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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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方案

2023年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方案

2023年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方案一、背景和目的预防接种是预防传染病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对保障儿童的健康成长和集体环境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入托入学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的有效进行,制定本查验方案,确保儿童的预防接种情况符合相关政策要求,保障儿童的身体健康和校园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查验方案适用于2023年入托入学儿童,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等各级学校。

三、查验主体查验主体为入托入学儿童的家长/监护人、托幼机构/学校相关工作人员。

四、查验内容1. 查验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明是否齐全;2. 查验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明是否合法有效;3. 查验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明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要求。

五、查验程序1. 家长/监护人提交预防接种证明,包括有效期内的预防接种本、预防接种记录卡等;2. 托幼机构/学校相关工作人员仔细核对预防接种证明的相关信息;3. 核对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明与该年度的预防接种计划是否相符;4. 核对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明与相关政策要求是否相符;5. 如查验内容不符合要求,托幼机构/学校相关工作人员向家长/监护人提出相关意见;6. 家长/监护人按要求完成相关补充接种、整顿相关问题;7. 托幼机构/学校相关工作人员重新核验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明。

六、查验手段1. 纸质查验:托幼机构/学校相关工作人员通过目视核对预防接种证明的相关信息;2. 电子查验:托幼机构/学校相关工作人员通过电子系统查询、核对儿童的预防接种情况。

七、查验要求1. 预防接种证明必须是正规依法开具的,内容包括儿童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接种单位、疫苗名称、接种日期、接种剂次等;2. 预防接种证明必须是有效期内的,超过有效期的预防接种证明不予承认;3. 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明必须符合学校年度预防接种计划的要求,缺项或超过预防接种时间仍未补完的不得入园入学;4. 学校工作人员必须详细核对儿童预防接种证明的真实性和合法有效性,如发现造假或伪造的证明,将严肃处理。

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

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

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一、方案制定目的为了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确保儿童健康成长,同时维护幼儿园和学校的健康环境,本方案制定了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具体实施方案。

通过对儿童预防接种证进行查验,提醒家长了解和及时完成儿童相应的预防接种,有效提高接种率,减少传染病的发生与传播。

二、方案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接种管理条例》;3.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儿童疫苗接种指南;4. 幼儿园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三、方案实施内容1. 接种证查验的时间和地点在每次入托入学前,幼儿园和学校应设置专门的查验接种证的时间和地点。

家长可以提前预约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查验。

幼儿园和学校也可根据情况安排专门的查验接种证的工作人员,协助家长完成相关手续。

2. 查验的流程和要求家长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需携带儿童的预防接种证进行查验。

查验过程包括以下内容:(1)查验证件的真实性:工作人员应仔细查验预防接种证件的真实性,确保证件的合法性。

对已过期的证件,应及时提醒家长进行更新。

(2)查验接种疫苗的情况:工作人员应核对接种证上的疫苗种类和接种时间,确认是否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接种。

对于未及时接种或漏种的情况,应及时提醒家长,协助其进行补种。

(3)查验儿童健康状况:工作人员可通过询问家长或进行体检等方式,了解儿童的健康状况。

若发现儿童有不适或患有传染病,应及时通知家长,暂缓入托入学手续。

3. 儿童预防接种档案管理幼儿园和学校应建立儿童预防接种档案管理制度,对所有入托入学儿童进行档案记录。

档案内容包括儿童的个人信息、接种证明和相关的健康体检记录等。

档案应妥善保存,便于查阅和管理。

四、方案实施措施1. 增加宣传力度幼儿园和学校应加强预防接种知识的宣传,通过家长会、家校互动等形式,向家长介绍相关的政策法规和具体的接种要求。

张贴相关宣传海报,印发宣传资料,提高家长对预防接种的重视。

幼儿园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实施方案

幼儿园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实施方案

幼儿园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预防接种是保护儿童免受传染病侵害的重要措施之一,对幼儿园入托入学的儿童进行预防接种证的查验是保障幼儿园儿童健康安全的必要举措。

本方案的目的是规范幼儿园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工作,保障儿童的健康成长。

二、检查项目1.幼儿的预防接种证是否齐全。

2.注射的疫苗是否合格。

3.疫苗接种记录是否准确。

三、实施步骤1.报备幼儿园提前向相关部门报备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工作计划,获得相关部门的支持和指导。

