对施工环境和条件有充分了解。

三、施工过程管理1.施工组织与协调:根据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工程施工,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2.安全管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演练,预防事故的发生。

3.质量管理:制定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对施工过程中的每个环节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

4.进度管理:制定施工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施工进度监控和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5.人员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人员的工作和休息时间,保证施工人员健康、充分利用人力资源。

6.材料管理:建立施工材料台账,及时对施工材料进行检查、验收和储存,确保施工材料的质量。

7.施工现场管理: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施工场地整洁,材料摆放井然有序。

四、施工收尾阶段1.验收与交付:完成通信工程施工工作后,组织相关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并及时交付使用。

2.编制竣工资料:制定通信工程竣工资料,记录相关信息和数据,做到底料清晰、细致。

3.安全交底: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交底,并提出改进建议和预防措施。

4.总结经验:对通信工程施工过程进行总结,找出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五、施工管理办法的执行1.加强施工管理员培训:提高施工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管理水平,确保施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通信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通信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通信工程建设管理办法通信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送审稿)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标准的计划第三章标准的编制第四章标准的审查第五章标准的审批发布第六章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第七章标准的复审及修订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通信工程建设标准的管理,促进科技进步,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以及网络安全,保证工程质量,保障全程全网和网间的通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和《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结合通信工程建设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信工程建设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一)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通信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应制定国家标准;(二)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通信行业范围内统一的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应制定行业标准。

(三)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不具体,且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通信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可制定地方标准。

(四)对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且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通信工程建设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应制定企业标准。

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通信工程,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通信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管理。

第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是通信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全国通信工程建设的标准化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通信管理局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工程建设的标准化工作。

第五条通信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范围涵盖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通信网全程和网间通信质量技术要求;(二)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技术要求;(三)通信工程有关的网络和信息安全、设备安全、人身安全等技术要求;(四)通信工程有关的文物保护、卫生和环境保护和节约能源等技术要求;(五)通信工程勘察、设计、验收及施工监理的质量要求;(六)通信工程建设专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和制图方法;(七)通信工程建设专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等方法;(八)通信工程建设专用的其他技术要求。

通信建设管理办法

通信建设管理办法

通信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通信建设管理,规范通信业务的开展,保障通信网络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通信建设涉及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通信网络建设、通信设备建设等。

第三条
通信建设应当根据国家规划和发展需求,合理布局和规划,保障通信服务的覆盖范围和质量。

第四条
通信建设的主体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注册和备案。

第五条
通信建设应当遵守国家的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保障通信网络的安全可靠运行。

第六条
通信建设应当按照工程质量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确保通信基础设施的安全可靠。

第七条
通信建设涉及的土地使用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尊重土地承包权和使用权,保护环境和生态资源。

第八条
通信建设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责任,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九条
通信建设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资金管理,严禁挪用和滥用资金,保障资金安全。

第十条
通信建设涉及的信息安全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信息安全保护,防止信息泄露和非法使用。

第十一条
通信建设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做好沟通和合作,共同推进通信事业发展。

第十二条
通信建设应当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提高通信技术和管理水平,推动通信行业的创新发展。

第十三条
通信建设管理办法的具体实施细则由通信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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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通信工程建设管理办法(V201608)2016年8月制度基础信息表:制度框架目录.docx张锴目录第一章总则 (5)第二章管理职责 (5)第三章基本建设程序流程管理 (7)第四章通信工程建设质量管理 (14)第五章通信工程建设进度管理 (16)第六章通信工程建设成本管理 (17)第七章通信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管理 (17)第八章合作单位管理 (19)第九章问责管理 (19)第十二章附则 (2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通信工程建设管理,进一步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建设项目的政策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并结合安徽移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使用范围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及所属各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市分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公司主管的通信工程常规项目,通信工程切块投资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集团公司主管的通信工程项目遵从集团公司有关管理规定。

第四条工程建设管理总体目标是建立公司统一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和标准化工程规范体系,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统筹兼顾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合规、安全五个要素,确保公司工程建设合法合规,实现高效率、低成本建设精品网络,将建设需求快速转化为实际生产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工程建设管理包括职能管理和项目建设两部分。

