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详细版
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管理办法

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工地等各类场所的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管理。
二、重大安全隐患排查1. 目标确认:各单位应明确重大安全隐患排查的目标,包括对所涉及的设备、工艺、物资、场所等进行全面排查。
2. 建立工作机制:各单位应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排查的工作机制,明确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 组织人员:各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
必要时,可以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排查。
4. 排查内容:排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安全状况、工艺流程是否合规、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风险、物资储存与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等。
5. 排查方法:排查方法可以采用现场检查、设备清单核对、文件调阅等多种方式。
6. 记录和上报:各单位应及时对排查的情况进行记录,并将重大安全隐患的信息及处理意见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
三、重大安全隐患治理1. 安全隐患划分:根据排查结果,将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分类,确定优先治理和整改的对象。
2. 制定治理方案:对重大安全隐患,各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治理方案,明确责任主体、治理措施、治理时限等。
3. 资金保障:各单位应保障治理工作所需要的资金,列入预算,并按照规定程序使用。
4. 措施落实:责任主体应根据治理方案,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落实,确保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5. 执法监管: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并对未按时整改的单位进行追责。
6. 治理效果评估:治理工作完成后,各单位应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估,确保治理结果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四、责任与惩处1. 排查责任:各单位的领导干部应确保重大安全隐患排查的开展,并明确责任人。
2. 治理责任: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责任主体应及时制定治理方案,负责具体的治理工作。
3. 整改责任:对于未按时整改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5篇范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5篇范文》第一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岗位的隐患排查治理。
3.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4.术语与定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职责要求5.1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遵循“谁管理、谁负责”,“谁设计、谁负责”,“谁施工(劳务)、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
5.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公司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和管理,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认定评估和治理方案评估,负责审批重大事故隐患的定级和治理方案。
5.3综合管理部(安全环保办)负责监督隐患排查工作,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的立项、汇总上报以及对隐患治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并配合相关部门制定隐患治理方案;负责组织公司综合检查或专项检查。
5.4各级管理人员应按本办法要求定期对所辖范围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各班组按本办法要求经常性对责任区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
5.5各部门及其下属车间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岗位)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和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都必须组织治理。
综合管理部(安全环保办)对公司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确保员工和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包括生产企业、服务单位、学校、医院等各类组织机构。
第三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指对企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安全隐患,采取相应的措施及时进行治理和整改的过程。
第四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重点抓好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和处理。
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及其职责,切实保障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与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相结合,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实施效果。
第七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注重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增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将每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记录和备份,保存期限为三年。
第二章安全隐患排查第九条企事业单位应当依法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条安全隐患排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对企事业单位的生产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作业环境、物品存放等方面进行检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二)对员工的操作行为、劳动习惯、安全意识进行观察和评估,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三)对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文件进行检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安全隐患排查应当重点关注以下方面的安全隐患:(一)火灾、爆炸、中毒、电气事故等重大危险源;(二)机械设备、起重设备、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三)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四)作业场所的卫生和通风条件等环境安全隐患;(五)员工的操作习惯、职业训练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安全隐患排查应当采取拍照、录像、取样等方式进行证据采集,确保排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安全隐患治理第十三条安全隐患排查结果应当及时报告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由主要负责人确定相应的治理措施。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本办法制定。
第二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目的是及时发现、排除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运行。
第三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行业。
第四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依法监管的原则。
第二章排查与治理程序第五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建立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明确工作流程,确保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第六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应分阶段进行,包括初步排查、详细排查和细致排查三个阶段。
初步排查是为了了解工作场所的主要安全隐患情况,详细排查是对初步排查的情况进行进一步分析和梳理,细致排查是对详细排查中的隐患进行深入调查和分析。
第七条初步排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区域划分、人员分工、安全设施的完善程度、生产设备的安全性能等。