2.通知家长幼儿园提前向家长发出通知,告知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具体要求和时间。

3.接收预防接种证家长根据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幼儿的预防接种证交给幼儿园工作人员。

4.查验预防接种证5.登记记录幼儿园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登记表格,将幼儿的预防接种证信息进行登记记录。

6.信息录入幼儿园工作人员将幼儿的预防接种证信息录入幼儿园的电子系统或手写记录登记表格,确保信息准确可查。

7.通知家长幼儿园工作人员将幼儿的预防接种证查验结果通知家长,告知是否合格,如果不合格,将告知补种疫苗的指导和要求。

8.档案存储幼儿园工作人员将幼儿的预防接种证存档,并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归档管理。

四、注意事项1.确认幼儿的预防接种证完整性,并检查疫苗是否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

2.工作人员在查验预防接种证时,要认真核对个人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及时通知家长查验预防接种证的时间和要求,并提供补种疫苗的相关指导和要求。

4.工作人员应定期培训,提高查验预防接种证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五、总结通过幼儿园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实施方案,可以确保幼儿健康成长,保护幼儿园内儿童免受传染病的侵害,提高幼儿园卫生环境的质量,为家长放心送孩子入园提供保障。

幼儿园应加强对幼儿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确保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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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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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第11页
查验工作实施(三)
• (三)安排好无证、漏种儿童补证、补种工作。预防 接种单位及时做好无证、漏种儿童补证、补种工作。 对遗失预防接种证并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儿童, 经 核实无误后给予补证。对漏种儿童, 按卫生部、教育 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 验工作通知”要求标准补种, 并填写《福建省入托入 学儿童预防接种证/补种反馈单》, 将补种或补证信息 及时反馈给儿童所在托幼机构或学校, 做好无证、漏 种儿童补证、补种工作。
-年全市查验接种证抽查情况
年督导抽查情况: 抽查学校(托糼机构)23所,组织培 训有18所(占78.26%),查验接种证有21所(占 91.30%),调查232名新生,经查验接种证并按要求 登记新生191名,查证率为82.33%。(详见表5)
年督导抽查情况: 调查23所小学(幼稚园)中,有接收 培训有15所,有查验接种证有16所,查证后有得到补 种有12所(详见表6)。鲤城区于年秋季开学前教育 部门与卫生部门一起做好全区63家小学(幼稚园)培 训工作,并在查验接种证过程中联合教育局一起开展 全部小学(幼稚园)督导工作,有效地推进了小学 (幼稚园)查验接种证工作有序进行。
• 预防接种单位负责指导、帮助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展查 验证工作;实施儿童补证、补种工作;及时汇报相关 情况。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第6页
查验工作对象及判定标准
• (一)查验对象 • 1.全县托幼机构、小学每年新入托、入学和学期中转学儿童。 • 2.在校(托幼机构)未查验预防接种证儿童。 • (二)责任区域 • 查验接种证工作严格按辖区管理,分别由各辖区卫生院(小区卫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方案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方案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方案入托入学是每个孩子成长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节点,而预防接种是儿童健康成长的关键之一。

在入托入学过程中,为了保障孩子们的健康和防范传染病的发生,孩子们的预防接种证查验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着重介绍,以确保依法依规开展查验工作。

一、查验机构和人员1. 查验机构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应当在专业的医疗机构或者教育机构中进行。

这些机构需要具备一定的医务人员和设备,以确保儿童的健康和安全。

2. 查验人员查验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医学和疫苗知识,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能够正确判断和辨识预防接种证上的信息,并具备处理特殊情况的能力。

二、查验准备1. 宣传与教育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之前,应加强相关的宣传与教育工作,让家长和监护人了解查验的重要性,并提醒他们及时携带预防接种证。

2. 文件准备查验机构应制定并更新与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有关的工作指导、操作规范和相应的查验表格,以确保每个环节都能够严格按照要求进行。

三、查验流程1. 登记核验当家长或监护人将孩子送至入托入学机构时,接待人员应当在登记处核对预防接种证的有效性,并将相关信息记录到入托入学机构的档案系统中。

2. 实地查验收到预防接种证的入托入学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对预防接种证件进行实地查验。

查验人员要认真核对证件上的信息,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特别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检查证件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码是否与孩子本人一致。