根据公司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按照“统一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建设主管部门(即省公司工程管理部门)作为通信工程建设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全省通信工程建设工作的开展,建设部门(包括省公司网络运营生产部门、省公司IT支撑部门、市分公司工程建设部门)负责具体项目建设。

第六条建设主管部门主要职责(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建设项目的政策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满足公司通信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需要。

(二)制定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

(三)制定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及验收相关规范,明确建设标准。

(四)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级建设部门在工程实施期间质量、进度、成本、合规及施工安全管理等情况。

(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考核评估。

(六)负责设计职能管理,履行项目设计审批程序。

(七)审核建设部门的建设项目初步验收及竣工验收情况,下达验收批复。

第七条建设部门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以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二)负责编制工程实施方案和计划,申请网络资源,组织项目开工、设备安装调测、验收测试、割接上线及项目交维,工程实施期间执行质量、进度、成本、合规及施工安全等各项管理要求。

(三)负责工程物资的请购或领用、使用及退库管理。

(四)负责工程合同执行管理。

(五)组织项目ERP操作,负责项目转资准备定义,转资申请发起,配合财务部门完成转资操作。

(六)组织工程初步验收,报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初步验收批复。

(七)负责提出工程结算审计申请,配合项目审计。

(八)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报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批复。

(九)负责提出工程决算审计申请,配合项目审计;根据审计结果,配合财务部门完成决算帐务调整。

(十)负责设计、施工、监理等合作单位的建设过程管理,配合考核评估。

(十一)收集整理工程资料,与档案部门共同完成工程档案归档。

第三章基本建设程序流程管理第八条立项环节(一)计划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建设需求并组织项目立项。

(二)立项阶段要编制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方案、总体进度要求、投资估算金额等内容。

(三)计划管理部门组织立项评审,履行项目立项决策审批程序,审批通过后进行立项批复。

立项批复及经评审通过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是工程设计、项目采购的主要依据。

第九条采购环节(一)采购部门负责项目设备、材料、服务等采购及仓储物流工作。

省市公司采购部门按照分工界面、采购及库存管理相关制度,完成采购、合同、仓储以及ERP操作、LIS操作等后续流程。

(二)采购部门要做好合同交接和MIS采购订单录入,并协调设备到货。

第十条设计环节(一)设计管理部门依据可研(或项目建议书)及立项批复组织设计勘察、编制、评审和下达设计批复。

工程设计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不得超过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列明的范围。

设计批复、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文件、设备材料采购需求等是项目采购、工程实施的主要依据。

(二)建设规模较大、涉及新技术或建设方案复杂的工程,宜采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阶段设计;规模较小、技术成熟或套用标准设计的工程,可采用一阶段设计。

第十一条开工环节工程建设项目开工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立项批复已完成。

(二)项目合同已签订。

(三)设计批复已完成。

(四)项目组织机构已成立,具体实施计划已制定。

(五)开工报告已签署。

(六)项目主要设备已到货。

(七)项目所需的机房电源、空调等配套条件已具备。

(八)质量监督申报程序已履行。

工程准备包括组建工程管理团队明确各方职责、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必要的设计交底、制定工程实施计划、明确质量标准及跟踪报告机制等。

建设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合作单位召开工程启动会,部署工程实施相关工作,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各项工程建设任务。

第十二条施工环节(一)建设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合作单位依据设计批复和设计文件进行工程施工,通过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合规性等进行有效监控,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二)建设部门组织设备安装调测及联调测试,完成设计及合同要求的内容,具备验收测试条件。

(三)维护部门负责现网局数据制作、传输资源调度;负责工程随工,进行验收测试并对测试结果进行确认。

(四)验收测试完成后,建设部门和维护部门进行资产核查。

(五)施工过程中,应规范工程停、复工管理,严格履行项目停、复工流程。

工程实施过程中若因特殊情况需要暂停,由建设部门发起工程停工申请,提供项目停工的内外部依据,并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后暂停工程实施工作。

项目具备复工条件后,由建设部门发起工程复工申请,提供相关内外部依据,并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后恢复工程实施工作。