第八条详细排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工作环境、作业过程的安全控制措施、防护设施的完整性等。
第九条细致排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隐患的具体情况、原因分析和治理措施等。
第十条安全隐患治理应按照隐患的优先级进行,先治理重大隐患,再治理一般隐患。
第三章防范措施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并严格执行。
第十二条对于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临时控制,并限制人员接触或进入作业区域。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设施,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性。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监管与惩处第十六条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第十七条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单位,应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公开曝光。
第十八条对于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进行刑事责任追究。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范本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范本一、总则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体系,有效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 原则:科学、规范、综合、持续。
三、责任及分工1. 企业领导层: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实施。
2. 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和管理,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 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程序。
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1.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制度等各个环节。
2. 排查方法可采取检查、复查、抽查、借鉴等多种方式。
3. 排查结果应详细记录,并要求责任人及时整改。
五、安全生产隐患治理1. 针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责任人应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时限。
2. 整改内容应具体、明确,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消除。
3. 经整改后,应进行复查,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六、安全生产隐患管理1.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制度应明确安全生产隐患的划分、登记、上报、整改和复查等流程。
2. 隐患登记应包括隐患名称、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等内容。
3. 隐患上报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向上级汇报。
4. 隐患整改要求责任人按时按质完成,整改过程需做好记录,反馈整改结果。
七、安全生产隐患督查1. 安全生产隐患督查由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确保各项措施的执行落实。
2. 进行隐患督查时,可采取抽查、检查等方式,要求责任人提供相关整改记录和复查结果。
3. 对于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安全生产隐患演练1. 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和自救自护能力。
2. 安全演练内容应包括火灾应急、疏散逃生等相关内容,并进行模拟演练。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范本(五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职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第五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与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通过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和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第六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密切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不同单位的特点,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
第二章安全隐患排查第七条安全隐患排查应当按照周期性、有针对性、全面性的原则进行。
第八条安全隐患排查应当明确责任主体,充分发挥责任主体的作用。
各级领导应当明确排查责任人,落实具体工作任务,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安全隐患治理第九条安全隐患治理应当按照分类、等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
第十条安全隐患治理应当采取综合治理的措施,包括整改措施、预防措施、紧急处置措施等。
第十一条安全隐患治理应当注重实效,整改措施要具体可行,预防措施要科学合理。
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采取紧急处置措施,保障人员的安全。
第四章安全隐患治理管理第十二条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反馈和监测治理情况,做到科学决策、全面掌握。
第十三条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台账制度,对排查和治理工作进行记录,便于查阅和追溯。
第十四条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的对象、方式和频次,确保工作的规范进行。
第十五条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增强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管理工作,确保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二、安全事故隐患排查1.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明确排查周期、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记录和整改事故隐患。
2. 排查内容应当包括建筑物、用电设备、生产工艺流程、防火设施等所有可能存在隐患的方面。
对特种设备、有限空间、高处作业、易燃易爆等重点部位要加强监测和检查。
3. 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制定整改计划。
对隐患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相关部门应当依法采取行政处罚措施。
三、安全事故隐患治理1. 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操作,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整改。
针对不同类型的事故隐患,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包括修缮、更换、加固等。
2. 治理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要求使用防护装备和防护设施,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对于高危隐患,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治理,确保安全措施到位。
3. 治理完成后,应当进行验收,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验收合格的安全隐患整改报告应当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四、安全事故隐患管理1.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事故隐患台账,记录排查、治理和整改情况。
定期向相关部门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确保安全事故隐患得到有效管理。
2. 对于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纠正并建立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隐患再次发生。
对于涉及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当严格追究责任。
3.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倡导创建良好的安全生产文化氛围。
五、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不符合的情况,请及时整改并报告相关部门。
对于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纠正,确保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上述就是整个内容,谢谢。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范本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减少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所有行为。