- 验证接种证明的针剂种类、接种日期和医疗机构的信息是否符合要求。

- 注意检查是否携带了免疫程序中规定的必须接种的疫苗,如麻疹、百白破等。

3. 记录和复核查验人员应当及时将查验的结果记录到相应的查验表格上,并将查验信息进行备份。

四、查验问题处理1. 信息不完整的处理如果预防接种证上的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规定要求,查验人员应当立即向家长或监护人说明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的补充材料或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儿童的预防接种是保障其健康成长的重要手段,也是预防传染病的有效途径。

为了确保入托入学儿童的接种情况,避免疾病的传播,我市决定实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本方案将介绍该工作的目标、范围、方法、流程和工作职责等内容,以确保儿童的健康安全。

二、目标和任务1. 目标:通过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确保入托入学儿童的接种情况,减少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儿童的健康成长。

2. 任务:(1)建立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2)查验入托入学儿童的预防接种证;(3)开展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家长和教师对预防接种的认识和重视程度;(4)完善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的信息管理系统。

三、工作范围1. 对入托入学儿童全面查验预防接种证。

2. 对儿童入托入学机构进行常态化的检查,确保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3. 对家长进行宣传、教育和指导,提高其预防接种的重视程度。

四、工作方法1. 建立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1)制定并公布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2)设立专门的查验岗位,配备专职查验人员。

(3)确保查验工作的权威性和准确性,在查验证件时,应配备有效的证件辨识设备。

(4)建立查验记录,对查验的儿童进行分类管理,并存档备查。

2. 查验入托入学儿童的预防接种证(1)对入托入学儿童进行预防接种证的查验,一经发现预防接种证不全或过期等情况,应要求家长及时补齐或更新证件。

(2)严禁将未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儿童纳入入托入学名单,确保未接种疫苗或疫苗不全的儿童不能入托入学。

3. 宣传和教育工作(1)开展针对家长的预防接种知识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他们的接种意识和重视程度。

(2)与入托入学机构合作,组织家长培训班,加强他们对预防接种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3)通过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宣传和普及预防接种知识,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4. 完善管理系统(1)建立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的信息管理系统,提供查验记录和接种证明的录入、查询和统计功能。

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 (2)

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 (2)

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市入托入学儿童的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确保学校环境的安全与健康,提出以下方案:
一、目标
确保市入托入学儿童的预防接种证件真实有效,增强学校疫情防控能力,保障学生身体健康。

二、程序
1. 学校在每学年开始前,要求家长提供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明,并将证明以图片或扫描件等形式上传至学校管理系统。

2. 学校在开学前两周内组织专门的查验工作,核实每个学生的预防接种证明。

查验工作由学校卫生保健部门负责。

3. 针对未提供预防接种证明的学生,学校将要求家长补充提供。

同时,学校将协助家长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儿童进行预防接种。

4. 查验结果将在学校管理系统中进行记录,并告知家长。

如有发现伪造或虚假的预防接种证明,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三、配套措施
1. 学校卫生保健部门应定期组织对学校内环境进行卫生检查和消毒,确保学校的健康环境。

2. 要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家长的预防意识和接种率。

3. 学校应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常态化的沟通与合作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儿童预防接种情况。

四、监督与评估
1. 学校卫生保健部门将定期对学校的预防接种工作进行回访和评估,督促学校落实相关工作。

2. 监督机构将定期对学校的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进行抽查和督导,对查验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学校进行通报和处理。

以上是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旨在加强管理,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并加强学校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合作,共同推进疫情防控工作。

2024年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方案

2024年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方案

2024年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方案一、工作背景预防接种是预防控制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为了加强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提高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加强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传染病防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管理法》和《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1. 提高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确保儿童身体健康。

2. 加强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传染病防控,降低传染病在校园内的传播风险。

3. 提高家长对预防接种的认识和重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预防接种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内容1. 查验对象:全国所有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小学的新入托、入学、转学、插班儿童。

2. 查验时间:儿童入托、入学时,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须查验预防接种完成情况评估结果。

3. 查验方式:查验预防接种证,了解儿童是否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

4. 补种疫苗:对需要补种疫苗的儿童,由居住地或学校所在地的接种单位负责补种,补种完成后,接种单位应在预防接种证上填写补种完成信息。

5. 查验工作流程:新生开学后或儿童转学、插班30日内完成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四、工作要求1.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预防接种重要性的宣传,提高家长对预防接种的认识和重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预防接种的良好氛围。