第十三条生产准备环节为实现系统(或设备)顺利割接上线,确保工程及时投产及时见效,同时确保割接上线后网络稳定运行和客户体验,割接上线前维护部门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一)建立系统运维制度和流程。

(二)明确维护职责和人员。

(三)组织开展人员培训。

第十四条割接上线环节(一)资产核查完成且维护部门同意割接后,建设部门组织割接上线。

根据“网络与信息安全三同步”要求,要求同步落实相应网络安全保障措施。

(二)维护部门配合进行割接期间及割接上线后的拨打测试和业务验证工作。

(三)系统(或设备)割接上线成功后,即开始承载现网的实际业务。

为保障网络质量和客户感知,维护部门要在割接成功的同时,接管系统(设备)的日常运行监控及维护工作。

第十五条转资环节(一)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应在1个月内完成转资,计提折旧。

(二)建设部门在ERP中进行项目转资准备操作,在EAM 完成预转资工单全流程且在EAS提交暂估通知书报账单后,由财务部门完成ERP转资操作。

第十六条初步验收环节(一)项目具备初步竣工验收条件后,建设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合作单位成立验收小组,依据工程设计和合同要求,对工程建设结果进行初步验收。

(二)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工程实施阶段的资源数据录入。

(三)财务部门负责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会同建设部门出具初步竣工决算报表。

(四)建设部门编制初步验收报告,并组织初步验收评审,评审通过后报建设主管部门批复。

第十七条试运行环节(一)项目通过初步竣工验收后,系统进入试运行观察。

维护部门对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对网络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估,试运行期结束出具试运行报告。

(二)对于试运行期间的工程建设遗留问题,由建设部门协调解决。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环节(一)在系统完成约定的试运行期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工程进入竣工验收阶段。

建设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合作单位成立验收小组,进行竣工验收。

(二)财务部门负责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会同建设部门出具正式竣工决算报表。

(三)建设部门编制竣工验收报告,并组织竣工验收评审,评审通过后报建设主管部门批复。

(四)建设部门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五)对于按照公司规定可采用一次性验收的工程项目,其管理要求同竣工验收环节要求,不需要初步验收和试运行环节。

第十九条整个建设程序中项目投资、建设规模或建设方案发生变化的,要严格履行变更审批程序。

第二十条项目审计(一)项目审计作为基本建设程序的体外监督环节,对项目建设全过程或其部分环节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独立监督和评价。

(二)建设部门在初步验收完成后提出工程结算审计申请(对于包含多个单项或分项工程的,单项或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后,可以单项或分项工程报审)。

审计部门组织对建设项目结算文件及资料进行审计,确定最终的施工合同结算金额,提供项目结算审计报告。

(三)建设部门竣工验收完成后提出工程决算审计申请。

审计部门组织对建设项目决算、建设项目合规性等整体项目情况进行审查,提供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第二十一条财务调整及决算批复(一)工程决算审计涉及工程费用有变化的,必须如实反映在财务决算中。

财务部门根据工程决算审计报告完成相关财务调整工作,确保账实相符。

(二)财务部门下达项目决算批复,关闭项目。

项目决算批复是工程项目建设工作全部完成的标志。

第二十二条项目监理(一)为保障工程实施规范、高效进行,建设部门委托监理单位加强施工过程管理。

(二)项目开工前,监理单位负责编制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方案(或称施工组织设计)和开工报告。

(三)项目实施阶段,监理单位负责检验进场的设备和材料,审查施工单位人员资质,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施工,关键环节和隐蔽工程实施旁站监理,做好工程量增减签证记录,定期开展施工质量和安全检查,编制项目实施各阶段监理报告。

(四)项目完工后,监理单位负责编制监理总结、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资料和工程结算。

第二十三条工程归档(一)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及时做好项目建设资料的建档、保管工作,建立健全项目档案。

(二)立项、设计、采购等相关部门应将相关档案及时、完整移交建设部门。

建设部门在工程完成决算批复后,按照工程档案收集范围,将本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所有档案,移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第四章通信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第二十四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建设部门在工程实施期间要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各项要求,达成质量目标。

第二十五条设计阶段质量管理(一)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设计单位必须到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切实掌握第一手材料,编制勘察文件,勘察文件要满足工程选址和设计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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