第三条对于排查到的安全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确保消除隐患,以保障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第四条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要求:(一)全面排查:对单位全面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要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个环节。
(二)建立台账:对排查到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记录,建立台账,做到有迹可查。
(三)巡查检查:加强对各个工作岗位的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排查安全事故隐患。
(四)强化责任:明确各个岗位的责任和义务,落实责任到人。
第五条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方法:(一)定期检查:对设备、设施、工艺等进行定期检查,以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
(二)特别检查: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场所,进行特别检查,提前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随时排查:对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前后的时间段,随时排查,以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第三章安全事故隐患治理第六条安全事故隐患治理的原则:(一)先治理后验收:对于排查到的隐患,要先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再进行验收。
(二)分类处理:根据隐患的程度和紧急程度,进行分类处理,优先解决重大隐患。
(三)追究责任:对于治理工作不力或未能消除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安全事故隐患治理的措施:(一)立即排除:对于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排除。
(二)强化管理:对于隐患处理不力的单位,要加强管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对于防范安全事故隐患的宣传工作要加强,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八条安全事故隐患治理的验收:(一)验收时限:对于治理后的隐患,要进行验收,并制定相应的验收时限。
(二)验收标准:对于达到验收标准的隐患治理工作,要认真记录,以备后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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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
法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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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详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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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1.3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
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公司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较大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较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性较大,容易导致事故,急需处理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1.4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遵循“谁管理、谁负责”,“谁设计、谁负责”,“谁施工(劳务)、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
1.5公司所属各部门及其下属岗位的主管是本部门(岗位)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和治理工作的第一责
任人,对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都必须组织治理。
安全部对全公司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实际成效,并负责审批重大事故隐患的定级和治理方案。
2.2安全部负责对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和管理,并负责组建有外部安全专家参加的公司事故隐患排查专家小组定期进行专项或专业隐患排查,对较大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认定评估和治理方案评估。
2.3各部门管理人员应按本办法要求定期对所辖范围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各班组按本办法要求经常性
对责任区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
2.4安全部负责监督隐患排查工作,对重大隐患治理项目的立项、汇总上报以及对隐患治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并配合相关部门制定隐患治理方案。
2.5财务部负责落实隐患治理资金,并建立隐患治理专项资金使用制度。
3.事故隐患排查和报告
3.1安全部每年组织各部门对公司危险源辨识分析调查的结果进行及时更新。
3.2安全部每月至少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小组进行两次隐患排查工作。
3.3安全部每季度组织各部门进行一次事故隐患互查工作。
3.4所有的隐患排查工作应依照危险源辨识的结果进行,并填写《事故隐患排查/安全检查记录表》
并存档备查。
3.5各部门负责人每月带队组织对所辖范围进行事故隐患排查,主任每周带队组织对所辖范围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各班组每天对责任区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
3.6各部门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经公司事故隐患排查小组进行认定评估后,报总经理审批确定。
3.7安全部每半年对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7月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各部门、总经理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3.8各部门对排查发现的一般和较大事故隐患应当立即组织下属有关岗位、人员进行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同时对事故隐患和治理情况登记并建立台帐。
3.9为调动员工参与隐患排查的积极性,加大事
故隐患排查力度,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公司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奖励标准:一般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20元,较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100元,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200元以上。
4 事故隐患治理和验收
4.1一般事故隐患由各部门主管安全工作负责人指定隐患治理责任人,立即治理,及时消除隐患。
4.2在对事故隐患进行治理时,各部门应采取有效的监控和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治理期间事故的发生。
4.3一般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后,由各部门治理责任人验收,验收合格后报部门总监审核签字并报安全部备案。
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在规定期限内治理。
4.4排查中或日常检查发现的、个人报告或举报
的较大或重大事故隐患,隐患所在单位应立即做出整改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一式两份,原件报安全部备案。
4.5较大或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后,隐患所在单位向安全部提出验收申请,由安全部向总经理建议牵头组织验收单位,安全部参与或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的,由牵头组织验收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在规定期限内治理。
5 附则
5.1公司所属各单位违反本办法或不认真履行本办法规定职责的,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事故隐患未及时发现、报告和治理,酿成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追究责任和进行处罚。
5.2本办法解释权属安全部。
6.相关记录
6.1《事故隐患排查/安全检查记录表》6.2《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情况汇总表》6.3《事故隐患治理验收单》
6.4《事故隐患举报与奖励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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