3. 加强业务培训:对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的教职工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培训,确保教职工了解工作流程和要求,提高工作效率。

4. 加强督导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5. 加强信息报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信息报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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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肝 苗 是 否 全 种 是 否 登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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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介苗
脊髓灰 质炎疫 苗
麻疹疫 苗
乙肝疫 苗
百白破 疫苗
白破疫 苗
乙脑疫 苗
流脑疫 苗
甲肝 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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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责分工
• (一)教育部门 • 1、教育行政部门 • 负责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和学校查验预防接 种证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将其纳入学校和 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管理内容;对托幼机 构和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和漏种儿童 补种工作进行监督,定期开展检查。
2、托幼机构和学校
• 托幼机构和学校负责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 种证查验工作的具体实施;将查验预防接 种证纳入儿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参加相 关的业务培训;指定专人负责入托入学查 验预防接种证、登记儿童免疫信息、督促 儿童及时完成补种(补证)及相关报表的 上报工作;预防接种证复印件和补种证明 书归入学生个人档案,纳入学籍管理;向 学生及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接种知识 宣传教育。
(乡、村) (单位)
是□ 是□ 是□ 是 否 接 种 否□ 否□ 否□
1. 本单位是否开展了查验接种证的工作? 2.被调查老师是否接受过查验接种证方法的培训? 3. 本班级是否有查验接种证的记录? 出 生 日 期 ( 公 历 )
姓名
编 号
乙肝苗
是 否 有 证 卡 介 苗
脊灰疫苗
百白破
麻疹苗
流脑苗
乙脑苗
• 2、如实填写《福建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 种证查验登记表》(附表1),在开学后30 日内向托幼机构和学校所在地的预防接种 单位报告。
• 3、发现未依照要求接种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 儿童,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10月15日前填写 《福建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补种/补证通知单 》,通知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带领儿童到所在地的 接种单位补种或补证,并在儿童补种或补证后复 验预防接种证。托幼机构和学校对学期中新接收 的转学儿童也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漏种儿童应 按要求补种或补证。托幼机构和学校将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情况汇总 表》(附表2)报当地预防接种单位。
• 对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未 依照规定查验预防接种证,或者发现未依 照规定受种的儿童后未向疾病预防控制机 构或者接种单位报告的,要按照《疫苗流 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67条规定由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责令 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 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入托、入园和入学时提交接种证和接种 卡卡
10 月 15 日 前补 证或 补种 通知 单
9月30日内查验接种证,填写登记表
有证 接种齐全
有证 接种不齐全
无证
补 种、 补 证
11月 15 日 前补 证或 补种 反馈 单
12 月 1 日 前 查 验 结 果 汇 总
CDC
汇总查验接种证数据与总结报 告
附1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补种(补证)相关 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做好辖区内漏种儿童 补种(补证)的工作安排;会同教育部门 对预防接种单位开展补种和补证情况进行 检查核实;及时收集统计上报儿童补种和 补证情况;指导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展预防 接种宣传工作。
3、各级预防接种单位
• 预防接种单位负责对漏种儿童开展补种, 对遗失预防接种证的已种儿童经核对无误 后给予补证,将补种或补证信息及时反馈 给儿童所在托幼机构或学校,按照要求向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儿童补种和补证 情况。
• 4、补种后应将接种信息填写入儿童的预防 接种证和《福建省入托入学儿童防接种证 查验登记表》,并填写《福建省入托入学 儿童预防接种证/补种反馈单》,11月15日 前将补种或补证信息及时反馈给儿童所在 托幼机构和学校。
• 5、预防接种单位应将辖区托幼机构和学校 《福建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 补种情况汇总表》汇总统计于当年12月30 日前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二)预防接种单位开展补证、补种工作 程序 1、收集辖区内托幼机构和学校上报的《 福建省入托入学儿童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 》,制定补证、补种计划,合理制定疫苗 使用计划。
• 2、对遗失预防接种证并完成免疫规划疫苗 接种的儿童,经核实无误后给予补证。
• 3、对漏种儿童,按卫生部、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 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原 则进行补种:(1)未完成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免疫程 序的儿童,4岁以下儿童未达到3剂次(含强化免疫等)的 应补种完成3剂次,4岁以上儿童未达到4剂次(含强化 免疫等)的应补种完成4剂次;(2)未完成2剂次麻疹 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应补满至2剂次;(3)如 需补种多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两种疫苗可以同时在不同 部位接种,两种减毒活疫苗可在同一天注射,如未在同一 天注射,则接种注射时间应至少间隔4周,严禁将不同疫 苗混合在1支注射器中接种;(4)其他疫苗的补种原则 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执行。
实 种 人 次
应 种 人 次
实 种 人 次
合 计 注:本表为通用汇总表,此表由托幼机构、学校填写,一式二份,一份留底,一份报当地预防接种单位。各预防接种单位将辖区内托幼机 构、学校的上报的汇总表汇总后逐级上报至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附3
被调查单位:
表3
(市、县)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情况抽查表
仙游县郊尾镇入托、入学儿童 预防接种证查验实施方案
仙游县郊尾卫生院 严伯田 2015.8.29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教 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 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05]408 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加强和规范学校健康体检服务工作管理的通知》 (教体艺厅[2009]2号)和《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 卫生厅关于做好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通知》 (闽教体[2011]22号)和《莆田市卫生局 莆田
(二)卫生部门
• 1、卫生行政部门 • 负责对漏种儿童补种(补证)工作的领导 和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将漏种儿童补种工 作列入常规工作计划,会同教育行政部门 开展辖区内托幼机构和学校查验预防接种 证工作的指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培训计 划,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托幼机 构和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培训工作。
四、督导检查
• 县卫生行政部门、教育部门要做好入托、 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管理、督导、检查工 作,对辖区内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学校的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定 期进行监督检查(每年2次);各乡镇卫生 院以及接种单位要派出专业人员到托幼机 构、学校进行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工作的 指导,重点抓好私立托幼机构的查验工作, 使预防接种证的查验逐步纳入托幼机构和 学校传染病防控管理内容。
市教育局关于下发莆田市入托、入学儿童 预防接种证查验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卫 疾控[2012]297号)精神,切实依法做好我市入
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加强托幼机 构和学校传染病控制,保护儿童健康。现制定方 案如下:
• 一、适用范围 • 本方案适用于全县所有各级各类托幼机构 和小学。查验对象为所有新报名入托(入 园)和入学的儿童、学生(含在学期中间 新接收的转园和转学儿童)。
三、工作程序
• (一)托幼机构和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程序 • 1、每年托幼机构和学校办理招生入托入学手续时, 将查预防接种证纳入儿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在 报名须知中明确告知查验预防接种证的要求和国 家免疫规划要求接种的疫苗种类,要求没有预防 接种证或未按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疫苗的儿童,在 入托入学前应到居住地的接种单位补证或补种。 入托入学报名时指定专人负责查验预防接种证 (包括对学期中间转学新接收的儿童和学生), 要求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出示预防接种证,查验该 年龄前应接种的所有第一类疫苗情况。
附2 用)
报告单位(盖章):
表2
福建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情况汇总表(通
班 级 或 单 位 名 称
应 查 验 儿 童 数
实 查 验 儿 童 数
持 有 儿 童 预 防 接 种 证 人 数
补种情况
应 补 证 人 数
实 补 证 人 数
接 种 记 录 完 整 人 数
应 补 种 人 数
实 补 种 人 数
白 破 疫 苗
乙脑 疫苗 1 2 1
流脑疫苗 2 3 4
甲 肝 疫 苗
单位负责人签字:
注 :
登记查验人签 字:
登记验证时间:
复验人签 字:
复验时间:
1、此表由托幼机构和学校填写,复印一份上报当 地接种单位;
2、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和接种记录:已接种针次则填写接种日期,“×” 表示无、否;
3、1.5-2周岁接种麻疹疫苗第2针、百白破疫苗第4针、乙脑疫苗第2针;3周岁接种流脑疫苗第3针;4周岁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第4针;6周岁 接种白破疫苗、流脑疫苗第4针,未达到接种年龄记“○”; 4、需通知补证/补种栏填写“补证”、“补种”、
涵江区
表1
乡镇(街办) 预 防 接 种 证
福建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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